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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3期公报(2011年5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9日 点击数:7,291 字号:

 

第二十一号(总第183期)                   20115

 

  

1、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1

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1

3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祁永忠邓光坛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1

4任 职 前 发 言……………………………………祁永忠(2

5、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4

6、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楚陆富同志为永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案…………………(4

7、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4

8、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5

9、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周碧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5

10、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李和何启善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6

11、任职前发言………………………………………………周碧松(6

12、任职前发言………………………………………………邓晓斌(7

13、任职前发言………………………………………………张洪友(9

14、任职前发言………………………………………………刘喜荣(11

15、任职前发言………………………………………………王佳文(12

16、任职前发言…………………………………李  和(14

17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肖永恒同志职务的决定………(15

18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免去肖永恒同志职务的议案…………………………………………………………………(15

19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卿君甫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16

20、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卿君甫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16

21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16

22关于便江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王诗友(18

23《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修改说明……………肖  伟(19

24、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20

25、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永常主发〔201020号交办函的情况汇报……………………………………………………李一万(20

26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王诗友(22

27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邓晓斌(23

28、关于永兴县201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邓晓斌(27

29关于永兴县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邓晓斌31

30、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部门预算的决定………(33

31、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刘爱廷(34

32、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李晓东(39

33、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唐小琳(41

34、关于“一府两院”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汇报………………………………………………………崔建山(43

35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5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3.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青山垅库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6.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7.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0.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1.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筹备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情况的汇报

12.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13.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11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祁永忠同志为永兴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邓光坛同志的永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129

 

 

永兴县人民政府

提请审议祁永忠邓光坛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112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祁永忠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邓光坛同志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长    

                            2011年1月24

 

任 职 前 发 言

——20111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永兴县公安局    祁永忠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非常荣幸能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借此机会我向各位汇报一下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拟任新职的打算,如果我能够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不辱使命,忠实履职,勤奋工作,以出色的表现和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党和人民的信赖。

我于19683月出生在内蒙古包头市, 19889月参加工作, 200712月,根据组织安排,由资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调任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永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纪委书记。参加工作23年来,我一直扎根基层,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 199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0年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002年被郴州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

回顾自己的人生历程,我非常感恩和知足,是党的关怀和爱护,让我有了一个在公安机关服务人民、锤炼自我的机会,通过基层多年的磨练,自己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决策能力不断提高,驾奴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次根据组织安排我继续留在永兴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原邓光坛局长打好的坚实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辉煌,绝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如果我能当选永兴公安局局长,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学习为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我将不断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知识,始终坚定政治信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理念,切实提高“五种能力”,即把握政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指挥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同时,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勤下基层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理论素质高、思想观念新、应变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新时期优秀党员领导干部。

二、认真当好“班长”,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一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遇事集体商量,不搞“一言堂”,维护好班子的精诚团结,做到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扬 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引领班子成员敢于在全局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遇事冲锋在前,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绝不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团结带领全局民警奋发进取,拼搏争先,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铁腕治警,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围绕正规化建设这一目标,在强化对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从抓规范制度入手,严格警纪警规,强化内务管理,大力整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习气;从抓规范化执法入手,层层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强化日常考评监督,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从抓警务督察入手,大力加强日常监督,对民警警容风纪、执法执勤、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地跟踪督察,以确保警令的执行到位;从抓案件查处入手,做到态度坚决,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只要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坚持从优待警,积极关心、解决民警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因素。通过多管齐下,努力把永兴公安队伍打造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党和人民信赖的优秀队伍。

四、坚持勤政务实,竭力做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一是抓好维稳安保和反恐处突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遇重大情况,坚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并敢于面对,不惧困难,科学处置,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不稳定事件。二是继续深化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在2010年已取得的战果基础上,乘胜追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破案追逃措施和严格的奖惩措施,对摸排出来的黑恶势力团伙100%予以打掉,对新呈现的黑恶犯罪,发现一个快速打掉一个,严防黑恶犯罪反弹。同时加强对现行大要案件的侦破,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两盗”等多发性犯罪和经济犯罪,着力提升公众的安全感。三是建立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以城区为中心,向治安复杂乡镇辐射,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强化日常巡逻执勤和社区警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有效控制和减少发案。四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管理创新这三项重点工作,探索实有人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治安管理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五是加快公安基础建设,增强发展后劲,2011年全面完成6个无房派出所新建工作,三年内力争完成公安指挥中心大楼、看守拘留“两所合一”等重大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的办公、办案条件。

五、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本人和全体民警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筑牢抵制诱惑、拒绝腐败的思想防线。同时,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请示、报告,使公安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邀请县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参加我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虚心听取人大领导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我将以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不断严格要求,加压奋进,力争在新的岗位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当然,如果不能当选,我也会正确对待,决不泄气,仍将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身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去积极工作,努力奋斗!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11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楚陆富同志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129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楚陆富同志为永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李贤惠同志辞去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按照《地方组织法》第50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楚陆富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年1月27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3.修订《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5.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6.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7.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14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碧松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晓斌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和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洪友同志为县文化局局长;

刘喜荣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佳文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刘明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林根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何启善同志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李仁顺同志的县文化局局长职务;

廖天成同志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必灿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54

 

 

 

永兴县人民政府

提请审议周碧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118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周碧松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邓晓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任命张洪友同志任县文化局局长。

任命刘喜荣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王佳文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明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林根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仁顺同志的县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天成同志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必灿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长    

 2011年4月21

 

 

永兴县人民政府

提请审议李和何启善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114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李和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免去何启善同志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长    

                                 2011年4月21

 

任职前发言

——在永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周 碧 松

2011429日)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周碧松,汉族,1968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96月参加工作,19983月任县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8月任县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21月起担任县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8月兼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20113月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今天,作为县政府办主任拟任人选,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我十分感谢各位的信任和厚爱,也借此机会,向县人大常委会表明我的工作态度。

励志尚德抓自身建设。“艺未始,德先行。德艺足够,气韵自临”。我要在工作中磨砺,在学习中提高,不断强化自身修养,不断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发展的能力。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重信举德,修志明德,崇善倡廉。永葆公仆本色,克欲律己,清廉自守,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绝不被糖衣炮弹打倒。从善如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虚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珍视团结,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局面,致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办公室。

担纲尽责抓服务提升。以服务为天职,竭力处理好政务与事务、参谋与参与、协商与协调的关系,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努力让领导满意、部门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坚持应势而谋。强化中心意识,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抓重大发展战略的辅政设谋,抓全局工作的协调推进,抓重点工作的督导落实,抓重点难点热点的深入调研,提升各项工作的参与度、融合度以及决策建议的签批率、采用率。坚持效能为先。强化效能意识,倡导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作风,努力在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障政府机关工作高效、优质运行。坚持创新求实。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新的胆略,采取创新的举措,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层次上求突破,努力提高办公室干部执行力、工作落实力和服务发展的创造力,使办公室成为决策咨询的平台、信息反馈的通道、服务畅通的纽带、形象展示的窗口。

体贴群众抓民本民生。万物人为本,万事民为先。我心中会时常响起苦竹之萧声,以“民苦我忧、民贫我愧,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朴实感情,体恤民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常思富民之策,力行利民之举,多解累民之困。坚持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协调落实好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着力提高利民惠民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畅通百姓诉求渠道,彰显改革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树立窗口形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好来电来信来访工作,把来访群众当作家人,把来访信件当作家书,把来访事件当作家事。通过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县长公开电话、网上信箱、为民办实事考核、基层调研等渠道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办实事好事。

业精于勤,行胜于言。如果我的这次任命能够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用天道酬勤书写让组织让人民满意的答卷,绝不辜负信任和期望!如果没有通过,我毫无怨言,当作是一次新的考验,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

 

 

任 职 前 发 言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次23会议上

县财政局  邓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关心和厚爱,提名我为县财政局局长人选。我深知,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肯定,更是组织对我的磨练和考验。此时此刻,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心情十分激动。

我于196912月出生,198611月参加工作,19999月入党,先后在县档案局、县烤烟办、永兴县驻东莞办事处工作,199812月任马田镇副镇长,20013月任悦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32月任悦来乡党委书记,20056月任柏林镇党委书记。参加工作20多年来,各个工作岗位特别是在乡镇主要领导工作岗位上近10年来的历练,不仅提高了我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更坚定了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和信心。

如果本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职尽责,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素养,坚定政治立场,提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刻苦钻研财政经济理论、财税法规政策、财政改革管理等业务知识,切实加强文化、历史、文学和科技等综合知识的学习,开拓理财视野,完善理财思路,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本专业、本领域的行家里手,不断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统筹兼顾、服务民生的能力。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预算管理单位、学校企业厂矿和项目建设工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意见,并结合我县财政经济工作实际,提出富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搞好参谋、当好助手。

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财政职能,综合运用预算、贴息、补助、奖励等财政手段,优化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改善需求结构;积极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不断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支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我县“四化两型”建设。二是依法加强财税征管,不断壮大地方财政经济实力。进一步完善地方社会综合治税、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财税工作联席会议等财税征管工作机制,着力在财税主征部门、综合治税单位、银行、企业之间建立财税工作顺畅的沟通机制、快速的反应机制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并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和购车、会议、公务接待、学习考察等非生产性支出,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等民生支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遵循公共财政导向,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理等财政改革,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应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干部学习培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财政文化建设等有效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细、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和谐进取的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管好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方面的自我教育,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和“三项监督”制度,做到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由集体民主决策。二是管好亲属。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为党和人民干事业的机会和平台,倍加珍惜自己的家庭和前程,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管好自己、做好榜样的同时,严格管好亲属,坚决不为他们谋取不义之财,坚决不为他们的违法违纪活动充当“保护伞”。三是管好队伍。在财政系统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优良传统、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督促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腐败行为的侵蚀,努力把财政部门建设成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放心的工作部门和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

四、依法行政,民主理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主动报告财政工作情况。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把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支持作为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改革、财政管理等重要工作情况,切实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特别事项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交办任务如期汇报。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决议决定,确保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交办事项有效落实,针对财政报告审议意见和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向人大报告结果,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改进。三是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财政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召开建议办理面商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尽力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让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任职前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如果我的任职被通过,我将不辜负党组织和人大常委会对我的期望,言行一致,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财政工作成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如果没有通过我的任职,我也将正确对待,绝不气馁,更加努力地为党和人民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任职前发言

——2011429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文化局  张洪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于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塘门口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武装部长,油市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香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金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承蒙组织厚爱,这次被县委提名拟任县文化局局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和培养,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在此,本人深表感谢!如果这次我的提名通过,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

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为指导,着眼全县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大局,积极搭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平台,千方百计争取文化项目资金,狠抓文化项目建设,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机构建全、服务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文化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开展群文活动,丰富文化惠民内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广的精品力作。坚持“教育、熏陶、引导”的原则,通过演艺活动、送戏下乡活动、读书活动、广场文化活动等群众文化活动平台,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把工作重心下移,竭力为老百姓多办一些文化实事。

(三)深化体制改革,激活文化发展内力。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推行和强化“三大考核”,强化局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强化局属二级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引导文化系统各单位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乡镇文化站综合考核,激活文化发展内力,推动文化工作科学发展。

(四)突出“四大工程”,增强文化发展后劲。一是切实抓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设备配置、农家书屋的建设和后续管理、农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资源共享乡镇级服务点及送戏下乡演出等惠民工程;二是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做好文物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全面提升永兴艺术作品影响力。四是全力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工程建设,积极启动板梁古村保护等项目建设。

二、强化队伍,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严格按照“团结、务实、民主、廉洁、高效”的要求,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尽可能地发挥每个班子成员、每个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面打造一个“思想上同心、组织上合力、工作上合拍”的班子队伍,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

(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文化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人深感自身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与岗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学习视为工作的第一需要,除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外,我还将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促使自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切实加大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长期在乡镇工作,特别是在乡镇长、党委书记岗位上的历练,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廉洁从政,始终牢记责任和身份,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切实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举不为、不法之手不伸。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与本职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决不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凝聚力量,服务大局,真心实意恳求各界监督

本人曾在乡镇担任过人大副主席职务,对人大和人大工作有一份极为亲切的感情,这份感情促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促使我尊重和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实事求是地回复和办理人大批转的监督意见,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促使我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检查等各项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恳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加强对我个人和文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我将以人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动力,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天,我在这里接受人民的选择,不论这次对我的提名通过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地扎扎实实工作,实实在在为人,认认真真办事;我都将谦虚谨慎,锐意创新,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好我的工作职责。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任 职 前 发 言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喜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正值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上下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的重要时候,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带着组织上推荐我拟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感恩之心,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职,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我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励学力行,扎实履职,努力提升自身素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行政管理工作。面对新的岗位,新的业务,我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尽快成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行。一是坚持勤学业务。把业务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首要任务来抓,争做一名懂业务善指导的管理者。二是坚持学法用法。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精心学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有关行政法规与行业标准,争做一名懂法守法的管理者。三是坚持务实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心身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坚持把心思和时间花在工作上,做到八小时之内一心干工作、创实绩,严守八小时之外的法纪底线和道德操守。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把工作抓实做细,努力改善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新机制,科学履职,全力确保食药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的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特别是乡村饮食店、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工厂食堂、农村宴席、村卫生室等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食品安全法实施才一年多时间,监管体制处于改革调整时期,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可以说是百业待兴。当前,仅靠县药监局十多个人,用眼观目测的传统办法来监管全县三百多个村、六十多万人的食品药品安全是很难做好的。今后我将积极探索从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的层面来抓好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对生产经营业主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培训要制度化,切实提高生产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与自律能力。加强对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加大对公众饮食与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公众对“病从口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的防范能力。三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机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信息。四是建立健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让广大消费者根据自己了解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选择消费,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与调节作用,优胜劣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五是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和同级财政支持,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检验方面,要做到能检得了,检得准,检得快。

三、严于律己,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我将认真履职、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关民生大事。在工作中,我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要求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认真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把监管对象的监督当作抓好本局队伍建设的明镜,改进自己的工作。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与投诉,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改进自己的作风。二是依法行政,严格确保执法公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执法公正,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监管到位。三是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廉政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各项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担任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职务,责任重大。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投入工作,不遗余力为民办事,决不辜负组织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盼和重托。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并将其作为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牢记宗旨,一如继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

 
任 职 前 发 言
--2011年4月29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口计生委  王佳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此时此刻,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
我是197511月出生,永兴县油市镇人,1993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复和乡、县委组织部、马田镇、黄泥乡、樟树乡、城关镇、香梅乡等多个单位工作过,今年3月县委决定我任县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提名为主任拟任人选。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我拟任县人口计生委主任一职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能通过,我将恪守职责,竭尽所能地做好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具体地讲,本人将努力做到六个“好”。

一、  带好班,管好人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随着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新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迫切需要自己把学习放在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计生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当好班长。我作为县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的“班长”,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要正确处理好与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关系。尊重、信任、理解、支持、激励委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总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果断不武断,负责不推责,充分发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好委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努力增强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切实带好队伍。队伍不强,责任难当。要通过强化教育、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好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

        二、干好事,尽好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计生集中服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冬四次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突出抓好节育手术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大力整治生育环境。严厉整治社会生育秩序,从严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高度重视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地遏制违法生育势头,优化计生工作环境。三是突出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努力形成新形势下更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四是强化计生利益导向。继续实施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救助、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农合医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县财政埋单、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次性奖励、放弃再生育夫妇奖励、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和纯二女户优待等一系列计生奖励扶助工作,大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广大计生家庭开展真情帮扶、关爱活动,使广大为计生工作付出努力、作出贡献的家庭得到经济上的实惠、政治上的优待。

三、用好权,导好向

一是勤政廉洁。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牟取私利的“工具”,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切实过好权力关、利益关、美色关、亲情关,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不攀比,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二是率先垂范。在工作上,自觉发扬脚踏实地、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以身作则,任劳任怨,不浮不躁,不急功近利,不好大喜功,做奋发有为的表率。在生活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树廉洁奉公的形象,努力在全县计生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组织放心,使人民满意。三是接受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定期或不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办委汇报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推行计生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计生干部索拿卡要和贪污受贿现象发生。开展计生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促使全县计生行风明显好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担任县人口计生委主任职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县人大常委会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和重托。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并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

 

 

任 职 前 发 言

----2011年4月29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  李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非常荣幸能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在此,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各级领导与同志们对我的关心与支持。

我于197310月出生于高亭乡,19927月参加工作,1994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7月至199510月任复和乡综治专干、组织干事,199510月至199912月任复和乡党委委员、副书记,199912月至20046月任柏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6月至200710月任油市镇党委书记,200710月至20113月任复和乡党委书记,今年3月至今,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拟任局长。

今天,如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在原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基础好、起点高的坚实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辉煌,绝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法律性、政策性要求非常严的工作,必须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知识,才能胜任此工作。自己过去一直在乡镇工作,虽然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还是一个“门外汉”,尤其在目前新形势、新政策下,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更高标准的要求。为适应这些要求,我一定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以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作为业务指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自己尽早进入角色,成为“行家里手”,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

二、努力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国土资源局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举足轻重、责任重大。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开展工作,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切实保护好耕地,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努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和占补平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耕地。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依法依程序征用土地,批报建设用地。三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健全矿山常态化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四是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实现国土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六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认真做好土地登记确权和发证工作。

四、廉洁从政,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是重要的权力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明确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在工作中,我一定牢记宗旨,摆正位置,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作机构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筑牢抵制诱惑、拒绝腐败的思想防线,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恪尽职守,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保持公道正派,并通过加强学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改进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工作高效、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树立一流的机关形象。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一定严格要求,扎实工作,加压奋进,开拓创新,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当然,如果不能当选,我也会正确对待,绝不消极懈怠,仍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踏实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毕生力量。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免去肖永恒同志职务的决定

 

20114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肖永恒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5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免去肖永恒同志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永委干201147号文件精神,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免去:

肖永恒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427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卿君甫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14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卿君甫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5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卿君甫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人事变动,卿君甫同志已调任金龟镇镇长。根据《地方组织法》以及《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其所担任的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现卿君甫同志提出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接受卿君甫同志的辞职议案。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427

 

 

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

20114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会议通过)

 

为加强便江的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便江环境保护的实际,作出本决定。

一、便江环境保护的目的与意义

便江是永兴的母亲河,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便江水质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质量日渐下降,县城区饮水质量和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对沿河两岸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威胁和影响,保护和治理便江已迫在眉睫。为此,全县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投入到便江环境保护中来,竭力营造“保护便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将便江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便江环境保护的范围和目标

便江从碧塘乡锦里村入境口到塘门口镇塘市村出境口全长43.5公里以及龙山洞,注江从黄泥乡大江边村到便江入口,上述两个区域内的河道、堤防、水体、矿产资源以及沿河两岸各1000米内的生态环境与相关公共设施均属于本决定的保护范围。

便江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确保永兴一级电站大坝上游水质达到地表水二类标准,便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河水清澈无异味,沿河两岸植被和景观良好。

三、便江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

便江保护与建设相适应,实行保护性开发,更加有利于保护的原则。

(一)规范便江两岸建设行为。编制并严格实施便江两岸建设规划;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禁止新建、扩建采矿、选矿、冶炼、造船和其他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的项目,必须削减排污量。对已建成的严重污染便江水资源的建设工程和设施,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予以关闭、拆除;经过依法批准的,应当限期治理;经过限期治理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关闭、拆除。

(二)加大便江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督促便江两岸各企事业单位加大污染治理投入,不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沿河从事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直接或间接向便江水域排放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三)全面整治便江砂石开采和航运交通秩序。科学划定便江砂石开采区域和禁采区域以及禁采期,所有采砂船只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依法依规作业。严格控制采砂船的数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挖砂船舶。所有船舶必须设置垃圾、粪便、含油污水存放设施。合理规划设置砂场、林木集材场和客货运码头;码头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收集、转运垃圾、粪便和含油污水的设施。

(四)加强便江沿岸的生态环境保护。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便江保护区内从事林木砍伐、放牧狩猎、开垦种植、开矿办厂、取土取石等活动;严禁皆伐,大力保护区内的林木,以防水土流失;严禁在便江水域炸鱼、电鱼、毒鱼。

    (五)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设置的排污口和无关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拆除。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的项目,必须实行污水达标排放。要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

四、便江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

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便江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工作机制,增加便江环境保护经费的投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将便江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违反本决定的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应主动制止和检举,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部门不认真履职的,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决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关于便江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4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诗友

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委主任 

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391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对便江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现场查看了永兴电站上游至一线天沿线植被保护、采砂、村民建房、旅游景点、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并调查了解城区污水处理厂、沿河部分建设项目、塘门口段砂场设置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征求多方意见,研讨了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便江环境保护的主要成效

2007329永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决定》,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水环境保护有所成效。开展了两岸排污企业整治,建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进行了漂浮物清理,调查中,便江河水从外观看,有所改善,漂浮物较少。水质经环保局监测除2009年上半年曾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其余时间基本达标。二是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较好。便江两岸划为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加强了保护工作,开展了便江电鱼、毒鱼专项整治活动。调查中,便江上游未发现皆伐林木,开矿办厂现象,两岸生态植被恢复得比较好;三是便江两岸建设行为有所规范,项目建设设置了一定审批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违法建筑,乱挖乱采现象有所收敛。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决定中便江保护的五条主要措施,调查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决定》第一条要求编制并严格实施便江两岸建设规划。调查了解除城区外,县政府只在2005年编制了县旅游总体规划,2007年作了便江旅游项目书,无法指导两岸建设。《决定》出台后,县政府未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导致对便江上游群众建房管理无依据,执法无力度,青布滩一带乱建突出,一线天段未批建码头,龙山湖、一级电站上游填湖、开山建公路,对景观破坏较大。

(二)砂石开采和河道保护形势严峻。近年县政府虽加大了砂石开采整治力度,但便江采砂仍呈乱象,采砂船不顾河道安全随意采砂,过度掠夺资源,香洲已消失一岛,采砂后尾堆暗礁四伏,严重影响航道安全。一些项目占用河道,乱往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现象不时发生,如碧水嘉园占用河道宽约10m,长近200米,影响了行洪安全。

(三)饮用水源保护较差。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未设保护区地界标志,保护区范围内采砂船经常采砂,原已整治的砂场、木材场已恢复,并兴建了一批农家餐馆,增加排污量,影响水质。

(四)宣传教育不够,认识不到位。全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保护便江母亲河的重要性认识还不一致,一些人认为县城饮用水改为青山垅取水后,便江保护已无关紧要。个别人只重开发建设,忽视保护,导致一些项目选址和建设只顾当前方便,不顾长远保护的要求。便江管理机构对沿岸群众的宣传教育也不够,电站至一线天段沿途村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环境卫生差,既不利环保,也影响了旅游形象。

三、对便江环境保护的建议

(一)关于加强便江保护的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便江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将便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便江是永兴的母亲河,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便江的环保只能加强,不能放松。要在全县开展便江环保大讨论,在县电视台开辟便江环境保护专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便江保护。

2、制定规划和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便江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便江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一系列管理制度,特别是便江风景区农户建房管理制度,使沿岸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3、加大投入。县财政要安排便江保护专项经费,确保便江环保综合执法工作正常运转。便江两岸村庄列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范围。重点考虑安排农村连片环境整治项目,乡村清洁工程项目,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引导两岸村民建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美化便江环境。

4、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建房行为,加强对电站——龙华山至青布滩违规占地处理,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即使青山垅引水工程竣工,便江仍要作为备用饮用水源来保护。

(二)关于修改《决定》的建议。

1、在“三、便江保护的主要措施”后增加:

“便江保护与建设相适应,实行保护性开发,更加有利于保护的原则。”

以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协调,更注重保护的目标。

2、在决定结尾处增加: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决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促使政府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加强便江的保护。

 

 

《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修改说明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7328,永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城提质扩容步伐的不断加快,《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前发展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便江环境保护,保证饮用水源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条款修改说明如下:

一、在“三、便江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后增加:

“便江保护与建设相适应,实行保护性开发,更加有利于保护的原则”。

二、在《决定》结尾增加: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决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07328,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县城提质扩容步伐的不断加快,《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总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前发展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便江环境保护,保证饮用水源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草案)》。现提请审议。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5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研究处理永常主发[2010]20号交办函的情况汇报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一万

县人大常委会:

20101028,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并下发了永常主发〔201020号《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将城乡规划工作有关审议意见进行了交办。接到交办函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强化城乡规划宣传,提高全民规划意识”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学习、宣传、培训。建立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浓厚氛围。拟将《城乡规划法》的有关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各种主体班的培训课程,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县、乡、村各级干部的规划意识,牢固树立“规划就是法律、规划就是财富”的思想。同时,把《城乡规划法》纳入规划局日常培训学习内容,县规划局已印发了《2011年度城乡规划宣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每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4次,不断提高规划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出台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引导农村村民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建房,县规划部门起草了《城镇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和《城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两个文件的初稿,先期组织规划部门和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审,将于近期再组织县开发区、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城关镇、碧塘乡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讨论,再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今年涉及城乡规划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共有6件,县政府要求县规划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办理。一是要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经办人、办理期限;二是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沟通,确保办理实效。

二、关于“强化城乡规划投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的落实情况

(一)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完成新一轮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邀请湖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负责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的修编工作,规划成果于去年通过了县规委会和人大常委会审查,今年4月初拿到了市政府批文。二是正在编制县城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聘请湖南省方圆设计有限公司就县城城南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去年底拿出了初步方案,今年3月初评审稿已经县规委会初审通过,2011年上半年可完成编制任务。三是加强了各项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县规划部门及相关设计部门承担了湘阴渡总体规划、电镀工业园控规、板梁古村保护规划、永兴县住房规划等规划编制任务,正在紧张编制过程中。新城区14平方公里基础测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平台控规和修规编制工作以及龙山湖路、碧塘路的控规和修规也正在紧张进行。启动了马田、柏林、鲤鱼塘等建制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以及启动新农村建设规划。完成了马矿、湘永煤矿棚户区改造及县看守所、拘留所等项目的控规和修规编制工作。

(二)完善了规划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全县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增加了对规划工作经费的预算,目前预算方案正在审议过程中。同时,为弥补规划工作经费的不足,县政府将五里亭小区近100亩土地由县规划局开发建设,土地收益全部用于规划编制。

三、关于“强化城乡规划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了规委会议事规则。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专家评审机制,对城区内的重要规划、工程项目选址、用地规划以及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进行严格把关,由县规委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建设进行科学论证,反复研究,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合理性。今年上半年召开规委会2次,调整规划项目1个;召开规委专家评审会5次,对4个项目的详细规划进行了论证分析。二是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城乡规划专家库,现已向规委会各成员单位下达《招聘专业人才建立专家库通知》,招聘专业包括城乡规划类专业、经济类专业、法律类专业,初步报名有60余人,现正在初选阶段。通过招聘专业人才,切实增加规委会实力。

(二)严格规划管理。制定出台了《永兴县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永兴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及流程》等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已巡查100余个建设项目,对违法违规的20个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认真落实“民生100”工程关于城区拆除违法建筑1.0万平方米工作任务,现正在进行调查摸底和制定拆除工作方案,将于下半年组织实施。

四、关于“强化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激活用人机制。积极推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县规划局于今年4月上旬开展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上岗演讲、民主测评、胜任度推荐、工作业绩等程序和积分排名,8位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同志脱颖而出,走上中层干部岗位,成为相关股室的负责人。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到相邻兄弟县市学习取经等途径,加强规划业务培训,推进规划制度、力量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到位。

(二)理顺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体系,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完善考评制度,继续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岗位责任制。二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将奖惩与实绩紧密挂钩。三是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争先创优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要给予重用。

 

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诗友

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1028,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2010111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审议意见予以交办。20113月至4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传洲带队到县规划局、建设局等单位对政府办理《交办函》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汇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县政府接到交办函后,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在一个月内呈报了《工作方案》,并逐条进行了办理。

(一)关于“强化城乡规划宣传,提高全民规划意识”的办理情况。

一是将强化宣传纳入了规划局2011年工作要点,拟采取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县委党校讲课内容)、现场咨询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规划的影响力和透明度,全面提高全民规划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待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出来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络、电视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已出台《永兴县城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草稿),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

(二)关于“强化城乡规划投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办理情况。一是《永兴县城总体规划》上报市政府,近期内将拿到批复;二是已完成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稿,制定了评审工作方案,近期内将组织专家评审;三是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①住房专项规划与省规划设计院签订协议;②湘阴渡总体规划和电镀工业园专项规划已与市规划设计院签订协议,初步规划方案已出台,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已进行初步评审,马田矿业有限公司和湘永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已完成;③廉租房专项规划已启动;④新城区中心广场规划已启动;⑤其他各类规划已列入计划;

(三)关于“强化城乡规划执法,确保依法规划”的办理情况。一是成立了永兴县规委专家委员会,现正在招聘专家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建立项目规划评审的长效机制;二是以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为核心,健全和完善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证规划执法工作依法和谐开展;三是已经组织2名执法人员赴市规划局进行跟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健全规划后管理制度;

(四)关于“强化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办理情况;一是奖惩分明,全力营造想创业的氛围,制定2011年度目标将考核管理细则;二是引进人才,准备招考3-4名规划设计专业人才;二是关于规划编制机构的情况,规划机构升级和人员编制的问题,已拟定了申请报告,相关县领导已做了批示,提交人事部门研究。

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将《城乡规划法》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计划和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抓好乡村干部培训。

(二)强化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在具体审批、违法处理、审批后管理,规划执法与城建联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招考规划设计专业人才,要抓住机遇解决。乡镇也要按《城乡规划法》逐步落实规范。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将《交办函》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凡拟出台的相关规定,应尽快以正式文件下发,如《个人建房管理规定》、《国有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2011年4月29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永兴县财政局  邓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背景

今年的财政预算编制,不仅考虑了当年的预算收支平衡,更兼顾了以往年度预算执行中累积的问题,力求有效规避财政风险。纵观近三年来的财政运行情况,总体特点是:收入总量和可用财力增长不同步,刚性支出和各方期望特别高,预算收支平衡极其难。

(一)收入总量和可用财力增长不同步。近三年来,受特大自然灾害、金融危机冲击、煤矿停产整顿、税收政策调整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等减收因素交织影响,我县冶炼、煤炭、电力等三大支柱财源产业逐年减产,但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从2008年的6.22亿元、2009年的7.66亿元,到2010年破10亿元大关,年均递增26.85%。收入总量的不断增大,主要得力于三个方面: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中国银都”发展战略和“百亿投资计划”,催生了园区和城区两大热点经济板块,直接拉动了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税收快速增长;二是依托综合治税机制的建立健全和财税集中促收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堵塞了税费流失漏洞,挖掘了收入潜力,间接弥补了减收缺口;三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大力向上争取资金,2008-2010年分别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5亿元、7.5亿元、9.14亿元,年均递增30%以上,为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平衡收支预算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期可用财力增幅却与财政收入增幅没有相匹配,2008年因市里核减了我县6000万的收入任务当年可用财力增幅高出财政收入增幅8.67个百分点,2009年、2010年可用财力增幅则比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低出4.35个、9个百分点,说明收入上去了,可用财力却没有相应提高。

(二)刚性支出和各方期望特别高。随着我县财政收入盘子不断做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涨,社会各方要求增加工资提高公用经费的呼声越来越高,加上近几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廉租房建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九”债务化解、“两矿”社会职能移交、政法部门吃皇粮、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扩大内需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改革、交通涉改部门下划地方等一系列改革新政的密集出台,县财政预算每年都要新开1-2亿元的刚性支出口子,其中2008年为0.72亿,2009年为2.14亿,2010年为2.52亿。由于当年新增支出规模严重超出当年新增财力,从2009年起,县财政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将一些十分重要又无力解决的项目支出作待安排审批调度,2009年为0.7亿,2010年为1.6亿。2011年,据统计,各预算单位共申报项目支出14.13亿,经各对口业务股室审减4.2亿,预算再审减3.7亿,还有6.23亿项目支出需要预算安排。

(三)预算收支平衡极其难。与上年预算相比,今年的新增支出压力前所未有,达3亿元。其中: 全额在职人员工资增支3400,差额补助增支194万、垃圾处理场运行等城市维护基本支出增支449万、民生100工程等社保民生项目增支4444万、企业改革增支998万、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等各项非经营性债务还本付息增支2329万、煤税征管信息化增支1000万、偿还义务教育债务增支2263万、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增支1000万、S212省道等公路沿线绿化增支500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增支150万、整合煤矿采矿权价款退付178万、城区学校扩容增支800万、校安工程增支280万、消防举高车购置增支100万、郴州大道绿化提质改造增支500万、“三创”项目增支500万、农村道路建设增支400万、污水处理厂运行增支220万、城区引水工程增支4600万、预备费增支271万。而今年的新增可用财力仅1.2亿元,收支缺口达1.8亿元,除基金消化增支缺口7076万后,仍有1.1亿元需列入待安排。

三是当前财政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宏观方面,国内防通胀压力巨大,中央确定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央行年内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上国家清理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我县重点项目、城区建设项目融资困难增大;国家继续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执行新的支持和促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将直接减少地方税收;国家加大房地产政策调控,与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将受到连带影响;随着非税收入管理机制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取消将放缓非税收入增幅。微观方面,节能减排、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任务艰巨,短期内对我县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支柱产业遭遇发展“瓶颈”,经济转型升级更加紧迫。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从今年起停止执行,冶炼产业后续政策尚未跟进。煤矿企业面临强大的安全生产压力,正在技改扩能,多数煤矿还没有恢复生产,税费收入要实现新的突破比较艰难。烟花爆竹产业作为新兴产业,规模和税收贡献较小,亟需规模化和规范化;财政债务风险不断加大。随着政府融资规模扩大,需筹集偿债准备金明显增多,再加上政府性债务陆续到期,财政偿贷压力不断增加,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市里的收入任务逐年加重。2009年我县财政收入任务增长23.24%2010年增长31.13%2011年增长30%,达到13.1亿元,连续三年高基数上的高增长,给我县财税持续增收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而2011年我县的财政支出正是用这样的高基数增长作保证的,特别是教育投入有3298万是从教育费附加中满负荷列支的,如果全县增值税、营业税不能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则不仅这一块的教育投入将形成缺口,而且省财政还将直接扣减我县的两税上解基数和给我县的中央两税返还。

二、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在收入盘子大、可用财力少、收支缺口巨大的情况下,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所面临的困难为历年来所未有。为此,县财政部门坚持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则:

1.不列赤字原则。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尽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不打新的赤字预算。超出财力部分的支出列入待安排,年中再根据超收财力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追加安排。

2.零基预算原则。不考虑上年经费安排基数,按当年可用财力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非重点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再增加。无实质内容的专项支出,坚决予以取消。

3.综合预算原则。把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打捆使用,统筹安排各个单位的收支计划,做到收支统管,统筹兼顾。有预算外收入和上年结余的单位先从预算外收入和上年结余中列支,不足部分视财力情况从预算内补充。

4.有序保障原则。把保工资增长、保基本运转、保民生民本放在预算必保支出第一序列,新增支出重点向民生100工程倾斜、向农科教卫领域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在此基础上,再集中剩余财力促发展,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

5.预算公开原则。实行开门办预算和上门办预算相结合,充分考虑并尊重预算单位正当需求。同时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费考察“三公经费”和其他群众关注的专项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所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

三、2011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财税收入基本目标任务增长16%的要求,我县2011年的收入预算安排如下:

财政总收入116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6298万元、增长16.2%。按收入级次分:上划中央税收42154万元,增长16%;上划省级税收7044万元,增长19.2%;一般预算收入67798万元,增长16% 。按收入结构分,税收收入89018万元,增长31.51%;非税收入27978万元,增长13%;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按收入部门分,国税部门53206万元,增长16%;地税部门39110万元,增长55.8%,剔除“两税”移交因素,实际较上年增长18.34%;财政部门24680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财政“两税”移交地税,剔除这一因素同比增长15%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11年,我县实际可用财力71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万元。从来源看,除上级财力增加2123万外,本级财政增加10080万元,其中冶炼行业增加-2200万元([2010年财力8000*116%]-应退未退1.6亿*116%折合财力3480-20108000=-2200);煤炭行业增加4200万元;房地产行业增加30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增加4600万元;其他行业480万。从去向看,除工资性增支4043万元外,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增支631万元(不含基金安排教育投入3598万)、社保与就业增支2075万元、农林水事务增支402万元(不含从其他渠道安排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205万、水利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及其他水利资金250万、造林绿化专项支出600万)、医疗卫生增支1035万元、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民生100工程事务增加494万、大财政包干增支864万元、交通运输增支215万元、文化体育增支133万元、环保增支163万元、公共安全增支156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增支85万元、科技增支39万元等。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1年我县财政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全额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500万元。按人平每月增资300元的标准测算,全年需增支3400万。

2.差额单位补助支出1706万元。全额行政事业人员增资后,为缩小收入差距,对全县差额单位补助参考相关政策规定、单位现有财力、编制情况,按平均增幅10%左右适度增长、人均补助不超过全额人员的原则综合考量,同比增加199万。

3.城市维护基本支出1288万。主要用于城管城建系统、爱卫办、三创办、垃圾处理场等单位的基本运转支出,同比增加449万。

以上3项工资性支出33494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6.6%

4.各级政权基本运转性公用经费支出6299万元。主要是县直单位及乡镇政府机构的基本运转经费、税务征收费和村级公用经费,其标准、总额基本与上年持平。目前因人事异动导致工资关系尚未转移到位,各单位的具体预算数尚无法统计。

5.社保民生支出21518万元,同比增加4444万元。主要是中央对水利医疗社保改革力度加大、市政府新增民生100工程、我县离退休人员工资提标等因素所致。

以上工资性、运转性、民生性支出61311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5%

6.其他重点专项支出8048万元。按照保国策保稳定保核心促发展的支出原则,剩余财力安排重点专项支出,同比增加3407万元。主要是将上年待安排的一些单位运转性工作经费列入了必保支出。其中计生专项按市责任状规定的全县总人口人平10.49元标准预算。

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71万元。目前全县共有银行贷款4.27亿,2011年到期本金5165,应付利息4074,其中7796万经营性项目本息需从土地等收入中由各项目业主归集偿还,预算内安排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支出941,其中垃圾处理场贷款本息104万(另有415万待安排)、污水处理厂贷款利息363万、便江河治理474万,加上九十年代城市工程欠款200万等其他欠款项目,共需预算安排偿债资金1329万。

8、预备费1170万元。按财政总收入的1%预算,以应对各种无法预计的、突发性支出。

至此,全县财政所有财力已全部安排完毕,但仍有23673万元必需甚至财政已预拨的项目支出需要预算安排。除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安排相关支出12814万元后,还有10859万元的项目支出不能列入预算,主要是城市维护费项目经费支出232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83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696万元,这其中还有3913万属民生100工程支出也未能列入预算。

四、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的建议

一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强财源建设。积极扶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加大对“一园十区”等工业园区的投入,支持烟花爆竹产业园和园区农业建设,培育园区经济新优势;跟踪研究产业政策,破解产业发展难题,争取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早日出台。努力打造壮大各融资平台,加快村镇银行筹建步伐,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支持169个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财税增长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二要加强财税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税费征管政策宣传,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研判,突出重点税源动态分析,统筹财政收支执行,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调度,月末有进度,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加大协调力度,创新征管模式,抓好煤炭税费信息化征管,切实做好冶炼行业专项促收工作;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强化一体化征管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征管格局,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三要积极调度资金保待安排项目,确保各项事业正常运转。由于年初预算指标有限,一些非常重要且不得不列支的项目没能进入预算笼子,年内县财政将根据新增财力情况,再对各项待安排支出按轻重缓急排序,对个别急需资金的重点项目积极调度资金解决,于10月份左右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追加预算。在此之前,为确保各项事业正常运转,各预算单位必须先用自有预算外财力安排支出,确实不能进入追加预算笼子的,留待下一预算年度优先安排。

四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单位公用经费压缩10%用于保民生100工程”的精神,结合我县公用经费偏低的实际,今年我县公用经费不再压减,但工作经费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县五大家、五部委要带头厉行节约,全县上下要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等一般性支出,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之外的奖金和福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单位自有资金之外,要求财政埋单向外赠送礼品。

五要转变预算理念,整合各方财力。要走出预算没安排财政就没投入的误区,有执收执罚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为大财政分忧解难,能用自有收入解决的尽量不要预算解决,能不配套的尽量不要预算配套。要树立全县财政“一盘棋”思想,今年县财政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水利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下一步就需全县上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用一切人脉关系,大力向上争取资金,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促进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六要强化预算执行,加强专批控制。要坚决贯彻331日全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10月份之前,除个别急、难、险的项目外,一律不搞专批。确实需要追加一般性支出的先用足单位自有预算资金,年终财政结算时再视情决定补或不补。

关于永兴县201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1429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邓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1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综〔20087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本预算。

二、       编制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根据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情况进行编制,总支出不高于总收入规模。

(二)项目清算原则。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根据当年各项宗地出让情况进行汇总编制。

(三)分类分配原则。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实行分类核算的原则,土地收入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开发资金收入,土地支出分为成本性支出和纯收益性支出,其中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按标准定额或比例测算,纯收益性支出根据当年可用土地纯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用途、支出范围及其他要求等因素安排。

(四)风险防范原则。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债务风险,本年支出安排优先考虑债务偿还情况。对本年需项目单位负责偿还的贷款本息,纳入项目单位收支预算。同时对当年实现的土地出让纯收益,优先用于偿还道路、城市公益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工程财政贷款本息。

(五)现状出让原则。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有关出让单价和有关成本支出按现状土地出让进行估计测算。

三、预算编制基本情况

2011年,全县国有土地收支预算的土地出让项目包括县开发区、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城投公司,县交投公司、永湘路指挥部、规划局(五里亭小区项目部)、太和乡等8个单位16个土地出让项目,土地出让总收入及成本性支出由上述项目汇总编制。

(一)土地出让总收入。2011年预计土地出让679亩,包括工业用地350亩和商住用地329亩。预计出让总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046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50万元,根据湘财综[2007]65号文件规定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的5%提取;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4万元,根据湘财建[2004]46号文件规定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计提。

(二)土地出让总支出。根据2011年土地收入情况,本年安排土地出让总支出15000万元,其中:

1、征地税费支出5079万元,占总支出的33.86%。包括16/㎡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4/㎡的耕地占用税、24/㎡的耕地开垦费、1.2/㎡的防洪保安基金、7/㎡的用地管理费、20/植被恢复费和20/㎡的社保基金等7项税费,主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往年实际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测算。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83万元,占总支出的13.22%。包括征地拆迁支出和青苗补偿费支出,具体标准由县国土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以及结合往年实际统计数据综合测算,其中征地拆迁支出按每平方米28.8元,青苗补偿费按每平方米15元。

3、土地开发支出16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73%。由于土地出让收入按现状出让单价进行测算,支出也只考虑有关土地开发前期支出和相关费用。土地开发前期支出包括三通等支出,根据往年实际情况按每平方米19元综合估算,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开发项目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和规划设计、土地勘测等专项业务费用,日常工作经费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4%预计,专项业务费用按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1%预计。

上述1-3项成本性支出共8672万元,占总支出的57.81%。根据风险防范原则,本年由有土地出让收入的项目单位负责偿还的贷款本息共计1724.27万元,这部分贷款支出在县财政下拨的土地成本性支出返还中优先列支。

4、支农支出612万元,占总支出的4.08%。包括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和专项水利资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根据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情况和湘财建[2004]46号文件规定进行安排,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安排;专项水利资金支出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土地纯收益的10%计提安排。

5、其他支出5716万元,占总支出的38.11%。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廉租住房支出、上缴市集中部分和公益性工程还贷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根据有关部门签订的收入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其中国土部门按总收入的4%计提业务费,财政部门按总收入的2%计提业务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根据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收入情况进行安排,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本年预算统筹用于公益事业贷款还贷支出;廉租住房支出根据财综[2009]74号文件的规定,按土地纯收益的10%计提安排;上缴市集中部分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之后实行定额上解,定额上解基数为209万元;公益性工程还贷等支出主要根据有关财政借款(担保)合同规定的还款要求和贷款用途情况进行安排。

上述4-5项纯收益性支出共计6328万元,占总支出的42.19%,其中公益性工程等还贷支出4434万元。

(三)结存。2011年土地出让收支相抵后无余额。

 

 

关于永兴县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1429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永兴县财政局  邓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理财,收支平衡原则。各预算单位须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量入为出,不打赤字”。

(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原则。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负有执收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在支出安排上,除正常业务经费外,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法定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惠民项目等重点支出,其他专项支出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三)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原则。各部门要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实行预算统编,坚持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原则上取消以前年度各单位各项目支出原有基数,所有各项支出均按照支出顺序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统一排序统筹安排。

(四)民生为先,突出重点原则。按照“保基本、保法定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全面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各类民生支出,重点解决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兑现;集中财力保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五)公开透明,注重绩效原则。推行“开门办预算”,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逐步按要求推行部门预算公开。推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打破部门和系统领域界限,积极探索资源的共享、共建和整合,力求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编制部门预算的口径和方法

(一)收入预算

2011年部门收入预算包括主要包括上年结余、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同)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缴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含门面出租收入和赞助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

1.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11年预算过程中,对以前年度的历年结余和结转资金,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列入“上年结”。

2.各部门单位2011年非税收入的测算,根据2009年、2010年收入情况以及2011年政策变化和增减变动等因素综合测算。坚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原则,做到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如出现超收,超收额由政府和预算单位5:5分成,预算单位超收分成原则上只能用于预算单位事业发展支出和偿还债务。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并采取不同的方法编制。

1.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三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和救济费等部分。

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按实际法定标准计算。

奖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在职人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算。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按在职人员年工资额的31%33%编制,其标准是养老保险金按参保对象年工资总额的24%计算;医疗保险金按照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计算;生育保险金按在职工资总额的1%计算;失业保险金(事业单位)按在职工资总额的2%计算。残疾保障金按相关规定填报。

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5%计算。

抚恤金、生活补助和救济费按相关规定填报。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财政部制定的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招待费)、交通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含防寒防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

2011年对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行根据单位不同性质分类核定标准的办法。定额标准是基本支出预算的核定标准,不是财政预算拨款的分配标准,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统筹所有资金安排相关支出。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3%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按照缺编按实有,超编按编制,标准为每车3.5万元/年安排。日常公用经费实行预算单位分类、支出标准分档的办法,具体标准是:A类:县四大家及县委五部委以年初政府预算为准;B类:公安(含交警)、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分别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年人均2.5万元、3万元、3万元和2.2万元。C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100万元(100)以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有在职正式职工年人平0.8万元;D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100-200万元(200)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有在职正式职工年人平0.9万元;E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有在职正式职工年人平1万元;F类:主要为义务教育,按2010年上半年在校学生数小学生生平400元、初中生生平600元。非义务教育按原有渠道安排。

2.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按指定的用途和对象编制的支出预算。

2011年的项目支出预算,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及法定支出和市县政府确定的民心100工程,其他项目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项目支出预算由以下几类构成: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各种会议纪要确定的意见应列入的。二是按各项政策规定必须列入的。三是按上级财政要求应列入的各项配套资金。四是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行政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单位未在部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能安排政府采购支出,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四)收支预算管理

1.为了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定员定额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增加和提高。

2.如遇国家出台有关减收增支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需调整部门预算的,由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调整。

为了确保部门预算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采取“三上三下”的操作程序。

三、2011年县直部门预算安排

 ()部门预算概况

2011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直家行政事业单位共159家,比上年新增23家。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定编人数9068人,单位实有人数11985人,其中:在职人数9353人,离退休2632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县直部门预算收入2011年预算68142.61万元,比2010年预算57223.71万元增加10918.9万元,增长19%。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收入:2011年预算46960.71万元,2010年预算39176.66万元增加7784.05万元,增长19.87%

(2)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1年安排11587.3万元,2010年预算数5592.67万元增加5994.63万元, 增长107.2%。主要是因为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1年安排5124.7万元,2010年预算9535.89万元减少4411.19万元, 下降46.3%。主要是因为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4)其他收入: 2011年预算3184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490.66万元减少306.66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11年预算1285.4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227.83万元增加57.57万元, 增长5%

(三)部门预算支出

县直2011年部门预算支出67355.25万元,2010年预算数58283.79万元增加9071.46万元,增长16%

1.基本支出:2011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5435.04万元,占总支出的67%,2010年预算44298.78万元增加1136.26万元,增长  2.6%。工资福利支出安排31504.1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1325.94万元增长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救济费等)安排1593.46万元,2010年预算数1637.28万元下降2.7%。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12337.03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1335.56万元增长9%

2.项目支出: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表,结合财政和单位财力情况,2011年安排项目支出20140.24万元,2010年预算数11656.18万元增加8484.06万元,增长73%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1779.97万元。

另外,结转下年2090.69万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努力完成2011年部门预算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部门预算收入任务。

保证部门预算工作顺利实施,必须确保部门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加强收入分析和入库进度监管。二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范收缴程序,确保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实现。三是完善收入考核办法,用税收理念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为部门预算平稳运行提供财力保证。

(二)强化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2011年要更加严格的管理部门预算支出。一方面对工资、津补贴发放、机关正常运转以及涉及民生工作的资金优先安排;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要优先保证。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辆购置、因公出国出境活动、公务接待等费用开支,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领域;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经县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范围内,非经规定程序批准,不调整部门预算。

(三)继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管理。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前审核、执行中跟踪、执行后问效的有机衔接工作机制,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财政各项改革成果。在强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创新办法,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行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部门预算改革,经过几年运行,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促进部门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力缩小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落实个人政策待遇,保障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为永兴经济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最大努力。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1年部门预算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永兴县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永兴县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报告》,决定批准2011年度部门预算。

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将部门预算批复给各部门;严格预算执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会议同时决定,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对县检察院等8个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附件一:2011年部门预算单位

附件二: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单位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1526

 

附件一:

2011年部门预算单位

人社局       审计局       人防办        环保局

国土局       规划局       教育局机关    永兴一中

永兴二中     永兴三中     永兴四中      永兴五中

各乡镇中小学 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   特殊教育学校

职中         县委党校     房产局        计生委

县计生站     县药具站     市场服务中心  交通局

城管办       发展和改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价局

民政局       卫生局       妇幼保健院     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所   机关事业保险站 企业养老保险站 医保中心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         农机局

蔬菜局       烤烟办       畜牧兽医水产局   安监局

煤炭局       广播电视局   公安局         交警大队

检察院       法院         矿产品税费征收办 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委

组织部       政法委       宣传部           统战部

司法局       城管大队     环卫所           县质监站

房改办    统计局   经济和信息化局  煤炭技术培训中心

财政局       信访局       残联             农合办

科技局       农经局       县妇联           团县委

文化局       农办         法制办           移民局

总工会       编办         招标局           市政公司

粮食局       金银局       农业开发办       旅游局

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规划设计室  县委老干局 政务公开办

体育局       公路管理局    档案局          商务局

劳动就业保障中心  职工失业保险站  县供销联社  交通质量安监站

县幼儿园     商业行业管理办    马矿社区管理办

(共计159个单位)

附件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单位

县检察院  县水利局  县人防办  县烤烟办

县矿征办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环卫所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爱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9年冬,永兴县先后被省、市列为打黑除恶重点整治县。鉴于这一严峻现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打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2010 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交办了10条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010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又专题下发了永常主发〔201013号《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交办函》,对我县前段打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交办。县政府接到交办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务必要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20109月初县政府制定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整改方案》,针对交办的问题及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强化了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前段“打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县政府积极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紧紧围绕打黑除恶、除恶务尽的目标,非常之时施非常之策,全县打黑除恶斗争取得了重大战果。截止目前,全县已成功打掉涉黑团伙1个,涉恶团伙21个,其中全县第一批摸排出来16个团伙已全部被打掉,共抓获涉案成员163人,打击率达到90.56%,刑拘159人,逮捕134人,起诉134人,取保10人,劳教3人,已判决87人,治安处罚5人。这16个团伙中,其中打击率为100%的有2个,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侦办的谢跃武团伙和由金龟所侦办的李超团伙;打击率为90%的有2个,即城关所侦办的唐康腾团伙和“9.22专案,其它的12个团伙的打击率均达到80%以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战绩。7月份以后全县第二批摸排的7个涉黑涉恶团侦办工作亦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已抓获39人,刑拘39人,逮捕34人,移送起诉24人,判决11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3人,治安处罚2人,在逃8人,打击率已达到了83.98%。在这7个团伙中,打击率达到100%的有2个,即鲤鱼塘派出所、国保大队侦办的廖小华团伙,龙形市派出所、经侦大队侦办的李一军团伙,打击率达到80%的有3个,即塘门口派出所、禁毒大队侦办的李成根团伙,城关派出所、矿管大队侦办的代林友团伙,刑侦大队、黄泥派出所侦办的许彰宝团伙,未达到80%的团伙两个,即金龟派出所、煤炭执勤室侦办的曹如军团伙只有75%,马田派出所、治安大队侦办的史志刚团伙只有50%,但这个团伙,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已撤销。

通过强力开展打除恶专项斗争,永兴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各类持刀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大幅度减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有了明显增强。2010年全县发命案6起,较2009年下降50%,没有发生因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尤其是去年11月份以来,全县仅发命案两起(其中一起疑系精神病患者作案)。由于打黑除恶的深入推进,全县民调工作实行历史性突破,2010年下半年我县公众安全感和公安队伍建设测评居全省第23位,较去年第120位进位97位,全年居全省第49位,较去年第126位前进77位,与上年比治安状况变化趋势排全省第3位,全市第1位。去年1012日,省打黑办正式下文,摘除我县打黑除恶重点整治县的“帽子”。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硬化措施,以抓铁留痕的意志推进打黑除恶斗争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县政府、县公安局不掩饰、不诿过,对以往摸排不深、打击不力、失职放纵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工作措施。一是争取最坚强的支持。省委政法委李江书记、省公安厅阳红光副厅长、市委政法委王碧元书记、市公安局唐国栋局长等省市领导非常关心永兴县打黑除恶工作,多次亲临永兴检查督导打黑除恶工作,帮助永兴协调、解决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陈方敏,县长谢春,县委副书记邓武魁,县人大主任许永金,县政协主席李本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县人大副主任吴志学等领导对打黑除恶更是高看一等,经常过问打黑除恶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临一线指挥。特别是县人大主任许永金、副主任吴志学等领导还亲自率队深入涉黑涉恶重点乡镇进行调研,组织召集人大代表座谈,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为我县打黑除恶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二是营造最猛烈的攻势。广泛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简报等各种载体,密集地向社会宣传公安机关打黑除恶的决心,先后召开两次全县性的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了各乡镇村以上干部大会、“3.23”打黑除恶公捕公判大会和“9.22”专案情况通报会;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新浪网、搜狐网等中央、省级媒体以及市内各大媒体,多次对我县打黑除恶进行报道,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三是给予最充分的保障。县公安局选调8名民警充实到打黑除恶专业队伍,抽派20名警力参与“9.22”专案侦办;按照经费服从办案需要的原则,及时、足额地保障打黑除恶经费,全局投入“打黑除恶”专项经费达410余万元,筹资1000余万元将城区监控设备和治安岗亭进行全面完善,筑牢了抵御黑恶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责任。把破案和追逃责任逐案分解落实到公安局的局领导、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抓获率未达80%的,对包案领导和办案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未取得实质进展的责令引咎辞职。

(二)重拳出击,穷追猛打,以无坚不摧的气魄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对于黑恶势力团伙,公安机关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以赴开展侦破打击。一是打好“攻坚战”。 对那些影响恶劣、时间跨度长、侦破难度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展开攻坚,共组织打黑除恶专案组12个。如公安部督办的“9.22”专案经过9个月的前期秘密经营和7个月的封闭办案,共制作案件材料218卷,破案180多起,移送审查起诉涉案成员66名,涉及20个罪名。二是打好“闪电战”。 对正在作恶的涉黑涉恶犯罪,县公安局保持高度敏锐,坚持闻警而动,以快制胜,果断处置。一年多来,共出动警力3000多人次,成功破获现行黑恶势力案件66起。三是打好“歼灭战”。 县公安局积极采取上网追逃、派出小分队追逃、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等多种措施,遍撒追逃“天网”,先后奔赴广东、福建、海南、吉林等省,行程数万公里,追回涉黑涉恶在逃人员 153名,通过政策攻心,促使35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三)“严”字当头,整肃队伍,以铁的纪律保障打黑除恶斗争。一是严格自我要求。我们要求公安局的领导要亲自上案,靠前指挥。对于县里组织的十多次集中抓捕行动,县政府领导都亲自挂帅,公安局班子成员都做到深入前线指挥,对重点案件侦办和逃犯抓捕都直接参与。二是严抓队伍管理。以打黑除恶为契机,强力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局主动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59人,对6名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商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离或采取强制措施,在全体民警中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效应;同时,该局迅速制定实施《打击处理综合考核办法》、《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以制管人、以制管事,形成了规范效应,该局许多单位出现了由过去的推诿办案变为争着办案。

(四)赏罚分明,鼓舞士气,以高昂的斗志投入打黑除恶斗争。一是重奖有功者。在县委的关怀下,对公安局7名打黑除恶有功人员提任所队长,4名民警解决职级待遇,对打黑除恶斗争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公安局先后有2个先进集体、78名民警立功受奖。对办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至1万元不等的重奖。二是严究失职者。23个涉黑涉恶团伙进行了挂牌督办,凡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从严追究责任。公安局共对5名工作失职的所队长进行了免职处理,个别单位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三是保护受屈者。对于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民警,我们想法设法予以保护。获悉一名打黑民警的家属遭到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威胁后,县公安局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抚、慰问,并将这名打黑有功民警破格提任主任科员,通过此举激发该局民警打黑除恶的斗志,推动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县人大交办的其他几项具体工作办理情况。

针对县人大在交办函中就一些具体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我们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力求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求实效,将全县打黑除恶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关于加强公安与检察、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协作机制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公安与检察、法院的沟通、联系,致力于构建“打黑除恶”协作机制。2010年,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建立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定期研究制度,从而形成了“打黑除恶”工作合力,有效地打击了全县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全县“打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关于加强城区巡逻防控工作的问题

去年以来,县公安局将城区打防控管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突破口,着力构建动态化、立体式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取得了突出成效。通过加强城区防控,城区“两抢”发案由以前的每周最多10多起下降到目前平均1-2起,甚至长时间零发案,城区接警数也由日平均26起左右,下降到目前的日平均15起左右,城区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去年1119日,县公安局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会上就城区打防控工作作典型发言,今年118日,全市公安机关又在我县召开现场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及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局长亲临我县进行现场观摩,对我县的城区防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工作中,我们一是高度重视。去年5月份,县委书记陈方敏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城区治安巡防工作,解决了城区防控一系列困难和问题。8月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城区巡防特别是治安岗亭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随后县长谢春、常务副县长蒋利民等领导又率领相关部门就城区巡防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就增录巡逻队员、提高巡逻队员待遇、加强治安岗亭建设等具体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配齐配强城区警力。去年6月份,公安局在人事调整时提拔5名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城关派出所领导班子。同时将原来的城关、城南两所整合成新的城关派出所,将原来两所管辖的黄泥乡、碧塘乡划出,新设了刑侦中队,新招了30名治安巡逻队员。目前,城关派出所共配备民警26名,协勤人员96名,城区警力机动协调和维稳处置能力大大增强。三是加强城区发案信息研判。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特别是城区发案形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坚持每天分析全县发案形势,并以短信形式发至相关领导,每两天一小结,每周编辑一期信息研判周报》,对于重大紧急警情及时编辑《永兴公安要情》呈送相关领导,让领导和各办案单位及时掌握城区发案规律,为指导侦破打击和治安防范工作指明了方向四是大力加强城区巡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采取土地质押的方式,引进资金1000余万元,在城区新建了8个治安岗亭;对城区电子监控系统进行整体改造和升级,并新增电子监控摄像头15个;新购置了2辆电瓶巡逻车、10辆巡逻摩托车和20辆巡逻自行车等。五是科学安排勤务。城区内白天主要由城关派出所和城区交警中队负责,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以治安岗亭为阵地,向周边辐射开展全方位的巡防,交警大队每天安排40多名警力,协同维护城区街面治安秩序;晚上8时—12时,由局机关单位轮流上街进行车巡,夜晚在城区行驶的警车全部打开警灯;每天凌晨0时后,由城关派出所组织便衣巡逻和秘密蹲点守候,重点盘查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场所,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今年初,针对城区侵财类犯罪一度反弹的态势,公安局及时调整打击防控工作部署,成立了打击城区侵财类犯罪整治组,整治组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便抓获盗抢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系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7起,同时局机关还每天安排民警协助城关派出所,于晚上11点半至次日凌晨5时率领巡逻队员对城区开展全方位巡查守候,通过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有效遏制了城区盗抢犯罪的反弹势头。六是抓好群防群治。公安局督促、引导县直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等建立电子监控系统,目前已有地税、国土等单位建立电子监控平台;与城区摩的司机实行街面治安联防,聘请了五十名摩的司机监控街面情况;建立与城区各学校、宾馆和机关单位保安的联防制度,充分发挥楼栋长、门卫、义务巡逻队的作用;在城区重要路口、路段布置了治安耳目,密切关注治安动态。

(三)关于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的问题

目前,公安局已建立由刑侦大队负责、派出所协助,定期摸排辖区黑恶线索的机制,形成刑侦、派出所及各办案单位共同参与、共除黑恶的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局党委会议坚持定期研究打黑除恶的重大问题,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工作,形成整体合力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夺取打黑除恶斗争的全面胜利,实现永兴的长治久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一年多的扎实工作,我县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仅仅是一个好的开局,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永兴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打黑除恶依然任重道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县人大监督下,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在侦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追逃工作力度,对“漏网之鱼”实行穷追猛打,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同时对新滋生的黑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坐大成势,坚决消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一是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虽然第一批督办的16个团伙抓获率比较高,但仍然有少部分团伙成员在逃,尤其是“9.22”专案已经撤退,该团伙也有部分团伙成员在逃。另外,第二批督办的7个团伙还有16.02%的团伙成员在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对涉黑涉恶团伙在逃人员逐一明确追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千方百计摸清其社会关系,掌握其活动规律,积极运用各种侦察手段,想方设法查清其藏匿地址,并组织追逃小分队前往缉捕;同时,加大对在逃人员家属的规劝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积极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督办、交办案件线索的查证力度。公安局被县打黑办列为第二批督办的案件有19件、督办的个案有13起。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进展都还不甚理想。下一步,我们继续将去年5月份人大交办、至今尚未完全办结的线索和全县第二批督办案件作为当前打黑除恶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好抓实,从组织上、措施上、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决不因主观原因影响办案进度,线索查证。同时,认真落实办案责任,严格奖惩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督办、交办案件办理及线索查证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团伙及线索的摸排工作。去年底,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先后对农村涉黑涉恶团伙和线索的摸排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彻底摸清农村涉黑涉恶团伙及案件,要坚决打击处理到位,切实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今年来,公安局切实按照上级要求,由刑侦部门牵头,主动与乡镇配合,再次深入村庄、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摸排涉黑涉恶团伙和案件,截止目前已摸排出涉恶团伙6个、涉恶案件4起,涉恶团伙分别是城关的谭洪波、曹华文团伙,城关的李杰团伙,油麻的邓启志团伙,马田的李秀刚、李秀平团伙,油市的陈昭云团伙,金龟的何海伟团伙,涉恶案件分别是湘阴渡的张成虎团伙,樟树的黄志军团伙,金龟的许海春、曹文通团伙,刑侦主办的刘真太团伙(油麻),对于这些涉恶团伙和案件,县公安局联合县打黑办已经下发了督办卡,明确了责任局领导、侦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目前侦办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永兴县人民法院

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8月,永常主发〔201014号《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下发后,我院先后召开院党组会议、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座谈会,深入讨论分析研究,制订了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和方案。在前一阶段“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院围绕交办函提出的“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配合,抓好队伍建设,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四点审议意见,继续作出有力部署,组织凌厉攻势,全力攻坚铲除黑恶“毒瘤”,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去年至今年3月底,我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288人,其中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2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五至十年的25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8人。黑恶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重判率达到39.77%所判处的黑恶犯罪人数、重判人数均占全市三分之一强。为全县高分摘除打黑除恶重点县的“帽子”和取得省市综治工作先进县荣誉作出了积极贡献,我院被评为“2010年度全县打黑除恶先进集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

涉黑涉恶案件无小案,我院严格执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充分两个基本刑事方针,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一是进一步明确严打重点。我院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打黑除恶重点案件,即中央、省、市和县打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黑恶犯罪团伙(案件);涉及“百亿投资计划”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秩序和矿业秩序整治的强买强卖、强行入股、霸矿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公共场所、重点区域、行业、部位进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绑架、抢劫、抢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明确了打黑除恶重点对象,即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如以邝志友为首的犯罪团伙案,我院在准确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撰写了长达84页的判决书条分缕析,依法顶格判处首犯邝志友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被告人冯群群等4名骨干成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也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区别对待,对于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快审判节奏。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高效审理,我院进一步加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确保黑恶势力得到及时惩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实行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快速审结。如谢志勇、唐康腾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涉案人数多达12人,罪行复杂,审判法官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中,加班加点熟悉案情、审查证据、撰写法律文书,仅用19天时间就将该案审理完毕进行宣判,其中首犯谢志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一年多来我院涉黑恶刑事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25天。三是进一步依法从重定罪量刑。在定罪方面坚持“两个基本”,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案件构成什么罪,就按照什么罪定性,构成几个罪,就认定几个罪,做到准确定罪,充分体现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在量刑方面,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最高院颁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从我县打黑除恶工作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县委指示精神,对黑恶案件全部依法予以顶格判处。如在审理王新刚、邓赐亮绑架、抢劫一案中,被告人邓赐亮的辩护人提出证据存疑的辩护意见,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其不影响犯罪基本事实的确认。为此,承办法官在坚持“两个基本”的要求上,不纠缠于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一审以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从严判处被告人王新刚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邓赐亮有期徒刑十九年。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彻底摧毁其滋生蔓延的经济依托。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纵横推进整体联动合力

打黑除恶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我院一方面注重纵向联系,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涉黑恶案件上诉率高,案件上诉后的汇报工作十分重要。上诉率高的原因:一是我院对黑恶案件始终坚持依法顶格判处,少数黑恶案件的部分罪名证据收集不很充分,虽不影响犯罪基本事实的确认,但处在可定可不定的模糊地带。二是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导致大多数涉黑恶被告人在定罪量刑上作“挣扎”。部分案件上下级法院法官仅仅是在量刑幅度认识上有小分歧,但上级法院法官没有考虑到该案的改判对我县打黑除恶工作的整体影响,为此我院从维护全县打黑除恶斗争整体社会效果出发,作了大量的汇报协调工作。同时我院积极配合、协助上级法院工作,今年4月我院派出刑事庭审判员罗利桃、司法技术室副主任曾凡刚和9名法警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9.22”专案。另一方面注重横向联系,在县委及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分工合作。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的交接工作,及时协调沟通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认识有分歧的案件与检察机关互换意见,向县委政法委积极汇报,达成共识,争取有力支持;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认真审查,要求补充证据或重新开庭;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共同探讨,去年12月份,我院与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全国两院推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对重大、疑难案件,在必要时提前介入,确保这些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及时、高效、高质审理。如陈水兵恶势力团伙,为使这称霸一方的涉恶团伙及时得到严惩,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将这个团伙一网打尽,检察机关快捕快诉,我院快审快判,使其及时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三、进一步严管队伍,夯实打黑除恶工作组织基础

为加强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保障,我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突出“三比”,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一是比学习。深入开展办案(调解)能手评选、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院刑事庭干警几乎个个是业务能手。庭长曹正平是全县“十佳”办案标兵,副庭长阳海盛被评为“全县打黑除恶先进个人”,法官罗利桃被评为全县禁毒工作先进个人,书记员李建凤被评为全市法院“百案庭审观摩活动”优秀书记员。二是比作风。工作作风务实刑事庭人均结案达60多件,工作强度大,压力大,任务重,存在着严重的“案多人少”的困难,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但他们默默奉献,毫无怨言,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以来,刑事庭干警累计加班78天,全庭干警没有享受过公休假。案件质量优秀,该庭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制,承办人、合议庭和庭长逐级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全庭干警共同研究,确保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案件质量始终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三是比廉洁。我院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发放廉政监督卡、开通人大代表绿色通道信箱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干警的廉政监督,收集法官廉洁办案情况,实行上岗、上任廉政谈话及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制度,确保了刑事干警队伍的纯洁性。

四、进一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做到从严审判

刮骨疗毒,深挖背后的“保护伞”,是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我院一是内部监督管理到位。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推行阳光审判、阳光司法。2010年邀请罗淑平、张廷江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5次。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报告、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管理,把“任何领导、任何干警都不准打招呼、不准说情”作为全院涉黑恶案件审判中的一项铁的纪律,杜绝了法院内部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二是从严审判黑恶势力“保护伞”。我院要求审判法官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提高发现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在审判过程中要敢于碰硬,坚决排除阻力干扰,冲破关系网、保护层。通过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分析黑恶势力长期坐大原因等途径,全面分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证据,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目前,我院尚未受理过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前一阶段我院打黑除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经费困窘。该类案件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异地交换关押人员多,仅仅送达起诉书、开庭、宣判、送交执行四道最基本程序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有的判决书多达80多页,仅仅一份判决书的打印费就高达二三千元。同时为了大力营造舆论主导氛围,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专题片、印发布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工作也需要大量经费保障。二是来自外界的办案干扰较多。涉黑恶案件牵涉面广,办案过程中,说情者有之,恐吓者有之。三是少数涉恶案件取证不够细致,审查起诉把关不严,造成案件不能及时审结,犯罪分子不能得到依法及时的惩处。四是案件上诉率较高。涉黑涉恶案件上诉达23件,上诉率高达71.87﹪,其中改判24人,检察机关撤诉1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下一步工作将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措施,树立长期作战意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以确保打黑到底,除恶务尽。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14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唐小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621,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向我院发出了《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0]15号)。针对《交办函》提出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以来,我院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293人,批准逮捕7091人(其中2011年前3个月批准逮捕68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498人,提起公诉4988人(其中2011年前3个月起诉1120人),报送市院起诉24人,所有涉案人员均获得了有罪判决。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快捕快诉,凸显严打成效。我院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就不纠缠细枝末节,依法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同时,针对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特殊需要,我院在审查办案制度方面作出了严格的硬性规定:凡审查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或者可诉可不诉的,一律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凡因证据不充分或者认为不构成犯罪而拟作不(予)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事先经检察长同意,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凡受理的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一律由部门负责人或者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优先审查办理,并讲究司法效率。例如,犯罪嫌疑人王乐飞、许锋等人长期以护矿的名义,在黄泥乡一带干扰煤矿的生产、销售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坏,该案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我院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负责审阅案卷,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王乐飞等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又如,以犯罪嫌疑人谢志勇、马必胜、唐康腾为首的涉恶团伙,从2008年底到2010年初,经常携带砍刀、鸟铳等凶器在永兴街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群众反映强烈。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办案人员克服案情复杂、案件材料多等困难,挤时间、保质量,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写出了2.4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将全案移送法院起诉。三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严审密查穷追,确保除恶务尽。在审查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我院要求办案检察人员不就案办案,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善于从案件材料中,掌握、甄别案件信息,深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击到位,不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逍遥法外;通过走访有关被害人及证人、搜集有关信息资料,依法开展侦查监督活动。例如,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谢志勇团伙案时,我们发现还有犯罪嫌疑人李灿、胡镇涛没有归案,对案件的处理有一定影响,我院办案检察官立即督促公安机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最终,犯罪嫌疑人李灿被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罪嫌疑人胡镇涛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三、注重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我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营造打黑除恶的高压氛围。一方面,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我院分管刑事检察的领导及办案检察官经常同公安机关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妥善解决定性定罪及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侦查机关发现、收集、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证据缺陷或者流失,力戒违法侦查现象,保证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能够快速、准确地依法提起公诉。另一方面,对于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我院在发挥公诉职能的同时,一是要求检察人员注重与审判人员沟通,建议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判处涉黑涉恶犯罪被告人,形成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司法共识;二是要求办案检察人员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可能发生的违法或者畸轻畸重量刑等现象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抗诉,突出打黑除恶的法治效果,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

四、坚持从严治警,规范执法行为。我院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和严格管理相结合,从严要求干警,规范执法行为。去年以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院相继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下发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等文件,对各部门办案流程及办案行为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确保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在打黑除恶专项工作中,我院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涌现了一些可歌可泣的优秀事迹。

一年来,打黑除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些涉黑涉恶案件案发时间久,取证困难,加之警力有限,打黑除恶任务繁重,导致个别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未得到依法惩处,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二是由于我院人员编制少,年轻检察人员流动性大,影响到整体办案质量的提升和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刑事检察部门的办案力量相对紧张。三是“硬件”配套设施和“软件”条件不完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黑除恶工作的深入推进。例如,监管条件较差,致使已决犯与未决犯、成年犯与未成年犯混押在一起,影响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如,现行刑事法律对证人、被害人的保护条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完善,致使知情人员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指证工作有所顾忌,增加了侦查取证工作难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依法履职,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切实做到除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为优化永兴经济发展环境、创建和谐永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一府两院”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汇报

——在20114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崔建山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6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2010年“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下发了审议意见的交办函。交办函下发后,我委在常委会吴志学副主任的带领下,采取专题听取汇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督促办理。通过深入了解,调查组对“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是满意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府两院“办理交办函各事项的工作情况

1、思想上重视。接交办函后,各单位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订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出台了操作性比较强的整改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把交办函提出的问题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项一项抓实落实工作。

2、措施上得力。在实际工作中,“一府两院”始终把办理并落实交办函的意见作为推进全县“打黑除恶”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紧抓不放。做到打击犯罪出重拳、密切配合务大局、深化保障有力度、从严治警动真格、长效机制初步确立。为确保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现除恶务尽,县公安局会同各乡镇在2010年先后两次对全县黑恶势力进行摸排,今年年初,又以刑侦大队为主进行再次摸排,并采取辖区派出所和联系派出所工作的局机关单位责任捆绑的方式,限时打击到位。在符合“两个基本”的前提下,县法院对黑恶违法犯罪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从快审理、从严判处。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凡涉及黑恶犯罪的,可捕可不捕或可诉可不诉的坚决捕坚决诉,不捕不诉的必须经检察长同意。在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法、检、公三家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的基础上,建立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定期研究制度。公安机关坚持警力下沉,完善了治安防控网络,提升了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在队伍建设方面,政法各部门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推进队伍建设,特别是县公安局动真碰硬,主动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59人,对6名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商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整,对3名涉嫌违法犯罪的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效果上明显。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大批黑恶分子得到依法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已打掉涉黑团伙1个、涉恶团伙21个,共抓获涉案成员202人,刑拘198人,逮捕168人,检察院已提起公诉88人,法院已判刑88人,其中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25人,重判率达39.77%,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增强。201010月份,省打黑办摘除了我县打黑除恶重点整治县的帽子。2010年全县公众安全感调查综合排位全省第49位,较2009年上升77个位次,全县社会治安等综合治理工作被全省评为先进县。

二、几点建议与希望

有目共睹的是,一年多来,全县“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处于持续平稳状态,治安形势来势喜人。但社会的治安秩序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一年来“打黑除恶”工作成果的同时,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要求更高、期望更大。另一方面,县域经济建设也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打黑除恶”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因此,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工作,真正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局面,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与希望。

1、要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一府两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好摸排工作责任制,继续加大对黑恶犯罪团伙的摸排打击力度。县公安局、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本职,紧密配合,深入排查,把那些隐藏较深或漏网的黑恶团伙成员摸排上来,并实施有效打击。

2、要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公安部门在坚持露头就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积案的侦破和追逃的力度;检察部门要严格把关,围绕“两个基本”,不纠缠细枝末叶,对黑恶犯罪分子快捕快诉法院要始终坚持快审快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同时,要深挖黑恶犯罪保护伞,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打击一个,绝不手软。

3、要进一步做实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治安防控和严打机制。县政府要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制。突出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乡村、居委会、单位和企业治安联防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绝不给犯罪分子滋生、存在、壮大的时间和空间。要严格“打黑除恶”责任追究,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同时,要不断加强保障供给,切实提升人、物、技防水平和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治安防控社会化管理无空白、无死角。

4、要继续坚持从严治警。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对政法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树立政法干警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营造良好学风,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三是严格队伍管理。联系实际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干警作风,规范干警行为,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群众满意的政法队伍。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许永金 吴志学 郭传洲 罗小平 吴郴林 王根平 曾德强 李箭平 王诗友 崔建山 李 亮 王书乐 楚  彬 刘化田 肖永恒 肖正光 楚陆富 袁亚玲李青玲邓琴香 张朝雄许美君 李永艳

缺 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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