热点文章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总第163期)
——2007年12月29日在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李 文 元
各位代表:
我受永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推进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依法治县方略为主线,以监督工作为重点,以代表工作及常委会制度建设为基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6次,常务委员会会议41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0次;组织对36部(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和检查70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对39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2项。较好地完成了本届常委会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和新的进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永兴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政治文明稳步发展
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了全县政治文明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常委会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决议,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的部署,事先报经县委同意,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反映,取得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相一致,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形成了齐心协力促发展、团结一致建和谐的良好氛围。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第一次同步进行的换届选举,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法律性强。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常委会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提前准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程序,层层把关,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按程序进行。全县共选出县人大代表256名,乡镇人大代表1392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为开好新一届县人代会、圆满完成换届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开展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先后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水法》、《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计划生育“一法四规”等3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查、检查70次,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2003年5月,面对“非典”疫情的严峻形势,在上级人大没有部署之前,率先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了防治“非典”的一系列措施,推动防治“非典”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同样,在2004年,面对禽流感疫情,又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防疫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大普法督促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根据县政府的提请,依法作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决议,对全县普法工作开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司法。出台了《关于对本级司法机关办理的部分案件实行申报备案的规定》和《司法个案监督办法》,依法任命了8名人民陪审员,对县人民检察院报送的7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备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案件审判旁听,对个别反映强烈的案件开展监督,及时开展刑事检察、刑事审判、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和民商事审判执行等专项调查活动,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三)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实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履职空间,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一是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素质。五年来,共举办代表培训班4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500余人次。通过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代表业务知识辅导,使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密切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为代表履职服好务。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走访代表制度,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重大事项及时向代表通报,保障代表适时掌握县情民意,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五年来,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583件。常委会按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办理工作办法》,采取会议交办、实地视察、电话催办、代表面商、办理通报等形式,加强了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在六次会议上,代表反映部分乡镇邮政储蓄点被取缔后,农村“两补”资金领取极不方便,有的往返要走几十里路,群众意见很大。针对“好事没办好”的情况,常委会及时督促县政府改变发放渠道,变由邮政储蓄所领取为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四是广泛开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中开展“全面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代表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光添彩的能人代表。开展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为主题的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全县共有226名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作了述职,有力地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五是全面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继续实行正副主任和机关办委联系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工作制度,参加人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指导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依法开展工作,加强乡镇人大信息交流,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修改完善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在任命时严格把好任免提请、法律考试、任职考察、任前公示、审议询问、会议表决、宣誓就职关,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名,免职104名,撤职2人,撤回任命请求2人,未通过任职2人,依法罢免3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威。坚持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大力加强任后监督,对26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两院”负责人开展了述职评议,对县城管办、县公路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切实增强了被评单位和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致力于经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五年来,就“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旅游开发、城区规划、部门预决算、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2项次。
(一)依法审查,规范计划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把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以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审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督促县政府积极推行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征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乡财县管乡用等财政改革。“十一五”规划纲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审查批准“十一五”规划,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内容。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县“十一五”规划纲要进行初审后,又分别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多方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整理提出修改建议。2006年4月,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集中全县人民的意志和智慧,审查批准了这个规划纲要。在财政预算的审查中,采取专项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控不合理的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确保了财政的正常运转。部门预算在2004年部分单位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已在96个单位展开,并要求县审计局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交办,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针对县政府财政性贷款逐年增加、财政风险日益增大的状况,适时出台了《关于县人民政府财政性贷款的监督办法》,加强了财政性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县综合利用电厂因资金周转紧张,面临停工停建,县政府为此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从农业发展银行给永安公路改建工程的贷款中借款1500万元。县政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强了对借款资金的跟踪管理,不仅保证了工程的如期建设,又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所借贷款连本带息全部按期偿还到位。
(二)突出重点,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政府开展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先后就争取“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便江流域环境保护、公路建设、煤炭产业整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教育投入、灾后重建及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提出各类建议36条,有效地促成了相关工作的逐步落实。永安公路改造一直是我县力争的一个项目,为使这一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常委会除组织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向上建言外,还争取驻湘全国人大代表赴永兴视察。通过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各方面的努力,该项目得以立项并动工建设。为申报“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和打造“中国银都”品牌,常委会发挥人大优势,积极组织代表调研,并向市、省、国家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将永兴县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对永兴“中国银都循环经济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税收和金银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等建议,敦促县政府积极向上级汇报。通过努力,使废旧物资回收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得以继续执行,“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申报成功,有力地推动了永兴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县的主导经济力量,2006年4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我县金银冶炼、煤炭、烟花鞭炮、小水电等四大主要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专题调研,历时3个月,走访乡镇和单位30余个、企业150余家,就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了一个很有见地的报告,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此外,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同志还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联系乡镇、企业和重点项目、党建扶贫等工作,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社会治安与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件大事。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决定将《关于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议案》作为1号议案交县政府办理。之后,又多次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城区治安管理情况开展视察,听取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汇报,提出在城区增设治安岗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的交办意见,督促县政府予以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煤矿、鞭炮、冶炼等企业进行视察检查,对全县煤矿、道路、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民爆物品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听取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督促县政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监管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竭力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常委会一直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做了自己应做的工作。
(一)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切实关注民生。始终把搞好“三农”工作的监督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重点开展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机械、农资价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直补等情况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推动了以减免农业税为重点的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深入开展“永兴环保世纪行”、“永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永兴农民健康行”活动,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解决了一些我县在环境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健康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便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连续多年实行跟踪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便江河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并赴资兴市、苏仙区就便江上游水污染问题开展代表持证视察。启动“同饮便江水,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活动,举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演讲比赛。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江生态保护和系统开发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六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督促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便江环境状况的改善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落实。专题听取我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促使相关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观。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民利。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社保基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要求县审计局就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审计。通过这些工作,促使社保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规范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确保了基金的安全。根据群众反映,常委会就药品市场较乱的现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一次大检查,督促县政府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维护全县药品安全,受到群众好评。鲤七、鲤大公路是制约东部山区发展的一个瓶颈,事关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大计,在人大会上提出改造任务后,却迟迟没有动工,老百姓反映强烈。据此,常委会在组织代表视察后,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工程启动日程,确保工程如期竣工。这一举措不仅对鲤七、鲤大公路的如期建设,而且对全县的公路建设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公路建设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围绕全县华人华侨工作、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先后开展调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维护了归侨侨眷和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化解民忧。常委会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渠道。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员,完善了“主任接待日”制度。五年来,共处理来信1158件次,接待来访2268人次。对一些重要的信访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批示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较大但一直没得到解决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永兴城关市场改扩建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但由于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相关单位和居民为此而上访,且行为比较激烈。为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走访相关单位14个、拆迁户90余户,对改扩建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从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定的群众观出发,向县委、政府提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拆迁建设的建议,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已到位1500万元外资的情况下,还是决定了项目的停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地位和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拆迁而引发矛盾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解放思想,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能够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总要求,努力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市人大永兴代表小组被评为全市先进代表小组2次;常委会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城建环资、教科文卫、财经、代表工作先后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是抓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采取集中学习、专项教育、讨论座谈、专家辅导、派出去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经济等,通过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写心得体会,将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对党和国家新出台的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央的一些重要文件能做到及时学习,狠抓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传达后,我们立即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监督法》颁布后,及时代县委起草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实施意见》,并在人代会上开展专题讲座。机关还利用学习日由各办委分别指定专人辅导或作中心发言,结合学习总结依法履职的经验,在学用结合上取得新的突破。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被提拔重用,一些办委领导调整到乡镇、机关任职,较好地树立和维护了权力机关的形象。
二是抓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常委会狠抓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弘扬时代精神”为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倡导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忠于职守、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常委会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改进作风、掌握实情、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关键环节,将其贯穿于监督和决策的全过程。五年来,认真坚持会前调研制度,由分管副主任带队,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实地察看、走访座谈、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形式,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再开会。使会议做到了有的放矢,不讲空话、套话,使审议审在关键处,议在点子上,问题找得准,建议质量高,会议效果明显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三是抓制度,人大的全面工作不断推进。针对人大工作规范性、程序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经验,制订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以及机关学习管理工作等各方面的制度28项,并汇集成册,发至各办委执行,使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议事规则的实施,强化了会议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审议意见督办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整改工作的落实;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最不满意评定制度的制订,提升了建议意见办理的质量;干部任中询问、就职宣誓制度的推行,促进了任命对象应变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提高;公民列席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的设置,激发了人民群众关心地方国家事务的热情,有45名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特别是审议、评议、决定、视察等各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坚持,使监督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增大,本届在对部门领导评议的基础上,首开先河,对县政府6名副县长和2个条管部门进行了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此外,每年坚持召开人大工作汇报会、通报会、座谈会、联谊会制度,加强了与县委、“一府两院”和政协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增进了几家班子的团结与协作。
四是抓宣传,人大机关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积极筹办纪念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搜集整理近年来人大依法履职、举行重大活动的图片资料,精心摄制4集电视纪实片《前进的脚步》,编发《永兴人大》专刊和《人大公报》,编纂人大工作理论文集《走向辉煌》和《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在《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240余篇,有力地宣传了人大制度和我县的人大工作,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永兴建立、发展和完善的辉煌成就,充分认识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地位和重要作用,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多年来一直关心、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人大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也为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二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职责,始终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三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四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运作方式,始终坚持依法、科学、集体行使职权;五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始终坚持以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作。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旺盛的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有所作为并保持强劲的动力和蓬勃生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与形势的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够,好些方面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太好,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需要进一步改善;常委会的工作与其担负的任务还不够相适应,自身建设水平尚须进一步提高等。
各位代表!县十五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县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五年,任务光荣而艰巨。建议今后五年的人大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党的十七大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这些精辟论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根本任务。要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将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意志;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生活现状、生活质量等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努力促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项权益,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建立重点督办制度,通过上门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延伸督办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权力机关的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相信,即将依法产生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决不会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一定能够更好地担当起历史的重任,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奋发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让我们在中共永兴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责,同心同德,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民主、富强、繁荣、开放、文明、和谐的新永兴而努力奋斗!
![]() |
![]() |
![]() |
![]() |
![]() |
![]() |
![]() |
![]()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