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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7期公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点击数:7,877 字号: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县人民政府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陈占华3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何淼仁1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文建军16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4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祁永忠26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康艳芝30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李志珍3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情况的报告···   3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5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2. 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3. 推荐2015年度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人选;

    4. 其他。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所提建议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9件,闭会期间收到4件,共83件。现将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提出的83件建议,内容涉及农业、水利、教育、交通、财经、城建、文化、综治等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其中涉及农业、水利、教育类的建议33件,占建议总数的40%。承办以来,在县人大的指导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83件建议均按期办复完毕,办复率达100%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1件,占办理总数的49.4%。对条件成熟能够解决和实施的建议,认真抓好落实,使之得到有效解决。如办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规范管理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奖补政策、编印了《郴州市农村小康住宅建筑标准图集》第二集,在集中建房示范点手续办理上实行部门“倒置”,采用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乡镇对接的方式,加快了手续办理的进度。平时工作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了监管力度,并在每个季度召开的点评会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办理“关于对七甲乡禁毒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禁毒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禁毒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对易制毒化学品市场整顿和对艾滋病吸贩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收治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15531日,全县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432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人员599人。同时,要求乡镇财务核算中增设禁毒经费支出项目,确保禁毒工作顺利推进;办理“关于提高在职村干部和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全县今年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费686万元,用于提高在职专职村干部工资标准、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解决在职村干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所需经费已列入2015年财政预算。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36件,占办理总数的43.4%。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县政府督促各承办单位将加快办理工作进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解决。如办理“关于加快建设三大桥上下互通公路的建议”,前段时间,县银都集团已开展了道路设计、项目投资估算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明确由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为业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便江镇、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为项目责任单位,共同负责,分头落实。由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近期组织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尽快组织施工;由便江镇负责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管。626日,县政府副调研员陈国勇带领县交通局、县银都投资集团、便江镇的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勘测,并与拆迁户基本达成了采取宅基地安置的办法。办理“关于加强保护天然渔业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的建议”,一是抽调18个骨干人员,增强了渔政执法力量。二是通过与捕捞渔船船主签订责任书、竖立宣传牌、广播宣传等形式,形成了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的高压氛围。三是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2起从事电鱼违法行为案件。并计划继续与青山垅水库管理局协商,在青山垅水库实施“人放天养”式的生态养殖模式,更好地保护青山垅库区饮用水源。办理“关于加大培育永兴大米品牌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今年计划整合部分大米加工厂,集中资源把鲤鱼塘镇金鲤鱼大米厂培育成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并计划实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着力把“金鲤鱼大米”打造成省级著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因受政策、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研究解决的(C类)6 件,占办理总数的7.2%。对一些目前无条件解决或受政策等因素限制无法立即解决的建议,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努力创造条件,争取逐步得到解决。同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作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办理“关于将县计生委部分人员工资纳入统发的建议”,建议中原乡镇基金会工作人员由乡镇安排到计生线工作,将其工资纳入统发不符合相关政策;办理“关于在太和镇设立金融网点的建议”,太和信用社因业务规模小等原因,于200510月经郴州市银监会批准撤销。目前,县信用联社正在太和镇政府附近布放两台自动存取款机,预计在今年8月份可正式运营。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接到建议后,县政府办及时进行了梳理分类,提出具体承办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15212日在县政府第十六届二次全会上对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现场交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办理201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513号),明确了办理工作任务、责任和时限。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办理情况汇报,并对一些热点、难点建议作了批示。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实效。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按牵头县领导分类梳理出建议办理情况,报给各位副县长专项调度。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建议的落实力度,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狠抓落实。通过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采取打电话、当面商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与代表面商,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确保了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31个牵头主办单位均召开了面商会或与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

(三)强化督查考核,全力推进。代表建议交办以后,县政府办加大了督查力度。一是全方位督查督办。按照建议分类,6月上旬,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负责,对31个承办单位的8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逐件进行督查,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办理情况不理想的,进行二次交办。二是下发县长督办卡。616日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会议审议意见,624日,分别对牵头办理建议的副县长和12个建议办理工作不重视或解决率不高的单位下发了县长督办卡,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解决率,确保人大代表满意。三是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程。先后通过参与面商、电话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促使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单位,责令其限期重新办理,确保按期办结。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建议因受政策、目前条件限制,一时无法办理落实;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过于强调资金困难等客观因素,办理工作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与代表沟通交流尚需加强;四是有的答复过于简单、笼统,质量不高等。针对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增强办理实效;二是继续跟踪正在解决和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三是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由我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8件。我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督查,全力以赴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0件,正在解决的(B类)6件,因政策因素暂不能解决的(C类)2件。下面,我就有关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曹科、李水林、郭小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冶炼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号(A类)

为进一步加大冶炼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力度,县政府紧扣《永兴县金银稀贵再生金属产业总体规划(2010-2020)》、《永兴县金银及稀贵金属再生金属回收产业整合升级方案》等规划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金银冶炼及淘汰退出领导小组和永兴园区项目建设攻坚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稀贵金属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柏林工业园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已超过5.5亿元,园区大门和广场基本成型,工业大道和柏林大道主干线拉通,完成硬化3300余米,并铺设好雨污管网3000余米,110KV输变电站已建成并架设好园区内1万伏高压线路,一号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运营、2号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规划设计和土地划拔,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启动,安置小区一期土方工程完成。太和工业园完成了园区广场建设,对园区主干道、工业大道及广场园林等公共设施进行绿化、亮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居民搬迁安置小区完成征地、规划等前期工作。三是助推企业整合。对129家稀贵金属企业“重新洗牌”,整合重组成30家年均产值过30亿元的集团企业。30家整合主体企业中已有24家企业入园。其中永鑫环保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合作,建设总投资12亿元的废旧电子电器拆解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产后年产值可达30亿元以上,年创税收2亿元以上。贵研公司与昆明贵研铂业联姻,去年白银产量突破300吨。雄风公司由上市公司赤峰黄金并购成功,首批融资9亿余元。荣鹏公司有望今年在新三板上市。四是完善手续办理。我县于201212月取得了《关于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的批复》(湘发改地区〔20122040)201312月取得了《关于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太和综合回收利用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320号)和《关于永兴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319号)。协助雄风、兴光等28家整合升级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目前,已有12家整合升级入园企业环评手续通过省环保厅审批,另有12家已通过省环保厅厅务会。五是争取上级资金。开发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扶持企业建设。现已争取柏林(一、二期)、太和工业园废水集中处理站等7个项目,争取资金9300万元。同时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5500万元正在进行园区企业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分配。争取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3700万元已全部用户园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曹小军、廖平方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第11号(A类)

我国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60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缴费标准分为100-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十四个档次,在职村干部也在此范畴。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农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从2015年起,全县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从村均6.1万元/年提高到8.1万元/年,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经统计,目前我县342个村和驻福州流动党总支共有专职村干部职数1490人,其中支书343人,主任239人,其他908人。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3000//年的标准、其他专职村干部按1000//年的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村级集体经济或其他条件的村,可以帮其他专职村干部补交到3000//年的标准;如果用村级办公经费补交,最多补交到2000//年的标准。根据上述购买标准,县财政共需265.4万元,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楚扬明、曹毛林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第29号(A类)

2014年底,我县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意见》(永办〔201476号)文件,从2015年起,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村均6.1万元提高到村均8.1万元。其中规定按相应比例调增和适当拉开档次的原则,主要根据退职村干部在职时职务及任职年限,分类分档适当提高全县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具体调整情况是:

130年以上的,退职生活补贴调增400元/人·年;其他类型调增260元/人·年。经测算,共需200.956万元;

2、新增一个类别,根据市委《关于解决农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意见》(郴办发[2014]20号)文件规定,连续任职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村支书、主任按每月不少于200元进行补贴,经初步测算,全县共有686人,共需164.64万元;

综上所述,2015年度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预算为365.596万元,2014年度为252.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26万元。

四、李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对农民进行免费培训的建议”。第30号(A类)

近一个时期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农民职业技能、阳光工程、返乡创业等免费培训政策,我县也配套出台了《永兴县就业服务与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永办【201386号)、《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等农民免费培训措施,并成立了永兴县就业与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县人社局开展了一乡一产业”、农业合作社带动农户项目工程、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专业和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农民免费培训,先后培训农民、农民工近2多万人次。县农业局从2014年起对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全面转型升级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包括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田间学校和夜校等培训。县民政局:2011年以来,县政府共投入100多万元为453名退伍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县移民局:明确移民培训优惠政策,补助金额1000-4000元。积极开展移民培训工作,安排了一个40万元的移民培训项目,已在龙形市、大布江等移民乡镇举办了6期移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免费培训移民380人。

上述各部门的职业教育培训,除规定的特定对象外,均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并全部为免费培训或享受扶持补贴。目前,各部门的相关培训及政策优惠仍然在继续,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县农业局“阳光工程”培训常年招生。

   五、邝飞跃、吴代儒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的建议”。第42号(A类)

(一)增加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从2015年起,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村均6.1万元提高到村均8.1万元。

(二)提高在职专职村干部工资标准。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其他村干部工资分别增加180/人·月、160/人·月、140/人·月。

(三)解决在职村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这一点在第11号建议中已经予以报告。

(四)适当提高全县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这一点在第29号建议中已经予以报告。

   六、李和、张爱国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在职和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第47号(A类)

这个问题在上述第11号、第29号、第42号建议中已经作了报告。

七、朱明平、李腾英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61号(A类)

一、县财政拨付农村保洁经费情况。2012年我县全面启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来,县财政已累计投入专项经费4793.7万元(桑德公司投入除外)。其中,村级保洁经费共计1298.42万元。2013年,按1.5万元∕村(居)拨付保洁经费,全县359个村(居)共拨付保洁经费538.5万元。2014年,按大、中、小类别每村以2万、1.8万、1.5万标准,共计拨付594.8万元保洁经费。并投入16.42万元为全县村级保洁员配备了保洁雨衣。2015年已拨付一季度保洁经费148.7万元。二、全县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情况。受各村人口、自然村分布情况不同等因素影响,全县保洁员工资实行统一标准不现实。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对农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发放原则上要求不低于300元/月,各行政村实际每月发放保洁员基本工资为100-800元不等,乡镇政府所在地为800-1600元不等,保洁员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三、经费保障及考核措施。一是永办〔2013100号文件规定:除县财政保障外,各乡镇要采取乡镇自筹、企业帮扶、村集体资金、收取保洁卫生费、社会捐助等方式,实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筹措渠道多元化。并明确规定各村以理事会名义向农户收取5-10元/月的卫生费。二是2014年第1次县五家领导会议要求:各乡镇每年要按县财政投入经费11比例进行配套。三是永办〔201411号及永农环卫整办〔20153号文件规定:对各村(居)暗访考核结果好和较好的分别给予该村保洁员600元、300元的奖励。四是2013年、2014年,每年评选78名全县优秀保洁员,按200元/人兑现奖励。五是从2014年起,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加大了保洁员管理考核力度,尤其将是否按时兑现保洁员工资,是否对保洁奖惩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确保保洁员的应得利益。六是永农环卫整办〔20157号文件要求:尽可能整合农村保洁员资源,实现保洁队伍职业化,以增加保洁员待遇。村委会或乡镇根据环境卫生考评结果兑现保洁员奖惩。保洁员的工作绩效与包片村干部工资、村支书工资、驻村干部的下乡补助直接挂钩,一同奖惩。严禁出现拖欠保洁员工资现象。

我县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市也做出了榜样。县财政在可用财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每年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日常性工作投入达1000万元,尽可能支持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但部分乡镇等、靠、要思想严重,未按县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造成保洁员工资待遇不高。今后,在县财政继续保障农村保洁经费的同时,县有关部门将根据县里相关文件精神,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乡镇切实落实农村保洁配套资金,解决农村保洁员工资偏低的问题。

八、刘志军、李禄锋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在职和退职村干部生活待遇的建议”。第76号(A类)

村干部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贯彻者,担负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提高村干部待遇,上级有要求,也符合下面实际情况需要。对于这个建议在上述的有关建议中已经作了充分报告,这里不再重复。今后,我县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政策要求,适时提高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更进一步改善村干部待遇,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九、王运圣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水稻保险赔偿额度的建议”。闭会期间第1号(A类)

2015年,县财政为全县农业购买涉农保险的资金达382.29万元,比上年增加42.54万元,其中农业水稻保险60.72万元(比2014年的55万元增加5.72万元),占全县财政买单涉农保险总额的16%。同时,在县政府的要求下,保险公司也在逐步提高赔偿额度。2008年开办时,农业水稻保险每亩赔付280元,2014年每亩赔付已达360元,2015年每亩赔付达380元。下一步,我县在加大涉农保险保障力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更多的保险理赔惠民政策,争取更多的赔偿资金。

十、王新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板梁古村扶持力度的建议”。闭会期间第3号(A类)

板梁古村是我县旅游业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国家AAA级景区、国家首批特色景观旅游名村,被誉为“湘南第一村”,极具旅游开发价值。县委县政府对板梁古村的发展非常重视,2013年—2015年政府累积投入资金842.59万元,其中201371万元;2014309.07万元,比上年增加200多万;2015年目前已投入462.52万元。同时,有关职能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县旅游局已将板梁古村纳入我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将板梁古村纳入了我县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册,向外宣传推介;县住建局也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资立项,支持古村建设;县财政部门将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古村建设;县镇村三级联合组建“板梁古村旅游发展平台”,着力通过景点照片、文章、网络等多种办法向外宣传推介,不断提高古村知名度、影响力。

十一、向应湘、张春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沿江北路县城至湘永社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0号(B类)

永湘路项目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道路工程,由原永湘路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20128月完工。项目按当时的设计定位并非城区道路,所以未设计安装路灯。后因项目资料不全,无法进行竣工备案,项目也未能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2013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该项目移交至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代表建议后,永兴银都投资集团联合协办单位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测算永湘路全长约3060多米,需安装路灯76盏,箱式变压器2台,电缆线7000多米,估算投资约400多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正式启动,争取7月份动工建设,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十二、谷志文、曹中华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通村通组公路补助的建议”。第33号(B类)

(一)关于提高通村网络公路和通组公路硬化奖补政策的问题。中央在十二五期间出台农村通村公路奖补政策以后,我县的通村公路已按上级要求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目前,中央还没有通组公路建设奖补政策。但是,我县农村近年来新修了不少通组公路,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县政府为切实解决农村通组公路建设资金难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2012年以前已修好的未享受任何财政补助的符合通村公路标准的通组公路按每公里5万元进行奖补,且发放了第一批奖补资金。2013年县政府决定对通组公路建设仍按每公里5万元发放了第二批奖补资金。2015年春节前后,县政府安排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交通质监站、县财政局组成通组公路验收组,对2014年全县已完成通组公路进行验收,目前正在资料汇总阶段。届时,将根据验收核实结果研究有关奖补事项。

(二)关于把通村网络公路和通组公路列入“十三五”计划,力争“十三五”启动通组公路建设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国家将在“十三五”期间对通组公路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工作,为“十三五”通组公路建设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此,我县高度重视,并作出部署,目前我县已完成了全县所有拟通组公路和通村网络公路的基础数据摸底、采集工作。待国家启动“十三五”通组公路建设,我县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汇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不断改善我县交通条件。

十三、陈繁华、曹中华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兴分公司对鲤鱼塘镇2014年度烤烟投险烟农重新核实理赔的建议”。第35号(B类)

(一)2014年度烤烟保险条款不合理的情况。2014年,永兴县烟叶种植户由县烟草公司组织,按40/亩向中财险公司投保了烟叶种植保险。鲤鱼塘镇烟叶种植面积共6860亩,共收保费27.44万元。2014年鲤鱼塘镇烟叶种植户因洪涝灾害及烤烟病害受灾共17户,损失7.15万元,中财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及时理赔,支付赔款7.15万元已到烟农帐户上。

按照2014年烟叶种植保险责任规定,种植的烟叶因遭受人力无法抗拒的洪涝(政府行为、蓄洪除外)、雹灾、旱灾、毁灭性的黑胫病和青枯病、花叶病直接造成叶片毁坏、茎杆折断、根系枯萎导致的植株损毁,且每亩损失达到20%(含)以上时,我公司依照保险条款的约定予以赔偿。因一些烟农的烟叶出现卷烟病、马铃薯病等不属于烟叶种植保险条款之内的保险责任,故部分烟农没有获得保险赔偿。

制定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局备案,经保监局审核批示后开展保险业务,并不是由人保财险公司制定。湖南省财政厅、烟草公司、保监局《关于2014年全省烟叶种植保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416号)文件指示开办烟叶种植保险,目前全省烟叶种植保险正处于试点当中,对人大代表提出保险条款不合理的问题,中财险公司承诺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保险条款更加完善。

(二)保险理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感不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有一套严格的办理规程,对烟草站培植员、烟农上报的灾情,由县烤烟办、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派人共同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对核实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现场进行如实告知,最后经受灾农户签字确认才能进行理赔,并把理赔款直接打入受灾农户银行账户上。不存在查勘定损人员愿定谁就是谁,愿定多少就定多少的情况。今后,中财险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烟叶种植保险的管理和落实工作。

十四、许江德、朱明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第63号(B类)

涉农工程资金主要有水利建设资金和农业开发资金,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我县每年有一个项目区,近几年来每个项目区国家投入财政资金一千万元左右。项目区的确定是按照县政府编制的《永兴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七年规划》的计划逐年上报省农开办,由省农开办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关于项目工程质量监管方面,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县政府每年成立项目指挥部,分管的县级领导为指挥长,县财政局、农开办、项目区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县指挥部要求项目区乡镇、村委切实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优化和项目质量监督,安排专门队伍跟踪管理。近三年的土地治理项目都是在鲤鱼塘镇实施,县农开办和镇、村三级互相配合,强化管理,连续三年项目工程质量都得到市农开办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但由于土地治理项目都是在田间地头实施,项目标段多、作业点多、涉及村组面广,县农开办和镇干部不可能每个作业面都能监管到位,村组干部也不能脱产时时刻刻跟踪,项目资金又没有管理工资和补贴这一项开支,因而项目工程质量、工艺也有参差不齐现象。

关于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方面,县农开办按照省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湘农综5号文件)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对于工程验收县农开办每年都邀请乡村干部参加。对工程承包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组织县农开办、乡镇、村、监理公司等相关人员,对每个标段,每个作业面进行检查,每个参加检查人员按百分制打分,汇总得出平均分,低于75分的取消第二年投标资格。

十五、李世雄、黄文兵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干部交流的建议”。第67号(B类)

2009年我县对乡镇干部进行一次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条件好的乡镇干部不愿意到差乡镇去,个别乡镇党委不愿意把好干部交流出去,更不愿意接受差干部,使干部交流难以达到应有目标。今年因机构编制改革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编制冻结,县政府将组织深入调研,形成规范的交流机制和全面可操作的交流调配方案,等编制、人事解冻后报县委批准实施。

十六、李运锋、黄水亮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油麻乡小城镇建设的建议”。第73号(B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及《湖南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1号)等文件规定,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支出范围有: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教育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油麻乡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提出全额返还出让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使用土地出让金,须履行以下程序,依法使用:1.年初根据单位拟出让土地面积、预计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报县财政审核并纳入土地收支预算。2.土地依法招拍挂后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将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县财政根据年初土地收支预算提取上缴省市八大专项基金。3.县财政审核土地开发成本的票据并拨款。4.宗地所取得的纯收益(出让价款-土地开发成本-提取的专项基金)根据预算安排及县主要领导批示,可用于乡镇列入年度预算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越来越规范,油麻乡为加快城镇化建设,应想办法从多渠道筹措资金。

十七、谷志文、陈繁华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鲤鱼塘洪波河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建议”。第38号(C类)

2012年以来,为争取将集雨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治理项目落地永兴,县发改局与县水利局对县内符合条件的河流进行了治理规划,并积极向省市发改、水利部门申报争取,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至今未得到批复。经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测定,建议中的鲤鱼塘洪波河集雨面积为124平方公里,流域内洪灾、旱灾频繁,确实亟待综合治理,但投资巨大,在上级发改、水利部门未纳入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情况下,该河道的全面综合治理暂不具备条件。目前县发改、水利部门正在开展《永兴县县级水利规划及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我们将积极关注政策动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该项目纳入项目库储存并争取尽早纳入中央投资计划,促使该河道早日得综合治理,发挥效益。

十八、许常海、李泽福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太和镇设立金融机构的建议”。第53号(C类)

(一)太和镇设立固定金融网点的困难。永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太和信用社因业务量不断萎缩,亏损越来越大,县联社于200510月经报请郴州市银监分局批准将其撤销,所有业务归并到金龟信用社管理。根据太和镇人口少且居住较为分散,业务规模小且缺乏后劲,营运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风险管控难等情况,设立金融机构网点缺乏可行性。

(二)方便太和镇群众办理储蓄业务所采取的措施。一是开通了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2010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永兴县支行在太和镇各行政村共安装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机12台,功能包括小额支付现金、查询、转账、代缴代扣等金融业务,使农民足不出村就可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开通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业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排了三名专职外勤,负责太和镇15个自然村农户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及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及时解决了太和镇农户春耕、生产生活资金的需要。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永兴支行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广永兴县农村普惠金融“四一”模式(即每个乡设立一个“普惠金融协调办公室”、每个村设立一个“惠农金融服务站”、每个组设立一个金融联络协调员,每户拥有一张IC社保卡)。通过构建“四一”模式,为农村经营户的资金往来提供方便。四是永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即将在太和镇政府附近布放2台“离行式”自动存取款机,已在施工建设,预计20158月份开业。届时,太和镇工业园区及当地群众办理存取款业务将极为方便。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向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83件,其中工交线共承办18件,已全部办理回复并进行了面商,办结率与面商率达100%。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工交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

1.关于阳社廷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青界山至马田段S213线公路建设的建议”(21A类)。青界山至马田段公路属于S349线路中的一段,途经我县黄泥镇、塘门口镇、湘阴渡镇、复和镇、马田镇,全长32公里。2010年来,经县政府多次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请示汇报,已将S349线(即永兴鲤鱼塘彼坑村—塘门口镇—复和镇—马田镇—三塘乡宝水亭,全长85公里)纳入省、市“十二五”规划。考虑到该线路里程长、投资大等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分三期对该线路进行改造,逐步打通连接我县东西部乡镇的贯通线,并成功将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山公路永兴段(与S349线共线路段)纳入省“十二五”规划实施项目,将S349永兴马田至三塘公路挤入“十三五”新调增项目。20125月,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山公路改建工程正式启动,现正组织路面施工,预计今年8月底完工;S349永兴马田至三塘公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预计8月份开工建设。2015416日,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到我县实地调研了S349黄泥(青界山)至马田公路工程,初步同意将该项目列为省“十三五”干线公路实施项目。县政府将继续加大项目跟踪力度,力争2017年启动该项目建设。

2.关于江浩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塘乡电网改造的建议”(第52A类)。关于供电电源单一,供电可靠性差问题。2011年,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新建了油麻35KV变电站对三塘乡进行供电,2015年初,该公司又拉通了罗尾(马田)变电站与油麻变电站之间的10KV联络线,在35KV线路电源有问题时,可通过该10KV联络线保证油麻变电站三塘供区的供电,实现了三塘乡35KV电源主供,10KV电源备供的双电源供电。关于油麻变电站供电超负荷问题。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经多次向总部申报项目计划,已于2014年底在油麻变电站新增了一台主变,实现了两台主变供电,基本解决了了油麻变电站供电容量不足,在负荷高峰时满载、超载的问题。关于电网供电线路不科学及低压电网突出问题。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2015年已将三塘乡电网改造列入农网改造初步升级计划上报总部申请项目资金,总部已上报省发改委,待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资金审批到位后按进行电网改造升级,更换老旧线路及配电设施,完善低压配电网络,做到一户一表。

3.关于李鹏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S349线青界山至马田公路的建议”(第58A类)。S349线是我县新升级的省道,境内起点位于鲤鱼塘镇彼坑村,途经黄泥镇、塘门口镇、湘阴渡镇、复和镇、马田镇、高亭镇、油麻乡,终点位于三塘乡宝术亭,全长85公里,是我县公路路网优化升级后的一条主要东西向交通主干道。青界山至马田段公路属于S349线路中的一段,全长32公里。考虑到该线路里程长、投资大等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分三期对该线路进行改造,逐步打通连接我县东西部乡镇的贯通线,并成功将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山公路永兴段(与S349线共线路段)纳入省“十二五”规划实施项目,将S349永兴马田至三塘公路挤入“十三五”新调增项目。20125月,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正式启动,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路面施工,预计今年8月底完工;S349永兴马田至三塘公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预计今年8月份开工建设;2015416日,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来我县实地调研了S349黄泥(青界山)至马田公路工程,初步同意将该项目列为省“十三五”干线公路实施项目。我们将加大项目跟踪力度,力争2017年启动该项目建设。

4.关于朱林桂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洋塘至马田、马田至悦来及洋塘环乡农村公交正常运行的建议”(第71A类)。关于实行定时、定线、定车的问题。马田片区分两种农村客运模式:一种是在马田片区主干道运行的片区公交车,如洋塘至马田、马田至悦来等公交车,都是实行公司化经营,实行定时、定线、定车运行;一种是镇村通、村村通农村客运车辆,如洋塘环乡农村客运。按照国家规定,对镇村通、村村通农村客运车辆,可采取早晚班、赶集式运营模式,可以实行承包经营,在非赶集日并未要求全部定时、定线运行。对于片区公交线路运行不正常、班次不合理、营运不规范等问题,县运管所已责令公交公司整改,并制订完善了相关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实行定时、定线、定车营运,向社会公布发班时间表。对于镇村通、村村通农村客运车辆,县运管所已要求各经营者增加早晚班次,尽可能满足当地学生及群众出行需要。目前,马田片区公交车及客运车辆运行秩序已明显改善。关于对公交司机进行考核,燃油补贴额与正常运行率成正比的问题。前段时间,县运管所组织专人对马田片区公交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司机的管理,对服务不规范、擅自停班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关于燃油补贴额与正常运行率成正比的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目前,我县片区公交与农村客运在燃油补贴额方面已有明显的区别。例如在马田片区定时定点发车的公交车补贴比农村客运高,洋塘环乡农村客车属农村客运车辆,可采取赶集式或早晚班经营模式,国家在发放燃油补贴方面低于洋塘至马田、马田至悦来等线路的公交车。关于增加偏远乡镇农村公交燃油补贴额的问题。目前国家对农村公交燃油补贴额是按统一标准予以补贴,农村公交及农村客运这块补贴标准确实过低,不利于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但县级政府无权制定补贴标准,对此,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争取。

5.关于曹毛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永兴至黄泥、金龟段公交车运行加强监督的建议”(闭会第4A类)。关于加强公交运行监管力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跑运的问题。今年来,县运管所进一步加大了对永兴至金龟公交车的监管力度,对该线路公交车运行不规范、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规范了永兴至金龟公交线路运行时间。10台公交车全部采取捆绑式经营,发班间隔为每15分钟一趟,避免个别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而延长发车时间,并将最后一趟发班时间延迟至19:00;二是通过会议、培训、文明公交车创建评比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公交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自觉遵守运营规则,逐步提高驾驶人员的服务意识。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旅客投诉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关于对老年人免费乘从永兴至金龟公交的问题。目前我县城市公交老年人乘车全部实行免费。永兴至金龟公交车属城乡公交,城乡公交车由于票价不止1元,如全部实行免费,初步估算,仅永兴至金龟线免费群体补贴额就达80万元以上,如普及全县所有线路,补贴数额巨大,就我县目前的财政状况,暂无力推行此项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我县已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众乘坐城乡公交实行了优惠票价,优惠后的票价为:每5公里1元(永兴至金龟实际客运票价为5元,优惠后为3元,比原先优惠了40%)。根据相关规定,该优惠票价仅给予老年人和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乘车,但由于城乡公交所载旅客大部分是这些人群,故对其他人群也未提高票价,意味着其他人群均享受了优惠票价政策。

二、所提建议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2

1.关于刘钟礼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大布江乡江头片农网改造升级的建议”(第14B类)。大布江乡江头片已进行了二期农网改造。今年,因国家农网改造政策调整,要对已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的台区再次进行升级改造较为困难。县政府已督促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对包括大布江乡江头片在内的农改台区进行调查摸底,尽快摸清底子,拟订改造方案,积极向郴电国际总部呈报技术方案和项目计划,争取尽快对包括大布江乡江头片在内的急需农网改造升级的村组进行改造。

2.朱林桂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的大布江江头村至七甲乡石枧村公路的建议”(第15 B类)、杨飞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东部山区通村通组公路提质硬化拓宽改造的建议”(第16 B类)、郭晓盛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复和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9 B 类)、邝飞跃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龙形市乡网络公路连片统筹建设的建议”(第39B类)、许江德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通组公路扶持力度的建议”(第65 B 类)、邓小花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樟树镇至柏林镇断头路的建议”(第78 B 类)。这6件建议提的都是通组公路、断头路建设问题。近年来,我县通过大力推进三年交通大建设,实现了“三个新突破”:一是建设规模实现新突破。三年共开工干线公路建设项目586.24公里,完工通车12.6公里;建成农村公路439.2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16.6公里,计划外通组公路322.6公里。二是建设投资实现新突破。三年共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33亿元,其中向上争资2.0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8.6亿元,融资平台融资9.7亿元。三是公路等级实现新突破。截止2014年底,全县共有等级公路1675.161公里,其中二级以上公路127.438公里。初步形成了以永兴城区为核心,以G4(京港澳国家高速)、G107S209永安公路、S003青资公路、S215郴永大道为主骨架,以县乡公路为分支的公路网络,构建了县域“一小时经济圈”。由于我县财政资金不足,为鼓励农村公路建设,我县自2012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按照5万元/公里的标准,要求村组先启动,经交通、财政、公路等部门验收后,由县政府统一实行奖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通村通组公路建设。今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对“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部署,县政府已督促县公路局对全县需改造、拓宽和升级的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数据录入,争取尽可能多地挤入上级项目笼子。争取到项目后,再由县政府统筹,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逐步进行改造。

3.关于邝飞跃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鲤——七公路扩宽的建议”(第44B类)。“鲤七”公路属2010年我省新调增省道S212线(原X041)中的其中一段(S212线经安仁灵官镇—龙形市乡—鲤鱼塘镇—资兴高码乡),是我县东部山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干线。2005年进行通乡公路改造时,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基本是采取依路修路。2010年,我县将“安仁关王—永兴—资兴”线路纳入了永兴县“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多次向省、市交通部门汇报,争取挤入省“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2年,县公路局投资50万元,完善了该线路标志标线、错车道等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能满足沿线乡镇的出行需要。近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交通大会战、交通大建设活动,启动了S209(原S212线)永安公路、郴永大道、银都大道、S003(原S213)青资公路永兴段、桂高公路永兴段等干线公路建设,考虑到我县近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先拉通连接我县东西部乡镇的贯通线(S349黄泥至马田),暂缓实施“鲤七”公路改建工程,目前该线路尚无省、市具体实施计划。下一步,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早日立项改造。

4.关于李和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马田镇镇区享受农网改造同等待遇的建议”(第50B类)。建议中提到的马田镇井岗村已在2014年完成农网改造工作。2015年,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已将马田镇镇区列入了农网改造升级计划上报总部申请项目资金,总部已上报省发改委。待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资金审批到位后,将按照“村电共管、公益自治”的农电管理模式进行体制改革和电网改造,彻底改变目前马田镇区电网线路混乱的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并按国家农网改造到户电价0.588/度执行到位。

5.关于李鹏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三大桥上下互通公路的建议”(第56B类)。三大桥上下互通项目起于S209线环城西路沁园家园对面,止于S219湘塘线(永湘路)便江镇白市村泥江组,道路全长约0.3公里,已列入县城区总体规划。前段时间,县银都集团已安排进行了道路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经县政府调度,已明确由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为业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便江镇、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为项目责任单位,共同负责,分头落实。由县农业发展投资公司近期组织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尽快组织施工;由便江镇负责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管。

6.关于许江德等9位代表提出的“在乡村公路主干道设立警示标志及对违章车辆进行整治建议”(第60B类)。公路安全畅通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县政府积极争取公路安保工程计划,并逐步实施。前几年上级侧重安排国、省、县道公路,有力改善了我县公路通行环境。今年来已组织上报了部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计划。20154月,县公路局集中技术力量分3个调查组并联合各乡镇,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危险路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和摸底(包含设立安全警示牌),建立了安保工程数据库,并于5月初整体呈报省厅局专项库。近期,县公路将数据库线路又进行了梳理,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尽量多争取、多填报的原则,拟定了“十三五”安保工程实施建议计划。待上级下达计划后,资金一到位,将尽快组织实施,同时县公路局对暂未下达计划但是非常急需的部分险要路段已提前组织实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关于刘志军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悦来镇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建议”(第75B类)。悦来镇农村电网已进行一、二期农网改造,针对目前悦来镇农村电网反映的问题,经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与悦来镇研究,决定由农电中心、油麻供电所与悦来镇政府一起对悦来镇一、二期农网台区进行摸底,将悦来镇农村电网列入农网改造升级计划上报总部申请项目资金,争取总部上报省发改委。待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资金审批到位后,对悦来镇高损台区等进行低压线路整改、台区增容、表计更换等农网改造升级,以提高供电质量。对烤烟供电工作,将建立镇政府、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在烤烟期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供电所做好烤烟供电前期消缺整改工作以及烤烟期间的应急抢修服务工作,镇政府督促相关人员对烤房的备供电源和低压线路、设备要维修到位,特别是用户发电设备,必须备足油料,检修好发电设备并要求所有发电机试运行,在停电情况下,确保发电设备能随时投入运行,保证烤烟正常用电,避免烟农损失。

三、所提建议因资金及政策因素暂不能解决的(C类)1

1.关于曹毛林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郴电国际高压线路下的青苗权属问题的建议”(第22C类)。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201410月,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在全县开展停电综合管理的“百日攻坚”活动,黄泥供电所按照活动要求对其辖区内供电线路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消缺。在对黄泥变304黄耒线和302黄大线消缺整改时,均发现山上10KV线路通道下面(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竹子、树木有多株长得接近和超过高压线,有的树叶和竹叶被烧黄,树梢已烧死,严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供电所工作人员询问了发现隐患处附近的当地群众多人,群众称不知晓山上的树木和竹林是哪个村、哪一家的,在询问无果后,才对隐患线路进行清障砍青。事后得知是木子塘村和杨家村的山林后,立即电力稽查法规科和黄泥供电所主动联系了两村的村干部进行了沟通,并详细阐明了砍伐原因、法律依据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村民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文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县人大交县政府办理建议83件,由本人牵头负责的共33件。交办后,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到目前为止,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件,受客观条件、管理权限等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20件)

1.关于解决农村特殊家庭孤儿保障问题的建议(闭会期2号)。经初步摸底,全县现有特殊家庭“困境儿童”约2000余人。当前县民政部门对农村特殊家庭“困境儿童”给予全方位救助。一是将农村特殊家庭“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其中绝大部分享受每月180元的A类低保标准。今年来共发放“困境儿童”补助金193.2万元;二是对遭受意外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境儿童”给予临时性救助;三是对生活特别困难影响正常上学读书的“困境儿童”,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慈善“十百千”工程资助;四是对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患者给予免费治疗。今年来,已将3名困境儿童纳入免费治疗。同时结合“明天计划”、“微笑列车”等惠民活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困境儿童”进行手术矫治康复。对患其他大病的农村“困境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费部分县内按50%、县外按30%的标准给予救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今年共为“困境儿童”发放医疗救助11.2万元。同时,县教育、卫生、人社、妇联、团县委等部门也加大了对“困境儿童”在教育、就医、维权等方面的关爱力度。

2.关于将柏林镇石门村集中建房点纳入规范村民建房项目的建议(3号)。已经将石门村列入今年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村民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

3.关于在县城区8个社区增加社区干部职数的建议(8号)。目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便江镇、县委组织部  已拟定了增加城区社区干部职数方案,根据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拟定幅度等因素,增加社区干部职数,原则上按照常驻人口8000人以下社区干部职数为5人,800010000人职数为7人,10000人以上职数为9

4.关于提高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建议(13号)。2012年县政府下发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垅库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4号文件),明确将青山垅库区、龙潭库区、石壁垅库区的森林纳入县级生态公益林。库区群众因禁止采伐作了重大牺牲,要求提高补偿标准无可厚非。据与县财政对接了解,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30/亩·年已纳入2015年度财政预算。以后随着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而相应提高,确保逐步提高标准,尽量弥补广大林农的损失,增加林农的的收入。

5.关于加大对东部山区生态种养殖业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建议(17号)。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永兴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规划》。规划针对东部山区的特点。提出重点发展经济林木、茶叶、中药材和食用菌种植,大力发展鸡、羊、牛等特色养殖,实行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 2014年,我县争取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50万元,用于扶持湖南大方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蚕桑基地开发和蚕丝纺织品加工业发展; 2014年,我县利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扶持鲤鱼塘镇和大布江乡建设冷藏库7座,补助资金40万元。2015年,我县准备安排2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鲤鱼塘镇和七甲乡建设农产品通风库和冷藏库,并大力支持东部乡镇建设现代农业庄园,帮助做好庄园规划指导和服务,推动东部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今后,我县还会继续加大对东部乡镇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不断培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我县东部乡镇农业产业化进程。

6.关于继续加大对茶油林地垦复资金投入的建议(23号)。我县一直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如 2013年在我县马田、黄泥、三塘、湘阴渡、太和、金龟等乡镇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5000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00万元。2014年在马田、黄泥杨家村建设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林1000亩,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2014年我县实施油茶低改1.97万亩,发放项目资金88.7万元。2015年我县争取到油茶低改项目资金50万元,计划实施油茶低改1万亩,目前已完成规划。

7.关于对黄泥镇板冲村灵珠坦水库进行修缮的建议(27号)。灵珠坦水库已列入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十二五”规划,项目将于2015年内实施,年底完成。

8.关于启动鲤鱼塘镇边远山区小农水项目建设的建议(34号)。2014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完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议所涉及的圳水村在规划范围内。经研究,拟将圳水村列为今年“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村,对圳水村曹家、毛坪、滴水垅等组灌溉渠道进行维修。

9.关于加大农业发展扶持力度,发挥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增收的建议(36号)。一是关于加大土地流转政策,让种粮大户吃定心丸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流转政策,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各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建立,确保了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到位和信息畅通。二是关于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力度的问题。从2005年开始,我县就免费开展对农民进行阳光工程培训,培训农民就业技能。2014年起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对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全面转型升级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县立即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公室,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主要面向农民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三是关于加大资金和物资扶持力度的问题。我县对农业发展度和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非常大,从2008年起就对种粮大户进行奖励。2014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就达到600多万元,另外,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公司衔接,帮助农民解决贷款难及农业赔偿的问题。四是关于对2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争取机械、物资配套赠送问题。2010年我县积极争取省农业部门开展了百万农机大赠送,2013年又对部分机插秧大户免费发放一台手扶式插秧机。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重点扶持各种农机专业化合作社,壮大农机专业化队伍。

10.关于延长鲤鱼塘镇少数民族村足泉村新农村建设年限的建议(37号)。鲤鱼塘镇足泉村已被确定为2015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按照县里有关规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原则上一定两年,足泉村是少数民族村,人口少,资金缺口较大,预计年内难以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为此,我们将足泉村优先安排为2016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11.关于加强龙形市乡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40号)。在我县十二五规划中,龙形市乡已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计划,将按计划于今年编制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待批复后于明年组织实施。

12.关于给马田镇明星村小增派教师的建议(46号)。一是招聘特岗教师。2015年,马田镇中心小学申报招聘特岗教师19人;二是在今年毕业的44名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中按比例分配给马田镇中心小学。三是督促马田镇中心小学分配2名新进教师到明星村小任教。在今年下期,明星村小师资队伍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13.关于改进农村水利设施设计及建设的建议。(49号)。2015年小农水重点县将采取“四自两会三公开”的建管模式,各受益乡镇水利站成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各受益村组成立项目建设理事会。所有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管采取监理单位监理,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方式。做到项目工程“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充分调动受益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的能动性。

14.关于加强三塘乡小型水库饮水灌溉工程建设的建议(51号)。三塘乡是我县沿九山河流域干旱区的重灾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工程性缺水现象十分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县政府逐年加强三塘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投入近千万元对马头江、神机冲2个小一型进行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三塘乡工程性缺水现象已有所改观。2015年,投入资金120余万元进行了三塘乡小尾村、竹溪村供水工程建设,预计10月份可以完成,工程竣工后可以解决2600余人的饮水问题。县农开办10月份将启动总投资1120万元的马头江水库左、右干渠项目建设,预计明年3月份竣工,项目建成后可解决马头江水库下游6个村9200亩农田的灌溉问题。同时在今年4月份,我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通过省防汛办的审查批复,省防办下达资金计划后,即可启动项目建设,届时玉兰、下青、徐家、大路、长湖、浪石等9个村可进行应急供水工程建设。

15.关于太和镇盐塘村泉塘组山塘整治和水渠维修的建议(54号)。2014年,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完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盐塘村泉塘列入了实施规划。经研究,太和镇盐塘村泉塘组山塘整治和水渠维修拟纳入2015年度“五小”水利工程项目。

16.关于开凿香梅乡小田村排水隧洞及维修排水渠道的建议(62号)。该隧洞运行年久缺少及时有效的管理和维护,淤积较为严重,且隧洞内部发生塌方,造成隧洞过水断面减小,排水不畅而引起内涝。经初步概算,开通出水口隧洞需资金30万元,为解决这一问题,拟将隧洞疏通工程作为县本级水利建设项目安排,从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15万元。另外,香梅乡政府已将该村列入2015年“一事一议”项目村,拟向农经部门争取12万元资金,剩余3万元由村里自筹。小田村要按照水利项目建设申报程序,尽快递交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经村、镇、县逐级审核批准后自主进行建设。

17. 关于加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规范管理的建议(64号)。自全市启动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以来,全市编印了两期《郴州市农村小康住宅建筑标准图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奖补政策,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在小康新村建设手续的办理上,实行部门“倒置”,以发改、规划、国土、林业等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为主牵头组织,乡镇主动对接,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承担除县本级以外的必要费用。关于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县统筹办在下发了对农村村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县国土部门也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平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了监管力度,并在每个季度召开的点评会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18.关于对金龟镇安福村烤烟种植区增加烤烟房建设补助的建议(66号)。金龟镇安福村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重点种烟村,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烤烟房不够的问题,影响了烤烟生产。市烟草部门从2013年起就取消了烤烟房新建计划,一般情况下不予解决。鉴于金龟的特殊情况,通过多方协调,市烟草部门已经同意在金龟泉塘、安福兴建8栋烤房。

19.关于加大对油麻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72号)。2015年,我县投入资金73万元,正在建设油麻乡供水工程,工程完工后,可解决柏树村1500余人的饮水问题。同时,在今年4月份,我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通过省防汛办的审查批复,资金计划下达后,碳山江水库改造项目将得到实施,实施内容为库内清淤,新建放水隧洞,渠系及配套工程建设等。另外,在今年6月份,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水利项目建设后,组织召开涉水资金项目整合会议,专题研究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组建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整合水利、国土、农开、农经等部门的涉水项目和资金,集中规模建设水利项目,形成整体效益。我县西部乡镇将是整合资金项目投入的重点,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和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对于建设桃花水库自来水公司,解决油麻乡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我县十三五规划把桃花水库作为供水备用水源,对油麻水厂进行提质改造,管网延伸,实现油麻乡供水范围全覆盖。

20.关于加大乡镇居委会建设力度的建议(79)。一是实施乡镇无房社区服务用房建设。201412底前,投入300多万元,完成了湘阴渡等乡镇14个无房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彻底解决了社区居委会无房办公的问题。二是开展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按照改建社区5.5万元/个、新建7.5万元/个的标准,对全县25个乡镇社区服务站(含龙山路社区)进行规范化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工。三是提高运转经费。为确保社区各项工作顺利高效运转,从2015年开始每个乡镇社区运转经费提高到8万元/年。四是为乡镇社区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已拟定了为村和乡镇社区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案。

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12件)

1.关于解决人畜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建议(1号)。历年来,县政府始终将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作为中心和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建设投入,到2014年底,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投入资金9679万元,解决了19.3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保障了群众的身心健康。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2628.3万元,建设工程34处,解决5.3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进展顺利。由于受地理环境和人为活动因素的影响,加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有限,每年所能建设的项目有限,还不能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全面覆盖。为尽快解决我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我县水利部门正在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所提的柏林镇鹿鸣、东坪、大水三个村老百姓饮用水问题拟列入规划,上级批复后组织实施。

2. 关于建设柏林镇图府村永乐江河段护坡的建议(2号)2011年国家启动了集雨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当年就将永乐江综合治理项目上报到上级水利部门,但未获得审批通过,因此永乐江综合治理项目没有纳入国家投资计划。永乐江河段护坡投资巨大,仅靠县级财政难以负担。为使该河道护坡早日得到建设,20155月份,县水利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永乐江综合治理规划再次呈报给上级水利部门,力争列入“十三五”规划,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早日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县砂石整治办将加大对该河道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河道两岸,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垮塌。

3.关于修复复和镇下源村芭蕉垅水库的建议(20号)。复和镇下源村水利设施基础薄弱,芭蕉垅所在的下源村狮形下自然村,有0.4平方公里以上的集雨面积,多年平均来水量有30万方以上,且不存在水田淹没,是一个适宜建上型号水库的地方。目前,县水利部门已将复和镇下源村狮形下水库(芭蕉垅水库)列入十三五规划,待规划批复后,即可进入勘测设计和实施阶段。届时,水库下游下源、下泽、李家、曹家、宋家等5个村的生活用水和800多亩农田灌溉问题将得到解决。

4.关于加大对黄泥镇大村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26号)。县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黄泥镇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投入近200万元对大村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建设,同年向省水利厅争取了总投资1200万元的追加小农水项目,对黄泥镇汶村、埠头等11个行政村进行了渠道改造、山塘整修等建设。但是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未能实现黄泥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针对建议所提的黄泥镇大村村域内排、引水的小溪流数处塌方,护坡桥梁倒塌等问题。一是由项目村对急需兴建和修复小溪流等五小型水利工程按程序进行申报,我们将采取“以奖代投”鼓励村组自主修复。二是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的力度,从而进行全面的建设。三是已将晓源、杨家、大村、沙坑村灌排渠列入县级水利“十三五”规划。

5.关于将黄泥中学纳入城区学校统一管理的建议(28号)。我们将争取各方的支持,帮助黄泥中学树立自身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条件一旦成熟,完全可将黄泥中学纳入城区学校管理或采取结盟办学方式促进黄泥中学的发展。

6.关于建设鲤鱼塘镇松垣坊村欧家组至申明亭村肖家组机耕道的建议(31号)。镇政府已把该处机耕道建设纳入村、组道路建设的总体建设规划。为了改善该处的交通条件,已经对部分险段进行修缮,资金由镇政府统一调度。关于对机耕道硬化建设,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中没有此规定。

7.关于加大培育永兴大米品牌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32号)。近年来,我县培育了一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一批种粮大户,为我县粮食生产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我县准备整合部分大米加工厂,淘汰部分产能落后、生产低端产品的大米加工作坊,利用湖南省湘米工程项目,集中资源把金鲤鱼大米厂培育成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实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农户种植米质好、产量高的优质水稻。今后我县要进一步加大大米品牌培育力度,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着力把“金鲤鱼大米”打造成省著名商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品牌效益。

8.关于加强保护天然渔业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的建议(41号)。增强渔政执法力量。抽调了骨干人员18人组成了渔政执法队伍,开展渔政执法工作,对全县的捕捞渔船进行了船检,对全县335艘捕捞渔船的安全性能进行了检查,并对船上的渔具进行了检查登记,同时撤除了船上有涉及电鱼嫌疑的电瓶6组。加大宣传力度。与每艘捕捞渔船船主签定了《捕捞渔船安全生主责任书》、《捕捞渔船遵纪守法承诺书》。便江沿河两岸竖立了铁制宣传牌,公布了非法捕捞作业举报电话,并利用渔政快艇沿河进行广播宣传,形成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的高压氛围。建立日常巡河制度。渔政执法人员分成3组,以拉链循环式安排一组执法人员每日到便江河沿线进行巡河,严密监控河上的捕捞生产,查处“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电、毒、炸”鱼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与公安、工商、旅游、交通、海事等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一起开展联合执法,集中人力加大力量在夜晚电鱼多发河段蹲守查处电鱼船,今年来已查处2起捕捞渔船涉嫌配置电鱼设备从事电鱼违法行为案件。建立渔民违法捕捞与油补惠渔政策挂钩机制。凡是查获的有电鱼违法行为的渔船,根据违法情况予以扣减、取消渔船船主的油补资金,并扣减享受油补政策的违法捕捞渔船船主当年油补资金的40%。关于取缔青山垅水库灯光捕鱼,对其查处既无法律依据,渔政执法部门也无执法权限进行干涉、查处。鉴于此,我县多次与青山垅水库管理局协商,推动终止青山垅水库承包养殖户的承包合同,在青山垅水库实施“人放天养”式的生态养殖模式,更好的保护青山垅库区饮用水源。

9.关于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建议(57号)。无序的有偿家教家养危害性大,严重违背教育规律,严重损坏学校和教师形象,使孩子的课业负担加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近年来,在城乡教育失衡发展和市场经济冲击的大环境下,包括我县在内的教育系统有偿家教家养现象“禁而不止”。不仅成了影响教育发展的毒瘤,更演变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尤以小学突出。几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查处有偿家教家养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县有偿家教家养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辅导方式更为隐蔽,查处难度不断加大。结合本建议,我们有以下设想:一是减少、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严格控制起始年级招生班额,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增加学位。二是阳光化辅导。转暗补为明补,规范课外辅导市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永《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如学生家长强烈要求聘请教师为其子女进行课外辅导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安排教师为其辅导,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工作量给辅导教师发放补助”。三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各城区小学与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家养承诺书》;各学校聘请家长及“两代表一委员”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合力。四是继续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认真处理社会群众投诉举报,主动深入学校、学生、家长当中明查暗访,对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辅导)的在职教师,经查实的,严格按进行处罚。五是提高教师待遇。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强化教师工资保障,健全教师社会保障机制。

10.关于加强农村民生项目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建议(68号)。水利项目要求各项目部成立以乡镇分管领导为组长,水管站长为副组长,由所在村组推荐1-3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质量群众监督小组”,对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并参与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县、乡镇、村组”三级管理模式,即县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项目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并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村组派出2-3名监督员全程施工监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要求项目区乡镇、村委切实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优化和项目质量监督,安排专门队伍跟踪管理。对于工程验收,县农开办每年都邀请乡村干部参加,工程决算要通过审计后才能最后拨付工程款。

11.关于加大对湘阴渡镇发展现代规模农业扶持力度的建议(69号)。一是关于农业融资平台。国有商业银行正在研究支持农产品的金融措施,确保菜篮子和米袋子稳定安全。目前,我县邮政储蓄银行已推出林权证、土地流转合同抵押贷款业务,有贷款需求的农业企业可与之联系洽谈。二是关于农业供求信息平台。目前,县农业、农经、畜牧、蔬菜等单位正在抓紧组织各类种养大户和专合组织在不断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信息平台,拓展我县农产品销售市场。三是关于农业技术支持。农口各单位计划以乡镇为单位,定期收集农业企业和种养殖大户的生产技术难题,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手机报发布,切实及时为农业发展做好服务。四是关于现代农业发展。2012年底,我县聘请湖南农业大学专家编制了《永兴县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规划将湘阴渡镇纳入了永兴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并对区域内农业项目进行了指导布置。今年4月,本人又在湘阴渡镇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各参会单位积极扶持湘阴渡镇的现代农业发展,在项目区域布局上重点向湘阴渡镇倾斜。五是关于农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我县已出台的《关于扩大开放鼓励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永发〔201316号),明确规定了农业招商项目的县财政奖励比例和扶持措施优于一般工业项目,对建设农业大基地、壮大农业大龙头、实现我县农业结构升级调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确保农业扶持资金到位,县里已成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惠农项目资金的到位落实。建议反映的林业抚育款等专项资金问题,经调查了解属政策理解偏差,按规定原已享受油茶开发补助政策的基地,不再套享抚育补贴政策。关于农村用电政策落实,具备条件的农业企业向郴电国际申请改用专用变压器;对暂时只能搭线混合变压器的农业企业,可单独向郴电国际提出申请,由郴电国际组织核定年内农业用电总量及价格。

12.关于通过“一事一议”解决湘阴渡镇滩头村至复和镇金华村路段扩宽硬化的建议(70号)。今年滩头村和金华村都已经安排了一事一议项目。关于湘阴渡镇滩头村至复和镇金华村路段,县公路局已于2014年根据省厅部署,对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作了补充调查上报,目前等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争取早日将该路段立项。

三、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1件)

1.关于减免征收悦来镇规模养殖场植被恢复费的建议。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国家批准的政府性基金,设立权限在国务院,各省市区无权取消。目前,我省育林基金征收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373号)文件和湖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310号)文件。在具体执收过程中,个别执收单位存在少征、漏征等征收不到位现象,造成执收标准不统一,今后将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的监督力度,督促各执收单位按标准收费。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9122445号等6件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上述6件建议中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件,因设计标准等原因无法解决的1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

5号“关于将柏林镇金盆至龙王市村主排灌小渠(金龙江)纳入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2014年底,我县启动了樟树镇等三个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柏林镇金盆村和龙王市村属于樟树项目区,在规划设计时金盆至龙王市村主排灌小渠(金龙江)纳入了整治范围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其中上游区段因资金量不大纳入了整治范围,而中下游段因整治资金较大(约需395万元,该标段安排的整治资金仅700余万元),且该渠道主要为泄洪渠,设计评审没有通过,排出了整治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争取上级国土、水利、农业开发、烟草等部门支持政策和专项资金,以解决柏林镇金盆至龙王市村主排灌渠道整治问题。

6号“关于柏林镇洞口片区土地纳入土地综合整治治理项目的建议”。2013年,我县被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列为全省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计划投资2.2亿元,分3年在柏林镇、金龟镇、樟树镇、太和镇等4个镇66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10万余亩。其中柏林片区已于2014年完成整治任务,共完成投资7910万元,建设总规模3.3万余亩。目前正在实施樟树片区,已完成75%的工程量。太和片区拟于今年底启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立项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我县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9号“关于尽快解决便江镇注江村彭家、林家两组村民危房改造建房问题的建议”。2014年底,县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便江镇注江村彭家、林家新农村建设初步规划方案,拟在原址进行重建。因注江村彭家、林家位于长鹿农庄项目范围内,而长鹿农庄项目业主明确要求项目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必须符合项目统一规划,目前该项目即将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启动实施后,将根据村民意愿,由长鹿农庄项目指挥部进行安置或者实行县集中建房点公寓式安置。

12号“关于设立城东生态公园的建议”。设立城东生态公园既是满足广大市民娱乐休闲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生态永兴的需要。根据《永兴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和《永兴县旧城区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在城区江北片区打造“一带串两廊、五园连多点”(“一带”指由法公庙山体绿化带—内环公园—凤形山公园—烈士公园—便江沿岸绿化带—何家山山体绿化带等形成的绿色景观带;“两廊”指规划区北面山体—沙子江公园—坳头上公园—龙华陵山—便江沿岸绿化—何家山形成的生态绿色廊道以及规划区北面山体—红塘湖—法公庙山—便江沿岸绿化—人民公园形成的生态绿色廊道;“五园”指内环公园以及坳头上、沙子江、新湾、永安等4个社区公园;“多节点”指在规划区内形成多处交通景观节点和地标景观节点)的绿地结构,其中内环公园为区级综合公园,位于新湾路、内环路交叉口东侧,用地面积7.38公顷,与代表提出的城东生态公园位置基本一致。下一步将编制内环公园及生态绿色廊道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同时,加大城区周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打造城市绿肺。一是将我县便江流域汇水山林全部划为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从2013年起按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二是实行长期封山育林,按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生态造林和补植补造,禁止非抚育性、非更新性采代。三是分年度规划全部纳入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及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落实管护主体,做到造一片、活一片、绿一片。四是加大便江、注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扩大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

24号“关于加大对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我县目前共有古建筑20栋以上的传统古村落22个,多为明清时期建设。传统古村落保护既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需要,也是保持农村特色和提升农村魅力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切实加大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力度,出台了《永兴县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开展了传统古村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了底子,建立了台账;同时积极向上申报传统古村落保护名录,2014年以来已将高亭镇东冲村、马田镇邝家村、和平村文子洞组、油麻乡柏树村、悦来镇廊水村、油市镇檀宅村等6个村落申报到省住建厅。突出抓好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板梁古村的保护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完成了青石板路面修缮、房屋立面改造和游客中心、停车场、广场、垃圾中转站建设以及村庄绿化等工作,目前正在实施板溪河改造项目。可以说,近年来,我县在传统古村落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县传统古村落分布广、数量多,加之居民保护意识不强、农村无序建房、保护资金不足、乡土工匠缺乏等因素影响,尚有很多传统古村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保护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组织专家队伍对传统古村落进行甄别、分类,分别制订《传统古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传统古村落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乡土建筑保护和开发。

二、因设计标准无法解决的1

45号“关于对县城‘南大桥’和‘北大桥’扩宽的建议”。县城“南大桥”和“北大桥”是横穿便江、连通南北城区的主要交通枢纽。“南大桥”于1960年建成,属于石拱桥,桥面宽9米,设计承载能力13吨。2000年,我县对该桥进行了改造,人行道拓宽了3米(两边各1.5米)。“北大桥”于1995年建成,桥面宽15米(其中人行道3米),设计承载能力20吨。按照两座桥的设计标准和承载能力,如对桥面车行道进行扩宽,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有关项目规划,未来几年,我县将再启动建设几座跨江大桥。一是计划在银都大道连通县教师进修学校处修建一座大桥,作为一座“通行桥”和“观光桥”进行建设,预计今年进行立项。二是在湘永煤矿观音岩附近修建一座大桥,作为湘永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工程,该桥即将启动建设。三是按照长鹿农庄项目协议,在永兴一级水电站上游便江风景区内修建一座跨江大桥。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祁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由我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分别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管大队和禁毒大队具体承办。我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督查,抓好落实,切实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截止目前,4件代表建议已100%解决和基本解决。现将办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对李水林、李建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永兴县城内交通管理的建议”(第7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对于李水林、李建星代表提出的建议,我本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进行了核查。经查,情况基本属实,城区内街道路面窄小、车辆及行人流动量大,街道上常有公交车不按规定随意停靠。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今年4-5月份,县交警大队联合县运管所在城区开展了两次专项行动,对“黑的”、“公交车乱停”“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收到了良好成效。同时,经交警部门巡查,代表提出的“通往乡镇的中巴车如通往塘门口、湘阴渡的客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并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现象确时有发生,这主要是因为原本关于通往乡镇的中巴车临时车站是县政府召集城管、运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和相关乡镇、村共同商定的,但自去年城区提质改造以来,由于路段改造,影响了中巴车临时停放,对于这一现象交警部门也开展了集中整治。今后,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严厉查处客车随意停放行为,全力保障城区交通畅通,全力确保我县市容文明、群众安全出行。

二、关于杨飞、刘忠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七甲乡禁毒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第18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直以来,我和县公安局非常重视禁毒工作,始终将禁毒工作列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2015年强力推进了“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将禁毒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于禁毒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更是高看厚爱,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禁毒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保障了全县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一)前段禁毒工作情况。一是侦破打击稳步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县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军,各乡镇、各单位紧密配合,协调作战,深入开展了“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622日,全县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432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人员599人,侦破刑事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送强制隔离戒毒98人,社区戒毒108人,新发现吸毒人员271人,收治艾滋病等特殊人群7人,共缴获各类毒品2164.9克。今年前五个月我县禁毒工作考核排全市第二名。二是管控力度明显增强。20154月,县公安局对全县使用和出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破获易制毒化学品案4起,缴获非法盐酸5490千克,硫酸2065千克。目前,登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有25家,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有3家。通过对全县易制毒化学品市场的整顿,使企业认清了我县当前的毒品形势,知晓了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三是特殊人群的收治问题得到解决。为解决艾滋病吸贩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违法犯罪问题,县政府投入30万元专项收治经费,用于艾滋病吸贩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收治,截止2015622日,已经抓获 7名艾滋病贩毒嫌疑人及3名吞食异物的吸毒人员送郴州市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收治。收治工作开展后,有力地震摄了参与毒品犯罪的特殊人群,特殊人群吸贩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在抓好全县禁毒工作的同时,针对杨飞、刘忠礼等代表提出的七甲籍吸毒在册人员问题,县公安局非常重视,责成禁毒大队、龙形市派出所对当地涉毒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禁毒宣传力度,在七甲乡政府组织召开了禁毒座谈会,在七甲中学开设了禁毒教育课,发放禁毒资料1500余份,并且在每个村组都张贴了禁毒宣传标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禁毒知识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禁毒严打力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与龙形市派出所紧密配合,对七甲籍吸毒在册人员参与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深入摸排、重点打击。截止622日,共破获七甲籍吸毒在册人员参与的涉毒案件3起,强制隔离戒毒1人,行政处罚2人,社区戒毒3人。

(二)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禁毒经费保障工作,在 2015年第2次县委常委会议上,对2015年度禁毒工作经费保障进行了专门研究,解决了全县社区戒毒专项经费、马田康复指导站运行经费、艾滋病等特殊人群收治经费以及禁毒办工作经费一百余万元。同时,根据《永兴县2015年度禁毒工作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落实方案》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财务核算中增设禁毒经费支出科目,各乡镇本年度安排禁毒工作专项经费不少于2万元,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今年以来,七甲乡政府投入禁毒工作经费达3万元,龙形市派出所投入禁毒工作经费达2.6万元,保障了辖区禁毒工作顺利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我们在前段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与县公安局再接再励,乘胜前进,以正在进行的“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为契机,坚决打击一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吸贩毒案件,努力挤压涉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作案空间,形成打击各类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对于杨飞、刘忠礼等代表提出的七甲籍吸毒在册人员问题,我们将继续予以高度关注,并和七甲乡政府一道继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严密防范,从严打击,全力以赴遏制七甲籍吸毒人员的违法犯罪现象,为维护七甲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关于邝飞跃、吴代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对乡镇派出所户籍员管理的建议”(第4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接到上述代表提出的建议后,我非常重视,于2015410日,专题召开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户籍员管理问题;519日专门召开户籍员队伍教育警示大会,通报了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学习相关管理规定,重申了户籍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全局下一阶段加强和规范户籍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办事高效的户籍员队伍。

(一)当前县公安局户籍员管理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县公安局对户籍员履职尽责、考核奖惩、行为规范、遵守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管理日趋规范,要求日益严格,专门制定出台了《永兴县公安局户籍员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全局户籍员队伍形象呈现逐年向好态势。一是严格管理考核。明确户籍员所在单位负责对户籍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和督查;要求各户籍员所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抓好对户籍员的管理,据实将户籍员考勤、奖惩等有关情况上报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因违规被处罚的户籍员,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发;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于户籍员违纪违规行为,不仅按规定追究当事户籍员的责任,县公安局还将从精细化考评中对单位一把手予以相应的扣分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户籍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每月上班不能少于22天,保证在岗在位;不准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禁止在办理各种证件时收费不开票或多收费、乱收费,或向公民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更改户籍资料;不得出具与户籍资料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三是严厉处罚问责。设置了以下户籍员队伍管理“五条高压线”,一旦触犯对相关户籍员予以解聘:聘期内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被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所在单位领导安排经二次以上教育不改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耍特权,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弄虚作假或擅自更改户籍资料,出具与户籍资料不一致的证明材料;被群众多次(三次以上)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户籍员违纪违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一直以来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2014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查处户籍员违纪违规案件4人次,辞退1人,纪律处分1 人,通报批评2人,扣除绩效工资4760元。通过把好源头,从严管理,近两年来全县户籍员形象大为好转,群众对户籍员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对户籍员投诉事项呈逐年下降态势。据统计,2014年全局涉及户籍员投诉案(事)件7起,分别较201311起下降36.36%,较201214起下降50%

(二)关于代表建议提出的其它两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关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推行户籍员依户籍地交叉任职,并实行定期交流制度”这一项,在县公安局制定的《永兴县公安局户籍员管理规定》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户籍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满三年的,原则上实行轮岗。同时,关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过程中协同合作,户籍员及时主动按月通报上户基本情况”一事,县公安局亦有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县公安局每月都要求各派出所户籍员将新生儿上户、育龄妇女迁入情况按时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上报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下步县公安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户籍员的管理:一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多方督查,确保不出问题。

四、关于古月、王红玮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永兴县实验中学学校门口路段安全问题的建议”(第59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后,我要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了秩序股和城区交通管理中队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经相关部门工作,第一个问题已经解决好,壑沟已填满沙石,车辆和行人可以正常通行,基本达到通行要求;第二、第三个问题关于路面窄、泊车多、道口多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为此,交警部门实施了两条措施:一是在永康路学校路段设置减速带和增添交通警示标志,目前正在办理之中;二是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交警部门在此路段加强值勤力度,为缓解学生、家长出行困难进行交通维护。

总的来说,本人在办理2015年代表建议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赢得了各位代表的理解和肯定,但离代表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阶段,我将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奋发进取,锐意攻坚,扎实推进分管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为广大百姓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为维护全县治安大局稳定、打造“平安永兴”、“和谐永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康艳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后,由我牵头办理的人大建议一件,目前已经办理并回复,所提建议正逐步解决(B类)。在接办了李波等人提出的“关于对油市农贸市场改扩建的建议”,经召集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并安排了相关人员进行专门跟踪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在收到人大建议案后,立即组织市场服务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由市场服务中心主任马国洪负总责亲自抓,分管业务的副主任黄运勇具体抓,业务股、油市所负责人负责该建议案具体办理,明确了职责分工,规定了办理期限。

二、突出重点,认真办理

通过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先后4次走访了提出建议的各位人大代表,做到一个不漏,全部走访到位。由于油市农贸市场周边全是民房,现有规模已经无法扩大,只能在现有市场范围内进行科学规行划市,尽量满足群众交易需求。根据现实情况采取了分步解决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一是解决市场排污性能差的问题。市场服务中心在今年4月已投入6千元资金对市场内的排水沟、沉淀池进行了清淤,现在市场内污水基本能及时彻底排放,解决了排污不畅的问题。二是解决市场没有公厕的问题。2014年经与油市镇政府沟通协调,由政府选址,市场服务中心出资5万元建设了一个公厕,解决了赶集群众无处上厕所的难题。三是市场改扩建问题。县市场服务中心制定了《永兴县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2013-2015年)》,规划已把油市农贸市场改扩建列为首批改造的乡镇农贸市场;今年年初市场服务中心已向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申报了油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目前正在审批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市场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设施,改善市场卫生,为群众营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将积极向省市商务部门申请市场改建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早日将油市农贸市场改建好。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志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我分管的部门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并回复,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2件,因政策因素暂不能解决的(C类)1件。下面,我就有关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1.楚扬明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级医务室建设管理的建议”。第25号(A类)。一是做好了村卫生室的规划和标准化建设。针对我县存在“一村多室”和“空白村”的不合理状况,采取跨村调配、邻近乡镇调配、村内资源整合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全县364个行政村除19个“空白村”外,其余均按要求设立了村卫生室,其中有33所村卫生室已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二是加强了村卫生室管理。下发了《关于规范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日常监管、季度督查和考核,与乡村医生签订了《乡村医生服务承诺书》。三是加强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管理。对4家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村卫生室进行了清理,清退不适应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11人,为5名超过60岁的人员办理了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通过严格规范审查考核,将符合执业资质的人员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四是加强了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实行IPTV远程教学,组织开展了信息化培训、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乡村医生召开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五是严格执行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各村卫生室严格按要求实行了药品零利润销售,下发了《永兴县村卫生室收费标准》,张贴了“温馨提示”和举报电话号码。村卫生室进药都必须通过卫生院的采购平台,由配送企业按计划配送。六是强化了村卫生室保障。健全了多渠道补偿机制。上级财政每年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为4000元,县级财政按村干部副职待遇给予补助;政府向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服务人口8/人的标准拨付给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允许其按每人次5元的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七是做好了乡村医生的服务工作。县财政为全县村卫生室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提高了村卫生室抗风险能力。对开通网络的村卫生室按500/ 年进行补贴。所有村卫生室都安装了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便于开通新农合门诊报账系统,落实一般诊疗费报销政策。

2.尹声灿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倡导我县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永兴’的建议”。第48号(A类)。下发了《永兴县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实施方案》。从搭建平台,顶层设计,强化保障,丰富活动等四个方面做好全民阅读工作。一是因地制宜,搭建平台。目前,全县分公众、学校、农村、办事大厅、单位专业等五大类建设了600多家环境优雅、舒适的读书吧,实现了读书吧县、乡、村全覆盖。二是着眼长远,顶层设计。开展了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永兴县创建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县评估标准体系、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持续发展。三是建立机构,强化保障。为每家公众读书吧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每天10点至21点开放。县财政为公众读书吧购置了80万册图书,并每年为每家读书吧预算了1万元图书费。社会力量为我县读书吧捐赠了20万册图书。制定了读书吧建设管理评估细则,每年进行检查评比,赏罚分明。四是建强队伍,丰富活动。从教师队伍、书吧管理员当中遴选了2000人作为全民阅读的“点灯人”。开展了亲子阅读、灯谜竞猜、汉字听写、好书分享、演讲比赛、阅读汇演等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全民阅读项目被省教育厅评为教育创新奖,被评为湖南省文化县城。421日,我县启动了为期半年的首届“读书嘉年华•书香永兴全民阅读节”活动。

3.许常海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县计生委部分人员工资纳入统发的建议”。第55号(C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规定,谁用工谁负责用工人员的工资发放。目前,县计生委通过代扣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发工资人员只包括在县计生委办理了人事调配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各乡镇安排到计生线工作未经县计生委办理人事调配手续的其他人员。现在大部分乡镇还安排了其他站所的人员(原企业办的退伍复员军人等)从事计生工作,这些人员的工资都是由所在乡镇安排发放,没有1人由县计生委代扣代发。因此,建议中所提的各乡镇安排到计生线工作的原基金会工作人员,应由各乡镇发放工资。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56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任联工委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为切实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实效,201556日至2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组织选任联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代表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集中督办活动。现将督办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能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责任明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后,县政府及时对代表建议案进行了梳理分类,下发了《关于办理201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513号),对办理代表建议案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在督办时了解到,大多数承办单位能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如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及时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将办理工作落实到各股室,实行责任到人,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沟通面商,代表对办理情况比较满意。尤其是县民政局,接到县政府交办后,立即召开了局党政联席会议和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永兴县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按照“局长批示—股室办理—分管领导初审—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县分管领导签字审批”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对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办理进度和质量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一定的绩效分数,有力地调动了承办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动力。

(二)措施得力。一是注重交流沟通。一些承办单位,如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采取办前与代表沟通和办复前与代表面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充分了解代表提建议案的真实意图,建议办理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深入调研。一些承办单位为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开展调研。如县教育局承办的28“关于对黄泥中学纳入城区学校统一管理的建议”,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到黄泥中学调研,是将黄泥中学纳入城区学校统一管理还是实行一至九年级一贯制学校征求老师、人大代表的意见,为办理好这个建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县民政局在承办79号“关于加大乡镇居委会建设力度的建议”时,该局建议办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会同县委组织部于4月中旬深入到各乡镇,对全县社区建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争取县财政投入145.5万元,对全县25个社区进行规范化建设。

 ()办理及时。接到县人民政府交办后,大部分承办单位工作主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组织人员具体落实。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办的55号“关于将原基金会工作人员安排到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纳入县计生统发的建议”,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公司承办的35号“关于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公司对鲤鱼塘镇2014年度烤烟投险烟农重新核实理赔的建议”,均按规定在5月中旬办结并按程序回复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议交办不准确。由于政策研究不透,职能不明,交办仍存在不准确现象。如41号“关于加强保护天然渔业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县畜牧水产局和县公安局为主办单位,督办组到公安局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公安局反映只有非法电捕鱼者构成违法犯罪时才由公安机关负责打击,否则,公安机关无权打击,公安局不是此建议的主办单位。56号“关于加快建设三大桥上下互通公路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县住建局为主办单位,521日,督办组在听取县住建局办理此建议时,县住建局反映该建议应由县公路局承办,县公路局反映应由县城管执法局办理,致使该建议至今还没具体安排承办单位。53号“关于在太和镇设立金融机构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人民银行永兴支行为主办单位,督办组在听取人民银行永兴支行办理此建议的落实情况时,人民银行永兴支行反映,设立金融机构属于银行监督委员会职责,不属于人民银行的职责范畴。10号“关于沿江北路县城至湘永社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县银都集团为主办单位,521日上午,县银都集团在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反映此建议还未明确业主单位,只拿出“关于永湘路安装路灯的请示”,请示上有陈占华常务副县长417日的“请城管核实后申报项目”的批示。

()县政府领导普遍对建议办理过问、指导的少。督办发现,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分管的副县长普遍对建议办理过问、指导的少,办前既未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办中对承办单位提出制定的方案过问少,办后很少有人参加承办单位组织的代表面商。因此,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还有那些意见和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是否满意,副县长基本不清楚。

(三)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够。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各承办单位应尽的法定职责。督办发现,部分承办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如522日下午督办组召集部分承办单位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两次通知县烟草局安排领导汇报,直至散会,县烟草局既未安排人员参会,也未打电话请假。有的单位领导在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竟然搞不清哪些是主办建议,哪些是协办建议。县农经局的领导在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第一句话就是“领导叫我来”等等,两句话就汇报完毕。县市场服务中心和县粮食局在接到督办组通知521日上午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后,居然不知道代表建议内容,临时派人到县人大联工委了解代表建议内容。县规划局521日下午在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通知明确要求承办单位要准备汇报材料,可是该单位仅作口头汇报,未提交办理工作方案和汇报材料。

(四)重回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的回复只谈出台了什么文件、召开了什么会议,采取了什么措施,避而不谈建议落实情况。如县住建局承办24号“关于加大对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回复没有实质内容。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过分强调客观原因,主观能动性不强,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力,如县国土资源局承办的5号“关于将柏林镇金盆至龙王市村主排灌小渠(金龙江)纳入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和6号“关于将柏林镇洞口片区土地纳入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谈过程多,办理工作实质性进展不大。县开发区在汇报4号“关于加大对冶炼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时,以建议回复建议。

(五)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不高。代表建议测评表统计显示(具体见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统计表),所交办的83件建议,办理效果不满意的建议有11个,占13%;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三项都不满意的建议有8个,占10%;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三项代表都满意的建议只有21个,占25%

三、几点建议

(一)安排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准确。县政府在安排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时,要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准确确定承办单位予以交办,避免承办单位因职责不明问题出现推诿现象,进而影响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度和效果。

(二)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渠道,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因此,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诚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的姿态,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责任心,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好做实。要为办理代表建议想方法,不能为了答复代表找理由,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成联系人民群众、改进自身工作、助推经济发展的过程。

(三)办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县政府和各分管副县长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对办理代表建议来一次回头看。对还未落实主办单位的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组织相关承办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千方百计把建议办结办实,实现代表满意、群众认可。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未办结的代表建议进一步梳理,督促承办单位尽快落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统计表

 

 

附件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统计表(截至2015.6.1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关于解决人畜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建议

水利局

50%

0%

50%

50%

0%

50%

0%

50%

50%

没有与代表沟通

2

关于建设柏林镇图府村永乐江河段护坡的建议

水利局

50%

0%

50%

0%

50%

50%

0%

50%

50%

没有与代表沟通

3

关于将柏林镇石门村集中建房点纳入规范村民建房项目的建议

农办

统筹办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没有与代表沟通

4

关于加大对冶炼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

开发区

100%

0%

0%

33%

67%

0%

33%

67%

0%

 

5

关于将柏林镇金盆至龙王市村主排灌小渠(金龙江)纳入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议

国土资源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没有与代表沟通

6

关于将柏林镇洞口片区土地纳入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

国土资源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没有与代表沟通

7

关于加强永兴县城内交通管理的建议

交警队

运管所

50%

50%

0%

0%

100%

0%

0%

100%

0%

 

8

关于在县城区8个社区增加社区干部职数的建议

民政局

0%

100%

0%

0%

100%

0%

0%

100%

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9

关于尽快解决便江镇注江村彭家、林家两组村民危房改造及建房问题的建议

规划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无联系无回复无办理情况消息

10

关于沿江北路县城至湘永社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银都集团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承办单位未回复

11

关于请求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

财政局

88%

0%

12%

88%

0%

12%

88%

0%

12%

 

12

关于设立城东生态公园的建议

规划局

25%

25%

50%

25%

0%

75%

25%

0%

75%

建议列入议事议程,尽快实施

13

关于提高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建议

林业局

财政局

56%

11%

33%

33%

11%

56%

44%

0%

56%

 

14

关于对大布江乡江头片农网改造升级的建议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40%

40%

20%

0%

40%

60%

0%

40%

60%

 

15

关于修通大布江乡江头村至七甲乡石枧村公路的建议

公路局

67%

11%

22%

44%

22%

34%

44%

22%

34%

 

16

关于对东部山区通村通组公路提质、硬化拓宽改造的建议

公路局

67%

22%

11%

56%

22%

22%

56%

11%

33%

 

17

关于加大对东部山区生态种养殖业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建议

农业局

畜牧水产局

78%

0%

22%

44%

12%

44%

33%

23%

44%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8

关于加大对七甲乡禁毒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

公安局

89%

11%

0%

56%

22%

22%

44%

22%

34%

 

19

关于加大对复和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

公路局

100%

0%

0%

60%

40%

0%

60%

40%

0%

 

20

关于修复复和镇下源村芭蕉垅水库的建议

水利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1

关于尽快启动青界山至马田段S213线公路建设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

100%

0%

0%

84%

16%

0%

67%

33%

0%

 

22

关于解决郴电国际高压线路下的青苗属权问题的建议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3

关于继续加大对茶油林地复垦资金投入的建议

林业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4

关于加大对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

住建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5

关于加大对村级医务室建设管理的建议

卫生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6

关于加大对黄泥镇大村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水利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7

关于对黄泥镇板冲村灵珠坦水库进行修缮的建议

水利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28

关于将黄泥中学纳入城区学校统一管理的建议

教育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9

关于加大对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30

关于开展对农民进行免费培训的建议

人社局、农业局、民政局、

移民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31

关于建设鲤鱼塘镇松元芳村欧家组至申明亭村肖家组机耕的建议

农开办

17%

66%

17%

17%

66%

17%

17%

66%

17%

 

32

关于加大培育永兴大米品牌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农业局

粮食局

40%

60%

0%

0%

80%

20%

0%

20%

80%

 

33

关于落实通村通组公路补助的建议

财政局

公路局

40%

60%

0%

20%

80%

0%

0%

60%

40%

 

34

关于启动鲤鱼塘镇边远山区小农水项目建设的建议

水利局

75%

25%

0%

25%

75%

0%

25%

75%

0%

 

35

关于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永兴分公司对鲤鱼塘镇

2014年度烤烟投险烟农重新核实理赔的建议

财产保险永兴分公司

75%

25%

0%

75%

25%

0%

50%

50%

0%

 

36

关于加大农业发展扶持力度,发挥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增收的建议

农业局

0%

100%

0%

0%

100%

0%

0%

77%

33%

 

37

关于延长鲤鱼塘镇少数民族村足泉村“新农村建设”年限的建议

农办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8

关于给予鲤鱼塘洪波河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建议

发改局

20%

80%

0%

20%

80%

0%

0%

40%

60%

 

39

关于完善龙形市乡网络公路连片统筹建设的建议

公路局

60%

40%

0%

20%

60%

40%

20%

60%

20%

 

40

关于加强龙形市乡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农开办

80%

20%

0%

60%

40%

0%

60%

40%

0%

 

41

关于加强保护天然渔业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的建议

畜牧水产局

公安局

80%

20%

0%

60%

40%

0%

60%

40%

0%

 

42

关于进一步增加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的建议

财政局

80%

20%

0%

80%

20%

0%

80%

20%

0%

 

43

关于强化对乡镇派出所户籍员管理的建议

公安局

60%

20%

20%

20%

60%

20%

20%

60%

20%

 

44

关于“鲤—七”公路扩宽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

60%

40%

0%

40%

60%

0%

40%

60%

0%

 

45

关于对县城“南大桥”和“北大桥”扩宽的建议

城管执法局

公路局

84%

16%

0%

67%

33%

0%

67%

33%

0%

 

46

关于给马田镇明星村小增派教师的建议

教育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47

关于提高在职和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44%

56%

0%

11%

89%

0%

 

48

关于倡导我县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永兴”的建议

文广新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49

关于改进农村水利设施设计及建设的建议

水利局

86%

14%

0%

28%

72%

0%

0%

100%

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0

关于马田镇镇区享受家网改造同等政策的建议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90%

10%

0%

20%

80%

0%

0%

100%

0%

 

51

关于加强三塘乡小型水库饮水灌溉工程建设的建议

水利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52

关于加强三塘乡电网改造的建议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53

关于在太和镇设立金融机构的建议

人民银行永兴支行

86%

14%

0%

14%

43%

43%

0%

58%

42%

 

54

关于太和镇盐塘村泉塘组山塘整治和水渠维修的建议

水利局

100%

0%

0%

0%

100%

0%

100%

0%

0%

 

55

关于将县计生委部分人员工资纳入统发的建议

人口计生委

100%

0%

0%

0%

100%

0%

0%

100%

0%

 

56

关于加快建设三大桥上下互通公路的建议

住建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没有解决

57

关于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建议

教育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58

关于加快建设S349线青界山至马田公路的建议

交通运输局

0%

0%

100%

0%

0%

100%

0%

0%

100%

 

59

关于解决永兴县实验中学校门口路段安全问题的建议

交警队

100%

0%

0%

0%

100%

0%

0%

100%

0%

 

60

关于乡村公路主干道设立警示标志及对违章车辆进行整治的建议

公路局

交警队

100%

0%

0%

66%

34%

0%

66%

0%

34%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61

关于适当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66%

34%

0%

66%

34%

0%

 

62

关于开凿香梅乡小田村排水隧洞及维修排水渠道的建议

水利局

0%

100%

0%

0%

100%

0%

0%

0%

100%

 

63

关于加强涉农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财政局

0%

34%

66%

0%

34%

66%

0%

0%

100%

 

64

关于加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规范管理的建议

农办

统筹办

50%

0%

50%

50%

0%

50%

50%

0%

50%

 

65

关于加大农村通组公路扶持力度的建议

公路局

75%

25%

0%

75%

25%

0%

75%

25%

0%

 

66

关于对金龟镇安福村烤烟种植区增加烤烟房建设补助的建议

烤烟办

烟草公司

100%

0%

0%

75%

0%

25%%

75%

0%

25%

 

67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交流的建议

人社局

50%

50%

0%

0%

50%

50%

0%

50%

50%

 

68

关于加强农村民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的建议

农办

25%

25%

50%

25%

25%

50%

25%

25%

50%

 

69

关于加大对湘阴渡镇发展现代规模农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农办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70

关于通过“一事一议”解决湘阴渡镇滩头村至复和镇金华村路段扩宽硬化的建议

农经局

公路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71

关于洋塘至马田、马田至悦来及洋塘环乡农村公交正常运行的建议

运管所

100%

0%

0%

84%

16%

0%

84%

16%

0%

 

72

关于加大对油麻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水利局

40%

60%

0%

0%

100%

0%

0%

100%

0%

 

73

关于加快油麻乡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财政局

0%

100%

0%

0%

100%

0%

0%

100%

0%

 

74

关于对油市农贸市场改扩建的建议

市场服务

中心

0%

100%

0%

0%

100%

0%

0%

100%

0%

 

75

关于加快悦来镇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建议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

100%

0%

0%

70%

30%

0%

40%

60%

0%

 

76

关于提高在职和退职村干部生活待遇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77

关于减免征收悦来镇规模养殖场植被恢复费的建议

林业局

100%

0%

0%

70%

30%

0%

70%

30%

0%

 

78

关于硬化樟树镇至柏林镇断头路的建议

公路局

100%

0%

0%

0%

42%

58%

0%

42%

58%

 

79

关于加大乡镇居委会建设力度的建议

民政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闭会期间1

关于提高农业水稻保险赔偿额度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闭会期间2

关于解决农村特殊家庭孤儿保障问题的建议

民政局

0%

25%

75%

0%

0%

100%

0%

0%

100%

 

建议号

建议题目

主办单位

办理态度

办理进度

办理效果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闭会期间3

关于加大对板梁古村扶持力度的建议

财政局

100%

0%

0%

60%

40%

0%

60%

40%

0%

 

闭会期间4

关于对永兴至黄泥、金龟段公交车运行加强监管的建议

运管所

100%

0%

0%

100%

0%

0%

100%

0%

0%

 

说明:一、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代表100%不满意的建议有8个:356910565758号;

      二、办理效果一项代表100%不满意的建议11个,除3569105657588个建议外,还有3个:6263、闭会2号;

      三、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代表100%满意的建议有21个:20222324252627282930374648515269707679、闭会1号、闭会4号。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周林根  吴郴林  王根平  罗艳花  周德易  李仁顺  崔建山  王书乐

        李继军  朱林桂  陈弟亮  李志明  刘爱军  廖翔鲲  贺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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