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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总第167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点击数:3,357 字号:

 

  

 

1、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 (1)

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1)

3、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戴雪峰丁伟平同志任职的议案 ┉┉┉┉┉┉┉┉┉┉┉(1)

4、任职前发言┉┉┉┉┉┉┉┉┉┉┉┉┉┉┉┉┉┉┉┉┉┉┉┉┉┉┉┉戴雪峰(2)

5、任职前发言┉┉┉┉┉┉┉┉┉┉┉┉┉┉┉┉┉┉┉┉┉┉┉┉┉┉┉┉丁伟平(3)

6、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谢礼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4)

7、任职前发言┉┉┉┉┉┉┉┉┉┉┉┉┉┉┉┉┉┉┉┉┉┉┉┉┉┉┉┉谢礼礼(5)

8、任职前发言┉┉┉┉┉┉┉┉┉┉┉┉┉┉┉┉┉┉┉┉┉┉┉┉┉┉┉┉顾永惠(6)

9、任职前发言┉┉┉┉┉┉┉┉┉┉┉┉┉┉┉┉┉┉┉┉┉┉┉┉┉┉┉┉  (9)

10、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10)

11、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曾建军同志职务的议案┉┉┉┉┉┉┉┉┉┉(10)

12、任职前发言┉┉┉┉┉┉┉┉┉┉┉┉┉┉┉┉┉┉┉┉┉┉┉┉┉┉┉曾建军(11)

13、关于永兴县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周林根(12)

14、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陈第亮(16)

15、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19)

16、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报告》的议案┉┉(19)

17、关于永兴县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周林根(19)

18、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李根清(21)

19、关于2007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财政决算的调查报告┉┉┉陈第亮(27)

20、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工作办法》(修订稿)的决议┉┉┉┉┉┉┉┉┉┉┉┉┉┉┉┉┉┉┉┉┉┉┉┉(29)

21、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

22、关于《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修改说明

┉┉┉┉┉┉┉┉┉┉┉┉┉┉┉┉┉┉┉┉┉┉┉┉┉┉┉┉┉┉┉┉┉┉┉┉┉┉(30)

23、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32)

24、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35)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0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7年财政决算;

4、审议确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

5、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98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戴雪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伟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礼礼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顾永惠同志任县科技局局长;

肖毅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彭加发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何志君同志的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曹海波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戴雪峰丁伟平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0829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戴雪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丁伟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谢光辉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  戴雪峰

 

 尊敬的永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厚爱与关照,这次有幸来到永兴这片人杰地灵的热土上挂职锻炼,我感到十分的荣幸。我196711月出生,湖南新化县人,19906月毕业于湘潭大学中文系,同年7月作为优秀大学毕业生被直接选拔进省直机关工作。1996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4月任原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办公室副主任,20058月任省国资委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 。从我个人的人生履历来看,由学校而到机关,从事的主要是宏观管理和文字综合工作,尽管中间也参加过农村社教和下企业锻炼过,但真正介入地方基层工作还是一个空白,因此,我是怀着取经和学习的态度来真诚向永兴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百姓请教的,如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清清白白。也就是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要勤勤恳恳。两年的时间不短也不长,既然组织上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锻炼的机会,我将竭尽所能,尽快转变角色,全身心地融入到永兴的山山水水和风土人情中去,把永兴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老老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学说永兴话,争做永兴事,勤勉实干,作风朴实,做工作上的务实者。三是要干干净净。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干事”,我想这里边有两层基本的涵义:即首先要干事,其次要干净。也就是说要在勤勉工作的同时做到洁身自好,自觉拒腐防变,常怀敬畏,常思己过,时刻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做一个情趣健康向上的人。如果未获通过,我将保持平和、平静的心态,按照组织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为永兴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各位领导,来永兴挂职锻炼,是我人生阅历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把握好角色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力争学有所获,增长才干,使这短暂的两年时光成为我一生中最为美好的回忆!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  丁伟平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关心和各级领导的信任,今年我有幸被推荐到永兴县挂职,拟任副县长。在此,我对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永兴县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致以诚挚的谢意。我深知你们的这一信任的份量,因为在你们的身后是63万永兴人民的重托。当一个副县长,这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虽然我挂职的任期是有限的,但责任是无限的。因此,在这次人大例会上被表决通过以后,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以最大的努力干好工作,争取向永兴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来回报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厚爱与期望。

在来县的这四个多月时间里,我了解到,永兴县历史悠久,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灵秀的山水,淳厚的民风,孕育出一代又一代风云人物。永兴县素有“金银冶炼之乡”、“煤炭之乡”的美誉,是全省首批经济强县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连续三年克服了特大自然灾害,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县五大家领导率领全县人民真抓实干,发展思路大步提升,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县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如此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更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不懈努力的结果。今年,县委、县政府又适时地提出“把握历史机遇,推进率先发展,开启建设实力永兴、魅力永兴、活力永兴、和谐永兴新征程”的总体工作思路,并确定了“立足五彩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工作重点,今后两年,我将紧紧围绕这一总体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黄色为特征的永兴冰糖橙产业。

第一,继续坚持“以品种、树特色”。组建永兴冰糖橙良种繁育中心,全面开展永兴冰糖橙提纯复壮和优系选育,尽快形成早、中、晚熟配套,鲜食、加工并举的品种结构,以延长上市期,扩大消费领域,提高综合效益。在全县大力推广无病毒工厂化育苗,取缔大田常规苗生产。第二,“活流通、促生产”。研究制定促进永兴冰糖橙采后处理、加工、流通、出口和品牌整合的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建设永兴冰糖橙采后商品处理加工中心、永兴冰糖橙产地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举办永兴冰糖橙节会,扩大永兴冰糖橙的品牌影响和销售市场。继续抓好涌水万亩冰糖橙示范基地建设,重点解决好基地开发的机制问题,特别是理顺政府、开发业主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认真解决好土地流转、开发资金筹措和部门协调等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点上开发与面上开发兼顾的问题,真正做到以点带面,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冰糖橙开发建设,促进永兴冰糖橙产业又快又好发展。第三,“持久战,成气候”。“任尔东南西北中,抓住冰糖橙不放松”。冰糖橙产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只有契而不舍,坚持不懈,一届接着一届干,一班接着一班抓,才能够形成永兴冰糖橙的“树大根深”和“枝繁叶茂”。围绕上述十八个字,今、明两年的重点是立项并实施好四个重点项目:一是永兴冰糖橙良种繁育中心,二是冰糖橙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冰糖橙采后商品处理加工中心,四是冰糖橙产地交易市场。

各位领导:“为民之要,在于安民”。今天人大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我将紧紧依靠上级和县委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做到依法从政、从严执政,坚持和发扬历届政府形成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勤奋工作,认真完成挂职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大家共同建立一个团结高效、公正清廉、务实创新、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谢礼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0832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谢礼礼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任命顾永惠同志任县科技局局长。

任命肖毅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彭加发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志君同志的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海波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谢光辉

二○○八年九月一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商务局  谢礼礼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站在这庄严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表决,心里感到十分荣幸。

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好职责,决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重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勤于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商务工作是一个职能多、领域宽的工作,随着商务职能的不断健全和加强,学习对我来说尤为重要,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是学习理论知识。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不断熟悉商务工作政策、法规,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参与实践,虚心请教。注重调查研究,特别是到基层和企业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新时期开展商务工作的新方案、新措施,不断探索实践,不断与时俱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学习领导方法、艺术。不断提高学习水平,更好地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团结进取,尽职尽责搞好商务和招商引资工作

注重搞好班子团结。本人将按照“三强五好”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民主决策,正确处理好“班长”与班子成员的关系,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抓好全局工作。一是抢抓招商引资机遇。抢抓产业转移机遇,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依托我县资源和产业特色,以产业集群发展、拉长产业链条为着力点,积极营造投资热点和竞争优势;立足“中国银都”品牌和循环经济试点机遇,以突出引进循环经济项目特别是战略投资者为重点,创新招商思路,大力引进项目,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强化机制,优化服务,力促外经贸工作取得好的成绩。着力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着力于培植出口主体,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出口过千万美元的重点出口企业的扶持、指导和协调力度;着力于培育对外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对外劳务输出。三是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和引导,力促内贸工作规范高效。加强牲畜定点屠宰、酒类产销、再生资源回收和成品油企业监管等工作;大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认真研究消费需求的新变化,积极引导和扩大消费,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应急调控机制,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四是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企业改制,保持商务系统的大局稳定。

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商务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最重要。一是坚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牲畜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和成品油等领域的执法工作,规范猪肉、酒品、成品油市场秩序,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酒,用好成品油。三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思想上筑牢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保持一颗平常心,时刻想到自己能有今天来之为易。二是行为上遵纪守法。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三是从严要求,管好队伍。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树立良好的形象。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知商务局局长身上的担子重,责任大,使命光荣而艰巨,不论是否能通过我的任命,我都会努力工作,尽心尽力干事,为永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科技局  顾永惠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十分难忘的日子。承蒙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县科技局局长人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这是对我莫大的关怀和鼓励。此时此刻,我倍感荣幸,倍感激动。

我于196410月出生,19857月毕业于湖南省煤校机电专业,199310月入党,先后在鲤鱼江煤矿、县煤炭局、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工作。20033月任县环保局党组书记,20046月任县煤炭局党组书记。自担任领导职务以来,我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的嘱托,牢记宗旨,加强团结,虚心学习,廉洁奉公。在不同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今年8月底组织上将我调入县科技局工作,面对新的工作岗位,我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近年来,我县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说,全县科技工作年年有新成绩,年年上新台阶。特别是2008年以来,争取各级重大科技项目立项5项,其中,国家级科技项目2项,实现了我县零的突破,合计争取无偿科技资金投入近600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上级科技部门和县人大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前任科技局局长和全局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

如果本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勤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决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具体来说,我将努力做到:

一、理清思路,谋划全局

科技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我们也许在短时期见不到它所产生的效益,但从长远来看,却对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科技发展史。要根据科技工作的特点,确定工作思路,精心谋划,科学决策。首先,要找准工作切入点。科技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在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有所作为。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科技与经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之渗透到全县支柱产业之中,充分发挥其支撑和引领作用。当前要围绕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向上级科技部门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力争获得上级科技部门对我县最大限度的支持。其次,要把握工作重点。科技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要集中全力争取在项目立项上有新的突破。要抢抓机遇,以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大力挖掘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特别是要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积极构筑科技创新的平台,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再次,要攻克工作难点。要想尽办法、千方百计指导和帮助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对接,努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切实加强与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发挥好“第一生产力”的作用,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必须紧绷科技创新这根弦,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任职期间,我一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一是积极实施“科技兴县”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技政策、方针、路线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不断推进全县自主创新,努力实现“创新型永兴”的宏伟目标。二是认真编制科技计划,积极培育科技产业项目,加强科技项目的包装、申报和跟踪服务等工作。今年要全力以赴把“郴州永兴国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列入国家科技部计划项目之列。切实加快永兴白银精深加工高新技术特色基地建设,加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市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三是加快成果技术转化步伐,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使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加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积极为项目单位申报科技成果鉴定把好关、服好务。认真做好县第二届科技进步奖评奖有关工作。四是加强专利工作,积极开展“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工作。认真落实专利资助奖励措施,鼓励发明创造。积极培育一批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努力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五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认真编制地震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切实抓好地震观测宣传点和地震民居保安示范点建设。六是扎实开展技术市场工作,规范技术市场管理,促进技术信息交流。七是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大型科技下乡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在全县营造“爱科学、学科技、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学习,钻研业务

要做好科技工作必须熟悉科技业务知识,准确掌握科技发展规律。作为一名科技战线的“新兵”,我将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坚定政治立场。二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运用法律知识武装科技,努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三要认真学习科技业务知识,特别要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科技成果的鉴定、专利申请、地震执法等方面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并且要钻进去,做到学以致用、精益求精,力争成为科技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严于律己,勤政廉政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贪图享乐,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警醒自己,坚决按照制度办事,做到处事公道正派。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按程序报批,严把票据审核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科技事业发展上;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用车,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与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树立科技良好形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基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坚持民主监督,不搞一言堂,摆正位子,当好班长,积极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作用,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和考验。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县人大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接受和配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权,切实加强与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的联系。二是自觉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以民主生活会为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单位行政事项,特别是公开财务收支状况,虚心接受群众提出的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三是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以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为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县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正确对待表决,把它当作一次新的考验,始终不渝地履行好职责,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以报答组织对我多年的栽培和信任。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统计局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县委提名我任县统计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这次会议审议我的任职。我深知,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本人于19867月参加工作,历任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县纪委委员,县纪委机关工会主席,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副主任、主任,县农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蔬菜局党组书记、局长。今天,我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我感到无比荣幸。如果此次能通过任职,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学习是进步的基石,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使自己增强知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一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格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加强对经济、文化、管理、法律、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不断地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三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对我而言,统计是一门全新的课题,面对新的课题,自己就要加强对统计学科的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尽快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开展新的工作。

二、扎实工作,认真履职,不断推进全县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统计是构建和谐永兴、加快富民强县,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温家宝总理提出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作为一名统计局长拟任人选的我,自己倍感这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特别是面对当前我县统计工作的困难,本人更是如履薄冰。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当认真履职,带领统计局全体同志,勤政务实,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按照“争地位、当参谋、树权威、强素质”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改革和发展,加强统计评估监测、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实现“出真实数字、出科学数字、出决策数字”的目标,努力把永兴的统计事业提升到一个更高、更实、更新的阶段。

三、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勤政廉政,艰苦奋斗,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牢固树立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实际工作和平常生活中,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与人为善,诚实守信,胸襟坦荡,能容人、容事、容言。确确实实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取信于全局干部、职工。另一方面,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切实做到:工作中起表率,生活上不攀比,待遇上不眼红,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不断提高自己防腐拒变的免疫力。

四、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使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要把人大监督作为自己开展工作和争取进步的动力,从而使自己更好地履行职责。国家统计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地方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事关全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以此作为新起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如果没有通过,我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的考验,始终不渝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永远保持一颗平常心。

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898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建军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曾建军同志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特提请任命曾建军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检察长:唐小琳

200884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 曾建军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非常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挑选。

    我于19802月参加工作,在供销系统担任过收购员、出纳员、主办会计、副主任、主任、经理等职务。1994年参加全国政法系统增编补员考试后,被录取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主任、副局长、主任,现任反贪局局长。进检察院工作十四年来,我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为促进我县的社会稳定和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今天,我能站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是各位领导和组织对我本人的高度信任和莫大关心,也是对我过去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我也知道职务的调整、岗位的异动,对我来说意味着一种更大的责任和压力,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勤恳做人、扎实做事。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断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委托。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侦查专业知识,增强查办大要案能力。准确把握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特点、新要求,为开创性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规范执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贪局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定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将始终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以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深化侦查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贪工作整体水平。努力追求办案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依法办案,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统一。

三、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检察官形象。我一定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近几年检察系统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如果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清廉自律,就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就不能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我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利关、名利关、人情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清正廉明,不徇私枉法,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于律己、清白做人,自觉维护检察官形象。

四、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名检察官,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规定,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坚决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克服工作上的缺点和失误,更好的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会议如果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把它作为我工作的一个新起点,竭尽全力投入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信任。如果没有通过,我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的考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踏实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永兴县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林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坚持“固本强基、率先发展”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冶炼税收政策调整、特大冰冻灾害等诸多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攻坚克难,负重奋进,尽管财政总收入有所下滑,但各项重点支出在统筹兼顾中得到有力保障。

1-6月份,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9679万元,超过市考核任务1479万元,为预算的43.67%,同比下降9.48%,剔除金银冶炼产业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实际增长3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11639万元,为预算的37.49 %,同比下降23.99%;上划中省“两个所得税”1521万元,为预算的76.82%,同比增长49.90%;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519万元,为预算的47.28%,同比增长0.36%。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1717万元,为预算55946万元的56.69%,同比增长2%。财税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一)突出创新抓协调,即突出征管体制机制的创新规范抓收入征管协调,做好做实财政“蛋糕”。一是强化对财税主征机关的考核。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在取消对乡镇的税收征管考核并改为考核协税护税的同时,修订完善了对财税部门的财税任务目标考核方案,充分调动财政、国税、地税、矿征部门抓征管、促收入的积极性。1-6月份,国税部门完成征收1606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8.41%,同比下降21.30%;地税部门完成征收638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29%,同比下降30.58%。财政部门完成征收7226万元,为预算的58.54%,同比增长127.87%。二是创新征管举措。财政部门在巩固完善耕地占用税、契税直征办法的同时,对土地收入实行直征,建立宗地地价评估联合考评、宗地出让成本联合审批制度,认真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房改房上市、整治“小产权”房、整治集体土地非法交易、房地产税费征管一体化等突出问题,完成耕地占用税、契税及纯土地出让收入2006万元,为预算的58%,比上年同期增长28%。非税收入启用新版征管软件,严格票据管理,开展罚没收入、罚没物资专项整治,大力清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非转经”占用费,非税收入净缴入库1450万元,为预算的50.8%。税务部门通过强化宏观税负分析,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专项稽查活动,着力加强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基础工作,集中力量对冶炼、煤炭、房地产等重点税源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整顿税收秩序,优化征管环境。三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在认真总结2007年房地产领域综合治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综合治税领域,县政府和县房产、交通、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煤炭、交警等7个部门签订综合治税责任状,同时完善考核措施与激励机制,实行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与协调,并出台了对税侦部门的激励机制,综合治税呈现“横向扩面,纵向发展”的特点。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资金。在坚持做真做实做好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础上,利用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特大冰冻灾害、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普九”债务化解、农业开发纳入财政管理等契机,进一步完善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管理办法,鼓励各级各部门大力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

(二)围绕重点抓支柱,即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抓支柱财源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以支持金银冶炼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切实加强金银冶炼有关的行业性、区域性财税政策的调研和运用,积极应对财税政策调整给产业带来的冲击,邀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的领导及有关税政专家学者到永兴实地调研,数次赴北京到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政策;安排金银冶炼产业引导资金、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骨干冶炼企业节能减排、精深加工、规范规模发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帮助冶炼企业积极化解资金“瓶颈”难题。二是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区经济发展。县本级筹集1800多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灾后电力、交通、公路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预算500多万元启动了县城饮水、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城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城建投公司及农发公司等平台,先后引入开发银行贷款4400万元、农发行贷款8000万元,支持永安公路、龙山路、永湘路、滨河路建设,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以支持煤矿整合整顿为重点,大力推进煤区经济发展。财政安排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工作经费、瓦斯抽放系统项目经费等涉矿预算支出2000多万元,支持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确保合法、安全生产;采取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缓征国有资产收益等方式,支持中醇、综合利用电厂等煤化工、煤电项目建设。四是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培植财源的积极性。调整乡镇财政体制,增加奖励性转移支付规模,鼓励乡镇帮助企业新上项目、挖潜改造老项目。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有效遏止乱收费及超标准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调优结构抓保障,即积极调优财政的支出结构抓重点支出保障到位,彰显公共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本色。一是按照“有保、有压、有倾斜”的原则安排预算,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保”即按政策足额安排了干部职工工资及规范性津补贴、公用经费,保证了党政机关基本运转需要。“有压”即大力节减压控接待费、公车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有倾斜”即对新农村建设、城市维护、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为民办实事等社会事业及循环经济试点等给予倾斜。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新增项目或新增支出较大的项目安排比较多,除城建基础设施、循环经济试点等项目外,还包括新农村建设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城乡低保调标、乡镇卫生院改造、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公检法“吃皇粮”、债务还本付息、涉农保险等方面。二是大力推进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提高预算工作水平。在“开门”办预算的基础上,对县本级项目支出实行以“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为主要内容的零基预算改革,相对上年节减项目支出近4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局性的、重要的、迫切的项目支出。对专批资金实行以“分额审批、总额控制、自下而上”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有效控制了日常运转性支出的专批追加。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推进,新增部门预算单位15家,总数达120家,首次将林业、物价两大基金收入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三是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制度改革,确保预算执行到位。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目前县物价局、县教育局等43个预算单位已经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监督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重完善了政府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定点制度和协议供货制度,上半年完成采购预算2934万元,实际采购2594万元,节支340万元、节支率11.59%

(四)立足规范抓管理,即立足规范完善的财政财务制度抓财政管理水平提升,向管理要效能,向管理要效益。一是规范财政监督管理。在规范和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财政财务监督的同时,着重加强了对临时机构的财务核算与监督,同时围绕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开发银行贷款、永安公路建设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非税收入、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土地收入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认真开展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查工作,上半年共审查40个项目,累计送审金额3483万元,审定3074万元,审减410万元。二是规范乡镇及开发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税信息化系统建设,在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站所财务纳入“县管”,促进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商县农经局认真筹备、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村级集体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为核心的“村财乡代管”改革,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大部分乡镇进入财务移交和试运行阶段。四是规范财政补贴管理。设立财政补贴管理股,着力整合财政补贴发放渠道,全面推行信息化发放,上半年发放财政性补贴15项共3194万元,接近上年全年规模。五是规范工资管理。严厉查处套吃财政“空饷”行为,对临时机构及抽调人员、教育系统等特殊群体执行津补贴政策作了补充规定,同时对从工资中心代扣工资严格审核把关,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六是规范会计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监管核算账户314个,审核支付财政资金2.86亿元,同时利用集中核算平台,严格监控县直各单位公务接待费、津补贴制度执行,依法依规代扣代缴各种税金。按要求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技术职称考试有关工作。开展了会计从业人员专项检查,初步掌握了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是支柱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预算安排的收入难以完成。以金银冶炼产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仍面临着税收、信贷、技术、环保、市场、人才等诸多要素的制约,其中数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影响最大,今年上半年全县只入库冶炼税收9400多万元,同比短收了1.26亿元。煤炭产业受矿产秩序整治、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矿井数量大幅减少,全县煤矿数量由2004年的195处减少到目前的72处,煤炭产能及产量大幅萎缩。电力产业遭受特大冰冻灾害重创,电力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上半年实现发电量9430万度、产值9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2.8%21.4%。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收入同比上年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巨大。2008年财政新增支出近1.8个亿,其中抗击冰灾和灾后重建1800万元,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退役安置、离退休费调资等社保民生3000多万元,政法部门“吃皇粮”13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3000多万元,全国循环经济点及产业引导资金等4000万元,为民办实事3000万元,财政在安排必保支出后出现缺口4300多万元,原计划通过财政超收等途径消化,但从上半年的收入形势来看,希望不大。此外,预算执行中一些不可预期而又必须追加的支出,进一步加剧了收支矛盾,加大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

二、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面对异常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下半年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挖掘增收潜力,赶进度促增长,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压一般保重点,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一)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夯实税收增长基础。一是要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税收方面的倾斜,运用好省里支持我县循环经济试点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好金银冶炼产业引导资金等有关政策,引导、支持以金银冶炼为主体的循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大力推进房地产市场综合治理,下大力气治理隐性开发现象,重点打击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和整治“小产权”房开发现象,积极调度资金确保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促进城区经济发展。三是要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确保安全生产,巩固煤炭产销在县域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促进煤区经济发展。四是要继续搞好招商引资,扩大外贸出口,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着力加强收入征管,努力促进财政增收。一是要加强对收入进度的考核与通报,严格督促财政、国税、地税、矿征、国土等收入任务“大户”加强征管。二是要继续推进综合治税。要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和综合治税执行力度,坚持先税(费)后证、委托代征、绩效考核等有效举措,落实税侦部门的工作经费与办案效果挂钩、以奖代拨的办法,充分调动税侦部门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煤炭、房地产、交通运输、土地出让、商业行业等领域的税费流失,特别是要强力推行房地产税费集中征收。三是要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加强资产资源变现盘活工作力度,大力清缴国有资产资源收益欠款,保持非税收入的合理增长。要着重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抑制收费成本非正常增长的控制机制,促使各执收单位努力节俭收费成本,不断提升非税收入的可用性。四是要继续加大向上争资力度。要认真研究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做实做好财政收入,多向上级汇报本县财政困难,有关部门要做实做好人口、税基等决定标准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指标。要千方百计掌握上级项目资金分配政策及信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三)着力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一是要加强财政内部职能单位之间的协调,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力。对2009年的综合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要早安排、早部署。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郴办发电〔200845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学习考察、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装修等非生产性支出。三是要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政府采购、“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管”改革,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理财水平。四是要严格控制专批资金和预算追加,加强对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但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体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今年的财税目标任务。

 

 

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陈第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椐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7月中旬,我委对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坚持“固本强基,率先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狠抓支柱财源建设,努力克服特大冰冻灾害、金银冶炼受政策调整、煤炭产业受矿产整治等诸多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稳步推进。截止6月底,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9679万元,为预算的43.67%,同比下降9.4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11639万元,为预算的37.49%,同比下降23.99%;上划中省“两个所得税”1521万元,为预算的76.82%,同比增长49.9%;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519万元,为预算的47.28%,同比增长0.36%。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717万元,为预算  55946万元的56.69%,同比增长2%

调查组认为,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创新机制抓征收。今年,财税部门积极创新征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财税任务目标考核方案,调动了财税部门抓征收的积极性。1-6,财政部门完成征7226万元,为预算的58.54%,同比增长127.87%。通过积极探索房改房上市、整治“小产权”房、整治集体土地非法交易、房地产税费征管一体化等手段,完成耕地占用税、契税及纯土地出让收入2006万元,为预算的58%,同比增长28%。严格票据管理,开展罚没收入、罚没物资专项整治,大力清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非转经”占用费,非税收入净缴入库1450万元,为预算的50.8%。地税部门通过组建房地产税收管理小组,大力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1-6月份入库房地产行业税收366万元,同比增加282万元,增长335.71%。加强清缴欠税力度,21户欠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政强制扣款,清缴欠税82.3万元。认真抓好个税自行申报,共有174名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补交税款74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3.22%。煤炭税费方面,在坚持集中征收的基础上,打造了煤炭部门督促煤矿主动购票销售、交警部门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矿征部门设卡过磅据实查验煤票、乡镇整治煤坪秩序的综合治税机制。上半年在全市煤炭产量相比正常产量减少近一半的情况下,全县仍然完成征收量133万吨、税收收入7080万元,同比仅下降3.75%。

二、注重规范抓管理。今年财政部门通过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乡镇及开发区财务管理、村级村务管理、财政补贴及工资管理、会计管理,加强了对临时机构的财务核算与监督,以及对非税收入、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收入的稽查检查力度,在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税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站所财务纳入了“县管”;进一步推进了以村级集体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为核心的“村财乡代管”改革,对临时机构及抽调人员、教育系统等特殊群体执行津补贴政策作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津补贴制度。1-6月份,开展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查工作,共审查40个项目,累计送审金额3483万元,审定3074万元,审减410万元;设立财政补贴管理股,着力整合财政补贴发放渠道,全面推行信息化发放,上半年发放财政性补贴15项共计3194万元;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监管核算帐户314,审核支付财政资金2.86亿元。

三、推进改革抓重点。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在“开门”办预算的基础上,对县本级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相对去年节减项目支出4000万元。严格控制日常运转性支出的专批,首次将林业基金收入和物价基金收入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新增部门预算单位15,总数达120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目前正式上线运行的预算单位有43个。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上半年完成采购预算2934万元,实际采购2594万元,节支340万元,节支率11.59%。财政部门在推进改革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了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事业以及城建基础设施和循环经济试点等支出。预算500多万元启动了县城饮水、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引入开发银行贷款4400万元、农发行贷款8000万元,支持永安公路、龙山路、永湘路、滨河路建设,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安排金银冶炼产业引导资金、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骨干冶炼企业节能减排、精深加工、规范规模发展;县本级筹集1800多万元资金用于灾后电力、交通、公路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通过调查发现,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形势不容乐观,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受政策影响大。金银冶炼产业和煤炭产业是我县的两大支柱产业,然而金银冶炼产业受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县入库冶炼税收9400多万元,比上年同期短收1.26亿元。煤炭产业受矿产秩序整治、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矿井数量大幅减少,2007年关闭煤矿33处后,2008年又关闭煤矿1,全县煤矿数量由2004年的195处减少到72,随着矿井减少煤炭产量大幅萎缩。由于金银冶炼产业和煤炭产业受政策因素的影响税收减少,今年上半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9679万元,为预算的43.67%,同比下降9.48%,尤其是上划中央“两税”11639万元,仅为预算的37.49%,同比下降23.99%,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519万元,为预算的47.28%,均未“过半”。

二、 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快,支出压力大。今年上半年,在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均未“过半”的情况下,一般预算支出达31717万元,为预算55946万元的56.69%,超过“过半”6.69%。财政支出压力大,主要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2008年财政新增支出近1.8亿元,新增支出主要用于抗击冰灾和灾后重建1800万元,社保民生3000多万元,政法部门13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3000多万元,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等4000万元,为民办实事3000万元。

三、 财政收入受自然灾害影响大。近几年来,我县均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导致水、电、路、通迅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工农业生产及交通、旅游等服务业均屡遭重创,财政灾害性减收严重。如电力产业,因年初遭受特大冰冻灾害,电力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上半年仅实现发电量9430万度,比上年同期下降22.8%,实现产值 91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4%

为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指标顺利完成,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千方百计抓好财政收入。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完成财政总收入29679万元,仅为预算的43.67%。下半年,财税部门要组织一次清收,杜绝偷、逃、漏税现象,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征收渠道,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的财政征收任务。

二、加强政策研究确保税源。金银冶炼产业是我县的一大支柱产业,金银冶炼产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全县财政收入的增减。当前我县金银冶炼产业受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特别大,财税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确保支柱产业税源。

三、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今年上半年财政任务未过半,主要原因是金银冶炼产业受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税收锐减。因此,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培植新的财源,拓宽税收渠道,切实改变因一种产业的兴衰而影响全县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减的状况,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以展。

四、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银行贷款资金在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毕竟是由财政兜底的贷款资金,不但要还本还要付息,如今年,由县财政支付的债务还本付息资金达3000多万元。因此,财政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永常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周林根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永兴县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县审计局局长李根清同志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报告。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审议批准《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永兴县2007年度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已经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现将《关于2007年全县财政决算的报告》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长 谢光辉

二○○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永兴县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林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0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5916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下同)58450万元的101.23%,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长16.4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完成26060万元,为预算26103万元的99.84%,同比增长15.81%;上划中省两个所得税完成1929万元,为预算1623万元的118.88%,同比增长31.6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180万元,为预算30724万元的101.48%,同比增长16.09%。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8685万元,为预算的99.83%,同比增长15.80%;

2、营业税完成4268万元,为预算的103.59%,同比增长58.67%;

3、企业所得税完成304万元,为预算的116.15%,同比增长28.34%;

4、个人所得税完成446万元,为预算的120.89%,同比增长34.04%;

5、资源税完成387万元,为预算的110.31%,同比增长78.02%;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867万元,为预算的106.36%,同比增长26.64%;

7、房产税完成203万元,为预算的64.13%,同比增长3.46%;

8、印花税完成457万元,为预算的85.36%,同比增长3.54%;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0万元,为预算的65.59%,同比增长20.64%;

10、土地增值税完成62万元,为预算的40.46%,同比增长2360%;

11、车船税完成14万元,为预算的60.43%,同比增长13.01%;

12、烟叶税完成550万元,为预算的103.46%,同比下降34.41%;

13、耕地占用税完成305万元,为预算的100.00%,同比增长1.73%;

14、契税完成2860万元,为预算的100.92%,同比增长14.40%;

15、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635万元,为预算的136.56%,同比下降37.44%;

16、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完成3082万元,为预算的100.69%,同比下降28.37%;

17、罚没收入完成2914万元,为预算的102.76%,同比增长2.76%;

18、其他收入46万元,同比增长9.22%;

19、专项收入完成2954万元,为预算的100.01%,同比增长191.30%。

2007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0万元,增长27.40%,其中县本级财政支出5015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县本级财政支出相关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均为调整后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万元,同比增长17%;

2、公共安全支出3840万元,同比增长19%;

3、教育支出16301万元,同比增长23%;

4、科学技术支出1041万元,同比增长2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7万元,同比增长1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2万元,同比增长23%;

7、环境保护支出583万元,同比增长20%;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7万元,同比增长18%;

9、农林水事务支出4014万元,同比增长22%;

10、交通运输支出312万元,同比增长197%;

11、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062万元,同比增长16%;

12、其他支出2823万元,同比增长13%;

2007年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11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252万元(含税收基数返还3399万元,专项补助15219万元,转移支付补助24634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为74432万元,加上年结余3287万元,收入总计为77719万元;2007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72488万元,加专项上解支出2793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为7528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38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185万元,年终净结余1253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07年的财政收支任务园满完成,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得益于财税征管部门的积极努力。我们相信,2008年的财税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89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李根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加强财税征管,抓好煤炭等矿产品税费、冶炼税收、电力企业税收、烤烟税收以及资产资源收入、国土收入、非税收入等主要行业,挖掘增收潜力,确保了财政收入规模的稳步增长和收入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了财政收入预算目标任务;同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重点支出的需要和收支平衡。财政预算支出在保证全县工资正常发放、社保基金正常拨付和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及民生救助等方面的投入,预算管理逐步规范,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数)已经完成。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07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59169.3万元,为预算(即调整预算,下同)58450万元的101.23%,比上年增加8343.5万元,增长16.4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完成26060.40万元,为预算26103万元的99.84%,比上年增加3558万元,增长15.81%;上划中省“两个”所得税1929.40万元,为预算1623万元的118.88%,比上年增长463.9万元,增长31.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180万元,为预算30724万元的101.48%,比上年增长4321.6万元,增长16.09%。其分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工商税收收入完成17528万元,为预算的100.30%,比上年增长27.27%。

2、烤烟特产税完成550.4万元,为预算的103.46%,比上年下降34.41%。

3、耕地占用税完成305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7%。

4、契税完成2860万元,为预算的100.92%,比上年增长14.40%。

5、企业所得税完成304.3万元,为预算的116.15%,比上年增长28.34%。

6、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635万元,为预算的136.56%,比上年下降37.44%。

7、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完成3082万元,为预算的100.69%,比上年下降28.37%。

8、罚没收入完成2914万元,为预算的102.76%,比上年增长2.76%。

9、其他收入完成46.2万元(无预算,不可比)。

10、专项收入完成2954万元,为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长191.30%。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07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支出7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0万元,增长27.40%。其中地方财政支出501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8683万元,增长20.94%,其主要项目支出的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7.01%。

2、公共安全支出384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9%。

3、教育支出1630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23%。

4、科学技术支出104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23.05%。

5、文化体育与传媒168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8.97%。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62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23.01%。

7、医疗卫生支出166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8.99%。

8、环境保护支出583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9.96%。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7.97%。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014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22.01%。

11、交通运输支出312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97.14%。

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2062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5.97%。

13、其他支出2823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长13.01%。

2007年度,全县完成本级财政收入3118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43252万元(含税收基数返还3399万元、专项补助16094万元、转移支付补助等23759万元);完成财政总支出72488万元,转移性支出279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9万元,加上年结余32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38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185万元,年终净结余1253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07年度基金预算收入3390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收入74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基金收入1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0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6万元、补助收入1983万元;全年基金预算支出355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基金支出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基金支出8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基金支出572万元、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2415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基金支出34万元、其他支出2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0万元;上年结余4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8万元。

2、预算外资金和政府统筹资金收支情况。2007年财政专户非税资金收入23835万元,财政专户非税资金支出21915.69万元,本年结余1919.31万元,年末非税资金收入累计结余9793.91万元。2007年政府统筹收入282.43万元,政府统筹支出113.7万元(上缴国库110.7万元、调剂支出3万元), 本年结余168.73万元,年末政府统筹资金累计结余678.83万元。  3、社保基金收支情况。2007年社保基金总收入19855.2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95.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3.2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3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51.8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入1901.86万元,再就业补助资金收入608.16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入1452.4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收入180.18万元,医疗卫生补助资金收入254.38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万元,离休老干医药费收入40.1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收入616.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4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2.8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收入1473.52万元。2007年社保基金总支出16912.44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66.4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9.8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77.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4.2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支出1252.74万元,再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09.43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859.3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支出177万元,医疗卫生补助资金支出90.94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5万元,离休老干医药费支出30.5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931.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2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4.11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出1520.5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942.81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9181.57万元,至2007年末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2124.38万元。

(四)、国库审计情况

2007年国库审计主要审查了县级预算收支、预算退库等方面的情况:

1、县级预算收入支出情况:2007年国库县级预算收支年报反映我县一般预算收入31180万元,与财政决算报表数相符,基金预算收入1406万元,与财政决算报表数相符;一般预算支出65416万元,小于财政决算报表数,基金预算支出2719万元,小于财政决算报表数,不相符是由于人民银行与财政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

2、预算收入退库情况:2007年县级预算收入退库42313万元,比上年下降4.46%,其中私营福利企业先征后退39117万元、出口产品退库2781万元、多交退库302万元、减免退库107万元、汇算清缴退库6万元。经审计退库手续齐全。

二、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这次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预算执行情况,县乡财局税收征管情况,县非税局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以及县级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从总体上看,各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财经法规,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预算收支平衡,促进了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但这次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非税局“应缴国库收入”年末余额为2328.2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88.54万元,政府性基金(附加)419.70万元,罚没收入1706.58万元,国有资产收益13.39万元,滞留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

2、非税局“暂存款-社保股东风煤矿”年末余额为17万元,滞留社保基金收入未及时划缴社保专户。

3、乡镇财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乡财局)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国库收入3070.98万元,2007年征收契税3130万元、耕地占用税1018万元;实际缴库3165万元(契税2860万元、耕地占用税305万元),上缴上年应缴未缴款3000万元,2007年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53.98万元。  13项合计3399.19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一)款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

(二)违反规定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税给企业

2007年县财政局根据2006831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将8家福利企业20062007年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80%85%的比例,通过预算支出渠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科目列支)退给纳税企业共计3886.4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三)款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规定。

(三)结余以前年度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2007年度财政拨入粮食直补资金472.1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112.15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完毕。至审计日止县乡财局补贴资金专户结余以前年度粮食直补资金5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0万元(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30万元;2006年度粮食直补资金2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0万元)。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财建〔200559号和《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财建电〔200633号)的规定。

(四)结余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

2007年度拨入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154.8万元,发放18万元,至2007年底止,尚有136.75万元未发放,列“暂存款”科目。违反了《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07年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0723号)“3、请通过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确保815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养殖户手中”之规定。

(五)违规取得利息收入

2007年度乡财局城区征收所将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款存入龙华信用社过渡户,取得并缴入乡财局经费总帐利息收入2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种税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不得占压、挪用、截留,不得缴入国库以外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的规定。

(六)混淆税种

12007年县乡财局城区征收所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户划款1008.46万元,作契税收入缴入县乡财局税收待解户,再由县乡财局上缴国库。

2、县非税局征收煤炭税费收入中20071-11月应分割至地税-营业税1373.30万元,已入库1428.18万元,多入库54.88万元,属将其他分割至煤炭税费税种收入调整为营业税入库。

12项混淆税种1063.34万元。

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期限缴入国库”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之规定。

(七)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县乡财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帐反映,2007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2749.93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13968.10万元。累计结余3450.53万元,没有上缴国库,未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三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八)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71月乡财局经费总帐发放烟草奖励款930000元(烟草局132人,烤烟办10人,共计142人),每人4500元-65000元不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定审计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作出了审计决定。对审计整改事项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县审计局将进行跟踪检查落实。

三、上年审计结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对上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县财政部门的执行结果如下:

(一)列收列支预算收支2433万元。2007年未调帐处理。

(二)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574.15万元。于2007年全部解缴入库。

(三)违反规定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税给企业2102.50万元。此问题2007年未纠正。

(四)关于国库资金支付购房款266.92万元,形成帐外资产214万元的整改情况,漏缴的营业税费11.54万元已收缴国库,剩余部分(含售房增值部分及存款利息)202.35万元已存入国库。

(五)结余2006年度粮食直补资金27.98万元、石油价格补贴资金30.34万元和粮食良种补贴资金7.2万元的整改情况,财政局已拿出将结余款用于农村机耕道建设的方案,报政府第五次常务会通过。

(六)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此问题2007年未落实。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进一步细化。如“五、教育—其他教育支出6226.57万元(占本预算科目的40.5%)、“七、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1228.79万元”(占本预算科目的78.77%)、“九、医疗卫生—其他619.8万元”、“十、环境保护—其他511.67万元(占

本预算科目的94.9%)”需要说明具体的支出项目和用途。

(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及时催还借款,防范资金的潜在风险。

(三)加强对预算往来款项的清理。特别是对那些单位已不存在以及已完成使命的县城各个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借款要整理上报审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四)加强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五)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股室业务经费管理,压缩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本着平等节约的原则将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后,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职能为宗旨,紧扣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非税收入收缴、专项资金(基金)结余结转和预算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为维护我县财政秩序,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调控能力,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指正!

 

 

关于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

财政决算的调查

——20089 8 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陈第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委于5月下旬听取了县审计局2007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并对审计情况开展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财政预算审计的总体情况

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历时一个半月,对全县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2007年度县级金库办理预算收支、预算退库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局还对上年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2007年,财税部门积极加强财税征管,狠抓煤炭税费、冶炼税收、电力企业税收和烤烟税收以及资产资源收入、非税收入等税费收入,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收入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支出上,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了支出结构,在确保全县工资正常发放、社保基金正常拔付和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及民生救助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县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2007年,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征缴、管理、使用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通过对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发现存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399万元”、“违反规定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税给企业3886.4万元”、“结余以前年度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88.6万元”、“结余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136.7万元”、“违规取得利息收入20万元”、“混淆税种1063.3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等八个问题,尤其是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国有土地出让金累计结余3450.5万元未上缴国库,脱离了地方预算管理。

根据审计情况,审计局对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处罚建议,对2007年度全县预算执行情况作了审计评价,并提出了五点建议。

调查认为,审计局对2007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是全面、认真负责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是客观、中肯的,所提建议是有针对性的。

二、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7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草案要求以及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克服“8.20特大洪灾等诸多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2007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59169.3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58450万元的101.23%,比上年增加8343.5万元,增长16.4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完成26060.4万元,为预算26103万元的99.84%,比上年增加3558万元,增长15.81%;上划中省“两个”所得税1929.4万元,为预算1623万元的118.88%,比上年增加463.9万元,增长31.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180万元,为预算30724万元的101.48%,比上年增加4321.6万元,增长16.09%。全县财政总支出(含上级追加支出)完成7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0万元,增长27.4%。其中地方财政支出50158万元为,为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8683 万元,增长20.94%

2007年度,全县完成本级财政收入3118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43252万元(其中税收基数返还3399万元,专项补助16094万元,转移性支付补助等23759万元);完成财政总支出72488万元,转移性支出279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2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38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185万元,年终净结余1253万元。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建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度县财政决算报告。

三、对去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审计出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去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审计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经调查,去年审计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574.2万元”、“国库资金支付购房款267万元,形成帐外资产214万元”和“滞留2006年度粮食直补资金28万元、石油价格补贴30.3万元和粮食良种补贴资金7.2万元”等三个问题已整改到位,而以下三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关于“列收列支2433万元”的问题

2006年上半年我县为达到上级均衡入库的要求及“科技三项费用”的法定比例,县财政局先从国库股预借资金给农税局、资产资源股和科技局,然后再以解库契税、烤烟特产税、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形式缴存国库,致使财政虚列收支243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以及《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十一条“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的规定,经对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此资金未作调帐处理。

()关于“违反规定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税给企业2102.5万元(其中非福利企业42万元)”的问题2006年中央对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将原先免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改按据实征收。为保证我县冶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及继续保持冶炼税收“洼地”效应,县委、县政府决定对8家福利企业和2家出口退税企业2005年至2006年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90%85%的比例(其中2005年按90%2006年按85%)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给纳税企业共计2102.5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经对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此问题县财政未予纠正。

()关于“2006年国有地土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2006年我县地土出让金收入3416.2万元,支出1341.1万元,没有上缴国库,未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第三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部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经对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此问题未落实。

四、几点建议:

(一)、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超收收入以及预备费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尤其对审计部门审计出的问题要及时、不折不扣的整改到位。

()审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审计部门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每年除了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外,还要对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2006年、2007年财政部门连续存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违反规定通过预算支出渠道退税给企业”、“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相同的问题,因此,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加强财政管理,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对审计部门审计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并整改到位,坚决杜决那种审计年年查,问题年年一样的无所谓行为,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征缴、管理、使用的严肃性。

(四)我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3450.5万元,未纳入预算,脱离了财政监管,容易造成资金不安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把土地出让收支纳入财政预算,杜绝将土地出让收入随意开支的行为,尤其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国有土地成本核算标准,确保土地出让金在征、管、用上有章可循。

(五)财政部门要严格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潜在风险。未经预算的大额资金借出和动用,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同时,财政部门要掌握借款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按照借款期限及时收回本息。

以上报告,请于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决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的修改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200899日)

 

县人大常委会:

200578,永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其办理工作办法》。该办法实施三年来,虽然对规范、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监督法》的出台,特别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探索了一些新举措,因此,很有必要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前段时间,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2008815,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对《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初稿进行了讨论。2008820,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两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县政府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的意见。此外,我们还专门征求了县委陈方敏书记、黄志文副书记,县人民政府谢光辉县长及其他副县长的意见。2008827,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进行了讨论,最后,形成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下面,我就修改的一些主要内容作个说明。

一、标题由原来的《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其办理工作办法》改为《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办法》。代表建议的提出是代表建议办理的一个环节,该办法的内容应主要突出人大常委会的办理工作,并且修改后的标题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条例或办法的标题相一致。

二、篇幅由原来的二十五条改为六章二十六条,即总则、代表建议的提出、代表建议的交办、代表建议的承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监督、附则,从而使篇章结构更加清楚,一目了然。

三、在第一条增加了《监督法》的表述。

四、增加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以及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表述,即第三条、第四条。

五、增加和细化了不应作代表建议提出的事项,即第八条。

六、增加了代表所提建议的评比表彰制度,即第九条。

七、第十条、第十二条把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的交办时间以及重新确定承办单位的时间,分别由原来的“十日”改为“十五日”和“五日”。

八、第十条把交办对象由原来的“按内容分别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或者工作机构研究办理”改为“代表建议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机构受理并进行整理分类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交办。属于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代表建议交办函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类别分别交代表建议所涉及工作的分管副县长组织办理;属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组织办理。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前款规定交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对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转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按照前款规定交办。”

九、第十七条把原来“代表建议的答复应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改为“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行文进行书面答复,并根据谁组织办理、谁审核签发的原则,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后,直接寄送代表。”

十、增加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检查监督的方式,即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督办”。

十一、增加了代表或者代表小组可以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的内容,即第二十三条。

十二、增加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最不满意单位的评定,即第二十四条。

十三、删除了原来“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质询”的表述。

十四、删除了原来规定的“县人大常委会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因为每年县人民政府都会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所以县人大常委会不宜再进行表彰奖励。

十五、第二十四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最不满意单位的评定包含了责任追究制度,因此,删除了原来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十六、本办法对代表建议的交办对象进行了修改,因此,删除了原来有关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关系的规定。但是,保留了“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联合行文答复代表”的规定。

十七、删除了原来有关保密方面的规定。

特此说明!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稿)

——已经20089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权力,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推动永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建议是指代表书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本县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以及经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处理的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

第三条  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

第四条  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是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责,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承办单位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代表的权力,及时研究,认真解决问题,并按时答复代表。

 

第二章代表建议的提出

第五条  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注重调查研究,依法提出建议。

第六条 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可以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也可以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联名提出。

第七条  代表建议应当书面提出,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笺,一事一议,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并由代表本人签名。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代表建议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案件正在办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四)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五)没有实际内容的;

(六)其他不应当作代表建议的。

第九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实行评比奖励制度。

 

第三章  代表建议的交办

第十条  代表建议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机构受理并进行整理分类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或者工作机构交办。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办理;属于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代表建议交办函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类别分别交代表建议所涉及工作的分管副县长组织办理;属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组织办理。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选任联工委)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前款规定交办。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对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转交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按照前款规定交办。

第十一条  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本人提出的建议。要求撤回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已经交办的建议不能撤回。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对交办的代表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应当在收到代表建议之日起十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属于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其他的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协调,并在五日内重新确定承办单位进行交办。未经协调单位同意,承办单位不得擅自退回或转办。

 

第四章  代表建议的承办

第十三条  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应当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所提问题能够解决的或者能够基本解决的,应当抓紧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列入今后工作计划或者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 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

第十五条 代表建议的办理期限为承办之日起三个月。如遇法定事由或者特殊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并及时通报代表后,可以延期办理,但最迟不超过五个月答复代表。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对于内容相同的代表建议,可以合并办理,但应当分别回复每位代表。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答复联名的每一位代表。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行文进行书面答复,并根据谁组织办理、谁审核签发的原则,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后,直接寄送代表。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联合行文答复代表。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答复不能落实的,应当及时向代表说明原因。

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承办单位应当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属县人民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应当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寄送答复件时,应当附寄《代表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代表应当认真填写,及时寄送承办单位。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应当提出具体的意见或者要求。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听取代表意见,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第五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所提建议的督办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拿出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督办;还可以通过组织视察、专题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所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条  对代表提出的重要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听取承办单位的专题汇报,询问办理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必要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体代表。县人民政府应当就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

第二十二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有关承办单位依法提出询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有关承办单位依法提出询问。

第二十三条 代表或者代表小组可以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具体联系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被调查、视察单位分管办理工作的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应当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认真解决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所提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应当在办理截止时间之日起十日内,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寄送代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应当认真填写。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表之日起十日内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反馈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最不满意单位的评定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县的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本县各方面的工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  席:

许永金 吴志学 郭传洲 罗小平 吴郴林 王根平 曾德强

黄贱和 王诗友 黄景湖 李 英 李 亮 邓冠斌 刘化田

卿君甫 肖永恒 王书乐 肖正光 李贤惠 袁亚玲 刘国庆

李青玲 邓双喜 邓琴香 张朝雄 许美君 李永艳

缺  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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