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永兴县人大>会议公报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0期公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林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3日 点击数:7,372 字号:


第一号〈总第210期〉                                     2016年2月


目    录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1)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1)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 (1)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农信社的议案》的决议 (2)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农信社的议案 (2)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3)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4)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5)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6)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6)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7)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 (7)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1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14)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1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永兴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日期的通知 (1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日期的议案 (1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 (17)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林根等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17)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周林根等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18)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李志明等同志为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18)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9)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19)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2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梦妮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20)
任职前发言 刘梦妮(21)
任职前发言 袁  帅(22)
任职前发言 邝世辉(23)
任职前发言 雷  勇(24)
任职前发言 马明华(26)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7)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任免黄景湖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28)
任职前发言 黄景湖(28)
任职前发言 叶海燕(30)
任职前发言 李志明(32)
任职前发言 许越湘(33)
关于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报告 (3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蒲学联等两名同志为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34)
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陈占华(35)
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陈弟亮(37)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0)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4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40)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41)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1)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41)
关于接受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晓斌辞职的报告 (42)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邓晓斌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42)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3)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和《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农信社的议案》;
2.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和《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3.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4. 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
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11月23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永政函〔2015〕110号)。县人民政府要依法规范贷款置换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继续加大置换贷款的清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4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
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地方政府主导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我县从2014年开始将农村信用社改制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议事议程,为化解我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2015年9月30日县委常委会第11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3日县政府第13期专题会议决定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具体置换以清产核资数为准)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土地资产在永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以前变现50%,土地全部变现后不足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超过部分归县财政所有。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1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
注资农信社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11月23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农信社的议案》(永政函〔2015〕127号)。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信用联社改制工作,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服务“三农”,服务永兴县域经济建设,促进永兴经济社会发展。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4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县信用联社资产确权缴纳
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农信社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地方政府主导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我县从2014年开始将农村信用社改制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议事议程,为提高我县信用联社一般风险准备率,2014年7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第16期会议决定:对资产处置的土地出让金,剔除上缴上级部分后,按程序报批拨付给县信用联社,支持其改革工作。目前,我县信用联社有土地30宗,总面积26245平方米,已有22宗划拨用地转为商服性出让用地,缴纳土地出让金1732万元。现提请将县信用联社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1559万元等额注资农信社,全部用于补提县信用联社一般风险准备。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11月23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永政函〔2015〕118号)。县人民政府应秉着依法透明的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依法监管、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项审计,全过程监督,定期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4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融资项目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经与建设银行永兴县支行对接,拟以郴永大道项目申报发行资产收益权类理财产品,金额60000万元。
具体操作为:由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以永兴银都大道项目为载体向建设银行永兴支行申报的发行资产收益权类理财产品,金额60000万元,期限5年,综合利率不超过8%。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建设银行永兴支行银都大道融资项目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若永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该融资项目本息,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代为偿还。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16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 11月23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永政函〔2015〕119号),同意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2015年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事宜,本次发行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为9亿元,期限7年,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于永兴县两区同建安置房项目。同意将债券本息偿还及担保费支付纳入我县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若银都集团到期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券本息及支付担保费,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偿还。
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要求,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4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担保费纳入
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低成本筹集期限较长的项目建设资金,经研究同意由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90000万元。
具体操作为:以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提供土地抵押和引进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90000万元,期限7年,其中债券年利率约6%,最终以发行之日债券利率为准;担保费率1%/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永兴县两区同建安置房项目建设。
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本次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和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若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债券本息和担保费,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代为偿还。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16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县人民政府: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4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
实施方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郴州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郴办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我县拟将湘阴渡镇、塘门口镇及油市镇田心村、石塘村、燕尾村3个建制村与便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便江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现便江镇人民政府;将油市镇儒林村、大杨村、油市村、坪洞村、车田村、冷水村、新塔村、高冲村、禾巷村9个建制村和油市社区居委会成建制并入高亭镇,设立高亭司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现油市镇人民政府;将复和镇与马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马田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现马田镇人民政府;将三塘乡与油麻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油麻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现油麻乡人民政府;将香梅乡与金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金龟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在现金龟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县辖油麻镇、悦来镇、马田镇、高亭司镇、洋塘乡、便江镇、黄泥镇、金龟镇、樟树镇、太和镇、柏林镇、鲤鱼塘镇、大布江乡、龙形市乡、七甲乡等共15个乡镇(11镇4乡),全县乡镇平均面积为132平方千米、平均人口为4.6万人。
之前,拟调整的11个乡镇广泛征求了村民意见,分别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各乡(镇)都形成了同意合并的意见,并向县政府提出了合并的请示,县政府拟同意各乡镇提出的意见,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永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
请审议决定。

附件:永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略)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李仁顺  楚  彬  王书乐
李  亮  叶海燕  李继军  陈弟亮  李志明  刘爱军  廖翔鲲  贺文忠  张廷江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周林根  崔建山  朱林桂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1.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
2.审议通过《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其他。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
——2015年12月1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周德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就《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在中共永兴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总体目标,适应新常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拟定于2016年1月18日至1月21日(农历二○一五年十二月初九至十二月十二日)在县人民会堂举行。会期4天。
三、主要议程和日程
(一)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3.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4.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5.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9.补选;10.表彰全县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县人大代表和先进个人;11.听取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和议案处理意见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征集情况报告;12.交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3.作出有关决议、决定;14.其他。
(二)工作日程建议为:
第一天:2016年1月18日(星期一)
上午:10时前各代表团代表和列席(特邀)人员报到,并领取会议资料及有关证件。10时30分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党员负责人会议。主持人:陈晓云。参会人员: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正处级干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干部、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开发区主任、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或主持乡镇人大工作的副主席;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政府办、县农办、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主要议程:①吴郴林同志通报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并提出会议要求;②提名推荐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③提出会议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交各代表团酝酿;④宣布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及党支部;⑤县委书记讲话。11时各代表团召集人主持召开代表团第一次会议。传达召集人和党员负责人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讨论大会议程(草案)、酝酿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下午:2时30分在人民会堂举行预备会议。主持人:陈晓云。参会人员:全体代表。主要议程:①王根平同志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②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③通过大会议程(草案)。3时在人民会堂举行代表中的中共党员大会。主持人:韦华。参会人员: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主要议程:①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李亮学宣读《中共永兴县委关于成立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党委临时党支部的通知》;②县委书记讲话。3时30分在人民会堂休息厅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人:吴郴林。会议议程:①通过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②通过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③决定大会副秘书长;④报告列席、特邀人员名单;⑤通过大会日程(草案);⑥通过本次大会质询案、议案提出和办理程序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草案),决定提交质询案、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截止时间。⑦审议《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⑧决定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名单的截止时间。4时30召开代表团第二次会议。审议《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
第二天: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在人民会堂举行开幕式和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陈晓云。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特邀)人员。主要内容:①举行大会开幕式;②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④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⑤审议通过《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⑥审阅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10时30分召开代表团第三次会议。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11时30分在人民会堂休息厅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人:王根平。会议议程:①县委向大会主席团提名推荐大会补选的候选人名单,并作人事安排的说明;②县委书记讲话。
下午:2时30召开代表团第四次会议。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相关决议(草案);酝酿、讨论补选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第三天: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上午:8时30分在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吴郴林。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特邀)人员。会议议程:①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②听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③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2时30分召开代表团第五次会议。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相关决议(草案);酝酿、讨论补选的候选人名单(草案)。3时为代表联名提出补选的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和代表质询案、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出的截止时间。3时30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候选人与代表见面。4时30分在人民会堂休息厅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持人:曹丽珠。主要议程:①各代表团汇报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相关决议(草案)的情况,酝酿、讨论补选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情况;②按《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确定补选的候选人名单(草案),将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与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一并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提出的各项候选人人数等于大会补选办法规定的差额数,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大会补选办法规定的差额数,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③提出补选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通过;④确定补选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4时50分在人民会堂休息厅举行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持人:陈晓云。会议议程:①听取组织、议案组征集整理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和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②提出代表质询案、议案的处理意见。5时在人民会堂休息厅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持人:罗艳花。主要议程:①听取代表质询案和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征集情况的报告;②讨论代表质询案、议案的处理意见,确定代表议案;③审议并决定提请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
第四天: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在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大会闭幕式。第一阶段(8:30—9:30):主持人:陈晓云。参会人员:全体代表。会议议程:①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②宣布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③补选。第二阶段(9:30—12:00):主持人:陈晓云。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特邀)人员。会议议程:①宣布补选结果,颁发当选证书;②表彰全县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县人大代表;③王根平同志作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和议案处理意见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征集情况的报告;④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县人民政府县长讲话;⑤通过相关决议(草案);⑥县委书记讲话;⑦举行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
四、大会筹备处机构设置
成立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干部担任。
大会筹备委员会设秘书处
秘书长:吴郴林(兼)
副秘书长:周德易  刘爱军  王佳文
筹备委员会秘书处下设6个工作组:
(一)秘书资料组
联系领导:吴郴林
组  长:周德易(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筹备方案、各项工作报告等有关资料的起草;
2.负责大会有关资料的校对、审核、送印、装袋和分发;
3.负责各代表团审议活动的联络、记录和情况综合;
4.负责大会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印制大会公报;
5.负责审查大会新闻报道及其它信息;
6.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衔接与联络,督促各工作组按时起草所需文字材料,并送审、付印;
7.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议案组
联系领导:王根平
组  长:李  亮(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大会的有关资料的起草、校印;
2.负责选举工作的准备和组织;
3.负责代表中的中共党员大会的组织;
4.代表照片的收集工作;
5.负责代表质询案、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收集与整理;
6.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会务组
联系领导:罗艳花
组  长:王书乐(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大会座次安排等会场布置;
2.负责制作各类证件、奖牌;
3.负责大会考勤及会场纪律等各项会务工作;
4.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卫组
联系领导:王根平
组  长:崔建山(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代表驻地、大会会场的安全保卫;
2.负责处置有关突发事件,接待信访人员,维护会场秩序;
3.负责确保交通顺畅、消防安全等工作;
4.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组
联系领导:罗艳花
组  长:楚  彬(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大会有关宣传资料;
2.负责大会摄影、摄像等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各代表团会场及驻地的相关宣传工作;
4.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联系领导:曹丽珠
组  长:李仁顺(兼)
副组长:(待定)
成  员:(待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大会经费预决算;
2.负责大会各类证件及用品的采购;
3.负责农民、纯居民、下岗工人代表误工补贴及代表活动经费的发放;
4.负责参会人员的报到、食宿、医疗、代表用车、工作用房等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确保供电、供水、食品安全和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6.负责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大会召开后,筹备委员会秘书处及各工作组转为大会秘书处及各工作组。抽调各乡镇人大秘书和部分县直机关单位人员为大会工作人员。抽调人员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
五、代表团的组成及团长、副团长建议
(一)拟分设   个代表团:(待定)
(二)组团原则:(待定)
(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原则:(待定)
(四)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因县乡机构改革,具体人员待定)
六、大会主席团的组团原则及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建议名单
(一)主席团的组成:(待定)
(二)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待定)
(三)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吴郴林(兼)
七、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是代表的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在岗的县级领导干部,名单略)
八、大会列席特邀人员(约500人,名单略)
(一)列席人员(待定)
(二)特邀人员
1.驻永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驻永市四届人大代表
3.担任过副处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退休老干部
九、大会参会人员安排
本次参会人员约870名,包括县人大代表、列席特邀人员、工作人员。
十、大会住宿安排:县荣裕国际大酒店。
十一、大会经费预算:以大会预算及实际开支为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2月1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1日在永兴县城人民会堂召开。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李仁顺  崔建山  王书乐
楚  彬  李  亮  叶海燕  李继军  朱林桂  陈弟亮  李志明  刘爱军  廖翔鲲
贺文忠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周林根  张廷江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日期的议案》;
2.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
3.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周林根等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4.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5. 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确定永兴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日期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由于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调整,因工作需要,须补选部分永兴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经2015年12月25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2016年1月15日为代表补选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5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确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日期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由于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调整,因工作需要,须补选部分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1月15日为代表补选日。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24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各乡镇人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的规定,经2015年12月25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行政区划发生重大变化乡镇的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其中:便江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55名,高亭司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9名,马田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05名,油麻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1名,金龟镇人大代表名额为67名,其他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不变。调整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附件:永兴县乡镇人大代表名额调整方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5日


永兴县乡镇人大代表名额调整方案
乡镇名称 统计局2014年末
户籍人口数 确定代表
名额人口数 代表
基数 代表
总名额
原便江镇

便江镇 110839 172245 40 155
原湘阴渡镇  32471  
原塘门口镇  21466  
原油市镇田心村  2781  
原油市镇石塘村  2444  
原油市镇燕尾村  2244  
原高亭镇 高亭司镇 34817 59053 40 79
原油市镇减去田心村减去石塘村减去燕尾村  31705-7469=24236  
原马田镇 马田镇 75993 97757 40 105
原复和镇  21764  
原油麻乡 油麻镇 20355 46272 40 71
原三塘乡  25917  
原金龟镇 金龟镇 22067 40267 40 67
原香梅乡  18200  
柏林镇 49933 49933 40 73
鲤鱼塘镇 33282 33282 40 62
悦来镇 30019 30019 40 57
黄泥镇 30290 30290 40 60
樟树镇 35630 35630 40 61
太和镇 21308 21308 40 53
洋塘乡 24697 24697 40 53
大布江乡 16782 16782 40 50
龙形市乡 15717 15717 40 50
七甲乡 15002 15002 40 49
合  计 688254 688254  104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调整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的规定,经2015年12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调整行政区划发生重大变化乡镇的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其中:便江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55名,高亭司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9名,马田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05名,油麻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1名,金龟镇人大代表名额为67名,其他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不变。请予审议。
附件:永兴县乡镇人大代表名额调整方案(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24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周林根等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经2015年12月25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周林根、李仁顺、崔建山、李亮、楚彬、贺文忠、张廷江、黄文兵、李鹏等九名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5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周林根等同志辞去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议   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周林根、李仁顺、崔建山、李亮、楚彬、贺文忠、张廷江、黄文兵、李鹏等九名代表提出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其辞职。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24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李志明等同志为永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
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经2013年3月1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任命了王根平、李亮、刘化田、肖正光、朱林桂、尹声灿、李青玲等7名同志为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异动等原因,李亮、刘化田、肖正光等3名同志先后辞去了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4人。经2015年12月25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任命了李志明、王书乐、叶海燕等3名同志为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新的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王根平
副主任委员:李志明
委      员:王书乐、叶海燕、朱林桂、尹声灿、李青玲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5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调整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经2013年3月1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任命了王根平、李亮、刘化田、肖正光、朱林桂、尹声灿、李青玲等7名同志为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异动等原因,李亮、刘化田、肖正光等3名同志先后辞去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4人,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任命李志明、王书乐、叶海燕等3名同志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王根平任主任委员,李志明任副主任委员,王书乐、叶海燕、朱林桂、尹声灿、李青玲任委员。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24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李仁顺  崔建山  王书乐
叶海燕  李继军  朱林桂  陈弟亮  李志明  刘爱军  廖翔鲲  贺文忠  张廷江
许林东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周林根  楚  彬  李  亮  尹声灿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 补选个别市人大代表;
3.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5.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6.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7.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计划工作报告;
8.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财政工作报告;
9.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3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梦妮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袁  帅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邝世辉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  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明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曾庆华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彩雄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腾芳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刘梦妮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任命:
刘梦妮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袁  帅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邝世辉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  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明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曾庆华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彩雄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腾芳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罗志卫
2015年12月15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刘梦妮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在此,我向大家作一个任职前的表态发言。
我叫刘梦妮,今年25岁,永兴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8月,我通过两院公开招考到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局、反渎局从事自侦案件办理工作,参与并承办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8.15”专案之佘小年特大受贿案、宜章县国土局王志等人特大滥用职权、受贿案和其他贪贿、渎职案件。2013年9月,我被调至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并于当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在永兴检察院工作期间,我一直坚守在反贪战线,是我院现在唯一的一名反贪女子军。四年多来,我一共承办的自侦案件有23件31人,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岳辉专案之张长宗、周莎行贿案,衡阳市特大贿选案之衡阳市人大副主任左慧玲玩忽职守案,永兴县畜牧水产局许江林等人系列贪污、受贿案,湘永煤矿李清亮等人贪污、受贿案等多件大案、要案。
此刻,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我将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检验,我深知这是人大和检察院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将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让我有机会在一个更高更远的平台为检察事业服务。为了不辱使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积极地工作,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学习是不断进步的首要前提。通过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通过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案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执法水平,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忠诚的态度。
第二,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与水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决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不辜负法律的期待和人民的重托。
第三,清正廉洁,自觉遵守检察职业道德。检察官是廉洁清风的代表,也是守护廉洁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环境中,我会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自身言行,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排除阻力,拒说情,拒吃请,拒收钱物,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保持检察干警清正廉洁的形象。
第四,时刻自省,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我将认真对待和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法律、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争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员。
我真诚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的考察,无论这次任命是否通过,我都将继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为永兴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尽一份力。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袁  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的审议。
我叫袁帅,汉族,29岁,湖南省郴州市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月,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分配到永兴县鲤鱼塘镇工作,2010年9月,通过选调进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助理检察员。我先后在政工科、反贪局工作。在政工科工作期间,在《检察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郴州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稿件数十篇;在反贪局工作期间,承办案件共42件51人,主办了郴州市住建局招投标办原主任廖仁明受贿案、永兴县信用社原理事长刘维湘案等案件,移送法院的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我若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执法为民,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纯洁执法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以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学科理论,提高执法素能。学习宪法精神,用宪法理念领导检察实践;学习刑诉思维,用刑诉规定引导检察实践;学习刑法体系,将刑法理论指导检察实践;学习各科知识,将各科知识辅导检察实践,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义。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为维护社会公义倾力贡献。
四、接受各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坚定执行人大通过的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事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做一名让组织和群众满意的检察官。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邝世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我叫邝世辉,今年30岁,湖南省永兴县人。2010年10月,通过县检察院公开选调到该院工作,现为侦查监督室副主任。
进入检察院5年来,先后在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室、侦查监督室工作。在反渎职侵权局工作期间,认真学习,勤恳工作,为全院反渎工作实现全省“五连冠”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控告申诉室工作期间,为主成功办理了罗立稳不服法院刑事裁判申诉案,该案是全市乃至全省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依申诉程序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首例案件,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优秀案件。201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知识竞赛中取得佳绩,并被授予“全省十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自今年2月调整至侦查监督室工作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6件68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批捕准确率100%。
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重托,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完成好党与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的始终,践行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二、提升业务水平,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工作、办案中多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向书本求知,向实践求真,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力争所办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廉洁奉公,自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三个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如果这次未被任命,这说明我离检察员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一定会正确对待,找准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以上就是我的表态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再次感谢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雷 勇

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我叫雷勇,男,汉族,1985年7月生,湖南桂阳县人,中共党员,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助理检察员。
2012年,我参与公诉部门年底清积行动,加班加点,规范高效,共办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3件13人,其中起诉11件11人,不起诉2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案管部门,不仅扎实做好案件管理及内勤工作,还发表信息材料300余篇,其中国家级有100余篇,有效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由于工作努力,于2013年度被该院评为文明干警;2014年度受到县委嘉奖。
如果今天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既是对以前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在新的工作起点上,决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不辜负法律的期待和人民的重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执法观。政治思想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投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忠实捍卫者。
二、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我将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廉洁自律,自觉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严谨自律,对法律、原则存敬畏之心,坚持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四、认真履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在受理和评查案件过程中,敢于挑刺,敢于监督,对任何不规范行为不留情面,对所有程序瑕疵“零容忍”,助推我院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更上一层楼。同时,随着时代不断往前发展,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作为一名检察员,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多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如果这次我不能被任命为检察员,说明我距离检察员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工作和学习,让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员,为我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伟大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马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在此,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表态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考察。
我叫马明华,27岁,湖南省永兴县人,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11年9月,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到安仁县人民法院工作,2014年11月至今在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我在安仁法院任助理审判员数月期间,所承办的百余件民事案件全部做到了程序合法,实体裁判公正,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没有申诉、上访案件,上诉也没有改判的。2014年11月,我成为了县检察院反贪局这支“铁军”的一员,在工作中,我切实做到了勤勉尽责、廉洁履职、规范执法、服务群众,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承办及参与了十三件贪贿案共十九人,还被抽调至省、市专案组办理案件,承办了省移动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建根“4.16”专案(韩某行贿案)、湘永煤矿系列贪腐专案(邓某某贪污案、李某某贪污贿赂案)等大要案,参与办理原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岳辉专案(张某某、周某行贿案)等大要案。2014年永兴县反贪局取得了全市第一、全省第四的成绩,根据测评数据,2015年反贪局稳坐全市第一,冲刺全省前三,这些优异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包括我在内的全体反贪局干警的辛勤努力。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很激动,深刻地感受到动力与压力同在。检察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效果。如果今天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既是对以前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深知我决不能辜负领导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不能辜负法律的期待和人民的重托,为此,我将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积极地工作,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修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一名检察工作人员良好的政治品格,专业的职业操守来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忠实捍卫者。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检察执法能力。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一名检察官走向成熟的根本,我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继续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虚心向同事学习,并通过更多的实战来掌握业务知识和侦查办案技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各种诱惑面前自重、自警、自制。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四、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如果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认真履行检察官的职责,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奉献,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如果这次未被任命,说明我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也会正确对待,自查自纠,迎头赶上。如果我这次能够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倍加努力,积极进取,做一个切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的优秀检察员。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感谢领导对我的器重和厚爱。
以上就是我的表态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3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景湖同志为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海燕同志为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志明同志为永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越湘同志为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仁顺同志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崔建山同志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亮同志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楚彬同志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志明同志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30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决定任免黄景湖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永委干〔2015〕31号“关于提名黄景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
黄景湖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志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越湘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叶海燕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仁顺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崔建山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亮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楚彬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志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附件: 1.黄景湖同志简历(略)
           2.李志明同志简历 (略)
3.许越湘同志简历(略)
4.叶海燕同志简历(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31日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黄景湖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拟任我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下面,我将拟任前后的工作作个汇报。
一、前五年的工作情况
2010年县委把我从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的岗位调整到县蔬菜局任党组书记、局长。五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蔬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县蔬菜播种面积10万亩,产量15万吨,产值5亿元,连续五年名列全市蔬菜工作第一名,2013年获全市“菜篮子”工程一等奖。中南三泰沃原生态农庄蔬菜基地(湘阴渡松柏)成功创建为“农业部蔬菜标准园”。
1.坚持组织推动。每一项工作,领导重视是工作推动的关键。为此,我们积极向县四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得到了他们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县委书记多次过问蔬菜工作;县长将“菜篮子”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一件大事来抓,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下发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强化了各乡镇各部门抓蔬菜工作的责任。县人大、县政协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湘阴渡松柏、堡口蔬菜基地视察,为蔬菜产业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制,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2个蔬菜基地,全程负责指导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产销工作。
2.坚持政策调动。先后制定下发了“2010—2015”十二•五和“2015—2020”十三•五全县蔬菜产业规划和《永兴县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将便江镇石屏村、湘阴渡镇堡口村、松柏村新建蔬菜基地纳入城镇蔬菜基地管理的三个决定等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蔬菜专业种植户和企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了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
3.坚持示范带动。大力扶持专业蔬菜基地建设,通过打造蔬菜基地样板,示范带动全县蔬菜产业的持续发展。先后开发建设了三塘乡徐家村、悦来镇尹家村、马田镇丹平村三个黄花菜基地以及便江镇观前村、鲤鱼塘镇东山村两个莲藕基地和千冲村、高塘村两个香菇基地,使永兴的特色蔬菜基地达到1500余亩。2012年以来,集中全县人力、财力、物力,一年一个新基地,先后建设了便江石屏(620亩200万元)、湘阴渡堡口(680亩456万元)、松柏(1280亩1800万元)三个规划红线图的钢架大棚城镇专业蔬菜基地,使全县的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到2580亩。
4.坚持科技促动。始终坚持以科技促产业,以科技兴产业。强化科技创新和服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菜农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无公害意识,提高种植户的蔬菜质量和种植效益。中南三泰(松柏)蔬菜基地钢架连栋大棚采用全自动控温、控光、控湿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先后引进推广蔬菜新优品种30余个,试种面积1560亩,推广辣椒、茄子、黄花菜等新优品种,推广面积2900多亩,推广康宽、甲维盐等生物农药3种,推广面积3000多亩,举办培训班15次,培训1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1万余份。
5.坚持部门联动。县领导牵头,积极协调各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抓好蔬菜产业建设,在全县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县农业局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为蔬菜产业提供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相关资金,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县农机局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推进蔬菜产业机械化水平。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农经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套完善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基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任职后的打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归巢,虽然是匹老马,但也要一颗红心两种准备。若没有通过任命,自己绝对正确对待,毫无怨言。若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作好如下工作。
一是讲政治。服从县人大党组及其常委会的领导,遵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团结机关全体同志,同心同德,努力工作。
二是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搞好监督工作。根据自身职责,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安排,协助常委会搞好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次,机关一盘棋,服从大局,一切实行动听指挥,协助常委会做好其他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离开人大机关五年了,不学习,怕跟不上队伍了。所以,以后不但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虚心向机关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尽快跟上队伍,进入角色。
四是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叶海燕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叶海燕,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湘乡市人。2013年4月调至县人大常委会任专职委员,2015年5月起,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工作。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厚爱,今天我被提名任命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在颇感荣幸的同时,更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如果这次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县委和县人大党组的领导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本职工作,当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参谋,并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学习,善于学习,做一名学习型的人大工作者。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一步一个脚印,锲而不舍,探求新知。一方面向“书本”学习,认真钻研《宪法》、《监督法》及农业农村方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另一方面向“行家”学习,认真阅读各级人大刊物和浏览人大网站,掌握人大工作最新动态,同时抓住机遇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再一方面向“实践”学习,每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议都是一次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的最好学习机会,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生动课堂,要充分利用人大工作这个平台,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水平。
二、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做一名实干型的人大工作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必须经常深入联系单位和乡镇,创新调研方式,掌握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认真分析问题症结所在,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在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时才能有针对性的发言,才能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才能更好地为常委会服好务。对代表提出的农业农村方面的建议、意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努力使代表满意,群众满意,更好地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永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牢记宗旨,接受监督,做一名服务型的人大工作者。牢固树立“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时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做好人大农业农村工委的工作。同时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坚决服从和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三农”热点难点,履行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责,为推动永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以诚待人,勤政为民,做一名廉洁型的人大工作者。做好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本人做到以诚待人,自觉维护人大班子团结大局,服从党组统一领导;做到廉洁从政,不索拿卡要、贪图享受;做到政令畅通,高效运转,关键时刻经受得起考验,做一名廉洁高效的人大工作者。
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人大工作者。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李志明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同仁:
大家好!
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厚爱,今天我被提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主持选任联工委的工作。我内心无比激动和感恩,感谢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感谢陈主任及各位领导对我的器重和教育!感谢各位同仁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十二年前,我从教育部门选调到县人大办工作,来到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感到欣慰的是,机关的领导和同事非常真诚地接纳我、帮助我、支持我。这期间,我向大家学到了很多东西,熟悉了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工作业务,真的收获不少。同时也真切地感受到,人大机关是个充满希望的好地方,讲民主讲程序讲团结。我为自己能拥有人大工作经历,有机会为人大工作,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深感荣幸和自豪!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我的任职,对我来讲,既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我工作的一个新的转折、新的起点。我深知这一信任的份量,唯有用自己的热情、智慧和汗水,争创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才能不负厚望。
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强学习。选举任免联络工作涉及县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 ”有关人员的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指导镇人大工作等方面,它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发〔2015〕18号文件对选举任免联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赋予了选举任免联络工作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我深知自己所担负的重要责任。为此,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迅速适应岗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真正把《宪法》、《监督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等当家法律法规学好、用好,努力学习其他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水平。
二、以“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信念做好工作。坚决服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发扬长期在办公室工作养成的扎实肯干、严谨细致的作风,秉承精益求精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念,切实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依法履职,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勤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做好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和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依法督促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依法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服务、代表选举服务工作;提前筹划,依法做好县人大换届选举及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换届的具体工作。
三、以“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当好表率。作为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我将恪守忠诚、干净、担当精神,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竭力当好分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到工作大胆、稳重、细心,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团结同事、同心协力把选任联工委的工作做好,当好无私奉献的表率。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将按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耐住寂寞,守住清贫,抵住诱惑,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当好廉洁奉公的表率。
古人云:不以一时之得意,自夸其能,不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如果今天我不能通过任命,我也将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而奋斗。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许越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拟任人选,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我十分感谢各位的信任和厚爱,也借此机会,向县人大常委会表明我的工作态度。
锐意进取抓自身建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岗位变换、角色转变,都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负组织重托,回报党和人民。一要积极进取。新的岗位、新的环境,需要在工作中磨砺,在学习中提高,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增强业务素质。不虚浮、不急躁、不盲目,谦虚谨慎、努力进取,热情焕发、有所作为。二要求真务实。工作中实实在在,不搞形式主义。重实际、出实招、说实话、务实干、求实效,真心真意听取群众意见,落实群众需求,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淡泊名利。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履职、重信举德、修身明志、崇善倡廉。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事不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埋头苦干抓本职工作。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抓好跟踪落实,努力使本职工作让领导满意、部门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坚持应势而谋。及时掌握国家大政方针,适应时代要求,重点就我县城建环资工作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人大对城建环资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效能为先。强化效能意识,倡导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作风,努力在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做到每次调查研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创新求实。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胆略,采取创新的举措,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层次上求突破,努力提高监督水平,保持城建环资工委的生机和活力。
体贴群众抓民本民生。万物人为本,万事民为先。我心中会时常响起苦竹之萧声,以“民苦我忧、民贫我愧,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朴实感情,体恤民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常思富民之策,力行利民之举,多解累民之困。坚持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畅通百姓诉求渠道,取信于民,惠及于民,充分利用人大工作平台,督促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和法规得到落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带着感情和责任对待人民群众,把来访群众当作家人,把群众来访事件当作家事。通过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业精于勤,行胜于言。如果我的这次任命能够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用天道酬勤书写让组织让人民满意的答卷,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关于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补选结果报告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郴常联函[2015]16号文件精神,2015年12月3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补选了蒲学联、李亮学等两名同志为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实到18人,发出选票 18张,收回选票18张,其中:有效票18张,废票0张。候选人蒲学联得赞成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候选人李亮学得赞成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无另选人。
根据补选结果,蒲学联、李亮学等两名同志当选为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5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补选蒲学联等两名同志为
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永兴县代表小组代表名额48名,截止目前,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永兴县代表小组实有代表4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以及《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届中辞职和补选办法》的规定和郴常联函〔2015〕16号“关于补选蒲学联、李亮学同志为市四届人大代表的通知”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补选蒲学联、李亮学两名同志为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审议。

附件:1.蒲学联同志简历(略)
2.李亮学同志简历(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2月30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中央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攻坚之年。新《预算法》颁布后,我县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为财政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思想认识上到位是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全面做好我县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为此,县政府多措并举,切实加大了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了新《预算法》相关知识,编印了学习资料;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专题学习讲座,就新《预算法》的新要求作了全面讲解;二是组织专业培训。组织预算专业人员到相关单位进行座谈培训,讲解新《预算法》修订前后的对比及变化之处;三是强化社会宣传。编印新《预算法》学习辅导资料,发放给了相关县领导。在县财政局制作了新《预算法》宣传专栏,并集中制作了16块新《预算法》学习宣传专刊展板,在县财政局机关院内集中展示了一个多月。这一系列举措营造了学习、宣传新《预算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
(二)严格预算编制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推进了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步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基金收支转为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收入体量较小,并入了一般公共预算)。
2、完善预算编制内容。一是将提前下达的8.36亿元转移支付全部编入了2015年支出预算;二是分别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预算。
3、严格预算编制程序。提前将预算草案报县人大财经工委审议,在县人大财经工委提出审议意见后,严格按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编印了2015年政府预算草案说明资料,按程序提请县人大进行审议。在县人大审议批准后二十日内即向本级各部门进行了预算批复。
4、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根据中央和省政府要求,严格控制各单位“三公”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公用经费在上年度下降20%的基础上再下降了7%。
5、取消法定支出挂钩。严格按新《预算法》要求,对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不再与支出增幅挂钩,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支出需要统筹考虑。
(三)严格预算执行
1、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按中央、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要求,我县2015年实现了全面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截至2015年6月底,除县人防办、县610办等个别涉密单位外,其他138家预算单位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单位网站公开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加强项目资金拨付和绩效管理。一是建立项目会审机制。前移项目审核关口,财政内部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项目会审机制,负责对部门申报项目的集中会审,会审结果作为进入下一预算审核环节的前置条件,与“六位一体”关联审核有机结合。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所有一级预算部门都申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县直部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申报了绩效目标。实现绩效评价范围全面覆盖,所有县直部门都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所有县级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了部门自评,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建立了定期清理机制,实行季度常规清理、年度集中清理,核查所有县直预算单位材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县财政存量资金27425.3万元。盘活的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弥补2015年因经济下行以及刚性支出因素增加形成的财力缺口、民生支出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等。
4、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债务结果的批复及省财政厅工作部署,配合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重点核查。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及专员办审核结果调整部分债务类型,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二是加强政府融资贷款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各类融资资金的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做好了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2015年共争取政府置换债券6.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47亿元,置换债券6.43亿元,同时做好了2015年到期的政府置换债券还款工作。四是积极推广PPP模式融资。成立了PPP中心,建立了PPP项目库,全县12个PPP项目总投资达123亿元。顺利举办了全县PPP项目推介会,首批成功签约6个项目,其中城南新区综合开发建设和城乡居民安全引供水工程两个项目成功跻身全省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行列,两新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成功纳入全省第二批PPP建设示范项目,PPP项目推广走在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新《预算法》贯彻实施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法》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预算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抓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强化认识,不断增强政府和各个部门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2.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要按《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
3.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维护人大批准预算的严肃性。
4.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
5.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5年12月3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副主任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掌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深入推进《预算法》全面贯彻实施,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依法预算、规范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我委在常委会曹丽珠副主任带领下,于12月下旬先后到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对《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了专题学习,邀请省市专家对全县预算单位进行了全面讲座,编印了学习辅导资料,制作了专刊展板,充分提高了各部门的思想认识。《预算法》实施后,自觉将《预算法》作为政府理财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决算,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强化监督管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预算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在认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改革,确保了新法贯彻执行起步稳、开局好。
(二)科学制定预算编制原则。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全县财政运行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预算编制原则并严格遵循,确保了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和科学合理。坚持积极稳妥原则,财政收入的安排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既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确保财政收入的质量。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了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的需要。坚持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既体现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三)完善了预算体系,完整了预算内容编制。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了预算体系的统筹力度,预算体系得到统一衔接。完整了预算编制内容,财政部门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部编入了年初预算,并且分别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确立了部门预算编制主体地位,规范了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的编制方法,增强了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了预算编制规程,加强了财政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规范。
(四)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大力推进与预算编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改革,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加强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预算决算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报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人大常委会听取财政同级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制度措施,认真督促整改落实,维护了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法》学习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调查情况看,部分单位对《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还不够到位,忽视预算约束管理,认为预算编与不编一个样,编好编坏一个样,只要有钱开支就行,预算法治的思维还不强,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还存在,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
(二)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法》规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提交人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要细化到政府收支分类的相关科目,目前,我县财政部门提交的预算草案还较为粗放,没有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细化,透明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对预算内容的有效审查。
(三)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需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报送人大的预算草案还不完整,预算执行与人大批准的预算相差较大,政府债务预算尚未形成。部门预算编制只反映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四)预算执行监督力度还要加大。在预算实际执行中,财政部门对需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没有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审查监督尚未实现全覆盖,从而导致有效监督缺失,资金流向透明度不高,预算编制主管部门可调节的余地大。部门预算大多只注重编制方法的可行性、内容的准确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约束力不大,一些部门项目资金被挪用承担本单位的管理事务费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要始终把《预算法》作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准确掌握《预算法》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预算法》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做好预算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的预算草案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要细化编制到具体到“款”、“项”级科目,并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安排和使用要作出说明,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增强人大审查监督的实效性,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预算管理民主化、科学化。
(三)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坚决克服预算、决算两张皮现象,加快完善上级专项转移报告制度,编制好债务收支预算,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要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科学安排年度项目支出,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预算完整。
(四)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监督。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政府及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要以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预算制度为目标,依法推进预决算、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大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坚决杜绝未经批准随意调整预算的现象,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叶海燕  陈弟亮
李志明  李继军  朱林桂  刘爱军  廖翔鲲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2. 审议通过《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 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  议
(2016年1月16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永政函〔2016〕5号)。县人民政府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效益、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县财政、审计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项审计,全过程监督,定期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17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将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资金
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我县拟以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郴永大道项目为融资主体,通过华融湘江银行融资人民币40000万元。为确保按期足额偿还融资款项,将其还款来源纳入2016年-2020年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负责偿还。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叶海燕  陈弟亮
李志明  李继军  朱林桂  刘爱军  廖翔鲲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许林东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1. 审议通过关于邓晓斌辞职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2. 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3. 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4. 其他。


关于接受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晓斌辞职的
报  告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永兴县代表小组代表邓晓斌,因涉嫌违纪问题,已不便履行代表职务,其本人提出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2月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依法审议了邓晓斌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并投票接受了邓晓斌的辞职。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1人,邓晓斌辞职得赞成票2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按键表决结果,同意接受邓晓斌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现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2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邓晓斌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永兴县代表小组代表邓晓斌,因涉嫌违纪问题,已不便履行代表职务,其本人已提出辞去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其辞职。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2月1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黄景湖  陈弟亮
李志明  许越湘  李继军  廖翔鲲  范茂清  李辉军  胡永涛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叶海燕  朱林桂  刘爱军  曹武南  曹文韬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更多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