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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1期公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点击数:4,433 字号:

 

 

 

 

 

 

 

 

 

 

 

 

 

 

 

 

 

 

 

 

 

第二号〈总第211期〉                                     20166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1

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陈占华1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1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1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12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12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 12

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12

关于《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的说明·· 李志明1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15

任职前发言·· 谷陆文1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16

任职前发言·· 陈弟亮16

任职前发言·· 李志明17

任职前发言·· 许越湘19

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19

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调查报告·· 许越湘15

永兴银都集团2015年融资及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陈占华28

关于我县2015年政府融资债务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和2016年融资及项目建设

计划的调查报告·· 陈弟亮30

永兴县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34

关于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和部门预算编制草案的审查报告·· 陈弟亮39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决定·· 41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3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 4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44

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雷震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44

任职前发言·· 雷震宇(45

任职前发言·· 阳海盛(46

任职前发言·· 宋伟只(47

任职前发言·· 曹细华(48

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何淼仁49

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

报告·· 周德易(54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禁毒工作审议意见交办函的情况汇报·· 谷陆文56

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黄景湖(62

关于研究处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64

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许越湘(66

关于我县城区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王国良68

永兴县城区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王书乐(73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的

情况汇报·· 王国良78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叶海燕(81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缺席名单·· 83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1.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2. 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3. 其他。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2016年3月1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县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14号)要求,结合永兴实际,制订了《永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条块关系与职责关系,突出政府履职重点,更加注重公共服务。

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在搞好上下衔接对应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永兴特点的改革路子,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改革,探索创新,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依法依规加强管理。按照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行政职能体外循环、权责不一致和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等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客观分析和把握改革力度与各方面可承受程度,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着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坚持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不突破。建立 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的协同配合机 制。通过创新管理,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机构编制增减平衡,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给社会组织;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基层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尽量交由基层政府实施。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要彻底下放。对以取消、转移、下放等形式调整变动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全面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管理办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今后,一般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论证和审查,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合理确定征收标准,把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消减资质认定项目,到 2015年全面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对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董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

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事、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探索一业多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能力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杜会主体自律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政府管理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后,县政府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要着重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对投资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的管理。

加大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实行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不能多层、多头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力量。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信息网络管理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打造更加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改进和创新公 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

(三)切实加强依法行政

全面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 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梳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 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

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并建立决策评估和纠错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对乡镇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改进和规范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突出责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深化县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永兴实际,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理顺职责关系,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

(一)优化组织结构,合理设置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新组建县农业局。将县农业局的职责、县委农村工作部(县 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组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县工商 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县政府直接管理。将县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县商务局承担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和酒类食品安全监督 职责整合,组建县市场和质董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董技术监督局。

组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版权局)的职责、县旅游侨务局的职责、县体育局的职责、外事工作职责整合,组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旅游侨务局、县体育局。

组建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对外可使用县知识产权局名义开展工作。

组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县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划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

重新组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的职责、县煤炭局除拟订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煤炭局拟订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 再保留县煤炭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外可使用县煤炭局名称开展工作。

将县粮食局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挂县粮食局牌子, 撤销原挂在县农业局的县粮食局牌子、原挂在县商务局的县招商合作局牌子。

将县法制办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挂县政府法制办 公室牌子。

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挂县民 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县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县政府机构个数。

撤销原挂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县物价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 局对外可使用县物价局名称开展工作。

县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4个(详见附件)。

(二)加强协调配套,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1.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类 改革相协调,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具体做法是:按照“分门别类、 区别对待,先进笼子、下步明确,成熟一个,处理一个,平稳过 渡、逐步规范”的思路,适时进行调整规范。除部分纳入行政机构序列以外,有的职能整合归并,调整原有建制;有的整合进入 所属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有的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划入机关,保留事业单位,仍承担相关事务工作,重新明确职责划定类别,相应核减事业编制;有的将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相关行政部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逐步实行事企分开。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 并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的衔接。

将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局,为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科级。

将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局,为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科级。

将县公路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科级。

将县房产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科 级。

将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更名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将县地方海事处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将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财政局,为县财政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将县财政国库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财政局,更名为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为县财政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将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财政局,为县财政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将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将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民政局,不再保留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组建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组建县旅游服务中心,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组建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县蔬菜局。

将县金融证券债务管理办会室承担的金融证券管理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债务管理职责划入县财政局,不再保留县金融证券债务管理办公室。

此外,对于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 结合部门“三定”工作统筹研究,切实解决好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的问题。

2.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其他分散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县公共资源交 易平合与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撤销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领导小组,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为量。有机整合同一部门、同一 领域内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综合执 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进跨部门综会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形成多方参与、分级管理、以块为主、共同治理的新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理顺体制机制,建立高效统一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由县文化体育 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并受其委托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 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组建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并受其委托对属 地安全生产实施综合执法。

4.稳慎推进行业管理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妥善消化专业经济部门转制改革遗留问题,不再保留因专业经济部门改革设立的行业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将县物资行业 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局,不再保留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

1.严格规范机构设置。县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可分别对应市政府部门类别。县政府不再设部门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全面清理规范限额外自定行政机构,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含各类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超限额自定行政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 关职能部门承担。不得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不得将行政机构改为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一般应低于主管部门的机构规格。

县价格监督检查局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机构规格由副 科级降为正股级。

将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科级。

2.清理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 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磋商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房屋、林地和土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

将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所承担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所承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将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

理顺招商引资服务职责,加强内外经济贸易合作。组建县投资促进事务局,为县商务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将县计划生育服务 站的职责划入县妇幼保健院,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副科级 事业单位,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不再保留县计划生育服务 站。

3.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在上级对县明确事权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与乡镇的事权范围。将适合乡镇管理的事项下放给乡镇,充分发挥乡镇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减少县政府直接面对社会、企业、公众的具体管理事项,集中精力履行制定政策、加强监督的职责。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县乡两级政府的财力,增强乡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按照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 制机构编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解决机构庞杂、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等现象,确保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

(一)严控机构编制总量

涉及改革的部门和单位人员编制调整,必须在编制总量内进 行,确保改革后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 员额。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制定全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细化和落实控编减编工作目标,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禁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严禁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 单位承担,做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职能萎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只减不 增。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严格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在2012年底县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内,以编制数为依据核定经费。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2〕23 号)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再实行“低职高配”。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县级党政机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编外人员,其直属事业单位也要妥善处理编外用人问题。

各部门人员编制的核定以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为衡量依据。凡 保留机构,职责任务变化不大的,其人员编制保持不变;凡职责整合、机构合并重组或职责、任务明显减少的,其人员编制要适量核减;凡职责增加较多或职能强化、任务较重的,其人员编制可适度增加。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并入政府部门的,其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的调整划转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具体意见由县委编委统筹研究确定。政府部门原保留使用的全额 拨款事业编制一律核销;空余的后勤服务事业编制一律核销,改 为财政定额补助指标。

因机构和编制调整,部门实有人员超编的,除政策性安置外, 其工作人员实行 “只出不进”管理,逐步消化调平。各部门领导 职数一般为1名正职、1-3名副职,工作任务较重、管理幅度较宽、所属单位和机关编制较多的部门可增加1名副职。派驻纪检组和产业工会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三总师”一律不予新设,市政府相关部门设置的,县政府对应部门原巳设置的予以保留; 市政府相关部门未设置的,县政府对应部门原已设置的不再保留。除经批准由非党人士担任行政正职外,部门一律不得实行“党政分设”。县政府各部门领导职数设置严格按市编办批复意见执行。

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核定:编制为3 名的,设1名正职;编制为4—7名的,设1名正职、1名副职; 编制为8名以上的,设1名正职、2名副职;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部门机关党组织可设专职副书记1名,计入部门内设机构正职职数。部门联合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负责人不列入领导职数核定范围。内设机构为副股级的,每个内设机构只设1名副股级领导职数。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配置。

因机构调整撤并等原因,被调整领导职务的,其职级待遇不 变;形成领导职务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超职数配备和人员超编 的,要制定消化计划和措施,在2016年底前完成消化任务。组织、 编制、人力资源和杜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永兴实际,研究提出优惠政策,促进干部流动,推进消超工作。县直各部门和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应优先考虑从县直各超编单位调剂。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 理要编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坚持“要增编、必清理、先减法、后加法”的原则,对职能未作大的调整、工作任务没有大幅度增强、内部还有空编、编制未分配完、没有提出编制使用情况评估意见和内部挖潜具体措施的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不受理和研究其增编事项;对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予以撤并整合;对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的单位,相应划转、核减、收回人员编制;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探索在总量内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结合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防止挤占、挪用乡镇基层和一线人员编制。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完成。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1.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上级部门不得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经费和评比达标等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要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纳入审计、绩效评估和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认真组织实施

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由县委编委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具体负责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日常工作。机构改革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职能转变工作在3至5年内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涉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成立精干高 效的工作班子,负责本部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调整设立的单位,在新机构正式组建之前,原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继续履行现行职能,积极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工作出现脱钩断档现象。涉及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和财产、档案等划转的单位, 要做好交接工作,处理好遗留问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二)抓好组织实施

制定县政府职能转变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3至5年内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步骤,确保职能转变工作规范有序、及时到位。对体制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职能整合等,要有细化方案和严密程序,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优先取消和下放那些含金量高、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审批权;对应当取消和下放但一时还做不到的事项,明确提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推出;对 应当保留的事项,提出明确意见,优化审批程序。根据职能转变要求,切实做好调整变动部门“三定”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内设机构设置,规范领导职数配备。

“三定”规定草案由部门拟订,在规定时间报送县委编办审核,报请县政府审定批准。“三定”规定印发后,要严格执行,尽快实施到位。

(三)严格落实责任

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改革纪律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 定,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县委、 县政府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3月1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国良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杨卫华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文建军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3月1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曹佐兴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小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3月11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加发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建荣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陈辉荣同志为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攀峰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晓明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廖晓君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志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朱晓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何雄军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凌洪国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李闻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庆生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洪友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俊东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邓自良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曹晗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永建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邱传辉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彭加发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胡建荣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晓明同志的原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廖晓君同志的县煤炭局局长职务;

张洪友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刘俊东同志的原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廖才兴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晓明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必灿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刘雄鹰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顾永惠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曹庆华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邓铭源同志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李根清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袁亚玲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雷务平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邓晓斌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喜荣同志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黄景湖  陈弟亮

李志明  叶海燕  许越湘  李继军  朱林桂  刘爱军  胡永涛  廖翔鲲  曹武南

范茂清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曹文韬 

请假:

李辉军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

2.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5年融资债务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和2016年融资及项目建设计划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细化方案及部门预算编制草案的报告

6.其他。

 

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2016年4月27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宣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四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除外),在当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近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

第五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当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

县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政府组织。

县人民法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法院组织。

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

第六条  宣誓设监誓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由会议主席团从主席团常务主席中指定监誓人,一般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担任。如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也是当次会议的宣誓人时,首先由其单独宣誓,然后履行监誓人职责。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监誓,也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监誓。

第七条  宣誓前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八条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

集体宣誓时,领誓人站在其他宣誓人前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站立,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誓词诵读完毕,宣誓人自报姓名。

领誓人由监誓人指定。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宣誓人应当着正装或者职业装。

第九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操作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关于《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的说明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任联工委副主任 李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就《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宣誓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宣誓办法》的意义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绝大多数都明确作出相关规定。一些国家还单独立法对公职人员宣誓制度作出规定。我国宪法、法律虽然尚未对宣誓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单位已经开始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就职宣誓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制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宣誓办法》的起草过程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于2015年5月就起草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操作办法(暂行)》,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永常办发〔2015〕13号),明确在全国人大、省人大出台相关规定之前暂行。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2016年3月22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办法》。我们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宪法宣誓相关规定,研究了全国、省、市人大的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对暂行办法作了修改,起草了《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之后,又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后,形成了现在的《永兴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

三、关于《宣誓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宣誓人员适用范围和宣誓仪式的组织

1.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近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组织。

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

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分别由任命机关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

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二)关于宣誓誓词。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也应当一致。而且,统一、规范的誓词也有利于保证宣誓的严肃性。《宣誓办法》的誓词与全国、省、市人大统一,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三)关于宣誓的基本规程、宣誓仪式场所、宣誓人着装等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对宣誓仪式的一些基本要素作出统一规范,如宣誓人应当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等,并对宣誓人员的着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办法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4月27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谷陆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谷陆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今天,作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局长拟任人选,我感到很荣幸。值此,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厚爱。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和关心重视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政法各部门齐心协力下,县公安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诸多殊荣,为永兴实现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打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深深地感受到这份工作的份量,岗位特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四方面:

一、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一方面要紧紧团结围绕在县委周围,另一方面作为政府班子成员,要在班长的带领下,尊重班长和班子成员,维护班子集体形象。坚决执行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决定,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与全县的县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把各项工作落实好。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三大历史使命,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切实强化谋划工作大局观。把各项分管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思考,做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政法工作重点和公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稳定开展工作,为全县的发展、改革、稳定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坚持践行“三严三实”,做好公安队伍的表率;坚持从严治警,坚持廉洁从警,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打击、防范、服务”三大职能,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安队伍;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素养,坚持积极深入基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四项”建设。

四、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在今后各项工作中,我将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始终秉持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公安队伍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敬畏法纪,自觉讲规矩、守纪律,真正把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凡事按律而行、遵章而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帮助我,多给我提出各种宝贵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我将把各位领导的信任和期望转化为不懈的工作动力。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一定会将其视作新的征程,竭尽全力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如果本次会议没能通过我的任职,我也会对照组织的要求,严格审视自己,找准差距,改正不足,进一步提高素质,完善自我,接受组织和人民新的考验。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7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第亮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志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越湘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陈第亮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志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越湘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承蒙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使我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财经工委主任职务的审议。这既是组织的信赖和厚爱,也是新的考验和挑战,今天,如我能获得任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树立以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原则,牢记党的宗旨,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努力学习人大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地依法履职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履职能力,增强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扎实工作,认真履职。以求真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忘我的工作干劲,开创工作新局面。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认真履职,不辱使命。立足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关注我县经济运行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及时向常委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

三、以身作则,作好表率。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诚实敬业。加强与同事的沟通和协调,虚心倾听和采纳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良好工作作风。

四、遵守法纪,廉洁从政。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履职。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对党政干部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以职责为己任,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加强党性锻炼和从政道德修养,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清正廉洁,防微杜渐,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奉献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不论这次任命通过与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都将加倍努力,尽心尽力,决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组织的关爱。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李志明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厚爱,今天我被提名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人选。我内心无比激动和感恩,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鞭策,让我有机会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为人大工作服务,为民主法治添彩。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一、如饥似渴抓学习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律性强、程序性强,对业务要求非常高,特别是中发〔2015〕18号、湘发〔2015〕26号等文件对新形势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一定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主动迅速适应岗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真正把《宪法》、《监督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等当家法律法规学好、用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自己尽早进入角色,适应新岗位、新形势和新要求,成为“行家里手”,更好地促进工作。

二、锐意进取干实事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依法履职,奋发进取,努力推动选举任免联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筹备组织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组织投票、计票监票、确定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配合做好代表提名,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等工作。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汇报,确保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认真办好人事任免具体工作。按照《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循人事任命提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公示、任职前发言、审议询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准确无误办好人事任免会前、会中和会后三个阶段的工作。三是创新开展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加强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和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办理或督促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精准扶贫为切入点,积极组织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创新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三、廉洁自律树形象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将以“两学一做”的要求,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敬畏权力,牢记权由民所赋,自觉接受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敬畏人民,牢记宗旨、甘当公仆、人民至上。敬畏责任,始终把责任装在心中,把担当扛在肩上。敬畏法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不论能否通过任命,我都会以坚定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忠诚尽职,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异的成绩向组织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许越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12月,承蒙组织的关心和厚爱,我被调到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工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我任县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进一步鼓励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这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履职尽责,勤勉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夯实基础。城建环资工委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政策要求高,必须加强法规学习,努力钻研政策,拓宽知识层面,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水平,为胜任工作岗位,依法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坚定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是依法履职,努力工作。要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分管主任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明晰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加大对我县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善于从大局出发,思考部门工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层次上求突破,努力提高监督水平,保持城建环资工委的生机和活力。

三是严格要求,廉洁自律。要强化效能意识,践行硬朗作风,做到每次调查研究事事有回音,件件能落实。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重信举德、修身明志、崇善倡廉,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事不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推进,人大工作必然是一项值得人们毕生追求和倾力奋斗的事业。我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担负使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完成法律赋予我的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  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4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并将审议意见以永常主发〔2015〕4号文件进行了交办。接到交办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协调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道路工程建设情况。旧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分三期18个标段实施,共28条道路,自201210月启动以来,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5亿元。其中一、二期项目的内环路、沙子江路、工农街、干劲东路、人民中路、县正街、干劲路等7个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西正街、凤凰岭路、井凉街、戴家河路、人民东路、干劲西路等6个标段已完成交工验收;三期项目的便江南路、大桥路、便江西路、滨河路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4 月底全面完工。

(二)便江两岸立面改造情况。便江两岸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包括改建坡屋顶、马头墙、建筑立面粉刷、门窗、广告牌、隐形防盗网、空调机位等,工程分便江两岸四个标段实施,涉及134栋房屋4100多户,总投资约1.4亿元。目前,便江两岸立面改造已全面完成,其中便江南岸完成投资6000万元,完成立面改造37栋、7万平方米;便江北岸完成投资8000万元,完成立面改造97栋、9.3万平方米。

(三)便江两岸立面亮化情况。便江两岸建筑立面亮化工程包括便江南路、便江北路、滨河路、便江西路共102栋临河房屋及南大桥、北大桥和北大桥至一级电站河堤护栏亮化,工程概算投资1840万元。目前,已完成95栋临河房屋亮化和南大桥、北大桥及临河扶栏亮化,共安装控制箱73个,正在进行工程扫尾。

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1.施工前完善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制度。为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总指挥部、分指挥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印发至各分指挥部和监理单位,要求严格按制度落实二是建立监督管理体系。所有改造路段均聘请正规监理公司实行现场监理,改造涉及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每条改造道路的技术衔接指导,形成了总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单位、监理单位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三是严格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项目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招投标各环节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2.施工中加强监管。一是加强调度指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区提质改造工 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程进度。指挥部办公室坚持每周一检查制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报送相关县领导。工程实施以来,指挥部共召开调度会66次,下发各类文件228份、督办卡41份、整改通知书50份,处理工程回复函410份。二是强化现场监管。指挥部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每条提质改造道路安排2名技术人员全程现场监督指导。各标段指挥部加强现场管理,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监理单位派驻总监及现场监理严格履职,对每个施工部位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到位。三是部门齐抓共管。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制定了电力杆线下地专项验收方案,严格把控电力杆线下地工程质量关和验收关。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国防光缆、中天燃气等管线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图纸,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管,重点监督隐蔽工程建设,并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处置突发事件

3.完工后严格验收一是把好验收关道路提质改造完工后,严格按照《永兴县旧城区提质改造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满1年,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中发现问题马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否则不予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道路12条、交工验收道路10条。二是把好评审关。严格按照评审工作程序、行业规定、规范进行评审,确保工程预算评审质量,实行评审工作程序和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好移交关。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移交申请,县银都集团组织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市政管理所、县自来水公司、县园林管理所、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县环卫所、县运管所等职能部门再次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并移交道路竣工资料。目前已移交6条道路。

(二)严格工程决算审计

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程涉及项目多、投入资金多,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县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审计中严格坚持从严控制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一是注重资料完整性。决算审计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中标文件、签证单、合同等资料缺一不可。二是注重审计程序性。严格按照国家工程结算审计有关规定,对资料真实性承诺、图纸熟悉、现场查看、计算审核、对账、定案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注重工作严谨性。加强对金额的对数和复核,开好审计业务讨论会和定案会。目前,旧城区提质改造工程已送审项目10个,其中沙子江路标段、工农街胜利街鸿发路万发路标段、县正街跃进路标段等3个项目已完成审计,送审金额9512.66万元,审计核减1418.10万元,核减率14.98%。人民路一标段、干劲路标段路二标段、干东路标段等4个项目正在进行审计尾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决算审计。人民路二标、风凰岭路标段、内环路内环南路标段等3项目正在进行审计,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决算审计

(三)关于工程造价增加问题

根据送审的10个标段的决算审计,造成造价增加原因 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弱电工程。所有标段弱电工程由单边布置改为双边布置。如,人民路二标弱电工程增加190万元,工农街标段增加120元。

2.强电工程。大部分标段原来设计预算财评没有强电工程。 如县正街跃进路标段强电工程增加100元;路标段强电工程增加造价60万元。

3.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程量增加及回填石屑、砂碟增加。如沙子江路排水工程改成双边布置,增加500万元;人民路水管道增大、排水管材质变更,增加370万元

4.道路工程。部分道路工程量大幅增加。如内环路、内环南路标段因道路变更路基回填量大幅增加,造价增加800万元; 劲路一标因路基换填和水层重新浇筑增加260万元

5.绿化工程部分道路绿化树木品种、规格提质如内环路、内环南路标段绿化提质增加造价150万元沙子江路标段部分地段樟树换成桂花树,增加造价8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工程完结督促大桥路、便江北路、滨河路、便江南路4标段施工单位迅速扫尾,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加快验收决算对符合交工验收要求的,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资料,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尽快申请交工验收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紧组织竣工验收同时,督促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量,加快工程决算审计进度

3.后期管护道路提质改造完工后但未移交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设施管理维护,道路秩序、环境卫等管理工作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工程移交后,根据职责分工和产权归属,分别由相关单位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各项设施管理维护不出现空挡

 

附件:永兴县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预决算及审计价格情况表

 

 


附表

永兴县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预决算

及审计价格情况表

编制时间:2016年4月25日

序号

提质改造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送审金额 (万元

定案金额(万元)

审减金额    

(万元)及

审减率(%)

审计进

展情况

进度

1

人民路一标

1559

4090.049



审计

扫尾

已竣工验收

并移交

2

人民路二标

1006

2764.0117



审计中

已交工验收

3

干劲路一标

1622.5

3462.18



审计

扫尾

已竣工验收

并移交

4

干劲路二标

615.2

1693. 7271



审计

扫尾

已交工验收

5

内环路、

内环南路标段

1664.8

3940.391



审计中

已竣工验收

6

沙子江路标段

2651. 569

4329.8513

3513.8465

-816.004 (18.85%)

己审定

已竣工验收

7

县正街、跃进路标  段

1860.43

2732.835

2558.6398

-174.1957 (6. 38%)

已审定

已交工验收

8

井凉街、粮贸街标  段

618. 24

1073.01




己交工验收

9

滨河路、东正街标  段

2716





正在扫尾

10

西正街、坳头上街标段

935.2

1702. 9457




已交工验收

11

便江南路标段

3956





准备验收

12

戴家河路、戴家北街、戴家南街标  段

1759. 3

2517. 78




已交工验收

13

干劲东路标段

735. 24

1364. 0828



审计

扫尾

已竣工验收

14

大桥路一标

2812





正在扫尾

15

大桥路二标

2076





准备验收

16

工农路、胜利   街鸿发路、万 发路

1648.2665

2456.679

2028. 7574

-427. 8216 (17.41%)

已审定

已竣工验收

并移交

17

便江西路、

便江北路标段

2831





正在扫尾

18

凤凰岭路标段

571. 24

855. 78



审计中

已交工验收

19

龙山南路、

园丁路标段






未招标

20

龙山北路、

永康路标段






未招标

21

便江北岸立面   改造

4683. 2





正在扫尾

22

便江南岸立面   改造

3496. 9





已经验收

23

便江两岸亮化   改造工程

1840





正在扫尾

 

 


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许越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4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鉴于审议所提意见较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形成新的审议意见,再次进行交办。接交办函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研究处理方案。今年2月,调查组对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城旧城区提质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4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旧城提质改造基本概况

县旧城区提质改造工程于2012年启动,主要包括道路提质改造、便江两岸立面改造和便江两岸亮化改造三大内容。道路提质改造目前已完成投资5.5亿元,计划改造的20个标段中(原计划为21个标段,三大桥至黄泥江口标段移交至永安公路项目部负责),内环路等7个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西正街等6个标段已完成交工验收;便江南路等3个标段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扫尾;大桥路等3个标段已完成97%的工程量,预计今年4月底完工;龙山南路等2个标段暂未开工。便江两岸立面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4亿元,目前已全面完工。便江两岸亮化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840万元,目前已完成93%的工程量。这次旧城改造对旧城区的道路进行全面升级和“白改黑”,并对道路狭窄、拥堵的地方,进行局部的改善和调整。同时,对便江两岸进行了立面改造和立面亮化,让整个旧城区“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提高了城市品位,为市民提高了更多的休闲、绿化的空间。

二、落实审议意见基本情况

永常主发〔2015〕4号交办意见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把工程审计关口”,调查组根据交办意见进行了深入调查,认为落实情况较好。

(一)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一是规范了开工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管理各项制度,强化了规划先行,对新开工的标段,由业主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如大桥路改造项目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其变更也是严格按照《永兴县政府建设工作项目变更实施细则》的规定程序进行的,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二是强化了施工监管。完善了监管体系,形成了总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单位、监理单位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对正在施工的标段,由2名技术人员全程技术监督,改造过程中,涉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要求单位安排专人到现场技术衔接和指导。如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国防光缆、中天燃气等管线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图纸,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管。三是细化了后期管理。接交办函后,县旧城改造总指挥部对已经完工路段的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并制定了每周一检查制度。截至目前,共下发督办卡56份、整改通知书43份,处理工程回复函367份。为确保工程后期管理有序,县人民政府多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协商旧城改造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明确由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负责改造后电路的管理;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管网的管理;由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标示的管理;由县档案局负责各条道路基本情况电子档案的保管;由县城管局负责道路路面的管理等,进一步细化了工程后期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改造效果得到有效维护。

(二)加强工程决算审计。县审计部门重视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专门的班子负责这次决算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工程结算审计各项规定,在资料完整、程序完备的情况下开展决算审计,从严控制工程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截至目前,旧城区提质改造工程审计完成的标段3个,审计扫尾的4个,正在审计的3个。其中审计完成3个标段(沙子江路标段、工农街胜利街鸿发路万发路标段、县正街跃进路标段),送审金额9512.66万元,审定金额8094.56万元,审计核减1418.10万元,核减率14.98%。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

问题:1.后期管理有待完善。井盖质量较差,损坏现象较多,更换不及时,影响道路美观和行人安全。部分车辆随意停放,人行道板有新建新损情况。临街门店标牌及管网下地等一些扫尾工程还未落实到位。2.工程决算审计必须抓紧。23个标段(项目)中,未完工或未开工的7个,完工但未提交工程决算的6个,影响审计进度。去年3月份调查时,审计完成的标段为2个。今年进入审计程序的10个标段(项目)中,只完成了3个标段(项目)的审计。工程的决算和审计要抓紧进行。

建议:1.进一步完善后期管理。县人民政府要强化建管并重思想,尽快明确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巡管和执法力度,维护改造效果,确保旧城提质改造良好形象。2.加快推进工程决算和审计。县旧城区总指挥部和相关分指挥部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规范、准确、完整做好工程决算,及时提交审计部门;县审计部门要加大人力和物力,集中时间和精力完成旧城改造剩余路段的审计任务,确保审计质量,加快审计进度。3.全面完成县旧城区提质改造。龙山南路、园丁路标段和龙山北路、永康路标段已经纳入旧城提质改造计划,并已作规划设计,建议县人民政府将这两个标段的改造计划纳入议事议程,尽快启动改造工程,年内完工,实现旧城区道路改造全覆盖。

 

附件:永兴县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预决算及审计情况表

 

 

 

永兴县旧城区提质改造项目预决算及审计情况表

序号

提质改造

标段名称

施工合同金额(万元)

施工方验收决算价(万元)

审计后工程结算价(万元)

进  度

1

人民路一标

1559

4090.049

审计扫尾

已竣工验收

2

人民路二标

1006

2764.0117

审计中

已交工验收

3

干劲路一标

1622.5

3462.18

审计扫尾

已竣工验收

4

干劲路二标

615.2

1693.7271

审计扫尾

已交工验收

5

内环路、内环南路标段

1664.8

3940.391

审计中

已竣工验收

6

沙子江路标段

2651.5

4329.85

3513.85

已竣工验收

7

县正街、跃进路标段

1860

2732.835

2558.6398

已交工验收

8

井凉街、粮贸街标段

618

1073.01

未审计

已交工验收

9

滨河路、东正街标段

2716


未审计

正在扫尾

10

西正街、坳头上街标段

935.2

1702.9457

未审计

已交工验收

11

便江南路标段

3956


未审计

正在扫尾

12

戴家河路、戴家北街、戴家南街标段

1759.3

2517.78

未审计

已交工验收

13

干劲东路标段

735.24

1364.0828

审计扫尾

已交工验收

14

大桥路一标

2812


未审计

完成98%

15

大桥路二标

2076


未审计

已完工

16

工农路、胜利街鸿发路、万发路

1648.2665

2456.679

2028.7574

已竣工验收

17

便江西路、便江北路标段

2831


未审计

西路已完工,北路完成97%

18

凤凰岭路标段

571.24


审计中

已交工验收

19

龙山南路、园丁路标段



未审计

未开工

20

龙山北路、永康路标段



未审计

未开工

21

便江北岸立面改造

4683.2


未审计

完成施工

22

便江南岸立面改造

3496.9


未审计

完成施工

23

便江两岸亮化改造

1840


未审计

正在扫尾

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融资及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是我县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历程中任务极为繁重、形势极为复杂、转型最为关键的一年,面对外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金融政策反复变化、政府债务审计密集等不利因素,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银都集团公司围绕“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的发展总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下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新要求,紧紧把握“化债、转型、服务、求效”的转型发展方向,着力探索平台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实践,加大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在项目建设、投融资、土地开发、资产经营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实现融资34.97亿元,集团总资产达242亿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资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银都集团公司加快创建融资新机制,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融资结构持续优化,融资成本不断降低。全年通过专项基金贷款、债券发行、银行贷款、存量债务置换等方式,累计实现新增贷款合同金额34.97亿元、到位金额27.54亿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

一是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大幅提升。一年来,我县积极对接国家、省发改委,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的沟通协调,成功争取到黄口堰水库改造、马田污水处理厂、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城乡供水等四个专项建设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4亿元,期限10-15年,年利率为1.2%。预计2016年还将到位专项建设基金4亿元左右。

二是政策性银行信贷得到加强。突出研判信贷政策,紧跟政策变化,及时包装项目,争得更多信贷支持。2015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成功向国开行申报“标准厂房和医养综合服务项目”、向农发行申报“西河综合治理项目”和“永鲤大道”项目贷款,合同总金额约12亿元,期限10-15年,年利率不超过5.6%。

三是市场融资实现历史突破。银都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发行,金额8.8亿元、期限为7年,预计发行利率在6%左右,实现了我县直接融资历史性的突破。

四是投融资机制建设取得成果。2015年是被称为中国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第一年,我县“城乡供水和两区四园污水处理项目”经过长达15个月的咨询、测算、招商、对接、谈判,3次公开挂网招标,最终与北京博天环境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合作协议。该项目被湖南省财政厅评选为第一批示范项目,并计划推荐为全国的第三批示范项目。

五是存量债务化解平衡推进。2015年共争取到位3批次省财政置换债券资金6.43亿元,期限7年,平均年利率不超过3.5%。为降低融资成本、化解债务风险、扩大项目投资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项目投资稳健增长。2015年,银都集团共承担全县建设项目27个,概算总投资66.7亿元,其中年内完工银都大道、青资公路S213等8个项目,续建旧城改造、柏林工业园、西河综合治理等22个项目,新开工两新产业园标准厂房、马田污水处理厂、永碧路、冰糖橙种苗基地等5个项目,开展黄口堰水库改造、长鹿国际旅游度假区、东外环线、南站路二期等项目前期5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9.6亿元。

(三)资金使用日益规范。建立了项目指挥部、县政府投资融资管理中心和银都集团公司“三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规范资金支出程序,确保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效益。

1、还本付息情况。2015年累计还本付息11.59亿元。按类型分其中:债务还本7.67亿元,债务利息3.92亿元;按公司分其中:银都集团本部还本付息5.33亿元,交投还本付息2.94亿元,园兴公司还本付息1.99亿元,农发投还本付息2928.36万元,国投公司还本付息3878.33万元,龙山水务公司还本付息530万元,基投公司还本付息3347.6万元,通过县教育卫生系统还本付息1910.63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二)。

2、项目建设支付情况。2015年累计支付项目经费22.70亿元,其中各指挥部工作经费0.28亿元;报批税费1.13亿元;项目建设环节中介费0.37亿元;项目征拆及青苗补贴偿款1.64亿元;工程款14.04亿元;乡村工作经费592万元;预付款1.05亿元;土地开发成本1.25亿元;转拨土地出让金2.21亿元;金融机构财务顾问等费用6762.21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三)。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项目建设任务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征地拆迁工作推进难、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滞后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二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多元化、市场化投资模式尚未有效形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政府债务高位运行的现状下,保障城市建设和化解债务余额的难度加大;三是项目管理还处于粗放式阶段,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四是集团公司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2016年工作设想

2016年,银都集团公司总的思路是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百强县”的总目标,全面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化债、转型、求效”平台转型发展理念,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加强公司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投融资能力和水平,实现平台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项目建设是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安排,2016年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40个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有长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黄口堰水库改造、两区四园污水处理(含城南新区生活污水处理)、东外环线、碧塘学校改扩建、城南新区高中学校等。

要保障这些项目顺利推进,必须创新项目推进机制,由过去纯粹依赖银行贷款融资和财政资金模式转为通过企业投资、社会投资,由政府按8-10年购买服务模式推进;积极探索PPP合作模式,加大招商力度,加大与大型国有企业、上市民营企业的项目建设对接,推进区域战略合作机制。

(二)着力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努力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银都集团公司要实现融资争资52亿元的目标任务:其中一是争取省政府代发债券融资额度15亿元;二是努力争取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4亿元以上;三向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资金15亿元以上;四是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3亿元;五是申报发行城投企业债二期15亿元。

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银都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融资政策研判,积极把握融资新政,抢抓国家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期,主动创新投融资机制,不断做实做强平台资产,增加融资抵押物、做实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适应市场融资需要,增加市场融资能力,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不断延长融资期限,平衡财政支出压力,化解债务风险。

(三)着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强化转型保障。要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改革,通过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提高适应市场化的经营管理能力。一是理顺公司治理要素关系,精简机构、设岗定编,强化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扎紧制度笼子,狠抓制度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钱,通过制度约束和绩效激励双管齐下,打造一支“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工作团队,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有序高效开展。

 

关于我县2015年政府融资债务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和

2016年融资及项目建设计划的调查报告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3月17-28日,我委在县人大常委会曹丽珠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银都集团对我县2015年政府融资债务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和2016年融资及项目建设计划开展了调查,听取了该项工作汇报,并到一些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5年政府融资债务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县银都集团通过交投公司以流动资金贷款、水利电力公司以融资融券、基投公司以一江两岸、一带两园、人民医院以医疗设备租赁等18个融资项目分别向长沙银行、海通证券、湖南省信托、英吉斯租赁公司等12家金融机构以银行贷款、融资融券、信托贷款、租赁融资等方式申请贷款合同金额34.97亿元,到位金额26.42亿元。通过城乡安全饮水工程、马田污水处理厂、黄口堰水库、江左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等四个项目向国开行和农发行两家国有银行申请贷款金额1.42亿元,实际到位1.42亿元。政府融资债务资金合计27.84亿元。

财政调入银都集团专项资金1.56亿元,拨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54亿元,向财政借入资金0.3亿元,合计为5.4亿元。

2015年县银都集团实际到位资金共计33.24亿元。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银都集团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项目指挥部、县政投中心、银都集团公司等三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支出程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2015年累计支付项目资金和还本付息为342850.15万元。

支付项目资金226967.79万元,其中:项目工程款140379.1万元,报批税费11252万元,项目征拆及青苗补偿款16419万元,项目建设环节中介费3740.3万元,指挥部工作经费2775万元,乡村工作经费592万元,预付款10462万元,土地开发成本12489万元,转拨土地出让金22097.1万元,金融机构财务顾问等费用6762.21万元。

支付还本付息115882.36万元,其中:债务还本76712.8万元,债务利息39169.55万元。

(二)2016年融资计划及项目建设安排情况

2016年,县银都集团按照全县经济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计划融资和争资资金52亿元:1、争取省政府代发债券融资15亿元;2、向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融资贷款15亿元以上;3、申报发行城投企业二期债券15亿元;4、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专项建设基金4亿元;5、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3亿元。

根据今年融资和争资规模,拟安排46个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项目,新建项目12个,续建项目34个,全年总投资额为52.79亿元。其中:农业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11个,民生和社会发展项目27个,工业园区项目6个。

2015年县银都集团进一步创新融资模式,加大向上争资力度,优化债务结构,努力降低债务成本,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举借债务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县地方财力不足,有效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了经济增长。但通过调查,发现仍存在“重借轻还”,重项目建设、轻债务管理等倾向。

二、存在的问题

(一)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日趋增大。银都集团虽然注入了大量资产,但资产质量较差,对融资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偿债能力不强,债务规模累计较大,到2015年底,银都集团举借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567328万元。融资项目建设工程款拖欠较多,隐性债务已形成实质性政府债务。随着债务期限的到来,我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日趋增大,2013年、2014年、2015年偿还本息为18806万元、70393万元和115882万元,同比增加14826万元、51587万元和45489万元。2016年预计需还本付息 211430 万元,比2015年增加95548万元,如果考虑工程项目欠款支付压力更大。

(二)债务增长较快,风险日渐凸显。对所借债务银都集团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支撑,自身“造血”能力较弱,债务偿还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兜底。相比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债务增长过快,2013年、2014年、2015年银都集团金融机构债务余额分别为178691万元、327259万元、567328万元,同比增加148568万元、240069万元,增长率为83.14%和73.36%。同期我县财政收入为204666 万元、232306万元、216532万元,同比增加27640万元、-15774万元,增长率为13.50%,-6.79%,债务增长速度大大超出我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

目前我县储备土地9150亩,其中商业用地642亩,工业用地8508亩。每年土地出让收入在剔除一些成本性和上缴上级收入后,留存的土地纯收益很少,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县土地出让收入纯收益是3919万元,389万元,1083万元,相比到期债务本息量小甚微,并且这几年由于县级财政紧张,均未用于偿还债务。我县财政主要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县财政在剔除促发展、保民生以及各类政策专项资金等支出后,能够安排用于还债的资金极为有限。园区项目落地达产缓慢,财税贡献尚未有效显现,自主性偿债能力明显不足,如“两新”产业园,该园区建设2012年11月启动,累计投入3.95亿元,现有16家企业正式动工,有3家企业正式投产,这三家企业中中祁新材料项目处于调试阶段,瑞纽博项目处于试产期,均没有形成现实的税收收入,2015年只有东日钢构贡献税收200万元。从整体上看,我县政府性债务偿还主要是依靠“借新还旧”,当前国家正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我县融资的可持续性以及偿债方式将受到很大影响,债务风险日渐凸显。

(三)债务成本过高,使用效益欠佳。前期我县举借的存量债务融资成本较高,债务利息支付较重。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支付利息2173万元、9871万元、24211.2万元和39169.55万元,占当年还本付息的35.32%、52.49%、34.40%和33.80%,这四年累计还本付息211234万元,利息支出为773251.75万元,占比为35.71%。在债务资金使用过程中,债务管理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欠佳。“BT”项目建设为项目验收后分期付款,我县一些“BT”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模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是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列支付工程款,加剧了资金紧张,增大了债务成本,如旧城区路灯提质改造工程,该工程采用“BT”模式,工程款支付方式是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按4:3:3比例支付。目前该工程尚未完工,完成工程量约870万元,已支付资金580万元,且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难以验收。开工前论证不充分,决策不严谨,规划欠缺,随意性大,超概算投资的现象较为普遍。2016年2月止我县利用债务资金建设已审计完工工程33 个,工程概算金额87490万元,审结累计完成投资额100450万元,超概算投资12960万元,超概算率为14.81%。有些工程合同签订不严肃,没有签订项目金额,工程没有进行项目概算,只是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西水路安置地土石方工程,该工程投资额为326.92万元。借出金额较多,进一步影响债务资金的使用,我县融入的债务资金为悦来温泉欠款、建筑公司时代广场建设借出资金1362万元和6900万元,此项借款政府每年需承担数百万元的债务利息。

(四)机制尚未建立,债务监督滞后。为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也制订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锁定债务余额加强管理,并将锁定后的政府存量债务情况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目前,政府尚未将我县甄别后债务锁定情况(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政府在债务资金使用过程中,尚未建立向人大报告制度。人大及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监督还不到位,缺乏对债务资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偿债计划等详细内容的审查,债务使用脱离人大监督,人大审查监督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助推经济发展,增强偿债能力。现阶段,我县经济仍处于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进程中,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通过举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政府举借债务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强债务资金的投向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培育稳定财源,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扩充政府偿债来源,增强偿债能力。要合理开发、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用好用活我县土地储备资源,增加土地出让收益,尤其要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土地收益流失,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债务偿还的贡献率。

(二)控制债务规模,提升风险意识。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要求以及财政部制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科学测算我县实际有效可支配的财力,综合运用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指标,全面反映我县整体债务增长速度、政府履约能力,全面评估我县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项目论证和规模控制,强化政府隐性债务的控制,严控债务风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制订存量债务偿还计划,运用多种方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债务融资成本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降低融资成本,不得举借综合融资成本高额的的债务。要积极争取存量债务置换、专项建设基金和企业债券发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利息负担,着力以中长低息债务置换短期高息债务,优先偿还高息债务,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加强项目投资预算审核和项目管理,从严控制投资规模,强化规划和项目概算的约束性,对工程超概算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程序。严格限定债务资金用途,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及项目投资的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政府部门应根据法律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对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以及债务的偿还计划和偿还来源及时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完善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程序,规范监督内容,强化监督重点,对政府债务支出的投资额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实施过程等要进行多方位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依法举借偿还债务、规范管理使用债务。

 

永兴县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一、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及工作思路

总的来看,今后一段时期财税改革发展面临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开始凸显,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力转换困难相互交织,特别是我县财政自身的一些趋势性问题更加突出:一是收入形势严峻,质量改善任重道远。从增速看,一方面,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房地产行业等主体传统产业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增长乏力;另一方面,减税清费仍是主基调,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对收入冲击较大,一次性、特殊性增收渠道减少,要在高基数基础上持续高增长不大现实,个位数增长将常态化。从结构看,税收占比偏低、收入质量欠优。二是支出刚性攀升,收支矛盾更加尖锐。支出结构固化、能增不能减的问题仍然突出,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各种改革性成本支出有增无减,在地方收入以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双双放缓、盘活存量资金空间不断缩小的大背景下,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全面做好财政服务全县大局工作,根据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今年财政工作思路: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四保”为目标,以统筹为抓手,打好“四张牌”。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财政,着眼全局,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目标,以资金统筹使用为抓手,打好存量资金牌、增量资金牌、非税资金牌、专项资金牌,概括起来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非税、争取专项。”认真清理清查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能用存量资金的先消化存量资金,再考虑增量资金,增量资金尽量用在保“民生”上;加大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取消与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挂钩机制,与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认真研究政策,仔细分析形势,及时掌握信息,努力包装更多更好的项目,积极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精准发力,共同促进永兴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按实际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不列赤字。

(二)综合预算,厉行节约。坚持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重点支出。

(三)简化规范,讲求绩效。实行开门办预算,建立阳光透明简化规范的预算编审程序。

三、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按照增长6%安排。根据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审议意见,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21.65亿元增加1.3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3亿元,上划中省收入4.88亿元。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亿元(包括体制性支出8.82亿元、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2.88亿元,县级可用财力6.38亿元),另外上级补助收入11.3亿元(含财力性补助6.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4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8.94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38.38亿元。为了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中调入0.3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财力,我县实际可用财力13.15亿元(即本级可用财力6.38亿元+上级财力性补助6.13亿元+上年结余0.34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10.8亿元增加2.35亿元,主要原因是:(1)争取省财政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性减收财力补助3000万元;(2)工资调资转移支付2015-2016年补助14280万元;(3)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使用力度,从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中调入3000万元平衡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县本级可用财力构成。县本级自征可用财力6.38亿元中,按行业分:煤炭1.82亿,房地产1.61亿,冶炼0.75亿,服务业0.5亿,烟草0.4亿,电力0.2亿,金融0.2亿,其他0.7亿;按部门分:地税3.66亿,财政1.55亿,国税1.17亿。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坚持“一个口子”,即基本支出按标准项目支出按“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安排,充分打好资金组合拳,统筹安排。有存量资金的先消化存量资金,能从非税收入安排的先从非税收入安排,能从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先从基金预算安排,同时发挥专项资金整合作用,能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从上级补助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进行弥补。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4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28.69亿元增加4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亿元、体制性支出8.82亿元、乡镇体制性补助及预备费支出0.43亿元、项目支出10.43亿元。另外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偿还政府性债务8.94亿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全年支出总计为38.38亿元。

2016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仅有13.15亿元,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经与单位对接、财政局集中会审,本年度拟安排支出13.1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9.46亿元,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支出0.45亿元,预备费支出0.23亿元,项目支出3.02亿元具体支出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总额9.46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具体明细是:(1)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支出7.98亿元,比上年增加2.96万元(考虑了2016年人均月增支900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①工资6亿元,增加1.47亿元,②社保缴费1.95亿元,增加1.49亿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0万元,比上年减少8600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渠道改由社会保险费中列支,包括:①住房公积金5700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 ②奖励资金500万元,与上年持平;(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8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30万元(主要是新增退职人员参加中心工作经费500万元,工商、质监等省管单位下放,矮塘铺国有林场改革转全额保障,公安交警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安监全额人员保障经费参照公安保障执行等)。公用经费具体定额标准为:县四大家、五部委和公、检、法、司、消防列为一类,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县直其他预算单位列为二类,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争资立项情况、非税收入三项指标权重系数,划分为1.674万元/人年、1.488万元/人年、1.302万元/人年三个档次。对小型预算单位实行最低保障,其中一级预算单位保底基数7.44万元,二级科级预算单位5.58万元、股级预算单位3.72万元,基数外再分别按人均0.558万元、0.372万元、0.279万元确定人员公用经费。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列为三类,按年生均初中800元、小学600元安排。

2.对乡镇补助、预备费、上解等支出。预算总额68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补助乡镇2000万元、预备费2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0万元。

3.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总额为3.02亿元,财政拨款安排比上年2.89亿元增加1250万元。

(三)民生及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1)教育:预算安排2.1亿元,新增7723万元(主要是按要求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列入了预算,比上年增加6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6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00万元。主要安排了城区扩容2600万元、寄宿制学校建设1520万元、职业中学发展专项600万元、标准化学校建设1123万元、校舍维修及合格学校建设10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资金492万元、平安学校创建190万元。(今年的预算安排中包括从非税专项收入安排的3958万元: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专项收入投入3241万、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投入650万、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入67万)。

(2)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2015万元,新增1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519万元。新增安排“六个一工程”1200万元(80村*15万元/村)。(另旅游文化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归并列入大财安排的产业引导资金1.5亿元之中)

(3)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安排19707万元,新增1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91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群体补助水平,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规模。安排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配套620万元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5万元、农村幸福院建设122万元、居家养老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经费69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70万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一期专项经费83万元、两个市级示范社区创建经费80万元、伤残抚恤563万元、在乡复员双定2173万元、城市低保2688万元、农村低保4068万元、五保供养16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35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8568.4万元,新增1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32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人提高到42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分别由270元/月、340元/月提高到320元/月、390元/月。安排了新农合县级配套200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1900万元、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经费421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370万、村卫生室建设经费320万(40个×8万元/个)、计生家庭奖扶配套340万元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及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配套17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配套26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套经费150万元。

(5)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14208万元,比上年新增3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807.8万元。新增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010万元(每个村每年30万元),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整合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安排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经费1260万、土地流转项目110万、发展村级集体扶持项目100万(列农业产业引导资金)、丹霞森林公园专项经费116万。

与此同时,安排禁毒专项经费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50万元,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1000万元,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挤进中省项目笼子。另有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垃圾收处专项经费3000万元拟从政府新增债券中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本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财税增收,根据《郴州市市本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郴政办发〔2015〕27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拟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5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县本级安排100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统筹安排8000万元,从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安排6000万元。拟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产业引导资金、文化旅游产业引导资金、工业产业引导资金、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四类,其中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500万元、工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20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现代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的支出预算由县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经县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财力等情况可按年度或者分年度安排,将需要安排的产业性质项目一并列入产业引导资金,规避政策风险,做实产业经济,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激发市场细胞活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引导资金的安排使用,资金主要集中用于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主要以奖励、贷款贴息、政策补贴、股权投资等方式对企业予以扶持,扶持资金不能用于主管部门的经费支出和奖励个人。

四、相关说明

(一)存在主要问题与困难。一是收入形势严峻,财力增长乏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房地产行业等主体传统产业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增长乏力;减税清费仍是主基调,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对收入冲击较大,一次性、特殊性增收渠道减少,要在高基数基础上持续高增长不大现实,个位数增长将常态化,税收占比偏低、收入质量欠优,可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二是支出刚性攀升,收支矛盾尖锐。支出结构固化,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政策性增支因素导致支出需求多,各种改革性成本支出有增无减。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我县今年仅工资等基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2.3亿元,保支出压力巨大,收支矛盾特别突出。三是其他财力补充渠道压缩,平衡压力巨大。在地方收入以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双双放缓、盘活存量资金空间不断缩小的大背景下,收支平衡压力巨大。

(二)采取的措施与建议。按照预算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规定,安排项目支出时主要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一是从严从紧。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支出。二是有保有压。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支出,大力压减一般项目支出。三是统筹安排。通过清理存量资金、统筹非税收入、整合上级专项、其他收入等弥补财力缺口。四是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参考,绩效不好的项目一律不考虑。

主要建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统筹整合、精准发力,千方百计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要。一是通过大力清理存量资金,对结余两年以上坚决全部收回财政、两年以内的根据情况由政府统筹安排,已清理出各部门和专户的存量资金7080万元,大大减轻了财政拨款安排的压力。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6年新增支出就达到了4亿元以上(其中基本支出新增2.3亿元、产业引导资金新增1.5亿元),目前虽然预算安排了,但这里面很大一块要靠争取上级补助来落实,需要各部门结合上级政策目标、改革导向,通过争取政策覆盖、解决特殊困难和进入创新试点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争取中省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切实提高我县财政的保障能力。下一步一方面是加大政府新增债券的争取力度,争取资金5000万元以上,另一方面力争争取上级专项,加大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力争整合6000万元以上。三是要集中有限的财力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教育、文化、扶贫攻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资金需要,努力做到补助到人的支出,资金跟着政策走,全额保障;办事的支出,资金跟着项目走,尽力支持四是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并尽量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尽可能腾出更多资金来谋发展、干事业、保民生。

(三)三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关系。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体量偏小并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预算三大预算保持相对完整、独立,同时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预算都单独编制,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基金累计结余中调入3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平衡财力,同时为规范土地出让支出,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调整安排8000万元用于产业引导资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22650万元用于社会保险预算支出。

(四)其他情况。2016年县本级预算单位共130个(含大财政,不含临时机构、乡镇中小学),比上年减少11个,主要是因为单位机构改革撤并。对县属企业单位的补助原则上列入其上级主管部门预算支出,条管单位经费补助和部分无法确定到单位的支出列入大财政。全县全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2.21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万元、项目支出11.43亿元。

对于安监、物价、卫计等单位因为非税收入政策调整影响导致收入减收,对全额人员支出预算方案中财政全额保障,其中安监局全额人员的公用经费参照公安公用经费标准3万元/人年进行安排,自收自支人员运转经费财政拨款暂未考虑,拟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再统筹安排,集体研究后再给予一定的保运转财政困难补助。为缓解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巨大压力,建议全县上下所有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增收节支,共渡难关。因财力限制,对一些暂时未能列入本年预算的项目支出,将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由单位申请,经财政审核报县政府研究后按程序审批。

通过多方努力,基本保证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平衡。现在支出虽然安排了,但确保财政收入顺利实现是前提,为此,除了强化收入征管,通过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加强税费清理等努力挖潜增收增加财力;还应大力立项争资增加财力。更为关键是培植财源,发展经济,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关于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和部门预算编制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4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1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2016年县级预算(草案), 3月中旬,财政部门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方案、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提交人大审查。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3月18-28日,我委在常委会曹丽珠副主任的带领下,对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和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细化编制基本情况

(一)县级预算细化编制情况

   1、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8.38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30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偿还政府性债务8.94亿元,上年结余0.06亿元。

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14亿元,包括:基本支出9.46亿元,其中: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支出7.9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2亿元,一般商品和服务0.86亿元;对乡镇补助0.20亿元;预备费0.23亿元;体制性支出8.82亿元;项目支出10.43亿元。

(2)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偿还政府性债务8.9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5亿元,年终结余0.05亿元。

2、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12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291万元。

3、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020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88022.84万元,本年收支节余12182.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280.57万元。

审查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细化方案,体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中求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的发展主线,收入安排注重稳增长、优结构,支出安排体现保运转、重民生、讲绩效。方案符合新《预算法》和上级预算编制要求,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批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县部门预算编制单位有130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12个,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全县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2.15亿元,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2.1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亿元,项目支出11.37亿元,比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亿元增加7.35亿元,增幅49.6 %,增加的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2016年将乡镇全额人员工资、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乡镇补贴及职务与职级并行调资、退职人员工作经费、两矿社区工伤人员抚恤金等3.1亿元纳入部门预算;二是2016年新列产业引导资金1.5亿元;三是全额人员政策性调资近2亿元;四是工商、质监下放到地方,矮塘铺林场改革都纳入地方部门预算;五是社保资金地方配套政策性调标等。

审查认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和可用财力状况,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讲究绩效的原则,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符合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和永政办函[2015]98号《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建议本次常委会议予以批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审查,我县预算编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一些项目没有按照人大会批准的预算口径来编制细化;部分支出预算内容笼统,不能提供完整、细化的预算;二是综合财政预算尚未落实,非税收入没有真正纳入综合财政预算,部门之间预算不平衡;三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还未建立,一些项目缺乏可比性,可行性论证也不够充分,资金安排还难以做到轻重缓急。

三、      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力。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实行全口径预算,做到收入、支出预算全覆盖。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增强调控能力。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并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报人大常委会备案。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2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科学性。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规范编制行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分析预算实现的可能性和难度,准确测算收入支出。加大结余资金安排力度,完整、真实地反映部门预算总体收支状况。强化项目预算编制,明确项目安排的依据,细化支出用途,增强预算安排的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

3、强化监管措施,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切实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跟踪检查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原则,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委办等130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请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及时做好130个单位的预算批复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管,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工作。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资金,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公开。

附件: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名单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名单

 

县委办                       县档案局

县史志办                     县委县政府接待处

县纪委(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

县直属机关工委               县编办

县委老干局                   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

县就业与培训局               县委宣传部

县文体广新局                 县体育馆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县文化馆

县图书馆                     县剧院

县文化执法大队               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

县文物管理所                 县广播电视台

县文联                       县委统战部

县台办                       县工商联

县侨联                       县委政法委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交警大队

县司法局                     县公证处

县信访局                     县委610办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县重点办                     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县政协办                     县委党校

县发改局                     县价格基金办

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县电力执法大队    

县民政局                     县社会福利院

县殡仪馆                     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县人民公园管理所             县财政局

县农开办                     县人社局

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         县企业养老保险站        

县医疗保险站                 县工伤保险站

县职工失业保险站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局  

人才交流中心               县国土资源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县卫计局                     县卫生计生执法局

县合管办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疾控中心                   县审计局

县环保局                     县统计局 

县安监局                     县旅游服务中心 

县人防办                     县金银管理局

县矿征办                     县市场服务中心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老龄办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县水利局 

县移民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森林公安分局

县矮塘铺林场                 县农机局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县烤烟办          

县农经站                     县供销联社

县教育局机关                 县一中

县二中                       县三中 

县教师进修学校               县电大工作站        

郴州市工程技术学校           县特殊教育学校     

县幼儿园                     县住建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房产局         

县规划局                     县规划设计室

县住房办                     县环卫所

县垃圾处理管理站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县交通质安站

县运管所                     县107国道养护站

县地方海事处                 县建筑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政管理所                 县园林所

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县丹霞森林公园管理处         马矿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县财政专项资金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黄景湖  陈弟亮  李志明

许越湘  李继军  朱林桂  胡永涛  廖翔鲲  曹武南  范茂清  李辉军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吴郴林  叶海燕  刘爱军  曹文韬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6.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流转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7. 传达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和全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精神;

8. 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5月27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雷震宇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阳海盛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宋伟只为永兴县人民法院鲤鱼塘法庭副庭长;

曹细华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李  京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

李  勇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快审庭庭长职务;

薛艳君的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阳海盛的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副庭长职务;

马佳伶的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  涛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兴县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雷震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法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之规定,因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免下列同志的职务:

任命:

雷震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阳海盛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宋伟只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鲤鱼塘法庭副庭长;

曹细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李  京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职务;

李  勇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快审庭庭长职务;

薛艳君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阳海盛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副庭长职务;

马佳伶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  涛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李晓东

2016年5月16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   雷震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雷震宇,1971年 11月出生,汉族,永兴县人,大学文化,1993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永兴县人民法院龙形市法庭、油市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刑事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永兴县人民法院金龟法庭庭长、办公室主任。此次,我被提名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如果能得到各位主任和各位委员的信任,获得通过和任命的话,我将依法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决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现阶段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社会变革日益深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一定把学习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一是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坚定政治信仰和法治信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夯实法学理论功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依法治国政策的践行,老法律的修正,新法律的发布,已成常态,作为一名法官,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学习领悟新的司法理念,熟练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方法,才能胜任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二、勤勉敬业,恪尽职守

  审判委员会是审判机关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专门机构。作为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应该是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肩负的责任重大。我将勤奋工作,努力钻研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带头办理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做好调研工作,总结审判经验,为更好地推进我院审判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警钟长鸣,拒腐蚀,永不沾,耐得清贫,甘守寂寞。二是恪守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壁立干尺,无欲则刚。在工作中,要严格按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决不循私,决不枉法,做一名人民信任的好法官。

  四、依法履职,接受监督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认真依法履行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和意见,克服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不断改正工作,保证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不气馁,不松劲,认真查找和改正自己的差距与不足,一如既往地干好工作,为法治永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   阳海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站在这庄严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我倍感荣幸。我叫阳海盛,男,1970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1993年7月从湖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永兴法院,先后在油市、鲤鱼塘、金龟、马田墟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马田墟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感谢组织的信任,提名我拟任立案庭庭长,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部门,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道关口,主要负责立案送达、诉前和执行前及仲裁财产保全的审查裁定、申诉复查、信访等工作,案多事杂任务重。从民商事审判工作转入立案部门,必须尽快适应角色的转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审判工作、提高式工作效率的原则,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坚定政治信念

我将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坚持群众路线,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政治信仰和法治信仰。

二、坚持清正廉洁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的法官,我谨记“一切权力源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抵制一切有损法官形象、有违组织纪律的行为,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司法为民。

三、提升管理能力

我将继续加强法律素养的培养,加强综合管理技巧的学习,把学到的东西转化为推动立案工作的新动力;在庭务管理上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充分发挥民主,明确分工,制定激励机制,促使全庭干警形成合力。

四、增强人大意识

人民法院是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增强人大意识,对来自人大或人大代表关于案件的质询、建议和意见,必须认真办理并及时地予以答复,自觉接受监督。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这次能否通过任命,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克服自身的不足,从各个层面提升自身素质,以确保正确地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   宋伟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宋伟只,1985年9月出生,河南安阳人,2011年8月经公开招考进入永兴法院工作,历任鲤鱼塘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四年多来,我一直扎根基层,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承蒙组织关心爱护和领导信任支持,我今天被提名拟任永兴法院鲤鱼塘法庭副庭长,颇感荣幸。如果这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首要任务,一步一个脚印,锲而不舍。一方面,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另一方面,保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热度、力度,让自己成为审判方面的“行家里手”,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去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法官的高要求,妥善处理纠纷,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依法履职,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当好庭长的参谋和助手,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争群众之所急,从从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亲重当事人的权利,认真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增强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正确处理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与意见,克服工作上的缺点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

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工作中,对自己严要求,不浮躁,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生活上,不攀比,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不骄不躁,正确对待权力和职位,凡事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任命,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不断反省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弥补差距,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任 职 前 发 言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   曹细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曹细华,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9月通过省法检系统统一招考进入嘉禾县人民法院工作,2014年8月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上,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进行的审议和表决。在此,我要衷心感谢组织对我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培养,各位领导对我的器重和厚爱。不管这次能否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职,秉公执法,诚信待人,诚实做人。为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等层出不穷,仅凭以往的经验和知识是难以胜任工作、履行好职责的。作为一名社会转型时期的人民法官,只有不断给自己充电加码,才能释放更多的正能量,才能真正的办好案、办铁案、树精品,才能更好的实现个案公平正义。我会积极配合、协助庭长开展各项工作,同时结合自己在立案庭工作岗位的内容、特点,有针对性的强化对各类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以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司法综合能力和政治理论素养,更好地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及合法权益。

二、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人为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秉公执法,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自己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权威性的监督,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我将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服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坚决“公正与效率”,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任职前发言,不足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6531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淼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9 号)文件要求,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商务局、县重点办、县金银局、县金融债务办等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县金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以下简称稀贵金属产业)发展情况

(一)调规扩区,强力推进园区项目建设。一是调整规划搭建平台。按照企业入园发展、规模集约经营的思路,结合《永兴县城镇总体发展规划》、《永兴县产业发展规划》,我县对稀贵金属产业发展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原来的“一园七区”调整为 “一区三园”,即稀贵金属产业集中区、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调规面积达6平方公里。二是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柏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6.8亿元,征地6300亩,青苗补偿5500亩,总工程量的70%。柏林大道和工业大道路基工程全部完成,路面硬化3400米,铺设供水网道1.8公里,雨污管网3公里建成 110KV变电站1座,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工程,全面启动柏林工业园废水处理二厂、望成环保工业危废集中处理中心、 集中供水工程、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太和工业园区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并且柏林、太和工业园对周围1公里安全距离范围内的1500余户农户进行了异地安置。三是有序推进入园企业项目建设。2015年元月和7月,我县举行两次入园企业项目集中开工奠基仪式,掀起了园区项目建设的高潮。目前,柏林工业园已有18家企业签订了入园协议,雄风、琼鑫、意水、金润、荣鹏、华鑫、众兴、强胜等8家企业已动工建设,其中雄风一期厂房主体完工,第一条生产线于2015年元月进行试产;太和工业园已有9家企业签订了入园协议,在原址上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正在改造的企业5家,其中众德、金沅、鸿福等3家企业已改造到位。

(二)整合升级,促进稀贵金属产业健康持续发展2011年,我县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十二五”综合防治规划》和《郴州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十二五”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启动了永兴县金银产业整合升级工作,且对原《永兴县金银产业规划(2006-2020 )》进行修编,形成《永兴县金银稀贵再生金属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 2010-2020 )》,出台了《关于加强推进金银冶炼产业整合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永兴县关闭取缔顺达冶炼有限公司等82家冶炼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关闭取缔永兴县顺达冶炼有限公司等82家冶炼企业的决定》等文件,编制了《永兴县金银产业整合升级技术方案》、《永兴县金银及稀贵再生金属回收产业整合升级方案》、《永兴县金银稀贵企业项目申报方案》、《永兴县金银稀贵再生金属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省重金属办、县环保厅等相关单位的审批。到2015年12月底前,我县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调整稀贵金属产业规划布局,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将130多家稀贵金属企业整合成了 30家,其中已有27家企业与稀贵金属产业园区签订了入园协议。通过整合重组的企业,其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如众德集团,是由亚通、长鑫、长宏三家公司组建而成,整合前三家公司的铅产能总和不足1万吨、铋产能总和不足300吨。整合后,其铅产能可达5万吨,铋产能可达1200吨。但目前由于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贵金属市场总体属于震荡下行的趋势,我县27家稀贵金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其中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14家:雄风、强胜、兴光、荣鹏、众兴、宏兴(富康)、东宸、佳盛、建勋、银鑫、永和、星城、和盛、杜鑫。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企业13家:金润、琼鑫、意水、华鑫、金源、金驰、金业、马仰、众德、 金沅、灿阳、友能、鸿福。

二、关于促进稀贵金属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企业入园工作

(一)争取稀贵金属产业发展政策针对我县稀贵金属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和整理企业意见和建议,组织企业代表3次向国家工信部、多次到省经信委汇报我县稀贵金属产业涉铅政策准入问题。通过多方积极争取,得到了国家、省经信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国家经信部门有关领导先后到我县专题调研,并多次组织有关企业主、提案委员、国内有色金属专家教授、学者等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去年3月23, 国家工信部2015年第20号《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 )》公告在网上公布,文件首次就单独处理冶炼废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主要作了修订:一是生产规模: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二是工艺技术和装备:现有企业须在2018年底前改造成富氧熔池熔炼等先进工艺,并均须配备尾气脱硫系统、余热回收系统;三是节能环保:渣处理项目能耗须低于110千克标准煤/吨及以下,并均须建有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并按要求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其实,对这种调整我们认为虽然比过去的政策好些,但还是不符合我县稀贵金属产业发展实情,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理由:我县的稀贵金属产业是综合回收产业,属典型的循环经济,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是朝阳产业,作为单个企业而言,其发展不应该受产能约束,即使受环保政策的影响,也应该是对区域而言,即根据该区域内各企业的实际产能总和达到饱合后,就不能再审批企业进入该区域,而不是对单个企业的发展进行限制。目前,我们正在争取。

(二)争取延长企业关闭政策。根据湘江流域治理有关要求,我县园区外的企业必须于2015年I2月31日前予以关闭,而我县企业入园滞后,绝大多数企业未能按要求入园生产。为确保我县稀贵金属产业长期稳定发展,县金银冶炼企业整合升级淘汰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以县政府的名义向省环保厅递交了《关于我县部分金银及稀贵金属冶炼企业近期关闭的请示》。省环保厅于2016年1月29日进行了回复,同意了我县的请求,使我县的入园发展企业能稳定有序的进行生产,为企业入园做好准备。

(三)建立企业入园倒逼机制。为了助推企业入园,2016年 4月6日,县整治办下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企业入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几个条件:一是已取得入园主体企业资格的企业必须在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好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是已取得入园主体企业资格的企业在2016年4月 30之前未取得环评批复将视为自愿放弃主体企业资格,在2016 年6月30日之前未动工建设和启动技术改造的入园企业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园主体企业资格。形成了倒逼机制,督促入园企业加快入园进度。

(四)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今年县环保执法大队对非法生产企业共开展了 6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29家非法生产企业,行政拘留2人,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的气焰,为入园企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产氛围。

三、关于破解企业“用地紧”难题工作

(一)主动争取支持。积极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报沟通,并专项行文报省人民政府,请求省对我县城市矿产基地、稀贵金属产业区项目单列指标,努力争取在用地指标供给上给予政策倾斜,确保全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其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项目的谋划和包装,争取省发改立项,以合理安排各类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保各类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其三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盘活建设用地存量,优先将县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园区项目,拓宽了园区项目计划执行渠道。

(二)主动改革创新,用“五堂会审”严格集约、节约项目用地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打破常规,努力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活用好上级政策,严格集约、节约项目用地。为保障部分急需动工的工业项目顺利落地,避免园区项目无序“圈地”,我们联合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各类项目用地实施“五堂会审”,从项目选址到项目平面布置,严格控制园区项目用地规模,并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步骤,实施分期分批供地,逐步化解园区项目用地矛盾。一是工业园区指挥部前期需临时堆料弃土,实施项目前期平整,可采取临时用地审批方式解决一部分用地需求;二是正式入园的急需动工的企业,根据项目规划需要先解决50亩用地指标组织用地报批资料报市、省审批,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结合今年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06-2020年)调整与完善工作,尽可能对全县的工业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用地布局,使“入园”企业用地均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园区已规划建设用地规模6平方公里,为用地报批扫清障碍。

(三)主动上门服务对需要提供用地保障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提供用地咨询服务,超前做好项目定性、用地定位、选址踏勘、勘测定界、项目预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在组卷的园区各类项目有17个,面积达54公顷,等待上报。

(四)主动提速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优先申报、优先供地,努力使项目报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提速缩时

(五)定时统一调度了解项目业主单位在办理报批资料过程中的进度和困难,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及时上级领导汇报,实行一星期一调度,推进项目报批相关手续资料办理进度目前已指导督促园区各项目业主准备报批资料11项目,面积120公顷,并积极与省厅、局汇报,争取省厅、市局最大力度支持、关心,以保障项目尽快落地。

四、关于靠大联强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引导企业与国内大 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工作

(一)营造硬件环境,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园区企业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突出优质项目对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尤其是雄风公司与内蒙赤峰黄金并购成功后,加快了柏林“城市矿产”的建设,带动了鑫裕公司与中再生贵研公司与贵研铂业等上市企业的优质项目落户我县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柏林工业园主干道路基本成型,污水处理厂、集中供水工程、安置小区等全面启动建设;太和工业园技改企业项目加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园区广场建设,启动道路及管网建设

(二)培育优势企业,靠大联转型发展一是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建设,通过靠大联强、强强联手、抱团发展,培有企业做大做强。雄风公司通过与赤峰黄金合作成功上市;推动永鑫环保、兴光公司、众德公司等企业与中再生公司、中信集团、中国五矿央企名企战略合作;加快推进晶讯光电、鑫裕环保、荣环保等规模企业预备上市依托现有的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7家县级研发机构,拓展与中南大学、贵研铂业等院所深度合作,提升研发和生产能力二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设促成温州商人在永兴投资2000余万元注册了湖南联合国银公司一期投资5000元,采用韩国、日本、意大利德国、新加坡等五个国家的高端设备,聘请国内顶尖艺术大师设计,用新颖的产品设计、精湛的制造工艺,造的“银版画、仿古酒具、茶具、餐具等系列银制品产品,推动“中国银都”品牌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打造稀贵金属企业升级版。积极组织稀贵金属企业进电商平台,使得更多的产品走入互联网+经营模式现在,在企业淘宝网、速迈通、 敦煌、微信公号、澳鑫商品等网络平台上随处可见“中国银都-永兴”的银制产品,不仅促进了企业产品的销售,也进步展示了中国银都”的品牌形象。

(三)引资助力搭桥,缓解企业资金难题一是加强了有意与我县稀贵金属企业合作的广东水电、上海申夏基金、深圳前海、湖南波隆集团等投融资机构联络联系,先后促成上海申夏基金与华耀环保科技公司成功签约,并首期投入5000万元流动资金启动华耀环保科技公司完成改造升级的生产系统,逐步推进股投资及上市计划,开始了我县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的新尝试;广东水电与华意储运意向合作;波隆集团的投资合作正在洽谈之半二是进一步落实银行与企业的对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项融资服务活动,积极对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沪农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邮政银行筹金融机构2015年,我们通过协调,新增了“助保贷”、“税保贷”等两种融资模式,“助保贷”即政府拨付开发区1000万元,通过1:10融资杠杆,建设银行融资1亿元作为产业发展资金;“税保贷”即邮政银行对年内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放贷2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年末,县内各金融机构为稀责金属企业发展提供贷款余额约20亿元,县外约8亿元三是充分发挥县信用担保公司的服务平合作用,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在保余额4.3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压力

五、关于加大企业家培育力度工作

(一)下派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家转变发展理念众所周知,我县稀贵金属企业过去都是家族式企业,企业科技人员,高层管理人才严重缺乏,产权界限不清,内部管理混乱,基本没有财务核算体系,抗风险能力弱因此,通过积极建言,县委组织部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了一些会管理、技术、业务强的干部作为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支持企业发展下派后的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协助企业家做好了企业的发展规划,从而逐步转变了企业家的发展理念。2015年,我县共下派稀贵金属企业科技特派员24名

(二)组织企业家学习培训,帮助企业家不断开阔视野。每年组织稀资金属企业家参加“全国白银订货会”、“中国国际白银年会”及有关行业发展的其他会议,听取知名专家、企业家的报告,进行行业交流并且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省内外知名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取长短,吸取养分,活跃思维,开阔视野,促使他们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提升驾驭市场能力

(三)引导企业靠大联转型发展,帮助企业家树立战略思维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及有色金属行情持续低迷,我县的稀贵金属企业发展举步维艰。为此,我们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等院校培训,帮助企业家树立战略发展思维,引导企业靠大联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抱团发展,培育企业做大做强。目前,雄风公司通过与蒙古赤峰黄金合作,已成功上市;鑫裕、荣鹏、星城等三家公司预备上市;联合国银采用韩国、日本、意大利、德国、新加坡等五个国家的高端设备,聘请国内顶尖艺术大师设计。2015 年,该企业用新颖的产品设计、精湛的制造工艺打造月观音”银制品荣获“第三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郴州宝石展品的银奖。

六、关于推动柏林工业园等产业建设大项目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工作

通过积极努力争取,柏林工业园、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已列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今年,长鹿际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作为旅游服务业项目成功入2016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雄风低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回收、海汇国际商贸城、永兴县家居建材广场、中国银都商贸城等10个项目成功列入市级重点项目这些省市重点项目成功申报列入为我县争取用地指标等政策创造良好条件。

 

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周德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9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的情况汇报;9月10日,主任会议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近期,县人大办对交办的落实情况组织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处理情况

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审议意见的交办函》,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就交办事项以工作方案的形式,向有关部门逐一进行了分解。各相关部门对照方案要求,积极作为,有效地推动了交办事项的落实。

一是产业政策争取取得一定成效。通过极力争取,国家工信部就单独处理冶炼废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作了修订,一定程度地降低了产业准入门槛,给我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带来了一些利好。虽然这种利好调整与我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实际仍不尽相符,对这一产业发展仍有较多束缚,但因一地的产业发展而上升到国家层面的行业标准调整,尚属首例,成果来之不易。同时,省环保厅对我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企业入园的最后期限适当延期,为产业的平稳发展、有序入园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二是建设瓶颈问题得到较好破解。在建设用地方面,县政府专题行文请求省政府对我县稀贵金属产业区项目单列用地指标,成功争取柏林工业园列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将县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园区项目,并严格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定程度上地化解了产业项目用地矛盾。柏林工业园基础设施(含征拆经费)已完成投资5.5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70%以上。拟入驻柏林工业园的17家企业中,已有8家动工建设,完成投资约8亿元。与去年调研时相比,有较大的进展。

三是企业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县政府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靠大联强、强强联手、抱团发展,成功引进赤峰黄金、中国五矿、中再生公司、中信集团等一批战略合作者,积极推动稀贵金属企业进入电商平台,为企业嫁接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和销售方式。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举措,较好地弥补了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缺乏的问题,对企业主的经营和管理理念的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稀贵金属企业家参加“全国白银订货会”、“中国国际白银年会”及有关行业发展的其他会议,考察学习省内外知名企业,激发了企业家改进内部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热情。

四是服务产业举措受到企业好评。县开发区成立政务服务部,专门帮助企业办理各类手续,实行全程代办,给企业提供了极大方便。有关部门加强与省职能部门的协调,争取为企业办理环评、排污许可、国土等手续开辟“便捷通道”。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27家入园发展的主体企业中,有17家已做好环评,7家已通过省环保厅厅务会,还有3家正在做;22家需补办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已补办好7家,10家企业正在办理当中,还有5家未报资料。

二、面临的问题

一是“用地紧”的矛盾仍显突出。当前,绝大部分企业都纷纷寻求靠大联强,对用地规模的需求较大,对建设选址的要求较高,进一步加大了园区供地的难度。太和工业园多为技改项目,用地矛盾尚不明显。但柏林工业园全部为新建企业,供地面临巨大压力。个别企业存在“圈而不建、开而不发”的现象,加剧了供地矛盾。个别民房拆迁受阻,供水供电没有及时跟上,影响了一些企业(如贵研)的建设和生产。

二是产业项目建设进度不快。拟进入柏林工业园的17家企业,只有8家在建,其中除雄风公司一期建成投产外,其它7家企业大部分尚处在土地平整阶段,另外9家则尚未动工。太和工业园技改项目虽已有多家完成改造或正在改造,但除和盛公司外,其它技改企业均未取得必备生产资质。

三是我县产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目前我县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的企业以废渣提炼为主,从事深加工的企业只有联合国银、朝阳、阳光、长友等少数几家(贵研正在建设)。除联合国银的产品档次较高外,其他几家企业的产品还比较初级。如果不能转型升级,就会出现污染留给自己、利润让给别人的不利局面。

四是部分企业主等待观望思想较重。无论是入园还是技改,都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由于市场低迷,县内金融机构早已停止向稀贵金属再生利用行业提供贷款,而民间融资利息过高,难以承受,企业资金链非常紧张。工信部门力推的富氧底吹工艺还没有行业标准,在稀贵金属回收行业成功运行的范例相当少,技改存在很高的技术风险。部分企业主因此缺乏信心,存在“生产一天是一天,发展一步看一步”的观望心理。

三、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产业政策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优惠政策,力争取消对单个企业产能的限制,支持企业对富氧底吹工艺以外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试验,有效规避技术风险。

二是切实化解产业用地矛盾。合理布局工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引导企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序用地。加强对我县稀贵金属产业区项目单列用地指标的跟踪协调,真正实现指标单列,从根本上解决“用地紧”的问题。对“圈而不建、开而不发”的企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大力推动产业项目建成投产。6月30日之前未动工建设或未启动技术改造的入园企业,按政策取消入园主体企业资格。根据入园或技改进度,调整产能分配,形成倒逼机制,促使企业主动作为。发挥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对产业项目建设实行“以奖代投”,鼓励在建企业加快进度。组建强有力的协调机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提振企业建设和发展信心,提升产业层次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禁毒工作审议意见

交办函的情况汇报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谷陆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我就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的办理情况向各位汇报,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情况

2015年8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函交县政府办理,县政府接函后高度重视,按照《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7号)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于2015年9月30日制定上报了《关于办理永常主发〔2015〕7号交办函的工作方案》(永政办函〔2015〕93号),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占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谷陆文为顾问,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源忠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委员、县综治办副主任、县禁毒办主任李福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市质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中邮集团永兴邮政分公司及各乡镇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禁毒办工作人员组成,切实加强了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县毒情基本情况

一是增长速度快。截止2015年底,全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4111名,比2014年的3380人增长了21.6%,且新增吸毒人员9成以上是吸食新型合成毒品。按国际通用的1:5估算方式,实际吸毒人数远远不止此数。二是吸毒低龄化。全县在册吸毒人员35岁以下的占82%,初次吸毒人员年龄28岁以下的占51%,且已发现个别在校学生吸毒现象,毒品危害正向我们下一代蔓延。三是成员复杂化。从查处的吸毒人员来看,以前吸食传统毒品的以无业人员居多,现在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群体逐渐向私企老板、企业职工、国家公职人员甚至学生等群体扩散。新型合成毒品已成为部分吸毒人员朋友聚会、生日庆典的消费品,成为身份和时髦的象征。四是趋势恶性化。据统计,2015年,我县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542人,其中涉毒人员123人,占22.7%,行政处罚违法人员2200人,其中涉毒人员892人,占40.5%,因吸贩毒而衍生的违法犯罪较为突出。五是场所隐蔽化。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由原来的ktv、网吧等娱乐场所转移到宾馆旅店、私人会所、出租房屋等场所,相对于ktv、网吧等娱乐场所,住宅区环境更加隐蔽,公安机关管理、执法难以到位。六是群众反映大。当前我省涉毒民调主要有省禁毒委的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省综治办的吸贩毒现象公众测评两项。2015年,我县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全省46名,成绩中等偏上。但吸贩毒现象公众测评全省排名2013年114位,2014年104位,2015年98位,近三年都在100名左右徘徊,是综治民调的唯一短板,工作成效没能很好地转化为社会效果。

三、2015年来全县禁毒工作情况

2015年来,永兴县禁毒工作在上级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照审议意见,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2015年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县;禁毒综合考核名列全市前茅。

(一)不断强化禁毒组织和制度建设。一是组织更加健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第一副主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的高规格县禁毒委员会,县禁毒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3个增加到33个,委员由单位副职调整为“一把手”。积极推进县禁毒办实体化建设,将县禁毒办从公安禁毒部门分离出来,归口政法委管理,2016年研究安排县禁毒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抽调100名专业力量抓禁毒工作,开创了全市先河。各乡镇、单位都成立了禁毒委(办),并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毒工作网络。同时成立了永兴县禁毒协会、“禁毒妈妈联盟”等社会组织。2015年全县共吸纳协会会员2477人,招募禁毒志愿者1714人,禁毒社会组织作用日益显现。二是保障更加有力。近几年来,县财政禁毒经费预算年年增加,2013年预算68万元;2014年预算98万元;2015年预算223.9万元;2016年预算经费1000万元,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另外,各乡镇、成员单位2016年安排禁毒经费均在2万元以上,全县禁毒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三是禁毒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推进禁毒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我县加强了禁毒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印发了《永兴县2015年度禁毒工作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落实方案》、《永兴县2016年度禁毒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进度和要求。建立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联系点制度,安排成员单位联系乡镇(社区)的禁毒工作,要求成员单位帮助联系点禁毒经费3000元以上,并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戒毒人员帮扶等工作。四是建立专项督导机制。采取“周调度,月通报,两月一点评”的方式,2015年共实施周调度42次,下单位、乡镇督导4次,下发月通报10期,召开点评会4场。对履职不到位的,由县禁毒委领导约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涉毒违法犯罪突出的乡镇、单位,一律挂牌整治,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是健全考核机制。将禁毒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文明创建测评和综治考评范畴,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2015年永兴禁毒工作,表彰先进集体8个,先进社区1个,先进个人56名;取消重点督办单位5个,延长重点督办单位期限1个,确定2016年重点督办单位3个,予以综治“黄牌警告”单位1个;并对3名涉毒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不断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一是明确宣传重点。重点宣传《禁毒法》及我县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宣传毒品种类及给社会、家庭和吸毒人员自身带来的危害;宣传“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营造全社会支持禁毒工作的舆论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对象。以青少年为重点,全面启动和推进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面向在校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并带动禁毒教育向社区、场所和家庭辐射;以“流动课堂”为载体,加强对易涉毒场所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他们自觉远离毒品。三是紧扣宣传主题。紧扣禁毒宣传重点,积极履行宣传职责,组织开展了“影动三湘·禁毒宣传进万村”、“远离毒品·健康娱乐”、“禁毒宣传进企业、近职工”、“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最前线”等各项禁毒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动禁毒预防教育宣传深入开展。四是把握时间节点。以春节前后、6月份全民禁毒宣传月、“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庆节、大走访和农村赶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活动,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五是丰富宣传载体。在采取制作宣传栏(版面)、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禁毒专题片、送戏下乡、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创新利用微信、QQ、手机报、户外电视屏幕等新型宣传媒体,全方位开展禁毒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同时县禁毒委多方筹集50余万元,选址县青少年宫建成了县一级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截止目前参观人数达6万余人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2015年来全县共制作禁毒宣传栏(版面)728个,悬挂宣传横幅656条,书写永久性墙体标语523条,张贴宣传标语2万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册),群发短信4500余条,出动宣传车180余次,放映《诱惑·罪恶·毁灭——合成毒品警示录》禁毒宣传片1690场,观影人数达25万余人次。

(三)不断强化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制毒、贩毒、吸毒的各个环节,深入推进“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切实营造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不断提升缉毒执法效能。全县政法机关切实发挥打击毒品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从重从快严打涉毒违法犯罪。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县公安局共破获包括曹永军市级网络团伙毒品案、省督黄友富团伙贩毒案等在内的毒品刑事案件74起;逮捕直诉犯罪嫌疑人81名、强制戒毒375人、收治特殊人群25人、社区戒毒377人、行政处罚1203人、新发现吸毒人员702人;缴获各类毒品26175.95克。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毒案件110件1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2件101人。县法院依法审结各类毒品案件75件79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刑罚42人。二是切实加强涉毒管控工作。制定印发了《永兴县娱乐场所禁毒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公安、文体广新、市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清查,每月不定期对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出租房、洗浴中心、网吧、咖啡厅、茶楼等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有涉毒情况的一律严惩,截止目前共开展易涉毒重点场所清查行动26次,停业整顿娱乐场所4家。公安、邮政等部门印发了《邮件收寄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物流寄递行业的毒品稽查工作,截断毒品寄递运输通道。公安、卫计、市质监等部门出台了《永兴县精麻药品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成分复发制剂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完善了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严管机制,规范经营秩序,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三是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各乡镇通过建立禁毒线索举报奖罚制度,组建联防队,配合开展清查等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2015年来各乡镇群众搜集提供吸贩毒线索221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联合清查整治行动62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帮教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以乡镇、社区(村居)为单位,建立健全了“一人一档”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台账,每季度组织乡村干部开展一次在册吸毒人员的排查走访活动,确保了底子清、情况明。对吸毒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即对三年戒断巩固人员做到知其去向,了解其情况;对外出吸毒人员掌握其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等加强交流沟通;对强制隔离戒毒及在押服刑人员,找其家属谈话,深入宣讲毒品危害、禁毒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为管控对象出所后及时纳入管控范围做好准备;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行重点管理,严格按工作要求落实谈话、尿检、家访、就业帮扶等管控措施。各乡镇对全县在册吸毒人员开展全面走访3次以上,确保了底子清、情况明。二是不断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集派出所、综治、民政、人社、司法、卫计、就业服务、戒毒康复指导站“八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全县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从2014年的20%上升至40%。三是不断加强戒毒康复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戒毒康复指导站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了戒毒康复指导站建设,不断拓展其戒毒、康复、就业、帮教、宣传等功能,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2015年来,马田戒毒康复指导站共有18人参加美沙酮服药入组替代治疗,19人参加了自愿戒毒,37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其中8人申请去白泥湖参加自愿戒毒(康复),成功戒毒(康复)2人,被省戒毒管理局评为一级戒毒康复工作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县不断加大了打击、宣、帮、管控等禁毒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当前毒情扩散蔓延迅猛的大环境冲击,社会消极因素以及永兴独特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共同影响,我县的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禁毒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近几年特别是2015年来我县禁毒工作力度空前,但受经费紧张和人员编制及思想认识等因素影响,我县禁毒工作开展仍不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参入不够积极,制约了禁毒工作的全面深入,影响了全县禁毒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社区戒毒(康复)执行难度大。一是社区戒毒(康复)衔接机制不畅。主要体现公安机关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对接不畅,尤其是被异地公安机关裁决的社区戒毒(康复)对象,乡镇往往只能收到异地公安机关寄来的决定书,而对象能否来户籍所在地乡镇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仅靠自觉,致使这类对象报到率严重偏低。二是社区戒毒(康复)强制性不够。公安机关受警力不足影响,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拒绝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强制执行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对象不主动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加之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影响,导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了几年,执行率依然偏低。三是社区戒毒(康复)帮扶职能不够。社会对吸毒人员的歧视和偏见较大,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关爱、帮扶不够,导致部分戒毒人员在寻求就业和社会交往中屡屡受挫,丧失信心,甚至仇视社会,“破罐子破摔”重新复吸。

(三)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关押难。部分身患艾滋病、肺结核等病残吸毒人员因收治场地和身体检查等原因关押不进,导致这部分人抓了又放,无形中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有恃无恐地入室盗窃、抢夺财物、以贩养吸,在群众中影响恶劣。据统计,截止2015年底,我县共有此类人员50余人,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毒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

(四)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禁毒工作意识不够。乡镇和单位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宣传形式停留在“挂横幅,发传单”等传统模式上;宣传范围没有真正深入到基层村、组、户,深入到各个重点角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宣传内容呆板,不丰富,不新颖,导致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参与意识不强。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雷霆扫毒”专项斗争。一是以“打”开路,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吸贩毒线索摸排,出台兑现《永兴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突出大要案侦破,整合各警种力量优势,积极开展破案攻坚;突出零包贩毒打击,切实调动派出所的积极性,严打辖区内的吸贩毒行为;突出病残吸贩毒人员违法犯罪打击,力争2016年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达80%以上;突出毒品案件打击效能,建立公检法毒品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衔接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形成打击合力。二是源头治理,全力开展禁毒堵源截流工作。建立“陆、水、邮”毒品查缉的立体防控体系,加大查缉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切实堵住和截断毒品流入渠道。继续加强与市局禁毒稽查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毒品查缉行动;落实物流寄递行业查缉机制,严格执行物流寄递行业的收寄验视和实名寄递等禁毒管理制度。三是联合执法,不断加强易涉毒场所监管力度。落实永兴县易涉毒场所禁毒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易涉毒场所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管理,严厉打击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全力压缩毒品蔓延空间。加强对易涉毒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指导,督促场所建立完善内部宣传教育、巡查管理等禁毒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禁毒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开展禁毒经常性宣传。要求乡镇每月利用赶集日,在人口密集地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禁毒经常性宣传活动。同时,以春节前后、6月份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庆节、大走访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组织相关单位、乡镇,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二是积极推进“6·27”工程。以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按照《永兴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文件精神,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每学期2个课时的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切实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深入开展。三是不断丰富禁毒宣传形式。在继续加强横幅标语、咨询讲解和发放资料等传统禁毒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取播放专题片、送戏下乡、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禁毒宣传“小手拉大手”活动,建设禁毒宣传一条街(一面墙、一段路)、转发订阅“禁毒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真正形成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四是继续深化禁毒主题宣传。将禁毒宣传纳入法制宣传体系,紧扣2016年禁毒宣传重点,积极组织司法、公安、文体广新、教育、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等部门继续深化各项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尤其县公安局要加大“禁毒最前线”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缉毒执法成果,宣传我县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决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禁毒工作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强化禁吸戒毒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三年内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台账,每季度组织乡村干部开展一次吸毒人员的排查走访活动,并将走访了解的情况做好登记。2016年力争排查率100%;走访率85%。二要切实强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对接机制和督导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严管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对象,对拒签协议、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措施,2016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力争达到60%。三要切实落实戒毒帮扶措施。台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和融入社会的帮扶政策,督促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好戒毒康复人员的医保、低保、就业服务等帮扶救助措施,努力保障戒毒人员有学可上、有业可就、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四要切实夯实禁毒基础设施。积极向上衔接我县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三所合一”建设项目,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三所合一”项目建设。同时依托永兴县黄泥精神病院现有医疗资源,设立一个专门用于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病区,以有效解决“收治难”问题。拟在便江镇筹建一个戒毒康复指导站,负责县城区周边的戒毒康复指导,以不断加强戒毒人员的管控帮教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一要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在全县范围内调剂选聘禁毒文职人员40名,专门从事禁毒工作信息化、社区戒毒(康复)及强戒所日常管理等禁毒工作;向社会面招聘禁毒辅警40名,充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及基层派出所禁毒专业力量。二要强化基层禁毒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五位一体”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和禁毒专干队伍,积极开展禁毒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禁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要夯实禁毒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壮大禁毒社会组织队伍,将热心禁毒事业的社会人士、吸毒人员家属、戒毒成功人员吸纳招募进来。积极引导禁毒社会组织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和结对帮扶等活动,不断发挥其“宣传、教育、帮扶”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督导奖惩力度。一是健全督查指导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季通报、点评”的方式,不断加强乡镇及禁毒成员单位的禁毒督导工作。同时,按照“重要工作和重要时段,开展重点督查”的思路,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督导的针对性。二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永兴县2016年禁毒工作考评细则》、《永兴县禁毒工作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对乡镇、单位禁毒工作考核。对未完成禁毒工作任务或因工作消极懈怠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乡镇、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查公职人员涉毒。严格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加大公职人员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和打击处理力度,彻底遏制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

 

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黄景湖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8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2015年9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永常主发〔2015〕7号文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予以交办。县人民政府接审议意见交办函后,高度重视,其办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报送了研究处理方案和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按照研究处理方案要求,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在此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根据《监督法》要求,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的带领下,于2016年5月6日至12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处理情况

(一)领导重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推进有序。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禁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委书记袁卫祥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作出了重要批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讨论,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占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谷陆文为顾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禁毒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禁毒办牵头做好各项研究处理工作。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禁毒办及时分解了工作任务,并抓好了督促落实。县公安局切实加大了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其他成员单位均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交办事项落实。

(二)狠抓落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成效初显。一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了“禁毒宣传进万村”、“不让毒品进我家”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和推进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成了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制作禁毒宣传栏728个,悬挂横幅、标语1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群发短信4500余条,播放禁毒宣传片1690场,观影人数25万余人次,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县公安局共破各类涉毒案件55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803人,强制戒毒198人、社区戒毒193人、收治特殊人群13人,清查娱乐场所15次、停业整顿2家,缴获各类毒品16182克;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毒案件53件62人,审结起诉49件58人;县人民法院审结涉毒案件46件60人,判决3年以上刑罚22件34人,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越来越强,打击效果初步显现。三是保障更加有力。成立了高规格的县禁毒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第一副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3个增加到33个;县禁毒办增加全额事业编制6个,抽调100名干警专抓禁毒工作,组织人事保障力度开创全市先河。2016年县财政预算禁毒工作经费近1000万元,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县强戒所“三所合一”建设项目正在办理有关手续,预计2016年9月底可开工建设;马田镇戒毒康复指导站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便江镇戒毒康复指导站预计2016年6月底可建成投入使用,黄泥镇精神病医院戒毒科室正在进行硬件改造和办理有关手续。

二、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重要路段、醒目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性、直观形象性宣传标语、宣传版面不够多,KTV、宾馆、酒店、农村集贸市场等重要场所、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够强,学校禁毒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发挥不是很充分,在校师生的禁毒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个别学校个别老师吸毒现象,个别老师甚至还涉嫌引诱、教唆、欺骗学生吸毒。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对外开放还没有形成常态化、日常化,市民日常参观学习不方便。

2.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KTV、宾馆、酒店等易涉毒重点场所的检查频率和力度还不够,对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强、办法不够多,存在个别“不敢抓”、“不愿抓”、“关不进”、“关不了”现象,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收治关押难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3.“三所合一”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三所合一”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2015年前就作出了决策,并纳入了2015年、2016年全市重点民生工程,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还未开工建设,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交办要求(三年内建成)和市重点民生工程考核要求(2016年9月底开工建设)有不小差距。“三所合一”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加大了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的难度,影响了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效果。

(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认识“禁毒教育从娃娃抓起”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重要路段、醒目位置和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适当增加永久性、固定性、直观形象性、群众喜闻乐见性宣传。进一步增加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对外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主渠道作用。

2.进一步加大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KTV、宾馆、酒店等易涉毒重要场所的检查力度,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和频率,全力压缩毒品蔓延空间。切实加大对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想方设法解决艾滋病等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关押难问题。

3.进一步加快“三所合一”项目建设进度。要高度重视“三所合一”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力度,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强力推进“三所合一”项目建设,确保项目2016年9月底开工建设,确保三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关于研究处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 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8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将审议意见以永常主发[2015]10号文件进行了交办。接到交办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涉农项目整合,提高土地整理质量。2015年,我县成立了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统筹调配国土、农开、水利、烟草等部门的涉农涉水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攻重点。项目由各部门负责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调度拨付、监督管理,促进涉农资金由“撒胡椒面”式向“集沙成塔”式转变。如,在樟树片区农村土地连片整治项目中,我们整合烟基项目资金700万元,投入土地综合治理项目,避免了重复建设行为。目前,我们正在编制《永兴县涉水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并以乡镇为单位编制15个分规划,其中洋塘乡涉水项目规划已编制完成。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012年至2015年,投入资金2.2余亿,整治农村土地10万余亩,新增耕地面积60.75。其中,一期柏林片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于2014年底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二期樟树片区农村土地整治已竣工正在做验收准备工作,三期太和片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已经完成25%的工程量。

(二)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出台了《建设用地项目批后监管实施方案》,以全省联网的土地市场监管网络为平台,依照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等,对项目开工、竣工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清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闲置土地以及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进行立案查处,维护土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2015年,分别对南天科技、经纬贵金属、润兴服装、安保公司、南方稀贵、谢长江和邓凯丽2人国有地、曹国强等10人国有地共7宗闲置土地进行了查处。其中,南天科技、经纬贵金属拟重新约定开工时间,拟收回润兴服装的闲置土地,督促谢长江和邓凯丽2人国有地、曹国强等10人国有地的闲置土地正式启动建设,剩余的安保公司、南方稀贵2宗闲置土地也在依法处置过程中。同时,对拓鑫电子、西河集团、永发幼儿园等3宗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西河集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已进入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程序,拓鑫电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正在走执行程序。

(三)加强土地出让监管,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实行县级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合参与,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确保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全县共出让国有土地24宗,总面积953.1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4867亿元。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入库力度,对不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进行约谈,下达催缴通知书,并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不予办理相关后续手续。2014年以来,县政府由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国土、财政等部门组成税费清缴管理办公室,先后对9个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项目进行了追缴,总金额13384.73万元,现共追缴尾欠土地出让金6227.46万元。其中汇华房地产3387.46万元(已缴清)、银都大酒店320万元(欠15.65万元)、银都房地产900万元(欠737.482万元)、鲍小平86万元(已缴清)、鑫飞宇1534万元(已缴清)、山水庭院未缴到位(欠158.8万元)、永全房地产未缴到位(欠2669.65万元);李昌飞未缴到位(欠25万元);2015年新增腾胜置业公司欠缴3550.69万元。

(四)加强土地供需调节,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加强项目谋划和包装,全力争取用地指标,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千方百计保障项目用地需求。2015年全县共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建设用地项目28宗,面积1977.843亩,其中工业用地12宗,面积671.3505亩;商服用地7宗、面积454.9635亩;保障性住宅2宗,面积77.6895亩;公共服务用地3宗,面积47.412亩;基础设施用地4宗,面积726.4275亩。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农村居民农转手续3批,面积417亩。另一方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创新项目审批模式,组织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各类项目用地实施“联合会审”,从项目选址到项目平面布置,严格控制园区项目用地规模。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计划,实施分期分批供地,逐步化解园区项目用地矛盾。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减少占地面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比如,柏林工业园荣鹏金属公司,申报用地为760亩,经过联合会审,批准用地为600亩。

二、下段工作打算

(一)保障用地需求。采取“规划控地、计划用地、项目争地、盘活用地”等路径,切实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和服务。一是强化规划引导。调整和修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项目用地依法纳入规划调改范围。二是编好年度供地计划。对不同产业用地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有保有压,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四张网”建设和民生项目、长鹿项目等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三是拓展用地空间。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挤进省级笼子,直接使用省级用地指标。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切实盘活存量。

(二)严守耕地红线。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新建项目必须实行“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二是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整合有关涉农项目,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烤烟种植区等乡镇倾斜,支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注重耕地质量保护。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积极争取自然灾害和历史遗留损毁复垦等项目,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三)节约集约用地。一是强化节地责任。将乡镇政府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定期开展节地评价。二是强化土地清理。开展土地市场去存量专项行动,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再利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批后监管。依托土地市场监管网,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全过程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

 

 

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许越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8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2015年9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交办函形式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今年5月初,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吴郴林、郭传洲带队,对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10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永常主发〔2015〕10号交办意见为“整合涉农建设项目,提高土地整理质量;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资金管理措施,提高出让收入收缴率;加大土地供需调节,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调查组根据交办意见进行了深入调查,认为落实情况较好。

(一)开展了涉农项目整合工作

早在2014年,县人民政府积极探索整合涉农资金有效途径,将烟基项目700万元整合到樟树片区农村土地连片整治项目中。为促进该项工作更加科学有序,2015年,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涉农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统筹安排涉农涉水项目。目前,正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永兴县涉水项目总体规划设计》。2015年,又整合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1100万元到樟树片区农村土地连片整治项目中,为推进涉农资金有效整合做了很好尝试。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审议意见交办来,县人民政府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快了处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度。截至目前,查处的7宗闲置土地行为和3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均进入实质性处置阶段。对7宗闲置土地的处理分别为:要求南天科技、经纬贵金属拟重新约定开工时间;拟依法收回润兴服装的闲置土地;督促安保公司、元泰公司重新启动闲置土地的建设;剩余2宗闲置土地也在依法处置过程中。对3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处理分别为:就西河集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永发幼儿园和拓鑫电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正在走司法执行程序。

(三)加大了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

2015年5月,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时,了解到我县有7宗地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或滞纳金情况,合计9599.55万元,其中欠缴本金7894.05万元,应缴滞纳金1705.50万元。今年5月调查了解,共追缴资金6227.46万元,其中汇华房地产3387.46万元、银都大酒店320万元、银都房地产900万元、鲍小平86万元、鑫飞宇1534万元;未追回3581.582万元(有新增滞纳金),其中银都房地产欠737.482万元、银都大酒店欠15.65万元、山水庭院欠158.8万元、永全房地产欠2669.65万元、李昌飞欠25万元;2015年新增腾胜置业公司欠缴3550.69万元。

(四)着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1275亩。通过积极争取,上年全县共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建设用地项目28宗,面积1977.843亩,是年初计划的155%。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705亩。在争取用地指标的同时,强化了集约用地,严格企业用地审批,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如荣鹏金属公司,申报面积为760亩,通过联合会审,坚持集约用地原则,批准用地为600亩。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我县土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土地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当前土地管理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一)涉农项目整合度不高。涉农项目为各部门归口管理,资金对口,单项考核。各项目资金涉及部门多,政策要求高,项目落实中将各项资金捆绑使用的难度较大。因此,土地整理很难结合涉农项目,土地整理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国策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土地整理利用率不高。2015年度,国土局的预计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01亿元、水利局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级项目资金1525万元、烤烟办的烟基建设项目资金1603万元(不包括烤房建设)、农开办的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190万元,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基础,整合的只有水利局的1525万元中的1100万元,资金整合度不高。

(二)土地管理节约程度不高。目前,我县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2015年我县土地规划储备为4283.85亩,而2014年出让土地583.788亩,2015年出让土地953.1亩,随着土地需求的增加,土地规划储备的趋紧,我县土地供需形势严峻。但在有限土地资源利用中,我县经济发展有片面迎合招商引资,采取土地优惠政策、降低土地利用门槛的现象,造成土地使用节约程度不高。一是存在土地闲置情况。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原循环经济示范园),共规划面积为2000亩,目前,查实土地闲置的企业5家,闲置土地面积240亩左右。在处理违法违规利用土地时,囿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对个别闲置土地难以处置到位,如安保公司和南方稀贵金属闲置土地,多年未处理到位。二是存在征多用少情况。部分企业规划宏大,但投资商实力不足或是受市场影响,企业建设并不能按计划推进。如柏林工业园规划面积6300亩,征地已全部完成,但使用的土地仅2500亩,其中还包括园区内的道路1000多亩;实际使用的企业用地只有雄风公司的320亩,该企业进入前期投产阶段;金润计划用地300多亩,荣鹏计划用地400多亩,处于企业建设初级阶段;其他企业受环保政策和市场形势影响,对企业建设投产信心不足,造成土地征多用少。

三是土地利用产出率不高。受房地产大环境影响,我县房地产市场不容乐观,房屋库存量较大,影响商业用地产出效益。而工业用地更是处于产出艰难时期,大多入园企业处于建设时期或投产初期,工业用地产出效益不高。如“两新”产业园,总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15000亩),一期建设为5平方公里(7500亩),现有16家企业入驻,只有3家正式投产,两家(中祁新材料和瑞纽博)处于试产期。投产企业中只有东日钢构产生了部分产值和200万元税收。柏林工业园自2012年启动,用于征地和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政府投入资金约5亿元,但目前只有雄风公司进入试产期,园区土地由于企业漫长的建设期,处于阶段性闲置状态,并且从市场发展前景来看,土地产生效益还有一段艰难时期。

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土地整理质量。要坚持土地整理和涉农项目建设的有机整合,坚持土地连片整理和项目实际需要相结合,强化土地整理功效,提高土地利用质量。要充分发挥涉农涉水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统筹涉农建设项目,科学编制总体规划,有效捆绑各项资金,确保土地整理在涉农项目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项目跟踪督查,保证土地生产运行,坚决杜绝边整理边抛荒现象发生。

二要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力度。要清醒认识土地供需矛盾,加强土地形势宣传,增强土地的忧患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坚决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土地利用阶段性总量供给,确保土地存量储备和开发利用有序运行。同时,要做好项目精准招商,精准供地,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管理,抬高土地利用门槛,对环境污染型和资源浪费型企业用地,一律不予报批。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法律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三要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用地,制定有关政策,提高开发区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率、容积率和产出率,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关于我县城区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6年5月27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国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几年,县城区教育工作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围绕全县“三年出特色,五年促均衡,十年创品牌”工作目标,在学校布局、扩充学位、队伍建设、教育提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区学校及幼儿园布局情况。我县城区现有各类公办学校14所,其中高中1所(一中),完全中学1所(二中),初中1所(实验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实验中学碧塘分校、湘永学校),小学6所(先锋、红旗、朝阳、水南、碧水、胜利),进修学校1所,电大1所,特校1所。民办学校3所,其中初中1所(长郡文昌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银都实验学校、五星学校)。县城区幼儿园3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县幼儿园、朝阳实验小学幼儿园),民办幼儿园32所。

(二)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近几年全县学生增长较快。全县中小学生2011年为68184人,2015年为86583人,年均增加4600人(高中年增619人、初中年增1815人、小学年增2167人)。其中,县城区(含湘永、实验中学碧塘分校)学校学生2011年、2015年分别为23981人、36309人,年均增加3082人(高中年增383人、初中年增774人、小学年增1925人);农村学校学生2011年、2015年分别为44203人、50274人,年均增加1518人。

(三)城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一是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的提高。从2013-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抽考年级科目成绩统计来看,全县小学的全科合格率分别是38.5%、40.6%、47.5%,中学的全科合格率分别是10.24%、21.36%、23.73%。二是城区和农村学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在缩小,城乡教育渐趋均衡。从2013-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抽考年级科目成绩统计来看,城区小学的全科合格率分别为78.81%、78.91%、80.91%,农村小学的全科合格率分别为20.16%、32.15%、40.15%;合格率差值,2013-2015年分别是58.65%、46.76%、40.76%,逐年缩小。三是全县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城区初中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更为明显。从2013-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抽考年级科目成绩统计来看,农村初中的全科合格率分别为3.12%、8.13%、11.28%,城区初中的全科合格率分别为22.51%、45.33%、46.85%。四是城区高中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和上线率逐年增加。2013-2015年,一中、二中高考二本以上上线346人、391人、432人,上线率分别为28.43%、29.11%、30.38%。

二、主要成绩

(一)教育发展合力进一步集聚。县委、县政府陆续出台了《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1-2030年)》、《永兴县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14-2018年)》、《永兴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永兴县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城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全面布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永兴一中发展,努力打造三湘名校的决定》,成功举办永兴一中百年校庆,建立了一中校友教育发展基金。引进香港“阅读·梦飞翔” 等公益基金会、慈善机构助力我县城区教育。创办了长郡文昌中学,新建了碧水小学、五星学校,原址重建了胜利小学,推进了县二中、实验中学、先锋小学、红旗实验小学、水南小学、湘永学校扩容,共新增城区学位11500个。

(二)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加强。2015年全县评选了503名骨干教师、76学科带头人、10名师、5名校长,其中城区学校有骨干教师196名、学科带头人60名、名师9名、名校长4名。建立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公选和交流机制,2014年公选了水南小学校长,2015年公选了朝阳实验小学校长,2015年公选了先锋小学、朝阳实验小学副校长各2名、水南小学、胜利小学副校长各1名,2014-2015年从农村学校选派了11名副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城区学校教师“凡进必考”5年共面向全县学校选调城区学校教师265名。痛下决心治理城区学校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等教育积弊,共处分11人次。

(三)教育改革活力不断释放。一是改革办学模式。引进长郡中学与我县联合办学,成功创建长郡文昌中学。利用城区优质学校托管城边学校,创办了“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黄泥分校”、“永兴县实验中学碧塘分校”,由长郡文昌中学托管湘永学校,把几所薄弱学校迅速带活。二是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永兴一中被列为省级课改试点单位,实验中学等5所学校被评为市级课改样板校。三是改革人事制度。请乡(镇)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校教代会成员担任评委,与县教育局一起公选校长和城区学校副校长。城区学校借调教师也一律实行公选。

(四)教育发展内涵得到提升。从2014年开始,城区学校着力推进从外延发展为主向内涵发展为主转变,把内涵发展项目化,大力推进7大教育内涵项目建设。其中,以“阅读立人”为目标的阅读教育,各学校都已建好并开放校园休闲读书吧,开展了校园阅读节、惠民书展、名家讲座等系列活动,尤其是胜利小学通过“阅读·梦飞翔”项目,迅速从一所薄弱学校崛起为市县闻名的阅读教育特色学校。我县阅读教育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推介。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正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倾力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在开发地方教材方面,永兴二中的《湘土文化撷英》、红旗实验小学的《可爱的家乡》、先锋小学的《明礼先锋》和朝阳实验小学的《我爱电影》获市校本教材评比优秀奖。我县自主开发的地方课程《美丽永兴我的家》,本学期已进入课堂。教育内涵发展有效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县城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处于全县领先水平,其中,实验中学2013年被郴州市教育局评为“郴州市教学质量优秀学校”,长郡文昌中学2015年获郴州市教育教学管理优胜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落实力度不够,学校布局还不够合理。《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1-2030年)》的落实力度不够,原规划在永康路新建1 所小学,现学校用地已建成为建材市场。长郡文昌中学创办后,人口密集的老城区没有公办初中,老城区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初中不方便。

(二)学位紧缺,大班额严重。近年以来,我县大力推进城区教育扩容,科学调剂中小学教师,不断完善入学办法,强化入学招生管理,城区公办学校“大班额”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出现超大班额现象,但离国家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高中55人/班)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城区公办学校平均班额小学65.4人/班、初中63.4人/班、高中62.8人/班。当前非起始年级超班额情况:按照小学班额不超过5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5人、高中班额不超过55人标准统计,县城区公办学校超班额,民办学校不超班额。目前城区公办小学现有教室数274间,标准学位数13700个,现有学生17908人,超班额人数为4200人;公办初中现有教室数93间,标准学位数5115个,现有学生5803人,超班额人数为690人;高中现有教室数106间,标准学位数5830个,现有学生6657人,超班额人数为830人。2016-2018年起始年级缺学位数:经测算,城区小学2016-2018年分别缺学位400个、570个、600个,城区初中2016-2018年分别缺学位760个、1160个、1160个,全县高中2016-2018年分别缺学位270个、700个、1000个。2016-2018年学位增量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增多,县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到2018年县城区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4万,城区学生将达到5万人,根据现有人口数和增幅测算,要满足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的人口增量,城区小学需增加5770个学位(其中非起始年级超班额数4200个,2016-2018年起始年级缺学位1570个),城区初中需增加3770个学位(其中非起始年级超班额数690个,2016-2018年起始年级缺学位3080个),高中需增加2800个学位(其中非起始年级超班额数830个,2016-2018年起始年级缺学位1970个)。

(三)教师缺编严重、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县城区公办小学现有学生19231人,305个班,根据师生比1:19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1012人,而城区公办小学现只有教师619人,缺393人;根据班比1:2.5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763人,缺144人。城区公办初中现有学生6089人,94个班,根据师生比1:13.5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451人,而城区公办初中现有教师326人,缺125人;但根据班比1:3.5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329人,缺3人;城区公办高中现有学生5581人,90个班,根据师生比1:12.5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446人,而城区公办高中现只有教师411人,缺35人。根据班比1:4.8(一中)和1:4.5(二中)的比例测算,需配备教师432人,缺21人。根据师生比测算的教师配备数和根据班比测算的教师配备数存在一些出入,城区公办小学根据班比测算的教师数比根据师生比测算的教师数少249人,城区公办初中根据班比测算的教师数比根据师生比测算的教师数少122人,城区公办高中根据班比测算的教师数比根据师生比测算的教师数少14人,存在这种差异,主要是因为城区公办学校的班额都比较大而造成的测算差异。由于编制使用不足,在岗教师一师多岗现象普遍存在,教师课业负担沉重。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转,县二中、朝阳实验小学、碧水小学、水南小学等学校聘请代课教师或联系师范院校实习生顶岗顶替缺编教师。目前,城区公办学校共有代课教师121人,顶岗实习生30人。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根据县城区公办学校教师学科专业情况与班级课程开设情况测算,高中学校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67人,初中学校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体育、美术等学科专业教师42人,小学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美术等学科专业教师244人,且音、体、美、科等学科被语、数、英挤占现象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

(四)城区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师资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特色不明显。随着二孩政策放开,户籍制度的改革,马矿安置区、高矿安置区、廉租房区人员进住,进城务人员增多,学前儿童将急剧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求,2015年,县城区3至6周岁幼儿约为11000人,对照《永兴县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中县城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的要求,需入园幼儿9900人,而实际入园幼儿9400人,差500个学位。目前,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只能提供900个学位,已饱和。民办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8499人,其中小班49个,在园幼儿1296人,中班70个,在园幼儿2316人,大班133个,在园幼儿4888人,按省标准班额(小班20人-28人,中班25人-33人,大班30人-38人)上限人数测算,分别缺学位69个、186个、222个。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配备均为2教1保,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但保育员学历不高,除县幼儿园保育员学历合格外,朝阳实验小学幼儿园保育员学历一般为初中或高中毕业。而民办幼儿园的师资配备则参差不齐,幼儿教师、保育员学历合格率不足50%,优秀师资引进难、留住难,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个别民办幼儿园未能为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少数民办园的办学思想不端正,办学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保教质量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落实教育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1-2030年)》,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在规划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建好1所高中、2所初中、7所小学,扩容湘永学校和城郊学校。落实《永兴县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14-2018年)》和《永兴县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根据城区教育发展情况及需求,对《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1-2030年)》中个别学校选址进行适当调整,在老城区新建一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以解决老城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及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落实布局规划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县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按区域、人口、服务半径调整幼儿园布点,大型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努力解决城区学位问题。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促、帮、盘、扩、建、管”等途径,有效解决城区学位问题,化解城区“大班额”。“促”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每个乡(镇)至少建好1所寄宿制学校,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步进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吸引农村学生留在农村,不往城区挤,同时通过城区优质学校托管农村薄弱学校或联合办学,带动农村学校的发展。“帮”即帮助民办学校发展。出台《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支持银都实验学校、五星学校发展。吸引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减轻城区公办学校学位压力。“盘”盘活城边学校的存量。黄泥中学现有资源闲置,委托永兴一中进行实质性的管理,把黄泥中学办成永兴一中寄宿制生源基地,吸引城区小学毕业生选择黄泥中学就读初中。通过盘活初中学位600个。“扩”即扩建3所学校。扩建湘永学校、工业园区学校(实验中学碧塘分校)、城郊学校。新增初中学位2030个,小学学位2200个。“建”即新建3所学校。一是为适应新高考要求,计划投资4亿元左右,征地400~600亩,在城南新区新建1所高中;二是在城隍庙路或铜角湾(待定)区域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是按规划在永康路与龙山路交汇区域新建1所小学。新增高中学位4500个,初中学位1980个,小学学位3600个。“管”严格规范管理。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每年新生班额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并按照规定的标准班额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三)集中力量发展高中教育。全面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支持县一中教育集团发展和内部改革。支持县二中办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积极对接高考制度改革,扩大普通高中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学校开展“走班制”、“分层教学”、“导师制”等教学模式改革。积极实施“普职联办”和自主招生。

(四)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组建民办教育协会,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民办学校筹备开办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提高我县高中教育竞争力。力争在2020年前至少办好1所全市一流、全省闻名的品牌民办学校。

(五)推进城区学前教育发展。办好省、市、县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逐步建好碧水幼儿园、水南小学幼儿园和教师新村幼儿园。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永兴县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基本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评估认定一批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提高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出台《永兴县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规范》,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建立幼儿园合格教师的管理长效机制。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并建立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幼儿在园安全等监督机制。

(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削减非教学人员,及时补充师资力量到教学一线,按编制数额及时足额补充城区学校教师数量,以满足城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永兴县城区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书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调查组,先后在常委会主任陈晓云、副主任罗艳花的带领下,到16所城区学校和县幼儿园,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城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现有各类公办学校13所,其中小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1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共有教职工1609人,占全县36.7%,在校学生 34406人,占全县公办学校学生 45.5 %。公办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900人。民办学校3所,教职工401人(公办教师156人),学生4626人,民办幼儿园32所,教保人员327人,在园幼儿8499人。

近五年来,县政府用于改善城区办学条件累积投入13174 万元,其中投入5711万元新建碧水小学和幼儿园,投入7643万元对先锋小学、胜利小学、水南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进行了提质扩容,共增加学位11500个。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永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及其细则。对引进教师,教师进城等实行考录,集全县优质师资力量和优质生源于城区。目前,城区学校拥有县级名师9人、县级学科带头人62人、市级骨干教师41 名、特级教师2 名,分别占全县的90%、81.5%、82%、50 %。城区教育教学质量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011年-2015年,中考学习成绩一次性合格率全县分别为77.29%、76.95%、76.25、84.87%、88.97%,其中城区学校分别为90.66%、91.09%、86.96%、93.04%、97.40%。全县中考7A人数分别为156 人、 282人、298人、290人、401人,其中城区学校分别为135人、230人、251人、233人、328人,分别占全县7A人数的 86.5 %、81.6%、84.2%、80.3%、81.8 %。2011年—2015年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分别为361人、304人、395人、406人、451人,其中城区高中毕业生均占95%以上。民办学校形成了标准化规模化办学。引进长郡中学与我县联合办学,创办长郡文昌中学,安排1800个优质生源学位。银都实验学校被评为省示范性民办学校,可解决近3000名学生入学问题,现有教师218人(公办26人),学生2300人,入园幼儿346人。五星学校预计投资1.9亿元,拟办72个教学班,目前开设了1-7年级15个教学班,教师70人(公办28人),学生546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校园狭小,配套基础设施差。一是生均面积小。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学校生均校园面积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最低要求:小学14、初中16、高中18胜利、先锋小学和实验中学的生均校园面积分别仅有2.5㎡、2.8㎡、6.94㎡,即使新建的碧水小学生均校园面积亦不足12㎡,并且现有学校基本上都被民房包围,要扩大校园面积十分困难。二是配套设施差。所有的公办城区学校只有永兴一中建设了体艺馆,只有一中和二中建设了足球场,实验中学一栋建筑面积3048㎡的六层综合大楼没有一个卫生间,县内唯一一所具有法人资格公办的县幼儿园没有一栋标准化的综合楼、至今还有一栋C级危房横亘在学生进出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学位紧缺,大班额问题严重。一是教学班额大城区学校平均班额超过65人,实验中学平均班额67人,朝阳小学平均班额71人,胜利小学平均班额73人(其中一个班达到92人)。由于班额过大,教师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既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也不利于教师、学生身心健康。二是学位严重紧缺。根据县城适龄儿童数量和县内高中阶段升学比例测算,2016年秋季开学,县城学校在维持大班额的情况下,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学位依然严重不足,小学缺学位400个,初中缺学位760个,高中缺学位270个。预计至2018年县城小学、初中、高中缺学位数大约分别为600个、1160个、1000个。

(三)师资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是教师总量不足。县城公办学校教职工1609人,学生34406人,师生比为1:21.4。所有的学校都有临聘人员,县幼儿园、碧水小学、水南小学代课老师占教职工总数分别为49%、45%、30%。还有极少数在编教师私自请社会人员顶岗。二是年龄结构不优。教师老龄化严重,县城学校30岁以下的教师不足100人,占6.2%,其中红旗、朝阳、湘永和碧塘等学校无一人;50岁以上的301人,占18.6%,其中一中、实验中学、湘永和碧塘学校分别达到学校教师的24%、27%、36%和47.8%。三是专业教师紧缺。根据城区公办学校教师学科专业和班级课程开设情况测算,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缺专业教师244人、42人、67人。其中科学、音、体、美老师严重不足,大部分学校的科学、音、体、美开科不足,碧塘中学没有一个地理、历史、生物、化学专业老师。

(四)精神不振,职业道德亟需加强。教师队伍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呈现整体下滑趋势,社会满意度较低。一是家教家养问题突出。调查问卷显示,20%以上的学生是因老师在班上动员或打电话给学生家长而参加教师家教家养,10 %的学生是看到别人参加而参加,自认为学习成绩差而参加的占30 %。对城区教师不满意的原因,60%以上的是老师有偿家教家养,30%是老师歧视不参加家教家养的学生。由于少数教师以家教家养作为第二职业,利用当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职务之便,或在班上动员学生,或劝说家长,并在安排座位,选学生干部、评五好学生等方面诱使学生参加自己的有偿家教家养。二是常规教学执行不到位。在抽查老师备课资料时发现,大部分城区老师备课主要下载堂堂网和湖南省教育资源网,填上执笔人、执教人,年龄大的老师可以不备课。有的学校以各种理由不提供抽样老师备课资料、学生作业。3月24日以后抽查的几所学校,有几个老师的作业批改还是3月15日的日子,有的老师还只批改一篇作文,有的学生作文批改只有分数,老师惜墨如金,有的数学作业批改通遍在钩上打点,不知所云。各校常规检查流于形式,检查结果很少运用。

(五)排名靠后,教学质量有待提高。我县城区学校绝大部分老师是从乡村学校考来的,大部分学生是县城居民子弟和父母重视教育的农村孩子,教学质量比农村学校好是必然的。2011年—2015年,我县中考7A人数在全市排名分别为 8 名、(未排名)、8名、8名、6 名,中考一次性合格率与全市平均一次性合格率分别相距-11.46、-11.24、-10.28、-2.04、+2.04,在全市排名分别为11名、11名、11名、8名、3名,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在全市排名分别为7名、10名、6名、9名、9名。根据以上四组数据分析,我县义务教育有了进步,但质量仍然不高,高中教育在全市排名依然靠后,教学质量整体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规划标准不高、执行不严。过去,城区学校规划标准不高,学校面积普遍不大,县城学校面积超过100亩的只有二中,2012年建设的碧水小学亦不足50亩。五年来,我县城区建成面积由2011年的11平方公里增至14平方公里,城市居民也由2011年的7.52万人增至11.26万人、大批农村人口进城购房或务工,还有大量农村居民为让子女享受优秀教育资源送子女进城读书。而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建设没有跟上,5年间新建小学、幼儿园各一所,扩建小学一所。为解决学位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按规划办事,而在原规划的办学规模学校内挤建教学楼,形成学校生均面积极小的局面,绝大部分学校已没有发展空间。即便有规划也不严格执行。2010年县政府出台了《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11-2030年)》,2011年便将规划建校的永康小学用地改作他用,致使此地段4平方公里无一所学校。近10万人口的老城区唯一一所公办初中文昌中学2012年改为民办长郡文昌中学,致使老城区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初中极不方便。近年来,高中收缩集中到县城,却没有启动新的高中学校建设,2013年便流失了原规划建设一所高中的用地。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教育严重不均衡,农村学校除了办学条件比城区学校相差甚远外,农村学校优秀的年轻老师大都考进了县城,留守在农村的教师也经常走读,迫使学生家长想方设法让孩子进城上幼儿园、读小学。乡镇中心学校越办越小。调查问卷显示,县城区学生户口在县城的不足50%,因父母进城买房和务工的近30%,托关系进城读书的20%。

(三)教师待遇不公平。校长“全体起立”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还未完全消除,校长对抓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不实不细,以上率下、埋头苦干的精神不强,教师有看法,消极怠工。绩效工资评定方案不科学,发放不公正,挫伤了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农村工作补贴由于政策原因发放不公平,同在县城工作的小学、初中都发了,而工作量大的一中、二中教师没有发放,教师有情绪,学校领导压力大。对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不到位,考核流于形式,待遇也没有兑现,其示范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多数教师的工作热情

 (四)教师队伍不稳定。全县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总数5043个,在岗教师为4373人,余编670个,在校学生75133人,师生比约为1:17,高出教育部的规定,教师负担重。但是乡村学校教师借出129人(含借调县城学校43人),县城学校教师借出46人,全县从学校借出122人离开原教学岗位,分别流向教育局30人,社区读书吧10人,片区督学10人,其他单位72人。有的学校教师依然存在吃空饷现象。教学教师本就严重不足,迫使学校临时聘请教员,教育主管部门回避教师进城考录制度,从农村借教师进城。县城学校和乡村学校临聘人员分别达到160人、148人,临聘教师多数学历不高、年龄偏大,未受过专业训练。这样,既不能保证教师数量和质量,也不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找关系被借用之风没有完全扼制。

(五)管理体制未理顺。一方面,教师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对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等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职能未能履行到位,受编制和人事部门的制约太多,年轻教师招不进,优秀教师留不住。另一方面,学校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高中学校由县委、县政府直接考核,财务直接预算,造成高中学校无论是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直接对县委、县政府负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中学校行政上疏于领导,业务上疏于指导,教育上疏于督导。

四、建议和意见

(一)切实解决学位紧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县政府要严格执行经多方论证,省、市、县批准的《永兴县城总体规划》和《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11-2030年)》,不得随意更改教育发展用地,教育用地改变用途须经居民听证会和社会公示,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县城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加大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力度。二是加快一中二部规划建设进度。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学校科学布局的需要,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尽快择址建设永兴一中二部,缓解目前县城区初中、高中就学压力大,学位紧张的局面。并安排高中学生公用经费,解决高中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三是重视学前教育。一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规范办园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尽快启动县幼儿园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幼儿园综合楼,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教学环境,把县幼儿园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四是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特别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提高寄宿生比率,缓冲农村居民送子女进城读书速度,以缓解城区学位压力。

(二)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教师引进力度,解决全县在岗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应合理核定城区学校教师编制,改善城区教师队伍结构,控制教师被随意借调借用,规范学校临聘教员的管理。同时,加强特殊学校教师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合理流动。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完善教师培训学习制度,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名优教师课堂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形成人才培养机制。三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幼儿园至高中教育,各阶段至少创办一所示范性学校,培育优质师资,涵养优质生源,探索先进教育管理模式。要把长郡文昌中学办成培养优质教师和先进管理人员的基地,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提振教师敬业精神。严肃查处教师吃空饷、私自请人代课和家教家养等问题。

(三)加大教学常规落实力度。一是增强“常规”意识。县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认真落实学校管理常规和教学常规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把认真落实“两个常规”作为校长、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二是认真落实 “常规”。县教育局要加大对各学校落实郴州市教育局学校管理常规和教学常规的检查力度,并对提出具体要求。各学校要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等各个环节,严格常规检查,实行“一月查一通报。” 三是充分运用检查结果。要把学校、教师常规落实情况真正运用到校长任免和师德师风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绩效工资发放、教师聘任等工作中,增强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学校特别是校长的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质量的考量,尽量去“行政化”;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注重岗位特性,避免“平均化”;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的评定考核以及评先评优,坚持严谨的程序和具体的标准,防止“简单化”。二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长选拔及岗位考评制度,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选拔有管理经验、想干事又能干好事的老师逐步到学校领导岗位。推行校长目标管理、任期、上课、交流等制度,保持校长队伍的相对稳定,增强校长队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理顺教育管理体制。一方面,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坚持对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等职能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要赋予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各级学校的财务管理权和工作考核权,同时加大学校自主办学权,切实为学校减负,让学校集中精力抓教育教学。四是营造崇教尚文氛围。切实保障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倡导教育重要、教师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一方面,把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的经常性管理考核,及时兑现奖励性津贴。另一方面,保障教师待遇公平,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将教师年终绩效考核奖逐步列入财政预算。农村工作补贴要体现区域梯次差异,做到同区域同档次,真正起到留住农村优秀教师的作用。

(五)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积极支持实力雄厚的社会力量创办优质民办学校,指导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办学要求落实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建立民办教育扶持机制。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重点扶持诚信守法的民办学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县财政按照委托协议拨付不低于公办学校生均教育经费的补贴。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

审议意见交办函》的情况汇报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国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并交办了《审议意见》。收悉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2016年3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14.91万亩,流转比例为42.3%,增长3%,其中流转耕地18.6万亩、林地81.1万亩、“四荒地”8.86万亩、养殖水面4.12万亩、其它2.23万亩。通过抓好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农业发展,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692家,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44家,总数达435家,居全市第二,入社农户达2.1万户,占全县农总农户的16%,带动农户数达5.2万户;新增家庭农场35个,总数达到61个;专业大户1196个。

一、强化引导,推动农村土地快速流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评机制。制定了《审议意见交办函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林业、司法、农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交办函办理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领导和协调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县里出台了对各乡镇土地流转工作考核机制,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县综合绩效考核和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落实土地流转工作责任。

(二)落实奖扶政策,促进规模经营。继续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落实土地流转奖扶政策,对集中连片流转耕地200亩以上、用于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给予承包方和受让方每亩100元奖励;对规模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1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奖励2万元。2015年县财政安排土地流转奖扶资金126万元,较上年增加24.39万元,增长28.8%,几年共落实奖扶资金313.4万元,通过以奖代扶,促成200亩以上耕地种植项目147个,其中200亩以上的127户,500亩以上的14户,1000亩以上的6户,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三)创新流转方式,开展股份合作。按照“股份合作、连片经营”模式,在村组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连片发包给种植大户,实行规模经营。2015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9家,总数达13家,入社农户1.5万户,入股土地面积18141.7亩,有效防止了土地抛荒,促进了规模化生产和农民增收。

(四)加大信贷投入,解决发展难题。2014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涉农金融机构开办土地流转贷款业务的意见》和《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县农业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方式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投放贷款1200余万元。2016年,我县被列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4月份已召开了人民银行、农业、金融债券、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部门碰头会,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争取更多金融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

二、强化服务,健全土地流转工作体系

(一)健全流转、仲裁服务机构。一是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成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土地仲裁中心合署办公),落实人员编制5名,高标准建设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投资50万元建设了15个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2个村级流转服务站。今年已把洋塘、七甲、大布江三个土地流转中心建设列入“民生100工程”项目,年底将实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中心。成功争到中央财政投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项目,争资50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县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基础设施,乡村成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构,为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去年来,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0余起,确保全县农业经营大局稳定。

(二)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一是指导农民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推行全省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指导受让双方签订规范合同,规范流转行为,避免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指导签订规范流转合同8.5万份。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制度。在《郴州农经网》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督促乡村土地流转中心及时收集土地流转信息,定期在“流转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2015年共发布流转信息6615条,三年共发布土地流转信息2.4万条,促成了一批规模流转经营大户。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交易制度。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土地流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几年来共鉴证备案土地流转合同5.3万余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对有意向的流转项目,集中组织签约,2015年6月举办了首届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及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共签约规模土地流转面积9446亩,签约农产品销售3595吨。

(三)完善土地流转基础性工作。一是整县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在全市第一个申报整县推进试点县,县里成立了高标准的领导机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和联系的领导任副组长,制定下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380万元,安排办公场所,调配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督查,每月调度确权工作。目前已完成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等工作,全县15个乡镇342个村已完成外业权属调查村212个,完成率62%。2016年8月将全面完成,并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四至清楚、面积准确、制度健全、档案规范、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抵押、担保权能,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产业化经营打下基础。二是开展林权证纠错工作。突出重点,着力开展以村组为主要对象的林权整体纠错工作。2015年来,先后对龙形市乡新棚村、大枧村谭家组、柏林镇桃林村、图府村大山垅组、黄泥乡长洞村、大布江乡坪上村下山组、大便江镇原碧塘乡林场开展了林权整体纠错,纠错面积达23582.4亩。同时有效结合林权流转开展林权纠错。在为天润健公司等办理林地流转变更发证时,将林权纠错作为基础,对流转范围内的林地实施了纠错,纠错面积达1751.4亩。全县在2015年度共实施林权纠错32700.8亩

三、强化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出台《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政扶持办法》,针对合作社发展制定一些奖励扶持措施,对新成立合作社奖励1000元,对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奖励5000元,县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社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30万元。加大向上争资和指导服务力度,培育各级示范社,几年来共争取上级扶持资金390多万元,其中2015年争取项目14个,争资127万元。2014年至2015年,核实认定家庭农场61个,争到中央扶持资金124.72万元,其中2015年35个,落实资金56.52万元。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覆盖率,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农业集约化经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成功获得全国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等项目扶持。整合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烤烟、农机等涉农建设项目,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2015年小农水项目对樟树、金龟2个乡镇21个行政村进行渠道改造、山塘整修,完成工程投资额2463万元。2015年农开部门共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4个,总投资1166.91万元。在永旺烟叶合作社基地实施了国土整理项目,在永丰烤烟、绿耕优质稻等合作社实施农机补贴项目,2015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总金额1021.005万元,其中合作社补贴228.05万元。投资2467万元实施金龟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规范整理烟田9943亩。启动黄口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18亿元,其中烟草援建资金达1.0186亿元,建成后烤烟受益面积将由原来的0.85万亩扩大到2.07万亩。

(三)加大后期管理力度。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开展“合作社规范管理年活动”,指导合作社建立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免费推行财务电算化,目前,共有15家合作社使用统一财务软件进行核算。正在开展“三无”合作社清理活动,将“无成员交易、无统一经营、无规范财务”的合作社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列入“财政扶持黑名单”。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叶海燕

 

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报告,针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为了解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16年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郴林带领农工委的同志到县农业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县人民政府对交办的相关事项基本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行动较快

自收到《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12号)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对交办函中所提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剖析,认真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一是成立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副书记、副局长吴代彪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交办函》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落实县人大《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工作方案”,针对交办函中要“加大土地流转工作推动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所提到的内容,确定了整改落实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实行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多措并举,效果较好

截止2016年3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14.91万亩,流转比例为42.3%,其中流转耕地18.6万亩、林地81.1万亩、“四荒地”8.86万亩、养殖水面4.12万亩、其它2.23万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692家,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44家,总数达435家,居全市第二,入社农户达2.1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6%;新增家庭农场35个,总数达到61个;专业大户1196个。

(一)关于“加大土地流转工作推动力度”的研究处理情况

自去年底以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土地流转工作,出台了对各乡镇土地流转工作考核机制,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和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研究处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督促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领导和协调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建立了土地交易平台,并配备专人负责土地流转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在全县推进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在鲤鱼塘镇足泉村和金龟镇唐公村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2015年在全市第一个申报土地确权登记整县推进试点县,制定下发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380万元。目前已完成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等工作,全县15个乡镇342个村已完成外业权属调查村212个,完成率62%,2016年8月将全面完成。二是建立健全了服务体系。成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人员编制5名,投资50万元建设了15个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2个村级流转服务站。今年已把洋塘、七甲、大布江三个土地流转中心建设列入“民生100工程”项目,年底将实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覆盖。在《郴州农经网》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2015年共发布流转信息6615条,三年共发布土地流转信息2.4万条,促成了一批规模流转经营大户。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几年来共鉴证备案土地流转合同5.3万余份,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2015年6月举办了首届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及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共签约规模土地流转面积9446亩,签约农产品销售3595吨。三是建立了纠纷仲裁调解体系。县农业局争取50万元中央资金,建设了县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公室,乡村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构,为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2015年来,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0余起,确保全县农业经营大局稳定。

(三)关于“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是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出台《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政扶持办法》,制定了奖励扶持措施。对新成立合作社奖励1000元,对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奖励5000元,县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社扶持资金30万元。通过创建家庭农场、造林大户、示范社等形式,共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450万元。县财政克服资金困难,兑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的奖励政策,共落实奖扶资金313.4万元。通过以奖代扶,促成200亩以上耕地种植项目147个,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加大了项目支持力度。功获得全国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等项目扶持。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农业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方式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投放贷款1200余万元。2016年,我县被列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整合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烤烟、农机等涉农建设项目,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2015年对樟树、金龟2个乡镇21个行政村进行渠道改造、山塘整修,完成工程投资额2463万元;2015年农开部门共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4个,总投资1166.91万元;2015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总金额1021.005万元;争取上级投资2.18亿元启动黄口堰水库改扩建工程,建成后烤烟受益面积将由原来的0.85万亩扩大到2.07万亩。按照“股份合作、连片经营”模式,2015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9家,总数达13家,入社农户1.5万户,入股土地面积18141.7亩,有效防止了土地抛荒。

三是加大了后期管理力度。一是开展林权证纠错工作。2015年来,在对乡镇林场开展林权整体纠错的同时,对流转范围内的林地也开展了林权纠错,纠错面积达1751.4亩。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造林大户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引导农民兴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使用全省统一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合理的流转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和乡镇服务力度还不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图省事,土地流转未按法律规定操作,如有的承包人和村民双方没有按规定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县人民政府对临时流转的土地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农业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指导、登记、备案,为土地流转留下了矛盾隐患。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还不够。从我县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整体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缺乏竞争力,加之政府配套政策及服务有限,对新型经营主体服务指导能力不强,对市场研判和技术服务不到位,影响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责任,搞好服务,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做到有的放矢。县人民政府及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业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对流转主体的资质、实力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新型经营业主的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真正把土地流转给那些懂技术有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业主,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效益。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王根平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黄景湖  陈弟亮

李志明  叶海燕  许越湘  李继军  朱林桂  刘爱军  廖翔鲲  范茂清  李辉军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许美君 

请假:

胡永涛  曹武南  许林东  曹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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