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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2期公报
第三号〈总第212期〉 2016年8月
1.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以及部分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综合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
5.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落实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1. 听取和审议3名驻永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12. 审议通过《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成立永兴县选举委员会的议案》;
13.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6年7月28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谢建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永兴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县审计局局长朱晓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5年县级决算草案和县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县本级决算。
永兴县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4.58%,下降6.7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05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58%,下降8.0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73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5.49%,下降5.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2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8%,增长1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2.35%,下降1.67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中分项目执行情况为:税收收入完成673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49%,比上年减少11308万元,下降14.38%;非税收入完成1031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97%,比上年减少3646万元,下降3.41%(详见附件1)。
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792万元、增长5.58%(详见附件2)。
2015年预算执行结果为: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705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133万元(含返还性收入89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9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210万元),转贷地方债券收入69299万元,决算总收入合计443957万元(不含上年结余734万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4180万元,上解支出27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4300万元,决算总支出合计441239万元;上年结余734万元,净结余3452万元(详见附件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6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7.56%,比上年下降69.18%。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86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73%(含上级追加指标),比上年下降43.28%。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结果为:全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3万元,调入资金69万元,决算总收入38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8618万元,上解支出69万元,决算总支出3868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5万元,上年结余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年实现各项社保收入80868.2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7.65%;全年完成社保基金支出73181.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5.53%。当年结余7686.3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8784.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470.43万元。
(四)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从决算情况看,2015年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要求,较好地服务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出台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大力推行综合治税,开展集中促收,加大清欠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科学分析税源变化趋势,有效监控重点地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入库。
二是服务发展积极有为。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和筹集项目资金,全年争取到上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25.7亿元,统筹拨付各类项目建设资金34.6亿元,为企业提供担保融资和发放贷款3.4亿元等,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扶持企业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县园区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增长。
三是改善民生更加有力。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县直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一律压减7%,挤出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支出总额达27.7亿元,占总支出的74.1%,增长9.9个百分点。重点落实了结构性减税政策、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教育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保障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提质扩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企业基本养老金提标等资金需求,支持了全民医保、住房保障和养老保险基金征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各项涉农补贴75项、2.6亿元。顺利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89万元。县财政安排686万元,用于提高村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经费以及为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村均6.1万元提高到8.1万元,全年拨付村级组织经费2700余万元。县财政增支2个亿,顺利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2015年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全县部门预算单位共141家(不含乡镇中小学),所有部门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总收入168416万元,包括经费拨款97729万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082万元、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9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762万元、其他收入53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预算7146万元。所有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总支出16607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7966万元,项目支出88113万元。结转下年预算2337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
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决算总收入30362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63088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等)、非税收入38541万元、其他收入1711万元,另外上年结转收入1458万元。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决算总支出30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8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占比较多)、项目支出140653万元,累计结转下年结余252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批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财政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2016年,财政部门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战略目标,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为永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1.永兴县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2.永兴县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3.永兴县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收支平衡表
附件1
永兴县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 | 完成情况 | 为预算% | 上年同期 | 比上年 增减%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56009 | 216532 | 84.58 | 232306 | -6.79 | |
(一)地方财政收入 | 204026 | 170525 | 83.58 | 185479 | -8.06 | |
1、税收收入 | 88059 | 67354 | 76.49 | 78662 | -14.38 | |
其中:增值税18.75% | 8552 | 6496 | 75.96 | 7748 | -16.16 | |
营业税75% | 7969 | 12541 | 157.37 | 10444 | 20.08 | |
企业所得税28% | 2189 | 2626 | 119.96 | 1990 | 31.96 | |
其中:国税征收 | 629 | 601 | 4.66 | |||
个人所得税28% | 1342 | 1912 | 142.47 | 1220 | 56.72 | |
其中:国税征收 | 1 | -100.00 | ||||
资源税75% | 2490 | 1871 | 75.14 | 911 | 105.3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32 | 3078 | 82.48 | 3393 | -9.28 | |
房产税 | 10970 | 9045 | 82.45 | 9973 | -9.31 | |
印花税 | 1231 | 1799 | 146.14 | 1119 | 60.77 | |
城镇土地使用税70% | 2739 | 2770 | 101.13 | 2490 | 11.24 | |
土地增值税 | 4854 | 4346 | 89.53 | 4413 | -1.52 | |
车船使用税 | 690 | 516 | 74.78 | 444 | 16.22 | |
烟叶税 | 5989 | 5111 | 85.34 | 5445 | -6.13 | |
耕地占用税 | 7830 | 4837 | 61.78 | 6879 | -29.68 | |
契税 | 24020 | 9902 | 41.22 | 21837 | -54.65 | |
改征增值税75% | 3462 | 504 | 14.56 | 356 | ||
2、非税收入 | 115967 | 103171 | 88.97 | 106817 | -3.41 | |
其中:专项收入 | 5348 | 6044 | 113.01 | 2980 | 102.82 | |
①教育费附加 | 3058 | 1787 | 71.12 | |||
②排污费 | 308 | 250 | 23.20 | |||
③采矿权价款 | 900 | 748 | ||||
行政性收费收入 | 31655 | 26757 | 84.53 | 32390 | -17.39 | |
罚没收入 | 7808 | 8573 | 109.80 | 7163 | 19.68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747 | 14 | 0.51 | 2520 | -99.44 | |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 57089 | 54057 | 94.69 | 52375 | 3.21 | |
其他收入 | 11320 | 7726 | 68.25 | 9389 | -17.71 | |
(二)上划中央收入 | 41803 | 35739 | 85.49 | 37899 | -5.70 | |
其中:增值税75% | 34208 | 25984 | 75.96 | 30992 | -16.16 | |
消费税 | 29 | 31 | 106.90 | 28 | 10.71 | |
企业所得税60% | 4691 | 5627 | 119.96 | 4264 | 31.96 | |
个人所得税60% | 2876 | 4097 | 142.47 | 2614 | 56.72 | |
(三)上划省级收入 | 10178 | 10268 | 100.88 | 8929 | 14.99 | |
其中:增值税6.25% | 4005 | 2333 | 58.27 | 2701 | -13.62 | |
营业税25% | 2656 | 4180 | 157.37 | 3481 | 20.08 | |
企业所得税12% | 938 | 1125 | 119.96 | 853 | 31.96 | |
个人所得税12% | 575 | 819 | 142.47 | 523 | 56.72 | |
资源税25% | 830 | 624 | 75.14 | 304 | 105.38 | |
城镇土地使用税30% | 1174 | 1187 | 101.13 | 1067 | 11.24 | |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 54.70 | 52.35 | 95.71 | 54.02 | -1.67 | |
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 | 43.16 | 39.50 | 91.51 | 42.41 | -2.91 | |
二、国税部门征收 | 50256 | 37595 | 74.81 | 43975 | -14.51 | |
地税部门征收 | 89785 | 78824 | 87.79 | 83301 | -5.37 | |
财政部门征收 | 115967 | 100113 | 86.33 | 105030 | -4.68 |
附件2
永兴县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项目 | 支出预算 | 累计 完成 | 为预算% | 上年 同期 | 比上年+-% | ||
合计 | 年初 预算 | 追加 指标 | |||||
1 一般公共服务 | 38608 | 38224 | 384 | 61358 | 159.52 | 65402 | -6.18 |
2 公共安全 | 12772 | 12772 | 11782 | 92.25 | 11486 | 2.58 | |
3 教育 | 68310 | 61480 | 6830 | 68310 | 100.00 | 75882 | -9.98 |
4 科学技术 | 5355 | 5008 | 347 | 5355 | 100.00 | 4945 | 8.29 |
5 文化体育与传媒 | 7047 | 7047 | 6650 | 94.37 | 5192 | 28.08 | |
6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9515 | 57386 | 12129 | 69515 | 100.00 | 58908 | 18.01 |
7 医疗卫生 | 34131 | 12515 | 21616 | 34131 | 100.00 | 28811 | 18.47 |
8 环境保护 | 14131 | 9524 | 4607 | 17131 | 131.50 | 16671 | 2.76 |
9 城乡社区事务 | 10947 | 10947 | 8690 | 79.38 | 8554 | 1.59 | |
10 农林水事务 | 29584 | 19018 | 10566 | 37989 | 144.19 | 36531 | 3.99 |
11 交通运输 | 7544 | 5031 | 2513 | 7544 | 100.00 | 4941 | 52.68 |
12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5023 | 3137 | 11886 | 15023 | 100.00 | 12800 | 17.37 |
1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479 | 552 | 927 | 1479 | 100.00 | 3518 | -57.96 |
1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 | 309 | 350 | -11.71 | |||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3531 | 2403 | 1128 | 3531 | 100.00 | 2495 | 41.52 |
16 住房保障支出 | 21699 | 8450 | 13249 | 21699 | 100.00 | 11635 | 86.50 |
17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1637 | 470 | 1167 | 1637 | 100.00 | 1143 | 43.22 |
18 债务付息支出 | 0 | 1828 | -100.00 | ||||
19 其他支出 | 32870 | 32865 | 5 | 2047 | 6.21 | 3296 | -37.89 |
支出合计 | 374183 | 286829 | 87354 | 374180 | 100.00 | 354388 | 5.58 |
附件3
永兴县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一般预算收支数 | 备注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204026 | 170525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87542 | 204133 | |
(一)返还性收入 | 8982 | 8927 | |
1.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2257 | 2202 | |
2.所得税基数返还 | 1158 | 1158 | |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1623 | 1623 | |
4.其他税收返还 | 3944 | 3944 | |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59121 | 101996 | |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 10562 | 17430 | |
2.教育支出 | 5751 | 9475 | |
3.医疗卫生 | 16882 | 21115 | |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9439 | 93210 | |
其中1.节能环保 | 444 | 7369 | |
2.农林水事务 | 4360 | 21961 | |
3.住房保障 | 14959 | ||
三、转贷地方债券收入 | 69299 | ||
四、上年结余 | 734 | 734 | |
五、调入资金 | |||
收入合计 | 292302 | 444691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286829 | 374180 | |
二、上解支出 | 2530 | 2759 | |
三、调出资金 | 734 |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1820 | 64300 | |
支出合计 | 291913 | 441239 | |
净结余 | 389 | 3452 |
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朱晓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永兴县审计局对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为目标,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2015年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金银局、县先锋小学等部门,同时,延伸审计调查了有关单位。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影响,加大上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支出与改善民生兼顾,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推进有关工作,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
——争取上级政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县财政部门注重政策研究,用足、用活国家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6169万元,同比增长30.50%,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争取获得存量债务债券置换资金64300万元,缓解了县政府的债务压力。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2015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74%,同比增长9.90%。其中用于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交通运输、文化体育传媒的支出分别增长18%、86%、18%、5%、53%、28%。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县财政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县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二是盘活存量资金8087.79万元,三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年纳入绩效管理的50万元以上项目98个。
——实体经济下滑,经济增长乏力。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产业煤炭、有色金属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县域实体经济下滑,经济增长乏力。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32万元,为预算的84.58%,同比下降6.79%;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70525万元,为预算的83.58%,同比下降8.06%。税收收入完成113361万元,占公共财政总收入的52.35%,同比下降1.67个百分点。
——收入质量有待提高。2015年税收比重较2014年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14年县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2.41%,2015年县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9.50%,下降了2.91%。
——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源结构比较单一,煤炭、金银冶炼等支柱财源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增长不稳定,新的支柱财源不多;非税收入比重较大,提供的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单一的财源结构导致财政增收后劲严重不足,而财政刚性支出越来越大,财政的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但审计也发现,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编制预算时,少列预算收入19261万元;
2.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编制管理;
3.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不合规;
4.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1443.22万元。
(二)资金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15519.46万元,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8.34万元,代扣款项未缴入国库42.08万元;
2.违规将社会抚养费544.88万元用于乡镇计生编外人员工资、社保费、乡镇组信息员工资及其他工作经费;
3.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18.12万元;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79.30万元。其中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92.2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省级配套资金5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万元,汰落后过剩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补助资金9.97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4.10万元。
5.部分预拨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针对上述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15519.46万元划缴国库,其余问题正在逐步整改落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016年,对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金银局和县先锋小学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四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县环保局超预算支出24.68万元,县移民局(机关)超预算支出4.68万元。
2.无预算支出。县移民局(机关)无预算支出0.85万元,县金银局无预算支出13.12万元,县先锋小学无预算支出30.22万元。
3.部分预算项目实施滞后,项目预算支出拨付不及时。如:县环保局项目支出23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77万元的68.25%,其中空气自动监测站续建项目,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程序2015年10月份完成,项目资金当年未及时拨付。
(二)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县移民局移民资金收支未编制年初预算。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县移民局违规将移民资金用于支付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绿化等非移民项目支出13.50万元。
(四)漏缴税费
县先锋小学取得学校门面租金收入漏缴税费0.79万元。
(五)财务管理不到位
1.县移民局支付移民项目工程结算款14万元,未取得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决算资料;应收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30万元。
2.县环保局未按规定进行项目支出明细核算,漏记固定资产0.39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四个部门预算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及时足额入库各项财政收入。
(四)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清查、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关于2015年县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曹丽珠带领下于7月上旬听取了财政部门《关于永兴县2015年决算的报告》和审计部门《关于永兴县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对县环保局等4个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综合报告》,并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6532万元,完成预算256009万元的84.58%,比上年232307万元减少15774万元,下降6.79%。其中:
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0525万元,为预算204026万元的83.58%,比上年185479万元减少14954万元,同比下降8.06%;
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739万元,为预算41803万元的85.49%,下降5.7%;
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268万元,为预算10178万元的100.90%,增长15.01%;
2015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170525万元,返还性收入89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9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21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69299万元,收入总量为444691万元。
2015年我县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41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5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300万元,支出总量为44123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18万元,上年结余7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52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3万元,调入资金69万元,收入总计38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8618万元,上解支出69万元,总支出3868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5万元,上年结余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868.23万元,完成支出73181.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470.43万元。
2015年我县财政决算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预算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44691万元比预算292302万元增加15238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0525万元比预算204026万元减少33501万元;返还性收入8927万元,比预算8982万元减少5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996万元比预算59121万元增加428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210万元比预算19439万元增加73771万元;转贷收入增加69299万元。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1239万元,比预算291913万元增加1493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支出374180万元,比预算286829万元增加873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4300万元比预算1820万元增加62480分万元,上解支出2759万元比预算2530万元增加229万元;调出资金减少734万元。
我委认为,2015年我县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序推进财税改革,财政支出保障重点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15年预算。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和审计发现,2015年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表明2015年年初预算编制少列预算收入1926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少列137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少列5517万元;
2.预算调整未严格执行。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1239万元,比预算291913万元增加149326万元,其支出来源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额和转贷地方收入均未按照预算法进行预算调整。
3.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报告不详实。我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9439万元,决算数为93210万元,增加737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情况决算编制中反映不够充分,内容笼统。
4.决算内容不完整。我县决算草案没有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5.预算执行不严肃,财政借出资金偏多。2015年部分预算资金执行滞后,至2016年3月底尚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763万元,年初批复的预算资金1443.22万元未拨付到位;财政借出资金偏多,累计达99193.18万元,并且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
审计部门对2015年县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揭示了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性债务、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依法对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金银局、县先锋小学等四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揭示了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执行等问题,对部门决算提出了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等建议。财政部门及被审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几点建议
2015年是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针对2015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改进决算编报。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完善政府决算编报。财政部门应当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数、决算数分别列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完善编报政府支出决算草案,并增加必要的文字说明,使决算编报内容更详实具体。
2.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在预算执行中,对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政府必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县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调整预算。
3.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制度,抓紧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款垫款,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确需对外借款的,应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违规对外借款造成出借财政资金损失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债务管理体系,积极消化存量政府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使用规范,同时,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永兴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 财 政 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困难,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创新财税征管机制,加大依法执收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亿元,为预算的69.1%,增长2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7亿元,为预算的75.5%,增长30.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亿元,为预算的44.2%,下降22.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0.5亿元,为预算的48.1%,下降9.7%(详见附件1)。全县到位上级补助收入12.1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8亿元。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6.8亿元,为预算的50.1%,增长24.2%(详见附件2)。
(二)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6月,实现各项社保收入5.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1%。完成各项支出3.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新农合、城乡低保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6月,全县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亿元,为预算的36.4%。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1亿元,为预算的70.3%。
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强化征管调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细化分解财政收入任务。修订完善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将市定229526万元的收入预期目标任务按月分部门、分行业细化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定期召开收入分析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提前1个月完成了上半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任务。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税收监管。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企业)税收责任制,以“营改增”改革为契机,以票补税、以税清票,大力推进重点项目税收入库,累计入库重点项目税收7100万元。三是积极落实财税扶持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要求,对合乎条件的企业实行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审批“一站式服务”并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在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科学筹措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在可用财力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预算、贴息、奖励、股权投资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大力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预算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5亿元,设立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四类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传统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提质升级,扶持培育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修改完善立项争资考核办法,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1000万元,充分调动各单位立项争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半年累计到位上级资金19亿元,增长80.5%。深入项目现场调研,了解项目进度,收集原始资料,掌握资金需求,累计统筹拨付各类项目建设资金30.4亿元,保障了长鹿(永兴)休闲山庄、人民西路沿江观景项目、S212沿线新农村建设、银都大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三是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严格落实“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实施“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向上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力。
(三)突出保障重点,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并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县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支出达19.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2.8%,增长21.6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占比连续8年处于七成以上高位增长。一是稳步提高惠民补贴标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4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分散、集中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216元和5700元,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220元、420元。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规模。二是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计划投入4亿元在城区新建一所高中。安排1100万元,支持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安排1200万元,用于职中基础能力工程建设,支持争创全省示范职业学校。逐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计划投入1亿元,启动黄泥镇中学、城郊小学等1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安排595万元,支持24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马田明星小学搬迁及校舍维修等。整合安排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200万元,支持80个村级文体小广场建设,推进“六个一工程”。拨付就业培训资金1323万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累计拨付5109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并举。三是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33个贫困村扶贫专项资金2010万元,整合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制定扶贫资金报账细则以及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四)注重开拓创新,推动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厉行节约,简化规范、讲求绩效”的原则编制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切实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清理存量资金7080万元,全部列入政府预算统筹使用,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做到“非涉密全公开”, 政府“四本预算”整体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由3张细化到11张,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容进一步细化、形式进一步规范。二是全面强化财政监管。拓展财政监督范围,强化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结果运用。开展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将单位内控规范列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要内容,其结果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管评分离、编审合一”财政投资评审模式,拓宽评审领域,扩大评审范围,累计完成项目评审154个,审减额达1.5亿元。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累计完成招标采购135次,节约采购资金1亿元。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债券发行政策分析研究,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1.9亿元,同比增加1.4个亿,缓解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压力。积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上半年共筹集建设资金21.6亿元。四是推进PPP模式融资。PPP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安全引供水和“两区四园”污水处理项目于今年3月18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博天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在北京由省政府举办的“2016年湖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会”上作为郴州地区唯一、湖南省十个签约项目之一成功签约。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形势严峻,财力增长十分艰难。资源综合利用、煤炭、房地产等传统支柱产业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行业税收增长依然十分乏力。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署的深入推进,减税清费仍将是主基调,“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制改革对收入冲击较大,一次性、特殊性增收渠道减少,高基数上难以持续高增长,个位数增长将成为常态,税收占比偏低、收入质量不佳,可用财力增长十分艰难。
(二)支出刚性攀升,收支矛盾十分尖锐。支出结构固化、能增不能减问题仍然突出,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政策性增支因素导致支出刚性攀升,各种改革性成本支出有增无减。一是政策性刚性增支多。由于实施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今年的工资福利支出调资增幅较大,全县预计增支2.3亿元;低保、新农保、城乡居民医保等均大幅提标,财政补助大幅增加;这些都是刚性支出,都需要“真金白银”来解决。同时,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农村公路公交、精准扶贫等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都需要财政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地方可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严峻的收入形势导致县本级新增财力增长极其有限,上级财力补助预计增加的财力仅1亿元,用于项目支出的资金几乎为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空间不断缩小,其它财力补充渠道逐渐压缩,收支平衡十分艰难。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为确保顺利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在平稳有序抓好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财源建设。全力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综合运用政策、资金、税收杠杆等手段,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以实施四个“四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安排循环经济、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资金,积极引导资源综合利用、煤炭、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加大对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把突出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支持长鹿湘情旅游休闲度假区、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等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紧密跟踪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投融资政策动态走势,加强政策研究,精准掌握上级财政资金投向,加大争资立项力度,努力争取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园区作为财税增长的主阵地,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壮大园区财源。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理财,强化依法征管。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开辟和增加新的税源增长点。全面升级综合治税平台功能,充分挖掘信息管税潜力。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坚决堵塞漏洞,大力清缴欠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深入宣传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源监控,在确定重点税源户的基础上,坚持主体税种和零星税种一起抓,加强税收管理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做实非税收入,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致力民生改善。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宗旨,集中财力打造一批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项目,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资金安排原则,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好事、实事。巩固提升民生工程,重点解决好教育、社保、医疗、就业、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大精准扶贫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四)深化财政改革。严格贯彻新《预算法》,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确保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维护预算的安全性、严肃性、权威性。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各个方面。积极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创新消化存量债务模式,大力争取发行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私募债券。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积极大胆探索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各领域建设。加快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彼此制衡的“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下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促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为加快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永兴县2016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进度表
2.永兴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附件1
永兴县2016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进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 | 完成情况 | 为预算% | 上年同期 | 比上年增减%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29526 | 158498 | 69.05 | 131814 | 20.24 | |
(一)地方财政收入 | 180758 | 136502 | 75.52 | 104429 | 30.71 | |
1、税收收入 | 72486 | 36064 | 49.75 | 32366 | 11.43 | |
其中:增值税37.5% | 6886 | 3771 | 54.76 | 3923 | -3.87 | |
营业税75% | 12317 | 6368 | 51.70 | 7357 | -13.44 | |
企业所得税28% | 2783 | 2282 | 82.00 | 1414 | 61.39 | |
其中:国税征收 | 665 | 706 | 428 | 64.95 | ||
个人所得税28% | 2027 | 468 | 23.09 | 1328 | -64.76 | |
其中:国税征收 | 0 | |||||
资源税75% | 1983 | 822 | 41.45 | 1168 | -29.6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84 | 1158 | 34.22 | 1496 | -22.59 | |
房产税 | 9588 | 1177 | 12.28 | 5038 | -76.64 | |
印花税 | 2393 | 403 | 16.84 | 518 | -22.20 | |
城镇土地使用税70% | 2936 | 637 | 21.70 | 924 | -31.06 | |
土地增值税 | 4607 | 1837 | 39.87 | 1442 | 27.39 | |
车船使用税 | 1035 | 343 | 33.14 | 277 | 23.83 | |
烟叶税 | 5418 | 1000 | 18.46 | |||
耕地占用税 | 5127 | 1496 | 29.18 | 3170 | -52.81 | |
契税 | 10496 | 13904 | 132.47 | 4070 | 241.62 | |
改征增值税 | 1506 | 398 | 26.43 | 241 | ||
2、非税收入 | 108272 | 100438 | 92.76 | 72063 | 39.38 | |
其中:专项收入 | 6407 | 1984 | 30.97 | 2993 | -33.71 | |
① 教育费附加 | 3241 | 1163 | 35.88 | 1438 | -19.12 | |
② 排污费 | 327 | 0 | 102 | -100.00 | ||
行政性收费收入 | 26551 | 7663 | 8418 | |||
罚没收入 | 9088 | 4094 | 45.05 | 3079 | 32.97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46 | |||||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 57843 | 80984 | 140.01 | 54085 | 49.73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14 | 258 | 120.56 | 0 | ||
其他收入 | 8169 | 5209 | 63.77 | 3488 | 49.34 | |
(二)上划中央收入 | 37884 | 16757 | 44.23 | 21585 | -22.37 | |
其中:增值税50% | 27544 | 10831 | 39.32 | 15692 | -30.98 | |
消费税 | 32 | 30 | 93.75 | 17 | 76.47 | |
企业所得税60% | 5964 | 4890 | 81.99 | 3030 | 61.39 | |
个人所得税60% | 4344 | 1003 | 23.09 | 2846 | -64.76 | |
(三)上划省级收入 | 10884 | 5239 | 48.13 | 5800 | -9.67 | |
其中:增值税12.5% | 2797 | 1390 | 49.70 | 1388 | 0.14 | |
营业税25% | 4106 | 2123 | 51.70 | 2452 | -13.42 | |
企业所得税12% | 1193 | 978 | 81.98 | 606 | 61.39 | |
个人所得税12% | 869 | 201 | 23.13 | 569 | -64.67 | |
资源税25% | 661 | 274 | 41.45 | 389 | -29.56 | |
城镇土地使用税30% | 1258 | 273 | 21.70 | 396 | -31.06 | |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 52.83 | 36.63 | 69.34 | 45.33 | -8.70 | |
二、国税部门征收 | 41140 | 18945 | 46.05 | 22790 | -16.87 | |
地税部门征收 | 83355 | 40278 | 48.32 | 38399 | 4.89 | |
财政部门征收 | 105031 | 99275 | 94.52 | 70625 | 40.57 |
附件2
永兴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项目 | 支出预算 | 累计 完成 | 为预算% | 上年 同期 | 比上年 ±% | ||
合计 | 年初 预算 | 追加 指标 | |||||
1一般公共服务 | 65418 | 35931 | 29487 | 58428 | 80.55 | 37998 | 53.77 |
2公共安全 | 15039 | 12806 | 2233 | 8682 | 50.36 | 7253 | 19.70 |
3教育 | 77874 | 62068 | 15806 | 46967 | 50.20 | 39050 | 20.27 |
4科学技术 | 5298 | 5018 | 280 | 2800 | 50.22 | 2569 | 8.99 |
5文化体育与传媒 | 8109 | 8090 | 19 | 2710 | 33.26 | 2687 | 0.86 |
6社会保障和就业 | 86907 | 58310 | 28597 | 60752 | 55.14 | 48444 | 25.41 |
7医疗卫生 | 56631 | 25641 | 30990 | 45973 | 58.43 | 26875 | 71.06 |
8环境保护 | 6220 | 4294 | 1926 | 4099 | 50.61 | 5302 | -22.69 |
9城乡社区事务 | 8115 | 7007 | 1108 | 4627 | 50.22 | 4590 | 0.81 |
10农林水事务 | 24781 | 20126 | 4655 | 14721 | 50.01 | 19462 | -24.36 |
11交通运输 | 5096 | 5023 | 73 | 1838 | 35.14 | 2205 | -16.64 |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85 | 2891 | 1394 | 2844 | 50.16 | 6610 | -56.97 |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314 | 594 | 720 | 1017 | 50.00 | 846 | 20.21 |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 | 312 | 309 | 0.97 | |||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2565 | 2565 | 823 | 32.09 | 1210 | -31.98 | |
16住房保障支出 | 17343 | 12786 | 4557 | 10957 | 50.05 | 9529 | 14.99 |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496 | 480 | 16 | 82 | 13.75 | 292 | -71.92 |
18债务付息支出 | 0 | 220 | -100.00 | ||||
19其他支出 | 27735 | 27730 | 5 | 54 | 0.18 | 25 | 116.00 |
支出合计 | 413226 | 291360 | 121866 | 267686 | 50.05 | 215476 | 24.23 |
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陈弟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7月上中旬,我委在常委会曹丽珠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走访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强化财税入库,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克服诸多客观不利因素,较好地实现了财政预算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6月,全县累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亿元, 为年初预算的69.1%,增长2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5.5%,增长30.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4.2%,下降22.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8.1%,下降9.7%。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6.8亿元, 为年初预算的50.1%,增长24.2%。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今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通过抓收入、强征管、挖潜力、优服务,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上半年,我县累计实现税收收入3.60亿元,同比增收0.37亿元,增长11.43%;非税收入10.04亿元,同比增收2.84亿元,增长39.3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亿元,同比增收592万元,增长4.84%。
2.民生支出得到保障。1-6月民生支出1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8%,增长21.6%。其中,教育支出4.69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0.2%,同比增长2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5.14%,同比增长25.41%;医疗卫生支出4.59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8.43%,同比增长71.06%。此外,科技支出0.2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0.22%,同比增加8.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3.26%,同比增长0.86%。
3.涉农支出优先安排。一是提高惠民补贴标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4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分散、集中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216元和5700元,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220元、420元。二是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计划投入4亿元在城区新建一所高中。安排1100万元支持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安排1200万元用于职中基础能力工程建设,支持争创全省示范职业学校。计划投入1亿元启动黄泥镇中学、城郊小学等1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整合安排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200万元,支持80个村级文体小广场建设。拨付就业培训资金1323万元,累计拨付5109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落实精准扶贫。安排33个贫困村扶贫专项资金2010万元,整合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
4.财税改革持续推进。一是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实现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全公开。截至今年6月底,除县610办、县人防办2个涉密单位外,127个县属预算单位先后通过政府门户网或单位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二是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将单位内控规范列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要内容。切实完善“管评分离、编审合一”财政投资评审模式,累计完成项目评审154个,审减额达1.5亿元。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累计完成招标采购135次,节约采购资金1亿元。三是营改增工作实施顺利。1-5月份,我县营业税已入库8493万元,5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后,国税、地税两部门积极做好税征衔接工作,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后的税款不漏征、不流失。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质量继续下降。今年上半年,收入总量虽有大幅增加,但税比不增反降,6月底止,我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是36.63%,同比下降了8.7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是26.42%,同比下降了4.57个百分点。二是工业税收大幅减少。国税中,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增值税收6800万元,同比减收4336万元,下降38.94%,煤炭采掘业增值税收2088万元,同比减收2457万元,下降54.06%。地税中,契税、耕地占用税入库14738万元,同比减少13978万元,下降48.7%。其中,房地产业下降23.56%,金融保险下降30.48%,采矿业下降21.58%,住宿和餐饮业下降17.65%。三是财政增收缺乏后劲。近些年来,我县财源项目建设滞后,传统行业面临转型升级,新兴可替代财源还没有形成,工业园区产业集聚效应未得到发挥,能够增税创收的实体企业寥寥无几,财政增收后劲严重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为较好地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我委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财源培植,增强财政实力。进一步重视实体经济发展,涵养优质税源,发展新兴财源,努力培植新的增长点。要全面梳理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各种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到位。要突出工业园区建设,强化园区招商引资,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入园。加快入园在建项目建设,力促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不断壮大园区财源。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长鹿湘情旅游休闲度假区、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
2.做实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遵循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运行规律,实事求是开展财政工作。要狠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做实财政收入,压减水份,尤其是非税收入,要减少列收列支,进一步提高财政质量,增加可用财力。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调整各项经济预期目标,确保经济社会稳步持续发展。
3.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控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要在“三公经费”管理上狠下功夫,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财政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4.深化推进财税改革。深入贯彻和实施新《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政府债务资金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强对中央、省财税改革信息的政策研究,做好财政基础工作,积极应对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
关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国良
人大常委会议:
按照《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13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县指挥部于2015年11月6日下发的《关于全县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制订倒排工期表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寄宿制小学12所(高亭、油市、黄泥、香梅、太和、柏林、洞口、鲤鱼塘、千冲、龙形市、洋塘、七甲)。基本完工(装饰或附属工程进入扫尾阶段)的寄宿制小学3所(三塘、油麻、复和)。没有按既定时间表完成建设任务,现正在实施中的寄宿制小学5所(其中马田中心学校二部教学楼工程五层主体施工,金龟中心学校食堂、大布江中心学校食宿楼一层主体施工,塘门口中心学校食宿楼、樟树中心学校食宿楼工程基础施工)。今年5月12日,县农村寄宿制小学项目建设指挥部召开项目推进会,这5所学校施工单位已作出承诺将于8月下旬全部完工,确保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否则追究其延期违约责任。与此同时,县农村寄宿制小学项目建设指挥部坚持每周到项目工地巡查,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期倒排时间表,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另外,悦来中心学校寄宿制建设因村民阻工导致进度滞后,经政法部门和悦来镇党委政府依法整治后,现已建好围墙并将已征用的土地圈住,食宿楼已完成地质勘察、建设用地调规及规划手续,目前正在设计图纸,预计11月底可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二、主要作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寄宿制小学建设滞后、管理粗放等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5年11月2日组织召开全县寄宿制小学建设落实整改会。会议要求,寄宿制小学建设要统一标准、加强管理、认真整改、倒排工期,限时完成建设任务。专门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设项目建设、设备设施、学校管理、项目督查四个工作组,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并多次深入七甲、大布江、樟树、金龟、三塘、油麻等寄宿制小学建设工地,督促指导整改工作。
(二)坚持建设标准,完善设备设施。按照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标准,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比如说为低年级学生宿舍内设置卫生间、洗漱间,寝室内统一配置了标准床架、床垫,安装风扇、口杯脸巾存放架、储物柜,常年供应热水。对已建项目学校进行回头看,对建设标准较低的项目进行提标建设。比如太和中心学校、复和下泽小学的提质改造。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学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下发了系列寄宿学校管理的文件,不仅明确了校长、生活教师等各类管理人员职责,还健全和规范了管理流程,使寄宿学校管理日趋规范化。
二是完善考核,强化督导。将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管理考核机制,将学生寄宿率、床位利用率、设备正常保持率、家长满意率纳入考核范围,设定目标为学生寄宿率20%以上、床位利用率95%以上、设备正常保持率100%、家长满意率95%以上。将寄宿制学校管理纳入学校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范围,并设立了单项奖----寄宿制小学管理先进单位。继续实行一月一查一通报并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校长的绩效考核挂钩。本学期组织对全县寄宿制学校进行了2次全面督查,大部分寄宿制学校管理比较规范,其中油市中心学校、高亭中心小学、洞口学校、黄泥中学、龙形市学校等学校管理比较好。寄宿生的饮用水问题已全面解决。全县的寄宿率达到了23%,其中柏林学校小学部的寄宿生由原来的4人上升到86人,寄宿率明显提升。全县的床位利用率达到了92.5%(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余下部分床位被初中部使用)。设备使用率达到100%,其中香梅学校配备的洗衣机已正常投入使用。
三是交流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搭建全县寄宿制学校交流互助的平台。今年5月份,各学校加强了对保育员的培训,并利用永兴县寄宿制小学管理QQ群和微信群相互交流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寄宿制学校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从而提升寄宿生管理和保育水平,为帮助学生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
四是注重安全,保障健康。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学习专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安全方面的内容,并书写固定性安全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②出台系列禁令。如:禁止下河洗澡,禁止爬树、爬围墙,禁止搭乘农用车或无牌无照车辆等。③加强安全教育。利用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使学生懂得防火、防电、防水、防中毒等方面知识,掌握各种危险的应急措施。聘请法制人员进校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增强了学生明辩是非的能力。④强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利用班会、结合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⑤落实学生健康检查。各寄宿制学校都建立了医院联系制。今年4月8日—22日,县教育局协助郴州市爱尔眼科科医院为学生进行免费视力检测,与此同时又联合县疾控中心到学校为学生进行了结核病筛查,并建立筛查档案,杜绝学校传染病蔓延。
五是改善条件,优化服务。①让学生住的舒适。各学校购置了洗衣机、安装了电扇等设备设施,并根据寝室建设布局,对寝室进行统一布置、美化,为了给学生提供舒适的住宿服务保障,按照相关标准配套了保育员和生活辅导员,小学1-3年级每40名寄宿生配备1名保育员,4-6年级每80名寄宿生配备1名保育员,保育员工资全额纳入县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年分两次(春、秋季开学后)拨付到学校。2013-2016年,全县共计发放寄宿制小学保育员工资87万元。②让学生吃的放心。为全县寄宿学校统一配置了餐桌、蒸汽柜、冰柜、消毒柜等食堂设备设施,设置了宽敞明亮的餐厅。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各寄宿制学校成立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落实了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学生用餐校长缴费陪餐制;规定学校食堂零利润,杜绝发生克扣学生伙食费的现象;落实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索证索票,建立食品采购、入库、出库台账,做好餐具消毒、留样工作,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寄宿生在校吃的安全卫生、健康营养,满足学生身体发育需要。③让学生学的开心。各寄宿制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早晚自习,均安排教师下班辅导,并做好学校图书室、电脑室等功能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拓展学生学习渠道。组织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课外活动,加强学生养成教育,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
总之,在县人大的精心指导和监督下,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县寄宿制小学建设工作已初见成效,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对寄宿制小学建设满意率和认可度日益提升,全县寄宿制小学寄宿学生人数不断增加,2014年上期全县寄宿小学生534人,2014年下期增加到844人, 2015年上期增加到943人,2015年下期增加到1086人,2016年上期全县寄宿小学生976人。我们相信,有县委的正确领导,有县人大的高度关注和监督,县人民政府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好县人大《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永常发(2013〕24号)文件精神,把寄宿制小学办成“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附件:关于询问会和调查报告中项目类问题解决情况一览表
附件:
关于询问会和调查报告中项目类问题解决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问题类别 | 主要内容 | 解决情况 |
1 | 询问会 | 香梅学校什么时候可以建好大门和围墙? | 校门和传达室建设正在扫尾,围墙大部分建好,与居民连接段有纠纷没处理好,暂未建好。 |
2 | 询问会 | 寄宿制小学饮水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 油市、龙形市、七甲、五中、太和、香梅、洞口均有饮水机解决学生饮水需要,高亭、千冲、黄泥、柏林由食堂提供开水,洋塘在宿舍楼层安装过滤饮水加热设备。 |
3 | 询问会 | 悦来寄宿制小学没有动工,是什么原因?下一步怎么办?什么时候可以建成? | 悦来寄宿制建设因村民阻工导致进度滞后,经政法部门和悦来镇党委政府依法整治后,现已建好围墙并将已征用的土地圈住,食宿楼已完成地质勘察、建设用地调规及规划手续,目前正在设计图纸,预计11月底可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
4 | 询问会 | 香梅中心小学的洗衣机买了不能用。 | 询问会之后便已维修好,一直在正常使用。 |
5 | 询问会 调查报告 | 下泽小学自来水和供电设备设施未纳入建设项目,将严重影响寄宿制小学运转,可以增加吗? | 自来水接入工程已纳入工程增量,电路增容工程已纳入县农村寄宿制小学项目建设指挥部立项解决。 |
6 | 调查报告 | 太和学校未建洗漱间,且厕所建在了离学生住宿楼100米开外,导致学生特别是女生夜间不敢入厕。 | 现已启动提质工程,在现有宿舍楼后面为每一间寝室新建了卫生间和洗漱间。 |
7 | 其它 | 洋塘学校宿舍床位只够初中使用,不敢让小学生寄宿。 | 洋塘学校维修了两栋宿舍楼,宿舍紧缺是因为维修的一栋宿舍学生只住了一个单元,另一个单元需等教师公租房建好后才能腾出来,可增容寄宿生80人左右(现已有小学寄宿生39人)。 |
8 | 其它 | 大布江学校卫生间较小。 | 大布江学校只有一个公厕,但宿舍楼都有卫生间,基本够用。考虑到学生越来越多,为避免重复建设,待标准化学校建设时卫生间与教学楼(系C级危房)改造(或重建)一并实施。 |
关于县人民政府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
研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书乐
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6月中上旬,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艳花同志带队组成调研组,到县政府办、县农网办、县教育局和全县15个乡镇、21所寄宿制小学建设学校,采取听、查、看、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审议意见交办函》(永常主发〔2015〕13号)(以下简称《交办函》)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形成合力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后,在收悉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函》前,针对会议提出的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滞后、管理粗放等问题,县政府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全县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落实整改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意义的认识,强化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明确了寄宿制小学建设要统一标准、加强管理、倒排工期、认真整改,限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目标。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设项目建设、设备设施、学校管理、项目督查等四个工作组,对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为了提高床位利用率,解决柏林镇有寄宿意愿的小学生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相矛盾的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教育局局长多次到学校督促指导,2016年上期,该校寄宿生由2015年下期末的15人增加到86人。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农村寄宿制小学项目建设过程中,2015年底以来,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没有反映扯皮推诿现象。对悦来镇悦来村村民恶意阻工事件,政法部门和悦来镇党委政府进行了依法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学校重视不够。对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抓具体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到位,因为教师早晚自习辅导、学生饮水等问题,学校每学期要增加水电费等运行经费1-2万元,个别校长存在应付心理,教师有抵触情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县政府计划建设21所农村寄宿制小学,至今,还有9所未投入使用。包括列入2014年计划建设的3所,其中悦来中心学校因村民阻工导致进度滞后,目前才完成征地、地质勘查、砌好学校围墙等前期工作。列入2015年计划建设的6所,其中塘门口小学因地质复杂,前后进行了3次地勘,至调研之日还未完成建筑设计。太和镇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提质工程,仍未完成设计图纸会审工作。
二、关于坚持标准,完善设施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实施提标建设。县政府原计划投资3395万元建设(改造)21所农村寄宿制小学,所建项目因陋就简,标准不一。针对《交办函》建议和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县政府统一了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标准,对已建设标准较低的项目进行提标,不断完善设备设施,共追加提标建设资金842万元。为解决太和中心学校寄宿生如厕困难的问题,投入95万元,拟在学生宿舍楼每一间寝室新建卫生间和洗漱间。
(二)存在的问题
住宿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油麻学校设计为敞开通槽式公厕,学校没有安装自来水,学校反映投入使用后厕所卫生状况堪忧,工程质量也存在问题,学生食堂就餐大厅渗水。复和下泽小学将原计划装修好作为学生宿舍的教师住房仍然用于教师居住,将2013年建成但仍未交付使用的教师公租房作为学生宿舍,该教师公租房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顶板已出现多处裂痕、楼梯间墙壁长了青苔。到调研之日,该校仍然没有接入自来水、安装变压器。建设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马田寄宿制小学项目建设还未交付使用,便入住262名寄宿生,床位已经饱和,如果实施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还有150名学生需要寄宿。洋塘寄宿制小学项目改造180个床位,由于优先安排初中生住宿,大部分床位被初中生挤占,只有39名小学生寄宿,而全镇有寄宿意愿的小学生近200人。
三、关于加强管理,确保实效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建立了管理制度。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兴县农村寄宿制小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相关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寄宿生管理办法》、《住宿生一日常规》、《寄宿生请假制度》、《寝室公约》、《卫生文明寝室评比细则》、《保育员职责》等各类规章制度。明确了校长、分管校长、生活辅导教师、保育员等各类管理人员职责,健全规范了管理流程,使寄宿制学校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强化了日常管理。县教育局举办了寄宿制小学管理培训班,组织分管副校长、生活辅导老师、保育员参加为期2天的培训,集中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参观学习了油市镇农村寄宿制小学管理先进经验。建立了永兴县寄宿制小学管理QQ群和微信群,为校内、校际、校局之间沟通、交流寄宿制小学管理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寄宿制小学管理中遇到的难题提供了平台。农村寄宿制小学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油市、柏林、洞口、高亭等寄宿制学校管理日趋规范。各农村寄宿制学校通过为学生购买桶装直饮水、食堂开餐时供水,保育员烧水等方式基本解决了学生饮水难问题。寄宿制优势凸显。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学生不断养成了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学习成绩有了明显提高,得到了学生及其家长的充分肯定,寄宿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至今年上学期全县农村寄宿制小学寄宿学生1694人,较2015年下期的1086人增加608人,学生寄宿率为23%,床位利用率达92.5%。农村寄宿制小学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促进了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中考成绩在全市排名逐年靠前,2016年我县中考7A人数跻身全市前3名。
(二)存在的问题
学生普遍反映学生食堂伙食质量相比去年有所下降,且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由于学校管理和运行经费问题,学生饮用水还未完全得到保障。大多数学校缺乏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的能力和热情,校园生活依然单调乏味。
四、关于强化责任,严格考核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强化了责任落实。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全县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制订倒排工期表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学校、施工单位制定倒排工期表,并严格按倒排工期表落实进度,责令施工方作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承诺,并制定了延期违约责任追究制。加强了督促指导。县政府督查室对寄宿制小学建设进度开展了督查。指挥部人员按工程建设进度坚持每阶段到项目工地巡查,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了考核机制。县教育局建立了寄宿制小学管理考核机制,实行一月一查一通报,检查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校长的绩效考核挂钩,并设立农村寄宿制小学管理先进单位奖。
(二)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没有将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乡镇及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进度。按照《决定》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倒排工期表落实责任,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农村寄宿制小学到期顺利投入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管理。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寄宿制小学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食堂管理,增强生活辅导老师(保育员)责任感,坚持任课老师早晚自习下班辅导,完善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设备设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进一步保障农村寄宿制小学经费。要围绕优化全县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总体目标,将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与实施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适度增加寄宿生床位,满足学生需求。尽快新建或改建马田寄宿制小学学生住宿楼,解决洋塘中心学校小学生不能寄宿的问题。县财政要在保障建设项目经费的同时,将寄宿制小学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确保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永兴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国良
县人大常委会议: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就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经建档立卡确认,我县共有省定贫困村29个、市定贫困村4个,贫困户12862户、32383人。
2014年,我县已有4404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5年,我县已有7个贫困村和4756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6年,我县计划10个贫困村、8030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7年,我县计划10个贫困村、7750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8年,我县计划6个贫困村和7443名贫困人口脱贫,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全县按“五个一批”分解,摸底数据为:“发展一批”贫困人口10586人;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1740户,易地扶贫搬迁4096人;“兜底一批”12412人,“救助一批”3203人;“助学一批”3166人;生态补偿一批2001人。
全县33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需求摸底数据为:基础设施需求方面,需硬化的通组公路有217公里,需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6345人,需维修的上型号水库13座,需维修的山塘557口,需建设和维修的水渠148千米,需改造的农网村数有5个。公共服务需求方面,需建设标准化卫生室21个,需建设体育休闲设施集中点22个,需开通宽带网的贫困村14个,需改建村级活动中心的8个。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为总体目标,围绕“五个一批”,坚持“六个精准”,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营造浓厚扶贫攻坚工作氛围。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调整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度精准扶贫工作。各乡镇和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层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乡镇和村两级都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组建了扶贫办(站)。二是宣传引导得力。邀请了省扶贫办领导来永兴举行大型精准扶贫工作培训班,县乡两级还通过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县电视台、永兴手机报等县内媒体广泛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全县各村都制作固定标语和横幅,让精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将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共两本),并分发到乡镇和全县各村、驻村工作队,把政策真正传导给群众。先后培育了七甲小额扶贫贷款、便江破塘村黑山羊养殖、樟树黑猪养殖、黄泥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我县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综合绩效考核,用考核推动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的落实。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了精准扶贫目标责任书,将减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和村组。各乡镇、22个重点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扶贫攻坚承诺书。县级领导坚持深入一线督查督导精准扶贫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精准扶贫工作难题。去年以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已经先后9次对各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
(二)建立健全扶贫攻坚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政策帮扶体系。2015年来先后制定了《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2015-2019)行动方案》(永办发〔2015〕11号)、《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永办〔2015〕57号)等一系列文件,为全县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又结合工作需要印发了《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永兴县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永兴县精准扶贫考核方案》和22个行业部门的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基本形成了“1+2+22”政策体系。二是完善了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从2015年起,连续四年每年按照每村30万元的标准投向33个贫困村,切实帮扶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2014年来实际到位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023万元,帮扶实施项目65个;积极整合涉农部门资金5100万元,引导投向扶贫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实现了40%的涉农资金投向扶贫工作、60%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扶贫产业。加大对口帮扶资金支持,对口帮扶单位按照原则上不低于两万元的标准,先后落实对口帮扶资金582万元。切实抓好金融扶贫贷款,截至今年7月26日,实际到位金融扶贫贷款资金6850余万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精准扶贫,在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筹集资金6000万元。三是实行了层层挂图作战。县、乡、村三级根据精准扶贫的具体要求,积极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并实行张榜公示,做到挂图作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贫困户监督,完成任务及时销号。
(三)落实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举措。一是精准识贫。2015年,我县根据省扶贫办要求,在“一进二访”活动中,参照汝城的“五评”法,制定了百分制的识别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识别。今年来,全县又积极开展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853户1876人,进一步澄清了贫困人口家底。二是精准施策。按照“因村施策、因人施策”的要求,我县全面启动开展“五个一批”和“六个突出”数据的核实工作,针对核实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十三五”规划“脱贫”项目,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有针对性、实实在在地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困难和问题。经梳理,共汇总“十三五”扶贫项目92类,计划总投资51.7亿元。三是精准帮扶。全面落实对口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措施。实行“领导联村、单位包村、队员驻村”工作机制,一定3年。根据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的分工,实行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扶贫攻坚工作,并且联系该乡镇的贫困村。每个贫困村有3-5个对口帮扶县直单位,从对口帮扶单位中抽派162人组成33个工作队,驻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今年又根据乡镇撤并和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调整了对口帮扶单位,对部分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了调整。采取一帮一、一帮X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以贫困户为基本单元落实帮扶责任人,实现所有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全县共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11577人,实现了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履盖,不漏户”,并按照“三到、四送、五有”要求,与贫困户结对子。四是精准管理。对预脱贫贫困人口标注,根据年度减贫工作任务的要求,先由贫困村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申报确定预脱贫户;乡镇根据村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县系统再根据乡镇上报的预脱贫户信息进行标识和上报。所有程序都是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真正实现了预脱贫人口的到人到户。坚持把帮扶重点向拟脱贫村和拟脱贫户倾斜,帮扶政策、财政帮扶资金都重点向拟脱贫村和脱贫户倾斜。各对口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全部围绕当年脱贫工作任务,想方设法定措施,切实做到了一村一方案、一户一方案,千方百计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切实抓好预脱贫贫困人口的动态信息管理工作,根据预脱贫贫困人口的“五个一批”信息,切实跟进工作进度,科学监测相关数据,为实现精准脱贫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主要成效
(一)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改善。按照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的要求,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150万元,全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能力。2014年来,帮扶贫困村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9个,先后实施通组公路建设57公里,落实文化建设“六个一”10个贫困村,帮助3521名贫困人口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维修型号水库11座,维修基本山塘52口,新建或维修水渠23千米,完成28个贫困村的农网改造任务,完成14个贫困村电视信号村村通,帮扶油麻乡五陵村、洋塘乡羊乌村等贫困村新建或维修了村级活动室,支持马田镇上桥村等贫困村建设了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帮扶9个贫困村维修了村小或教学点,帮扶11个贫困村建设了体育休闲设施集中点,帮扶33个贫困村完善了农村环境卫生设施,支持652户贫困户完成了改厕工作,在湘阴渡南塘、七甲南湾等5个村建立了金融服务站,在油麻公平、七甲王家等7个村建立了电商服务站。
(二)“五个一批”计划有序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群众主体”原则,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冰糖橙、油茶、水稻、烤烟、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支持和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14年来,先后帮扶贫困户种植冰糖橙种植面积8000亩、新增油茶种植面积12000亩、新增烤烟种植面积4000亩、生态水稻种植面积2000亩,大力发展“互联网+”,建立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2015年来,冰糖橙销售依托“互联网+”每斤增收1元以上。开展精准扶贫招聘会38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2105人次,引导1206名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业,帮扶525户贫困户实现自主创业。特别是突出抓好金融产业扶贫和光伏扶贫,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金融产业扶贫有效途径,采取“分贷统还”模式,打造“政府搭台、银行帮扶、企业唱戏、贫困户受益”的互动共赢格局,计划全县所有可以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贷款5万元,由贫困户将贷款自主选择投入到县银都集团或者扶贫经济组织,本金是由银都集团或者扶贫经济组织偿还,贫困户不仅不需偿还本金,每年还可以享受10%的保底红利。“贷款变收益”只需贫困户签一个名字,当“甩手掌柜”就可以实现“零负担、纯收入”(小额信贷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在八月底前完成,贷款总额可在全省面上县排第一)。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经反复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数据,确认了4096人的贫困户搬迁任务,并逐村开展集中安置点选址,指导26个村落实了安置工作方案,规划建设了3个集中安置点,7月中旬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县作典型发言;切实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帮扶162户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任务,跟进帮扶资金159.6万元。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落实中央财政造林补贴27.58万元,落实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46.7115万元,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40.2672万元。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通过雨露计划共帮扶261名贫困生就读中职和高职,落实帮扶资金8万元帮扶80名贫困生子女在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寄宿制入学,在县职中拟开班长期培训班帮扶50名贫困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先后落实贫困户救助资金21.7万元,为1221名贫困人口医保报销增报经费18.3万元,累计为7664名贫困人口办理低保手续。
(三)圆满完成年度脱贫工作任务。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2014圆满完成4404名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2015年我县圆满完成7个贫困村和4756名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省市核查确认。2016年,我县计划10个贫困村、8030名贫困人口脱贫,目前各项指标考核情况良好,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脱贫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有一些差距。部分县直单位、乡镇村干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不够高,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当年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上面,缺乏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科学的脱贫举措。驻村帮扶还不完全到位。部分驻村帮扶工作队下去后,按照要求把工作落实不够,没有真正帮助贫困村解决发展上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还有一些差距。2015年,我县实际争取到位的上级专项扶贫资金是676万元(含金融产业扶贫省财政配套风险抵押金100万元),为上年度的290%。由于我县是非重点县,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虽然会有所加大,但在资金总额上仍然会远远低于我市桂东、汝城等重点县。由于我县贫困村数量较多,贫困程度较深;加之贫困人口多数为老弱病残对象,在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方面所需资金较大,短期内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自力更生还有一些差距。不少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自力更生的意识不强。33个贫困村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修修路、修修水渠和山塘,并没有因地制宜帮助和引导贫困户发展生产,更没有组建或是引进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农业生产。一些贫困户“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不愿创业或就业,而是期待政府“发钱”。
(四)扶贫效果还有一些差距。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多种因素,我县贫困村产业的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普遍不高,生产经营方式依然滞后,农畜产品加工转化低,缺乏精加工,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现在能够拿得出手的亮点工作还不够多,贫困户能够得到的实惠还不多等。
五、下阶段工作规划
一是抓重点,打赢扶贫攻坚战。在《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2015-2019)行动方案》这一总体方案的指导下,以《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以22个行业部门制订的一系列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实施重点,进一步细化全县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和举措,全面深化精准扶贫工作。①按照“六进”农家标准抓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基层党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计、文化体育、农经、广播电视、电力通信等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整合部门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贫困村文化、政务、体育休闲、教育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②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抓贫困群众脱贫。在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方面,争取落实农业、林业、商务、烤烟、畜牧水产、旅游产业奖励帮扶资金,重点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态农业、特色种养和乡村旅游等产业,稳定增加经济收入。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吸收贫困户多、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手工业典型,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给予重点支持,促进贫困户抱团脱贫。在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方面,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推动部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剩余贫困劳力培训,增强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方面,帮助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贫困对象积极办理低保手续,确保“应保尽保”。对全县因病致贫且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贫困户,积极协调县农合办落实大病救助工作。在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方面,按照分期分批原则,对无房或是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有房住和住房安全。在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方面,积极抓好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工作,全面拓展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
二是攻难点,打开工作新局面。督促乡镇充实乡镇扶贫机构力量。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减贫成效等四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对乡镇、对相关县直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实施办法。着力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在县财政每年为每个贫困村安排30万元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督促各对口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2万元。各行业的涉农资金40%以上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不高问题,实现精准精细。重点围绕“五个一批”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继续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清理”,分门别类地核实核准相关数据,在扶持谁、怎么扶、怎么脱贫等问题上,切实做到工作底数清、方向准、目标明。严格落实精准滴灌要求,结合年度脱贫工作任务,实施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时间节点要求,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增亮点,打好永兴特色牌。培育一批永兴精准扶贫的亮点工程。在产业扶贫方面,围绕冰糖橙、油茶、烤烟、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探索建立“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电商+…”帮助贫困户脱贫的“X+1”工作模式,形成“一个贫困村一个主导产业”格局,重点打造源和油茶、破塘村种羊、窝黄村火龙果、陈家村烤烟、上桥村楠竹和中药材种植、高塘村香菇等一批亮点。积极推进光伏产业扶贫,实现带动贫困村年增收4万元以上、贫困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为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年内结合黄口堰水库移民搬迁、长鹿项目搬迁、太和及柏林园区周边居民搬迁、太和仁佳村地址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计划在悦来镇、便江镇、太和镇、柏林镇规划建设五个易地搬迁样板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形成上桥村、金华村、陈家村、刘家村、五成村等一批典型。在结对帮扶方面,创造富有永兴特色特点的“三到四送五有”经验,全面凝成全县合力,早日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相关名词解读:
1、“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2、“六个精准”是指: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六个突出”是指:突出基层组织“强筋骨”、突出兜底保障“全覆盖”、突出基础设施“补短板”、突出产业发展“强支撑”、突出教育培训“拔穷根”、突出易地搬迁“挪穷窝”。
4、“三到、四送、五有”是指: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切实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具体做到“三到”、“四送”、“五有”。坚持“三到”:一是“人到”,二是“情到”,三是“行到”。突出“四送”:一是送温暖,二是送政策,三是送技术,四是送项目。做到“五有”:一是有帮扶联系卡,二是有帮扶记录,三是有帮扶计划,四是有帮扶措施,五是有帮扶成效。
5、“六进农家”是指: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进农家。
6、“1+2+22”政策体系是指:“1”即《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2015-2019)行动方案》,“2”即《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2”即22个行业部门的精准帮扶工作方案,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调查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叶海燕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根据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6月10日至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分别到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黄泥镇、金龟镇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建档立卡确认,我县共有省定贫困村29个、市定贫困村4个,贫困户12861户,32383人,计划至2018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一)领导重视,落实工作部署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配备了2名专职扶贫专干。一是开展精准识别。参照汝城的“五评”法,在认真开展“一进二访”活动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识别。清理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853户1876人。二是开展对口帮扶和结对帮扶。全县共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11577人。每个贫困村有3-5个对口帮扶县直单位,从对口帮扶单位中抽派162人组建了33个工作队。三是核实相关数据。从2015年9月份起,全面启动开展“五个一批”和“六个突出”数据的核实工作。四是抓好预脱贫人口管理,为实现精准脱贫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强化责任,健全帮扶体系
在2014年制定出台《永兴县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基础上,2015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2015-2019)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2016年又印发了《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22个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本单位的职责职能相继出台了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基本形成了“1+2+22”政策体系。制定了《永兴县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领导班子和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了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的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多措并举,加快脱贫步伐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县财政将连续四年每年按照每村30万元的标准投向33个贫困村,帮扶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争取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3万元,帮扶实施项目65个;对口帮扶单位落实对口帮扶资金两万元以上;异地搬迁按每人2万元标准补助,再加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每人4万元;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年提高到3216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提高到2640元;及时开展了“雨露计划”、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就学及生活困难;实现了涉农部门资金40%投向扶贫工作、60%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扶贫产业。二是抓好扶贫产业发展。2014年来,先后帮扶贫困户种植冰糖橙8000亩、新增种植油茶面积12000亩、新增烤烟种植面积4000亩、生态水稻种植面积2000亩。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来,帮扶贫困村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9个,先后实施通组公路建设57公里,帮扶33个贫困村完善了农村环境卫生设施,支持652户贫困户完成了改厕等工作。
二、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差距,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思想认识有差距。从调查的情况看,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而部分乡镇、部门、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工作中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一是部分乡镇村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乡镇村会议开得多,具体行动少,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如何脱贫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思考,缺乏有效的措施,工作被动,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甚至把希望寄托在工作队和县直单位的主动作为上。二是贫困村贫困户主动脱贫意识不强。部分贫困村贫困户缺乏主动脱贫意识,等、靠、要思想较严重。不少贫困村存在财政给多少钱,就做多少事情,主动发展、自我发展、自力更生的意识不强。三是部分部门重视还不够。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对口帮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两万元的标准对帮扶贫困村进行帮扶,有的对口帮扶单位2015年度的帮扶资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到位。如对口帮扶金龟镇水湄村的县工商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邮政局的帮扶资金分别只到位1200元、4000元、3600元。四是部分工作队深入基层还不够。部分工作队人员认为精准扶贫和以前的扶贫一样,搞点基础设施建设就完事,有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下去后,对贫困村的发展缺乏清晰的工作思路,更提不出科学的脱贫举措,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造血式脱贫帮助不大。
(二)服务未到位,扶贫政策落实缓慢
这次精准扶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持力度之大,实惠之多前所未有,但部分部门、乡镇的服务工作还未到位,抓落实力度不够,致使扶贫工作进展缓慢。一是金融扶贫进展慢。按照计划,在全面完成小额贷款授信工作的基础上,推行“分贷统还”模式,全县年内完成扶贫小额贷款规模5亿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评级授信户1户不落。但截止目前,实际到位金融扶贫贷款资金只有4042万元,离年内完成扶贫小额贷款规模5亿元的任务还差距甚远。造成这种现象,客观上是手续繁琐嫌麻烦,怕担风险不愿贷款,主观上还是宣传未到位,在为贫困户办理金融贷款手续方面没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异地搬迁建房落实难。目前除黄泥镇进展较快外,大部分乡镇进度慢,有的乡镇还未启动。造成贫困户异地搬迁建房进度慢的原因,客观上是安置用地难落实、难审批、搬迁建房困难大、部分贫困户不愿搬迁,主观上还是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宣传没到位,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没有用心把好事做好。三是部分贫困村安全饮用水项目有困难。由于2016年度省里的安全饮水项目计划至今没有下达,致使全县33个贫困村中还有12个村安全饮水项目落实无门。如柏林镇图府村部分组每年季节性缺水达3个月之久,村民要到1公里以外的地方挑水。四是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小。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3个贫困村每个村3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基本是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相当一部分村就是修路、维修水渠和山塘,很少用于发展特色产业项目,没有因地制宜帮助和引导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受惠不均衡,群众意见较大
一是扶贫资金安排不均衡,重点村与非重点村受惠差别大。贫困重点村每年都能得到项目和资金的支持,而非重点村却难有项目和资金的支持。我县33个贫困村,除县级预算每年安排每个贫困村30万元外,县直各单位和乡镇政府的资金大部分也倾向投入到33个贫困村。二是重点村的贫困户与非重点村的贫困户有差别。重点村有县直部门对口联系,有县直部门干部帮扶,在走访时会安排慰问金,而非重点村的贫困户,只有乡镇、村组干部党员联系,走访时很难安排慰问金,贫困户心里不平衡。三是贫困户之间受惠差别大。有的贫困户享受了异地搬迁建房人平2万元的补助(到本乡镇集镇买房人平3万元的补助或到县城买房人平3.5万元的补助政策);有的贫困户享受了金融扶贫每户连续三年每年5000元红利政策;而部分贫困户只享受了技能培训、生态公益林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如大布江乡江头村有贫困户37户,115人,其中享受金融扶贫政策的6户(其中1户贷款自己发展产业,3户贷款资金投到银都集团,2户因在广州打工还未办理手续),异地搬迁建房4户,兜底13户,五保2户,还有12户只享受了技术培训、介绍劳务输出等普惠性的政策。只享受了普惠性政策的贫困户,得到的实惠少,心里有想法。四是扶贫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不满。扶贫对象是省市按照总人口规模按比例下发指标到县和乡镇后确定的,当时由于上报时间紧,还存在有的村民与贫困户的条件差不多未列入,不能享受扶贫政策,这部分村民有意见。
三、做好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认识。充分利用会议、电视等有效途径加大宣传《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条例规定,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精准扶贫工作当作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同时,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精准扶贫政策,提高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的主动性,切实克服上热下冷的现象。二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强化精准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真正实现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乡镇负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乡镇、村的主体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乡镇村的主观能动性。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扶贫的第一责任人,发挥部门的后盾作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职能,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工作队要深入基层,落实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强化服务,落实政策,切实提高扶贫效果
相关部门、乡镇、村、工作队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尽快落实党的好政策,切实提高扶贫效果。一要加快落实金融扶贫政策。进一步简化金融产业扶贫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完成扶贫小额信贷贷款5个亿的任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评级授信户1户不落。二要加大扶贫项目推进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接力度,尤其要加快异地搬迁建房等项目的实施,加快用地审批进度,实现如期交付使用。三要加大争资立项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争资立项力度,财政扶贫资金要与农业、国土等部门专项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发展产业,缩小差距,努力消除不满情绪
一要大力发展产业积极“造血”。加大土地流转和金融扶持力度,围绕我县的冰糖橙、油茶、烤烟、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产业,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经济,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业主的培育,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二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缩小差距。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政策,在制度设计上缩小重点村与非重点村、贫困户之间受惠差距,对部分只享受普惠性扶贫政策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慰问,让这些贫困户心里得到平衡,着力消除群众不满情绪。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所提建议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18件,闭会期间收到3件,共121件。现将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提出的121件建议,内容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教育、交通、财经、城建、文化、社保等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其中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类的建议38件,占建议总数的32%。承办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121件建议均按期办复完毕,办复率100%。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63件,占办理总数的52.1%。对条件成熟能够解决和实施的建议,认真抓好落实,使之得到有效解决。如办理“关于治理农村耕地抛荒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抽调人员,进行两次专项督查。截止6月底,全县已治理抛荒耕地800余亩。再如办理“关于解决东正街路面提质改造噪音的建议”,旧城区提质改造指挥部接人大代表建议后,同滨河路段指挥部、郴州市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会商协调。4月中旬,施工方已对井盖采取了减震技术处理。6月10日,又对部分井盖进行升高。通过这两次处理后,车辆通过时的噪音大大降低,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已基本消除,附近居民反映良好。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54件,占办理总数的44.6%。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县政府将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尽快解决。如办理“关于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近2亿元,通过组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对金银产业、再生纸业、养殖业等行业综合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县环保局、农村环境整治办、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系列工作方案,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改水改厕、面源污染治理、农村重点污染行业的综合治理、环保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下功夫,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全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真正打造宜居永兴。再如办理“关于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近年来,特别是当前扶贫工作处于攻坚时期,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合作社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社项目建设和合作社培训等。4月19日,县长王卫东还对瑞思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成立精准扶贫合作社作了重要批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了优良环境,也为合作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因受政策、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研究解决的(C类)4件,占办理总数的3.3%。对一些目前无条件解决或受政策等因素限制无法立即解决的建议,县政府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努力创造条件,争取逐步得到解决。同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作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办理“关于在鲤鱼塘储备仓库建立烘干生产线的建议”,因整个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90余万元,已请示市粮食局,暂停烘干房项目建设。但已在鲤鱼塘粮库申明亭粮点拟选定好用地,待上级资金筹集到位将立即组织实施。
二、主要措施
(一)以高度责任担当抓好建议办理。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来抓,作为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来抓。接到建议后,县政府办及时进行了梳理分类,于2016年1月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商讨建议办理事宜,提出具体承办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16年2月6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办理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9号),明确了办理工作任务、责任和时限。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加大对热点、难点建议的协调调度,有力地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
(二)以构建科学机制提高办理效果。建立了专项调度机制,着力强化措施,提高办理效果。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按牵头县领导分工梳理出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报相关副县长专项调度。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积极改进办理方式,通过打电话、当面商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31个牵头主办单位均召开了面商会或与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确保了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度。
(三)以强有力的督办保障办理进度。6月下旬,县政府办按照建议分类,对31个承办单位的121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逐件调度,对办理情况不理想的,通过重点调度、督办卡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确保按期办结。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建议因受政策、目前条件限制,一时无法办理落实,如“关于完善永兴县塘门口镇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建设的建议”;二是有的答复过于简单、笼统,质量不高,如“关于启动柏双干渠金龟山下段整修工程的建议”。
针对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强化领导,提升办理效率。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协调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二是强化措施,提高办理效果。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继续跟踪正在解决和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由我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7件。我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督查,全力以赴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6件,正在解决的(B类)1件。下面,我就有关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曹毛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第5号(A)
我县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一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近几年来,县财政对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加大。2015年县财政对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的保障标准为:一是连续担任村级主要干部:(1)连续9年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以上的村支书、主任2400元/年;(2)30年以上2200元/年;(3)连续15至29年1640元/年。(4)连续10至14年1440元/年。二是累计担任村干部:(1)累计30年以上2000元/年;(2)累计25至29年1440元/年;(3)累计20至24年1240元/年。2015年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是按照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文件(永组发〔2015〕31号)执行,近几年标准在逐步提高。
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实行“一卡通”发放。从基础资料的收集、数据的审核、资金的申报和拨付一直到“一卡通”发放整个程序走完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财政局对有关村干部、退职村干部、村级组织等相关经费都是优先办理,优先拨付。今后,将根据我县实际财力情况,参照其他县市的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退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的保障力度。
二、李祖海、刘列彪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马田镇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的资金扶助力度的建议”。第29号(A)
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困难的问题一直是县委、县政府关心和关注的事情。根据上级安排,十三五规划主要是解决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及现有水厂的提质改造。今年县里已将马田水厂扩建的饮水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马田水厂也正在做前期设计工作,有关部门正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尽量将我县的人畜安全饮水项目做好做实。
三、李祖海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赤脚医生退职后晚年生活待遇的建议”。第30号(A)
2014年11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按照文件精神,我县制订了《永兴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4]128号),对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问题做了明确规定:连续从事老乡村医生工作5-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工作8-12年的,每人每月90元;工作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120元。
2014年底,我县通过审核认定,共上报老年乡村医生506人,2015年全年发放补助共计64.67万元。2015年底,我县又新增上报老乡村医生238人,目前正在审核确认阶段。
关于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我县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四、李和、李景现、李语成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马田片区农村公交问题的建议”。第40号(A)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县共引进民间资本1.3亿元,注册成立6家客运公司,新增公交车辆214台,开通城乡公交(客运)线路77条,极大缓解了广大群众出行难题,在凝聚民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5年1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城乡公交事项”,规定“对农村公交从2015年起给予1万元/台/年的免费群体补贴。三是全县城乡所有享受购车补贴和免费群体乘车补贴的公交车,要对免费群体乘车按要求落实乘车票价优惠政策。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公交车执行免费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的监管,制定有效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未按要求执行免费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的公交车主,一经查实,要予以处罚。四是免费群体乘坐公交车补贴对象及优惠标准,根据与会人员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规定要求执行”。
(一)关于“由县财政对马田镇区循环线和马田至马矿两条镇区公交线路免费人群乘车据实补贴”的问题。目前,全县农村公交已实现全覆盖,对镇区公交线路免费人群乘车县财政如何补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待县里研究后按规定执行。
(二)关于“将马田片区农村公交优惠乘车财政补贴由每年1万元/台提高到2万元/台”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现在每年农村公交都享受了国家燃油税补贴,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又决定从2015年起对农村公交车给予每年1万元/台/年的免费群体补贴,这一块的总支出每年都在100万元以上。由于这一标准刚实施,是否立即提标,下一步,财政将配合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实行绩效评价,是否增加补贴标准将视绩效评价结果再行确定。
(三)关于“由县政府建设一个公交车站”的建议。我县拟将马田客运站搬迁升级,建设一个新的二级客运站,规划建设选址马田镇新马三旅游公路旁,项目占地50亩,计划投资6000万元,该二级客运站内将规划建设一个公交始末站,实现班线客运、片区公交无缝对接,方便群众换乘。目前,通过争取省市主管部门已批准立项,拟于2016年启动建设。
(四)关于“开展马田片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前段时间,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利用市场竞争手段淘汰了大部分的非法营运面的车辆。原计划2014年底对非法营运面的车进行整治,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准备不充分,运管、交警部门在马田片区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时,仍遭到了当地非法营运车主的巨大阻力,曾发生数十名车主围攻镇政府的情况,导致行动终止。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方案,拟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当地政府主导,公安、运管、交警、农机、教育、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拉网式清剿行动,彻底清除非法营运车辆,切实保障经营者合法利益,确保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五、李和、张爱国、李景现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马田二级客运站、三级货运站、马田农贸市场、107国道马田段改道、在马田镇内建设一所全日制高中等项目纳入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第42号(A)
县政府与省、市发改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调,省里初步同意将马田二级客运站、三级货运站建设列入省“十三五”站场建设规划。马田汽车站建设列入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关于107国道马田段改道工程,省发改、交通运输部门拟采用分批实施方案,首先实施宜章和苏仙路段,再实施北湖和永兴路段。我县正在争取将永兴路段安排在第一批实施。
关于在马田镇内建设一所全日制高中等项目纳入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目前,我县在校高中学生8053人(普高6540人,职高1513人);县委县政府已决定在县城区新建一所高中,计划投资4亿元,新增学位5000个;县二中、三中从2016年起将初中学位腾出来用于招收高中学生,可新增学位3000个;县职中正在改扩建,可新增学位1500个。届时,全县高中阶段总学位可达17500个,基本能满足“十三五”期间高中教育的需求。县三中生源覆盖马田及周边乡镇,现有高中学生1085人,该校可容纳3000高中学生就读,能满足当前马田片高中教育的需要。鉴于此,关于在马田镇内建设一所全日制高中项目纳入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暂不予支持。
关于马田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县市场服务中心已将马田镇农贸市场项目纳入了我县城乡农贸建设规划计划,新建马田市场占地30亩,所需投资一亿元,采取招商引资或政府投资方式,计划用时2-3年建成。目前,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李小玲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柏林镇天里坪至洞口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59号(A)
柏林镇天里坪至洞口工业区路段已于2014年安装了60W太阳能路灯,但洞口工业区至洞口农贸市场路段未安装。接到建议后,县银投集团联合有关单位对该路段是安装太阳能灯还是有线路灯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初步确定安装太阳能灯。但由于我县“金太阳工程”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60W太阳能灯已没有计划,目前正与中科恒源公司协商,计划将部分未发货120W互光互补路灯置换成30W太阳能路灯。如置换成功,经相关程序后,该路段可尽快安装30W太阳能路灯。
七、李水林、李建星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入园的稀贵金属产业骨干企业重点支持”。第62号(A)
县开发区等部门紧扣《永兴县金银稀贵再生金属产业总体规划(2010-2020)》和《永兴县金银及稀贵金属再生金属回收产业整合升级方案》,扎实工作,大力推进稀贵金属产业整合升级。
(一)稀贵金属产业集中区基本情况。一是加强了组织保障。县里成立了金银冶炼及淘汰退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开发区、环保局、国土局等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稀贵产业整合升级工作及协助整合升级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同时,成立了永兴园区项目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推动了整合升级企业的入园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稀贵金属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稀贵金属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于2012年底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上。柏林工业园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过6亿元:园区大门和广场基本成型;工业大道和柏林大道主干线拉通,实现路面硬化3400米,铺设好雨污管网3800米;110KV输变电站已建成并架设好园区内1万伏高压线路2800米;洞口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规划设计并动工建设;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启动建设正式铺设管网;安置小区一期土方工程和公寓楼桩基工程完成,正在建设公寓楼房屋建设。太和工业园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有序推进:完成了园区广场建设;对园区主干道进行绿化、亮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居民搬迁安置小区完成征地、规划等前期工作。三是加速推进企业规范入园。目前,已有27家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和环保科技类企业签订了入园合同,16家入驻柏林工业园、11家入驻太和工业园。柏林工业园雄风、琼鑫、金润、荣鹏、众兴、强胜、郴州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等项目已动工。太和工业园永鑫环保一期建成投产;兴光公司24万吨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平整土地150余亩;众德、金沅、鸿福等公司对照新环评批复基本完成改造,拿到试生产批复后可实现全面生产;园区传统合法企业和盛、星城、华鑫等公司技改工艺、环保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对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一是进一步简化手续办理,提高办理效率。目前,我县正制定实施《永兴县项目建设智能审批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透明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县开发区与发改、国土等部门,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协调,积极立项争资,抓住年底省厅用地指标空档期,组织申报了一批重点项目(400亩)。同时,专项行文报省政府,请求对我县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项目单列指标,努力争取在用地指标供给上给予政策倾斜。三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筹资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稀贵金属产业创新信贷产品。如县邮政银行的“助保贷”、“税贷通”已成功向东辰、大同等10余家企业发放贷款;工行创新了“核心企业供应链”、“银政通”等融资方式,建行创新“成长之路”信贷产品,保证入园骨干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银行能予以信贷资金支持。
八、黄荣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樟树镇沉陷区治理搬迁进度的建议”。第77号(A)
樟树镇党委政府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由书记镇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2015年底,启动了采煤沉陷区樟树镇居民集中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樟树镇樟大公路右侧(樟树镇企业办旁),规划用地22.1亩,安置居民500户,计划投资1.6亿元,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设计、用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和土地场地平整。2016年内动工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计划2019年5月完工。目前正在做安置搬迁户的摸底报名工作。
九、李检华、李禄锋、李继军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玉平公路改道提质升级项目纳入县“十三五”重点项目的建议”。第84号(A)
悦来镇玉泉至坪田公路编码为县道X054431023,属于农村公路范畴。2009年,我县将该线路列入通乡公路改造计划,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5米,于2010年完工通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玉平公路改道提质升级项目列入县“十三五”重点项目比较困难,原因如下:一是“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无县道提质改造规划库;二是不符合公路改造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该项目2010年完工,如现在申请,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待有相关政策时,将积极把该项目列入规划。
十、刘钟礼、杨飞、李如平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东部山区旅游纳入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的建议”。 第87号(A)
我县东部山区原生态旅游资源保存良好,其中,青山垅风景区被评定为省级水利旅游风景区,现在正在创建全国水利旅游风景区。为了进一步发展旅游业,原永兴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已于2013年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旅游资源,特别是对未开发的东部山区生态旅游资源进行了考察,并列入了永兴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中期重点建设好东部山区生态旅游景区(景点),强调建设一个持续发展带即东部山区生态旅游发展带。东部旅游区包括回龙山、东岭、青山龙水库;东部生态景观风景区主要指鲤鱼塘、龙形市、七甲、大布江等东部乡镇。该区域是我县饮用水源储备地和生态旅游培育区,现阶段主要任务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培育。重点将开发青山垅乡村旅游。拟立足山水风光优势、乡村风貌特质,利用原生态自然景观,打造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示范点,从而带动东部山区旅游的整体开发。目前,青山垅景区引进广州市坚强投资实业公司,正在就景区生态园项目招商洽谈。当前一个时期,东部山区在实施山体、水体、道路、园林等风貌控制的同时,要以建设小城镇、新农村的契机,科学规划村民社区建设,限制工矿企业进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以便更好地开发东部山区旅游。
十一、李如平、刘学金、何兰姣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流行业管理的建议”。第90号(A)
一是关于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为切实加强对物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家中央综治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5﹞13号),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目前,我县发改局牵头拟定了全县“十三五“规划,将打造现代物流列入重点规划,积极促进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化发展。二是关于加强对物流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公安局等有关监管部门每年都组织物流企业学习培训,加强物流业务知识和物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物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关于物流部门要加强资金投入、购置检验设备。由于验视设备购买成本过高,普通的每台验视机都在10万以上,从全市的情况来看,各县区物流企业都未配备验视设备,还是通过与发货人协商开箱验视的办法验视。2016年,县发改局等部门已将永兴县果蔬冷链物流中心等建设项目向省、市发改委申报为2016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下一步,县政府将积极与省、市发改部门协调,力争将物流安全项目列入重点支持项目。
十二、尹声灿、王红玮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01号(A)
(一)关于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郴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的建议。郴政发〔2014〕16号第二条第4款规定“支持鼓励县级行政区域内公办学校教师到本县区域内同类型的民办学校支教或任教。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人社、财政部门备案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公办学校教师的基础工资由财政支付,其他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民办学校负责,支教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相应职级待遇保留。民办学校教师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工龄连续计算”。
我县认真落实该《意见》,县内民办学校可根据需要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县教育局也没有设卡。如银都实验学校2006年开办的头三年,县财政为在银都实验学校任教的30名公办教师发基础性工资,绩效工资由聘用的民办学校发。
(二)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文件精神的建议。国发〔2015〕67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中要求“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文件还规定“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区分东中西部、农村和城镇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步骤,通过两年时间逐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已安排此项经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已经按照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其中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每年8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00元。
(三)关于解决民办学校教师“五险一金”的建议。根据上述(湘政办发〔2011〕38号)和(郴政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所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政策为教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由民办学校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的比例及标准分担,县财政对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的“五险一金”可适当支持。
为支持鼓励民办学校的发展,县教育局拟定了《关于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草稿),准备提交县委议教会研究,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出台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十三、尹声灿、王红玮、邓永雷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区新建一所公办高中的建议”。 第112号(A)
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在县城新建一所高中,到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今年初,县有关领导组织县教育局、住建和规划局、县一中等单位多次现场踏勘,确定了几个初选地址。2月25日县委袁书记和王卫东县长率相关领导,深入初选地址实地考察,对选址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之后由县住建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县国土、林业、城管、交通、消防、开发区等部门专家对新建高中选址进行广泛讨论,拟定了7个初步选址方案,选址方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今年8月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年底前,该项目完成征地、规划、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于2017年3月启动建设。
十四、廖帮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水南小学资产权属清核的建议”。第113号(A)
2016年5月24日,教育局牵头召集水南村、便江村两村支书和财政局国资局、教科文股、水南小学校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水南小学会议室就该建议进行了对接。(一)基本情况。水南小学现有教学班44个,学生3016人,教职工115人。现在的水南小学是在水便两村举办的村级小学发展起来的一所城区学校。1998年水南小学整体搬迁到现址,占地21亩,由水南村和便江村集资建设了一栋2178平方米的教学楼。随着城市扩容,水南小学也在不断扩大办学规模,2012年县财政出资建设了一栋教学楼;2013年新征地30亩,并在其上新建了一栋教学楼。(二)资产权属清核情况。水南小学校园面积共51亩,其中21亩属水南、便江两村集体所有,新征的30亩属国有划拨地(以县国土局出示的“水南小学扩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三栋教学楼,其中一栋教学楼2178平方米,是由水南村和便江村集资建设。对该教学楼的资产权属核实,县财政局国资局按照资产核查有关规定,已要求水南村、便江村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十五、古月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原文昌中学教职工“三险一金”问题的建议”。第116号(A)
县政府对原文昌中学教职工“三险一金”问题非常重视,为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责成县人社局召集医疗保险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失业保险站和原文昌中学部分教师进行了面谈。根据原文昌中学李岳贵等老师提供的88名教职工名单,人社局逐一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原文昌中学88名教职工有欠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对于住房公积金问题,据永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实,原文昌中学有82名教职工建缴了住房公积金,其中78人属正常汇缴状态,4人属封存状态
(即可能退休或调离)。
十六、白晓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建议”。第118号(A)
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县人防办和县教育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县人防办会同县教育局紧紧围绕“国防教育”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国防及人民防空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国防教育和演练。每年县城的中小学校都要开展2次以上防空防灾疏散演练活动,并结合演练活动进行国防及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形成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16年联合县教育局在秋季对全县初一年级免费发放防空防灾教育读本。二是建好国防教育读书吧。2015年在人民公园大门旁建立了国防专题教育读书吧,得到关注国防军事的市民一致好评。同时,县人防办将加大建设社区、县城学校的国防及人防宣传展览室,不断提高市民国防意识。三是打造国防演练基地。计划2016年完成人防训练基地及人防疏散基地选址立项工作。
十七、朱成学、朱腾芳等十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社保资金由县农行转向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建议”。第85号(B)
永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工作于2012年启动,当年经省人社厅公开招标并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我县城乡居保工作合作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永兴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支行,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由县农行负责办理。县农行在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布置了362台“智付通”并和机主签订了服务协议,规定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业务由“智付通”机主代办,县农行每月支付给机主一定的待遇。4年来,县农行已累计向我县8万余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21600万元,服务质量在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所反映的一些地方没有信号的问题属实,由于县农行“智付通”机具主要通讯运营商是电信公司,七甲、龙形市、大布江、三塘等乡镇个别偏僻村没有电信信号,造成机具无法正常使用,确实存在养老金发放和缴费无法办理的状况。经县人社部门的协调,县农行已于2015年下半年更换通讯运营商(中国移动),目前相关乡镇、村已能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淼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向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121件,其中工交线共承办31件,已全部办理回复并进行了面商,办结率与面商率达100%。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工交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5件
1.关于范茂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县城北出城交通拥堵的建议”(第2号A类)。一是关于尽快启动东外环线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拥有汽车的居民日益增多,成为城市交通堵塞的主要原因。为增加道路容量,“十二五”期间,我县先后实施了郴永大道、银都大道等项目,城南交通堵塞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为缓解城北交通拥堵问题,县政府积极争取,启动了S209灵坎桥至永兴县城(又名东外环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并于2014年纳入湖南省国省干线公路“十三五”预备项目库。目前,该项目前期手续正在办理,工可已编制完成,正送省发改委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下半年完成招商并动工建设。二是关于东外环线项目连接省道S213路段的建设。2016年5月17日,我县与安仁县签订了永安大道战略合作协议,初步路线走向为:起于东外环线,经黄泥、太和、柏林,止于安仁县城,全长约7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已启动该项目立项、前期工作。该项目的建设,将极大缓解城北交通拥堵问题。
2.关于廖立社代表提出的“关于将S212线安仁关王至永兴鲤鱼塘公路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第7号A类)。该线路属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改造项目之一。2016年1月,我县与安仁县就该线路走向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2016年5月17日,我县与安仁县签订了该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下一阶段,我县将联合安仁县一道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汇报,争取纳入省“十三五”干线公路改造规划。目前,已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初步确定线路走向,正在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明年动工建设。
3.关于曹毛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县城环城东路与青资公路接通的建议”(第10号A类)。2014年,S209灵坎桥至永兴县城公路(又名环城东路、东外环线)已纳入湖南省国省干线公路“十三五”预备项目库。目前,该项目前期手续正在办理,工可已编制完成,正送省发改委专家评审。计划下半年完成招商并动工建设。2016年5月17日,我县与安仁县签订了永安大道战略合作协议。该项目初步路线走向为:起于东外环线,经黄泥(与青资公路平交)、太和、柏林,止于安仁县城,全长约7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已启动该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4.关于凌胜利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鲤鱼塘至千冲村、板桥村公交车的建议》(第19号A类)。一是关于对开通鲤鱼塘至千冲村、板桥村公交车问题。前段时间,县运管所就开通鲤鱼塘至千冲村、板桥村公交车线路工作积极与鲤鱼塘镇对接,并联合交警、安监、公路等对该线路通行条件进行了勘察,明确了嘉盛客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目前该线路已投入营运,暂投入1台公交车,今后将根据客流情况增加公交运力。二是关于调整永兴至大布江乡班车票价问题。今年来,县运管所联合发改部门对全县客运市场乱涨价现象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客车乱涨价情况已基本杜绝,永兴至大布江乡票价已恢复正常票价。代表提出将大布江至鲤鱼塘段客运票价降低2-3元,一是不符合政策要求,二是现有班线客运司机不接受。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推进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待完成永兴至大布江线客车公交化改造后,该线路将执行公交票价,票价将比目前客运票价降低30%以上。
5.关于对凌胜利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鲤鱼塘镇足泉公路,千板公路增设岔车道、护栏和反光镜的建议》(第23号A 类)。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县政府已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并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农村公路临水临崖、事故多发及急弯陡坡等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并纳入安保工程管理系统。在“十三五”期间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步对各级公路隐患路段设置防撞墙、钢护栏及交通安全标志等设施,足泉公路已列入计划,近期马上组织动工。
6.关于陈繁华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鲤鱼塘镇农网改造工程后期管理的建议”(第27号A类)。一是关于“重新启动农网改造后续工程,实行用电户自行缴费”问题。我县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以来,根据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关工作安排,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兴县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55号)、《关于开展农村智能电表改造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13号),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已在全县启动了所有农村台区低压居民智能电表改造工作,2016年将全部更换完毕,届时包括鲤鱼塘镇在内的农村居民将全部免费更换智能集抄电表,用户可以到当地供电所或村管电员缴费购电,也可以到村购电代办点缴费购电。二是关于“出现意外故障及时处理,且维修费全部由郴电集团负责”问题。根据上级关于深化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公益性、服务性”农电管理相关规定,我县将全面推行“智能管理,抄表到户,村电共管”模式,按照“村电共管”的原则,对农村用电由供电企业和村管电理事会做好共同管理和供电服务工作。供电企业负责对辖区内10KV供电线路的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缺和维修维护,确保安全可靠供电,并负责用户电表外的有关线路设施设备维修材料的供应。村管电理事会及台区管电员负责供电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所辖低压端电力设施小型维修维护工作,所需材料从当地供电所领用。三是关于“在鲤鱼塘镇供电所建立缴费大厅,安排专人值班”问题。在鲤鱼塘镇供电所一直设有缴费大厅,每天有坐台收费人员负责电费收缴工作。
7.关于对阳社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村级公路管理维护的建议》(第34号 A类)。一是农村村级公路由公路部门负责的管理维护问题。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我县已纳入管养里程的村级以上农村公路达1650余公里。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明确乡、村道管养责任主体为乡级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2013年,县政府在各乡镇设立乡镇公路养护站,从县公路局抽调21名养护职工安排至各乡镇养护站,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关于村级公路无固定养护经费来源的问题。县政府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各乡镇全年考核情况拨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奖补资金。2015年,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力度,将日常养护奖补经费提高至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拨付。三是关于配置道路安全设施的问题。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活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明显改善。今后,县政府将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农村公路”活动及其他安保专项工程,逐步完善全县公路安保设施,为人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8.关于郭晓盛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青界山至马田段S213线公路建设的建议”(第37号A类)。S349永兴黄泥至马田公路是湖南省“十三五”干线公路改造项目。我县于年初启动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县交投公司已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定路线走向为:起于G240资兴至永兴段与龙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园道路平交处,途经塘门口镇、复和大坡,止于永兴县马田镇南侧的G107与在建S349马田至三塘段起点平交处,路线全长39.657公里。目前正在抓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明年开工建设。
9.关于对李腾英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免费为农村用户安装磁卡表,落实农村电管人员工资的建议”(第56号A类)。一是关于“供电公司对农村用户逐户免费安装磁卡表,由用户自行购电使用”问题。我县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以来,根据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关工作安排和县政府办《永兴县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5〕55号)、《关于开展农村智能电表改造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13号)精神,已在全县启动了所有农村台区低压居民智能电表改造工作,将在2016年全部更换完毕,届时包括金龟镇在内的农村居民将全部免费更换智能集抄电表,用户可以到当地供电所或村管电员缴费购电,也可以到村购电代办点缴费购电。二是关于“供电公司应进行核算,落实农村电管人员工资,提高电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深化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永兴县推行“公益性、服务性”农电管理相关规定,我县将全面推行“智能管理,抄表到户,村电共管”模式,按照“村电共管”的原则,对农村用电由供电企业和村管电理事会共同做好管理和供电服务工作。农村供用电属于公益性、服务性的工作,农村管电人员是由村管电理事会推选委派,主要负责到户抄表收费工作,供电企业按台区电价电量与到户电价电量核算一定的中间电费差作为管电员的津补贴。
10.关于李建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柏林镇洞口邮政业务的建议”(第61号A类)。根据中央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自2012年启动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项目,全县共有14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需要建设(或购置),其中包含原洞口乡。洞口乡属第一批撤并乡镇,为节约资源,洞口乡将原来兴建的文化楼计价改为邮政所,名称为:柏林镇洞口邮政所。根据国家邮政管理局的规定,该邮政所已于2014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实行半天营业半天投递的服务,主要包括邮政函件业务、邮政寄递业务、报刊发行业务、农资配送业务等。
11.关于李小玲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打击永兴至福州客运非营运的建议》(第64号A类)。对永兴至福州线非法营运现象,县政府高度重视,春运之前就安排县运管、交警部门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大了对永安公路安仁交界处、鲁塘坳高速路口等该线路必经路段的检查。春运期间,执法人员放弃了春节休息,日夜坚持在打“黑车”、规范客运市场管理的一线,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扣永兴至福州线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车辆3台,均给予了严格处罚,对非法营运人员形成了巨大威慑,永兴至福州客运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春运工作有序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运输环境,保障了旅客出行安全。
12.肖君文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开通龙形市乡农村村级公交车的建议”(第93号A类)。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出行难题,在凝聚民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底,我县东部山区的七甲、大布江两乡率先开通农村公交,打破了我县东部山区无公交的历史。针对代表建议,县政府安排县运管所与龙形市乡政府进行了多次对接,积极推进龙形市农村村级公交车开通工作,龙形市至柏林、龙形市至三河洲、龙形市至新棚村等三条公交线路已于5月上旬正式开通,先期投入公交运力3台,今后将根据客流情况和道路改造情况增加运力、拓展线路。
13.关于吴代儒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鲤——七”公路扩宽改建项目立项的建议”( 第95号A类)。黄土洲至鲤鱼塘公路现编码为省道S212,是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实施项目之一。经与安仁县沟通,两县今年启动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计划明年动工建设。该路段将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每小时,路面宽度9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同时将安保、绿化、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纳入设计、实施范围内,确保道路通行安全、舒适。
14.关于李超英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马家砂场至滩头村刘家组公路拓宽的建议”(第110号A类)。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需拓宽的问题,代表提出的滩头至长窝口公路(建设里程2.928公里)已纳入了2016年农村公路窄路面改造工程计划,补助资金10万元/公里。此外,农村公路断头路连通工程和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也已启动,2016年断头路连通工程约34公里,补助20万元/公里;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约60公里,补助10万元/公里。
15.关于邝飞跃提出的“关于提质改建农林水路的建议”(闭会期间3号A类)。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县公路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查。目前,该路段北段(大桥路至县农业局段)已根据设计由云腾路桥公司实施完毕;南段(农业局至干劲路下坡段)未纳入旧城背街小巷改造范围,也未进行加铺方案设计,缺少施工依据。同时,根据现场实地勘察,该路段坡度过大,中间有阶梯,且路面宽度窄,压路机、摊铺机及拌合料运输车辆等大型施工设备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不宜进行沥青路面加铺施工。
二、所提建议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5件
1.关于廖立社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郴永大道向北延伸至安仁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第11号B类)。为完善区域内交通网络,促进永兴、安仁两县经济发展,我县于2015年1月就永安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路线走向等问题与安仁县交换了意见,形成初步意见;2015年5月17日,两县就该项目建设的合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确定该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下阶段,我县与安仁县一起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汇报,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干线公路中期调增建设规划。
2.关于王新廷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高亭司镇联合村与坪洞村通村水泥公路的建议”(第14号B 类)。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十二五”期间,我县抢抓国家大力实施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利机遇,积极实施通乡通村公路硬化改造,全县公路建设飞速发展,公路通行环境得到有力改善。在2015年开展的“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中,我县已对全县通组公路进行了数据采集与上报。目前,国家尚未启动通组公路建设计划,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交通现状,启动了3年农村公路建设行动计划,对纳入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计划的统筹安排10万元/公里,对全县较为重要的断头路统筹安排20万元/公里以奖代投补助支持。今年已对各乡镇摸底呈报的重点贫困村通畅计划安排了60公里,有条件实施的断头路安排了34公里建设计划,逐步完善全县农村公路建设。
3.关于陈繁华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鲤鱼塘镇光明村至太和镇公路的建议”(第24号B 类)。建议所提公路属于断头路,根据《永兴县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永政办发〔2016〕13号)精神,将对纳入专项项目的断头路按20万元/公里的标准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由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早日纳入断头路连通工程计划。
4.关于郭晓盛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马田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第36号 B类)。关于通组公路建设,国家尚未启动建设计划,暂无专项资金。县政府在2015年开展的“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中,已对全县通组公路进行了数据采集与上报,争取能早日立项。为改善我县交通现状,县委、县政府启动了3年农村公路建设行动计划,目前马田镇上桥村、金华村、宋家村已纳入2016年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计划,计划里程6.4公里。贫困村通组公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5米,专项项目统筹按1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时,宋家村楚家11、13组至山洞口村10组1.5公里、罗尾村1公里已纳入2016年断头路连通工程,统筹按照2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5.关于朱明平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第43号B类)。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县共引进民间资本1.3亿元,注册成立6家客运公司,新增公交车辆214台,开通城乡公交(客运)线路77条,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出行难题,在凝聚民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我县城区公交和马田镇区两条公交线路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车,其他城乡公交和农村公交实行优惠票价政策。农村老人只要到老龄委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凭《老年优待证》到银城公交公司领取老年人免费公交卡,在城区内可免费乘车;在马田镇区内两条公交线路直接凭《老年优待证》免费乘车。按国家相关规定,我县已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众乘坐城乡公交和农村公交均实行了优惠票价,优惠后的票价为:每5公里1元(比原客运票价优惠了30%至50%)。按相关规定,此优惠票价仅给予老年人和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乘车,但由于城乡公交和农村公交所载旅客大部分是这些人群,故对其他人群也未提高票价,也意味着其他人群均享受了优惠票价政策。我县目前对农村区域老年人和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票价给予了农村公交公司每台车1万元/年的补贴,补贴标准不是很高。如对城乡公交及农村公交老年人全部实行免费,初步估算,我县城乡及农村免费群体补贴额将达1000万元以上,就我县目前的财政状况,暂无力推行此项政策。
6.关于李腾英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永兴至香梅村、竹司村、张家洲农村公交车的建议”(第47号B类)。针对4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已作出规划,全县将利用3至5年时间,对所有的班线客车进行公交化改造,并将永兴至香梅村、竹司村、张家洲线列为了第一批改造线路。但由于2016年5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就农村公交出台了相关政策,不允许农村投入公交车型,直接影响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推进工作。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进行政策上的沟通,如政策允许,我们将按规划推进此项工作。同时,为改善香梅区域群众出行条件,今年拟开通香梅至金龟区域内农村公交。前段时间,经与金龟镇政府对接多次,并拟定由柏林安驰客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目前,相关准备工作已就绪,待上级关于农村公交政策明确,并妥善解决有关利益纠纷后,可及时开通。
7.关于李世雄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龟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第54号B类)。关于通组建设公路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启动通组公路建设计划,暂无专项资金。县政府在2015年开展的“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中,已对全县通组公路进行了数据采集与上报,争取能早日立项。关于打通断头路、支持重点贫困村公路和路面拓宽问题,金龟镇八内村至水湄村已纳入2016年断头路连通工程计划,补助20万元/公里;六甲村下金组1.2公里已纳入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计划,补助10万元/公里;塘屋至杨家、造纸厂至洋佳公路已纳入2016年路面拓宽计划,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公里。关于其他的断头路、需拓宽公路及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请各位代表与乡镇对接,由乡镇统一报至县交通局,争取早日纳入下批计划。
8.关于曹科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柏林镇断头路建设的建议”(第65号 B 类)。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断头路的问题,《永兴县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永政办发〔2016〕13号)指出将对纳入专项项目的断头路按20万元/公里的标准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目前,柏林镇朝阳村-口泉村、高岭村-高山村两条公路已纳入2016年断头路连接工程计划,由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早日纳入断头路连通工程计划。此外,柏林镇图府村纳入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计划,建设里程1.8公里,补助10万元/公里。石桥-树头、洞口-红门、枫坪-柏林3条公路13余公里纳入2016年窄路面改造工程,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公里。
9.关于李水林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宽永兴县城至柏林工业区S212省道的建议”(第67号B类)。一是关于加宽原S212路段问题。永兴县城至柏林路段现阶段申报加宽改造计划比较困难:首先该路段符合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其次是申报提质改造时机不够成熟。永兴县城至安仁路段于2007年改造,于2009年完工,通车时间仅为5年多,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再次安仁县提出与我县重新建设永安大道一级公路,以缓解北行交通拥堵现象。目前已签订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争取纳入“十三五”干线公路中期调增建设规划。此项目建成后。二是关于完善道路附属设施问题。县政府已在加大力度,逐步完善道路指示牌,为车辆、行人传递正确的信息。
10.关于邓晓云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油麻镇通组公路建设资金扶持的建议》(第71号 B类)。油麻镇玉兰村、竹溪村、五陵村已纳入2016年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计划,计划里程11公里。贫困村通组公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5米,专项项目统筹按1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奖补。此外,五陵村江口组-小尾村建设里程3公里、易家村上马组-浪石村上大岭组建设里程1公里纳入了2016年断头路连通工程计划,补助20万元/公里;油麻-曹子岭、仁形-易家共12公里纳入了2016年窄路面改造工程计划,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公里。各位代表可将未纳入计划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报至镇人民政府,由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纳入下批计划。
11.关于邓国彩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油麻镇油麻-五陵、油麻-溪尾公路提质拓宽改造的建议》(第72号 B类)。关于道路拓宽的问题,目前油麻镇已有油麻-曹子岭、仁形-易家两条公路纳入了2016年窄路面改造工程计划,对于代表们反映的两条公路拓宽问题,请与乡镇政府进行对接,由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早日纳入窄路面拓宽计划。关于完善道路安保设施的问题,近些年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安保工程,我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通过三年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活动已有明显改善,今后将会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农村公路”活动及其他安保专项工程,逐步完善全县公路安保设施,为人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12.关于彭军代表提出“关于扩大农村公交车覆盖面”(第75号B类)。针对扩大农村公交车覆盖面的建议,县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逐步扩大农村公交车覆盖面:一是利用3至5年时间,对现有的班线客车进行公交化改造,实现全县所有客运线路公交化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全县通村组道路拓宽改造升级项目,完善安保设施,目前该项工作已于今年启动。今后对达到通行条件的村组道路,我们将及时开通农村公交,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三是对已开通的公交线路,逐步增加车辆数量及班次。目前,樟树已开通樟树至大岭、坦泉(杨冲)至柏林、柏林(二甲)至樟树等3条线路。除柏林(高屋)至樟树、界江至樟树因道路原因,暂无法开通外,其余区域均通了公交车及客运车辆,下阶段待高屋至樟树、界江至樟树两条公路基础设施完善后,将及时开通公交车,届时樟树区域可实现公交(客运)车辆全覆盖。
13.关于李如平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东部山区交通建设力度的建议》第88号B 类。关于公路拓宽的问题,目前七甲乡四甲-小洞、七甲-大布江两条公路以及南湾村、深洞村已纳入2016年农村公路窄路面改造工程计划,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公里。对于计划外需拓宽公路,请各位代表与乡镇政府对接,由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早日纳入断头路连通工程计划。关于配置完善通村公路安保设施的问题,近些年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安保工程,我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通过三年农村公路养护大提质活动已有明显改善,今后将会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农村公路”活动及其他安保专项工程,逐步完善全县公路安保设施,为人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关于将龙头村至王家村公路纳入计划的问题已解决,纳入了2016年农村公路断头路连接工程计划,补助20万元/公里。另外,我县正在启动安仁金紫仙-永兴鲤鱼塘的10米宽二级公路的勘测设计准备工作,该路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东部山区交通状况。
14.关于李超英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通乡网络公路硬化的建议》(第104号B 类)。关于连通滩洞村与牛丫村的公路问题,已纳入2016年农村公路断头路连接工程计划,建设里程4公里,补助标准20万元/公里,公路路面建设宽度为4.5米。同时,农村公路窄路面改造和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也已启动,2016年窄路面改造约106公里,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公里;重点贫困村通畅工程约60公里,补助10万元/公里,由各乡镇统一上报县交通局,争取纳入下批计划。
15.关于李雄雄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湘阴渡堡代公路改造的建议”(第107号B类)。2013年,县政府安排县公路局对原S212堡口至代家洞段进行了测量,对其中1.3公里进行了白改黑,余约1.5公里未进行路面改造。目前,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暂未下达对该路段的改造计划,县公路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早日立项。
三、所提建议因资金及政策因素暂不能解决的(C类)1件
1.关于许以顺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通往金龟镇唐公村占禾冲小二型水库公路进行硬化的建议”(第48号 C类)。关于硬化占禾冲小二型水库公路问题。目前,国家交通部门规划范围只有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项目,暂时没有水库公路方面的项目及资金,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
情况的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 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8、63、68、78、108、109、111、117号及闭会期间第1号等10件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上述10件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
第108号“关于解决贫困户建房问题的建议”。目前,我县对贫困户建房主要有以下扶持措施: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户建房的,可按程序申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2015年补偿标准为:五保户2.5万元/户,残疾人贫困户2万元/户,军烈属贫困户1.5万元/户,一般困难户6000元/户。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的,按程序申报审批后,在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10000元/户的补助。三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按2.6万/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109号“关于解决东正街路面提质改造噪音的建议”。经旧城区提质改造指挥部协调,施工单位对井盖采取了减震技术处理,车辆通过时的噪音大大降低,基本不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117号“关于解决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2014年,我县实行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当时核定环卫保洁工人的工资为950元/月。今年,环卫工人工资由950元/月提高到1030元/月。同时,督促保洁公司根据环卫工人情况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件
第18号“关于加大对板梁古村扶持力度的建议”。板梁古村是我县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也是我县目前唯一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板梁古村的保护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更好地保护。一是依规保护。制定了《永兴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规划》、《永兴县板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永兴县板梁古村旅游规划》以及《永兴县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推进板梁古村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分类保护。原生态环境方面,主要对古建筑群、中村宗祠、镇龙塔、仙渡书院、龙泉庙等文保单位和望夫楼、接龙桥、回龙茶楼等历史建筑实施保护;自然环境方面,主要对板溪、九山河、半月塘、双龙泉、韵泉等溪水池塘和象岭、板梁洞岭、燕子山等山体实施保护;人文环境方面,主要对黄克诚等历史人物、板梁暴动等历史故事以及周礼古宴等饮食文化实施保护。三是项目保护。启动了总投资2亿元分三期建设的板梁古村保护修缮工程,其中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共修缮古建筑9栋、现代建筑风貌改造31栋,完成了接龙桥至双龙泉青石板游道修复、双龙泉改造以及生态停车场、排污系统、消防通道、通村公路等工程建设和村庄绿化、环境整治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板梁古村保护力度,尽快启动总投资6000万元的板梁古村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同时,积极支持板梁古村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早日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景区知名度,增加旅游收入,确保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古村保护工作。
第58号“关于将柏林镇金盆、龙王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柏林镇金盆村、龙王市村于2014年纳入樟树片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15年项目完工。当时金盆村、龙王市村的项目区内规划设计有一条二级田间道,因金盆村正街组和横街组的村民不同意占用其水田,施工单位只好取消。现在在村民和人大代表的强烈要求下,通过积极协调,拟变更原设计修筑一条生产道路,下步将抓紧启动施工。对于村民要求建设水渠的问题,当时考虑施工区域淤泥过深、机械无法施工等情况,没有纳入规划设计,下步将根据村民意愿及施工条件,确定是否修建灌排农渠。
第63号“关于将柏林镇洞口片区土地纳入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2013以来,我县先后在柏林镇、樟树镇、太和镇、金龟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亿元,整治面积10万亩,极大的改善了项目区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条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今后,县政府将继续加大立项争资力度,积极争取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68号“关于保留城市居民居住消防安全通道的建议”。 消防通道是安全通道,也是生命通道。近年来,我县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城市建设时,特别注重交通疏导系统规划和道路体系建设,确保城市消防救援的需要。下一步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针对城市规划区主次干路框架基本形成、城区主要道路提质改造基本完成、局部道路及支路网系统有待改善的现状,对现有的消防通道予以保留或者提质。二是在规划设计中注重路网系统的完善,增加脉络,提高交通的通达性。对不合理的城市道路进行改造,拓展新的消防通道。三是针对历史形成消防瓶颈的路段,长远规划,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逐步引导消除隐患。四是严格把关各个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规划审批。在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时,组织住建、消防、城管、电信、移动、联通、自来水公司、供电、市政公司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以便完善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时,今后将严格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对项目建设严格把关,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防基础设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第78号“关于加强悦来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建议”。今年,已将悦来镇江华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纳入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库,项目区涉及悦来镇江华村、平田村、廖宅村等三个村,拟建设规模266公顷,总投资89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拟申报土地整治的项目区必须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不得人为分割或间隔。今后,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将继续大力争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111号“关于县城沿河两岸修建护栏的建议”。电站至沿江北路段两岸护栏在道路改造时已安装,下河口护栏已由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完成设计,下步将由县市政公司统一制作安装到位。沿江北路至观音岩段护栏将与湘永路提质改造工程一并落实。
闭会期间第1号“关于加强城区基建渣土的管理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切实强化建筑渣土管理工作,2013年县城建城管委下发了《关于对县城区渣土等建筑垃圾实行封闭运输管理的通告》,对建设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冲洗设施以及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倾倒地点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县城管局渣土中队实行24小时巡查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县渣土运输市场管理。目前,全县经核准的渣土公司共7家,登记备案的渣土运输车辆160余台。今年3月,县政府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住建、国土、公路、商务、便江镇等单位为成员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安装、保洁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下一步,县政府将持续加大渣土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规范全县建筑渣土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渣土运输给群众带来的影响。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康艳芝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后,县人大交县政府办理建议中由我牵头负责的共5件,其中A类3件,B类1件,C类1件。交办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发展、认真承办理念,强化责任,注重实效,解决了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简要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修缮油市商贸城、建设油麻商贸中心、改造湘阴渡老墟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13号、73号、103号)
油市农贸市场、油麻农贸市场、湘阴渡农贸市场辐射面广,交易活跃,对农民生活生产提供了较大的便利。市场服务中心对三个市场分别进行了改善提标,各市场环境卫生大有改观。一是对油市市场、湘阴渡市场在2008年冰灾受损的钢架厂棚进行彻底拆除,有效排查化解了安全隐患。二是在今年四月份对三个市场周边的排水沟及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市场“脏乱差”现象的得到了彻底改变。三是结合民生100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湘阴渡农贸市场和油麻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分别争取补助资金60万、35万。同时积极为油市市场提质改造争取立项,现已对油市市场旁违规厂房进行拆除,并在市场后面建设一所公厕,解决上厕难的问题。
目前三个市场提质改造存在一定困难:油市、油麻农贸市场因市场周边全部是民房,规模已无法扩大,湘阴渡农贸市场建设一体综合型市场需要住建、发改等部门规划立项。由于建设经费不足,建设农村商贸市场压力较大,下一步将大力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项投入农贸市场改造,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升级,做好做实这项民生工程。
二、关于在鲤鱼塘储备仓库建立烘干生产线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21号)
2015年,根据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将粮食烘干厂房建设项目安排在鲤鱼塘粮库申明亭粮点,建设规模为新建一个日烘干量100吨的大型粮食烘干设施。同时将购买粮食烘干设备并享有国家农机补贴的合作社安排在鲤鱼塘镇绿耕优质稻专业合作社,完成了对申明亭粮点的建设规划、老坟搬迁补偿以及烘干厂房图纸设计和工程预算。但经预算申明亭粮点厂房建设、烘干设备购买共需资金213万元,目前整个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达190余万元,现正在向各方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建立烘干生产线,同时承诺为建设粮食烘干设施,在鲤鱼塘粮库申明亭粮点提供场地。
三、关于抓好东部山区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建议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91号)
我县东部山区四个乡镇,主要以农业为主,其丰富的草山资源和区位优势适宜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但东部山区山多地少,交通不便,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为更好更快地推进东部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生态种养殖业,重点发展经济林木、茶叶、中药材和食用菌种植,大力发展鸡、羊、牛等特色养殖,实行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实现一乡一品,走品牌发展之路。二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了大布江乡食用菌工厂化合作社,争取补助项目资金37.2万元,合作社年利润达到200多万元,共带动1200多户农民就业。重点培育绿洲木业、金鲤鱼大米厂、太湖仙生态农业等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推动东部山区竹木加工、粮食生产、桑蚕产业、牛羊养殖业的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庄园经济,把生态农业与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产业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的产业链和附加值。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加大电商人才服务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在龙形市黄土洲村开展为期12天的“大布江拼布绣”传统手工技艺培训,既是弘扬传统文化,又是精准扶贫的好项目,绣工可在家创收创业,月收入达600-3000元不等。同时在5月份结合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深入东部山区对乡镇干部、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开展村邮乐购村口店合伙人培训,宣传电商知识,帮助农民感受和体验“购物不出村、金融不出村、销售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生活不出村”。继续开展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对农业种养殖大户、庄园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培养种植、养殖和农村经营管理方面进行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业主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累计新型职业农民1万余人。五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整合各项涉农资金100万元以上,支持东部山区蚕桑种植、冷藏库建设、庄园经济、黑山羊养殖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在东部山区建成了电商服务站点32个(其中鲤鱼塘14个,大布江7个,龙形市7个,七甲5个),结合脱贫攻坚,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开展订单农业,助力七甲红米、龙形市腊肉、干笋、鲤鱼塘优质大米等产业的电商化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引导东部山区抓产业促发展、抓资金强保障、抓人才壮力量、抓电商助脱贫,推动东部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志珍
晓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我分管的部门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并回复,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6件,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C类)1件。下面,我就有关办理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1.胡荣贵等3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帮助查找塘门口镇洞洪村患重病率高原因的建议”。第2号(A类)。为查找出塘门口镇洞洪村患重病率高原因,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赴塘门口洞洪村进行了实地调查。着重对1992年至2015年期间30例死亡病例从性别分布、年龄分布、死亡时间、地理分布、死因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其中年度粗死亡率最高的是2009年为3.5‰,低于全省年度粗死亡率6‰。30例死亡病例中属癌症死亡的为24例。从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癌症诱发的因素主要有村民种植粮食、蔬菜,长期使用农药杀虫,致使粮食、蔬菜受到化学污染;死亡病例都有抽烟、不良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同时,死亡病例因细菌和病毒感染导致癌症占比例最高的是肝癌和胃癌,其中肝癌8例、胃癌7例。通过实地调查证实,该地区未发现癌症病例家族史,空气质量较好,当地居民生活习俗与周围村组无异,饮用水也无超标现象。县疾控中心建议当地村民科学使用杀虫剂,防止粮食、蔬菜的化学污染,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防止并及时治疗病毒感染。
2.李婷代表提出的 “关于加大对农村高危孕产妇妇幼保健的建议”。第4号(A类)。一是加强了孕产妇的管理。对全县孕产妇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村卫生室负责做好村级“四册”填写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规范的孕妇系统管理档案。督促孕妇按时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和转诊工作。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工作。二是做好了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门诊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按时就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跟踪随访。三是落实了孕产妇保健惠民政策。育龄妇女在怀孕前到永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检查、咨询孕期保健知识;孕妇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产前5次孕期保健常规产检。
3.李检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稳定农村合作医医疗保险费用标准及监管治疗费用的建议”。第80号(A类)。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各地区可根椐本地经济发展及医疗保障需求来适当调整新农合筹资政策。2015年3月6日,省卫计委、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明确了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标准。因此,各县市区都不能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必须执行省定标准。严厉打击新农合违规行为,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通知》,明确了重点查处八种新农合违规行为,凡查实的一律按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处罚,除核减违规所得外,并处2-5倍罚款。今年来,共核减违规金额42.3万元,罚款8.6万元,有效打击了各种违规行为。
4.李头莲等5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县内同级医院农合病人住院门槛、报账比例应一样的建议”。第96号(A类)。县中医医院是我县唯一的以中医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按照国家扶持中医药事业的相关规定,我县新农合给予县中医医院政策倾斜,在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上优于县人民医院。县二医院属农村医院,同时担负马田片区群众的医疗保健工作,兼有卫生院职能职责。我县实施新农合制度时,马田镇没有设立卫生院,当地群众反映在县二医院住院不能享受乡镇卫生院补偿政策,在政策上吃了亏。县农合办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采取折衷办法,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介于乡镇级与县级医院之间,形成了县级医院补偿政策不一致的现象。接代表建议后,县卫计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办法,采取“微调为主,分步实施”办法解决县级医院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今年,拟定了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方案,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起付线由400元调整为300元,其他县级医院起付线(县人民医院400元,县中医医院、县二医院300元)不变,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补偿比例由82%提高到84%,县中医医院、县二医院补偿比例由86%调整为87%,补偿比例差距由4个百分点缩小为3个百分点,起付线差距为100元。今后,我们将会逐步调整到位。
5.李腾英等7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非定点医疗点可以报销医疗费的建议”。第45号(B类)。一是做好前期调查工作。我县于2012年实施了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账,当时只有10家村卫生室开展了普通门诊补偿业务。2014年,我县在马田镇明星村、湘阴渡镇堡口村、金龟镇唐公村、柏林镇荷塘村、鲤鱼塘镇花坪村开通了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账试点,当年只有296人次在定点村卫生室办理了补偿业务。2015年仅有唐公村和堡口村共77人次办理了补偿业务。今年4月,县卫计局、县农合办对试点村卫生室进行了现场调研,普遍反映开通普通门诊报账约束多、利润低、手续繁琐,都不愿意继续开展。二是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账。今年,县农合办组织16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将新农合政策、操作流程规范和责任义务进行了讲解,并签订了服务协议。目前,县农合办工作人员正在上门安装管理系统,传授操作技能,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好。三是落实下步规划。下一步,我县将根椐乡村医生主动申请,优先考虑偏远乡村,按照“成熟一家、开通一家”的原则,年内计划启动30家以上的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账,切实方便参合农民就医。
6.李良彪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龟镇村级卫生室的建议”。第52号(B类)。一是做好村卫生室的规划和标准化建设。按上级要求,一个行政村只设一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按900:1的服务人口比例配备乡村医生数量。针对一村多室和“空心村”同时并存的不合理状况,全县实施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跨村调配、邻近乡镇调配、村内资源整合等合理设置与调配。目前全县原有的364个行政村(居委会)除19个空白村外,其余均按要求设立了村卫生室。二是积极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009年以来,全县共有73所村卫生室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省市财政补助5万元,县财政配套3万元。其中2014、2015年,分别完成了金龟镇的竹叶村、清水村、安福村等3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全县行政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100%,县财政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5万元/所标准给予补助。
7.刘桃等5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将村卫生室治疗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报账范围的建议”。第81号(B类)。一是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县农合办组织人员对2014年以来试点的村卫生室开展走访,试点村卫生室业主普遍反映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报账利润低,继续经办下去的积极性不高。经统计,2014年共有296人在试点村卫生室享受普通门诊报账,2015年只有77人。目前全县共有16家村卫生室愿意开展报账业务。二是组织召开座谈会。我们组织该16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将新农合政策、操作流程规范和责任义务进行了讲解,会后签订好了服务协议。三是做好系统安装工作。县农合办办正安排人员上门安装管理系统,传授操作技能,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好。
8.阳社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健身娱乐广场的建议”第35号(B类)和许以顺、何广运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龟村民小广场的建议”第51号(B类)。这两个建议都涉及农村健身娱乐小广场建设,属同一类型。目前,我县农村健身娱乐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数量较少,标准不高,农村健身娱乐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滞后,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2016年,根据《郴州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及《永兴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六个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今年起,计划分三年时间在村级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完成“六个一”工程建设。目前,我们已上报了78个村的“六个一”建设项目,完成了81个行政村健身器材和6套“9+1”健身路径建设。
9.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全民阅读能力的建议”,第39号(B类)。近年来,全民阅读活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教育部等多个国家部委的共同倡导下,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蓬勃发展。1995年正式确定每年的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2015年4月23日,“书香郴州·永兴全民阅读节”暨永兴县创建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县启动仪式在我县举行。我县出台了《永兴县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积极组织,并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了“书香永兴”的读书活动。下一步,我们也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多方联动,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活动规模,充实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发挥教育领域的作用,加快全民阅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但设立县级阅读基金问题,因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目前无法将全民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只能对部分特定人群(如中小学生、农民等)的阅读需求予以财政支持。同时,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已列入了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各级财政近年来也不断加强了各类图书馆和农家书屋等公益性图书馆建设。
10.阳社廷代表提出的 “关于调整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的建议”。第33号(C类)。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各地区根椐本地经济发展及医疗保障需求来适当调整新农合筹资政策。2015年3月,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的标准。因此,各县市区都不能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必须执行省定标准。另外,全省执行的筹资标准无特殊情况基本上与国家卫计委规定一致,如全省降低缴费标准,中央财政的配套资金也会相应下调,将会影响整体基金规模。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 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的第100号,由我牵头负责。建议内容是关于完善永兴县塘门口镇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建设的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西河综合治理项目为全市统一规划、所涉县(区)分段实施的全市重点项目,其所规划设计和针对的内容均为西河,并未包括便江沿线,但作为牵头负责人已向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解,并作出回复。
(1)关于永塘公路提质改造问题。今年新建的S212公路(青届山至马田)将从此处通过,建议永塘公路暂时保持现状。
(2)关于永塘公路绿化亮化问题。今年县里将对全县公路沿线进行绿化亮化,此工作由县财投公司统一安排,计划纳入金太阳工程统一组织实施。
(3)关于沿江美丽乡村建设问题。西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主要内容就包括了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将对西河沿线有必要改造的房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施工”的要求进行改造,但并未涵盖便江沿线。
(4)关于塘大公路硬化、绿化、亮化问题。因为塘大公路刚刚修建完成,如果马上进行硬化拓宽,立项方面可能有一定困难。
(5)关于马西公路提质改造问题。马西公路提质改造已经立项,下一步将由镇里牵头组织实施。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国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后,县人大交县政府办理建议120件,其中由我牵头负责的共45件。交办后,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到目前为止,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1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
(一)关于加快永兴冰糖橙旅游开发项目(原名永兴冰糖橙公园)建设步伐的建议(1号)。2016年第4次县委常委会议明确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投入方式在黄泥涌水村实施永兴冰糖橙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筹备成立了永兴冰糖橙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经郴州市规划设计院与我县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和讨论修改,已形成初步方案,4月20日组织了专家评审,专家组提出了修改意见,目前规划设计基本完成。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共分两期建设。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意见书、规划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书及立项批复。待招商招标落实后将组织实施。
(二)关于黄泥镇石虎河道清淤及河堤硬化的建议(3号)。现已经将该河道的治理纳入十三五规划,同时该河道的治理设计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水利厅的评审,省水利厅2016年1月批复该项目,批复项目总投资为1284.27万元,预估中央资金500-1000万元。所有前期工作准备完成,待资金下达后就可以组织实施,该项目实施后将大大缓解石虎河经常受灾的问题。
(三)关于将黄泥镇元木村、涌水村、大江边村纳入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9号)。从统筹兼顾、照顾平衡的角度考虑,全县原21个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安排1个示范村,主要交通干线的沿线乡镇适当增加一个示范村。黄泥镇元木村、涌水村已经纳入2016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大江边村今年暂未列入,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布点原则,实施示范带动,循序推进,覆盖全县,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四)关于将柏永干渠和劳武水库干渠建设列入“十三五”小农水建设规划的建议(12号)。去年9月,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今后的涉水项目将按“五个统一”的原则在“十三五”规划内实施,做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确保农田水利设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今年的青山垅水库永兴灌区柏永干渠续建配套项目实施后,柏永干渠可通水至晓源村的清水垅水库,有望改善水利灌溉条件。
(五)关于解决鲤鱼塘镇千冲村、彼坑村、沅洞村安全饮水的建议(20号)。十三五规划主要是解决对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及现有水厂的提质改造。今年已将鲤鱼塘镇的贫困村青联村、高塘村的饮水项目向上申报,争取将彼坑村、沅洞村列入贫困村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
(六)关于在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保留鲤鱼塘镇足泉瑶族村建制的建议(22号)。此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将足泉村与青联村合并,设立足泉洞瑶族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足泉村村部,合并后的新村村民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继续保持不变,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足泉洞瑶族村各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关于鲤鱼塘镇小农水建设的建议(26号)。近几年,农开项目连续3年在鲤鱼塘镇实施,共投入资金4500余万元(陈塘村因实施了烟水配套和国土整理项目,故末纳入农开工程建设)。近三年的连续建设,已基本解决了鲤鱼塘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全面完善鲤鱼塘镇的水利设施。
(八)关于加强马田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38号)。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落户马田水源、红星、塘前等7个行政村,该工程共改造塘坝40口,渠系配套改造25.6km,改造小型泵站2处,完成投资620万元。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较高。
(九)关于将永兴县马田医院列入十三五养老机构的建议(41号)。2015年,我县通过卫计局向上级申报了1所医疗与养老结合的养老机构。马田镇总人口约10万人,其中老年人约1.5万人,占人口比例的15%。该镇交通便利,经济发达,资源丰富,我县将优先考虑将马田医院老院部列入“十三五”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十)关于治理农村耕地抛荒的建议(44号)。近年来,我县先后下发了《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和《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我县各乡镇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外务工,无劳力耕种而抛荒的,由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流转给种粮大户,或者由村组干部托管代耕代种。《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中明确规定,重要农田区抛荒耕地治理后,经财政局、县农业局验收合格,按100元/亩拨付给抛荒耕地治理业主。2015年我县巳拔付抛荒耕地专项治理经费60多万元,治理抛荒耕地近5000多亩。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规范农业补贴资金发放,认真落实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奖励政策。
(十一)关于把金龟镇安福冷泉鱼打造成地方特产的建议(46号)。2015年底,庆丰专业养殖合作社 “安福鱼”养殖基地第一期池塘已全部建成,池塘达到二类池塘标准要求。县里为合作社养殖基地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安排了一定的渔业燃油补贴资金。目前合作社的养殖基地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设尚未全面完成,规模不大,尚未达到争取项目资金立项的要求,一旦庆丰专业养殖合作社符合申报项目的条件,我们将及时帮助合作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以点带面,促进“安福鱼”产业发展壮大,将“安福鱼”打造成永兴的水产特色品牌。
(十二)关于启动柏双干渠金龟山下段整修工程的建议(49号)。柏双干渠整修已列入2016年度青山垅水库永兴灌区的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实施范围为太和镇乌萝村至桐木村,整修后将有效地改善太和、金龟境内的灌溉。
(十三)关于对金龟淝江综合治理的建议(50号)。我县已将淝江金龟段治理项目列入《永兴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2016年向上级水利部门申报江河湖库连通项目,淝江金龟段治理项目已列其中,下一步将积极跟踪所报项目,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十四)关于支持金龟镇村级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议(55号)。 “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已解决了金龟镇2.325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15年在金龟镇兴建了一座集中供水水厂,可解决近万人口饮水问题。根据上级安排,我县已将金龟镇还未解决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列入了“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申报。待上级批复下达后,将分年度逐步逐村解决,争取让所有农村居民都喝上安全的自来水。
(十五)关于支持金龟镇香梅片区小农水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57号)。近年我县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在香梅村、八垒村、东冲村、坦泉村、水湄村等连片区域进行农业综合配套建设,基本解决该区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矛盾。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面完善香梅片的水利设施。
(十六)关于解决柏林镇鹿鸣、东坪、大水三个偏僻村庄人畜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建议(66号)。十三五规划已将鹿鸣、东坪、大水三个村的饮水项目进行了规划申报。大水村是市级贫困村,今年已列入规划,上级批复下达后,立即实施。
(十七)关于加强油麻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69号)。油麻镇是全县比较偏僻的乡镇,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已有多个部门在油麻镇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布局,三塘片区的水源部分由水利局负责配套建设,水源下游部分由农开负责配套建设,农开已于2015年建设完毕。水源上游部分由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负责配套建设。油麻镇烟区由烟草部门的土地整理负责配套建设。与马田交界的土桥、柏树作为农开2016年续建项目实施,目前已纳入2016年的农开规划,等待省里批复。
(十八)关于加强油麻镇农村教育师资配备的建议(70号)。一是加大招聘特岗教师力度。2010年-2015年共为三塘学校申报特岗教师招聘岗位118个,实际招聘到位54人,占全县391名特岗教师的13.8%;二是加大公费师范生分配力度。2012年-2015年全县共分配公费师范生159人,其中分配到三塘学校任教13人,占全县的8.2%。2016年将从毕业的34名公费师范生中分配不低于10%的教师到三塘学校任教;三是加大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力度。2016年面向社会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00人,为三塘学校设岗10人,占全县的10%,根据目前的招聘情况可全部招聘到位。同时,由于缺编问题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县教育局每年还安排5-6万元给三塘学校,用于解决教师超工作量和临时聘请教师工资等问题。
(十九)关于贯通油麻镇浪石村到龙王潮-金盆形渠道的建议(74号)。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已落户油麻镇,项目范围涉及上青、小尾、玉兰、长湖、北岸、竹溪、浪石、徐家、柏树、易家等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届时,油麻镇马头江、神机冲、山口、长塘等水库灌区主干渠及基本塘、主要河坝等均能得到改造,从根本上解决灌区水源的问题。浪石村龙王坝渠道已列入该整修范围内。
(二十)关于解决洋塘乡文明圩安全饮水的建议(82号)。根据上级安排,十三五规划主要是解决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及对现有水厂的提质改造。今年已将洋塘乡文明圩的饮水项目向上申报。
(二十一)关于加强对我县东部山区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86号)。全县每年都要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对野生动物进行常态化保护,并且积极向省市争取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今年4月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3起,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和相应的处罚,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猎捕、销售、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十二)关于加强东部山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89号)。2014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编制完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今后将根据全县水利基础实际情况和乡镇上报的待实施项目村排序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逐年实施建设。2015年度已实施省级五小水利项目村七甲乡南湾村,修建1.5千米灌溉渠道。
(二十三)关于对柏双干渠维修的建议(98号)。柏双干渠整修已列入2016年度青山垅水库永兴灌区的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实施范围为太和镇乌萝村至桐木村。整修后将会有效地改善太季、金龟境内的灌溉功能,让更多的农户受益。
(二十四)关于对湘阴渡发展特色庄园经济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106号)。据初步统计,2014年-2015年,湘阴渡镇涉农资金补助168.6万,主要用于新建蔬菜大棚、冰糖橙通风库和组装式冷藏库建设补助。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了湘阴渡片区西河风光带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湘阴渡片区内星级农庄奖励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湘阴渡片房屋立面改造。同时推荐永兴县中南三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湘阴渡前进农庄入市现代农业发展引导项目资金库,积极帮助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
(一)关于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6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下发了《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办法》(永政办发〔2008〕45号),加大了对合作社扶持力度,把符合扶持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农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对象。县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3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社项目建设和合作社培训。每年县财政局、县农经站根据上级项目指南,结合本县实际,从县级示范社中选择1-3个、3-5个的合作社作为省市示范项目单位向省市推荐,在省市给于扶持资金20-40万、2-5万的基础上,县级对获得省市示范项目的合作社分别给于1万元的重点扶持;每年组织对合作社理事长、农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鼓励农民办社入社,不断壮大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力争今年新增合作社40家以上,合作社总数达470家以上。同时,组织合作社参与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和中央财政扶持合作社的评选活动,积极申报创新试点、农业推广、农开等项目,为合作社争取更多扶持资金,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关于解决黄泥镇大村、沙坑、杨家等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议(8号)。县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黄泥镇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投入近200万元对大村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建设,同年向省水利厅争取了总投资1200万元的追加小农水项目,对黄泥镇汶村、埠头等11个行政村进行了渠道改造、山塘整修等建设。但是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未能实现黄泥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建议所提的黄泥镇大村、沙坑、杨家等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项目村要对急需兴建和修复的水利工程按程序进行申报,我们将采取“以奖代投”鼓励村组自主修复。县政府已将大村、沙坑、杨家等村灌排渠列入县级水利“十三五”规划,将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的力度,从而进行全面的建设。
(三)关于修缮高亭司镇重要农业灌溉设施—高圳的建议(15号)。高圳从洋塘乡铁龙村的米筛花泉水引水经黄里村、承上村到儒林村,在黄里村段由于一烟花厂的兴建使水不能正常流到下游。高圳建设列入了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改造范围,在前期工作已征求了受益村黄里村的意见,当时建议由乡镇组织受益村对高圳建设进行一事一议,但未能达到应有效果,导致项目未能实施。
(四)关于修复高亭司镇庵子背地段水利设施的建议(16号)。庵子背地段列入了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改造范围,由于资金的有限,县水利部门在前期工作已征求了受益村高亭村的意见,把全村的建设项目排好队,按照工程造价及单价控制,先从塘坝建设做起,一直做到中央、省级资金完成为止,按照施工单位的自验结算资料显示该村的上级资金已完成,共完成塘坝4处,泵站更新1处。
(五)关于加大对油茶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17号)。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2010年至今共争取上级各项扶持资金 5544 万元,对新造油茶每亩给予了200元--400元的补助扶持,对面上常规油茶垦复,经验收合格的,2014年、2015年分别按照45元/亩、50元/亩的标准给予了补贴。下一阶段,我们将要制定更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推进油茶产业化建设。同时引导油茶业主强强联合,抱团争项目促发展。
(六)关于解决鲤鱼塘镇区自来水饮水工程扩建项目的建议(25号)。近年我县先后安排300多万资金对鲤鱼塘镇水厂进行扩建及改造。根据上级安排,十三五规划主要是解决对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及现有水厂的提质改造。对于鲤鱼塘水厂的改扩建,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予以扶持。
(七)关于发展和做强马田镇特色豆制品产业的建议(28号)。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了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兴县创业孵化基地》等文件,对创业明确了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租赁补贴、创业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马田镇也涌现了永兴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以生产豆制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马田镇是产煤大镇,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煤炭企业业主面临产业转型,我们将引导有经济实力煤炭产业业主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同时拟出台《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引导扶持马田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豆制品加工业做大做强。
(八)关于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31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出台了对各乡镇土地流转工作考核机制,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县综合绩效考核和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流转奖扶政策,截止目前,共奖励资金204.42万元,推动200亩以上规模种植项目达189个。积极开展股份合作试点,按照“股份合作、连片经营”模式,在村组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连片发包给种植大户,实行规模经营。目前已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23家,入社农户1.5万户,入股土地面积18141.7亩。同时,整合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烤烟、农经等涉农部门各方力量,加大农田水利项目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为促进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打下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14.91万亩,流转比例为42.3%。
(九)关于加大对油茶产业资金投入的建议(32号)。2010年至今共争取上级各项资金 5544 万元扶持发展油茶产业,对新造油茶每亩给予了200元--400元的补助扶持,对面上常规油茶垦复,经验收合格的,2014年、2015年分别按照45元/亩、50元/亩的标准给予了补贴。今后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制定更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发展油茶产业。
(十)关于加强对永兴四黄鸡原种保护品种开发的建议(53号)。2015年初,我县重新制定了永兴四黄鸡产业发展长远规划。专门负责四黄鸡的原种保护与开发的县玄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年孵化能力已达20万羽。今年3月份,该公司与永兴县丰兴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营协议,为永兴四黄鸡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原种保护项目资金,进一步做好原种孵化、选育、扩繁等工作,依托公司促发展,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永兴四黄鸡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一)关于将柏林镇至杨树村排杨干渠纳入水利整修项目的建议(60号)。排杨干渠是10年前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筹项目经费建设的,由于地理条件特殊,施工不便,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现已将排杨干渠整修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
(十二)关于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76号)。近年来,我县先后投入资金近2亿元,通过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在全县全面建立了农村卫生保洁工作体系,在100余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项目实施范围的限制,一些乡村的水污染治理工作还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全县农村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同时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十三)关于加强耒阳太平至黄口堰水库江面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79号)。为有效治理耒阳太平至黄口堰水库江面环境污染问题,我县通过现场调研,并商耒阳市环保局,对这一区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掌握。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工作衔接与沟通,提请耒阳市环保局加紧出台黄口堰水库上游耒阳境内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废水直排问题,严厉打击向河道倾倒垃圾尤其是动物尸体的行为。同时集中整治这一区域内存在的红薯加工厂、养殖场的水污染问题,积极实施农村改厕工作,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十四)关于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83号)。我们将继续分步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2016年在西河流域湘阴渡片、塘门口片16个村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2020年以前实现全县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时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同地同步开展,杜绝“好心办坏事”。
(十五)关于规范冰糖橙销售市场的建议(92)。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永兴冰糖橙销售不再局限于零售、批发等传统的销售模式,近两年,各地电商、微商、网店等相继建立,进一步拓宽了永兴冰糖橙销售渠道。我们将一方面加强线下销售市场管理,规范管理冰糖橙苗木及果品销售市场秩序,查处打击假冒永兴冰糖橙现象,维护品牌形象。另一方面规范线上销售行为,针对电商、微商等新兴销售模式制订具体可操作的行业管理措施,保护永兴冰糖橙品牌形象。
(十六)关于解决村级调治主任享受退职干部待遇的建议(94号)。计划在年内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县委、县政府将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调研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制定相关政策。
(十七)关于增补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款的建议(97号)。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已对太和镇盐塘村投入了25.93万元饮水工程建设经费,解决了62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由于资金有限,尚有部分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已将盐塘村还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列入“十三五”规划进行申报。
(十八)关于解决龙山路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99号)。已经为龙山路社区争取建设资金30.5万元,一旦确定选址将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现已拨付5万元到龙山路社区,剩余25.5万元待项目启动后再拨付。
(十九)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建议(102号)。关于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措施的建议。县森防指目前有两套森林防火宣传音频版本,部分乡镇也因地制宜地录制了适合本乡土的森林防火宣传音频开展防火宣传。目前,我县森林防火音频宣传是比较多样的。关于统一配发森林防火专用高音喇叭的建议。目前我县已有46个防汛重点村配发了高音喇叭。下一步,将为所有未配发高音喇叭的行政村统一配发。关于明确扑火补助标准的建议。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扑火补助标准应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而目前我省尚未制定扑火补助的标准,因此,我县制定扑火补助标准没有政策依据。我们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争取。
(二十)关于规范湘阴渡城区管理启动街道命名及门牌登记的建议(105号)。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省暂停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及审批工作。因此,我县筹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在11月份才能开展。待我县街道办事处正式成立后,再对新纳入城区管理的县“两新”产业园、原湘阴渡和塘门口镇区等区域,开展街道命名和街路牌设置工作。
(二十一)关于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养殖的建议(114号)。近年来,畜牧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2015年我县新增全市唯一的一家黑山羊种羊场1个,发展存栏2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18家,存栏50只以上肉羊规模养殖场42家。目前我县已经按照市里要求将全县共计退耕还草面积5.03万亩上报,我们会极力跟踪该项目,若有退耕还草项目资金或相关政策,我们将逐一落实到位。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发展草食动物的国家、省级示范养殖场(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谷陆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的第115号,由我牵头负责。建议内容是关于解决永兴县实验中学校门口路段安全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关于壑沟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问题。县交警大队已将该情况反映给县市政建设投资公司、老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请求彻底解决壑沟问题,为车辆和行人创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2、关于路面窄、泊车多、路口多、连续坡路、机动车乱停乱靠、安全警示标志和防范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正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在交通高峰和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城区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口路段的执勤,整治清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或将校门路段设置为禁停路段。二是安装警示标志。在通往学校路段的各路口设置警示标牌,提示机动车安全通行。三是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在学校连续坡路段设置减速带,迫使机动车减速通行,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任联工委主任 李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为切实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2016年7月1日至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组织选任联工委工作人员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集中督办活动。现将督办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121件(其中会议期间118件,闭会期间3件)。从办理情况看,截止今年7月中旬,各承办单位顺利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经督办检查:全县办理代表建议答复率100%,办结率100%,已解决和已基本实施完成的63件,占52.1%;已采纳列入计划解决的54件,占44.6%;因政策影响或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4件,占3.3%,分别是县商务局主办的21号“关于在鲤鱼塘储备仓库建立烘干生产线的建议”、县合管办主办的33号“关于调整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的建议”、县公路局和县财政局主办的48号“关于对通往金龟镇唐公村占禾冲小二型水库公路进行硬化的建议”、县西河综合治理项目指挥部主办的100号“关于完善永兴县塘门口镇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建设的建议”。
二、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于2016年2月6日下发了《关于办理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9号),3月10日,在县人民政府政务工作会议上向承办单位进行了交办,对办理代表建议提出了具体意见,形成了“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领办、部门具体承办”工作模式。承办单位能够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夯实办理工作责任。督办过程中了解到,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等单位比较重视,办理效果较好。
二是调研深入,开展面商。大部分承办单位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将沟通交流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办理前了解意图,办理中征求意见,并积极组织代表面商。如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代表到该局进行面商,并邀请了分管副县长王国良参加面商会,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好评。部分承办单位采取主动联系乡镇人大主席、上门拜访代表的方式,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如县卫计局为做好第4号“关于对加大高危孕产妇妇幼保健的建议”的办理工作,邀请专家上门与代表沟通和讲解,指导群众充分利用孕产妇保健惠民政策。有的承办单位注重调查研究,如县教育局在办理第112号“关于在县城区新建一所公办高中的建议”过程中,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组织代表深入备选地址实地踏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对备选地址进行测评,论证备选地址的优势和不足,获得代表好评。
三是跟踪督办,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于6月上旬,对31个承办单位的121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大多数单位办理工作态度诚恳、措施具体、政策解释到位、效果较好。如县住建局主办第109号“关于解决东正街路面提质改造噪音的建议”,对东正街路面井盖采取了减震降噪处理后,又对城区其他路面井盖逐步进行改造,城区居民反映良好。对办理情况不理想的,要求承办单位继续组织办理,促使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并取得实效。
三、主要问题
(一)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或部门认为建议办理工作只不过是代表建议、人大交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程序性工作而已,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影响了办理工作效果和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如7月上旬督办组在走访代表中了解到,2013年金龟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重建金龟加油站的建议”,因办理结果不满意,2015年2月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该代表团集体约见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今年康艳芝副县长现场调度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都已到位,唯独县石油公司工作滞后,代表向县石油公司负责人多次询问情况,最后电话也不接了,致使该项目至今未动工,代表反映强烈。
(二)办理程序规范不严。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开展代表面商。从督办情况看,有的承办单位存在以电话商量解释替代面对面商量解释,影响了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良性沟通。如县公路局、县农开办未召开面商座谈会。二是邮寄建议答复工作滞后。对代表建议进行答复并将答复邮寄给代表,是办理建议过程中一项重要环节,不但不能省更要及时。永政办函〔2016〕9号文件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在2016年5月31日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给代表,根据附件中统计,有79个建议答复是在5月31日以后答复或未答复的,普遍存在答复不及时现象。7月14日,督办组调查时,县财政局、县银都投资集团等单位还未完成建议答复邮寄给代表的工作。三是主动与代表沟通欠缺。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向所有县人大代表发放了“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测评表”。在测评时有代表反映,自五次会议后,没有承办单位与其联系,代表对此有看法。附件中县文广新局主办的51号“关于支持金龟村民小广场建设的建议”、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主办的53号“关于加强对永兴四黄鸡原种保护及品种开发的建议”、县银都投资集团主办的59号“关于对柏林镇天里坪至洞口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等3个建议的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代表100%不满意,就是因为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解释工够,办理结果也未答复,办理效果不好。四是代表建议答复定类不准。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定类,应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答复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由政府督查室根据办理效果定类。而部分单位是自行定完类后,由分管副县长签字再交政府督查室,存在把关不严、定类不准情况,主要体现在定为A类的答复中,如由县发改局和县交通部门主办的第84号“关于将玉平公路改道提质升级项目纳入县“十三五”重点项目的建议”,县交通部门的答复定为C类,而县发改局的答复则定为A类。从该建议的办理效果和答复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玉平公路改道提质升级项目列入县“十三五”重点项目比较困难”来看,其定类与A类的定类标准不符;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主办的第103号“关于启动湘阴渡老圩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议”的答复定为A类,从办理效果和答复内容“我单位无此实力,更无此职能,还得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规划,发改局立项为妥”来看,其定类与A类的定类标准不符。
(三)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安排承办单位不准。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一项常规性工作,细化职能职责,安排承办单位是办理代表建议的基础性工作。但这次代表建议交办时,还是存在个别建议交办不准情况。如90号 “关于加强物流行业管理的建议”主办单位为发改局,但从建议内容来看,代表主要是对物流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问题进行反映,而不是反映物流行业的立项等问题。安排发改局为承办单位难以在其职能范围内有效解决代表反映问题,进而影响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度和效果。应安排商务局、公安局、邮政局等为承办单位更为妥切。县农开办反映第57号“关于支持金龟镇原香梅片小农水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69号“关于加强油麻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主办单位应该是县水利局,县农开办的职能侧重于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小农水项目应该是县水利局负责,县农开办多次向县政府督查室要求变更主办单位而未调整。二是部分建议答复质量不高。有的承办单位答复内容空洞、过于简单,过分强调客观因素,缺乏具体计划、措施和办法,还有的存在错别字,如“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中,结尾为“感谢你们对我县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地名”应为“民政”。个别单位答复生硬,容易让代表产生承办单位在推诿的感觉,如第48号“关于对通往金龟镇唐公村占禾冲小二型水库公路进行硬化的建议”的答复中,县公路部门直接建议代表向水利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更妥切的做法应该是由其部门主动联系水利部门,并结合水利部门意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三是部门配合沟通不够。部分代表建议所提内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答复,大多数部门能正确处理主办和协办关系,认真答复,但还是存在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交流不足,造成答复内容不全的情况。如26号“关于建设鲤鱼塘镇小农水建设的建议”,主办单位是县农开办,协办单位是县水利局,而在答复中并没有水利部门关于小农水建设的内容,仅仅是在答复中“恳请各位代表今后多向水利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反映”,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
四、建议意见
(一)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因此,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实做好。
(二)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一要深入调研。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都应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把准代表提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代表建议办理筑牢基础。二要积极面商。与代表面商是承办单位和代表之间沟通主要方式,也是办理代表建议的必要程序。各承办单位要通过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参与论证等方式积极组织代表面商,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三要及时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寄至代表手中。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有拖沓行为的责任追究。四要严格定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定类的把关,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定类程序,先将答复送政府督查室初审,由政府督查室根据定类标准确定答复类别后,再找分管副县长签字、行文,避免出现定类不准情况。
(三)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一要提高交办准确性。县政府督查室在安排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时,要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代表建议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必要时还可以在交办前,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认领会”,由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代表建议,不能相互推诿。二要充实答复内容。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上,而应立足于问题的解决,因条件或政策等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或是指导代表如何利用政策解决问题,以取得理解和谅解。三是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就代表反映的问题,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共同商议,必要时进行联合现场办公,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何时解决以及不能解决的原因等,要给代表一个全面的答复,确保办理程序到位、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统计表
附件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统计表
(截止2016.7.16)
建议号 | 建 议 题 目 | 主办单位 | 办理态度 | 办理进度 | 办理效果 | 答复时间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1 | 关于加快永兴县冰糖橙公园建设步伐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30 |
2 | 关于彻底解决县城北出城交通拥堵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3 | 关于黄泥镇石虎河道清淤及河堤硬化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4 | 关于加大对农村高危孕产妇妇幼保健的建议 | 县卫计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0 |
5 | 关于提高退职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 县财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6 | 关于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50% | 50% | 0 | 50% | 0 | 50% | 5.30 |
7 | 关于将S212线安仁关王至永兴鲤鱼塘公路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改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8 | 关于解决黄泥镇大村、沙坑、杨家等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14 |
9 | 关于将黄泥镇元木村、涌水村、大江边村纳入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30 |
10 | 关于将县城环城东路与青资公路接通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6.8 |
11 | 关于将郴永大道向北延伸至安仁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12 | 关于将柏永配套干渠和劳务水库干渠建设列入“十三五”小农水建设规划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10 |
13 | 关于修缮高亭司镇原油市商贸城的建议议 | 县市场服务 中心 | 12.5% | 75% | 12.5% | 12.5% | 75% | 12.5% | 12.5% | 75% | 12.5% | 6.1 |
14 | 关于修建高亭司镇联合村与坪洞村通村水泥公路的建议 | 县公路局 高亭司镇 | 60% | 40% | 0 | 60% | 40% | 0 | 60% | 40% | 0 | 5.26 |
15 | 关于修缮高亭司镇重要农业灌溉设施—高圳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75% | 25% | 0 | 75% | 25% | 0 | 50% | 50% | 0 | 6.14 |
16 | 关于修复高亭司镇高亭村庵子背地段水利设施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6.7% | 33.3% | 0 | 6.14 |
17 | 关于加大油茶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县林业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6.7% | 33.3% | 0 | 6.13 |
18 | 关于加大对板梁古村扶持力度的建议 | 县住房和 城乡规划 建设局 县文广新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2 |
19 | 关于开通从鲤鱼塘镇到千冲村、板桥村公交车的建议 | 县运管所 县发改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0% | 50% | 0 | 6.3 |
20 | 关于解决鲤鱼塘镇千冲村、彼坑村、沅洞村安全饮水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14 |
21 | 关于在鲤鱼塘储备仓库建立烘干生产线的建议 | 县商务局 | 66.7% | 0 | 33.3% | 0 | 33.3% | 66.7% | 0 | 33.3% | 66.7% | 6.1 |
22 | 关于行政区域划分撤乡并镇保留少数民族村足泉村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2 |
23 | 关于在鲤鱼塘镇足泉公路、千板公路增设岔车道、护栏和反光镜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50% | 50% | 0 | 50% | 50% | 0 | 5.26 |
24 | 关于硬化鲤鱼塘镇光明村至太和镇公路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26 |
25 | 关于解决鲤鱼塘镇区自来水饮水工程扩建项目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0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6.14 |
26 | 关于加大鲤鱼塘镇小农水建设的建议 | 县农开办 | 0 | 100% | 0 | 0 | 66.7% | 33.3% | 0 | 66.7% | 33.3% | 5.31 |
27 | 关于加强鲤鱼塘镇农网改造工程后期管理的建议 | 郴电国际 永兴分公司 | 66.7% | 33.3%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26 |
28 | 关于发展和做强马田镇特色豆制品产业的建议 | 县农业局 马田镇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0 |
29 | 关于加大对马田镇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的资金扶助力度的建议 | 县财政局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30 | 关于解决民办教师、赤脚医生退职后晚年生活待遇的建议 |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卫计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31 | 关于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0 |
32 | 关于加大对油茶产业资金投入的建议 | 县林业局 县财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3 |
33 | 关于调整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的建议 | 县合管办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30 |
34 | 关于加强对农村村级公路管理维护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26 |
35 | 关于对农村建设健身娱乐广场的建议 | 县文广新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36 | 关于加大对马田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26 |
37 | 关于尽快启动青界山至马田段S213线公路建设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38 | 关于加强马田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39 |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全民阅读能力的建议 | 县文广新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40 | 关于解决马田片区农村公交问题的建议 | 县财政局 县运管所 县交警大队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41 | 关于将永兴县马田医院列入十三五养老机构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2 |
42 | 关于将马田二级客运站、三级货运站、马田农贸市场、107国道马田段改道、在马田镇内建设一所全日制高中等项目纳入永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 | 县发改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 |
43 | 关于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 | 县运管所 | 100% | 0 | 0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6.3 |
44 | 关于治理农村耕地抛荒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85.7% | 14.3% | 0 | 57.1% | 14.3% | 28.5% | 57.1% | 0 | 42.8% | 5.31 |
45 | 关于非定点医疗点可以报销医疗费的建议 | 县卫计局 县合管办 | 57.1% | 14.3% | 28.6% | 42.8% | 14.3% | 42.8% | 28.5% | 14.3% | 57.1% | 5.30 |
46 | 关于把金龟镇安福冷泉鱼打造成地方特产的建议 | 县畜牧兽医 水产局 | 33.3% | 0 | 66.7% | 33.3% | 0 | 66.7% | 33.3% | 0 | 66.7% | 6.13 |
47 | 关于开通永兴至香梅村、竹司村、张家洲村农村公交车的建议 | 县运管所 | 75% | 25% | 0 | 75% | 25% | 0 | 50% | 50% | 0 | 6.3 |
48 | 关于对通往金龟镇唐公村占禾冲小二型水库公路进行硬化的建议 | 县公路局 县财政局 | 66.7% | 33.3% | 0 | 66.7% | 33.3% | 0 | 16.7% | 66.7% | 16.7% | 5.26 |
49 | 关于启动柏永干渠金龟山下段整修工程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50% | 50% | 0 | 0 | 50% | 50% | 0 | 0 | 100% | 6.14 |
50 | 关于对金龟淝江综合治理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33.3% | 0 | 66.7% | 33.3% | 0 | 66.7% | 33.3% | 0 | 66.7% | 6.14 |
51 | 关于支持金龟村民小广场建设的建议 | 县文广新局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未答复 未联系代表 |
52 | 关于支持金龟镇村级卫生室的建议 | 县卫计局 | 66.7% | 0 | 33.3% | 66.7% | 0% | 33.3% | 66.7% | 0 | 33.3% | 5.30 |
53 | 关于加强对”永兴四黄鸡”原种保护及品种开发的建议 |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6.13 |
54 | 关于支持金龟镇通组公路建设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33.3% | 66.7% | 0 | 33.3% | 66.7% | 0 | 5.26 |
55 | 关于支持金龟镇村级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50% | 0 | 50% | 50% | 0 | 50% | 50% | 0 | 50% | 6.14 |
56 | 关于免费为农村用户安装磁卡表,落实农村电管人员工资的建议 | 郴电国际永兴 分公司 | 83.3% | 0 | 16.7% | 50% | 33.3% | 16.7% | 50% | 33.3% | 16.7% | 5.26 |
57 | 关于支持金龟镇原香梅片小农水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 | 县农开办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5.31 未联系代表 |
58 | 关于将柏林镇金盆、龙王市村土地整理项目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 县国土资源局 | 0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6.20 |
59 | 关于对柏林镇天里坪至洞口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 县银都 投资集团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未答复 |
60 | 关于将柏林镇九团至杨树村牌杨干渠纳入水利整修项目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33.3% | 66.7% | 0 | 0 | 33.3% | 66.7% | 0 | 33.3% | 66.7% | 6.10 |
61 | 关于开通柏林镇洞口邮政业务的建议 | 县邮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6.7% | 33.3% | 0 |
6.14
|
62 | 关于给予入园的稀贵金属产业骨干企业重点支持的建议 | 县开发区 县国土资源局 人民银行永兴支行 | 100% | 0 | 0 | 100% | 0 | 0 | 0 | 100% | 0 | 6.20 |
63 | 关于将柏林镇洞口片区土地纳入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 |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水利局 | 25% | 75%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20 |
64 | 关于打击永兴至福州客运非法营运的建议 | 县运管所 县交警大队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3 |
65 | 关于加强柏林镇断头公路建设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26 |
66 | 关于解决柏林镇鹿鸣、东坪、大水是三个偏僻村庄人畜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67 | 关于加宽永兴县城至柏林工业区S212省道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68 | 关于保留城市居民居住消防安全通道的建议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2 |
69 | 关于加强油麻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县农开办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1 |
70 | 关于加强油麻镇农村教育师资配备的建议 | 县教育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7.2% | 42.8% | 0 | 6.29 |
71 | 关于加大对油麻镇通组公路建设资金扶持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83.3% | 16.7% | 0 | 5.26 |
72 | 关于对油麻镇油麻-五陵、油麻-溪尾公路提质拓宽改造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80% | 20% | 0 | 5.26 |
73 | 关于加强油麻镇商贸中心建设的建议 | 县市场服务中心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 |
74 | 关于贯通油麻镇浪石村至龙王潮——金盆形渠道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33.3% | 66.7% | 0 | 6.14 |
75 | 关于扩大农村公交车覆盖面的建议 | 县运管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3 |
76 | 关于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 | 县环保局 | 100% | 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5.17 |
77 | 关于加快樟树镇沉陷区治理搬迁进度的建议 | 县沉治办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5 |
78 | 关于加强悦来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建议 | 县国土资源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20 |
79 | 关于加强耒阳太平至黄口堰水库江面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2.5% | 87.5% | 0 | 12.5% | 75% | 12.5% | 12.5% | 62.5% | 25% | 6.14 |
80 | 关于稳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标准及监管治疗费用的建议 | 县卫计局 县合管办 | 12.5% | 37.5% | 50% | 12.5% | 25% | 62.5% | 12.5% | 25% | 62.5% | 5.30 |
81 | 关于将村卫生室治疗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报账范围的建议 | 县卫计局 县合管办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0 |
82 | 关于解决羊塘乡文明圩安全饮水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83 | 关于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 | 县环保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17 |
84 | 关于将玉平公路改道提质升级项目纳入县“十三五”重点项目的建议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87.5% | 12.5% | 0 | 37.5% | 62.5% | 0 | 62.5% | 37.5% | 0 | 6.1 |
85 | 关于农村社保资金由县农行转向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建议 |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86 | 关于加强对我县东部山区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的建议 | 县林业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3 |
87 | 关于将东部山区旅游纳入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的建议 | 县发改局 县文广新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1 |
88 | 关于加大东部山区交通建设力度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26 |
89 | 关于加强东部山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90 | 关于加强物流行业管理的建议 | 县发改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31 |
91 | 关于抓好东部山区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 县商务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26 |
92 | 关于规范冰糖橙销售市场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31 |
93 | 关于尽快开通龙形市乡农村村级公交车的建议 | 县运管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3 |
94 | 关于解决村级调治主任享受主职退职干部待遇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75% | 25% | 0 | 75% | 25% | 0 | 75% | 25% | 0 | 6.2 |
95 | 关于加快“鲤-七”公路扩宽改建项目立项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8 |
96 | 关于县内同级别医院农合病人住院门槛费、报账比例应一样的建议 | 县合管办 | 75% | 25% | 0 | 75% | 25% | 0 | 75% | 25% | 0 | 5.30 |
97 | 关于增补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款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98 | 关于对柏双干水渠维修的建议 | 县水利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4 |
99 | 关于解决龙山路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2 |
100 | 关于完善永兴县塘门口镇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建设的建议 | 县西河综合治理项目指挥部 | 70% | 30% | 0 | 50% | 10% | 40% | 0 | 50% | 50% | 6.15 |
101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 | 县财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102 |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建议 | 县林业局 | 100% | 0 | 0 | 0 | 81% | 19% | 0 | 81% | 19% | 6.13 |
103 | 关于启动湘阴渡老墟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议 | 县市场服务中心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1 |
104 | 关于解决通乡网络公路硬化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26 |
105 | 关于规范湘阴渡城区管理启动街道命名及门牌登记工作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85.8% | 14.2%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6.2 |
106 | 关于对湘阴渡发展特色庄园经济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 县农业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5.31 |
107 | 关于加强湘阴渡堡代公路改造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83.3% | 0 | 16.7% | 0 | 66.7% | 33.3% | 0 | 33.3% | 66.7% | 5.26 |
108 | 关于解决贫困户建房问题的建议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2 |
109 | 关于解决东正街路面提质改造噪音的建议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2 |
110 | 关于对马家砂场至滩头村刘家组公路拓宽的建议 | 县公路局 | 100% | 0 | 0 | 60% | 40% | 0 | 80% | 20% | 0 | 5.26 |
111 | 关于县城沿河两岸修建护栏的建议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2 |
112 | 关于在县城区新建一所公办高中的建议 | 县发改局 | 100% | 0 | 0 | 66.7% | 33.3% | 0 | 66.7% | 33.3% | 0 | 6.1 |
113 | 关于水南小学资产权属清核的建议 | 县财政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5 |
114 | 关于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养殖的建议 |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3 |
115 | 关于解决永兴县实验中学校门口路段安全问题的建议 | 县交警大队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6 |
116 | 关于解决原文昌中学教职工“三险一金”问题的建议 | 县人社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未答复 |
117 | 关于解决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 | 县城管执法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5 |
118 | 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建议 | 县人防办 县教育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5.16 |
闭会期间 1号 | 关于加强城区基建渣土管理的建议 | 县城管执法局 | 10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0 | 6.15 |
闭会期间 2号 | 关于帮助查找塘门口镇洞洪村患重病率高原因的建议 | 县卫计局 | 66.7% | 33.3% | 0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33.3% | 5.30 |
闭会期间 3号 | 关于提质改建农林水路的建议 | 县住建局 | 100% | 0 | 0 | 0 | 100% | 0 | 0 | 100% | 0 | 未答复 |
说明:
一、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三项代表测评100%不满意的建议有3个: 51、53、59;
二、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两项代表测评100%不满意的建议4个:10、25、58、76;
三、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效果三项代表测评100%满意的建议有59个:2、3、4、5、7、11、18、22、28、29、30、31、32、34、35、36、37、38、39、40、41、42、64、65、66、67、68、69、73、75、77、78、81、82、83、85、86、87、88、89、90、91、93、95、97、98、99、101、108、109、111、113、114、115、116、117、118、闭会1号、闭会3号。
永兴县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3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效,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院2013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我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824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总数的64.59%,已结案7337件,结案率93.78%,解决诉讼标的15.7亿元。民事案件平均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平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0.58%、94%,平均审理周期38.9天,案件审判质效保持全市领先。我院获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民一庭、马田墟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有14名民事法官获市级以上表彰,涌现了“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罗利桃、张臣晖等先进典型。主要做法有:
(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稳中求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一是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民事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群体性合同纠纷案件699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89 件,解决诉讼标的额7611.12万元,收回贷款本息2645.42万元,积极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打造县域金融安全区。三是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出台《关于为全面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案件1043件,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院企对接机制,对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民事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在“两区四园”、县城社区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专题调研、现场服务等形式,帮助企业防控风险、化解纠纷、渡过难关。四是重视民事审判调研工作。加强对永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连续四年承担并完成有关民事审判工作方面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关于对有瑕疵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关问题的调研》荣获全省课题一等奖、全国优秀课题,其成果转化为全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指导性文件;课题《关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的调研》为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提供了司法指引,统一了法律适用,有效化解了此类纠纷;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一是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民事案件。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民事案件1065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1533件,促进了家庭邻里关系和谐。审结涉“三农”案件389件,保障民本民生,实现共享发展。二是着力推进便民诉讼服务。2015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同时,为方便群众诉讼,建成了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三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积极构建巡回办案联络网络,在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综治人员、村组干部等人中,选取巡回办案联络员,并在21个乡镇确定36个巡回办案联络点,以点带面开展巡回办案工作。三年来,巡回办案1086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畅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减轻了群众诉累。四是注重民事调解工作。民事案件审理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调解是重要的法宝。我院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特别是遍布各个乡镇的120位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注重庭外庭内调解相结合、庭前庭后调解相结合、及时调解与适时调解相结合,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三年来,在已审结案件中,判决2125件,调解、撤诉4881件,调撤率达66.5%。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机制。为应对日益增多的民事案件,我院积极转变传统民事审判模式,深化民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一是推行民事案件类型化审理。2012年起,由林业庭专属审理涉林民事案件,未成年案件审判法庭专属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包括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类案件),巡回法庭专属审理涉及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借款类案件,其他案件由民一庭、民二庭和人民法庭审理,类型化审理增强了法官业务熟练度,统一了案件裁判尺度,极大提高了审判质效。二是逐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2015年起,在人民法庭、民一庭、民二庭等庭室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简易案件的裁判文书由庭长审核签发,分管院领导不再签发。审判权运行管理层级减少,运行效率提高。三是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努力缩短诉讼周期,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适用。三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189件,占已结案件的84.4%。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使用简化格式、填充要素式的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四是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实行案件审限预警和催督办制度,建立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和审管办、纪检监察、院长三级督办机制。加强对裁判文书上网的管理,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层级审批制度,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我院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度“全省两评查工作先进集体”。五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及时反馈代表关注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组织代表委员、律师、居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23次,邀请代表委员等旁听民事案件庭审29次,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抓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提升民事审判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利用“银都司法讲堂”、“读书沙龙”、“道德讲堂”等学习平台,建设学习型法院。组织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办案之星”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培。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提升青年法官素质。建立人民陪审员台账,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并选派人民陪审员到上级法院学习。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确保队伍纯洁、司法廉洁。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司法能力有待增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有的法官对新类型复杂案件处理不准确;有的法官审判知识陈旧;有的法官对调解工作重视不够,缺乏调解技能和耐心,影响了办案效果;有的案件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错漏别字仍存在,不能让当事人信服。
(二)审判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民事案件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法院内部分工协作与监督制约有待健全,上下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设置区别大,存在职能不统一、沟通不顺畅等问题。
(三)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一是文书送达难。部分当事人消极应诉,人难找导致送达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而在立案之日起5日之内送达的,仅占30%左右,以致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情况较为常见,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二是缠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当事人无理缠诉、恶意诉讼等滥用诉权的行为增多,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边审边访等非正常信访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法官裁判。个别当事人对法官进行攻击、侮辱、谩骂,甚至以自杀、自伤等极端方式威胁,民事法官办案风险和压力加大。三是实际履行率低。全社会诚信意识还不高,加上少数民事法官在审理阶段兼顾执行不够,给民事案件执行带来困难。
(四)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一是法官流失、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少数资深法官不愿意留在一线办案,或离开办案岗位,或选择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部分青年法官时刻想着考走或调离。目前留在民事审判一线40岁上的资深法官只有7人,大部分青年法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审判力量青黄不接。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院收、结民事案件数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尤其是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民事案件受理数量上升迅猛,增长近55%。2015年,共有在编干警101人,其中一线办案法官36人,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20人,民事法官人均结案107.5件,有4名民事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民事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长期的高强度、超负荷办案压力,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三是审判辅助人员力量薄弱。因法院总体编制少,在“案多人少”背景下更倾向于招录审判人员,书记员、法警、司法技术人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稀缺,聘用临时人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已是基层法院面临的现实选择,但临聘人员素质不高、管理难、流动频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有效防控诉讼环境不优带来的风险。一是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争取实现人民法庭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完善应急事件处置机制,配足安检、监控设备设施及安保人员力量,保障法官办案和群众诉讼安全。加强民事庭审警务保障,重大、敏感民事案件庭审中需配足维护秩序的警力,一旦发现当事人有情绪激烈苗头的,执勤法警需配合民事法官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消除对立情绪,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发生。二是积极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坚持诉访分离,健全网上信访、视频接访、信访听证和判后答疑等制度,做好法律释明和教育疏导,规范群众诉求方式,解决入口不畅问题。坚持依法审查,加强申诉复查,强化诉权保障,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诉讼程序中解决,杜绝重复访、越级访现象,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坚持积案清理,创新引入律师、陪审员和社会机构等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促进上访老户息诉罢访,解决出口不顺问题。三是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立案、庭审阶段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鉴别力度,重证据裁判,不轻信口供,建立健全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机制;加强诉前引导和诉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缠诉行为。
(二)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目标,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一是稳妥处理影响大局的各类案件。对经济发展中引发的群体性利益调整和涉及政策变更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法律规定尚不明确或实践中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纠纷效果不佳的敏感问题,对审判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激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妥善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加强司法调研和司法宣传。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有关司法应对措施,为全县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保驾护航。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永兴“大调解”格局优势,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组建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组,开展对涉企类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实现案件分流,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三)着力破解“忙闲不均”的难题。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内部挖潜、激发活力,改变民事业务庭室“忙闲不均”的现状。一是完善“繁简分流+类型审理”的办案模式。细化类型种类,优化人员配置,最大限度解决办案法官“忙闲不均”问题,提高民事法官业务熟练程度和审判质效。二是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院领导在做好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必须承担一定数量的办案任务。鼓励综合部门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参与办案。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完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评价机制,奖多罚少、奖优罚劣,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
(四)突出补齐基层基础的短板。一是解决招人难、留人难、法官断层的问题。从法院内部来说,要加强青年法官的培养;内部挖潜,整合资源,让优秀的人才更多地集聚在办案一线;靠感情、待遇、事业留人。从法院外部来说,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支持,帮助解决法院干警职级和经济待遇问题;将法院临聘司法辅助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尽可能减少抽调法院干警从事审判执行之外的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素质建设。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扎实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加强对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三是夯实人民法庭基础。将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配强人民法庭审判力量,改善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积极解决人民法庭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排头兵作用,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黄景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5日至10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带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范茂清、李青玲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案件评查及个别走访等方式,深入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对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化解了大量民事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将其作为审判机关发挥审判职能、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活动。201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824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总数的64.59%,审结7337件,结案率93.78%,解决诉讼标的15.7亿元。其中,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群体性合同纠纷案件699件,审结涉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89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1533件。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理,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民事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一是推行民事案件类型化审理。由林业庭专属审理涉林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庭专属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巡回庭专属审理涉及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借款案件,其他案件由民一庭、民二庭审理。案件的类型化审理,进一步增强了法官业务熟练度,提高了审判质效。二是强化审判公开原则。除依法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并通过实行公民旁听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措施,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目的。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管理。实行案件审限预警和催督办制度,建立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和审管办、纪检监察、院长三级督办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四是提高审判效率。实行繁简分流制度,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适用,提高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简化格式、填充要素式裁判文书的制作效率,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三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189件,占已结案件的84.4%,民事案件平均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平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0.58%、94%,平均审理周期38.9天,案件审判质效保持全市领先。
(三)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注重民事诉讼调解。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力量,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三年来,共调解撤诉案件4881件,调撤率66.5%。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院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较比以前更方便。三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三年来,共巡回办案1086件,把不少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通过加大调解力度、落实便民措施、推行巡回办案等措施,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在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改革、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问题比较突出。随着人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多。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民事案件受理数量上升迅猛,受理数量增长达55%,而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并没有随着案件的增加而增加,目前仍为20人。据统计,民事法官人均年结案107.5件,有4名民事法官结案超过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案多人少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案件不能按时审理结案,影响了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
(二)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和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个别法官缺乏应对新型案件的能力,在审理案件时对案情吃不透,摸不准,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严重影响了审判质量。一是个别案件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如(2014)永民初字第528号案件,在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委托费用已全部用于委托事项”的情况下,审判法官依然采信被告主张,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不能后果承担”的规定。二是个别案件审理超过法定期限。如(2012)永民初字第471号案件,收案日期为2012年5月24日,结案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历时41个月,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之规定。三是立案和上诉审查欠规范。对不能立案或者不符合条件立案的当事人,解释不全面,一次性告知做得不够,致使当事人来回跑,增加了立案难度。对不服判决上诉的,要求当事人找主审法官签字同意后,方可移送案卷,增加了上诉难度。审查上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过于机械死板,制度性与灵活性把握得不够。比如,当事人判决书落款日期至上诉当日,明显没有超过法定日期(15天),但还要当事人找主审法官签字,以示证明没有超过法定日期,当事人很不理解。四是庭审程序不够规范。个别案件人民陪审员没有出庭也开庭审理,个别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发言权尊重得还不够充分,甚至根本不询问陪审员是否有意见发表。个别案件,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做得还不够。
(三)司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外在因素仍然存在,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审理不时受到外界干预。有的当事人诉讼能力和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断章取义,只强调自身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完全满足时,就到处缠诉上访。个别当事人对法官进行攻击、侮辱、谩骂,甚至以自杀、自伤等极端方式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法官裁判,对审判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遵循民事审判工作规律,坚持公正高效司法,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要针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二)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要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发展对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改善民事审判法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审判人员,保证一线审判力量。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树立风清气正的机关作风,努力造就一支廉洁高效、公正文明的民事审判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优势和特点,自觉将普法工作融入民事审判实践之中,及时发现和总结各类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提高裁判的社会公信力。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六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志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报告2013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县委、市检察院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和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工作主线,以提高侦查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为重点,侦查监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获得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三年在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考评中稳居前三。
(一)三项重点工作基本情况
侦查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配合侦查与监督侦查职责于一身,是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力量。
1、审查逮捕方面:2013年以来,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013件1270人,批准逮捕783件959人;不批准逮捕230件311人,其中,绝对不捕13件13人,相对不捕103件134人,存疑不捕114件164人,批捕率77.2%。纠正漏捕39件52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21人。
2、侦查活动监督方面:2013年以来,先后口头或书面纠正侦查机关各类侦查违法行为120余件次。其中,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
3、立案监督方面:2013年以来,立案监督38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2件,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6件。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快审快捕。如我院办理的“5·15”特大抢劫杀人案,侦监部门在两天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现李某某已被执行死刑,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推行刑事和解政策,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注重运用法律思维 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在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注重区别对待。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对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共办理各类刑事和解案件69件。如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我院积极为农民工维权,责令李某及其他五名合伙人在审查逮捕期间将19名农民工6万余元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双方握手言和,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3、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强制措施的适当性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其目的是确保强制措施的适当性。检察机关依法对批准逮捕后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发生变化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30人。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经我院批准逮捕后,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赔偿被害方29万余元,被害人家属请求司法机关免除对曹的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家属也申请对曹取保候审。我院在核实有关情况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及时向永兴县公安局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县公安局对曹某某有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4、积极探索保障金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占了很大比例,如果单纯就案办案,此类案件可以一捕了之或不捕了之。但是,被害人的正当赔偿诉求可能因此而难以实现,甚至引发上访或新的犯罪。如何更好地办好此类案件,我们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鉴于批捕期限短、犯罪嫌疑人筹措资金难、双方达成和解不易的现实情况,我们向办案机关及当事人提出缴纳保障金的做法,即犯罪嫌疑人方筹措一定的资金表达其赔偿被害人的诚意,我院再对其作出不捕的决定,这一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理了多起成功的案例,如何某某交通肇事案,我院责令犯罪嫌疑人一方缴纳了11万元保障金至乡镇司法所,被害方因此得到及时的救治。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不捕后又继续筹措资金赔偿被害人,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案结事了人和。不过,该机制因为在赔偿标准、赔偿范围、保障金“提存”机关等方面都还缺少明确的规定,仍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完善。
(三)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1、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以“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为基本标准,加强对立案监督案件侦查、起诉、判决的全流程监督,确保立案监督质量和效果。2013年以来,我院立案监督38件。如200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2015年4月,我院受理被害人申诉后,依法立案监督。现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强化追捕工作力度。办案中,我们严审细查,发现应当逮捕的遗漏罪犯,一律依法追捕,做到除恶务尽。2013年以来,我院共追捕犯罪嫌疑人52人。如在办理李某、宋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时,发现伍某某、邓某某、郭某、李某某亦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准逮捕。我院在认真分析审查证据后,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公安机关陆续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现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3、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立足审查逮捕工作,将侦查监督向捕前和捕后延伸。积极纠正违法取证、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法侦查行为,推动侦查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2013年以来,我院纠正公安机关各类侦查违法行为120余件次,公安机关及时地进行了纠正。如聋哑犯罪嫌疑人潘某抢夺案,我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县公安局存在未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违法情形,对此,我们立即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并向其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县公安局马上为犯罪嫌疑人指定了辩护人,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认真组织开展“两法衔接”及专项监督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近两年,我院认真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数次组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召开“两法衔接”联络会议,落实平台UK身份证书、信息共享平台的网络接入、案件信息的及时录入等具体工作。现我县 “两法衔接”平台正式开始调试运行,监督方式实现了向互联网+的迈进,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近日,我们监督县烟草局立案非法经营案件2件5人,监督效果明显。
2、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院、市院统一部署,为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多次走访经济园区及企业,配合县政府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主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县人民检察院还根据高检和省院的要求,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较好监督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侦查监督工作在案件多、人手少、任务重、装备弱的情况下,保证了办案质量。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
(一)侦查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意识。在审查逮捕中,过多考虑侦查需要,强调支持配合,忽视了监督制约的职责要求。二是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强调对各种犯罪的打击力度,而忽视了人权保护。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上把握不准。四是“两法衔接”工作和专项监督活动有待进一步拓展,真正抓出成效。
(二)侦查监督案件质量仍待进一步提升。虽然我院近几年来未出现捕后判无罪、撤案等错捕案件,但由于捕后证据变化、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作相对不起诉和判轻刑的案件仍占一定比例。说明我们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存在一定瑕疵,办案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三)侦查监督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侦查监督职能不断拓展,任务不断加重。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因为案多人少任务重等原因,学习充电不足,导致证据审查、分析、归纳和判断能力,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能力,发现和纠正违法的能力,案件汇报和文书制作能力,释法说理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与执法规范化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影响了侦查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侦查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强化符合现代司法精神的“公正、公开、效率、平等、程序至上、保障人权”等意识,以观念的更新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着力加强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创新,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公检法司联系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侦查监督工作的刚性反馈机制,完善公开审查机制、刑事和解机制、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等等,拓展监督领域,力求达到更好的监督效果。
(二)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紧紧围绕法律赋予的侦查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狠抓办案质量,强化引导取证,严把逮捕标准,保证逮捕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真正与律师平等相待、彼此尊重。明晰办案责任、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三)加强素能建设,提升监督能力。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加强侦查监督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引导干警在办案中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黄景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根平副主任为带队领导的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评查部分侦查监督案卷等方式,对县检察院2013年以来的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三年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13件1270人,批准逮捕783件959人,不批准逮捕230件3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8份,监督立案22件、撤案16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和口头建议120余件次,其中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5件次。
(一)强化审查逮捕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快审快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依法对批捕后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发生变化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强制措施适当。三是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捕前刑事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对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保障金机制,责令嫌疑人方缴纳赔偿保障金后作出不捕决定,依法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如在审查批捕何某某交通肇事案件时,考虑到批捕期限短(7天),嫌疑人短时间筹满资金难、依法不捕后可继续筹措资金等现实情况,县检察院责令嫌疑人方缴纳11万元保障金后,作出不捕决定,促成赔偿及时到位、案结事了。
(二)强化立案监督职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是严格审查案件,及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防止错案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严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行为。三是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认真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线索,努力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侦查行为规范。一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积极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二是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的案卷材料,加强批捕、不捕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比如违法取证、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三是加强对侦查机关“另案处理”的监督,推动侦查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调研,发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侦查监督力度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能力仍需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据统计,近年来县检察院批捕后被判无罪案件、捕后撤案等错捕案件仍有发生(如张某海故意伤害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和判轻刑案件仍占一定比例。在调研座谈会中,与会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还反映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立案监督的线索主要来自审查逮捕案件,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无更多了解渠道,难以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纠正,如对侦查机关经济犯罪案件和另案处理案件监督的力度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需要有关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和支持。三是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时,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做得还不够,甚至有些案件根本没有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二)目前侦查活动的监督方式仍较滞后,有效监督方式有待探索和改进。一是侦查监督方式单一,大多只能在审查批捕环节通过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来发现问题,而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少反映在案卷中,难以查实。二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欠缺或过于笼统,影响了侦查监督效果。如对“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对侦查机关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督做得还不够,比如曹某英故意杀人一案,侦查机关违规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折、金银首饰等与案件无关的款物,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三)检察院自侦案件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是有的检察官对自侦案件制约监督的认识不够到位,认为自侦案件都是由院领导或者上级检察机关把关,存在“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思想。二是有些自侦案件的律师会见难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比如孙某斌行贿一案,涉嫌贿赂犯罪数额1.4万元,不属于三类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但检察机关仍要求律师提前审批后才能会见,违反法律规定。
三、意见和建议
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县检察院要切实在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监督途径。一是着力在加强领导和创新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作上下功夫,努力促进行侦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侦查监督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督,建立健全侦查监督工作的刚性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久侦不结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检察建议等的反馈期限、方式、途径。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不捕说理机制、刑事和解机制、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特殊人群和特殊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等,拓宽监督途径。
(二)突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对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案件、黑恶势力犯罪等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的监督,做到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作出批捕决定,确保案件从快从严依法判决,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侦查监督。特别是对经济犯罪案件和另案处理案件,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对批捕案件,重点防止和纠正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现象。同时,要加强对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滥收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进一步规范立案前的初查行为,严禁初查阶段采取强制措施、变相拘禁。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严格办案纪律,加强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四是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外部联系,切实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监所、控申、自侦等部门的内部监督配合,注重发挥律师、信访等多种渠道的作用,扩大监督的案源,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意识,提升监督能力。一是要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责,更加主动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二是要更新侦查监督观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决克服“重配合、轻监督”的片面认识,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三是要突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加强侦查监督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以更加适应侦查监督工作的需要。大力推进县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提高检察院干警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述 职 报 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四届人大代表 伍爱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叫伍爱琼,是琼花锡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我荣幸当选为郴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无比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五年来,我始终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想群众之所想,谋群众之所谋,兢兢业业、踏实工作,尽自己的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现将五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要想当好群众的代言人,要想依法监督“一府两院”,自身就要有过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娴熟的业务知识。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履职本领,我十分重视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坚持学习政策理论。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思想上增强了与党中央和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性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组织法》和《选举法》等法律,学习《中国人大》、《人民之友》和《郴州人大》等人大杂志,积极参加市、县人大举办的培训班、经验交流会。通过学习业务知识,了解了人大基本理论制度、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了撰写议案、批评、意见、建议的水平,增强了依法履职能力。
二、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依法履职,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五年来,我始终围绕市委、市人大和县委、县人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依法为民代言。
(一)积极撰写建议,及时反映群众呼声。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利用每次出席市人代会的机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发挥代表作用的一条重要的途径。为此,每次市人大会前,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整理成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几年来,我在市人代会上,先后提交了《关于加大青山垅水库保护力度的建议》、《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农家书屋”覆盖面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肯定,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所提建议也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尤其是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青山垅水库保护力度的建议》,在市人大的督办下,市水利局牵头组织永兴县政府、资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划定了青山垅水库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并设置了界标;督促青山垅水库加强了对水库的管理,禁止企业非法挖沙;永兴县政府加强了对青山垅库区水质的监测,确保了永兴县城区10余万群众的饮水安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在市人大和县人大强有力的监督下,永兴县农村小学全部实现了寄宿制。
(二)参加人大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一是按时参加市、县人大会。虽然我公司事务繁多, 但每次的市、县人大会,我都能按时参加,从未缺会,从未迟到早退。市、县人大会议期间,我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尤其是在代表团会议上,根据平时收集到的资料信息,认真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工作报告、市人民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在依法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我能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保证组织意图,认真行使选举权;在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和其他有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都能做到严肃认真表决。二是积极参加代表评议会和视察调研活动。根据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的邀请,积极参加代表评议会,并积极发言。市、县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或调研活动,我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在视察或调研座谈会上,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大胆指出“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年来,共参加代表评议会10多次,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或调研活动20多次。三是积极参与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是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有效的一条途径。柏林镇马桥村的伍木清是我结对联系户,由于文化程度不高,缺少生产技术,生活比较贫困。2012年,我结对联系后,针对他家单独住在一个山窝里的特点,比较适合养猪、养鱼。我主动借钱10万元给他养猪、养鱼,并联系畜牧站的人员给他技术指导。经过几年的发展,现他的养猪场年出栏500余头,鱼2万余斤,由结对前的贫困户变成了小康户。我作为一名本土企业家,更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捐资助学是应尽的社会责任。我每年拿出2万元资助3名贫困大学生,其中在湖南师范大学读书的王泽惠已经毕业。关注民生,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服务群众。2012年,柏林镇马桥村伍家组修水泥公路。由于马桥村伍家组人口较少,路途较远,水泥公路修通后,资金缺口达10多万元。资金缺口10多万元对并不富裕的伍家组村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面对群众焦虑的目光,虽然自己的企业也面临不少困难,但作为一名市代表的我,急群众之所急是应尽的义务,当即捐款10万元,解了村民修路的燃眉之急。四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我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到村组和农户家中去走一走,及时了解群众的想法和呼声,对群众反映的事,无论大小巨细,认真对待。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走访群众800多人次,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87条,采纳65条。
三、发展经济,着力造福当地群众
作为一名市代表,要有为群众造福的责任,作为一名企业家,要有为国家做贡献、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当担。五年来,我积极发展经济,通过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成立了琼花锡业有限责任公司。解决当地群众50多人就业,每年上缴税金300多万元;二是成立了永兴县绿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樟树镇湖塘村,投资300余万元,流转荒山1000余亩,现已种植松树、杉树800余亩,修建水库一个,同时准备在水库边建养猪场,搞立体开发。成立的永兴县绿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既解决了当地群众10多人就业,又积极响应了国家大力植树造林的号召,绿化美化了环境;三是成立了永兴安驰客运有限公司。我在走访群众时了解到,当地群众出行极不方便,群众要求开通农村公交车的呼声很高。通过考察,我知道农村公交车是个微利甚至亏损的行业,但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我投资500余万元,购置公交车26台,一步到位解决了柏林(含洞口)、樟树、太和、龙形市等几个乡镇10多万农村人口出行难的问题,群众赞不绝口。
四、遵纪守法,时刻自我严格要求
市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我深知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不但要学法、懂法、用法,更要带头遵纪守法,当好群众的表率。我担任市人大代表的这几年,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利用代表身份谋取私利,自觉维护代表形象。
以上是我五年来的履职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述 职 报 告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四届人大代表 许群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当选为郴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以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几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自己的工作紧密结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努力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谋群众所谋,反映问题,提交议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代表履职意识。一是积极参加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种会议、学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的学习,增强了人大意识,自觉地为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努力,深刻地认识到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不仅要不断增加知识,提高认识,培养胆识,在面对困难时,更需无所畏惧,实事求是,以民为本,敢于诤言。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学中悟,干中学。只有反复地学习—实践—再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能使在其位、谋其政、出其力的职责充分得到体现。每次人代会,我都会虚心地向一批老代表学习,学习他们踊跃发言,把握大局,善于思考;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监督活动,对搞不清楚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专家、行家学习,凡事不“想当然”,也不“道听途说”,更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当作人民的意愿。三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今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大代表,更加要积极带头学习。平时,我非常注意利用和积累工作中接触到相关部门的专业知识,同时,每天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此外,还不断自学有关人大的专业知识书籍,如《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杂志刊物。
(二)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本人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民负责,为政府排忧,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在召开人大代表会议期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并在审议大会报告过程中,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踊跃发言,陈述观点;对各项议案(草案)、提出建议等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积极发表了意见和看法,明确表明了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了选举权,并能根据当地的发展需要代表人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上,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快永兴城南新区建设的建议》、《关于请求以永兴县为试点,加大对殡仪馆一体化项目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获得了一致认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我们的重要人生追求。党中央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我的理解就是老百姓要安居乐业,老百姓如何安居乐业,作为我们企业家就是要努力做好企业从而妥善解决老百姓的就业问题。
(三)乐于奉献,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我认为,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的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把企业搞好。2009年,我抱定开拓新市场、挖掘新资源、返乡创业的雄心,在家乡永兴县注册成立了永兴县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并迅速启动了投资2亿元的华创产业园项目,计划建设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并明确目标:凭借自己在安防行业的影响力,引进生产安防器材和监控设备的上下游企业,力争把华创产业园打造成为全国主要的安防器材和监控设备的生产基地,以及年产值过5亿元、利税过1亿元、安排劳动力过5000人的精品园区。晶讯光电更是成为永兴多年来的“行业标杆”。
如今华创产业园已初见成效,园区内规划发展好电商产业园,创造了“园中园”的发展模式,不仅为家乡的老百姓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还带动了家乡产业的发展,华创产业园的建设为永兴县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力量。去年,全国上下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号召,作为一名在永兴有着晶讯光电和华创产业园两个经济实体的人大代表来说,更应挺在前列,走在前头。我在努力帮扶周边贫困村民的同时,充分挖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工作效应,帮助他们“脱”贫,以华创产业园和晶讯光电为平台,解决了当地几百名贫困户的就业需求。作为所谓的“老板代表”,我秉持赞助公益事业、资助困难群体也是履职的理念,乐于奉献,倾情回报社会。每年都抽出许多时间倾听社情民意,定向扶持群众。帮助“带着妈妈去上学”的永兴县敬老孝亲模范朱明志等3名贫困学子完成高中学业考上大学。积极投身学校改造、公路修筑等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同时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患病员工等等弱势群体给予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选代表两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公司业务繁忙,有时候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有时候仅浏览一下、知道个大概就满足了。二是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走访群众、走访选民有待进一步加强。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很积极主动,但自己独立开展的走访活动不多。三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范围和深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从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
二是深入选民,增强履职实效。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帮助政府多做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增强履职的实效。
三是结合实际,体现履职特点。我是民营企业的代表,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结构重点发展的体制之一,我将在今后的履职中,结合行业实际,为振兴郴州市永兴县的民营企业多提建议和议案。
——2016年7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上
市四届人大代表 邓琴香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叫邓琴香,现任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2011年12月,荣幸当选为郴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无比光荣,又感到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和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培养和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职,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参加人大所安排的各项调研视察活动,努力完成人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断增强自己当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既做好了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发挥着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职尽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全面系统的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运用所学的知识,提高了日常办事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明确了工作的方向,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不为利所动,不为情所松,不索不贪,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满腔热情的为民办事,诚心诚意为民谋事做事;通过学习,我的群众意识、权利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廉洁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力,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在出席市人大会期间会认真听报告和审议各个报告,并结合平时的调查情况,撰写有针对性的、能切实反映基层呼声的建议。如面对社会呼声大、反映强烈、关系千万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地沟油、餐桌垃圾如何处理、餐具消毒等问题,通过走访多家餐饮业门店现场查看餐具消毒公司提出《关于兴建专门的餐饮垃圾处理场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我市餐饮具卫生消毒监管的建议》两个建议。针对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以及小区的人员参差不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民事纠纷、物业管理等现状问题,走访多个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了解情况,递交了《关于城市发展中政府如何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通过深入调查座谈了解,群众反映教师队伍中有少数教师在开办有偿补课培训班、教师的职业规范不够以及普及教学的信息网络化问题等提出了《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教育秩序的建议》,以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规范,提高师德师风、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净化教书育人的环境,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事业心,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培养优秀人才。等等。闭会后,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和市县组织的视察、调查、走访等活动。
三、认真履职,当选代表收获颇丰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一是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二是要学会弹钢琴,合理安排时间,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活动,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多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三是无论提建议或者审议报告还是视察和执法检查、评议对象等工作,我都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
当选代表几年来,深感学无止境,履行代表职责还任重而道远。本人还在存在着因忙于单位本职工作而不能参加人大的调研、视察活动的情况;在拟写建议时反映基层的多、宏观方面的少等方面有待今后加强。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吴郴林 曹丽珠 罗艳花 周德易 王书乐 黄景湖 陈弟亮 李志明
叶海燕 许越湘 李继军 朱林桂 胡永涛 刘爱军 廖翔鲲 曹武南 范茂清
李辉军 许林东 尹声灿 李青玲 许美君
请假:
王根平 王红玮 曹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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