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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总第166期)

文章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点击数:6,085 字号:

 

     

1、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3)

2、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邝良桃(3)

3、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

   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邝良桃(7

4、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陈一之(8)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王诗友(12)

6、关于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李明(18)

7、关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情况的汇报李英(23)

8、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工作的情况汇报王梅(27)

9、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偿还S212线永安段改建工程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定(33)

10、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对省道S212线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

    工程项目建设贷款偿还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33)

11、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34)

1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许可公安机关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34)

13、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35)

14、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36)

15、关于提请任免欧昭龙等同志职务的议案(36)

16、关于提请任命林荔霞等同志职务的议案(37)

17、任职前发言欧昭龙(37)

18、任职前发言彭国兰(39)

19、任职前发言刘洪峰(41)

20、任职前发言林荔霞(43)

21、任职前发言彭志雄(45)

2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会议述职人员名单(47)

23、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度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人员建议名单的议案(47)

24、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8)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森林法》情况的汇报;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法》及《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汇报;

5、审议关于同意将偿还S212线永安段改建工程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

6、审议决定县公安局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7、有关人事任免;

8、审议决定2008年度会议述职对象;

9、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

10、其他。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008627日在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邝良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政府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议案1件,建议137件。这些议案和建议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内容涵盖我县经济、教育、卫生、环保、治安、交通等方面,与政府的工作、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切实解决好这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县政府于2008424日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进行交办,各承办单位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建议办理工作。截止目前,代表所提建议实际得到解决的有30 件,办理接近尾声进入征求代表意见阶段的有85,其它建议正在办理当中,所有建议7月底可全部办复完毕。

二、建议的办理情况

今年是人大、政府换届后的第一年,新一届的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寄予了厚望,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对促进全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领导重视,把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务工作来抓。县政府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攻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召开会议布置。县政府接到县人大交办的建议后,在政府全会上按职能分工交政府有关单位承办。二是下发文件明确责任。422县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的通知》(永政督函〔20082号),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的任务、责任、制度、时间等具体要求。三是深入调查督办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办理工作,了解办理情况,多次到承办单位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召开协调会,督办落实。如李国成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网改造靳度的建议》,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今年抗冰灾电力抢修期间,谢光辉县长多次与郴电国际联系,在我县农村电力抢修的同时,按照农网改造的标准进行电力抢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压低、电价高的问题。

(二)加强沟通,着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今年,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加大“开门办理”力度,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准确、全面地领会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和意图,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都采取了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落实的建议,承办单位通过加强同代表联系,向代表如实解释,取得了他们的谅解与支持。如刘勇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马田镇城管环卫所建设的建议》,承办单位县机编办在办理建议时多次与代表见面、电话沟通,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办发〔2007108号)文件规定,对财政差额补贴改为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事项,一律停止审批。因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暂时不能落实,代表表示理解和满意。

(三)注重质量,切实解决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办理工作重在落实,县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立足点放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力争使一切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建议付诸实施。

第一,有条件办到的立即落实。如廖月秀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清扫保洁临时工工资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区面积不断拓宽,城市人口迅速增加,随着县城的扩容,县委、县政府对环卫工作越来越重视, 2008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购买一辆“扫地王”,该车已于20083月购置到位并投入使用,清扫保洁临时工工资由原来的400/月·人提高到550/月·人。如曹武权、李小翠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提高村干部待遇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从2005年起,县财政首次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村干部工资,即:专职村干工资按一类村书记、主任每人每月315元,其他人员285元;二类村书记、主任每人每月285元,其他人员260元的标准安排;2007年县财政安排了5000-7000/村的村公用经费;2008年,县财政又将村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10000/村,并明确规定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可以拿出不超过40%的部分用来发放村组干部及党员误工补贴,村干部工资待遇得到了提高。第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着力落实。如李友元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收缴和报帐制度的建议》。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因涉及面广,人员多,给收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为了改进收缴工作方式,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临武、安仁县考察学习,我县从2009年起将实行与农民签订协议书,从涉农财政补贴款中代缴农民参合资金,不足部分则通过收取现金。同时改进了农村合作医疗报帐制度,在县城内定点机构住院医疗的参合农民可一律在医院直接兑付,并且我县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设立了县外新农合兑付点,在该两所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也可直接兑付,方便了参合农民兑付医疗费。

第三,条件不成熟的争取落实。如刘国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碧塘—程江口公路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公路建设,为尽快建设好这条公路,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多次到省政府、省交通厅、市交通局联系协调,争取公路立项和建设资金。通过积极争取,现该路段已动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可全面完工。

(四)强化督查,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程序。在今年办理工作中,县政府严格建议的办理工作程序,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建议的答复必须层层把关,确保答复及时,代表满意。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业务科室办复文稿进行审查修改把第一关,再将稿件送县政府督查室审查修改把第二关,最后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把第三关,直到符合要求,才以正式文件印制,盖章并附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送代表,同时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存查。县政府督查室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承办单位办理职责,对每件建议确定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同时也加大了对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经常联系,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指导,定期了解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对有些办理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催办、督办,共对县水电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等21个单位进行了催办、督办,还经常有选择、有重点地与县人大联工委开展联合督查,有效地推进了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前段时间,我们在建议办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深知,我们的办理工作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够高,对建议所涉及问题研究不深;二是在办理过程中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三是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联系和沟通需进一步加强。下段,我们将抓紧时间,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力争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邝良桃

(根据记录整理)

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认真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各督查组的通报发言,同时听取了特邀代表的发言。可以讲,督查的情况实是求是,反映了真实情况,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今天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借此机会,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督办及时,促动很大。我认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督查非常及时,促动很大。各督查组反应代表建议办结比率很少,正在办理的建议和不能办理的建议占相当比率。在通报情况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态度真诚,语言委婉,用心良苦,对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过程中做的不够的单位不点名,留了情面。对于各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参会同志而言,应该促动很大,各工作部门的同志要有所感悟,深刻反思,我们该怎么做,如何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使人大代表满意值得我们深思。

二、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代表们提建议反应了永兴县63万人民的呼声,我们要做的是怎样为人民服好务,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责无旁贷。讲实话,现在我们的体制是少数人用多数人的钱,我们所拿的俸禄和工作经费全部来自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我们要换位思考,多为老百姓、多为纳税人着想,力求为老百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特别是在督查时各承办单位认为确实因条件不成熟不能办理的建议要耐心细致地给代表们做出解释,多与代表联系、沟通,提高面商率。

三、积极办理,注重效果。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对通过努力能够办理的代表建议,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积极办理。决不能搞文字游戏,敷衍塞责,要实实在在的,切实注重办理效果,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办好一个,见效一个,巩固一个。

总而言之,我认为,今天上午的汇报会是个很好的形式,对推动政府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我相信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能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好,完善好,做到问心无愧。

 

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

——20086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一之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县以建设生态永兴、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实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生态环境。下面,我就贯彻实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县政府始终把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加强《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提高造林护林意识。新修正的《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较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造林护林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法教育培训。结合“四五”、“五五”普法活动,采取“送法下乡”、开展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出版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开辟法律知识专题栏目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积极开展植树造林,自觉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2008年,共印发森林防火封山禁火令3000份、森林防火宣传单10万份,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给全县每一个家庭发出了《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2万份,组织各乡镇书写临时性标语和永久性标语5000余条。二是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年“3·12义务植树节,都要在全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县五大家领导亲自带头,县直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有效带动了全县广大人民的义务植树热情。三是深入开展以案说教活动。组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通过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达到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加大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力度,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开展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造林,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个体、私营企业以租赁、联营、兴办股份制合作林场等方式参与造林,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近几年。全县共完成造林23.85万亩,其中面上造林、迹地更新造林面积达3万余亩、退耕还林造林8.9万亩、“三难地”京珠高速公路绿化造林1.3万亩、桉树速生产林基地造林0.35万亩、涌水冰糖橙示范基地造林0.3万亩,县林业局与龙形市乡新棚村、大枧村和大布江乡黄竹园联营的3个林场及太和创兴基地有限公司造林10万亩。今年,结合灾后恢复重建,重点抓好了6000亩春季造林和7.2万亩中幼林恢复工作。二是严把林木采伐关。在林木采伐过程中,要求林业部门严格把好“五关”,即严把林木采伐限额关、采伐作业设计关、采伐许可办证关、伐中检查监督关、伐后验收关,对采伐量和出材量进行双项控制,有效促使了全县林木年采伐量的下降。2003年,在国家开展的森林采伐限额核查中,我县限额采伐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严把林地管理。始终坚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实行定额管理,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同时,积极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试点工作,推动林地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3年,县政府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清整活动。2005年,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又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2007年,在大布江乡较头村开展了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试点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断努力,全县上下依法保护林地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生物防治,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森林植物检疫力度。截至20085月底,全县监测面积达100多万亩,监测率达95%以上,防治率达905以上,检疫率达100%。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认真开展了野生植物调查工作,对珍稀野生植物进行登记存档、跟踪管理,对名木古树以县政府名义挂牌保护,对经营野生动物依法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近几年,共查处相关行政、刑事案件50多起。通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到2007年底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01.5万亩,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67.8%,林木绿化率为63.95%,活立木积量为287万立方米。与“十五”相比,林业用地面积增加1.1万亩,林木绿化率提高3.51%,活立木蓄积量增加41万立方米。

()加强项目工程监管,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一是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县里于20058月率先设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并相继出台了《永兴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永兴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永兴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通过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等,有效保护了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85月底,共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65万余亩,其中53.2万亩公益林已纳入补偿范围。二是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民心、德政工程。为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能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县里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督促工程的具体实施。自2001年至今,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造林8.9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较大地改善全县特别是西部各乡镇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深入各地调查了解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审批关、验收关,要求施工单位将水土保持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

()加大森林防火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由于受传统习俗影响,每年的森林防火特防期内,我县的防火工作都面临着严峻形势。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近年来,县政府及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都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了《永兴县森林防火预案》,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的火情火警。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力度,各乡镇及有关村组分别组建了森林防火巡护队和义务扑火队,明确了森林防火信息员,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森林防火机制。二是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为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2006年县里就成立了75人的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今年,根据需要又从县直各单位抽调300人组成了民兵应急队,并在县二中组织了扑火技能集中训练,切实增强了我县专业队伍的扑火抢险能力。各乡镇、到直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森林火灾应急抢险队。这些队伍,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大防火经费投入。县政府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添置、配备防火设施。今年特大冰灾后,为进一步改善森林防火装备,县财政紧急拨付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扑火拖把、油锯等防火器材,极大地提高了全县扑救火灾的能力。四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县政府根据乡镇、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部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力、工作不力,出现野外违规用水,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起火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县在贯彻实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由于受林业建设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回报慢等因素影响,林业发展速度还不快,林木绿化率还不高。二是灾后林业恢复重建难度大。今年,在特在灾中全县森林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8.6亿元。要恢复到灾前水平,至少得30年,并且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三是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由于受传统习俗影响,野外用火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今年特大冰灾后,加上林内可燃物大幅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爱护森林、保护森林意识。深入开展全县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以庭院为主的植树造林活动,在全县营造造林护林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县推进依法治林、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保持打击乱砍滥伐等毁林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处理污染环境而致林木死亡、违规使用林地建设非农项目等行为,反对毁林造林,保护国土生态安全。

()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力度。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科学造林营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用5-10年尽快恢复森林资源。一是继续做好雪压材清理。督促各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雪压材清理,将雪压材清理与林业经营、森林防火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农损失,排除森林火灾隐患。二是大力推进科学造林营林。将森林资源恢复与抚育改造、森林经营结合起来,加强对存活中幼林的扶正、抚育,推广混交林和抗寒抗火抗病虫害品种,合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加快恢复森林资源。三是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对上型号水库周边和便江风景区实行封山育林,以保持水土、保护水源、保护环境。四是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五是大力加强林业基础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林业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政策,大力加强林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能力,努力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创建生态永兴。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86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农城环资工委主任  王诗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4-5月份抽调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之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了市人大召开的关于《森林法》执法检查的电视电话会议,邀请专业人员就《森林法》专题培训检查组成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办委还到部分乡镇开展了调研活动。执法检查组共检查单位、乡镇17个,召开座谈会20次,查看现场18个,走访群众百余人次,对全县贯彻执行《森林法》的情况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现将检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5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及林业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重点工程,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建设,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进林业发展,在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07年度,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01.5万亩,占总面积的67.8%,森林覆盖率56.23%,林木绿化率63.95%,与“八五”相比林地面积增加了3.55万亩,增幅为1.8%,林木绿化率增加了3.51%,活立木蓄积增加了41,增幅为16.6%

1、加大了法律宣传力度,社会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我县把《森林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四五”、“五五”普法内容,县林业局通过悬挂横幅、书写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出专刊墙报、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森林防火、荒山绿化、退耕还林、林业采伐等政策法律和基本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县林业局还购买新修订《森林法》学习辅导资料500本,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轮训达2000余人次,全部考试合格。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有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县城管办利用电视台对不爱护绿化的行为曝光,促进广大市民增强“爱我永兴保护绿化”的意识。各乡镇围绕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以及森林防火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县政府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召开大会,组织参加各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下发禁火令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走访群众以及《森林法》贯彻实施效果,可以看出,我县广大干群《森林法》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遵守《森林法》的自觉性也在不断增强。

2、加快了植树造林步伐,林木绿化率不断提高。

一是实施退耕还林。2001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后,我县共争取造林面积8.9万亩,进入退耕还林笼子,并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以存折形式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确保了钱粮补助及时足额兑现到林农手中。

二是加大基地造林。通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联营、兴办股份制合作林场等方式参与造林,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初步形成了较具规模的产业集群,其中大枧、新棚、黄竹园联办林场和太和创兴基地有限公司等用材林基地总面积达到10万余亩。城关、碧塘、黄泥等冰糖橙基地近9万亩。

三是攻艰克难造林。我县湘阴渡、碧塘、高亭、油市、马田等地分布俗称造林“三难地”之一的紫色土地。自2001年以来,县林业局加大了科研攻关力度,通过改良造林技术,筛选适宜树种等办法,成功地种植了1.3万余亩桉树、刺槐林,取到了较好的绿化效果。

四是推进城市绿化。县规划局立足把县城规划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山水旅游城市,编制了县城景观绿化系统规划、便江风景带规划。近几年,县财政共投入800余万元对县城进行绿化,实施了永兴大道、人民大道、沿江南路、沿江北路、沿江东路、沿江西路的绿化改造升级等工程。县环保局狠抓三废污染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已有永兴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国税局为国家级绿色社区,太和乡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3、加强了林政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一是较好地落实限额管理。县林业局通过对森林限额采伐、作业设计、许可办证、运输验证等程序的把关,较好地对全县采伐量和出材量进行双项控制。2003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开展的森林采伐限额核查。据统计,2003-2007年之间,全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0,实际出材20.5-整个采伐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之内。二是强化征占用林地管理。林业局编制了《永兴县林地定额》,加强了对征占用林地的监管,在城建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并于2003年和2005年开展了非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试点工作,对林地实行严格的保护管理。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自2001年至2008年我县共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65万余亩,其中纳入中央补助试点面积53.2万亩,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永兴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永兴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多项管理制度,有效地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了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根据2007年林业局测算我县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87,比“十五”增加了41,增幅为16.6%

4、加大了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一是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县林业局建立了较完备的林业执法队伍和执法责任体系,不断推进依法治林。2007年冬通过领导带队成立流动站哨稽查队,开展行政执法稽查工作,严把林木运输验证关,有效地制止了无证砍伐和无证运输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二是加大了违法打击力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和林业法庭、林业检察对破坏《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坚持严打方略。2004年以来,森林公安分局共接处警555起,立案528起,查处488起,其中各种刑事案件47起,查处4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54人,刑事拘留47人,逮捕34人,移送起诉38人次,取保候审5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有效地打击了乱砍滥伐,非法公开经营野生动物和盗伐名木古树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了育林基金的征收力度。2003-2007年共发放商品材采伐指标16,实际出材商品材17.5,征收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5817万元,较大限度地征足征够了一金一费。为确保森林法保护和林业部门维持工作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冰灾损失惨重,恢复重建任务艰巨。今年年初的特大冰冻灾害给我县木竹资源、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毁损,全县201.5万亩林业用地普遍受灾,其中有林地面积160万亩,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6亿元。全县需要重新造林40余万亩,封山育林50余万亩,恢复大批育苗基地以及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虽然,林业局组织了冰灾调查,下发了有关文件,组织清理雪压材,完成补植补造2.3万亩。

但通过执法检查发现,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冰冻雪压材清理工作滞后。至4月份底仍有大部分倒伏、折断杉木未清理,如七甲乡应清理雪压材约2500,在执法检查之前仅清理480。二是林业站的服务工作未完全到位。在办理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没有针对特殊情况采取方便群众、利于工作的应急方式,特别是技术人员少,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方面跟不上来,反而出台了林农一律亲自到林业局办理采伐指标的规定,无形中增加了办理采伐证的成本,影响林农办理采伐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恢复重建工作规划不够具体。林业局制定的《2008年恢复重建工作规划》缺少针对不同林种树种所采取的恢复办法、资金筹措方案、种苗准备以及对林农激励措施的内容。

2、森林火灾频繁,森林资源保护乏力。

一是森林火灾严重。据林业局统计,近5年来我县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81起,受害面积70057亩,比较大的有26起,均为人为失火所致。江左的油茶和绿化成果,江右的金龟、太和、樟树和柏林境内的马尾松成林、湿地松中幼林以及桉树遭受毁灭性破坏。特别是20082-5月份共发生火警火灾210起,森林受灾面积22590亩,其中马田镇内发生火灾25起,毁林550多亩;柏林镇内发生火灾3起,波及6个行政村,烧毁成林3100亩;樟树小浦、金龟安福、太和戏台等村于31日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致使63伤。二是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保障不足。县财政每年预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8万元,这只能维持防火日常工作经费。因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队伍建设薄弱、缺少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技术人才,基层护林组织名存实亡,护林员待遇没有得到落实。三是打击处理不到位,2003-2007年发生火警火灾共471起,破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仅21起,且相当部分肇事者刑事处罚未到位。

3、营林投入不足,林业发展后劲不强。

一是社会投入不足。调查发现,我县植树造林工作主要依赖于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老百姓属自发造林,他们的积极性随木材市场价格的起伏而波动,生态意识淡泊,过多地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由于非林区火灾频繁,老百姓对造林缺乏积极性和自觉性,有的火烧迹地长期荒芜。

二是政府投入不足。县政府没有依法使用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把育林基金主要用作养人。县林业局现有干部职工412(含离休人员),其中财政全额供养的只有68人,其余344人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全部从育林基金中列支,2003-2007年度,累计征收的育林基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581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28万元)59%,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育林基金不得用低于70%的比率投入林业生产的规定。

三是城市绿化重建设轻管理。几年来,县财政投入800多万元,实施了县城绿化改造升级工程,而城市绿化维护费一年才安排7万元,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树木存活率低,城市绿化进展缓慢,有的地段甚至出现种了再挖,挖了再种的重复建设的现象。

4、监督管理薄弱,公益林保护不力。

一是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不力。青山垅库区、便江上游竹木过量采伐,便江上游两侧的成熟林采伐殆尽,青山垅库区由于大面积皆伐、烧山造林,致使阔叶林面积不断萎缩,严重影响生态公益林蓄水保土的质量。

二是林地征占用控制不严。我县绝大多数工业园区、红砖厂都是建立在较好的林地上,由于企业排污自觉性不强,出现毁林建厂,建厂毁林的恶性循环。虽然,在城市规划中考虑了绿化规划,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很难执行,破山建房屡禁不止。

三是对名木古树保护不力。我县现有100年以上名木古树132947株,全部采取了挂牌保护。但既没有聘请看护员,也没有对一些濒危的名木古树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因此有的被盗伐,有的因为修路、取材,根枝受到严重破坏甚至至死。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修复力度,突出当前林业工作重点。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着眼长远,稳步推进,做到林木清理与科学经营,自然恢复与人工恢复,科技救灾与政策扶持,灾后重建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争取上级政府支持,着力抓好科学清理、科学经营和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恢复重建工作规划,把规划落实到具体的小班,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建设功能不同,效益不同的基地。

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林业生态建设。

林业工作是一项集资源性、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社会事业,需要财政的支持、民众参与和科学技术的支撑。要使林业健康的发展,首先必须加大财政投入,要切实解决好育林基金中的“育林”与“养人”的矛盾,要进一步理顺好生态公益林中的“生态公益”与林农的“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提高生态公益补助金额,启动名木古树保护机制,预算名木古树保护经费,聘请专人管护红豆杉和水松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要进一步增加防火经费,加强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队伍建设;其次改变林业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的方式,减轻育林基金育人的负担;三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撑,不断加大迹地更新改造投入;四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与推广力度,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对口专业的学习深造和技术培训,解决当前专业技术人才断层的问题;推进科学营林造林,推广混交林和抗寒抗火抗病虫害的品种,逐步淘汰炼山造林的传统造林方式,尽快恢复森林资源,有效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杜绝毁林造林,不断修复生态环境。

3、进一步加大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过去,受利益驱动,县林业局个别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森林公安也存在个别为利办案的现象。为此,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法制学习,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二要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森林公安分局要继续加大对失火烧山、少批多伐、盗伐滥伐、肆意猎伐野生珍稀动植物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处理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林农经济利益保护矛盾,向上争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严格控制不按规定采伐,严禁超额采伐。

4、进一步加大防火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火是森林的大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一要加强森林防火长期性、持久性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在重点防火期。如春节前后、清明节前后,要靠前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醒上山人群用火防火意识,增强全民防火救火意识。二要强化防火责任,坚持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兑现领导责任追究制。制定乡镇、村森林火灾防范责任的捆绑措施,将干部使用、村级经济利益、护林员报酬与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进行挂钩。三要制订森林扑火预案。县乡两级要组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扑火队伍,各村要成立扑火小组。一旦有火情,就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灭火。

5、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主动调处各种林权纠纷。

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任务繁重、工作量巨大的复杂工程,要抓好这一项工作,仅靠林业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建议县乡两级政府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拨付专项经费组建工作班子,分期分批有计划地在2-3年内全面完成任务。对以前林地林权证界限不清、面积出入较大而引起的纠纷,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纠正,维护林地林权证的严肃性、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6、抢抓油茶发展良机,巩固“油茶之乡”地位。

我县是全省油茶重点产区,种植面积曾达70多万亩,茶油年最高产量超过500万斤,被誉为“油茶之乡”。近十年来,由于疏于管理、环境污染和火灾等问题,面积缩减到30多万亩,茶油产量锐减,“油茶之乡”已名不符实,为此建议:一要强化领导,抢抓机遇。县政府要将油茶产业列入我县林业重点发展项目。抢抓国家、省重视油茶生产的大好机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尽快创建重点油茶示范基地县,重振“油茶之乡”美名。二要科学规划、科技兴油。对现有油茶林科学分类,加大低改力度,培育高产林分。在火灾多发地、工业污染少的西部乡镇做好科学规划,采用良种、新技术营造油茶,并做好种苗供应、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三要创新机制,集约经营。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引进外资,鼓励大户投资油茶造林、经营,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生产模式,推进油茶产业化经营。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20086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永兴县公安局局长   

(2008年6月27)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2007年以来全县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一、全县社会治安现状

2007年以来,全县社会政治大局总体稳定没有发生惊动省市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但全 社会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类不安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刑事治安案件继续在高位徘徊,维稳工作压力较大。

()不安定因素较多。主要表现为“法轮功”非法活动频繁,部分改制企业和重点群体存在上访苗头,村企、边界纠纷偶有发生,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非正常上访活动增多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违法犯罪案件高发。2007年以来,在公安部门一系列严打整治重拳举措的震慑下,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有所好转,违法犯罪上升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全县刑事治安件发案绝对数依然较高,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和侵犯财产权利案件较为突出,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热点问题之一。

()城区治安形势复杂。城区作为当前人、财、物大流动的重要集散地,历来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2007年以来,在公安机关的严密防范和重拳打击下,我县城区治安状况有所好转,特别是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恶势力犯罪明显遏制,但城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在某些地段和时段发案仍比较突出。

()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近年以来,我县未成年人参与的违法犯罪呈多发态势。据统计,20071月至20085月,我局共破获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刑事案件241起,占全部破案的17.71%;抓获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91人,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13.62%。从犯罪性质来看,侵财类犯罪占绝大多数,侵害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犯罪时有发生;从作案手段来看,暴力性犯罪居多,且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从作案人员年龄结构看,16-17周岁未成人犯罪比较多。

二、全县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

2007年以来,我县继续坚持“严打”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力度,在强化日常打击的同时,先后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成功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摧毁了一大批犯罪团伙,追回了一大批负案在逃人员,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截至20085月,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333起,破727起,刑拘605人,批捕524人,逮捕517(茯中直诉32),劳教21人;另破年前积案634起,追回三逃人员123(其中网上逃犯62),捣毁犯罪团伙63245人;受理治安案件1570起,查处1406起,治安处罚2170(其中治安拘留1029),强制戒毒62人。

()突出“命案侦破”和“抓大打恶”工作。坚持“命案必破”的原则,对命案逃犯一追到底。对发生的每一起命案,坚持快速出警,认真勘察,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挂帅,逐一成立专案小组,落实“四定一包”工作措施,全力以赴,锐意攻坚;对其他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性案件和大要恶性案件,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办案协作,保持强大的侦破优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器张气焰。20071月至20085月,全县共立六类主要案件283起,破146起,破案率为51.6%;共立命案22起、破19起,命案破案率86.36%,另破往年命案积案3起,抓获命案逃犯30人,外省命案逃犯4人。如200748,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湖南、湖北两省交界的山区来凤县,经8连续个昼夜的蹲点守候,成功抓获涉嫌参与“06.7.6”樟树乡狮神垅煤矿特大抢劫案、“07.1.6樟村乡小煤窑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政、黎明江,破获抢劫案件5起;2008325,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发生在悦来乡马渡村的残杀一名4岁童并抛尸荒井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欧进娥。2008327,油麻乡平乐村村民史名军将桂阳县洋市镇北衙村村民邓自能杀死后逃跑,导致边界械斗一触即发,为侦破此案,马田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通过广泛摸排和蹲点守候,仅用22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抓获;2008623,县公安局将1996年发生在高亭乡的一起命案逃犯刘承旺从北京抓获归案。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2007年以来,深入开展了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打击“三电(电信、电视、电力网线)一铁”违法犯罪、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打击城区扒窃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县公安局针对城区“两抢一盗”犯罪的特点,积极研究打击措施,采取加强路段巡逻、潜伏守候等手段,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有效遏制了“两抢一盗”犯罪上升势头,今年16月份,街面“两抢”案件周发案一直控制在两起左右。同时,切实加大要案侦破力度,捣团伙、破大案,严惩犯罪。2007年,全县共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215人,打掉抢夺、抢劫团伙13个,盗抢机动车团伙14个,为事主挽回损失400多万元。2008年已组织6次打击盗抢机动车辆违法犯罪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共依法查扣“三无”机动车辆417台,逮捕12人,治安处罚88人,并在县城永兴广场举行了打击盗抢机动车辆公开退赃返还大会,退还失主摩托车、面包车共20多辆。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7年以来,我县公安部门按照“再造雷霆之势以动员全民,摆开城乡之阵以形成合力,缉拿漏网之‘鱼’以巩固成果,调集优势警以重点出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2007年全县共捣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破涉黑恶等团伙性案件87起,抓获涉黑恶人员67人,收缴各类管制刀具134把,土铳70支,雷管2583枚,炸药726公斤。特别是黄泥乡黄沙村原村支书李满凤恶势力团伙的侦破捣毁和李志斌为首的涉黑团伙29名成员的依法审判(团伙主要成员李志斌、陈红文、许志雄等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涉黑涉恶犯罪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威力。

()扎实开展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077月至10月,公安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共破各类案件319起,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48人,捣毁犯罪团伙27138人,刑拘164人,逮捕119人,劳教24人,治安处罚514人,有力地打击了城区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围绕反扒窃、废旧物品收购行业整治、旅馆业整治、娱乐场所整治等12项主要工作,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为突出打击效果,紧紧围绕城区及周边未破重特大案件,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成功破获了一批恶性案件。200786,城南派出所通过周密部署,成功破获718发生在该辖区持刀抢劫出租摩托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万才、李鹏飞;2007810,城关派出所主动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罗建军等两人,通过深挖破获14起盗窃变压器案。

()全力投入“案年侦破百日大会战”活动。从20071220以来,公安部门全力投入了全县“案年侦破百日大会战”活动。围绕全县比较突出的几类犯罪,对近三年来未破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共摸排出未破案件231起,对未破案件,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中挑选了16起重点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并制定了严格的奖罚措施。为确保打击效果,始终把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涉煤涉矿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重点,实行多措并举,狠抓案件侦破,成功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刑事案件。20081-5月,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7起,8起现行命案已侦破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26人,刑事拘留209人,逮捕155人,治安处罚54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发案下降了4.65%,破案率上升6.89%

()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强化禁吸戒毒和帮教工作。针对城区部分歌舞娱乐场所吸食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突出的情况,先后组织8次大规模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县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已创建无毒乡镇3个,无毒社4 ,无毒单位15个;破获涉毒刑事案件22起,查处治安件41起;共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个,劳教18人,逮捕24人,强制戒毒46人;收缴海洛因39.244K541.2766、摇头丸600粒、麻古232粒。

()认真开展重点地区(行业)整治。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县公安局先后组成多个整治组对城关、马田、复和、洋塘、樟树、油市等治安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对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废旧物品回收、机动车维修、旅馆业、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和网吧等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治安隐患。通过整治,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维护了全县重点地区的治安稳定,确保了特种行业经营规范有序。如2008年元月中旬,县公安局抽调5名民警进驻武广铁路建设工地开展整治工作,有效维护了武广欣路建设工地沿线的社会治安秩序;2008610,县公安局抽调10名精干警力成立了高速公路整顿组,对京珠高速公路永兴段进行24小时巡逻,对重点发案地点进行布控,通过整治,使京珠高速永兴路段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收集和联动机制,深入社区和单位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疏异化解机制,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和稳定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依法妥善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进一步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以“命案侦破”和“打黑除恶”为龙头,以“百日大会战”和“奥运安保工作”为主线,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力争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进一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加大扫黄禁赌禁毒工作力度,坚决消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企业及周边、重点工程建设和涉及欣路、通讯等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这类违法犯罪,优化全县经济环境;继续开展特种行业整治,加大机动车清查力度,大力整治治安乱源。

()进一步推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城区治安岗亭的管理和巡防机制,努力构建专群结合、“三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错时工作机制,将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段和时段上,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对各社区居委会和单位的治安防范、内保工作指导及监督,推动群防群治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依法从严治警,解决执法中不公正、不严格、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抓好苦练基本活动,提高民警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本领;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亲和力。

()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始终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摆在普法宣传的重要位置;结合全民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制专业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件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制意识,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纪为耻以及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将按照县人大在视察、审议、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平安永兴”、“和谐永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情况的汇报

——20086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安排及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我委在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学的带领下,64-16日先后组织非驻会常委会委员召开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座谈会;到马田镇、油市镇、湘阴渡镇以及江荷派出所、马田派出所、油市派出所、湘阴渡派出所调查,分别召开县乡(镇)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一线民警座谈会;到县公安局听取专题工作汇报。之前,市人大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组来我县调研,我们协助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律师召开座谈会,走访了城关镇的坳头上社区、井凉街社区、城关派出所和城南派出所,并分别召开了社区居民座谈会和民警座谈会。现将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我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以来,县政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打击盗抢机动车辆统一行动、侦破案件百日大会战、高速公路永兴段治安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成功侦破了一大批治安、刑事案件,有力地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取得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200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半年民意调查显示,永兴排第90名,较去年上升了31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半年民意调查显示,永兴排第5名,较去年上升了5位。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成效。2007年,我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破涉黑涉恶团伙性案件87起,捣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抓获涉黑涉恶人员67人,打击了黑恶分子的嚣张气焰。2007年,我县的“打黑除恶”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名。今年在我县继续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黑恶势力成员或被抓捕、或逃窜外地、或偃旗息鼓,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了遏制。

()“两抢一盗”犯罪有所减少。县公安局采用蹲点守候、循线追踪、深挖团伙等多种手段,对“两抢一盗”犯罪进行严厉打击。2007年共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215人,打掉抢劫、抢夺团伙13个,盗抢机动车团伙14个;今年又多次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辆违法犯罪集中清查行动,依法查扣“三无”机动车辆417台,逮捕12人,治安处罚88人。县城主要街道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为案件侦破创造了有利条件。据统计,目前县城每星期发“两抢”案件2起左右,较去年有所下降。全县的“两抢”犯罪有所减少。

()城区社会治安状况有所好转。县城居住着近10万居民,人员繁杂、社情复杂、发案率高。2007710月份,我县围绕反扒窃、废旧物品收购行业整治、旅馆业整治、娱乐场所整治等,组织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召开三次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四个月内,破获案件3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8人,捣毁犯罪团伙27个,刑拘164人,逮捕119人,劳教24人,治安处罚514人,有力地打击了城区违法犯罪活动。今年5月以来,由县综治办牵头,在县城开展了出租屋清理整顿行动,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减少违法犯罪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城区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有所下降,治安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

()命案和重大案件侦破工作有突破。截至20084月,公安机关立命案22起,破19起,另破命案积案3起,抓获命案逃犯30人,抓获外省命案逃犯4名。如20074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山区来凤县成功抓获涉嫌参与“06.7.6”樟树乡狮神垅煤矿特大抢劫案,“07.1.6”樟树乡小煤窑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政、黎明江。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极大地弘扬了社会正气,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县社会治安形势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大量存在,老百姓对社会治安的反响仍比较强烈。主要表现在:

()违法犯罪发案仍居高不下。一是命案频发。今年发命案8起,其中精神病人杀人案3起,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二是“两抢一盗”仍时有发生。“两抢一盗”发案有周期性,打击有力时,发案少,打击不力,发案就多。另外,入室盗窃案仍频频发生。三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仍不时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高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领域中黑恶势力犯罪比较突出。黑恶势力犯罪尽管有所收敛,但是受各种利益驱动,仍参与各种纠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据反映,油市镇107国道沿线带锯厂、煤坪有团伙收保护费并敲诈送货司机,碎石场被人垄断强买强卖,黑恶势力放高利贷逼得借钱人有家不能归;马田、湘阴渡、复和等乡镇涉煤犯罪猖獗;县城的藕煤厂也有人收保护费,导致煤球价格过高;几家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都是同一批“医闹”人员参与其中闹事。

()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个别乡镇群众宗族观念强,法制观念淡薄,不明是非,少数人利用宗族势力挑起纠纷,引发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部分群众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忍气吞声,不敢报案,或以恶制恶,向一些黑恶势力寻求保护;群众的正义感不强,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个别群众甚至妨碍公安机关执法;部分未成年人法制意识不强,受社会不良行为引导,不计后果地采取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

()涉毒犯罪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县有在册吸毒人员509人,爱滋病患者50余人,且人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目前,娱乐场所吸食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现象比较突出;吸毒人员和爱滋病感染者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案件时有发生。

(五)案件侦破率不高。据统计,至20085月,公安机关共立六类主要案件283起,破146起,破案率为51.6%。我们调查基层派出所的情况更令人担忧。今年马田派出所立刑事案件46起,破18(其中历年积案11起,今年的案件7),破案率为15.2%;油市派出所立刑事案件59起,破15起,破案率为25.4%;湘阴渡派出所立刑事案件42起,破14起,破案率为33.3%

()公安队伍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据反映,部分派出所处警不及时,有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很少经办具体案件;派出所为应付上级对案件的执法质量考评,过分注重形式和文字功夫,不能集中有限的警力侦破案件,甚至存在个别干警为不扣分而不立案的现象;个别干警宗旨意识差,办案中更多的考虑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不强,办案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充分,致使犯罪分子不能得到及时打击;老百姓特别反映,个别公安干警在公共娱乐场所参与吸食K粉,严重影响公安形象;警力配置不合理,基层派出所警力偏少。

三、几点建议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认识。要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有领导班子、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人抓综治工作;各综治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真正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普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而要注重实效。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始终把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摆在普法宣传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在全县各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制度,真正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从源头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结合全民普法宣传活动,成立普法讲师团,组织法律专业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加强对政法工作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充分宣传政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及艰辛的努力,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增进理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人民的责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要教育和指导各单位和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在农村要充分发挥民兵和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开展村民联防;在城镇要把专业防范、技术防范和群众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纵横交错的防范网络,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培训教育。要切实增强公安干警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合理配置警力。县公安局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乡镇合理布局、设立派出所;要尽快按要求完成内部机构改革,配齐配强中层领导班子;要积极争取人员编制,进一步充实公安干警队伍,按照警力下沉的原则,想方设法充实一线干警。三是要坚持从严治警。要严格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要严明执法纪律,坚决从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徇私枉法的行为。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行为的力度。一是要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掌握我县黑恶势力犯罪情况,彻底摧毁各类黑恶势力团伙,严厉打击邪恶之风,弘扬社会正气。二是要加大命案和重大案件侦破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尤其要全力侦破在全县影响强烈的重大恶性案件,鼓舞群众斗志,震慑犯罪分子。三是要严厉打击多发性侵权案件。采取多种手段,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千方百计破获“两抢一盗”案件,提高“两抢一盗”案件侦破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四是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各类娱乐场所的监控管理,摸清掌握全县吸、贩毒人员情况,加大清理打击力度,使全县涉毒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五是要设法加强对爱滋病患者犯罪人员的监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

《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工作的情况汇报

——20086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选手,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县是全国第五批“全国体育先进县”,县政府对体育工作一直“高看一等,厚爱一层”,把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101)及《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2003111)相继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将体育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体育工作,出台系列措施,依法保障和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多年来,我县体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完善;人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高;体育产业、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一、主要工作

为贯彻落实《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提高依法行政、以法治体水平,推动体育改革,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群众体育有声有色。

一是按照《体育法》第十条“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以及第二条“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的要求,我县积极组织主题鲜明的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培养文体专干和社会体育指导、辅导员140多名、各类裁判员170名;每年组织各种大型体育比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6次以上,参与人数达10余万人次。每年坚持举办一届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促进学校体育发展。倡导和指导各相关部门、乡镇、社会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系统、辖区基层体育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通过努力,全县基层群众性体育活动每年都超过一百多次,参加人数年平均达12余万人次。体育锻炼、体育健身在普通市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

二是按照《体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增大、支持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的要求,我县已建立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农民体协会、县门球协会、健身舞蹈团、篮球协会、篮球俱乐部、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等48个基层体育组织。这些组织充分发挥了体育社团组织的纽带作用,开展了协会体育项目比赛,特别是县体育局与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推出的木兰扇、手足操、健身秧歌、柔力球等新的健身项目,满足了广大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健身需求,丰富了老年人的体育文化生活,有效地提高了老年人身体素质,促进了我县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广实施。

三是按照《体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的要求,我县的传统赛事如每年举行一次的乡镇干部职工篮球赛、一年一次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篮球、龙舟赛、环城赛跑、老年人门球赛等活动经久不衰,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一些活动的先进经验还在省市群众体育工作会上进行了交流和推广。近年来,我县共有15个乡镇和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乡镇”“湖南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郴州市全民健身周()先进单位”,全县体育人口占总数人口的40%以上。

()充分发挥区域教育优势,学校体育生机勃勃。

对学校体育,我县坚持“体教共管、读训结合”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业余体校的“龙头”作用,大力发展学校体育,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积极推行体育达标和体质达标,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照《体育法》第十九条“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在全县6所高中、30所初中、188所小学中推行的《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健康体质监测工作,其达标施行面100%,中小学达标55666人,达标率100%。师资力量方面,从1995年配备的230名专职和兼职体育教师扩充到现在586名。现已被正式命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共有3所,永兴一中被定为省重点体育人才培训基地。全县所有中小学分别开展了田径、足球、艺术体操、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等项目,形成了全县训练综合网络。

()努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竞技体育成绩斐然。

按照《体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近年来,我县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共获团体冠军1个,金牌141枚,银牌78枚,铜牌85枚。在省十运会上,我县选手获得总分74分,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70的目标任务,成绩保持在全市领先水平。对后备人才的培养一直是县政府非常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每次选拔体育苗子都是由县政府牵头,市级以上教练及体育、教育部门联合上基层,据不完全统计,正式输送到市以上运动队的体育人才189名,其中输送到国家队1人,还有大批优秀运动员输送了全国各大专院校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注重事业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初具规模。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增加政府对体育事业投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做好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注重无形资产开发和新运动项目开拓,为发展体育产业注入新的活力”的要求,我县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体育产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趋势。一是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稳步增长,为体育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近几年来,我县年均销售体育彩票300万元以上,销售量位居全市前列。多次被省市体育局评为先进单位和突出贡献单位。二是体育用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体育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目前,我县经营体育用品商家50余个,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看好。三是经营性体育项目发展迅猛。近年来,我县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发展迅速,各类健身馆、俱乐部、公园、旅游景区积极开展体育健身项目经营,满足群众需求,为体育产业发展拓展了空间。

()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体育设施大为改善。

根据《公共文化体衣设施条例》关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例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各类体育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共有符合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各类体育场地78(不含学校),其中标准体育场地58个,非标准体育场地20个。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一场、一馆、一池”的要求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的规定,县财政投资改扩建了县灯光球场、县体育馆,新建了一个门球乐园。每年批拨专项经费开展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健身操赛、环城赛跑等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快了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步伐,目前,部分县属学校完成了“一场一馆”建设。共申请3套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的全民健身器材(路径),分别安装在3个健身点,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条件,组织体育部门积极实施“体育三下乡”工程,把体育科普知识、体育活动、体育器材送到农民手中,促进了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2007年,我县规范建设了5个全民健身示范点,今年又规划了2009-2010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38个,计划在38个行政村建设38个标准篮球场。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乡镇及其干部对体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为体育工作服务的意识;有的群众的健身意识不强,关心少、参与少、运动少。是体育设施建设急待加强。我县现有的体育活动场所总量不够,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非常缺乏。现有场馆大都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老化、规模小、设备差。我县目前还没有标准的大型体育设施,既无法承办大型的运动会,也不利于展示经济强县的形象。全县多数现有体育场地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很少向社会开放,利用率不高。尽管我县改扩建县灯光球场和体育馆,但还是不能完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三是体育资源严重不足。我县是63万多人口的大县,人均体育资源甚少,现有的都集中在学校和各企事业单位,使用效率偏低。四是全民健身经费仍显不足。尽管我县逐年加大了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但与我县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头体育经费相衡量,经费投入仍显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阶段工作思路

()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意识。

1、进一步提高对体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及《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规划和措施,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审批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数质量兼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10年,各街镇、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300人。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从组织上、制度上不断完善职能,充分发挥这些各有自身优势的体育工作网络的组织、协调作用。继续推动行业、乡镇、社区举办各具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丰富、发展体育社团举办的传统性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开展的广播操、工间操和群众自发的晨晚炼活动,使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深入地向前发展。

3、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把学校体育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4、积极发展基层体育,继续推进“三边”建设。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下发健身器材,并引导社会投入,建设基层体育设施,到2010年,75%的基层要有全民健身设施。基层体育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原则,逐步朝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国家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提高群众体育的社会化、普遍化、生活化水平。把大力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建设小康农村的发展规划,加强农村体育场地的建设,为农民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坚持以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为目的,以丰富农村体育内容为重点,以乡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各级农民体协为纽带,充分发挥文化站作用,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促进农村体育快速发展。

5、关心重视老年人、残疾人体育。积极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考虑老年人、残疾人身体特点,完善体育设施;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方法,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进行科学指导;为老年人、残疾人优先安排体育活动,并提供优惠照顾和优质服务。

()打基础,强训练,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1、调整运动项目结构和布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突出重点,扬长避短,集中力量发展符合本区实际的项目,不断推动整体水平,扩大整体优势。

2、坚持“体教共管、读训结合”的传统,继续发挥业余体校的“龙头”作用,采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义务共尽,成果共享”的办法,大力抓好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完成项目布局网络体系。按照“造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已形成的业余训练网络,逐步改善业余训练条件,拓宽业余训练渠道,扩大业余训练规模,加大业余训练的科技投入,对输送运动员有贡献的教练员加大奖励力度。

3、加强体育人才选拔和输送工作。基层选拔、县里培养、市里委培等方式,拓宽人才培养和人才输送渠道,为国家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拓宽体育产业市场,积极探索体育产业发展新路子。

1、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运用产业政策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使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彩票、全民健身服务业和体育无形资产成为我县经济新的增长点。争取2010年,初步形成以本体产业为主体,门类较为齐全、布局较为合理的体育产业结构。

3、推动全社会兴办体育产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行业、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体育市场开发,投资体育产业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

()加快体育法制建设,促进体育法制化。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体育法》及相关体育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体育法等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法制观念,严格执法,做好体育法等的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同时针对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中的问题,加紧制定体育产业、体育市场的管理,体育竞赛管理等法规,加强体育法规建设,体育法制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执法队伍素质。

()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体育设施。

1、坚持以财政为主,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政策上对体育工作予以倾斜,确保对体育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强化对体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坚决杜绝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行为。

2、发动各方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思路,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入体育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建设体育设施。

3、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体育设施建设。2008年重点启动体育中心建设,该项目计划占地138亩,总建筑面积91080平方米,包括4000座位的体育馆1个,400简易运动场1个,8泳道标准游泳馆1个,体育运动学校1个,计划工程工期为2-3年。“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的关键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体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契机,乘势而上,进一步推动持续稳定发展。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将偿还S212线永安段改建工程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定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省道S212线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贷款偿还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对省道S212线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贷款偿还资金

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永常发〔20072号《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对永兴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建设进行财政专项补偿的决议》文件,同意县人民政府就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以永兴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平台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8000万元。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制度,形成了统一的规范性文本,并要求将以前下发的文件按全省统一的格式要求进行修改。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对永常发〔20072号文件进行了重新审议。同意将S212线永安公路永兴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贷款偿还资金及利息逐年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收入或其他来源在预算中分年安排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偿还永兴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和利息,并要求县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负责监督执行。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627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清审议许可公安机关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许可公安机关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08530,永兴县公安局送来《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永公请〔20082)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9.10较大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湘煤安调查〔2007181)。批复认定曹传运作为煤矿矿长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430,郴州煤矿监察分局将该案移送永兴县公安局,永兴县公安局经审查认定该事故是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52,永兴县公安局将该事故立为重大责任事故案查处。

曹传运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按照《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为配合案件的侦查,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许可公安机关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625

 

关于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079101430分,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3名井下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6.1万元。1224,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作出《关于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9.10较大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9.10较大运输事故中李良文、曹传运等二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430,郴州煤矿监察分局将该案移送永兴县公安局,永兴县公安局经审查认定该事故是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永兴县公安局将该事故立为重大责任事故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李良文、曹传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曹传运,男1966321出生,初中文化,已婚,中共党员,湖南省永兴县人,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家住永兴县樟树乡大岭村牛角垅组。

为了案件侦查工作的需要,需对曹传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曹传运系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代表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特请求永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对曹传运采取强制措施,请批示。

永兴县公安局

200853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630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欧昭龙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国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洪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荔霞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志雄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廖平焕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平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提请任免欧昭龙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特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任命:

欧昭龙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国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洪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廖平焕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平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唐小琳

2008516

 

关于提请任命林荔霞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特提请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林荔霞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志雄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检察长:唐小琳

200864

 

       

——20086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欧昭龙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挑选。

我于19853月参加工作,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过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监所检察室主任、控告申诉检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今天,我能以拟任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身份站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是各位领导和组织对我本人莫大的关心和高度信任,也是对我以前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我知道,职务的调整、岗位的异动,对我来说意味着一种更大的责任和压力,我把这种责任和压力化作我今后工作的动力,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扎实工作。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断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委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刻苦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增强检察工作的能力,准确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为开创性做好检察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忠于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改革、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努力追求检察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依法办案,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力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

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力关、名利关、人情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用,严于律已,清白做人。

四、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工作人员,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会议如果通过对我换任命,我将把它作为我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竭尽全力投入工作,开据创新,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希望和信任,如果没有通过,我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铁一次新的考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隹地勤奋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086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彭国兰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县人大及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给了我这次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使我有幸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地方,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对我拟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审议和挑选。

我叫彭国兰,196410月出生在湘阴渡一个农民家庭,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文化,19836月毕业于郴州卫校,同年被分配至永兴县人民医院工作,1991后担任外科护士长。199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增编考试中进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作反贪局内勤、公诉室主任兼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直属妇委会主任。

从检十四年来,本人在县委、县政府、院党组的领导及县人大的监督下,政治坚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主义,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思想上、行动上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虚心好学,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正廉洁,不枉不纵,所办案件均办成了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十四年的检察生涯中,由于党和人民的培养、人大的监督、组织的信任、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教诲以及自己的努,我实现了由一门外汉到郴州主检察机关首届“十佳公诉人”、郴州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及“,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历史飞跃。无论是在侦查战线上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还是在公诉席上与辩护人唇枪舌剑,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娴熟的业务水平、清晰的工作思路受到了领导及同事们的高度赞誉。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责任重于泰山。今年四月,在我院“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中,由于组织的栽培、领导的信任和同事们的支持,我由反渎职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调整为公诉室主任,并被提名拟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委员委员。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化,使我感到压力更大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也更高了。我决心以此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新的岗位,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创造出新的业绩。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学习提素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检察业务和前沿法学理论的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工作中注重把先进的司法理念与检察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二、爱岗敬业创佳绩。公诉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枢纽,是反映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执法形象的窗口和喉舌,是检察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联系公安和法院的桥梁与纽带,公诉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公诉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此,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审查每一案件,业审细查,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并突出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公诉改革,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积极贡献,力争我县公诉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规范执法形象。按照政法部门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警的“三条禁令”和“八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和法律;崇尚法治,客观求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觉维护和塑造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四、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关键。我们必须增强人大意识,摆正位置,时刻将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地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检察实践中,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的意见,增强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领导的讲话和指示,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主动配合县人大的执法检查,依法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及其它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恪尽职守,牢记重托,爱岗敬业,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为永兴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不怨言,说明自己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一始既往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对检察事业的事诚!

以上是我的任职前发言,如有不正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086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刘洪峰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人大对其任命的人员进行任职前发言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促使受任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挑选。

我于1996年通过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我先后任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年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2008年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进院12年来,本人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为促进我县的社会稳定和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我把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认真学习  提高素质。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乐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结合在检察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下访”等活动,加强政治学习,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段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同时,为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我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检察业务和前沿法学理论,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二、作风扎实  公正执法

我在检察院工作12年,工作扎实,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牢固树立了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开拓进取、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任劳任怨,敢挑重担,敢限碰硬,处处发挥着模范表率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几年来,查办了一批腐败分子和一系列的大要案,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因工作出色,我先后被评为省检察院优秀侦查员、市检察院优秀干警、多次受到县委政府三等功、嘉奖等表彰。今天4月份,我调整为反渎局工作,当时香梅乡张家洲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我局迅速出击,查实永兴县煤炭局有关人员的渎职犯罪,短时间内立案33人,通过一系列案件的查处给监管人员敲响了警钟,使我县的煤矿监管提升了一个台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政法部门的有关规定,我做到为人正直,作风正派,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注重自身形象,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励,慎言、慎行、慎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办案中不循私情,不贪赃枉法,在我院组织的案件回访监督中,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感谢组织的关心和信任,提名我拟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如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把它作为我作的一个新的起点,我一定不辱使命,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在以后的检察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改造世界观,提高政治素质,使自己在思想上、行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尽责出力;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不断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维护检察官形象。“公生明,廉生威”,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清正廉明,不徇私情,严于律已,清白做人,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四、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我要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这没有通过任命,这说明我与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进一步接受人大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始既往地勤奋工作,为检察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086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林荔霞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很感谢组织和县人大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让我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

我叫林荔霞,今年25岁,湖南永兴县人,大学文化,我于20046月毕业于湖南商学院,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于同年8月进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任书记员。2006年,我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于20073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我先后在公诉科、反贪局工作,至今年4月份,通过竞争上岗,我进入侦查监督科学习锻炼。自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在思想上,我始终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积极参加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等,听从党的指挥,服从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上,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爱岗敬业,在办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学习上,我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没有因为参加工作而有所懈怠。平时利用业余时间,我认真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的学习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生活上,我宽厚待人,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在作风上,我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始终以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并没有沾沾自喜,我深知自己还存在差距,还有一定的足,如学习抓得不够紧,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自我。

今天,我很荣幸以县检察院拟任检察员的身份站在这里,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期望,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保持清醒,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政策,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检察员职责。我将忠于职守,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期望。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检察事业的新要求,努力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四、廉洁自律,做人民的好公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不循私枉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五、积极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今怕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欢迎和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和评选;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参加人大举行的各种活动,认真办理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对我的期望和长托。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灰心丧气,这证明我的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开展自查自纠,正确对待,克服困难,改进不足,并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鞠躬尽瘁,为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086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彭志雄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领导:

我叫彭志雄,198143日出生,湖南省安仁县人,大学本科文化,2005年毕业于湖南商学院,同年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考检察人员考试,考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2007年再次通过公开招考,调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自20058月参加工作以来,我历经反贪污贿赂、控告申诉、公诉等多个业务部门锻炼,虽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通过自己的勤奋工作、虚心学习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青定、同事的认可。20075月在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被任命为助理检查员,20079月被永兴县人民检察任命为助理检察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站在这个庄严的会场,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在思想政治上,我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党的正确领导,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听党的指挥,服从安排,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忠诚,政治可靠。

在工作上,我能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注重执法效果,工作认真扎实、做事勤恳稳妥。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反贪贿赂、控告申诉、公诉等多个业务部门锻炼,通过参与多起贪贿案件的侦查,提高了自身的侦查意识和侦查技能,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培养了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品质,也严惩了一些腐败分子,为国家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通过接受与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成功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等,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执、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亲民、爱民、为民、护民的思想自觉统一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通过审查案件,提起公诉,严把法律关、证据关,努力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在公诉岗位上,表现了过硬的业务水平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既严惩了刑事犯罪分子,又维护了社会安定的和谐。

在学习上,我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始终坚持学习,并于200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具备了法律职业资格。面对成绩的同时,我并没有沾沾自喜、满足于现状,深知学无止境,在工作之余,利用空闲时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检察事业的需要。

在生活上、作风上,我奉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理念,为人低调,生活简朴,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真诚,乐于为人,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始终以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注重自身形象,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真天上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权所缚,不为利所使,不为欲所惑,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个人利益得失。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能很好地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理、廉洁奉公、服务大局,踏踏实实做事,光明磊落做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天站在这个讲台上,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我深知这是组织对我的一种信任,倍感荣幸之余,也倍感责任与压力。我自知所做的努力与所取得的成绩与组织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今天能够通过我的任命,我将更加注重严格执法,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倍加勤奋工作,倍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在以后的检察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严格要求,积极进取。我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增强竞争意识、牢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再创佳绩。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锻炼成为一名出色的检察员。、加强修养,提升素质。作为检察官,我将不断学习,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努力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把自己打造成为一名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人民检察官。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完成人大及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今天不能通过我的任命,我也将一如既往的勤奋工作,奋发进取,以上是我的任职前发言,请予以审议。

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会议述职人员名单

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200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人员名单如下:

1、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 

2、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楚陆富  李箭平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度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人员建议名单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特提出2008年度会议述职人员建议名单,请予审议。

1、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楚陆富  李箭平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623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席:许永金  吴志学  郭传洲  罗小平  吴郴林  王根平  曾德强

黄贱和  王诗友  黄景湖          邓冠斌  刘化田

卿君甫  肖永恒  王书乐  肖正光  李贤惠  袁亚玲  刘国庆

李青玲  邓双喜  邓琴香  张朝雄  许美君  李永艳

  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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