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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总第163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6日 点击数:28,856 字号:

 

 

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1229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建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兴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基础设施为主的各项工作,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绩效

五年来,我院把握审判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审判工作稳步推进。共受理各类案件5675件,审、执结5494件(其中2007年收案1288件,结案1107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①27893万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创建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我院始终以维护社会稳

定为己任,建立健全严打长效机制,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9271390人,审结9251388人,在所判处刑罚的1345人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8人,五至十年的192人,五年以下的1045人。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结合,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的犯

罪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重判,决不心慈手软。今年3月,我院审结了我县有史以来被告人最多、案情最复杂、社会影响最大的李志斌等29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主犯李志斌、陈红文、许志雄均被数罪并罚从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坚持“严打”的同时,我们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瓦解犯罪分子,挽救未成年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院刑事庭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年年被县委评为“严打”先进集体。二是坚持专项审判与正常审判相结合,不断整治社会和经济秩序。在开展正常审判工作的同时,我院还针对县内“抢盗”犯罪较猖獗、地下“六合彩”较滥、煤矿安全事故较多、毒品犯罪势头上升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扰乱城区治安犯罪、打击地下“六合彩”、打击涉煤和涉毒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被告人池诗喜非法开采导致6人死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极坏,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是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特别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青少年犯罪,我们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并且定期进行回访,促使其真诚悔罪,重新做人。如在审理被告人彭雄军等4人抢劫一案中,鉴于被告人均是在校学生,且有2人是未成年人等情况,我院依法对4名被告人减轻处罚适用缓刑。判决后,我们又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到学校召开座谈会进行现案说法。这样一来,既惩治了犯罪,又挽救了失足青少年,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五年来,共上街、进村开展法律巡回宣传18次,到全县各中小学巡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12次,召开宣判大会13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参加元宵倒灯值勤、清明扫墓矛盾排查化解、抗洪救灾、集中搜捕逃犯、清理整顿非法小煤矿、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态旅游节安全保卫等大行动,为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依法调处民商事关系,构建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

能作用,及时调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69件,审结3049件,结案率为99.3%。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我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积极构建“三调联动”②的大调解体系,强化调解职能,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鲤鱼塘法庭的“三入手、三通过”(从司法为民入手,通过巡回办案做好调解工作;从创新方法入手,通过情、理、法并茂做好调解工作;从寻求社会支持入手,通过当事人的亲属、代理人、基层组织领导做好调解工作)调解经验在全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5年,柏林法庭由于指导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被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二是主动服务于县内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针对民营企业渴望法律保护的迫切要求,我院与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实行直通服务。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诉讼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五年来,共审、执结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671件,占涉民营企业案件的93%;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占此类案件标的额的81%。对破产申请,我院做到依法慎重受理,稳妥处理,促进国企依法顺利改制。今年4月,我院稳妥审结了县机械厂破产案,共盘活资金近二千万元,妥善安置职工182人。五年来,共审理破产案件3件,安置国企职工511人。三是积极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全力保障民生。2007年,我院开展了保障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从立案、审判、执行入手,多措并举,及时稳妥地审理直接影响公民生产、生活和涉及妇女、老人、儿童、低保对象、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97日上午,68岁的史某到我院哭诉,称两个子不给他钱治病,不给他房住,要起诉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我院考虑到当事人年纪大,路途遥远,经济困难,决定免去其诉讼费优先立案,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史某两个儿子进行庭前调解③,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一周后老人主动撤诉。2004年,我院成立了巡回法庭,重点审理金融系统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一些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巡回法庭实行立、审、执一条龙,三者紧密衔接,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④。几年来,我院为金融系统和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单位清收到位资金1600多万元。200711月,我院保障民生的审判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保障民生审判专项活动汇报会上作了介绍,并得到了市中院和兄弟法院的好评。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构筑政通人和的执法环境。我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纠正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经济环境。如李友明不服某执法机关扣押财物一案,我院经审查后认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合法,遂依法判决撤销该机关的扣押行为,退回了被扣押现金12万多元。另一方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⑤执行力度,维护和支持合法的行政行为。县开发区工业园房屋拆迁案中有两个被执行人拒不拆迁,严重影响我县招商引资环境。今年112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开发区、碧塘乡政府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派出警力60人,对两个被执行对象予以了强制拆迁,解决了县工业园硬件建设的瓶颈障碍问题,大大推动了园区建设的发展。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5件,结案标的693万元。

——强力推进执行工作,营造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执行工作在法院工作中占较大的比重,事关法律效果的最终实现,是司法实现高效权威的关键环节。我院执行工作曾因“2.25”爆炸案和“4.27”黄开响进京聚访案受到了严重冲击。近两年来,为了使执行工作走出困境,我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执行工作。一是强化投入。2006年以来,我院不断充实执行力量,现有执行人员16名;改善执行装备,增加3台办案车辆,配置5台电脑;增加办案经费,执行案件办案经费在原来的基础上给予了较大倾斜。二是强化目标和责任。明确执行工作的年度目标和个人结案指标,严格按照目标进行管理;加大奖惩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重奖,对工作滞后的视情节分别采取调离岗位、扣津贴、待岗学习等处罚措施。三是强化案件管理。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对未执结的积案进行清理登记。2007年,建立了全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明确执行期限和责任人,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执结的予以督办。四是强化执行措施。针对大、要、难案,我院采取公开悬赏、突击执行、执行和解等多种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如黄建辉申请执行邝贤海等五人人身损害赔偿案,黄建辉在邝贤海等人非法开办的煤矿上受伤后落下终身残疾,在找到煤矿老板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后诉至我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我院特事特办,组织十五人的执行队伍,三天内将案件执结并将兑现款9.9万元送到了申请人家中,依法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063件,执结率达87.3%,执行标的2091万元。

二、法院改革有了新进展

——创新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案件质量、数量和效率等核心指标的考核。司法绩效综合考评⑥是对法院工作客观、公正、权威的综合评价,而案件质量、数量和效率是其核心指标。为加强对审判、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2006年来我院创新绩效管理机制,审判工作提质提效。一是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司法绩效综合管理的专门机构,安排3人专门负责案件的绩效考核,使审判管理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二是实行重要绩效指标月报分析反馈制度。每月对结案率、结案周期、审限⑦、当庭宣判率、民事案件调解率、净执结率⑧等重要指标系统分析对比,供院领导参考,以便宏观把握案件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正确决策。三是逐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制度。我院先后出台了《案件质量检查和抽查补充规定》和《干警绩效考核规定》,对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强化了责任,加大了奖惩力度。院内评查以95分为分界线,以上奖以下罚;上级法院检查,以90分为分界线,以上奖以下罚。对一段时间内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数量明显高于一般情况的办案干警实行待岗、停职学习。五年来,共评查案件5481件,经评查后定为优秀的5115件,良好的302件,合格的52件,不合格的12件,优秀率为93.33%。通过加强绩效管理,我院案件质量近两年来大幅度提高。绩效管理经验得到了省、市法院的肯定,《郴州日报》头版以《永兴法院绩效管理提升司法能力》为题作了专门报道。

——推行便民利民为民机制,加强信访、接待和立案等工作。设立集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立案收费于一体的服务窗口,免费为来访人员提供诉讼指引资料,热情提供法律咨询。五年来,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推行假日立案、优先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案件立案后实行电脑统一排期,并在电子显示屏上向外公布,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实现立审、审执、审监、审费四分离⑨,使审判流程更加透明,同时更有利于相互监督,有效整治了利益驱动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特困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对涉及灾区群众的案件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五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120余万元。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制度,推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处访长久责任人制、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等,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层层负责、分工协作、按时办结,消除不稳定因素。肖光维和李志功两件进京上访案,我院创新方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特防期到来之前将两件上访案处理终结,做到了案结事了。五年来,共接待处理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427封。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监督。我们始终

坚持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置于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保证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虚心听取批评、建议和意见;开通人大代表绿色通道信箱,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接受个案监督,完成人大交办案件27件;提请任命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4件。高度重视政协、检察机关的监督,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1件。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创设随案发放司法服务质量问卷制度,广泛征集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三、队伍建设开创了新局面

——加强政治业务教育,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班子成员认真坚持学习制度,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相互交流沟通,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工作的水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司法公正树形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提高干警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加强法官业务培训,通过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必学”,激发干警参与各种审判业务活动“促学”,奖励干警学习业务知识“奖学”等多种形式,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2006年有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实现了近四年来零的突破;2007年又通过2人。

——加强队伍组织建设,优化配置人力资源。通过积极争取汇报,今年我院4个人民法庭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并配备副科级实职庭长。争取增加政法专项编8个,五年共面向全国公开招录新干警20名。今年6月份,我院针对民一庭、行政庭、审监庭等庭室负责人职位长期空缺、“4·27”黄开响案两名干警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根据干警岗位轮岗的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德与才相比更重德,能与绩权衡更重绩”的原则,共提拔任命9人,异动岗位34人,较好地满足了工作需要,较大程度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一是严肃查处违法办案干警对“4·27”黄开响进京聚访案中触犯刑律的罗超龙、廖小传不姑息迁就,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罗超龙、廖小传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同时报请有关部门免去两人的法律职务并开除公职。二是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加强考勤管理,每个工作日必须按规定指纹考勤;加强会务纪律,对开会期间迟到、早退、开手机的予以处罚;加强诉讼费的管理,严格按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标准收费,严禁多收费;加强作风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日常行为及八小时外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设立违法违纪举报箱,收集办案法官廉洁办案情况,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机制,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对涉诉上访案件,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及时查,对有问题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理的严肃处理。

    四、基础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建设好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十一五”规划,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审判庭建设于2003年立项,2005年正式破土动工。审判庭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 ,总投资1400多万元。我们通过积极汇报争取国债资金300万元,全院干警主动集资100余万元,调整设计节约资金40余万元,加强财物管理挤出经费近30万元和出让老院宅盘活资金约300万元等措施,审判庭建设于2006年底全部完工。200726日,我院喜迁新址,成为郴州市首批搬迁新审判庭的基层法院之一,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经验和体会:一是审判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始终坚持将审判权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强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四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五是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要狠抓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我们在逆境中奋起,加压负重,特别是从2006年以来,全院干警团结一致,克服困难,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6年度司法绩效综合考核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全省第40位,2007年又有新的提高;案件质量由2005年全市基层法院倒数第一跃居为2007年全市第二位;2006年案件发回重审率比2005年降低了60%2007年仅有4件,比上年又下降了50%;案件审理周期大大缩短,2007年刑事案件平均23/件,民商事案件平均43/件,杜绝了超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执行案件周期也缩短了,由2006年平均202/件降至2007年平均155/件;同时,2006年以来无新增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执行工作由前两年排名靠后上升到2007年全市法院先进行列;政工、办公、司法行政和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林业审判等工作多次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先进行列。在此,我代表法院对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个别审判人员素质不高,不适应审判工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个别法官不依法办案甚至循私枉法;执行工作还处于良性发展的初期,还有一定数量的执行积案一时难以消化;对外宣传力度不大,与人民群众沟通不够;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负债多,资金缺口大,诉讼收费标准降低后,办公办案经费较紧张。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克服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突出“公正、高效、权威”的工作主题,全面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创建省级“优秀法院”,为永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创建“平安永兴、和谐永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们着重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党性观念和工作实践能力,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重用人才,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改进机关作风,严明法纪,实现廉洁办案、文明司法;对违反组织纪律或办“三案”⑩的人,坚决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高度负责地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种事项和政协的提案,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各类案件创造条件;继续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全方位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更高层次地建设法院文化。着力加强法院理念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规范法官仪表、言谈举止和社会交往,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用深厚的法院文化底蕴影响法院的群体行为。

二是狠抓审判工作,构建社会法治。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杀人、抢劫、爆炸、涉黑、涉暴、涉毒等恶性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民商事审判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突出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商事纠纷,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要突出促进依法行政,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协调,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执行工作要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

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排除一切干扰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执行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合法胜诉权益,提高法院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落实司法为民。民生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大事,作为保护公民生命、财产的审判机关,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市法院开展保障民生审判专项活动为契机,关注民生、贴近民生、保障民生。要继续推行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机制,对涉及赡养、抚养、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特殊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案件,给予优先受理,做到当天立案,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尽量适用,快审快结。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一系列亲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诉讼指导制度,对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给予全程指导和帮助,主动依职权行使释明权和判后释疑等制度。继续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进一步建立涉诉弱势群体延伸关怀机制,依靠党委、政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涉诉弱势群体的关怀机制。

四是推进法院改革,提升司法能力。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加大法院改革力度,逐步实现“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全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司法绩效综合考评,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深化庭审方式改革,建立公正廉洁的公开审判机制,庭审坚持“四个公开、六个当庭”,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宣判全部依法公开,庭审实行当庭举证、当庭质证B11、当庭认证、当庭辩论、当庭断理、当庭宣判,实行“阳光式”工程,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完善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B12简便审制度,扩大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B13的范围,提高审判效率。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建立权责统一的审判管理机制,在审判工作中,实行合议庭B14和独任审判员B15包案负责制,坚持院长、庭长的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分离制,进一步明确划分合议庭与审判庭、审委会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责任和行使职权的透明度,落实审委会委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和所议案件表决责任制,提高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忆往昔岁月峥嵘,向未来斗志弥坚。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停步,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变向,突出

“公正与效率”不改题,立足审判讲服务,狠抓管理提质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永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注释:

①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②三调联动——指面对日益高发的社会矛盾,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的工作机制。

③庭前调解——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也明确,不进入诉讼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一种特殊审理方式。

④诉累——即诉讼负担,指当事人因诉讼而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起诉讼(或复议)又不履行的,有申请权的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⑥司法绩效综合考评——指对法院司法审判、队伍建设、物质保障三方面综合化、数量化的评价。

⑦审限——即审判期限,指诉讼案件审理、执行的期间。

⑧净执结率——指以自动履行、和解、强制执行三种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比率。

⑨立审、审执、审监、审费四分离——指在人民法院内部,立案与审判,审判与执行,审判与审判监督,审判与诉讼收费相分离的管理模式。

B10“三案”——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B11质证——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采用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其他方法证明证据效力的活动。

B12普通程序——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主体程序,包括

起诉、受理、审前准备、开庭审理、证据调查、法庭辩论、宣告判决等一系列诉讼环节。

B13简易程序——即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

B14合议庭——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一定数量的审判人员,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

B15独任审判员——指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时,依法由一人单独审理案件的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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