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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9期公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 点击数:5,299 字号:

  
第六号〈总第209期〉                                     2015年11月


目    录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1)
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1)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必灿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2)
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李必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2)
任职前发言 李必灿(2)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4)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5)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5)
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宋伟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5)
任职前发言 宋伟只(6)
任职前发言 李翠霞(7)
任职前发言 曹细华(8)
任职前发言 李建凤(9)
任职前发言 黎晓静(10)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11)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谭安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12)
任职前发言 谭安娜(12)
任职前发言 曾凡美(13)
任职前发言 张术(14)
任职前发言 毛艳芬(16)
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2014年政府融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陈占华(17)
关于政府融资及融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李仁顺(20)
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建军(23)
永兴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调查报告 叶海燕(28)
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文建军(31)
关于县人民政府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的调查报告 王书乐(35)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38)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卫计局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
2. 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李必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3. 其他。


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2015年10月1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湘发〔2014〕14号)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5〕13号)文件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为进一步整合卫生计划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建立与省、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我县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改革如下:
一、将卫生局的职责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责整合,设立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暂保留“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三、整合县卫生监督所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组建“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暂保留“县卫生监督所”牌子,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必灿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必灿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洪波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肖毅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10日


永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李必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永委干〔2015〕1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李必灿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李洪波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肖毅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县长  王卫东 
2015年10月8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0月1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李必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信任,提名我为县卫生计生局局长拟任人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本人深感荣幸。
我是1982年参加工作的,先后在县沼气办、城郊乡、千冲乡、县纪委、樟树乡、县委办、县人口计生委等多个单位工作过,2011年3月卸任县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一职,任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县计生协会长,协管全县人口计生和教育工作,2015年增加协管卫生工作。
虽然自己对计生工作比较熟悉,但对卫生工作了解不够全面,组织上提名我担任新组建的县卫生计生局局长一职,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更深感自身能力的有限与不足,唯有兢兢业业,竭尽所能,不遗余力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回报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厚望。如能顺利担任县卫生计生局局长,我将努力做到:
一、经常自警、自策,在思想上力求做到尽心尽意
一是不褪色。作为一名有着三十年党龄的党员干部,我将更加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识大体、顾大局,始终与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马克思主义学说,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等重要论述内涵,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自己的行动,全面提高政治修养。二是更务实。突破世俗的思想局限,戒“油”、戒“浮”、戒“躁”,认真履行职责,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言行一致的办事风格、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卫生计生事业上来,努力推动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重民生。我将始终如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对广大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时时刻刻关注弱势群体,真心实意关心群众疾苦,立足职责,大力推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全民医疗保障,强化优质服务和计生利益导向工作。
二、始终自信、自励,在工作中力求做到尽职尽责
卫生计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卫生工作方针不动摇、坚持“三不变,四到位”不动摇,直面挑战,勇于担当,加快推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抓改革,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突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瓶颈,促进全县医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抓防控,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措施,筑牢屏障,促进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服务管理。抓服务,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抓惠民,完善利益导向新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医改惠民政策全覆盖。抓行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抓监管,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环境,促进卫生计生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抓队伍,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引进人才,全方位培养技术骨干,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抓项目,加大项目争取和项目建设力度,促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时刻自省、自律,在生活中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一是从善如流,坚持民主决策。我一贯要求集思广益,追求从善如流。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充分发扬民主,在局领导班子里做到常规工作多通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全面放权,大胆压担,充分调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我。在工作上,自觉发扬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不浮不躁,不急功近利,不好大喜功。在生活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不搞特殊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全心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切实过好权力关、利益关、美色关、亲情关,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不攀比,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三是接受监督,形成清正作风。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推行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卫生计生干部索拿卡要和贪污受贿现象发生。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促使全县卫生计生行风的明显好转。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能得到大家的支持,我必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为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发展作出新贡献。如果县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会从自身查找原因和差距,努力改正,以实际行动争取各位的支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陈晓云  周林根  吴郴林  王根平  罗艳花  周德易  李仁顺  崔建山  王书乐
李  亮  叶海燕  李继军  朱林桂  陈弟亮  李志明  刘爱军  廖翔鲲  贺文忠
张廷江  尹声灿  李青玲  王红玮  曹文韬  许美君

请假:
曹丽珠  楚  彬  许林东 

 

永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1. 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 审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以土地资产2亿元内置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以及资产确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县内留存部分等额注资县信用联社的议案;
3.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2014年融资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6. 开展专题询问;
7. 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0月29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伟只、李翠霞、曹细华、李建凤、黎晓静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戴小凤、刘明孝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真、谢宇明的永兴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宋伟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法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之规定,因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免下列同志的职务:
任命:
宋伟只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翠霞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细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建凤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黎晓静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戴小凤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明孝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真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谢宇明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李晓东 
2015年9月28日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  宋伟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宋伟只,1985年9月28日出生,河南安阳人。2011年8月,经省两院公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鲤鱼塘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承蒙组织的关心爱护和领导的信任支持,今天我被提名任命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颇感荣幸。如果这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的关心帮助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一步一个脚印,锲而不舍,探求新知。一方面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水平,并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另一方面保持学习专业知识的热度,让自己成为审判方面的“行家里手”,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去适应新时期、新形式下对法官的高要求,妥善处理纠纷,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心系百姓,司法为民。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同时,要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正确处理好独立审判和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正确处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坚定司法为民的理念,力求将每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勤政廉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公正、严格司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工作上严要求,不浮躁,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生活上不攀比,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如果在这次人大常委会上我被任命为审判员,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在审判员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任命,说明我的工作与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不断学习,弥补差距,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的表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  李翠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翠霞,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通过省法检系统统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今天组织提名任命我为审判员,我感到无限荣耀,同时也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如果这次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县委和县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并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身为一名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国宪法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自觉增强人大意识,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使自己的工作服从于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在所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平时工作中积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
二、注重学习,善于学习,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自我加压,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精神,向书本学、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向群众学习,做到在勤学中增长见识,于实践中历练才干。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向老同志多学习,虚心请教,提高适用法律和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做一名称职的审判员。
三、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时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做好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保障公平正义为立足点,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尊敬的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将按照以上承诺,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做一名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和践行者。
我的表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  曹细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曹细华,1985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通过省法检系统统一招考进入嘉禾县人民法院工作,2014年8月调至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今天组织提名我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组织上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厚爱。如果会议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职,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忠于职守,开拓创新,绝不辜负组织和在座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以优秀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并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大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今后,我要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虚心地向身边的优秀法官、老法官求教,全面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良好的复合型法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公正廉洁,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公正廉洁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今后,我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廉洁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光辉形象。
三、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审判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坚决服从和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如果这次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
我的表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  李建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请允许我向县人大常委会在百忙之中审议我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一职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叫李建凤,现年36岁,法学本科文化,于2007年经省法检系统统一招考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事庭、行政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1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2014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到永兴法院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自觉服从领导、组织安排,扎实工作,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嘉奖。
今天,我有幸成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拟任职人员,颇感荣幸,同时也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如果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县委和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尽职尽责的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一、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院工作人员,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国宪法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自觉增强人大意识,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使自己的工作服从于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克服工作上的缺点和失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履行职责,保证正确行使审判权。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一是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清醒、经济清楚、生活清白。二是认真学习审判业务知识,夯实自己的法学理论功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和同行们学习,以便更好地胜任审判员职务的工作,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立足本职、司法为民。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我学习了如何记录、如何办案,在工作中我用心做,用心思考,有不懂的地方及时求教。从书记员到审判员,虽然工作要求不同,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仍将是我工作的目标。我将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争取工作主动,提高工作效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作为法院的司法人员,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真正做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工作中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考虑办案效果,不仅做到实体公正,还要做到程序公正,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四、守法守纪,清正廉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用来谋取私利,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严格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始终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为人正直,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六项严禁”和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办案中不循私情,不贪赃枉法,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法院审判事业中,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如既往地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辜负组织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孜孜以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未能通过,我一定认真总结,反思自己,不气馁,不埋怨,更加勤奋学习,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加倍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使自己不断进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的表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任职前发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法院  黎晓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黎晓静,1985年12月生,2009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树大学院法学专业;2009年8月参加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岗位,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就读法学双学位,2011年8月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先后在政工室、审判监督庭工作,现任刑事庭助理审判员。
今天有幸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进行审议和表决,我感到非常荣幸。这不仅是组织对我个人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与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在此,我做如下表态发言:
一、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鲜明,政治上不信谣、不传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政治观念的远见和敏锐性,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
二、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辱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开展工作。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为民,兢兢业业干事,力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三、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为人正直,品行高尚,对待工作严肃认真,敢于负责,勇挑重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身正为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约束自己的业内行为,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四、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不仅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还要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博学多思,培养科学的法官思维、做好理论和知识储备、做好素质和能力的聚积,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力争做一名“专家型”法官。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任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以一颗感恩心对待组织,以一颗进取心对待工作,以一颗平常心对待生活,以一颗友爱心对待同志。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同志们的信任。始终保持谦虚务实的本色,淡泊名利,爱岗敬业,把全部智慧和精力奉献给我热爱的审判事业。
我的表态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5年10月29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谭安娜、曾凡美、张术、毛艳芬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谭安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特提请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任命:
谭安娜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凡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术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毛艳芬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检察长:罗志卫
2015年8月31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谭安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我叫谭安娜,27岁,湖南省安仁县人,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在读),2011年9月,通过湖南省两院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该院助理检察员。我先后在公诉科、政工科工作。在公诉工作期间,不仅认真完成公诉内勤工作,同时还办理刑事案件87件135人。并承办了李某等11人的涉黑恶案件,在“公诉清积”期间,加班加点,两个月内审结公诉案件25件,为此获得院领导表彰通报。即便后来,根据组织安排到政工科工作后,仍利用业余时间办结公诉案件12件。由于工作努力,于2013年受到县委嘉奖,2015年荣获“三等功”一次。
如果今天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既是对以前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决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不辜负法律的期待和人民的重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以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四、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正确履行检察权。作为一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人员,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事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如果这次不幸未被任命,说明我在工作中有不足之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距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认真自查自纠,正确对待,找准差距,迎头赶上。
如果我这次能够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倍加努力,积极进取,做一个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检察员,以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
最后再次谢谢陈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曾凡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首先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感谢领导对我的器重和厚爱,让我有机会在一个更高更远的平台为检察事业服务。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我叫曾凡美,今年27岁,湖南省永兴县人,中南大学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8月,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我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工作。在侦查监督、公诉岗位上,我认真审查案件,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共承办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6件243人,办理公诉案件71件138人,追捕18件27人,追诉12件18人,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58份。办理的李万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因后续处理得当,荣立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级个人三等功一次;办理了史廷灿、史廷辉等40余人的“6.2”涉黑专案,因表现突出,被永兴县委评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2013年初,因工作业绩表现突出,我被提拔为侦查监督科副主任,现任公诉科副主任。在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的同时,我也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201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重托,从以下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加强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完成好党与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践行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二、提升业务水平,认真服务检察工作。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多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向书本求知,向实践求真,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争取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廉洁自律,严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自身言行,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排除阻力,拒说情,拒吃请,拒收礼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保持检察干警清正廉洁的形象。
四、认真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将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我县的社会安稳定、经济发展和伟大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张 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将被县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在此,我向大家作一个任职前的表态发言。
我叫张术,今年28岁,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学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11月,通过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随后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接受定向委培两年,于2011年11月回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我一直在办公室工作,现任办公室副主任、助理检察员。在办公室工作岗位上我恪尽职守,因业绩突出于2015年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在保质完成办公室工作之余,我主动要求承办公诉案件,在审查案件时,我更加认真和慎重,常常加班至深夜,严格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今年共办理了公诉案件7件8人。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很激动,深刻地感受到动力与压力同在。检察官是一个神圣又崇高职业,更是我向往与热爱的事业。检察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有效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如果今天我被任命为检察员,这是人大和检察院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对我将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和考验。为了不辱使命,我将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积极地工作,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一名检察官走向成熟的根本。我将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更加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修养;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系统全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一名法律工作者良好的政治品格,专业的职业操守来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忠实捍卫者。
2、扎实工作,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并重,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和组织的厚爱,不辜负法律的期待和人民的重托。  
3、廉洁奉公,自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三个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4、我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认真履行检察官的职责,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如果,我这次没有被任命为检察员。这说明我离检察员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一定会正确对待,找准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以上就是我的表态发言,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

任 职 前 发 言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毛艳芬

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毛艳芬,大学本科文化,我于2000年9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2011年5月,我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向往,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进入检察系统工作。今天,我十分荣幸地在这里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进入检察院四年以来,我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在公诉岗位上,我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严把法律关和证据关,本着不枉不纵、不偏不倚的办案准则,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曾参与办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并办理了多起“零口供“案件,共审结各类公诉案件100余件,均得到有罪判决。因工作表现突出,201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为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能,我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撰写的《浅谈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理解与适用》一文获得郴州市女检察官主题征文优胜奖。
今天,我很荣幸被提名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如能获得通过,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坚定不移地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严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检察员的职责。坚持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随着时代不断往前发展,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作为一名检察员,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如果,我这次没有被任命为检察员,说明我距离检察员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一定会摆正位置,正确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融资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2015年驻永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融资及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2014年融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融资能力,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做强融资平台。2013-2014年,由县国资局和银都集团牵头,加大资产整合力度,对县属国有资产进行了第六次整合归集。通过整合,银都集团资产规模突破180亿元,资产规模列全省县级融资平台前三甲,不仅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也大幅提升了银都集团融资能力。二是大力优化融资环境。出台了《关于扩大开放鼓励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和《永兴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境外资金参与到我县发展进程中来,为拓宽融资渠道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全面对接金融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融资宏观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准确把握政府融资的方向,提高融资的有效性。同时,银都集团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融资顾问的作用,积极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包装融资项目近100个,接待客商上1000批次,先后与10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以开行贷款为主、商业银行贷款为辅;长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为辅;项目贷款为主、流动资金贷款为辅的优质信贷结构。2013-2014年共计落实各类金融机构融资贷款370595万元,到位296460万元(详附表1)。(注:该数据为贷款专户的到位资金,政投中心统计的是从贷款专户归集到政投专户的资金,因此有差额)。
二、融资资金管理及偿还情况
为确保政府投融资债务实现良性循环,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2013年初,我县出台了《永兴县财政投资融资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融资偿债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了各融资主体在债务偿还中的职能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偿债资金,建立稳定的偿债基金。偿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新增企业投产后所缴纳税收县本级可用财力的50%。
2.土地出让收入(含用于项目建设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社会保障住房支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本级可用的专项资金或基金)剔除上交省市部分、征收经费和开发成本之后的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开发成本已经由其它资金支付的,开发成本部分列为偿债资金。
3.上级财政拨付用于项目建设的相关专项资金。
4.上级相关部门拨付用于项目建设的补助性资金。
5.银都集团公司其他经营收入的70%。
6.其他收入(含各类捐赠)。
在现行财政运行状况下,银都集团公司偿债资金筹措的主要来源是政府的项目回购资金(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新增贷款以及上级专项资金等)。
(二)政投中心负责偿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
1.积极配合银都集团公司做好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工作,按项目融资资金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融资资金管理台账。
2.根据融资到位资金状况,按照全县项目建设情况,统筹兼顾,及时制定融资到位资金的使用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根据银都集团公司上报的融资债务偿还计划,进行分类清理,建立债务登记台账,按时偿还债务。
4.应将财政投资融资项目发生的融资及偿债情况,及时报县金融债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银都集团及子公司负责融资及偿债工作的具体经办。具体操作模式为: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财政投资融资建设资金,并作为投资融资业主承担全县项目建设的管理和融资还本付息等相关职责。
2.作为融资主体应根据年度投资融资收支预算制定具体项目融资方案,落实融资方式、期限、成本和还款来源,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按照融资债务偿还渠道、金额、时限,拟定融资债务偿还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013年项目(征地拆迁款、监理、设计等前期费用和工程款)支出98410.8万元;偿还本金6165万元,利息13254万元;
2014年项目(征地拆迁款、监理、设计等前期费用和工程款)支出167936万元;偿还本金25708万元(不含续贷的还本付息),利息23950万元。
三、2013年—2014年政府融资项目建设情况
银都集团及所辖子公司以《永兴县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3]34号)、《永兴县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永项目领发[2014]5号)、《永兴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永项目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主动对接、主对协调、主动服务”为宗旨,协同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全程监管、全力推进项目实施。2013-2014年,集团及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的新建、续建项目74个,总投资约105亿元,完成投资约50亿元。(详见附表2)。
四、2013年—2014年政府融资项目审计情况
严格执行《永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专项审计制度,将政府性融资建设建设项目审计纳入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其中重大投资项目及新增的投资项目作为必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在审计管理上,建立建设项目审计对象数据档案,按照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台账,统筹安排实施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在审计方法上,强化审计前调查,优化审计方案,注重审计复核,对同一类型问题统一处理标准。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实行“两关注”、“一突出”的审计流程,即重点关注招标流程、关注施工管理、突出结算审计,扩大工程决算的审计覆盖面,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
2013年,先后完成了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园丁路绿化工程提质改造、环城西路道路改造等14个项目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15091万元,审定金额9149万元,审减金额5942万元,审减率为39.37%。   
2014年,先后完成了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沥青路面道路工程、永兴县殡仪馆一体化项目建设附属工程、永兴县三矿棚户区改造工程12、15#栋桩基础工程等26个项目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16497.2万元,审定金额13857.5万元,审减金额2639.7万元,审减率为16%。完成县政府安排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2个,审计金额33619万元,审定金额26075万元,审减金额7544万元,审减率为22.44%。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融资监管政策越来越严格。2014年9月新《预算法》明确指出:禁止地方政府违规融资。同时,国务院密集出台了《清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和《专项审计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但从我县近半年来债券发行申报过程中来看,存在着债券发行通道狭窄,发债主体资质不够,审批困难等因素,这些因素又让我县通过发债方式快速、大量、低成本地实现融资目标,充满诸多变数。
(二)资金调度和偿债形势压力空前。今年,全县融资项目的还本付息及重点项目急需支付各类工程款等约12亿元(准确数据正在统计之中),县财政预算内可调剂安排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极为有限,年前的收支矛盾相当突出,资金调度压力空前。
(三)项目包装工作滞后。尽管银都集团资产实力、盈利能力等指标具有吸引力,但在与金融机构实质对接中,金融机构对银都集团的“政府融资平台” 烙印有些担忧。因此,在与银行机构对接商定贷款项目后,经常要变换贷款主体,造成了一连串的麻烦,即该项目从可研、环评、立项、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全部需要更换,中间涉及多个中介机构和审批部门,而项目实际资料往往无法与之匹配,这需要花费大量精力、财力去进行项目的重新包装。


关于政府融资及融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李仁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按照永常办[2015]12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部署,7月2-15日,省市县人大代表调研视察第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曹丽珠的带领下,对我县2013年、2014年政府融资及融资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了调研视察。调研视察组先后到柏林镇、县银都集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开发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局、县重点办、县政投中心、县银都集团及其交投有限公司、湘阴渡镇、柏林镇等单位和乡镇负责人相关工作汇报,深入柏林工业园、“两新”工业园、银都大道等重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现将调研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政府融资及融资项目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自2012年组建成立县银都集团这一政府主要融资平台以来,我县就充分利用财政信用担保,以融资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努力加快全县工业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步伐,积极推动了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夯实平台,大力开展政府融资工作。2013年至2014年,为加快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政府融资能力,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积极出台《关于扩大开放鼓励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永兴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金参与我县经济发展中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二是由县国资局和银都集团牵头,对县属国有资产进行六次整合归集后注入银都集团,做大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规模,增强公司对外融资实力,使得银都集团资产达180亿元,资产规模列全省县级融资平台前三甲。三是开展全方位融资。通过银都集团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先后与10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3-2014年共计落实各类金融机构融资贷款370595万元,到位296460万元。
(二)健全制度,创新融资资金监管模式。一是出台了《永兴县财政投资融资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兴县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永兴银都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送审资料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岗位职责和审计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文件,对融资资金的管理使用,融资项目建设、评审、审计以及融资偿债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职责规定。二是成立融资监管机构。2012年我县在全市首创成立了“县财政投资融资管理中心”(后更名县政府投资融资管理中心),切实加强对银行贷款资金、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用于项目的专项资金的归口管理,并负责建立偿债资金专户。该机构的设立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与融资资金统管模式,对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为县财政构筑了防火墙,有利于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三是关口前移,对融资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抽派审计人员常驻银都集团,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积极参与审计监督,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把好关。两年来,全县共完成政府投融资审计项目65个,完成送审总金额 57767.645万元,审定金额45990万元,审计核减金额11777.22万元,平均核减率为 30.8 %。
(三)出台措施,着力推进融资项目建设。一是建立指挥部负责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每个项目成立专门指挥部,由县级领导担任指挥长,并从各个单位选派得力骨干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抓落实。二是建立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责任保证金制度,要求联系项目的责任领导缴纳责任保证金,年终兑现奖罚。同时,每个重大项目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的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加大项目调度、督查、考核力度。定期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项目调度会,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现场督查,促进项目建设进度。2013-2014年,全县政府融资新建、续建项目74个,总投资约 105亿元,完成投资约50亿元,已完工项目29个。
(四)把控风险,逐步建立融资偿债机制。一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通过积极筹措和落实偿债资金,两年累计筹集89017万元,保证了还本付息需要。二是加大土地收储力度,通过土地储备推进融资,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两年来,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收储5843亩,正在开展拆迁报手续等前期工作的收储土地 220亩。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府融资日益困难。一是受国家法律和宏观政策制约。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地方政府及部门不能再自行融资,政府融资渠道受阻。二是PPP项目运作困难。目前,国家引导地方政府项目建设融资可采取新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项目建设模式。我县目前PPP项目正在积极运作,但进展缓慢。拟定的12个PPP建设项目只有县城乡安全引水项目和城南新区综合开发项目纳入全省首批PPP项目。三是融资平台生存发展受困。政府融资叫停后,作为融资平台的县银都集团,由于职能单一、市场竞争力差,公司生存发展面临危机。
(二)项目建设、监管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的情况大量存在。一些项目先上车、后补票,在未办理规划、国土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仓促施工,导致多数项目概算偏低,建设中超预算严重。项目建设过程中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现象时有发生。如银都广场项目。二是项目前期工作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一些项目征地补偿款欠付、村民安置工作滞后。如柏林工业园项目,征地合同金额11173.6万元,实际支付征地金额6999.3万元,未支付征地款3844.1万元;群众安置房建设地点没落实好。一些民生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没得到重视,建设进度缓慢。如县体育馆项目建设。三是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少数县城改造项目完工后建设垃圾随意堆放,相关公共设施未配套。如凤凰岭路公交车站台,只划定了区域,而没有公交线路标识牌和挡雨架。四是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利用率低。我县为了吸引优质企业入园,在园区土地出让上采取倒挂式交易,但实际入园企业很少,园区大部分土地闲置,没有充分发挥园区产业积聚作用。如“两新”工业园内目前只有东日钢构一家企业正式投产运营。五是项目指挥部管理欠规范。各项目建设指挥部抽调的人员分工不细,责任不明确,缺乏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质量把关不严。一些项目验收完工后,指挥部迟迟难撤,指挥部的一些固定资产未能及时清理归集。六是项目审计工作难完成。随着政府融资建设项目的陆续交付完工,我县项目审计工作进入高峰期,当前我县审计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尽管聘请了中介机构参与审计,但也无法保证融资项目审计任务及时完成。两年来,全县共送审融资建设项目116个,实际完成65个。
(三)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剧。两年来,我县政府融资大都用于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短期内无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项目建设累积产生了大量债务。据统计,201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总量约66亿元。这些债务在项目收益少、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少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周转。新《预算法》实施后,融资平台的资金断链,导致我县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压力空前。加之今年是BT、BOT建设项目政府集中回购期,这对债务偿还无疑是雪上加霜。2015年上半年我县已还本付息5.9亿元,下半年还须7.8亿元,而目前我县可供用来偿还的预算内收入几乎为零,今年偿债形势严峻,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几点建议
(一)想方设法,开辟政府融资新渠道。一是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通过狠抓争资立项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提前策划包装好项目,做好项目相关批复手续,提高争资立项命中率,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县级融资平台债券发行力度。积极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争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分配我县更多的融资平台债券发行数额。三是加强对我县PPP项目包装运作。想方设法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我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引导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按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城建重大项目的建设主体和城市资产的运营主体”的定位加快政府融资机构的转型发展。通过企业化运作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中来,切实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县政府要狠抓项目建设质量,依照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单位或个人职责,实行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融资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监管。要把征地拆迁、群众安置等工作做实做细,保证征地补偿款及时到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三边”行为。及时做好完工项目的扫尾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要积极应对金融机构断贷危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缓解当前资金供需矛盾,确保在建、续建项目不停工。三是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四是充分发挥园区作用。要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的技术项目,提高园区综合利用率。五是规范项目指挥部管理。调优指挥部人员配置,保证一定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加强对项目质量监管。对已完工项目指挥部及时进行人、财、物清理。六是重视融资项目审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充实审计队伍,创新项目审计工作思路,确保每年项目审计任务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多措并举,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一是清查存量债务,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债责任。跟进做好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工作,缓释我县短期债务风险。二是将政府融资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以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和偿债行为。三是健全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偿债资金专户管理。对偿债准备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加大土地储备,注重土地收益的稳定增长。土地收益是还本付息的重要来源,实现土地变现是直接减少债务的最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规划,增加土地储备量,科学包装地块,安排好地块的投放区域和投放节奏,增加土地变现收入。


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文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坚持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努力推进我县现代化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71.4万亩,其中耕地42.07万亩,园地0.9万亩,林地200.2万亩,草地 6.2万亩,水面8.9万亩,其它13.13万亩。截止2015年9月底,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13.9万亩,流转比例达42%,其中流转耕地18.3万亩、林地80.39万亩、“四荒地”8.86万亩、养殖水面4.12万亩、其它2.23万亩。通过抓好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农业发展,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651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94个,家庭农场61个,专业大户1196个,打造了龙王岭冰糖橙合作社、湘源油茶合作社、金龟兴达养殖合作社、绿耕优质稻合作社、樟树永旺烟叶合作社、湘阴渡农鑫蔬菜基地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基地,联合26家冰糖橙合作社成立永丰农冰糖橙联合社,将永兴冰糖橙成功注册为国家驰名商标,有力促进了全县冰糖橙、优质稻、烤烟、油茶、畜禽等支柱产业发展,同时也推动了葡萄、食用菌、中药材、水产等新兴产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思想重视,部门配合紧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土地流转工作。组织保障上,县里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顾问、县“四家”分管或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县级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领导和协调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部门配合上,县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农开、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积极参与,全力支持配合全县的土地流转工作。
(二)强化扶持,激发流转活力。一是奖励规模经营主体。2009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流转奖扶政策,对集中连片流转耕地200亩以上、用于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给予承包方和受让方每亩100元奖励;对规模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乡镇奖励1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奖励2万元。几年来,共落实奖扶资金204.4万元,通过以奖代扶,全县流转耕地200亩以上规模种植项目达193个,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同时,下发了《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政扶持办法》,针对合作社发展制定一些奖励扶持措施,对新成立合作社奖励1000元,对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奖励5000元,县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社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30万元,同时,通过创建各级示范社,共争取上级扶持资金390多万元,在税收、农产品运输、仓储等方面也给予优惠。二是创新金融扶持办法。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涉农金融机构开办土地流转贷款业务的意见》和《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县农业银行、信用联社、邮政诸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方式向全县种养大户发放贷款6000余万元,缓解了农业项目资金“瓶颈”制约。三是夯实基础设施。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成功获得全国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等项目扶持。同时,整合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烤烟、农经等涉农部门各方力量,加大农田水利项目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为促进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打下基础。
(三)创新模式,促进规模流转。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信用合作等模式,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一是推行委托流转。在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引导,农户与村组签订委托流转合同,组建“土地银行”,“土地银行”连片流转给经营业主,村组统一收取土地租金并按面积发放到户。目前,此种方式流转土地面积约占总流转土地面积的50%左右。如高亭源和油茶专业合作社统一从高亭镇、洋塘乡、马田镇一些村组流转林地14000余亩,建成了油茶林示范基地。樟树永旺烤烟合作社从村组流转土地5000余亩,种植烤烟、水稻、油菜、葵花等农作物,年产值达2000余万元,创税300余万元,利润300余万元。二是开展股份合作试点。按照“股份合作、连片经营”模式,在村组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连片发包给种植大户,实行规模经营。目前已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9家,入社农户632户,入股土地面积达3736亩,种植烤烟1000余亩、优质稻1400余亩,有效防止了土地抛荒,促进了规模化生产和农民增收。如鲤鱼塘东岭村由9位村民发起,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成员207户,农户入股土地740亩,合作社统一发包给26位大户种植,规模从20亩至100亩不等;便江镇同意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吸纳股民228户,农户入股土地1408亩,流转给四位大户种植冰糖橙、苗木、油茶、水稻、蔬菜等,安置农民200多名,年销售收入达2800余万元,年利润达800余万元;便江镇石屏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吸纳127位农户入股土地352亩,按水系、土质连片发包给3个种养殖合作社规模经营。股份合作社通过公开招标,连片流转,村集体按流转收入的10%提取公积金,由于成本节约和经营科学,每亩地平均增收300-500元左右,耕地抛荒得到治理,村民、村集体、种植大户的经济利益实现了“三赢”。三是积极探索信托流转。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中心和土地托管投资公司,在村级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和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民把土地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领取存地证,收取存地利息或租金,土地信用合作社贷地转包,与经营大户签订流转合同,发放贷地证,发展规模连片经营。如湘阴渡堡口村、油塘村由种植大户发起,成立了农鑫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民存地收息,合作社贷地转包,下辖舜德农业专业合作社、大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生态蔬菜基地、麒麟瓜基地、苗圃基地等。目前,该“土地银行”吸存土地5800余亩,社员1600余名,每年可产粮食1000吨、蔬菜5000吨、麒麟瓜6000吨,年销售收入达4000余万元,年利润达1000余万元。
(三)规范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一是整县推进确权登记颁证。2014年在鲤鱼塘镇足泉村和金龟镇唐公村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为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2015年在全市第一个申报整县推进试点县,县里成立了高标准的领导机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和联系的领导任副组长,制定下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380万元,安排办公场所,调配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督查,每月调度确权工作。目前已完成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技术服务招投标等工作,年底将完成外业调查核实公示,2016年8月将全面完成,并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四至清楚、面积准确、制度健全、档案规范、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抵押、担保权能,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产业化经营打下了基础。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成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人员编制3名,高标准建设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投资50万元建设了15个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2个村级流转服务站,在《郴州农经网》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举办首届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及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共签约规模土地流转面积9446亩,签约农产品销售3595吨,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加大土地流转服务力度,指导种养大户与农户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几年来共鉴证土地流转合同5.3万余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规范进行。三是建立纠纷仲裁调解体系。成功争到中央财政投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项目,争资50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县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基础设施,乡村成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构,为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几年来,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0余起,确保全县农业经营大局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意识不强。一方面,部分乡村干部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受让双方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与乡镇村无关,引导指导服务不够,同时也怕引起农村社会不稳定,怕担当政治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农民有“失地、失业”顾虑而“守土”,怕土地流转后政策有变化,自身利益受损,宁愿固守,也不愿流转。同时,由于农民普遍文化技术水平低,务工选择性不多,经商风险大,增收门路较窄,后顾之忧较重,“守土”意识难改变。
(二)农业效益低、风险大。相对二、三产业,农业普遍效益较低,加上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损失惨重,大部分工商资本不敢进入农业行业,有点望农兴叹。如湘阴渡镇舜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2000多亩,主要种植蔬菜、水果,但因种植成本偏高,果蔬价格偏低,经营上面临巨大压力。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少质低。目前,全县已成立合作社394家,50亩以上种植大户1650户(2014年1610户),但全县有342个村、4318个村民小组、12万户农户,相对“一村一品、一村一社”而言,发展数量还存在较大差距。而县,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规范管理、带动能力强的不多。另外,各乡镇发展不平衡,呈现西部多东部少,交通发达地区多,交通欠发达地区少的格局,如便江镇合作社达到99家,湘阴渡镇34家,东西部个别乡镇只有1-2家。因规模经营主体数量偏少,一定程度影响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与经营。
(四)规范化水平不高。因一些干部和农民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手续不很清楚,导致流转合同形式多样,有的流转合同签订欠规范,有些是口头协议,有的流转期限超过剩余承包期限,流转价格标准不统一,权利、责任、义务欠明晰等,大部分合同没有经农经部门鉴证和备案,存在较多的矛盾纠纷隐患。
(五)农经队伍力量不足。从全县的农经队伍力量看,人员明显不足,目前全县仅有乡镇农经干部17人,有7个乡镇没有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只能由乡镇临时安排乡干部兼任,对农经业务不熟,难以胜任业务指导工作。另外,乡镇专(兼)职农经干部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土地流转指导管理、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工作,难以管理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确权登记,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根据中、省相关文件精神,要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我县作为全省48家之一、全市唯一整县推进试点县,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支持,密切协调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举全县之力搞好土地确权工作,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据可依,放心开展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二)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土地规模流转。从鲤鱼塘东岭村,便江镇同意村、石屏村,黄泥镇石虎村等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来看,农户“存地收息”,合作社“揽地转包”,一方面可以增加承包农民、经营主体、村集体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劳动力转移,治理耕地抛荒,达到一举多赢的效果。下步将工作重心放在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求条件成熟的村组实行土地股份合作模式,力争今年底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0家以上,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起来连片流转,减少流转环节和工作量,节约流转成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三)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关键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要强化政策扶持,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公司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一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统筹实施农业扶持项目,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土地流转大户倾斜,在支农政策、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增强农业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二要加大资金奖扶力度。深入落实《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对200亩以上规模的耕地流转实行奖励等政策。同时,要加大对流转大户及规模经营的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县本级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适度增加奖扶标准,将奖励资金直接投向规模经营项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与发展。三要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督促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永银发[2014]17号)规定,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信贷门槛,加大投放金额,切实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督促各保险机构要在开办水稻、烤烟、公益林、能繁母猪等保险基础上,增加农业保险业务,将畜禽养殖、渔业、林木、冰糖橙、油茶等农业项目逐步纳入保险范围,降低农业风险。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县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组具体实施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强化土地流转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提高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档案和台帐,实行大户登记备案制度,开设土地流转风险资金,促进土地流转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组织。继续实施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力争2016年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覆盖到每个乡镇,按要求配齐专职农经干部和工作人员,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有条件且土地流转规模大的村应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一步完善县乡土地调解仲裁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乡村调解、县级仲裁的纠纷调处制度,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永兴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调查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叶海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永兴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10月下旬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报告,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际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深入乡镇、村组,通过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我县总面积1979平方公里,辖14镇7乡共有342个行政村4384个村民小组、34个居委会,共有农户数12.5万户。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71.4万亩,其中耕地42.07万亩,园地0.9万亩,林地200.2万亩,草地 6.2万亩,水面8.9万亩,其它13.13万亩。截止9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13.9万亩,占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42%。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县人民政府及农经、林业、农业等部门和乡镇积极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促进了我县粮食、烤烟、油茶、冰糖橙等农业产业规模发展。1.培育了一大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工作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契机。近年来,全县共流转林地80.39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40%,培育了500亩以上的流转大户(合作社、公司)达84家;全县共流转耕地18.1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3%,培育了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6户;还培育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94家;打造了黄泥涌水冰糖橙基地、便江石屏蔬菜基地、鲤鱼塘优质稻种植基地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基地,涌现了源和油茶合作社、柏林永丰烤烟合作社、湘阴渡沃原农业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缓解了土地抛荒压力。受农民进城务工的发展趋势影响,农村土地抛荒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土地流转有效缓解了农村土地抛荒的压力。如高亭镇共流转耕地7465亩,占全镇耕地总面积47.5%,极大缓解了该镇的土地抛荒压力。3.增加了农户经济收益。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自己可以在外务工,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同时,还能获得不低的土地流转收益。如鲤鱼塘东岭村的水田流转主要种植烤烟和水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流转费用最低的248元/亩,最高达到526元/亩,平均达到387元/亩,按该村人均1.1亩水田,一户4人算,一个家庭在享有粮补的基础上,还可获得流转收入1702元。
(二)部分乡镇建立了服务机构。分别于2010、2011年,成立了永兴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分别安排了10人、3人专门负责全县的林业产权交易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在全县15个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安排至少1名农经专干;在湘阴渡镇堡口村、洋塘乡八公分村还试点建立了村级流转服务站,积极探索村级土地流转服务有效途径。为强化服务,还于2010、2013年成立了永兴县山林纠纷调处办、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心,为土地流转中的纠纷调处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出台了扶持政策。2009年,下发了《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对耕地等达200亩以上、荒地等达5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用于发展高效农业的,由县财政给于承包方和流转受让方100元/亩的奖励,4年来,共落实奖扶资金204.42万元。2008年,出台了《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政扶持办法》,对新成立合作社奖励1000元,对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奖励5000元,同时在税收、农产品运输、仓储等方面也给予优惠。截至9月,我县创建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 20 家、市级示范社17 家、县级示范社58 家,入社农户达1.72万户。近年来,共帮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各大金融机构融资60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农业企业规模发展资金瓶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思想意识、体制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土地流转仍存在较多突出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推动乏力。一是县级相关部门推动合力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放到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合力不够。农经部门主抓土地流转工作,而林业、农业、烤烟等部门主抓产业发展,部门之间没有形成以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以农业生产带动土地流转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乡镇政府组织力度不够。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土地流转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分管领导又分管较多工作,对土地流转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不多,大部分农经人员属于兼职,除了承担土地流转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他工作。加之,土地流转工作本身涉及对象较多,工作难度较大,乡镇农经人员主要是督促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对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力度不够。三是村组一级落实不够。部分村组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土地流转政策了解不深,对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办法不多,有些甚至过问得很少,任由流转双方自由交涉。
(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是服务机构建设滞后。目前我县21个乡镇有15个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还有6个乡镇未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所有乡镇未成立林地流转服务中心,而且全县的村组基本上没有土地流转服务站和林地流转服务站。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整个土地流转工作缺少一套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管理办法,已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乡镇,由于缺少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正常开展的工作仅仅是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进行备案,与土地流转相关的建立和管理土地流转信息库、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对土地流转进行评估等服务内容未能正常开展。三是流转程序、内容不规范。由于一些干部和农民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手续不很清楚,流转时图工作方便省事,流转合同签订欠规范,有些是口头协议,有些是直接与村组签订合同,有的流转期限超过剩余承包期限,流转价格标准不一,有大部分合同没有经农经、林业部门鉴证和备案,存在较多的矛盾纠纷隐患。如我县的捷兴造林公司就是直接与村组签订的流转合同,又没有农户授予村组的委托书,土地流转后因权属问题诉诸法庭,最终公司方败诉。四是后期管理不规范。由于很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初期信心十足,一味求大求多,土地流转后期面临资金困难、项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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