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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7期公报(2012年5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点击数:4,541 字号:

 

2012年5月目录

1.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1)

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永恒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定(1)

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1)

4.任职前发言曹永斌(2)

5.任职前发言李京(3)

6.任职前发言何华丽(4)

7.任职前发言刘西辉(5)

8.任职前发言宋有德(5)

9.任职前发言郭淑华(6)

10.任职前发言罗利桃(8)

11.任职前发言丁秋萍(9)

12.任职前发言李娟(10)

13.任职前发言马佳伶(11)

14.任职前发言周薇(12)

15.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13)

16.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13)

17.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13)

18.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14)

19.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薇等同志任命的通知(14)

20.任职前发言王薇(15)

21.任职前发言许波(16)

22.任职前发言王建新(17)

2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华军等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18)


2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邓冠斌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19)

25.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罗小平(19)

26.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许永金(19)

27.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4)


28.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53)


29.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56)


30.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水利局(59)


31.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林业局(60)


32.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环保局(62)


33.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
局(64)

34.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审议意见交办函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崔建山(66)

35.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陈
一之(69)

36.关于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王
书乐(72)

3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陈国勇(75)

3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李箭平(78)

39.关于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81)

40.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84)

41.关于2012年政府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88)

42.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县财政借款展期偿还的议案》的决议(89)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1.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8.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9.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肖永恒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经2012年2月28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

接受肖永恒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28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经2012年2月28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永斌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京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何华丽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刘西辉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宋有德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郭淑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
  罗利桃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丁秋萍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李娟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佳伶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京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西辉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有德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阳金瑞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邓楚洲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彦松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兵田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卫华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启辉同志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28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曹永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曹永斌,男,现年45周岁,汉族,汝城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3月经考试招录到
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马田圩人民法庭、柏林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民事审判一
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自2007年6月担任民一庭庭长
以来,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于本职
工作,注重审判研究,全面提高自己的司法技能,团结全庭同志,围绕“为人民服务、为人
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推动司法效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任职期间,率先在我院推
行类型化分工审判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几年来,民一庭各项
工作考核指标均位于永兴法院前列。2011年度,我所在庭室被评为市级“三优庭室”,本人
所办的“二件”涉及循环经济保护及“三农”案件被评为市级精品案件,所撰写的法律文书
先后二次在市法院获奖,在省院刊物《湖南审判》发表业务论文和案例各一篇。过去工作成
绩的取得,始终是在院党组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之下,未来仍需不断努力进取。今天,根据工
作需要,我被提名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无论是否通过任命,在今后工作中
,我均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倍加努力,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和业务技能,鞭策自己工作更上
一个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原则,以公正、公平为核心
,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为检验标尺要求自己,注重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二、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树立大局
意识,立足于本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永兴的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三、加强学习,始终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努力学习法律理论专业知识
,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的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技能,以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自身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面,严格按照政法干警、勤政廉洁的要求约束自
己,模范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自学抵制不良侵蚀,做到送礼不要、吃请不到,不办亲系案、不办人情案、不办人情案。
  五、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坚持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大局为重,
认真办好人大交办的各项事项并及时反馈、汇报,正确行使审判权。
  如果这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将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组织的选择,加倍努力工
作,使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充实完善,为人民法院的事业继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李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京,女,现年46岁,汉族,永兴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公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
民法院工作至今,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承办案件的法官,现任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
庭长。27年来一直坚守在审判岗位上,将我特有的耐心、细腻的亲和力融入到工作中,以清
醒、理智的头脑分析和处理问题,巧妙地将一个个“干戈”化为“玉帛”。过去的一年来,
我优质、高效、快捷地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0余件,调解率达70%以上,平均审限29.8天,承
办案件无一例上访,上诉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和改判。承蒙组织的的关怀、领导同志们的信
任,我被提请拟任为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
选。无论这次任命能否通过,在今后工作中,我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倍努力,做一个人民满
意的女法官。
  一、坚定立场,尽忠职守。我将始终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
党的事业,热爱法院工作。无论在哪个庭室,干着哪份工作,都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提高
自身的政治素质,秉公办案。工作中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用自己的
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能够团结同志,虚心向院里资历更深的审判人员学习
,也经常与更年轻的审判员交流法律问题,稳步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在民一庭工作的
9年来,利用科学的工作方式方法,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及纷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
会效果。
  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翠竹坚韧自有节,腊梅傲霜品更高。”作为法官要有坚韧
的毅力,才能塑造良好的品行。在工作中,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法官有关廉政建
设的各项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
。同时,我要始终坚持法官素质中的“德才学识”德为首,一个法官只有具备高尚的品行,
才能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生明、廉生威”、“吃请不去”、“说情不理”,
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官的尊严。
  三、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党委
、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坚持贯彻执行党委及人大的决议、决定,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贯
彻人大决议,虚心听取和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
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不管这次我是否通过任命,我都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励
,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女法官。
  以上供职发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何华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
职前发言,接受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的审议和挑选。
  我叫何华丽,1979年生,中共党员,现任永兴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04年经公开招
考调入永兴法院,一直负责全院调研、信息、司法宣传工作。2008年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2010年10月29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为审判员。2010年
8月被评为全县“十佳秘书”,2011年被评为全县“打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今天如果能顺利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
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接
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积极完成
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
时刻把自己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
     二、转换角色勤勉履职。本人虽然在法院工作多年,但是一直在后勤行政部门工作,
我把自己定位于一名初入门的学生,保持谦虚、谨慎、勤勉的态度,努力工作、加强学习,
尽快成为一名优秀的审判法官。一要政治坚定。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
法律至上”的要求,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使违法者得到制裁,使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得到保障。二要业务精通。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把业务知识学好学透,向有经验的老
法官虚心求教,力争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和谐案、精品案。三要品德高尚。注重个人品德
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冷硬横现象。
四要公正廉洁。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
人民,无愧于良心。五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敬业精神,工作中标准
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细,效果要好。六要有方有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善于从复
杂的局面中寻找措施对策;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结合实际解决问题。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
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做到高效尽职、有所作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个人也有一些缺点和不足,希望领导和同志们随时批
评提醒,我会认真改进。如果能顺利通过任命,我一定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如果没有通
过,我也决无怨言,毫不气馁,我会认真总结自己的不足,加强学习,认真工作,一如既往
地做好组织安排的工作。衷心希望能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刘西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西辉,男,1963年1月5日出生,大学文化,汉族,中共党员,永兴县人,现任永
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本人1984年8月从湖南省农机校毕业,分配到永兴县农机局从
事农机管理调研工作,1985年12月服从组织安排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庭、
经济庭、执行庭、城关法庭、龙形市法庭、立案庭、民二庭等庭室担任书记员、法警、助理
审判员、审判员、负责人等职。参加工作以来,我多次被市中院、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
作者、综治先进个人、优秀信访员、优秀法官、爱岗敬业标兵等。
  2007年6月,我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在县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本人本
着勤于办案,公正执法的态度,树立司法为民的崇高理念,较好地完成了院党组交办的各项
工作任务。这次,经组织推荐拟任我为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如能通过,我将从以
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牢记“六个
严禁”、“六条高压线”、“法官十三个不得有”等规章制度,
  二、扎实开展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办案,办好案,为创建文明和谐社
会而努力。
  三、加强廉政建设。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协助庭长搞好本庭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
廉政意识,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积极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不
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如果这次没有通过,说明我在工作和学习上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将
继续坚守审判岗位,不妥协,努力创新,扎扎实实地努力工作,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
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作出努力。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1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宋有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而崇敬的心情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拟任永兴县人
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的审议和表决。
  我叫宋有德,大学文化,一级法官,现任永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并主持全庭工作
。本人于1985年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通过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1991年任永兴县
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3年任审判员,2010年任副庭长。先后在金龟法庭、龙形市法庭、
鲤鱼塘法庭、城关法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民二庭、行政庭工作,因长期
从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2007年、2010年被县委授予优秀公务员,2008年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三年,年均办案60件以上,所办案件全部优秀。
  今天如果能顺利通过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公正执法,
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期望与重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
做到: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荀子曰:“学不可己”
。学无止境,我将努力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坚
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牢固树立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参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的
主题实践活动,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努力学习业务
知识,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及社会矛盾。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更新
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完善自我,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坚持公正司法,恪尽职守。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我将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提高
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公平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
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坚持公平与效率并举,强化司法的人民性,司法的能动性,坚持执
法为公,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
念,努力提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
精神,坚持调判结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腐败向来与权力相伴而生,“公生明、廉生威”。我将慎用
手中权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
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做人干事的原则与底线,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弘
扬民族传统文化,陶冶高尚情操,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人民法院搞好工作的前提、基础和有力保
证,没有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审判权应当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树立和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与
认真办理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光阴
荏苒,白驹过隙,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不管我是否通过此次任命,我将以平常心,从零开
始,一如既往,扎实工作,发奋努力,锐意进取,团结、务实、自信、坚定,不怕困难,去
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郭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郭淑华,今年36岁,1994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县法院
办公室、马田法庭、立案庭、法警大队、执行局工作。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
,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的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和挑选。如果这次能通过任命,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
领导的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尽快适应角色的转换,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努力以突出
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回报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厚爱。
  一、坚定信念,不辱使命,政治过硬,服务大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树立坚定的
法律信仰,做宪法与法律的坚定捍卫者。时刻以“三个至上”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在今
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做到思想不迷惘、信仰不动摇、实践不懈怠;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
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透过表象洞察本质,从政治高度观察问题,思考问题
,处理问题。在履行审判职能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党工作的大局
中,找准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确保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前在长达九年的执行工作当中
,我积极将相关的执行工作向人大汇报,认真回复人大的批复并积极履行。今后在审判工作
当中,我将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其决议、决定
,工作中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受人大的检查和监督,让自己的工作在
健康良好的状况下正确运转。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修养,提升素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在以后的工
作中谦虚谨慎,真心真意听取他人的意见,高标准的办好案件;在工作中保持蓬勃朝气,昂
扬锐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展工作,大胆探
索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使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我将
树立并积极践行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法律、法学素养,注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有机统一
,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四、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爱护群众,珍惜拥有。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时刻保持清
醒的头脑,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警钟长鸣,把握住自己。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审判事
业负责,对个人前途负责,对家庭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做到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对群众像家人一样亲、把群众来信当家书一
样读,将群众的事当家事一样办!不辜负人民嘱托和亲人的期盼,珍惜自己的前途和家庭幸
福。
  如果这次能通过任命,我想用一句最朴实的话来表达我的工作决心:“我一定会做一名
人民的好法官。”如果这次我不能通过任命,那说明我过去的工作与各位领导的要求还有差
距,但我一定不会气馁的,我将积极查找不足,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和学习态度投入以后
的法律工作当中,为我们的社会和人民鞠躬尽瘁。
  再一次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给我这次发言的机会。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罗利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罗利桃,现年31岁,2004年8月大学毕业后,经全市公开招考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
工作,先后在柏林法庭、办公室、政工室、刑事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0年
10月任刑事庭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我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确保自己手中无超审限
和超期羁押案件,对于被害人与被告人对立情绪大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上
访或激化矛盾,取得一定的成绩,曾多次受到县人大、县委、县政府的嘉奖。2011年3月至7
月,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参加“9.22”专案的审理工作。
  今天,组织提名我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是多年来组织上对我培养教育的
结果,也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和重托。不管成功与否,我都会正确对待,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
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一、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始
终贯彻执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牢记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
权。忠实于法律,忠实于法律职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群众排扰解难,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地为人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热心接待每一名群众,耐心
向他们宣传法律,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廉洁办案,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司法
,坚决依法办案。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政规定,严以律己,清清白白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廉洁自
律,警钟长鸣。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
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认真贯
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听取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克服工作上的缺点和失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履行
职责,保证正确行使审判权。
  三、强化两个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要更新司法理念,刻苦学习,努力掌握新的
知识,尽快成为工作上的好助手、业务上的骨干。在工作上要有创造性,要有紧迫感,讲究
工作方法,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不孤立办案。不断提高审判
艺术和驾驭庭审能力,协助庭长狠抓审判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
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
,以调解促和谐、保稳定,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切实履行好副庭长的职责。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把
信任化为动力,一如既往地忠实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
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兢兢业业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以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做好自己的本
职工作;如果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将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组织的选择,并不断提高自身
修养和素质,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加倍努力工作,使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充实完善,忠于
法律、忠于人民、忠于自己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为人民法院的事业继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丁秋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丁秋萍,女,现年37岁,汉族,郴州市人,大学文化,1998年大学毕业分配至郴电
国际郴州分公司工作,2006年考入永兴县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法院立案庭、金龟法庭、民
一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现任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六年来,不论
在哪个岗位,我都能恪尽职守,勤奋耕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处理好
每个案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认同
。2010年11月,就在这个象征国家权力的神圣殿堂上,我光荣被任命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
员。时隔1年多,同样是在这里,承蒙组织的关怀和领导同志们的信任,我被提请拟任为永
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再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无论这次任命能否通过,在今
后工作中,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的百姓满意的人民法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我将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自己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坚持刻
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积极探索审判新方法,提高自身的业务修养和素质。只有坚持“活到
老、学到老”,才能应对新世纪新形势下新的挑战。
  二、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将顺应形势需要,着眼大局,把公
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出发点,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为民,秉公办案,以
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配合庭长,健全落实规章制度
,探讨工作思路,搞好庭务管理,作好庭长的好助手、好帮手。自我加压奋斗,争创一流业
绩。
    三、清正守法,廉洁自律。我将一如既往加强廉政建设,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以法官职业道德为行事准则,过好金钱关、人情关、请吃关,做一
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好法官。
    四、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意识,自学接受党委
、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坚持贯彻执行党委及人大的决议、决定,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履
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最后,请领导放心,不管这次我是否通过任命,我都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励努力工作,
以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力求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以上发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李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娟,女,33岁,大学本科文化。1997年7月毕业分配至永兴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2004年8月调入永兴县公证处工作。2006年9月,参加公务员招考,考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
作至今。先后在柏林法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执行局助
理审判员。承蒙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各位领导的信任支持,我被拟任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今天有幸站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讲台前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颇感荣幸。如果
能够通过任命,我一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培养大局意识。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为谁执
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
系,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刻苦学习,勇于进取,在实践中不断
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运用法律的尺度评判社会的美丑,通过审判的平台捍卫法律的
尊严。
  二、爱岗尽业,踏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爱岗敬业、注重学习,认真学习各种
新的法律法规,同时,虚心向新、老同志请教,熟练掌握各种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踏
实工作,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将顺应形势需要,着眼大局,把公正司
法、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出发点,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将清廉如水、廉洁自律,时刻牢记“十三个不得
有”、“六条高压线”的规定,严格约束自己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廉洁奉公,无私无畏,堂
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虽然生活清苦,工作辛苦,但我要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
交不洁之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加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要努力加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党委、人大
的领导和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贯彻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接受人大
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最后,请领导放心,如果我的任命不能通过,这说明我做得还不够,我都将一如既往,
努力、勤奋和扎实地为党和人民工作,用自身的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
,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以上供职发言如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马佳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马佳伶,1978年10月出生,现任现为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在2008年
10月经公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金龟法庭书记员、立案庭与民二庭助理审判
员。今天,组织提名我拟任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这是多年来组织上对我培养教育的结果
,也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和重托。如果通过任命,我将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期望,踏踏实实、
恪尽职守、竭尽所能做好本职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人大及常委会在我县管理活动中和经济社会
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依法监督的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司法为民首
先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在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监督下,优质高效、细致周到地完成各项工作,并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
作,虚心听取和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忠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审判工作水平。社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和观念,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更加适应新时期、新形势
下的司法工作,也才能更加出色地完成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首先要学好政治
理论。加强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领域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加强了对党的十七大和十
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及时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加深对科学发
展、转型升级、保稳促调等政策的理解,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职
责。其次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审判工作除了法律的专业知识外,还涉及到越来越多的经济与
科技领域,掌握好法律,运用好法律之余,还必须切实加强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学习,拓宽
知识面,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再次是多向身边的同志学习。要虚心地向有工作经济的老同
志学习、多向他们请教,学习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使自己在工作中少走弯路,从而在实践
中不断总结新的经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勤政廉政,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直接面向群众,法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倍受人民群众的关注。我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
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廉洁自律的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从各方面均严格要求
自己。时刻注意警醒自己,坚持艰苦奋斗、秉公用权、廉洁司法,自觉净化“工作圈”、“
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平时注重工作形象,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在仪表、举止、言行等方面坚持做到端庄、文
明、热情,不断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人大的监督下,不断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才能胜任职级的晋升,立足审判岗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并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时刻牢记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鞠躬尽瘁。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周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高兴能够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十分感
谢各位领导给予我这次难得的机会。
  我叫周薇,1985年1月出生,现为永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2008年10月经公
开招考进入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马田法庭与立案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在数年来的
审判工作中,我能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严格履行法官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利的化解了当地社会矛盾,2010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这
次县法院推荐我拟任审判员职务,既是对我之前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未来的鞭策。如果获
得任命,我将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
己的职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始终相信,主动接受党
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仅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执法意识,
而且有利于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
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始终贯彻“
三个代表”和“三个至上”的重要思想,忠实于法律、忠诚于法律职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
权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始终保持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抗腐防变能力。职级的晋升,意味着责任和工作标准
的提升,我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
的思想防线,清正廉明,严于律己,时刻牢记“十三个不得有”和“六条高压线”,保持头
脑清醒,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正
司法、依法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
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我一定切实把学习
作为提升素质、增加才干的必要途径,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向书本
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增强对法律精神的把握,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不断
适应当前日益繁杂的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
力担当起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职责;及时高效的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使自己尽快成为工作上的好
助手,业务上的好骨干。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分感谢组织上给了我这次机会,向各位领导
进行任职前发言,恳请各位领导指出不足,我将虚心接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刻
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用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绝不辜负领导和组织
对我的期望和关怀,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如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
,我也绝不灰心丧气,这证明我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将开展自查自纠,并一如既往的努
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我县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衷心希望能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
2、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2年3月16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
请审议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我县乡镇
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16日


永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工作意见的通知》(郴办发〔2011〕22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乡镇行
政区划调整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98号)等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城扩大、
中心镇做强、小乡小镇合并”的思路和设置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等要求,组织有
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经过认真分析和反复论证,拟
将全县25个乡镇撤并为21个乡镇,拟将悦来乡等6个乡进行了改乡建镇。具体方案如下:
  一、撤销城关镇、城郊乡、碧塘乡,将这3个乡镇成建制合并为便江镇,镇人民政府驻
地设在永兴大道130号(原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辖9个社区居委会及26个村委会,总面积
186.9平方公里,总人口9.6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19万人。城关镇、城郊乡与碧塘乡合
并有利于扩大县城规模,做强中心镇实力,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
  二、撤销鲤鱼塘镇、千冲乡,将这2个乡镇成建制合并为鲤鱼塘镇,镇人民政府驻地设
在鲤鱼塘墟(原鲤鱼塘镇人民政府驻地),辖鲤鱼塘1个社区居委会及 27个村委会,总面积
209.5平方公里,总人口3.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47人。鲤鱼塘镇与千冲乡合并有利于
以强带弱,以近带远,激活偏远贫困乡镇经济发展活力。
  三、撤销柏林镇、洞口乡,将这2个乡镇成建制合并为柏林镇,镇人民政府驻地设在柏
林镇柏林圩(原柏林镇人民政府驻地),辖2个社区居委会及32个村委会,总面积195.9平方
公里,总人口5.0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3人。柏林镇与洞口乡合并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形成竞争力强的冶炼支柱产业;
  四、撤销悦来乡,建立悦来镇;撤销复和乡,建立复和镇;撤销高亭乡,建立高亭镇;
撤销黄泥乡,建立黄泥镇;撤销樟树乡,建立樟树镇;撤销太和乡,建立太和镇。行政区划
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改乡建镇有利于统筹城乡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
  五、我县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县辖14镇7乡,即马田镇、悦来镇、复和镇、高亭镇、
油市镇、湘阴渡镇、便江镇、塘门口镇、黄泥镇、金龟镇、樟树镇、太和镇、柏林镇、鲤鱼
塘镇、油麻乡、三塘乡、洋塘乡、香梅乡、龙形市乡、七甲乡、大布江乡。撤并后的乡镇区
域平均面积为94.2平方公里,平均人口户数为8076户,平均人口3.15万人。
  目前,我县撤乡并镇及乡改镇所涉及的13个乡镇已经广泛征求了村民意见,均顺利召开
了村民代表大会,获得了村民一致赞成合并和命名以及改乡建镇的意见。相关乡镇都召开了
乡镇合并和命名以及改乡建镇的意见征求座谈会,并先后召开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经过充
分酝酿讨论,都一致通过了乡镇合并和合并后新镇命名以及改乡建镇的人大决议。相关乡镇
分别召开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都通过了同意合并及乡改镇的人大决议,并向县人民政府提
出了乡镇合并或改乡建镇的请示。县人民政府在3月1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
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同意上述13个乡镇提出的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决定批准上述调整方案。

2012年3月16日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2.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学习贯彻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
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
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8.审议决定《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县财
政借款展期偿还的议案》;
  9.审议决定《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四次
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进行“回头看”的议案》;
  10.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薇等同志任命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经2012年5月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波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建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5月31日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王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站在县人大常委会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验。
  我叫王薇,今年27岁,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8月,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A证;2010年10月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我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工作,在反贪岗位上,协助查办了多起贪贿案件;在公诉岗位上,注重认真审查案件,严把法律关、证据关,2010年度下半年共办理刑事案件27件35人,办理了如陈默贪污案,张海军、何刚、黄慧入室抢劫案,李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案,黄莉辉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等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2011年度共办理40件92人(含主办案件1件21人),其中办理的大要案如李秀钢等二十一人涉恶团伙案案、耒阳市都兴镇三都煤矿“6.20”透水事故渎职系列案。今年年初,因工作业绩表现突出,我被提拔为公诉科副主任。在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时,我也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各项业务竞赛,2010年度荣获了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爱党、爱国、爱检察”征文比赛二等奖;2011年度参加郴州市公诉业务竞赛时,荣获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2011年底获“打黑除恶先进个人”嘉奖。
  今天,我很荣幸提名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如能获得通过,我将从以下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始终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二、求真务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改革、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努力追求检察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以身作则,强化廉政办案意识。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常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力关、名利关、人情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于律己,清白做人。
  四、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人员,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把自己摆在被监督对象的位置,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灰心丧气,这说明我在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距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认真自查自纠,正确对待,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并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和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许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县委和县人大对我的关心和信任,让我荣幸的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对我的审议和挑选。
  我叫许波,今年31岁,永兴县人香梅乡人,大学文化,2000年1月在县检察院参加工作,先后在反贪局、控告申诉检察室等部门工作,现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预防局副局长。从检13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天,我能以拟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身份站在这里,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是各位领导和组织对我本人的莫大关心和高度信任,也是我对以前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我知道,职务的晋升,意味着责任更重、压力更大,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也会更高。如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创造新的业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以正确的政治思想武装头脑,积极有为。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加强政治学习,时刻与党中央政策保持一致。我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党工作的大局,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增强竞争意识,牢固树立敢为人先、敢当排头的理念,高标定位,创先争优,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再创佳绩。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二、加强学习,争取进步。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不断学习,把学习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需要,作为生存、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地向书本学,向经验丰富的前辈,领导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综合素质,将社会知识与书本知识相结合,力争做一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与时俱进的检察官。
  三、提高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坚决服从、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高度负责地完成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虚心地听取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四、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今后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提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各种诱惑面前警钟长鸣,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自觉抵制不良嗜好,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做到慎法自畏、慎权自律、慎欲自爱,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个人前途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时刻想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
  尊敬的各位领导,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灰心气馁,这证明我的工作还有不足,我思想高度还不符合检察员的严格要求。我将开展自查自纠,正确对待,并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我所热爱的、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新的贡献。

 

 

任 职 前 发 言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王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王建新,今年29岁,湖南省宜章县人,大学本科文化,计算机学士学位。2006年8月,通过湖南省两院系统公开招考,来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3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先后在检察技术室、反贪局工作,现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柏林检察室副主任。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被评为郴州市优秀检察干部,2010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获县委嘉奖。
  近两年来,我协办贪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35人,主管案件材料6件12人,连同本院预防局开展个案预防3件。其中李学满贪污、受贿案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评为“优秀个案预防”案件,其侦破报告被评为“优秀侦破报告”。宋军受贿案被评为本院优秀案件。
  今天,我很荣幸被提名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审议和考查。如能获得通过,我将继续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断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委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政治坚定,服务大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始终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刻理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二、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继续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立足本职岗位,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办案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工作,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二是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使办案工作更好的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三是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文明、安全履职,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坚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知,自觉保持清正廉洁,自觉规范言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
  三、加强学习,更新理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要作一名合格的检察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同时也要求业务素质更全面、更精通。当前贪污贿赂案件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热点领域扩散,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型化。因此在办案的过程中,要不断学习,善于总结,注重开动脑筋,注重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可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代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虚心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诚心诚意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尊敬的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会议如果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把它作为我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竭尽全力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希望和信任,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灰心丧气,这说明我在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距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认真自查自纠,正确对待,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并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和神圣的检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华军等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经2012年5月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

      接受李华军、李一万、蒋家强、肖伟等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5月31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冠斌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大、人民政府:
  经2012年5月2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

      接受邓冠斌同志辞去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5月31日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2年5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小平

县人大常委会: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代表256名,到第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252名
。五次会议后,因工作需要,陈方敏同志调离本行政区,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2011年12月
23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接受了戴谢谢辞去代表职务。2012年5月2
9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接受了邓冠斌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因此,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实有代表249名,现提请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予以确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精神传达提纲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永金

(2012年5月)
一、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
  (一)会议概况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1日至1月16日在长沙隆重召开,会期五天半。本次
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共约1600人。我市向力力、钟本强等51名代表组团参
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我市代表在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的同时,围绕全面推进“四化
两型”建设,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目标,紧密
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6件,其中项目类41件、政策类3
5件、资金类31件、其他类19件。此次会议所提建议视野宽、质量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
针对性。
  (二)会议主要精神
  1.关于政府工作
  徐守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11年,全省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实现
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实现地区生产
总值预计达2万亿元左右,增长13%左右;财政总收入2460.7亿元,增长31%。报告从九个方
面总结了2011年工作:一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二是经济运行保障有力有效。三是转方
式调结构深入推进。四是两型社会建设进展加快。五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六是文化建设取
得新成绩。七是民生工作力度加大。八是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加强。九是行政效能进一步提
升。
  报告指出,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
改革、保稳定。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3%。报告强调,要完成上
述目标任务,必须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六个坚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创
新创造、坚持城乡统筹、坚持民生优先、坚持依法行政。
  报告明确了要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并对今年的政府工作做了总
体部署,主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拓宽资金供应渠道,
增强资源供给能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处置,强化人才保障。二是大力推进新型工
业化。促进工业转型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信息化
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壮大新型工业化主体。三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
品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启动新一
轮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四是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长株潭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
建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五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
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县域和非公经济发展。六是合理
引导投资和扩大消费。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扩大居民消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七是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全面推进水利改革,深化财政、税收等体制改
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八是推动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发展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九是努力保障
和改善民生。把扩大就业放在优先位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调控和稳定物价的长效机
制,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推动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报告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
提高行政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
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2.关于人大工作
  李江副主任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
确领导下,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新的贡献。一是突出地方立法工作重点,为改革发展稳
定提供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1件,修改6件,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
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9件,审议法规草案5件,对12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二是深化
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认真听
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推进公共财
政建设;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创新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
度。三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围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
项,作出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等决议决定21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
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四是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
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68件,已全
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精心组织代表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
作。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常委
会整体工作水平。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推动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促进民生不断改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作
出更大努力。
  报告从四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决议》,促进法治政府建
设,维护司法公正,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人大
代表和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有序参与。切实增强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
和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涉法
涉诉事项办理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法治湖南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二是发
挥人大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强立法工作,深化监督
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促进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四行”活动,保障和促进全省经
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
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
平。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3.关于两院工作
  康为民院长在法院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省法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严格履行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公正司法和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四化两型”和法治湖南建设,
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2年,全省法院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更加坚定地抓
好执法办案工作。二是更加严格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三是更加有效地强化法院内部管理。
四是更加扎实地优化基层基础工作。五是更加自觉地做好接受监督工作。
  龚佳禾检察长在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省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
署,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领导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
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公正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履职方式和作风有新的转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高。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从五
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强化检察改
革和自身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执
法保障,巩固基层基础。五是强化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观念。
  (三)省领导参加我市代表团会议的讲话精神
  周强说,2011年,郴州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
工作部署,推动科学发展,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两型社会
”示范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郴州要继续以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带领人民全力推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要抢抓机遇,做大做
强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承接产业转移和对外开放方面“桥头堡”的作用,带动全省对外开放
和承接产业转移快速发展;要发挥生态环境好的优势,打造“林中之城、休闲之都”;要通
过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结合郴州实际,建设“四个湖南”,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
会,共创共享美好生活。孙建国说,郴州要全力以赴抓发展,勇于担负维稳第一责任,始终
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一切工作首位,切实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工作着力点。同时还就
如何做好当前维稳和信访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对人民群众满含深情。二是要对本地区本
系统存在矛盾的问题,全面梳理,分门别类,予以稳控。三是要在处理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事
件中,研究政策,充分发挥维稳风险决策评估机制作用。他同时还希望郴州能在原有打黑除
恶好的基础上就维稳工作创造出好的典型经验。
[HTH〗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一)会议概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于2011年12月27日——31日在郴州隆重举行,会期4天半,47名驻永
市四届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二)会议主要精神
  1.关于政府工作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先行先试
,奋发图强,全面推进“两城”建设,谱写了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新篇章。一是经济持续
快速增长,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值1345亿元,同比增长14%;财政总收入150亿元
,同比增长45.9%,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发展的重要一极。二是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发展质量
显著提高。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15:49.3:35.7调整为11.6:56.4:32,工业化水平由45.6
%提高到52.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随着国
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政府机构、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郴州正以崭新的形
象融入世界。四是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强力推进“千亿投资计划”、“
百亿城建计划”,扎实开展“三大会战”,近三年投资2218亿元,年均增长39.3%。五是社
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本民生显著改善。“民生100工程”101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公众安全
感及干部队伍建设群众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一。六是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大力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加强与政协和各民主党派、
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复率为100%。
  2012年政府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
算收入分别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力推进项目
建设。大力实施“十二五”投资和项目建设“836计划”,年内力争固定资产投资1050亿元
,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2%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深化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把郴州建设成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试验区,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产
业转移探索新模式、提供新经验。三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着力发展绿色经济等方面为重
点,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
展。坚持中心城区带动和城乡一体化战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五是继续推进民生100工程。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实施“民生100工程”,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六是深
入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解放思想、先
行先试,提升政府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坚持务实高效和清正廉洁作风,以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2.关于人大工作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
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五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主任会议86
次,作出决议决定38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10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399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决定重大事项
讲大局重民意。根据《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市
委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较好地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二
是监督工作讲实效重依法。市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法》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监督法,综合
运用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为依法治市作出了重大贡献。三是人事
任免讲原则重程序。通过再次修订《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
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共任免399人。四是代表服务讲服务重履职。抓学习培训
和实践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抓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改善代表履职条件;督促提高代
表建议办理实效,建议办理落实率逐年提高;组织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五是自
身建设讲规范重发展。加强制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全方位提高自身素质。未来五年要抓好三
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
命感;二是依法履行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
职水平。
  3.关于两院工作
  2007年至2011年,全市法院遵照市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工作要求
是: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有新进步;二是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进步;三是强化司法核心价值理念,在队伍建设上有
新进步;四是强化人民法院人民性理念,在服务民主上有新进步;五是强化建基固本的理念
,在司法保障上有新进步。
  五年来,我市检察院在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服务“两城”建设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营造“四个环境”,不断加强自身监督,推进队伍建设
,谱写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篇章。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
作:一是不断更新检察执法理念和转变执法方式;二是着力营造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四
个环境”;三是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形象;四是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五是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四届一次会议形成的重要文件,是
指导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理
清思路、明确方向、抢抓机遇、开拓进取。
  二要科学判断当前形势。一方面是深刻认识过去五年我县在促进社会发展发面取得的成
绩,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另一方面是深刻领会和把握当前形势,清醒认
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让各项
事业在过去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要精心部署当前工作。认真领会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精
神,牢牢把握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科学
、立足实际,精心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会
事业协调发展。

 


关于县人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县人大对县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2011年8月26日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的专题汇报,形成了审议意见,2011年8月29日,以永常主发〔2011〕12号文件将审议意见
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的评议,组织力量全面落实了县人大的审
议意见。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健全
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了对各存在问题单位的督查整
改,所反映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认真办理审议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接到永常主发〔2011〕12号交办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
即进行研究部署,于2011年9月10日制定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
项工作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县人大,并认真组织实施。整个工作由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谭瑞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
副县长、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利民负总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
记、县监察局局长、县优化办主任刘炎山具体负责。由县优化办具体主抓,县政府督查室督
促,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二是广集意见,全面整改。由县优化办牵头,组织县政务公开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
等部门,对如何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了调研和讨论,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并进一
步向县人大专项评议工作调查组详细了解情况,共收集反映的问题57个,逐类逐项督促相关
单位进行整改。2011年9月19日,召开了专题整改部署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谭
瑞昌主持,相关部门和所反映问题涉及的4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向34个问
题责任单位下发了工作交办函9份、工作督办函3份、整改通知书27份,将问题交由相关责任
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另有7个单位所涉问题由县优化办直接调查核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
长蒋利民对如何办理好县人大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大力宣传,强化意识。开展了干部职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学习教育。县优化办
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各乡镇、单位在2011年10月中旬前专门组织学习《湖南省影响机关效
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湘办发〔2011〕9号)和《永兴县网上审批电子监
察工作办法(试行)》(永办〔2011〕87号)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干
部职工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加强了宣传报道。县电视台《机关效能之窗》栏目加大了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力度,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对12个正面典型
和5个反面事例在永兴电视台进行了播放,进一步增强了全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第一,进一步健全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
了对各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管。严格执行《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
法》、《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专项审批
服务项目办证规则》、《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制度,每天对大厅纪律巡查不少于6次
,工作人员的津补贴和评先评优严格与考核情况挂钩;重新组稿、编印了新的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服务指南,更加方便了服务对象。第二,建立健全了“项目(企业)网上监测”机制,
加强了对各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和企业情况的监管。第三,进一步加强了入企执法检查监管机
制。今年4月9日,以县作风大整顿办、县优化办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涉企行政执法
工作纪律的通知》(永作整办联发〔2012〕1号),规定: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必须事先到
县优化办备案,否则一律按“政令不畅”论处;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到企业执法检查,不
得接受企业请吃、请玩、礼品礼金,否则一律按“索拿卡要”论处。通知下发后,严格抓落
实,各单位各部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为企业办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是查办案件,严格问责。所反映的57个问题中,有7个单位的16个问题情况复杂,涉
及面宽广。对此,安排县监察局、县优化办组织调查组,逐一进行了认真核实。经调查核实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乱收费和县林业局到煤矿乱收费问题存在,其它14个问题无具体事实。
对存在的两个问题,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进行了查处:
  1、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乱收费案。经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
间,在执收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使用票据不规范;二是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乱收
费金额246362元,其中,40%计98530.4元上缴了省财政,27750元用于了烟花爆竹和医院棉
被送检费,剩余120081.6元留该局用于日常支出。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作
出以下处理决定:①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规定使用票据行为,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按规
定填开收费票据;②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没收其乱收费246362元中
实得部分120081.6元上缴县财政;③由县物价局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乱收费行为给予20000
元行政处罚;④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深刻检查,县纪委对县
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宾永和诫勉谈话一次。
  2、县林业局到煤矿乱收费案。经县林业局自查和调查组调查核实,县林业局2011年到
煤矿重复收取植被恢复费25.4万元,所收金额全部缴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经县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①责令县林业局停止上煤矿乱收费行为;②没收
县林业局重复收取的25.4万元植被恢复费交县财政,其中,除上缴省财政的40%,剩余的15.
24万元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直接从返回给县林业局的资金中扣缴国库;③责令县林业局向县
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今年来,进一步加大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县优化办查处了县药监局违
规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和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人员违反程序执法的行为,对县药监局进行了通
报批评,对7个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1人调离执法岗位,收缴其执法证件。公安部门已查
处县城汽车南站等7个工程项目串标案,收缴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对
今年全县158个重大项目落实了驻勤民警,随时掌握建设项目治安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打击处理。
  六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对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县优化办建立了
专门的工作台帐,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促,随时掌握工作进度、了解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到
位的,及时派人指导、督促。开展专项督查。县优化办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5个督查小
组,对34个责任单位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整改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特别对县
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5个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
对县直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二)正视问题,纠建并举,相关单位扎实整改
  所反映的57个问题,经调查核实,有7个不属实,有46个属实(或存在类似现象),反
映煤炭计税基数、烟花爆竹企业实行“定税”不合理、“以电定产”核税措施不科学、调煤
保电任务分配不合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煤炭企业停产整顿和重大节会期间都得停产的
做法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属既定政策规定须正常执行。对46个属实的问题进
行了全面整改,已有40个问题整改到位,有1个问题因电脑软件改进正在整改,有5个问题因
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客观条件还不能落实。(详见附表1)
  反映问题所涉及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整改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的态度,举一反三,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切实进行了整改。特别是政务公开办、房产、供
电等一些重点服务部门,以及县人大审议意见要求重点整改的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
局、县水利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5个单位,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认真整改到
位。(详见附表2)
  县政务公开办召开了整改工作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进一步完
善了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解决了房产税费一体化系统与行政审批网不兼容的问题,并运用了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召开了司务会,制定了“三误”问责办法,并按“三误”问责办法对金
龟供电所曹永红进行了问责处理。县电力执法大队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加强了执法人员的
教育培训。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两违”问题的整治行动,组织了一次150人参加
的集中整治活动。县林业局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认真执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
处理决定,立即安排审批股长进驻了县政务中心窗口,启用了网上审批系统;2011年9月26
日邀请市局执法主管部门来永兴专题开展行政执法暨木材运输检查业务培训;出台了《永兴
县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执收工作。县环保
局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制度,科学设置内部考核机制,增设了社会公共评价指标和行风建
设、执法规范考核项目,将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纳
入考核;建立了多层次执法监督机制,由局领导、局纪检组以及从社会上聘请的监督员,全
方位多层次对执法执收行为进行内、外部监督;开展了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为主题
的“三查三思”活动。县公安局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没有发现具体事实,秉着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召开了全局干警大会进行了预警教育,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针对社会治安问题,对城区警力进行重新调配部署,对城区技防设施进行了更新升级,加
强了110监控中心盯屏工作;强力开展了“清网”行动,破了一些陈年旧案。县水利局重新
梳理了行政审批项目,把未进驻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窗口办理;加强了对执法
执收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教育,完善了《永兴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
严格执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针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整改教育;完善了相
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执行了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
  (三)加大力度,常抓不懈,营造更优经济环境
  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力量,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营造我县更优的经济发展环境。
  1、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营造更优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政
务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行为的监督,严厉查处单位及个人不作为、
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理顺机制,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好行政处罚和收费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打造“一门受理、一门出件、规范有序、方便快
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项目)监管部门的监督,组织企业(项目)业主对企业
(项目)监管部门进行日常投诉举报监督和满意度测评,根据监督测评情况对企业(项目)
监管部门进行评分定级并予以结果运用。加强优化产业园区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定切合实
际的政策性文件,将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按上级要求授权给园区,为园区企业开辟专门的“
绿色通道”。
  2、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更优的治安环境。加强群防群治,开展项
目(企业)周边治安乡、村、组联防联治工作,对项目(企业)周边治安定期巡察,认真执
行项目(企业)民警驻勤制。严厉打击阻工扰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偷盗抢夺等损害项
目(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做到有报必受、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快办快结。
  3、进一步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更优的人文环境。把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的各项政策规定纳入单位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
干部职工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组织开展项目(企业)周边群众法制教育和预警教育,
开展社区、农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新闻媒体加
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及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增强全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

 

  附件:1.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57个问题办理情况表

         2.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汇总表


附件1

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57个问题办理情况表

 


问题涉及单位办理方式核实、处理、整改情况
反映问题不实的(7个)


执法不规范。湘阴派出所抓赌时,进入卧室内乱搜一气。
公安局下发整改通知。该所进行搜查时,已开具搜查证。
慢作为,索拿卡要。“农网改造,不请钣就不立项,不送礼就不安装”。
农网办下发整改通知。
县农网办与调查人员联系,调查人员讲其调查的是黄泥乡,具体哪个人讲的没有记。农网办
又到黄泥乡进行核实,也没有找到反映问题的具体当事人。暂未发现县农网办有此问题。
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国土局、
工商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工作推诿,效率低下,作风不实。如马田镇文化楼项目,从2011年4月动工至县人大调研时
国土证仍未办好。
国土局
县优化办自办。
反映不实。马田镇文化站于2009年12月非法占用马田财政所土地,2010年11月6日县国土局
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0年11月9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了马田镇文化站,但该单位未与县国
土局衔接相关处理事宜。后来上报资料时因违法用地处理未到位不能进入审批程序,马田镇
文化站才在2011年11月与县国土局衔接要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县国土局于2011年11
月18日对马田镇文化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马田
镇文化站未申请复议,又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履行处罚决定。

反映问题不实的(7个)

 

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办事效率低。部分中心窗口与单位间机制理而不顺;工作职责混淆不清;工作情况衔接不够;办事效率低下。如元泰公司2011年10月份办理车间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中,到规划局交了钱,到中心窗口又要求交同一费用。且到县人大调研时只办理了规划、气象、人防、国土手续,而安监仍未办好。安监局县优化办自办。
元泰公司还有部分费用没有交,与相关部门还未协调好,没有主动找相关部门去处理,元泰公司负责人尹建福称其自己有责任,他自己可以解决。
金龟徐家岭煤矿2010年处于技改期间,没生产,税务部门仍要其补缴税。地税:10万元。地税局县优化办自办。反映不实。县地税局在2010年未要求过该企业缴纳10万元税款。
以罚代收。对华创开工前的请求指导不回复,完工后以不合消防要求要罚30万元。消防大队县优化办自办。反映不实。2011年上半年县工业园部分企业到县消防大队申请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县消防大队对相关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2011年10月份,县消防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华创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针对其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后经县主要领导要求,解封并允许项目施工。县消防大队未对其进行消防行政处罚或收取费用,不存在“以罚代收”现象。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国税局一干部要求业主给其个人消费买单,未果后报复性乱执法。国税局县优化办自办。关于下达20万元缴税通知书一事,经查阅纸质档案资料和电脑存档资料,没有发现有关永兴县兴达贵金属的缴税通知书。关于县国税局唐继生打电话要求当事人请客买单一事,因双方是各执一词,加之时间比较长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无法查实。
工作态度蛮横,执法不出示证件。经信局

电力

执法大队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执法随意性大。①收费门类多,且同一局由多个股室轮流到企业收取,甚至个别工作人员插手固废交易,捞取好处;②对雄风公司冶炼废渣影响环境处罚,开罚单10万元后协商交2万元。环保局对①下发整改通知;
对②县优化办自办。能够严格执法程序,有一套完整的执法案卷,事实清楚。但由于雄风公司正在筹备上市,如果按程序处罚,将不能通过环保审核关而导致其上市搁浅的严重后果。所以县环保局没有对其进行处罚,改为由雄风公司缴纳环境污染监测费3万元的决定。
公安局塘门口派出所湘永户籍室民警向办事群众索要财物;公安局交办县公安局纪委核查处理。详见附件2
执法不规范。一派出所工作人员在为对象办理炸药库换证时,要求业主到郴州找他办理审批手续,并为其消费买单。公安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个别工作人员思想狭隘,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故意发难。如金龟徐家岭煤矿要更换地铁、变压电缆,本来只需几千元材料钱就够,结果金龟供电所以不予安装要挟,致企业花了1.5万元从供电所购买材料。金龟供电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马田一煤矿因周边环境纠纷问题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交了5000元,派出所收钱后,事没处理、票未开、钱也未退,不了了之。公安局县优化办自办。反映属实,该干警名叫杨大治,已因其它问题被“双开”。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工作推诿。工业园一项目,邀请测绘队去测绘,被告之没时间,周末要休息,若发补助就考虑去。国土局下发交办函。经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该局测绘队不存在工作推诿。因反映人没有讲出涉及的具体人员,也就无法查实有关责任人。
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办事效率低。部分中心窗口与单位间机制理而不顺;工作职责混淆不清;工作情况衔接不够;办事效率低下。如元泰公司去年10月份办理车间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中,到规划局交了钱,到中心窗口又要求交同一费用。且到现在只办理了规划、气象、人防、国土手续,而建设、安监、消防、财政、房产仍未办好,按9个部门承诺时间仅需131天,300多天过去了还只完成4个部门手续。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财政局、房产局县优化办自办。

由于时间比较久,工作人员对其交费情况已不记得了,所以才再次要求元泰公司缴费,但在核实得知该费用已交的情况后,就没有再交该费用了。元泰公司还有部分费用没有交,与相关部门还未协调好,没有主动找相关部门去处理,元泰公司负责人尹建福称其自己有责任,他自己可以解决。
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永安公路改造工程城关段、便江旅游风景区的拆迁户安置建房用地一直未规划确定。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县优化办自办。

《永兴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安置用地规划图》对县城区村民安置作了统一规划,预留了安置用地54.53公顷,并划定了具体的用地范围。城关镇铜角村的坪上组、熊家组、小冲组的村民安置问题,已由组、村、镇确定了安置的户头和具体的名单并提出了安置方案,已着手编制村民集中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曹家组、铜角组、彭家组三个组因没有项目要求在其范围内征地拆迁,故暂时没有编制村民集中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便江风景区内的村民安置在《永兴县旅游发展规划》里已作了统一安排,因便江风景区内现暂时没有村民提出建房申请,故也未编制村民集中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如龙山路两厢土地红线范围内五星组约35亩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杆线搬迁任务艰巨,导致该地块开发步伐缓慢。单靠城投公司无力解决,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加强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城投公司县优化办自办。 杆线已全部搬迁,房屋拆迁正在组织依法进行。
工作拖沓。开发区设龙山路社区,报批手续从4月份办到7月份,经主要领导出面,才办好。民政局下发整改通知。在设立龙山路社区的申报过程中,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非常重视,经办人也积极而为。但因开发区提供的资料不齐和成立社区程序复杂性,加上正值村级换届,导致了办理时间稍长了点。
煤矿企业上交企业办管理费的负担越来越重。如金龟的3家煤矿从去年每家交10万元上涨到今年每家交20万元。复和乡企业办48人的经费皆来自于煤矿,每年每家要上交60万元。金龟镇、复和乡企业办交办金龟镇、复和乡核实处理详见附件2
金龟徐家岭煤矿2010年处于技改期间,没生产,税务部门仍要其补缴税。国税:20万元,交了2万,地税:10万元。国税局、地税局县优化办自办。金龟镇徐家岭煤矿2010年主要以掘进为主,所产生的煤大部分是掘进出来的工程煤,共实现销售收入4308735.03元,上缴增值税416601.88元,税负为10%。县地税局在2010年未要求过该企业缴纳10万元税款。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一些单位以培训、播放安全教育片、卖书等名义向煤矿收5000-20000元不等。如质监局要求煤矿按每证6000元,为空压机操作员办理上岗证,收费后未培训。质监局等部分职能部门县优化办自办。查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存在乱收费问题,在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在执收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使用票据不规范;二是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乱收费金额246362元,其中,40%计98530.4元上缴了省财政,27750元用于了烟花爆竹和医院棉被送检费,剩余120081.6元留该局用于日常支出。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县纪委以永纪〔2011〕108号文件作出处理决定:①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规定使用票据行为,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按规定填开收费票据;②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没收其乱收费246362元中实得部分120081.6元上缴县财政;③由县物价局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乱收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④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深刻检查;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宾永和诫勉谈话一次。
个别部门执行政策从严过紧,企业不堪负重。如2011年6月份县水利局向煤矿下达10万元收费通知,逾期不交加收5‰滞纳金。水利局县优化办自办。县水利局向煤矿企业下达征缴通知书和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湖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字〔2009〕6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依法向煤矿企业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但其征收行为不规范,数额的确定存在随意性,宣传不够,使得一些煤矿有意见、不信服;已责令县水利局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征收行为。
收费标准高。标准年检费,郴州360元,永兴1600元;一只价值1000多元的容器,其容器检测费则达7000元。城管占道经营费、环卫费等均比周边市县区要高。质监局、城管大队、环卫所县优化办自办。已对县质监局作出处理①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规定使用票据行为,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按规定填开收费票据;②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没收其乱收费246362元中实得部分120081.6元上缴县财政;③由县物价局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乱收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④责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深刻检查;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宾永和诫勉谈话一次。城管占道费、环卫费是按照县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的。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收费单位多。如煤炭税费由矿征办按每吨86元统一征收,但还有林业局、水利局等到煤矿收费。林业局、水利局县优化办自办。县水利局向煤矿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符合规定。
县林业局再上煤矿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为乱收费行为。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县纪委以永纪〔2011〕107号文件作出处理决定:①责令县林业局停止上煤矿乱收费行为;②没收县林业局重复收取的25.4万元植被恢复交县财政,其中,除上缴省财政的40%,剩余的15.24万元,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直接从应返回给县林业局的资金中扣缴国库;③责令县林业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个别驻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审批职能没有下放。①审批股长未在中心窗口坐班;②不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审批得在窗口与单位之间“两头跑”。林业局、规划局、发改局、安监局、煤炭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未完全到位。①个别单位没有单独设立行政审批股;②一些窗口“见牌不见人、见人不见权”。如县消防大队,中心窗口一直未安排人员到岗;县发改局,其窗口只有一人,审批股长何小玲,不能到政务窗口行使审批股长职能。县规划局审批股长曹德生被组织部创先争优办抽调,目前审批股长缺位。县林业局审批股长何宗祥一直未到位。消防大队、发改局、规划局、林业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服务不到位。工作人员脱岗、短岗,办事流程不清晰,收费标准不透明。政务中心下发督办函。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强买强卖。供电部门:①经常停电,且不事前通知,造成企业生产中遭遇重大安全隐患。②安装施工前,要求对象必须购买其公司的高于市场价格的材料,才会给予安装。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个别驻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审批职能没有下放。①审批股长未在中心窗口坐班;②不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审批得在窗口与单位之间“两头跑”。林业局、规划局、发改局、安监局、煤炭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未完全到位。①个别单位没有单独设立行政审批股;②一些窗口“见牌不见人、见人不见权”。如县消防大队,中心窗口一直未安排人员到岗;县发改局,其窗口只有一人,审批股长何小玲,不能到政务窗口行使审批股长职能。县规划局审批股长曹德生被组织部创先争优办抽调,目前审批股长缺位。县林业局审批股长何宗祥一直未到位。消防大队、发改局、规划局、林业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服务不到位。工作人员脱岗、短岗,办事流程不清晰,收费标准不透明。政务中心下发督办函。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强买强卖。供电部门:①经常停电,且不事前通知,造成企业生产中遭遇重大安全隐患。②安装施工前,要求对象必须购买其公司的高于市场价格的材料,才会给予安装。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对全县20余个粘岩砖厂治理上,在不能办证的情况下,采取不办证,只收费的治理办法。部分职能部门由县优化办调查。详见附件2
工作机制不顺、职责不清、衔接不够,工作效率低。元泰公司为车间办房产证中,遭遇在规划局缴了20万元后,到政务中心窗口又被要求缴20万元。房产一体化窗口县优化办自办。由于时间比较久,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其交费情况已不记得了,所以才再次要求元泰公司缴费,但在核实得知该费用已交的情况后,就没有再交该费用了。
部分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缺乏责任心,政治觉悟和服务意识不强。如:8.11调研组到中心发现,林业局、消防大队窗口无人上班,发改局、经信局窗口工作人员脱岗。仅7月份,中心窗口就是有2人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有7人上班时间不挂工作牌;有1人上班时间吃东西;有1人上班时间带小孩。林业局、消防大队、发改局、经信局下发整改通知。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政策引导“超前不顾后”。拓鑫电子工程项目,践实“先行先试”理念,遭遇“上船容易、补票难”,工程上马了,各职能部门的罚款也来了。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县优化办自办。2010年在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将该公司的用地列入了违法用地图斑,属未供即用的违法占地行为,土地卫片检查是国土资源部直接负责,按要求必须要供地手续办理好之后才能动工建设。该宗地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作为未供即用的违法类型上报国土资源部的数据,如不能整改落实到位将导致卫片执法检查验收不能合格且要追责。县国土局于2011年6月8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6月21日对其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未向上级反映申请复议,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履行县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县国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11年7月21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西路沿江景观带项目土地私下交易严重,部分路段施工难以进行,延误了工期。如:开发区水南村何家组的41亩建设用地和城关镇铜角村坪上组的2.2亩建设用地,这些土地早在2006年就被个人违法征用。熊家垅路两厢约60亩土地被开发区水南村熊家组和碧塘乡同心村私下交易。县征拆中心、开发区水南村何家组、城关镇铜角村坪上组下发交办函。(1)开发区水南村何家组的41亩(实为37.12亩)建设用地和城关镇铜角村坪上组2.2亩(实为2.18亩)土地,是正达液化气站项目获县发改局立项后,通过城关镇组织的征地,目前该项目已暂停了。(2)熊家垅路两厢约60亩(实为40亩)土地,其中27亩被县城投公司征用,其他10亩属林地,因水南熊家组与碧塘金星组就该地存在权属纠纷,暂未征用,正在交县林业部门调解处理。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抢栽抢建行为屡禁不止。两厢规划红线内私建、乱建现象严重,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如:城关镇铜角村的坪上组、熊家组、小冲组和康绪村的码头组、麻冲组部分村民在两厢规划红线范围内私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增加了两厢土地开发拆迁工作难度,并造成土地开发成本的大幅上升。城关镇康绪村码头组村民曹子柏在西水路项目两厢土地范围内违法建设了一栋6层的住房,该住房是违法建筑,势必增加新的拆迁难度,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城关镇铜角村坪上组、熊家组、小中组;康绪村码头组、麻冲组下发督办函。详见附件2
漫天要价现象依然存在。①西水路项目2008年完成了征地拆迁,现城关镇康绪村麻冲组村民又提出要按2009年3月新征拆补偿标准执行,②开发区罗家组村民黄满香在已签订拆迁协议与拆迁承诺书、补偿款到位后,又向龙山路项目部提出要再增加半个户头。③村民罗甲才不肯接受房屋评估,直接提出要260平方米的安置地,并对房前屋后的杂草、杂树也要进行补偿等。④龙山路罗家组L地块2010年12月15日出让后,承诺征拆期限2个月,但村民漫天要价,征拆至今未完成;⑤人民西路沿江景观带项目区内占地约8亩的液化气站,由于老板对新址要求过高,搬迁难度大。⑥县造纸厂厂区为人民西路沿江景观带的项目用地,厂方提出,如果征用厂区土地,县里须先对企业进行改制,否则不肯拆迁,造成厂区范围内的道路施工无法进行。⑦县国税局虽然同意将其涉及人民西路景观带项目的6.8亩土地以地换地,但要求县政府同意其以地换地后建房。城关镇、开发区、造纸厂、国税局、城投公司下发交办函,交县征拆中心处理。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碧塘乡煤矿周边村村民经常就饮水问题阻工,妨碍企业生产。塘下村一些村组干部和村民到工业园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碧塘乡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经济环境方面遗留问题难处理。湘阴松柏村岭上组一煤矿,被华润煤业并购作风井,造成10多亩农田被抛荒,村组及华润双方多次协调未果,问题至今未解决。 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强买强卖和强揽工程现象较为严重,暴力扰乱经济发展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如碧塘下村大坪组村民曹四毛、曹仁世、李炽勇强揽榕禄煤矿材料运输业务,不从就打人、拉闸断电等;一些在建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当地村民强揽工程现象。城关镇铜角村坪上组的村组干部多次向县城投公司提出承包所在地附属工程的要求。公安局、碧塘乡、城关镇交公安局、碧塘乡、城关镇查处详见附件2
侵财性案件频发,破案率不高。2010年全县盗窃案破案率仅为27.9%,2011年来全县立案盗窃案636起,破案167起,破案率26.3%。如:一碧塘工业园2010年以来,共发生入室盗窃案2起,抢劫案2起,摩托车盗窃案4起。2011年5月27日,意水集团大楼的2、3、5层的四个保险柜被洗劫一空,损失达10多万元。公安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已处理和整改的问题(40个)

医闹纠纷多且处理难。受一些恶势力干扰和操纵,县人民医院、二医院每年要承担3-5起无责任赔偿。公安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对社会治安影响大。如马田镇经常发生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偷盗、强行向过往车辆索取钱财现象。马田镇、公安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街头抢夺、聚众斗殴、入室盗窃、涉毒犯罪,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以将疾病传染他人威胁,索要钱财。公安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治安环境不优。①久立不破案件太多;②黑恶势力又有所抬头;③企业周边治安纠纷多。公安局下发交办函。详见附件2
城区技防设施115个探头中,还有35个不能投入使用。县公安局县公安部门加强了协调,县电信部门加快了组网到位,现已全部解决投入使用。
县药监局只有餐饮卫生许可证一项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中心,其他的仍未进驻。县药监局县药监局目前仅有餐饮卫生许可一项审批事项,医疗药品器械经营许可审批权在市局,市局还未向县局下放审批权,服务对象需直接找市局办理,故此项审批事项暂未进驻县政务中心。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有上级政策依据或特殊原因暂不能整改到位的(5个)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未完全到位。县林业局林权证审批职能没有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该项审批业务办理手续太繁琐,程序太复杂,要经历摸底造册、林地林权登记公示、勘界、林地林权现实公示、签定合同、权利人申请、审核、输机、发证、建档等10个环节,前后办理下来要40天以上,属于特别程序。不宜进驻窗口办理。
县教育局的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资格证两项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教育局此两项工作基本上为系统内部业务。
县公安局人管、国保、矿管、治安等四个股室的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 出入境管理事项不宜进驻是根据公安部公境办〔2003〕1477号批复和省公安厅湘公通〔2002〕35号的文件精神;民爆物品不宜进驻是根据郴州市公安局矿管支队《关于对矿管大队行政许可事项不宜进驻政务中心的请示》的答复;国保大队的行政许可不宜进驻政务中心是因涉及保密性;治安大队行政许可项目(旅馆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按照湘公通〔2003〕88号文件、公安部GA38-2004要求不宜进驻政务中心。
县工商局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 多次向省、市局汇报,但一直没有解决全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联网对接技术问题。
县发改局审批股长暂未常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办事。 因局机关工作量大、人手少,审批项目政策性强、查阅文件资料不方便等多种原因。


反映问题属实的或有类似现象的(50个)
应按既定政策执行的(4个)
正继续落实的1个


煤炭计税基数不合理。炭质好价高的与炭质差价低的计税基数是同一标准。 既定政策应予执行。
“以电定产”核税措施不科学;烟花爆竹企业实行“定税”,不据实征收不合理。 既定政策应予执行。
煤矿产能不足,调煤保电任务分配不合理。一些产能不足的煤矿自己完不成每天90吨的任务,只能花高价从别处高价买煤来完成任务。 既定政策应予执行。
政策对煤炭企业影响大。一旦有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市所有煤炭企业停产整顿和重大节会期间都得停产的做法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 既定政策应予执行。
县气象局派驻县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会操作审批网,对下发的整改通知所指出的“重收费、轻服务”问题,未及时予以重视。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属县房地产一体化成员单位,其审批服务事项在一体化中心办理,而目前县房地产一体化机构正在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其为业务审批网电脑软件正在整改,所以县气象局该项工作还在落实当中。

 

 

附件2

 

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汇总表


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永优办督函〔2011〕8号
永优办整改〔2011〕16号
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了办主任会,对要求整改和督办的事项进行了研究布置。一是在2011年9月26日下午,召开了政务中心窗口所有工作人员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对各窗口8月份绩考情况进行点评;二是制定了强有力的监管和考核举措,每天对大厅纪律巡查不少于6次;三是重新组稿、编印新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指南,现已办好。四是设立预受理窗口事宜,该办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商榷,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框架,但受人员与经费的制约,还需与县领导进一步汇报后再予以落实。

县公安局永优办交函〔2011〕17号9月23日召开了整改会议,组织了户籍员参会,进行警示教育。并对反映塘门口所户籍员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相关证据。反映马田所收一煤矿5000元钱事,已对当事人杨大治“双开”处理。关于社会治安和侵财案频发,破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进行了警力调配,重新部署;二是对城区监控技防设施进行了更新升级,加强了110报警台的协调调度能力;三是狠抓了“清网行动”,提高办案效率,破了一些陈年旧案,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永优办督函〔2011〕10号关于城区技防设施不完备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对设施的检修、抢修工作力度;二是加强了监控中心盯屏工作,及时发现监控探头故障;三是受供电断电影响,降弱了监控的防范能力。为此,正在找县领导协调供电部门,落实电费问题;四是115个探头已全部投入使用。
永优办整改〔2011〕5号1.关于网上审批事项:共有10多审批、许可事项,其中出入境手续办理在局里大厅办,县局只受理资料初审,要通过公安内部专网上传到省厅审批,由省厅直接邮寄当事人,此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国保这一块,因涉及保密性,按有关要求,不宜进驻;民爆、金融机构所验收、典当行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的审批,因工作程序复杂、涉及重大责任等多种原因,目前不能进驻中心审批办理。2.网上审批的软硬件设施已安装到位,已进驻中心的事项,2011年10月底已实施网上审批。3.关于一当事人反映派出所一干警要求其到郴州找他办理炸药许可换证,并为其消费买单一事。经调查核实,因时间急,要求到郴州找他办理情况属实,但消费买单没有证据。4.湘阴派出所抓赌乱搜一事,不实。该所进行搜查时,已开了搜查证。

县住建局永优办整改〔2011〕20号反映之前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是因房产税费一体化中心系统原因,无法办理。目前,已处理好了,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了使用业务培训,已运用系统办理业务。但进驻中心事项只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一项。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永优办整改〔2011〕26号整改情况为: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周兰香)进驻窗口;事项进驻仅有餐饮卫生许可证一项,其他的未进驻。

县文化局永优办整改〔2011〕25号1.审批事项未完全进驻窗口办理。据政务中心反映是社文站的5项事项未进驻,经到中心文化局窗口核实,窗口工作人员反映了此5项事项已包含在网上的11大事项内,其中有2项正在办理入网相关手续;2.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是指文物所的审批事项。因2007年10月份,县里把文物这块的审批、收费业务剔出了“房产税费一体化”后,文物所近几年来,一直无审批业务可办。社文这块已在网上办理了多起业务。
县体育局永优办整改〔2011〕24号2011年10月13日上午督查时,正在安装网上审批系统硬件及数字证书;共有9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仅4项;窗口有一常驻工作人员;因无业务可办,所以就存在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的问题。2011年来,只有一人到体育局申办二级运动员证业务,而且因上级主管部门暂未制出证书样本,暂时不能办理。
县水利局永优办整改〔2011〕7号1.关于审批事项未完全进驻。经核,应进驻中心事项18项,已进驻中心窗口18项;2.关于窗口工作人员在岗不正常。局里现已安排2人(胡伟斌、王平球)常驻窗口,工作已与局里脱钩,有事离岗实行AB岗,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岗;3.关于执法随意,重收费,轻服务。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水利局对《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够。今后,将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严格按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定执行。
县气象局永优办整改〔2011〕8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派出了一个人进驻窗口,但不能实际操作。理由:①人员紧张,缺少专业人员。②没有与上一级(市里)并网。3.重收费,轻服务问题:已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教育,严格要求按《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

县煤炭局永优办整改〔2011〕15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了人员的分工、职责,迅速的安排了人员进驻窗口。3.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中心大厅办理。
县林业局永优办整改〔2011〕6号1、县林业局接到整改通知后,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股室及基层站负责人会议,并明确了责任人进驻到窗口办事。2、关于林权证审批职能没有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是因为该项审批业务办理手续太繁琐,程序太复杂,要经历:摸底造册、林地林权登记公示、勘界、林地林权现实公示、签定合同、权利人申请、审核、输机、发证、建档等10个环节,前后办理下来要40天以上。属于特别程序。不宜进驻窗口办理。3、关于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的问题,在2011年10月份之前已经启用了网上审批系统。4、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问题:于2011年9月18日下发了《永兴县林业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方案》。并于9月26日邀请市林业局业务主管部门到县林业局开展了行政业务素质培训和指导课。其次是由副局长曹健与县人大接洽,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秉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
县经信局永优办整改〔2011〕3号1、县经信局领导接到整改通知后,局领导及时召开了局务工作会议,强调了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安排分管执法大队的副局长王槐权同志落实整改内容,并按要求把处理结果报县人大与县优化办。2、分管电力行政执法的副局长王槐权按要求对执法大队召开了电力执法人员自查自纠会议。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3、局里分管领导还带着执法大队找到县人大调研组的领导与代表们进行了工作汇报,道歉、解释和说明,得到了理解与谅解。
县教育局永优办整改〔2011〕27号1、县教育局的领导接到整改通知后,于2011年9月25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确认教育局所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只有两项:(1)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2)教师资格证审批。该两项均未进驻于办事窗口,原因是在9月29日回复当中作出了说明。2、教育局局长陈声繁说要当面向县纪委领导汇报以后才能决定该两项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
县安监局永优办整改〔2011〕11号1、县安监局的领导接到整改通知后,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审批股长已在2011年10月份进驻政务中心。2、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有三大类:一是烟花爆竹;二是矿山和非煤矿山;三是危险化学品。必须全部进驻窗口办理。3、由分管领导负责,确定人员的到位,并专门为上网审批系统购置了一台新电脑,已在2011年10月份启动网上审批系统。4、关于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两手一起抓,一手抓强化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教育。一手抓苗头,专门派人与县人大接洽,去寻找“病因”。在确定没有找到问题后,依然要强调严格要求,热情服务,做到执法程序到位。
县国土资源局永优办整改〔2011〕9号1、接到整改通知后按照整改要求,对行政审批股的现有人员进行了人员分工调整,安排了专业人员,目前已经启用正常。2、关于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安排了纪检组长与县人大专项调研组的领导按洽,消除了信息不实所带来的影响。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永兴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县征拆中心永优办交函〔2011〕23号
1、西水路项目于2009年启动,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432亩,其中开发区300多亩,碧塘乡100多亩,城关镇16.5亩(康绪村码头组13.75亩,麻冲村3.15亩)。分别于2009年12月份和2010年元月份签订了征地协议,麻冲组于2009年12月份签订了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项目部应在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60%的征地款,但因麻冲组得到信息,土地征用价格要提高而未到项目部办理征地款的支付手续。2010年3月23日,新征地标准出台后,2010年10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了指导性意见。县城投公司、开发区、碧塘乡、城关镇按照会议纪要集体商议后,决定按照新老标准差价的60%追加补偿,现开发区、碧塘乡所有的村组、城关镇康绪村的码头组都于2010年底前办理了支付手续,只有麻村组至今未办理支付手续,建议按2010年10月20日会议精神,由城关镇、城投公司、西水路项目部、征拆中心做好思想工作,麻冲村的征地款按照西水路项目用地涉及的其它村组一样补偿,避免对其它项目造成负面影响。2、开发区罗家组村民黄满香是在拆迁协议、拆迁承诺书、补偿款到位后,提出要增加半个户头的安置地。经过县政府领导、开发区、县城投公司、县拆迁中心等单位商议决定,该拆迁户是在拆迁手续完成后违约,属于民事纠纷,由城投公司向法院起诉。3、龙山路罗家组L地块2010年12月15日出让后至今未完成拆迁工作,其中罗甲才不肯接受房屋评估,直接提出要260平方米的安置地,并对房前屋后的树木要按奇花异石赔偿,属漫天要价的无理要求,在之前各项目部,工作小组及征拆中心成立后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但罗甲才等3户一直不予理解,单靠征拆中心做工作已经无力完成工作任务,2011年9月22日全县重点项目会已对该项目作出了工作布暑,必要时走司法程序。4、关于人民路沿江景观带项目的有关问题:人民西路沿江景观带项目的液化气站、县造纸厂、县国税局的项目用地都属于国有地,按照2010年第2次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永阅〔2010〕6号)的要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只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该三个单位的土地均属国有土地,都不在拆迁中心的工作职责范围内。2011年9月22日全县重点项目调度会已对这三个问题作出了意见:1)液化气站的搬迁:同意液化气站搬迁到符合城市规划的位置,决不允许任意选址。2)县造纸厂改制:一是改制与拆迁同步进行,改制问题由经济局负责落实;二是拆迁安置另选址,由具体负责项目领导落实。3)国税局:在会上领导初步同意国税局以地换地,并在其原划拨地上评估挂牌建设团购房。
县人防办永优办整改〔2011〕22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现由人防办副主任廖常兵常驻县政务中心负责审批工作,解决了因审批股长曹积芬长期抽调在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造成审批股长未常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办公的情况。3、现由懂电脑操作的柴秀英担任窗口审批员,并于2011年9月30日运用网上审批办事,解决了因原审批员李中欢不懂电脑操作业务造成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的情况。
县规划局永优办整改〔2011〕13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现由雷敏任行政审批副股长(主持工作)并常驻县政务中心窗口负责办理规划审批全部事宜,解决了因人员职务未确定造成审批股长未常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办公的情况。3、通过整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许可、乡镇建设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设施审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房屋使用性质审批等8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理完结审批服务事项。
县房产局永优办整改〔2011〕19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于2011年10月8日,安装了行政审批系统硬件设备和网上审批软件系统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在网上成功办理了5笔房屋转移登记业务,解决了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不完善,系统受理业务时无法上传、打印受理清单的情况。
县发改局永优办整改〔2011〕14号1、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因局机关工作量大、人手少,审批项目政策性强、查阅文件资料不方便等多重原因,审批股长暂时不能常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办事。为落实(永优办整改〔2011〕14号)精神,县发改局召开了专题整改会,对存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努力方向:一是要求负责项目审批的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强化学习,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二是要求审批股长挤出时间到窗口工作,对项目集中审批;三是由常驻窗口工作人员代办或履行请假手续后陪同服务对象前往局机关办理审批业务。
县地税局永优办整改〔2011〕21号1、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2、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异动,县地税局变更后的审批人员信息须由县信息化办向省经济研究中心集中办理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才能上网操作审批事务。2011年9月22日,县地税局已完成审批事项用户信息变更申请,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工作后已实行网上审批系统办事。
县环保局永优办整改〔2011〕4号1.关于“执法随意性大”及“收费门类多,多个股室轮流重复到企业收费”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及收费行为,县环保局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1)出台了《排污申报及排污核定工作制度》、《建设项目受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制度》、《环境执法工作制度》、《企业停产整改验收工作制度》、《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固废管理工作制度》、《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科学设置内部考核机制,调整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2011年度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增设了社会公共评价项目,主要考核股室站队干部职工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局聘请的民主评议监督员座谈会进行即时打分;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股站队还增加了行风建设和执法规范考核项目,这两个项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打分;(3)建立多层次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和强化了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的集中审批制度,有效杜绝了个人独断、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并缩短了审批时限。纪检组每月对全局的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检查行政处罚案件是否有“人情费”、“人情案”、“违法案”,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执法人员收费、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严把四大关口,谨防违法处罚。(1)把好立案关。对拟报立案的案件认真审查,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2)把好程序关。任何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3)把好决定关。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4)把好时效关。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督办制度,每周定期公布各执法股室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进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2.关于“个别工作人员插手固废交易,捞取好处”的问题。县环保局纪检组、监察室就“个别工作人员插手固废交易,捞取好处”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因没有企业业主提供插手固废交易、捞取好处的干部职工的姓名、证据,目前,暂时没有干部职工插手固废交易、捞取好处的确凿依据。县环保局表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到位。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县环保局制定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于2011年9月5日开始在全局开展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三查三思”活动,即一查是否依法履职、思考自己在服务经济抓环保中做了什么,二查是否热情服务、思考自己在服务民生抓环保中做了什么,三查是否廉洁从政,思考自己在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中做了什么,以彻底改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永优办督函〔2011〕9号10月18日,由副县长黄谊、大队长陈辉平亲自组织8家相关单位的150人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两违”行动。
碧塘乡永优办交函〔2011〕22号1.关于“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的问题。碧塘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对全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就“乡煤矿周边村民就饮水问题阻工,妨碍企业生产;塘下村一些村组干部和村民到县工业园强揽工程,阻工闹事”进行调查,发现所反映的事实与现实情况存在差异。一是乡煤矿周边村民就饮水问题阻工,妨碍企业的问题。因煤矿井下开采对周边村民饮用水造成影响,曾有个别村组代表到煤矿阻过工,后经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组进行调解、处理,事情已得到解决。二是塘下村一些村组干部、村民到工业园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的问题。有个别村组干部曾提出承包附属工程的事,但并未强揽工程,而且附属工程是由碧塘乡政府发包,不存在到县工业园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的情况。2.关于“强买强卖较为严重,暴力扰乱经济发展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碧塘乡塘下村大头坪组村民李贵田、曹四毛、李志勇强揽榕禄煤矿材料运输业务,不肯就打人、拉闸断电问题,湘阴派出所已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人员实施治安拘留,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为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碧塘乡采取了系列措施,在打击非法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村组干部、村民反映诉求的正确引导和思想教育,召开了塘下村村、组干部会议,村民座谈会,责令李贵田、曹四毛、李志勇等当事人写出了深刻的检讨书。
县农网办永优办整函〔2011〕2号县农网办接整改通知后,相关人员在办公室讨论了一下,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未做会议记录。农网办安排李红到了黄泥乡进行核查,但未调查出相关问题。“不送礼就不立项,不送礼就不送材料”的说法过于拢统,没有指出具体的当事人,无法核实。农网改造进度慢是因为部分村改造户数增补较多,加上农网完善改造处于扫尾阶段,郴电国际总部下放的材料慢,不能及时到位。全县235个村,到目前为止,还剩19个村未完工,在今年11月前会全部完工。
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永优办整改〔2011〕18号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和交办函后,领导重视,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11年9月30日召开了分公司班子成员碰头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交办的事项进行了处理。会议记录、整改制度、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齐全。
永优办交函〔2011〕18号由分公司彭永宏副经理牵头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了处理。金龟供电所曹永红私自收取用户费用且与用户沟通不到位造成用户误解,违反分公司有关规定,根据郴电永分〔2011〕14号《“三误”问责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给予曹永红通报批评,责成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处以600元罚款。金龟供电所所长及曹永红当场承认了错误,态度端正。
县消防大队永优办整函〔2011〕17号县消防大队接整改通知后,于2011年9月20日向支队司令部呈送了《关于招聘文职雇员和合同制消防员的报告》,并取得了上级机关的同意,但必须经市消防支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为3个月),目前已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人员到位后才能进驻政务中心窗口。
县工商局永优办整函〔2011〕10号县工商局接到整改通知后,于2011年9月21日开会研究讨论,并进行安排部署,有会议记录。
1、未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县工商局多次向省、市局汇报县里的精神,但一直没有解决全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与永兴县行政审批系统的联网对接技术问题。县工商局于2011年9月21日形成“关于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报告”,蒋利民副县长批示“请县监察局协调妥处”。2、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没有具体事实,县工商局已于2010年9月20日制定了《永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并从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商局从局内网转发《永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永兴县工商局行政执法二十四项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局内未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城关镇永优办交函〔2011〕24号城关镇白头狮村支书、主任到环城西路廉租房项目阻工揽工,县纪委进行了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了处理。一直以来,城关镇对该项工作很重视,打击处理的力度很大。对有不支持项目建设、甚至操纵、参与破坏项目建设的村干部,发现一次进行诫勉谈话、二次停职反省、三次就地免职。
复和乡永优办交函〔2011〕21号复和乡接到交办函后,于2011年9月20进行了开会研究,安排部署,有会议记录。复和乡经调查核实,复和乡企业办从2009年以来就未向煤矿收取过管理费,只是在2010年,复和乡企业办向每矿收了4万元每人的驻矿安监员(县煤炭局下派)的工资费用,9人共计36万元。复乡企业办在2011年7月已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企业办在职人员47人,原则上全部待岗,再按条件进行转岗、自谋职业、临时聘用。改革待岗、转岗、自谋职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个人档案工资30%的最低生活补助费,临时聘用人员不发放最低生活补助,其工资按合同发放。
湘阴渡镇永优办交函〔2011〕25号湘阴渡镇接到交办函后,由分管煤矿的领导进行了办理。松柏村岭上组这一煤矿原叫同意二矿,在此矿下面有一个泥塘,在10年前就干涸了,下面的农田还可以从煤矿井口抽水灌溉,2008年关闭后,下面的农田无水灌溉,造成被抛荒。煤矿关闭后,老板也找不上,现该井口被华润煤业公司并购作风井,因此老百姓就找上华润公司,但华润公司与该矿签订的协议不包括遗留问题,因此村组与华润公司多次协调未果。现湘阴渡镇和村组协商,与高矿(华润公司)一副总联系,形成口头的初步方案,由高矿出资2万元、湘阴渡政府出资2万元、从新农村建设资金里挤出资金3万元,再与碧塘乡衔接要求出部分资金,把塘的泥坝建好,2012年春已进行储水灌溉。
金龟镇永优办交函〔2011〕20号金龟镇接到交办函后,交由分管煤矿的纪委书记办理此事。金龟镇企业办在编24人,全部为自收自支编制,在岗21人(1人退休、2人停薪留职),一年发放的工资、下乡补助、办公经费要达60余万元,企业办运转困难,干部职工养老保险也无法缴纳。金龟镇去年四家煤矿,收取服务费18万元/矿;整合后2011年为三家煤矿,收取服务费20万元/矿。计划把所有收费退回去,企业办的干部职工工资、补助及办公经费提交乡党委会研究,作出具体解决办法。


永 兴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

审议意见交办函办理情况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8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永常主发〔2011〕13号文件向我院发出关于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交办函,要求对群众反映我院的乱作为、不作为等现
象进行研究处理。我院接到交办函后,及时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立
了“虚心接受批评、主动进行整改、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效”的整改思路,院长作为
第一责任人,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剖析问题,端正审判理念
  法院要做到公正司法,法官要做到秉公办案,需要正确的理念和规范地执行,出现不作
为、乱作为等现象,要么是理念有偏差,要么是执行不规范。为了找出问题症结,我院组织
召开了院党组会、庭室负责人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查摆和剖析。一是大局观念不强。少
数法官对法律精神、司法政策的理解有偏差,不能很好地从法律、社会、人民等多维视角观
察、分析问题,没有自觉把案件办理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个别案件的
处理没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服务意识不强。一些法官存在纯业务观
念,着眼点限于本单位和个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大局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的意识不强。三是为民意识不强。部分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对
人民群众的感情不够深,接待当事人存在“冷、硬、横、推”的现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掌
握不够,群众的认可度不高。四是履职意识不强,一些干警作风懒散,缺少干事创业的热情
,工作上消极应付,遇到一些棘手的复杂疑难案件或者敏感案件久拖慢办。
     针对问题症结,我院围绕端正审判理念这个中心命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
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
认识,把开展审执工作统一到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干警的
大局观念;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红色
基地受教育、法制宣传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司法的人民性,加深
干警对“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这一根本立场问题的认识,切实增强干警的为民
意识、服务意识、履职意识;积极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干警围绕
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群众工作方法开展讨论,各个庭室都上交了讨论会记录,每位干警都
撰写了心得体会,切实增强了干警的群众观念;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交流讨论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
正、廉洁”的价值观,干警的政治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大力开展作风大整顿思想动员活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作风大整
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院干警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作出了公开承诺。通过扎
实开展上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干警统一了思想认识,端正了审判理念,为提升审判质
效打牢思想基础。
  二、规范司法,提高审判质效
  端正理念要从教育入手,严格执行要从规范化建设抓起。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良法之治的
应有之义。从法院工作的实际看,同案不同判是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抵触最强烈的一个“
顽疾”,要根治这个“顽疾”,就必须要依靠司法规范化建设这个“良方”。
   (一)规范自由裁量权。一是制订出台《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及相关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明确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形和应遵循的原则,实现立、审
、执全程规范管理。二是全面铺开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范围扩大至15种罪名,刑事庭
自开展整改活动以来共审结量刑规范罪名案件84件。三是在民一庭、民二庭和马田、金龟、
鲤鱼塘法庭推行类型化审判,根据法官个人特长和办案方式,确定某一类或几类案件由其办
理,以提高案件质效。四是实行执行分权制度,对立案、财产调查、执行异议的裁决和强制
措施的行使,分别由不同部门进行,打破了“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

   (二)加强审判管理。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修改完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
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要求、细化操作,实行半月一查一通报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对各类
案件的审限,实行动态化监管,对接近到期的案件由院长发出督办令,对无正当理由延期的
追究相应责任。二是完善质效评估机制,强化对审判效率指标、公正指标和效果指标的考核
,定期通报审判质效指标数据,召开考核通报会,点评到案到人。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加大
惩罚力度;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职能,凡属上级法院作出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庭室
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必须向审判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三)深化司法公开。一是范围上延伸。司法公开不仅仅是向当事人公开,还要向全社
会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视察调研;合议庭案件全部邀请人民陪审
员参审;一些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审判执行。如今年4月,省人大代
表冯子辉协助民一庭调解好一件棘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是深度上拓展。实行裁判文
书上网,公开裁判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对执行财产的查证和控制、强制执行、结案等
不同阶段实行公开。三是形式上多元。充分利用宣传栏、巡回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常规方
式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探索网络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法院开放日”公开,让公众零距
离接触审判,直观、真切地了解法院。
  (四)加强理论调研。加强理论调研,也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推手。2011年,
我院课题组完成“能动司法助推冶炼循环经济发展”的调研,撰写的《从“中国银都”的崛
起论能动司法理念助推冶炼经济发展之对策研究》获“建设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征
文优秀奖、全市二等奖,并在2011年第3期《湖南审判研究》上发表。2011年7月,我院又成
功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有关法律适用
问题的调研》,历时7个多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调研,完成了4万多字的调研报告,得
到了省高院的好评。2012年,针对醉酒危险驾驶中适用缓刑不规范的问题以及瑕疵人民调解
协议效力难以认定的问题,我院组成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其中,醉酒危险驾驶如何规范
适用缓刑的课题调研已经形成1万余字的初稿。
  三、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
  一是开展法官“四进”活动搭建联络平台。制订《永兴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进乡村、
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制作联系名册和联系卡片,实行定点联系、定
期走访,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逐步实现定点联系

固定化、上门服务常态化。
  二是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审判活动搭建保障平台。刑事审判方面,深入开展
“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的团伙犯罪、欺行霸市、
敲诈勒索、盗窃企业物资、破坏企业生产的犯罪活动,增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安全感,努力
营造安商、亲商的法制环境;民事审判方面,积极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建立立案通报、全程
调解机制,坚持多汇报、多疏导、多协调,用好财产保全手段,慎用强制执行手段,尽量采
取“合理期限”、“分批履行”、“债权转股权”等柔性司法方式,维持企业的“造血”功
能,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是推进司法建议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法院不仅要在事后的化解中履行职能,还要在事
前的“预防”中发挥作用。今年以来,我院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
段加以推进,制订《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
司法建议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目前,已经发出司法建议12件次,受
到了被建议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四、整顿作风,提升服务形象
  一是找准问题,对照县里提出的“八不”活动主题,结合我院实际,确定了要着重解决
好的“庭审纪律不严、接待态度不好、办案效率不高、文书质量不优、拒绝请吃不到位、学
风会风不扎实、工作纪律不严明、内务整理不规范”八个方面的问题。二是扎实整改,由院
作风办组织实施,全院干警从自身的岗位职责出发,按照活动方案列举的八个方面的问题,
对照自身实际,作出公开承诺,并上墙张贴;由院长带队,院作风办经常性开展日常督查工
作,重点督查干警上下班、挂牌上岗、办案作风、警务车辆管理等情况,今年已经发出督查
通报5期,促使干警养成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今年三月,开展“爱民服务月
”活动,把亲民、帮民、利民活动作为转变作风的生动课堂,活动期间,为困难当事人捐款
17800元,回访帮教31名非监禁刑人员,在马田、鲤鱼塘开展法制集中宣传两天。通过开展
作风整顿活动,我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作风整顿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
  五、借力而为,深化整改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给我院提出交办函,是监督更是关心,是压力更是动力,指导我
们改进,鞭策我们前进,开展整改活动以来,我院审执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2011年,我院
执法办案的公正指数、效率指数处于全市前茅,司法状况综合考评名列全市第一。2012年以
来,我院共收案918件,同期增长118.6%,累计结案724件,结案率78.8%,同期上升12.5%,
调解结案343件,调解率47.4%,同期上升8.4%,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当庭裁判率、民事调解
案件自动履行率、执行案件执毕率等各项办案指标也稳中有升,继续保持全市法院先进位置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活动还存在诸多不足,比如案件质量还有进一步提高的
空间、涉诉信访和执行中的一些突出难题仍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群众满意度与司法状况
考评综合绩效结果不匹配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借开展整改活动的力和势,将为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献计出力与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协同推进,引向深入,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取得更大的成绩!

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1号和14号交办函

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公安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 8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向我局下发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专项工作调查有关案件线索交办函》(永常主发〔2011〕11号)和《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1〕14号),对我局在维护治安秩序、优化
经济
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交办。接到交办函后,我局非常重视,根据县人大常委
会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核查、整改,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永常主发〔2011〕11号交办函的办理情况
  自2011年8月20日接到县人大第11号关于碧塘乡荣禄煤矿案件线索的交办函后,我局高
度重视,祁永忠局长亲自召集分管治安并联系湘阴渡派出所的副局长冯爱惠、纪委书记张武
军及纪监督、湘阴渡派出所负责人进行研究部署,责成湘阴渡派出所迅速安排专人调查核实
,纪监督予以跟踪监督,确保查处到位。
  案件基本情况:2011年8月2日21时许,碧塘乡塘下村大头坪组村民曹仁世和李炽勇因为
用水的问题,和荣禄煤矿的管理人员邓富佳发生争执,随后曹仁世和李炽勇将邓富佳打成轻
微伤。2011年9月1日凌晨,湘阴渡派出所组织警力在曹仁世、李炽勇家中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发现曹仁世和李炽勇两人在荣禄煤矿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曹仁
世和李炽勇两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
  案件处理情况:2011年9月1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
条第二款第(一)项,分别给予李炽勇、曹仁世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二、关于对永常主发〔2011〕14号交办函的办理情况
  根据第14号交办函指出我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力度不够,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
在服务态度差等现象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了梳理、核查,并因情施策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局
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奖罚严明的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局纪监督(优化办)为办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办理工作的日常调
度、情况掌握和督察暗访工作;为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2011年9月初,局里专题召开党
委会议,针对交办函指出的我局城区打击整治力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决定在城区开展集中打击侵财类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为此,9月23日局里专门召开城区治安集中整治暨全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上述
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交办函的办理进度,局主要领导一直非常关注,祁永忠局长
、谭军龙政委多次听取局优化办关于第14号交办函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亲自督促人管大
队、城关派出所、湘阴渡派出所、马田派出所、塘门口派出所做好整改工作;张武军副局长
更是多次带领局纪委、督察民警对交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大力开展严打整治,解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力度不够的问题。首先,全力维护城区
治安稳定。针对2011年初城区侵财案件一度反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
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硬件建设方面,在去年初投入1000余万元,对城区电子
监控系统进行整体改造和升级,新建了115个高清晰电子探头和“平安城市”电子监控平台
,使得公安机关掌握城区街面违法犯罪动态、驾奴城区治安局势的能力大大提升,今年又将
在城区新增25个电子探头。软件建设方面,110指挥中心坚持每天研判全县发案形势,并将
发案情况以短信形式发至相关领导,使得侦破打击和治安防范更加具有针对性;为进一步遏
制城区发案,我们除了白天和上半夜部署开展大巡防活动外,每天晚上11时半至次日凌晨5
时,投入20余名警力对城区开展全方位巡逻盘查和秘密蹲点守候;尤其是今年4至5月份民调
期间,除了要求城关派出所加强巡防外,我局机关每天还安排9名民警3台警车,与县法院、
检察、司法部门及开发区、城关镇、城郊乡一道开展城区巡逻,并要求晚上行驶在城区的所
有警车全部开启警灯,以震慑各类犯罪分子;为集中打击城区盗窃犯罪,我局去年3月份组
成了打击城区侵财类犯罪整治组,今年2月又成立了打击城区侵财类犯罪侦查中队,专门负
责打击城区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3个多月以来,城关派出所打击城区侵
财类犯罪侦查中队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已成功打掉盗抢团伙4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
人,如今年3月11日,该中队抓获曹耀西、蒋综武两名流窜作案犯罪嫌疑人,破获城区系列
入室盗窃案件18起,价值12万余元;4月17日,该中队成功捣毁一城区持刀抢劫摩的、出租
车司机犯罪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抢劫案件8起;针对柏林地区盗抢案件有所反弹
的情况,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分析发案形势研究打击对策,并于今年5月份从柏
林派出所、金龟派出所、刑侦大队抽调专人成立打击柏林地区盗抢犯罪专案组,目前专案组
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严密防范和强力打击,全县尤其是城区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城区
日接警数由去年同期平均22起下降到当前8起左右;“两抢”案件大幅度下降,城区“两抢
”案件月发案始终控制在2起以内,盗窃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每周平均发案控制7起左右,在
春节以来城区连续53天实现“两抢”案件零发案,去年6月份以来城区连续10个月实现“飞
车抢夺”零发案。而据了解,今年以来郴州市中心城区盗抢案件周发案80余起,桂阳城区盗
抢案件周平均发案15起左右,宜章城区盗抢案件周平均发案10起左右。其次,深入开展“打
黑除恶”斗争。去年以来,我局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
,掀起又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一年来,共摸排出涉黑涉恶团伙10个,已成
功打掉9个,抓获团伙成员94人,刑事拘留74人,逮捕63人,移送起诉67人,其中邝志友、
陈永安、李飞、代林友、李建军、李秀刚、许彰宝7个涉恶团伙已被省厅、市局认定,2011
年打黑除恶工作我局在全市排名第二。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全县经济发展环
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各类持刀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基
本消失,到各企业、商铺、煤矿和工程建设领域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现象得
到有效遏制。第三是强力推进追逃“清网行动”。去年5月底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
部署,我局全警动员,迅速行动,以超常规举措拉开了“清网行动”战幕。截止12月16日零
时清网行动落幕,我局成功抓获本地网上逃犯238人(其中命案逃犯15人,可判十年以上重
刑的逃犯82人),全局行动前逃犯下降率达到了87.5%,另抓获外省、市、县逃犯88人,尤
其是杀死2人杀伤2人后潜逃25年之久李戊云、杀死一人的省公安厅督捕逃犯张洪文等一批命
案逃犯纷纷落入法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通过清网追逃,使一大批治安遗留问题得到了有
效处置,消除了一大批治安隐患。第四是坚决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
保持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破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45
起,其中破刑事案件31起,治安案件14起,刑事拘留37人,逮捕31人,调解纠份40余起。如
去年11月份,我局对碧塘乡铁炉村以李开桐为首扰乱碧一公路施工的恶势力团伙进行了集中
抓捕,予以彻底捣毁。去年12月份,我局抽调23名民警成立“9.13”专案组,以查处永建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串通投标案件为突破口,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连续破获7起
土地使用权转让领域的商业贿赂、串通投标案件,涉案土地总面积达44372.34平方米,涉案
金额5766万余元,追缴涉案赃款737.035万元。此案处理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我县国有
土地出让再无串标行为,也没有出现底价成交的情况,县财政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方面增加
了3000多万元。
  三是大力整改作风,切实解决服务态度差的问题。针对交办函指出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方面存在服务态度差的问题,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少数民警确实存在工作方
法过于简单,工作态度生硬,作风漂浮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局纪监督(优化
办)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如湘阴渡派出所原教导员李琦要求涉爆单位负责人到郴州找他审批
炸药、雷管的问题,对此局纪监督专门找他谈了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塘门口派出所户籍员向
办事群众索要财物的问题,因群众未提供真实姓名,我局无法予以核实,但局纪监督已对两
名户籍员予以了谈话告诫;关于湘阴渡派出所抓赌时乱搜一气的问题,经我局纪监督调查核
实,认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实,湘阴渡派出所是依法依程序进行检查;关于马田一煤矿反映
马田派出所处理一纠纷时收取其5000元钱无票据的问题,局纪监督经调查无法核实,因为反
映的当事人为马田派出所原副所长杨大治,而杨大治2011年因为吸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
职的处分,去向不明,无法和其取得联系等。
  在认真处理好上述个案的同时,我局还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局各单位引
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第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我局通过
分别召开干警、协警和户籍员教育警示大会,对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
行了深入剖析,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他们的为民服务意识。第二是进一步
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创新危爆物品、流动人口、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网监等公安行政管理
工作,提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安机关管理创新带来的
实惠。第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为县政务大厅窗口、车管所等购置了摸号机、评价仪等
设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能让人民群众一趟办完的,决
不让人民群众跑第二趟。第四是进一步严格管理考核。以警务调查为抓手,加强窗口单位的
规范化管理,凡发现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引起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第五是进一步落实民警驻勤制。对全县所有在建重点项目设立了联系民警,要求民
警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企业、工地收集治安信息、化解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说,通过连续九个月的扎实工作,永兴县城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刑事治安案件
发案得到有效控制;民警的纪律作风也有了明显加强,队伍形象进一步向好。在2011年公众
安全感测评中,永兴县排全省第17名,较去年第46名上升29名,其中社会治安变化趋势高居
全省第2位;公安队伍形象测评排全省第29名,较去年第62名上升33名。通过交办函的办理
工作,也有效助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市局组织的2011年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局
历史性地进入全市前四名并荣获集体三等功,成功步入全市第一方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
盼、永兴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工作
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继续采取强有
力措施,切实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
罪活动,确保全县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民警素质,我局去年11月组
织全体民警参加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今年又在组织民警积极备战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同
时,我局将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在每周四晚上的专题学习
中,将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警纪警规,使他们的政治理论知识不断丰富,业
务素质不断提升,遵纪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严厉打击,优化环境。我们将始终突出侦破打击重点,以打黑除恶、严重威胁群众
安全感的六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为主攻方向,快侦快
破现行大要案件,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攻坚力度,确保社会治安持续平稳,经济发展环境
进一步优化。
  三是从严治警,转变作风。坚持从严治警、从严管理。加强对民警执法执勤、服务群众
等方面的专项督察,以确保警令执行到位;制定《严格警纪警规若干规定》,不断规范民警
、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执法执勤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
就。同时,结合省厅开展的“五涉”专项整治活动及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作风大整顿活动,
在全体民警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切实转变民警的工作作风,以优良的作风赢得群
众的满意。

 

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水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局于2011年8月29日接到“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
作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1〕16号)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局领
导会议专项研究,并组织召开全局大会,对照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各股室自查自纠,深入整改
  为切实抓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函整改落实的工作,成立领导班子,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
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股室追踪溯源、查漏补
缺,并作出自查自纠报告交局办公室。通过各股室疏理汇总的情况,我局制定了研究处理工
作方案,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整改。
  二、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内修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针对我局办事服务态度差的情况,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民办实事,内修素
质、外树形象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
、事难办的机关顽症,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改善工作方
法和工作态度,并将活动的情况纳入局年度考核和年度评优评先中。
  三、严格疏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审批事项交由政务中心办理
  针对我局的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中心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我局
承诺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交由县政务中心办理,切实简化工作程序,提
高办事效率,以解决群众两头跑的难题。
  四、严格制定窗口工作制度,切实保证工作人员到岗、到位
  针对我局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不正常的情况,局党绷已责成驻政务中心的分管领导
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
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如屡教不改,将取消其年度年终奖和年度评优
评先资格。
  五、严格执行执法标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搞好服务
  调查反映我局执法随意性大,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我局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确实存在
这方面的一些问题,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因考虑问题的不足,片面地追求部门利益,没有加
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服务意识不强,以致于群众不理解,甚至误解,从而影响了全
县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将以此为契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切实搞好服务,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批法随意性,为营造代县良好的经济发展
环境而努力。同时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通过整改,我局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切实改正了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了群众门难进
、事难办的现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简化了工作程序,凡要求进驻县政务中心的
审批事项基本上进入了中心,解决了办事群众两头跑的问题;三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
和宣传,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局现已制定了《永兴县水利局实施行政处
罚裁量权规定》,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我局将以这次抓好人大常委会交办
函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改正工作方法,提
高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为营造我县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而作出应有的
贡献。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林业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在,我就县林业局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
工作审议意见的交办函》(永常主发〔2011〕18号)情况作个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接2011年8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
交办函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县林业局优化经济发
展环境领导小组,由局长曹丽珠任组长,副局长曹健、纪检组长周继飞、武装部长黄志刚任
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永兴县林业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方案》,明
确整改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整改的目标、措施、责任
“三落实”。二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1年8月27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要
求全局干部职工以落实县人大交办函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
执法行为。凡涉及到煤矿重复收费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改的认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
的根源,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三是切实开展自查自纠。针对
出现的问题,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制
订严格的整改措施。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工
作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及乱收费等现象,并逐一加以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群众反映我局乱收费等现象,说明我局没有把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在今后的林
地管理工作中,为更好地保护我县企业发展,给企业创造一个优良的发展环境。我局根据县
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对乱收费现象逐一加以整改落实。一是强化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
平。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
平,我局开展了以“依法行政,剖析整改”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整顿活动。2011年9月26日,
邀请市林业局专家,在我局举办为期2天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中考试
,成绩合格人员统一换发《林业行政执法证》。并与县检察院有关部门合作,在我局举办预
防职务犯罪、渎职培训会,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此同时,每个月至少组织两次执法队
伍培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执法纪律,树立过硬的
林业行政执法作风,塑造崭新的林业执法队伍形象,为扎实推进林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夯
实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切实提高林地资源保护意识。我局围绕建设生态永兴,有针对性地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宣传、标语宣传等媒体作用,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征占用林地的法律法规,提高项目业主依法报批、依法用地意识,杜绝乱占乱用
林地,尤其是未批先占现象的发生。三是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决不推诿搪塞,要求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索
、拿、卡、要,不乱收费、乱罚款,彻底解决“四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
)现象。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征求意见箱,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狠刹行业不正之风。精简各项办事程序,切实解
决广大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林业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依法履职,规范
执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人大审议意见,我局立即停止上煤矿收费,并将收取
的25.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全部上缴省财政,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根据我县申报项目,再以
造林项目形式下拨给我县用于造林绿化。为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2011年县财政投入专项
资金1000万余元,用于S212公路两侧和城区绿化建设,采取免费提供苗木等措施,推进社会
造林。据统计,2011年,全县完成营造林13.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6万亩(含新造油茶1.3
万亩),低产林改造3.5万亩,新增封山育林4万亩。与此同时,今年,我县以继续深入推进
“双百”造林绿化活动为载体,全面启动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力争奋战三年,全面消灭
荒山荒地。截止5月底,2012年全县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绿化9.5万亩;城区绿化0.3万亩;
水系绿化70公里;通道绿化1368公里;封山育林13万亩;村镇绿化完成了342个行政村的规
划设计,已完成55个行政村的绿化。同时,积极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搞好服务,及时申
办征占用林地手续,2011年,省林业厅下达我县征占用林地指标仅20公顷,但为服务县域经
济发展,通过我局极力向上争取,全县共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29宗,面积86.7公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
、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把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支持作为做好林业各项工作的前提和
保证,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报告林业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
的事项及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建议。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尽力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
问题,让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推行林业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社会各界
的监督,坚决杜绝林业干部索、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
抓好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闻
媒体、法律咨询、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策。通过加强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自
觉性,增强全社会爱林护林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林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干
部队伍素质,从严管理队伍,确保执法公正。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
务意识,搞好服务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坚决禁止以权谋私,坚决杜绝“三
乱”现象的发生,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建议县矿征办在收取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同时,与县林业部门衔接,及时为煤矿企业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这
样既明确了煤矿企业使用林地的合法性,又保障了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正当行为,促
进永兴煤炭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环境保护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调研中,部分企业主反映我局存在乱
收费、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差等问题。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我局上下认真反思,查找不
足,积极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1年8月26日,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雷
戊平认真传达了《县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调查报告》及《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有
关问题的整改通知》,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有关工作进
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把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态
度,改进方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了永兴县环保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
,由局长雷戊平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淑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
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刘华宁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开展。
   (三)制定工作方案。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永环发〔2011〕22号),在全局上下开展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三查三思”活
动(一查是否依法履职、二查是否热情服务、三查是否廉洁从政;一思自己在服务经济抓环
保中做了什么、二思自己在服务民生抓环保做了什么、三思自己在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中做了
什么)。明确了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四)广泛发动,开展讨论。《永兴县环境保护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下发后,各分管领导组织股室站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调查报告》
,按照“三查三思”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大讨论,每个干部职工就在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剖析、查找思想根源,并提出以后的整改措施,共撰写剖析
材料83份。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
  为彻查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局广开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是班子成员包片。包片责任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片区企业业主及企业周边群众征求意见
,全面调查了解存在问题。历时1周,共走访12个乡镇、96家企业、42户农户,发放意见征
求表130份。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座谈。在整改活动期间,我局邀请了2
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就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存在问
题畅所欲言,提出了宝贵意见。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5568356,同时
在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信箱。
  通过以上渠道征集到的信息经过梳理,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服务
水平不高,三是部分业主对办事速度不满意,四是个别股、站、队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正视问题,扎实整改
   (一)细化整改方案。针对梳理出来的四个方面问题,各股室站队按照《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制定部门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向和措施。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健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防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发
生,我局制定了《排污申报及排污核定工作制度》、《建设项目受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
验收工作制度》、《环境执法工作制度》、《企业停产整改验收工作制度》、《环境监测工
作制度》、《固废管理工作制度》、《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
了有章可循。为进一步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性,成立法制审核委员会,重大行政
处罚案件递交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研究。
   (三)建立执法监督机制。纪检组每月对全局的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检
查是否有“人情费”、“人情案”、“违法案”,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执法人员收费、
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完善内部考核方案。结合此次整改要求,我局调整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内部目
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把股室站队干部职工的平时工作与年终奖金紧密挂钩:增设了社会
公共评价项目,将该项目考核分值设定为10分,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
廉洁自律等情况,邀请服务对象、局聘请的民主评议监督员当场打分;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
法的股站队增加行风建设和执法规范考核项目。
   (五)狠抓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一是实行例会制。每周一召开例会,安排调度工作,
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的要求。二是定期集中学习。每月组织全局干
部职工集中学习,由业务尖子进行多媒体互动教学。三是举办专题讲课。在整改活动期间,
我局邀请了县纪委副书记何志强、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袁朝晖分别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
强制法专题讲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及部门干部职工整改效果的第
一责任人,如整改不到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结合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制定了
《永兴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惩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的力度,更
加有力地促进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整改。
  四、整改效果明显
  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活动,全局上下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日趋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办事效率提高了。目前,我局窗口人员按照“局本级能办的马上办,须到上级主
管部门办理的主动协调帮助办,政策明令不能办的向业主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办”的要求,
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其他业务有序开展。
   (二)部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了。在整改活动期间,我局组成了专门班子,
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门班子组建以来,我们集中时间,深入调研,顶着压
力,冲破阻力,解决了永昌兴宾馆和银都大酒店锅炉烟尘和噪声扰民问题、爱琴海KTV噪声
扰民问题、太和园区个别企业的非法生产线问题等。
   (三)干部职工的学习氛围浓厚了。通过活动的促动,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
的变化,充分认识到,要增强服务能力和提高行政水平,就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通过制
度促、榜样带,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学业务、学政策、学法律的积极性比以前提高了很多,
工作也由以前的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与服务并举上转变,在行政处罚、各种合理收费方面也
逐步向规范和力求公开、公正转变,在行政行为上更进一步的朝着依法行政方向迈进。
  在整改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
的工作中,我们将一进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创新
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满意更多一点;进一步探索环境保护的新路子,寻求环境保护和经济
发展的平衡点,把环保局的工作开展得更好。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2011〕15号交办函的情况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我局下达了永常发〔2011〕15号交办函。半年来
,我局根据交办函的要求,结合质监工作进行了扎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把落实“交办函”作为第一政治任务。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的职能部门,担
负着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验的职能。工作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
为了认真落实好交办函的各项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了“统一思想”、“议
事日程”、“毫不含糊”的12字办函要求。“统一思想”,就是按照“抓质量、保安全、升
能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以“政府认可、社会认同、企业满意”为标准,不断
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提升质监形象。特别要正确
对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服务经济,取信
于民。“议事日程”,就是把落实交办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
体抓,上下齐心协力抓落实。为此局领导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多次向人大
、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以非常之为促非常之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毫不含糊”,就是毫不含糊地正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毫不含糊地落实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毫不含糊地抓整顿、抓规范,努力向人大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狠抓落实,确保交办函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开门纳“谏”。为了落实整改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
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方
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治理不规范收费行为是关系质监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生
命工程和形象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面整顿,实现“整顿”与“提升”,“整顿”与“建
设”的有机统一。为此,我们从全面查找工作问题入手,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从2011年9月1
9开始,由局领导带队,兵分几路,走访企业。局长宾永和、副局长吴志明、纪检组长曹莉
、副主任科员曹瑞芳等带队走访了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郴州雄风稀贵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湖南兴
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广泛听取企业对质监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了解企
业的需要。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来我局座谈,为质监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二)正视问题,切实整改。针对前段时间群众反映我局存在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
的情况,我局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一是认真自我反省,开展自查自纠。对于群众反映的问
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本着凡事多从自身找原因的原则,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全体职工大
会,统一认识,查找原因,通过自查,发现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重收费轻服务、以收代罚
的现象,与企业沟通交流不够,法制宣传不到位等情况,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坚决
纠正。二是认真对待检查,坚决执行决定。2011年9月初到10月底,县纪委、物价对我局200
9年1月到2011年6月的收费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共查出超标准收取产品质量检验费19.9万元
,扩大收费范围收取标准化审查费4.6万。虽然超标准收取的产检费中大部分是用于送检的
车旅费,是用在了服务企业,以收代罚收取的标准化审查费是应单位要求变通处理的,实际
上减轻了单位的经济负担。但我局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意识、工作方法上找原因,
并坚决执行县纪委下达的处理决定,将省财政下拨的12万元工作经费全部上缴县财政,表明
了局党组对待不规范收费行为的态度和决心。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求收费
行为要严格执行省物价、省财政的文件规定,检验检测项目与收费标准相一致,严禁超标准
、超范围收费。执法工作要认真执行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分
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股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作待岗处理并追究分
管领导的责任。四是规范工作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对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工作纪律
进行再学习、再提高,并要求严格执行。严禁吃、拿、卡、要;严禁“以检代管”。主要领
导不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解剖个体样本,“检验”部门工作,纠正不规范行为。通过
抓规范和督查,工作行为不断规范,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2011年,我
局被评为湖南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
    三、履职尽责,努力提高质监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2011年,我局紧扣县委中心工作,以质量兴县和标准化战略为推动力,努力打造品牌永
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成功申报全国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县,培育了永银牌1#银锭等4个
湖南省名牌产品,5家企业被确认为湖南省质量信用A级企业,永兴县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质
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我局以实际行动支持县委、县政府的“三创”工作,被市委、
市政府复评为“文明单位”,通过了郴州市“园林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的评审
,还涌现了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的好青年李军林。总之,我局树立大局意识,打造“服
务质监”;严格行为规范,打造“法治质监”;注重宣传协调,打造“和谐质监”;倡导新
风正气,打造“文明质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2011年我局
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地方经济先进单位”,这是我局连续七年获此殊荣。
  当然,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围绕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质监事业两大主题,努力做到:一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汇报,积极工作,正确履职,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服务
永兴经济的文章。二进一步加强质监工作的宣传教育,让质监法规政策深入企业、深入人心
;让质量、安全、品牌成为我县经济工作的共识。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
素质。要不断提高队伍的大局意识、法制观念、业务能力和办事水平,尤其要提高干部职工
与行政相对人宣传、沟通、协助的能力和艺术,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努力把服务做优、
把好事做实。四严格执行省质监局“五公开”、“十不准”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坚
持内强素质、教育为先,匡正纠偏、防微杜渐,紧贴中心、创先争优,以更前瞻的思维、更
优质的服务、更务实的作风,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审议意见交办函

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崔建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8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报告,会后主任会议向县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质
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下发了审议意见交办函。今年3月份,根据常委会
主任会议的安排,内司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学的带领下,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
阅资料等形式,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交办函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通过
调查了解,我们认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县法院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了
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领导积极牵头组织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相互协调整改工作,取
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对整改情况基本满意。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请与审议。
  一、交办函的办理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
  县政府于9月10日制定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
见的工作方案》,成立了高规格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由县优化办具体抓,县政府督查室督
促,相关单位具体落实。针对交办的四点意见,狠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
在全县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并以县电视台“效能之窗”为主阵地,
大力宣传典型,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舆论氛围。二是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严查影
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调查的基础上,由县优化办牵头,组织县政务
公开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对我县当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共
收集反映的问题57个,向34个责任单位下发工作交办函9份、工作督办函3份、整改通知27份
,有7个单位所涉问题由县优化办直接调查核实。严肃查处了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县林
业局乱收费问题。通过调查核实所反映的57个问题,有46个属实,目前已有38个整改到位,
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有5个问题因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客观条件还不能落实。三是加强
了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进一步健全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
核;完善、升级了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加强对各窗口单位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
项目(企业)网上监测”机制,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四是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单位整改到
位。县优化办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成立5个督查小组,对34个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
进行督查,对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以及进驻
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窗口进行了重点监督。
  县公安局以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追逃“清网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重点
地区及重点行业整治,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破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
案件45起,调处相关纠纷40起。对常委会交办的原碧塘乡荣禄煤矿案件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涉嫌寻讯滋事的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同时加大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在城区
新增20个电子监控探头,重新部署警力,加大了城区日夜巡逻守候密度。今年2月,成立了
打击城区侵财性犯罪侦查中队,专门负责打击城区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
目前,城区“两抢”发案下降明显,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县林业局邀请林业行政专家讲座,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林业行政培训班,与县检察院等部
门合作,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活动,迅速纠正了上煤矿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县优化办调查核实工作,到煤矿重复收取
的植被恢复费15.24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同时,针对《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未到
位的软肋,全方位地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面对问题不回避,精心组织,狠抓整改。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
增强干部职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召开了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动员大会;扎实开
展自查自纠,对股所队的收费项目和两年来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按照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领导小组的决定,将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的12万元上缴县财政;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工作
行为,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座谈,自觉接受
监督,执法行为明显规范。
  县水利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在自
查自纠工作中,认真梳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承诺逐步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交县政务中心办
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永兴县水利
局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县环保局组织开展“三查三思”主题活动,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体大讨论,干部职
工认真写好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乱
作为问题,规范执法及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局领导带头深入乡村、企业听取群众意见
,解决难点、热点问题5个。
  (二)县人民法院的办理情况
  县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交办函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个别干警执法办案思想有偏差、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在全院上下
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建立“法院联系企业”制度,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2011年受理涉企案件360件,调解结案216件。根据群众反映,认真查处收费不规范和超审限
案件,发出黄牌警告12件次,有效地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狠抓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干警工
作作风,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联系企业,进一步完善便民、便企措施,增强了服务经
济发展的能动性、有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及相关工作部门工作
作风更实、服务质量更优、执法行为更规范,促使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仍然还
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视并加以改进。
  1.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大局意识不够强。督查中发现,各单位对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
函认识上不一致,体现在整改工作中,就是重视程度不同,整改效果有差异。特别是在初始
阶段,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重视
不够,对交办函明确要求上报研究处理情况曾经存有抵触情绪;个别单位因为自收自支人员
较多,经济压力大,偏重考虑单位利益,淡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这个大局,在具体执法过程
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在整改工作中就有“两头难”情绪。
  2.处理依法行政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不够好。一是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执法行为
仍然存在。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对一些重点窗口企业轻服务重检查、轻扶持
重处罚,既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压力,又使企业经济发展环境受影响。如荣裕国际大酒店
经营半年多来,涉及收费部门达40多家,且收费标准高,多则10多万元。二是在认识上仍然
有误区。有的执法部门反映,目前的执法工作并未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和处罚
,被反映乱收费有点冤。有的部门在接到交办函后,有思想顾虑,一度连正常的执法行为都
停顿下来。我们认为,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日常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
传不够,致使企业主和公众对政策依据不清楚,对一些依法收费的执法行为不理解;另一方
面,没有把握好依法行政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结合点,把优化服务与执法割裂开了,这又
是工作方式呆滞、不作为的明显表现,与人大常委会开展此项调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初
衷是相悖的。
  三、建议和意见
  1.要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环境大局意识。各部门、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站在促进全县经
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
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服务机制,从
点滴做起,努力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2.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能特点,采取多种方
式,大力宣传与企业、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贴近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社会特别是企业,
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各执法部门要制定硬措施,优化服务,规范执法。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废止或终止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制约乱收费行为。加
大执法的公开透明度,对企业实行明白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
的随意性。要积极主动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细化服务工作,沉身一线服务群众。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专门机构的监
督,使部门的执法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不必要的误会,争取广大群众、企
业主对执法工作的支持。二是县优化办要牵头组织人员对行政执法部门轻服务、少扶持,随
意进入如荣裕国际大酒店等重点窗口企业调查、检查、封存没收商品原料等现象进行调查核
实。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联系永兴经济发展实际,依法制定出台相对统一的惠企政策。
  4.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以开展作风大整顿为契机,进一步转变
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约乱作为行为,对“不作
为”、“乱作为”的职能部门人员,经群众举报查实后,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


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年10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情况,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
,并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
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电视滚动宣传、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
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
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从业人员315人集中学习培训
了《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等,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情》9期,发送手机短信31820条。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
所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共培训390人次,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张贴消费警示1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组织全县186名执法监管人员和乡村动物防疫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人员深入鲤鱼塘镇、
湘阴渡镇、马田镇等养殖业重点乡镇的规模养殖场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控知识培训,
共培训35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养殖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县农
业局利用送科技下乡活动,分别在鲤鱼塘镇、湘阴渡镇、柏林镇、马田镇、太和乡等乡镇发
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县蔬菜局通过组织蔬菜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县城超
市和市场的相关人员集中培训以及开展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将蔬菜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到基地
和农户,先后举办培训班3次,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基地指导43人次,培训260人次,发放宣传
资料1500份。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小册子、广播、健康
教育课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有效发挥了学生对家庭的延伸宣传作用。其他各相
关部门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共同营
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二)健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
了“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负责、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一是
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县食安委制定下发了《永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永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永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了食品安全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报告)制度、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
序等,确保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公布
了《永兴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
投诉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举报经查属实的根据货值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10000元
以下的奖励,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三是建立了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通过年初下发具
体考核方案、年中年末认真组织考核,县食安委切实加大了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考核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为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
保障。
  (三)强化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县农业部门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分别在鲤鱼塘镇、碧塘乡、太和
乡、湘阴渡镇、高亭乡等乡镇建立粮食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在黄泥乡涌水村建立万亩永兴冰
糖橙标准化示范区,在湘阴渡镇、城关镇、城郊乡等乡镇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目前全县标
准化生产面积达25万亩,其中水稻12万亩、果树12万亩、蔬菜1万亩。同时,加强农资市场
监管,杜绝违禁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共检查农资门店100余家,收缴违禁农药20公斤
、过期农药50公斤。县蔬菜部门狠抓蔬菜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指导各专业菜地严格按照无公
害蔬菜生产标准和要求种植蔬菜,建立标准化生产档案,今年共引进推广抗逆性强的新优品
种12个、种植面积0.025万亩;在城关石屏蔬菜基地、城关白狮蔬菜基地、城郊观前蔬菜基
地推广使用生物农药2种。县畜牧兽医水产部门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在25个乡镇建立了
产地检疫申报点,对规模场出栏的生猪进行检疫检测,共检测生猪1897头。在定点屠宰场安
排检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从牲畜入场、屠宰等各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同步检疫,加
盖检疫印章并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同时,安排专人对全县46个农贸
市场销售的鲜活畜禽水产品进行现场检疫,共查获未经检疫的畜禽水产品131斤,确保人民
群众吃上“放心畜禽水产品”。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县质监部门严格落实食品
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制度,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21家。并组织人员下乡
入村进企业,绘制全县食品企业分布图、监管责任体系图、食品企业监管流程图和食品安全
警示图,实现了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精细化管理。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60
家,下达《食品安全指令书》15份。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县工商部门推行并完善了
统一分工负责、统一证照悬挂、统一公示栏内容、统一食品进货台帐、统一巡查模式的“五
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着力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先后查处了假冒白酒、假冒“金龙
鱼”、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曹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案件19起,共查获
假冒“茅台”、“泸州老窖”、“五粮液”白酒35瓶,扣押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156瓶
,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食品18种100余公斤,罚款60500元。四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县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围绕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以食用油、米、面、肉等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
索票、食品烹饪制作、餐具消毒保洁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42
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86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67份。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对承办年夜饭
的餐饮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到具有《餐饮服务许可
证》、内外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滨河路“美食
一条街”小餐饮专项检查、企业食堂检查等活动,共检查餐饮单位50家、企业食堂8家。
  (四)专项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查
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元月份,县食安委对各职能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了集
中销毁,共销毁各种过期变质和“三无”的食品20余种500余箱,有效震慑了食品安全不法
份子。一是开展重大节日和会议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组织各相关职能
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餐饮服务、伪劣食品、无证经营等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0
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23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12家
,没收假冒伪劣食品31种500余公斤。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和
乡镇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杂店、学校周边的违法食品经营户、饮食店等的监管和整治,
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等行为,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95户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
市场、集贸市场60个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3户。三是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
项检查。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在今年2月份集中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
堂专项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120家,下达整
改意见书68份。四是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防未经检疫检验的肉产
品流入市场,共查处非法经营肉产品案件24起,查获未经定点、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1222斤
,杜绝“白板肉”进入县城区猪肉市场,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20多家,检查超市、农产
品批发市场10余次,抽样100批次,责令整改10家。
  (五)加大投入,提升食品检测能力
  目前,全县涉及食品安全检测的单位有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工商局、县质
监局、县蔬菜局、县疾控中心等,上述各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测
频率和检测水平。县农业局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添置检测药剂和
购买检测样品,今年以来共抽检大米样品52个、水果样品409个、茶叶样品49个、食用菌样
品44个,其中超标样品9个,超标率1.6%。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筹集40余万元,更新了县
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设备,并引进2名专业检验人员,有效增强了检验技术力量。县畜牧兽医
水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也已进入扫尾阶段,检验检测设备全部到位,正
在进行安装调试,计划在今年6月份投入使用。县工商局强化快速检测工作,要求各基层工
商所每周完成5个样品的快速检测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测样品360个,检查食品经营户40户,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9个,对检测不合格的14批次食品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加强流通
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先后抽检桶装饮用水、大米、食用油、休闲食
品等品种23个批次。县蔬菜局加大蔬菜质量检测工作力度,深入蔬菜基地、农贸市场、超市
、学校和酒店宾馆等单位开展蔬菜质量抽检,今年共抽检蔬菜样品1305批,合格1293批,合
格率99.1%。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在今年6月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3周年
之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食品
安全意识。
  (二)着力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部门配合,针对食品生产经营
行业的一些突出问题,力争办出一批典型案件,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及其它病死禽
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行动。同时,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
“黑窝点”。
   (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函
的要求,县政府专题召开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会议,明确要求:一是由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在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设备安装工作进度,力争在今
年6月底以前完成省、市项目验收达标工作;二是由县委机编办牵头,对分散在农业、畜牧
水产、蔬菜等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机构、人员等进行全面调研,根
据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整合后的职能确定、机构设
置、人员编制以及归口管理意见,提交县编委研究,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具有资质的农产品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提高农产品和食品的检测能力,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五)加强食品安全诚信意识建设。继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公开承诺制度,督促食品生
产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动态反映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规
范、引导、督促作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
安全诚信意识。


关于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书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切实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传
洲、王根平带队,对县人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
食安办、卫生、药监、质监、工商、教育、商务、农业、畜牧、蔬菜等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
,并实地查看了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对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审
议意见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审议意见基本情况
  2011年10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以下四点审议意见交县人
政府办理。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群众、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人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理顺监管体制;三要进
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大监管力度;四要进一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通过跟踪检查了解到,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颇为重视,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工
作建议及时认真研究,组织办理落实。
  1.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开展了
《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宣传和培训。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宣传制度。各有关部门均建立了定
期培训工作制度,每年对所监督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培训,去年12月底,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两期对餐饮业主和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356人。县工
商局对辖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人员共390人开展了集中培训活动,并签订了“恪守职业道德
、守法诚信经营”的公开承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月12日至2
1日,县食安委组成单位联合开展了“消费与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向
全县人民发表了3.15电视讲话。通过宣传培训,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食
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生产、经营过程和餐饮服务流程日趋规范。
  2.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一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逐步完善。2011年11月份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项交接手续全部完成,食安办拟定编3人,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
调各项工作。县食安委制定了《永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永兴县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永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各种
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二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县食安委制定了
《永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该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了小作坊、小摊贩
、前店后厂的监督管理以及餐饮废弃物的处置,确保了食品安全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有人负责。三是社会参与机制初步建立。县食安委制定了《永兴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
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投诉举报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同时
,组织实施了食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网络建设工作,各乡镇设立了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机构。

  3.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
治活动,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
局开展了餐饮业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月份制订了《永兴县学校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从食堂各项卫生管
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食品防护、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
记录等方面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和整顿。县工商局积极推行“五统一”食品安
全监管模式,大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去年10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6
5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841人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3户;共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
案件19起。元月16日,县食安委举行了一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共销毁假冒伪劣食
品28种500余箱。县质监局对县内食品生产小作坊实行登记备案方式监管,对小作坊的从业
人员健康、设备、原料、添加剂、作坊内外环境、产品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
核结果作为生产前置许可的依据;与未开展桶装水出厂检验的厂家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县
农业局和畜牧兽医水产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县农业综合执法大
队对全县各主要农资经营门店、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禁农药
、伪劣种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与205户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户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40
余家生产规模养殖场建立了投入品档案,每出栏一批生猪抽检一头,从源头上杜绝了瘦肉精
等违禁药物的使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确保老百姓吃上“放
心肉”。县蔬菜局严格按照要求,对蔬菜进行抽样检测,督促基地菜农建立蔬菜田间档案,
有效地确保了蔬菜供应安全。县卫生监督所严把餐具消毒中心前置条件关,督促康洁、尚洁
餐具消毒中心通过卫生评审,指导嘉洁在城郊购买土地,投入100余万元进行搬迁,建立标
准化的餐具消毒中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与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对县城和6个乡
镇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整治。
  4.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投入,全县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得到较大提升。县卫生局争取省级专项经费40余万元用于县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设备的更新和
维护。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承建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土建工程已竣工,检验
检测设备已全部到位,拟于2012年6月份申请验收。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站(室)严
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采样送检计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科学检测。
  二、存在的问题
  交办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时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就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整改,但在跟踪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
面。
  1.宣传教育深入不够到位。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虽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
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但其深度、广度、持续度还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和农民
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依然淡薄;一些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辨别
能力较弱,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县食安委进一步明确成
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未能严格履行本
单位工作职责,仍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城区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仍
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县城超市农产品自检工作监督不到位,如生源超市只是偶尔对农产品
进行质量检测,香江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不全。大宗调入蔬菜失去监管,调入蔬菜
备案、送检制度尚未建立。一些农村中小学食堂基础条件差,功能分区不明显。学校周边食
品安全隐患大,小卖部内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未完全杜绝,特别是县城中学门口存在流动摊贩
乱摆乱放现象。
  3.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还未到位。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在20
12年底前建立具有资质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从实际调查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进展较慢
,虽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食品检验检测方面都加大了投入,增加和更新了检验检测设备,
但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效率仍然较低。另外,县财政对食品
安全检检验经费投入与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差距,造成部分成本较高的检测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加之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效率和质
量。
    三、几点建议
    针对跟踪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把《食品安全法》宣传纳入全
县普法工作体系,通过分类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食
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维权的意识。要通过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逐
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客观。
  2.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县政府要加快工作
进度,在2012年底前建立具有资质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整合检测部门的现有技术装备、
设施、监测数据等资源和信息,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提高现
有装备和技术的使用效益。要增加食品安全抽检的样品购买和检测费用财政预算,确保食品
检测的检查频次和质量。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单位、消费者、社区、新闻媒
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3.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县政府要加大食品安
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
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要以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流动摊贩为重点,严格日常监
管措施,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
营秩序。要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和周边小摊店的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加
强农产品的日常检验检测、科学种植养殖的指导和源头的监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逐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陈国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公路法》的基本情况
  《公路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及
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公路法》,促进了全县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
县公路总里程达2969.28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1.835公里、国道20.41公里、省道98.816公
里、乡道524.029公里、村道2127.727公里、组道176.468公里,年公路里程增长率达36%,
全县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形成了以县城区为中心,以京港澳高速公路、国道10
7、省道212、省道213为主骨架,县乡公路为支脉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打造了县域“一
小时经济圈”。 近年来,围绕《公路法》的贯彻实施,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我县先后组织公路、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乡镇村开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
宣传活动20余次,全面详细地向群众讲解《公路法》、《公路行政许可》、《车辆超限超载
管理》及一些贴近群众生活的热门问题,向过往群众发放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单,县政府主要
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讲话及播放专题宣传短片,在主要位置树立永久性公路宣传标志,在居
民密集点悬挂宣传横幅等。近几年来,共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10000余份,接受群众
咨询3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80幅。通过开展广泛而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使公路法律、
法规深入人心,为全民齐心协力爱路护路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也为公路行政执法和各项
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抓住机遇,全面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全市交通三年大会战的良好机遇,乘势而上,加大投资
力度,全县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得到了全面
提升,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全县完成总投资3.5亿
元,同比增长12.6%,投资数额和增长幅度均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一是农村公路建设。三
年来,县财政共计安排资金2202.7万元,全部打通了与相邻县市的13条联网公路,通车里程
82.63公里,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内884.6公里的通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任务。同时,
完成规划外通村项目248公里。二是干线公路建设。投资达30977万元的永兴碧塘至郴州新区
公路和总投资达40700万元的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互通项目已于今年开工建
设。投资20565万元的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山(永兴段)公路项目,已经取得了矿压、地灾
、水保、防洪等批复,预计5月底可开工建设。三是客运站场建设。二级客运站县汽车南站
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400万元;南站两厢土地开发项目完成投资3739.3万元;建
设了柏林镇客运中心站和农村客运招呼站10个,完成投资420万元。
  (三)精心谋化,全面完成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期间,为了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省、市交通部门交通优先发
展战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五纵三横”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发展规划,我县
的《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通过一年时间的精心组织,已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十二五
”期间,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改善路况为重点,结合省道路网络优化调整,拟建设
(改造)干线公路245.3公里,其中优化现有省道优化改造98.816公里,改造(延长)升级
后新增省道146.484公里,优化升级后我县二级以上干线公路里程将达到324.026公里,逐步
形成“五纵三横”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主要目标是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互通口至永兴县
城的城市主干道和桂永高速公路永兴县城连接线,以及永兴至郴州城际快速干线,形成县城
的对外大通道;将S213延伸改造,连接京港澳高速(G4)、G107、S212线,打通东、中、西
部地区通道。以县城为中心连接各乡镇公路达到三级路标准;以乡镇为中心连接各行政村公
路达到四级路标准;行政村到行政村公路达到四级路标准。以提高公路等级、增强通行能力
、接通县内断头路、完善路网结构、连通县乡公路与省道连接为重点,形成以省道为主干、
县道为骨架、乡村道为联线的县域公路网。着力打造“五纵三横”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
“五纵”是国道107线,安仁灵官-永兴-郴州线,桂阳-永兴-耒阳长坪线,安仁关王-永兴-
资兴线,永兴金龟-耒阳线。“三横”是资兴州门司-永兴三塘线,资兴-永兴-桂阳线,资兴
桂永高速连接线-永兴-耒阳线。
  (四)加强养护,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近年来,县公路、交通部门把公路日常养护作为工作重点,以强化养护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手段,以提质达标为基准,在狠抓标准化养护上做文章,全面提升了全县各条公路的通行
能力。三年来,共投入公路养护资金2205.9万元,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大中修任务,合格率1
00%,优良率85%。其中完成S212线和S213线的路面断板处治工程13617平方米,路面标线工
程20000平方米和切灌缝60000米;完成X040、X043、X053、X055、X052线大中修工程20.575
公里;完成S212线永安公路剩余工程浆砌水沟9000米;完成青界山危桥和马田洞危桥等5座
重建项目。2011年3月,县政府出台了《永兴县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永兴县乡村公
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实行分级负责,县公路局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乡村两级负责乡村
组道路管养,财政安排297万元实行以奖代投,并将该项工作列入了全县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充分调动了全县各级的积极性,顺利通过了迎国检工作。公路路况良好,国省干线年末优
良率达到89.11%,农村公路年末优良率82.78%,分别比市责任状要求的81.36%、69.4%高出7
.74个、13.38百分点。
  (五)强化管理,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几年来,县政府不继强化路政执法人员公路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
》和《路政管理规定》,执行路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较好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维护路产
路权,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一是组织联合清障行动,路政大队与公路沿线各乡镇、交警大队
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做好路障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控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和非法
交通标志。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加强监督,一经发现违法建筑行为和违法设置广告的,立即予
以制止。三是把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对重要路段集日进行巡查,及时制止
占道经营行为。四是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力度,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设
立鲁永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成立治超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执法活动,有效地
遏制了超限超载行为,减轻了公路负荷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公路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还不够。虽然近几年我县对公路法的法律法
规进行广泛的宣传,但贯彻的还不到位,许多干部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了
解的不多,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群众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路政管理相抵触,个别群
众不理解、不支持,影响了《公路法》的贯彻执行。
  (二)公路污染和损害路产路权现象比较严重。我县煤矿开采企业、砂石场较多,部分
货车车主未严格执行上路盖篷布的规定,公路污染现象难以彻底根治。公路沿线居民路权意
识不强,在公路旁随意摆摊设点,堆放木材和砂石等建筑材料,任意占用道路路面。
  (三)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重建设,轻养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近
年来,我县乡村公路建设全面推进,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在公路养护管理上重视不够,投入
不足,严重影响了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的实施。去年,我县虽然出台了《永兴县公路养
护管理暂行办法》,但还存在养护管理不到位和资金拨付不及时的现象。在公路两旁建房时
,没有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未经公路主管部门审批,违法建房现象比较严重。
  (四)公路执法力量不足。由于我县公路线长面广,公路执法力量不足,导致部分破坏
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和非法占有公路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路法》要求,进一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全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全县公路养护力度,全面提高管养水平
  对国、省道和乡村公路,要加强养护监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行政管理两种
手段的作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农村公路养护方面,主要
是贯彻落实好省、市农村公路管养要求,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使我县农村公
路管理养护实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服务全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群众的便捷出行。
  (二)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不断提升路政管理内涵
  一是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提高全社会保护公路的意识,在全县
范围内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一
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路政执法队伍;三是严格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公路两侧
建筑红线控制,严格许可程序,强化事后监督;四是严格按照全市治超的工作要求,建立治
超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治超反弹;五是继续推进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干线公路隐患
排查整改,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三)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以政府牵头,公路、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
合的工作机制,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及时调整部署治超检查力量,把公路路政综合执法工作
从国省道向县乡道延伸,确保县乡道的畅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2年5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郴常办发〔2012〕7号文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
成执法检查组,于3月26日至4月10日,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
称《公路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县公路局、县规划局、柏林镇、洋塘乡、塘门口镇、黄泥乡等部门和乡镇,听取了各单位近
三年来贯彻实施《公路法》情况汇报,与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现场查看了黄泥乡
、洋塘乡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公路法》基本情况
  《公路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公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积极统筹协调公路事业发展。特别是“十一五”规划期间公路建设大会战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
全县通车公路总里程达到2969.3公里,其中包括国道1条20.41公里,省道8条184.283公里,
县道7条100.801公里,乡道1010.038公里,大中小桥梁285座。近三年来,新增公路里程131
9.4公里,全县农村公路主干道基本实现水泥路,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都得到明显提高,公
路交通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便捷的交通环境。
  1.科学编制,交通规划适度超前。近年来,根据省市交通部门对交通优先发展的要求,
县政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度超前规划公路建设,经过多次调研论证,提出了“
十二五”期间交通发展规划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改善路况为重点,结合省道路网优化
调整,拟建设(改造)干线公路245.3公里,其中优化现有省道优化改造98.816公里,改造
(延长)后新增省道146.484公里。优化升级后我县二级以上干线公路里程将达到324.026公
里,逐步形成“五纵三横”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
  2.积极推进,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县政府及公路管理部门抢抓国家加大对交通投入和全
市开展“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活动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和利用省、市、县在公路建设上各
项扶持政策,不断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全县公路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三年来,全县完成公
路建设总投资3.5亿元。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202.7万元,全部打通与
相邻县市的联网公路13条,通车里程82.63公里,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内884.6公里的通
村公路通畅工程任务,另还完成规划外通村项目248公里。投资420万元完成了柏林镇客运站
主体工程和农村客运招呼站10个,投资930万元完成青界山危桥和马田洞危桥等5座桥梁重建
项目。投资2400万元的县汽车南站主体搬迁工程也已全部完工。永兴碧塘至郴州新区、永兴
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S213资兴至永兴青界山(永兴段)等三个干线公路项目也已实
现开工建设。
  3.建章立制,养护水平大有提高。县政府以全市公路养护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建养并重
原则,出台了《永兴县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永兴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实行分级负责、年中督促、年末考核。县财政以奖代投安排了297万元资金用于全县公路养
护。县公路局在养护资金相当短缺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不断落实养护责任,先后完成
G107线、S212线和S213线的路面断板处治工程、路面标线工程切灌缝工程,完成青界山危桥
和马田洞危桥重建等养护项目建设;实施了省道大修,中修换板,X043、X052、X055线等县
道的大修工作。为提高公路养护和工作效率,该局还挤出资金重新配置了五台养护车、10台
割草机,用于公路日常养护工作。2011年,共整修(养护)县道187.27公里,乡道124.24公
里,村道885.8公里。国省干线年末优良率达89.11%,农村公路年末优良率82.78%。分别比
市责任状高出了7.74、13.38个百分点。
  4.强化措施,路政管理日益加强。县政府及其公路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
展路政管理宣传活动,举办了公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进乡
村、进学校、上街头活动。并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前,特邀县长谢春发表了电
视讲话。针对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的问题,该局成立了路政执法大队,坚持经常上路巡查,
严查超限超载车辆,制止公路控制红线内乱建房屋、路面堆放杂物、路肩边沟埋设水管等违
法行为。2011年,共清理公路路障675处,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71辆次,检测车辆21705
0辆。全县路产完好率达到99%以上,路政案件结案率达到100%,路政人员上路巡查每月平均
23天,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3%以下。在县道公路两端都设置了超限超载防护装置,有效限制
了重型车辆通行,保障了路产路权完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公路法》的宣传不够,侵害路产路权现象时有发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公
路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路法》的知晓率不高,侵害路产路权
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一是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任意兴建餐馆、商店及农宅较多,公路两
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路段违章建筑肆意搭建,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非法侵占公路现象
存在。乡村公路农民随意堆放粪土、杂物,乡镇街道沿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以路为市,
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三是超限运输给公路造成了一定损坏。有些通乡(村)公路两端设立
的超限防护墩遭受人为破坏,超限车辆和逃费车辆破坏路产现象未能完全杜绝。
  2.重建轻养现象仍然存在。从全县公路养护情况看,我县仍然存在重建轻养、重突击性
养护轻经常性养护、重路面养护轻路基和构造物养护现象,部分乡村公路甚至没有配套建设
路肩和水沟等附属设施。其主要原因是县、乡、村道路分级养护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乡村
没有建立健全养护组织和队伍,再加上公路养护经费匮乏,仅靠县财政按省、县、乡、村道
每公里1万元、0.4万元、0.1万元、0.05万元投入来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
”,难度较大。
  3.公路规划欠合理,公路建设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高速公路建设零规划。在省
“十一五”、“十二五”高速公路规划中,没有一条贯穿我县境内的高速公路,意味着2003
年到2015年,我县高速公路零建设,里程仍保持2003年的20公里,这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排
倒数第一的。二是干线公路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为204.69公里,
占全县公路总里程2969.3公里的6.89%,比例偏低,且我县国省干线公路中还存在32.4公里
四级公路。三是农村公路联网不够。三年来,全县虽完成通村公路472.4公里,但还有龙形
市乡的檀山,塘门口镇的丰农、新湾、三祝,碧塘乡的湘洲和樟树的天鹅塘等六个村没有通
水泥路,且部分行政村只通不连,行政村与行政村、行政村到大自然村、到国省干线公路之
间“断头路”现象较为普遍,致使公路功能综合使用效率大打折扣。据统计,全县还有600
多公里未硬化的联网公路里程。
  4.配套资金未到位制约农村公路建设。一是2009年,为推进我县交通建设大会战活动的
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永办发〔2009〕8号《关于〈印发永兴县交
通建设大
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县财政对通村公路建设按5万元/公里(其中2009年预算
3万元/公里,2010年预算2万元/公里)进行配套补助。据各乡镇反映,该项补助资金实际只
到位了3万元/公里,另2万元/公里现在一直没有兑现。二是“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县计划
外完成了248公里通村公路建设,由于没有立项,省级1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补助资金没得来
源,致使我县通村公路建设普遍负债。
  三、几点建议
     2012年起,我市又将掀起新一轮三年交通大建设活动。县政府及其公路管理部门要进
一步抢抓中央、省市交通政策和公路大建设机遇,切实发挥好公路的支撑和先导作用,积极
投入,加快建设,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建
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路政管理,着力解决侵占侵害路产路权问题。县政府及其公路
管理部门要经常有组织、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公路法》宣传活动
,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工作,经常开展上路巡查,大力打击侵占
侵害路产路权行为。一是对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堆杂物,侵占路权和超载超限运输等破坏
路产等行为,要进行全面大力整治,依法严惩。二是严格公路沿线建房秩序,切实控制好建
筑红线。三是公安、国土、建设、规划等公路协管部门以及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
配合、大力协助公路部门开展路政综合执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建养并重。县政府及其公路管理部门一要认识到位
。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提高养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二要责任到
位。按照《永兴县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永兴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
,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考核。通过协议、承包、委托养护等办法将养护责任明确到村、到
组、到人。三要措施到位。坚持把“培路肩、通沟涵、清路障、立标牌、治超载”作为养护
工作的重点,采取全面养护、经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养护水平和效
果。四要资金到位。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公路养护投入,要把管理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每年有所递增,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为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
保障。
     3.积极向上争取,调优路网布局,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步伐。交通发展程度在一定意
义上决定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交通大建设必促经济大发展。县政府及其公路管理部门一
是基于我县干线公路严重不足、近十年来高速公路零建设现实,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
取,进一步调优我县路网布局,切实增加境内干线公路建设,建议省政府及时调整规划,尽
早启动我市安仁—永兴东部—资兴—广东乐昌高速公路建设。二是加快“十二五”期间我县
干线公路建设步伐。重点加快永兴至郴州城际快速干线、永兴县城至湘阴渡京珠高速公路、
桂永高速公路永兴县城边接线、S213资市至永兴青界山(永兴段)等四条干线公路建设,早
日实现“一小时经济圈”的发展格局。三是加大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力度。要大力向上争取,
尽早尽快将我县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通规划的集中居民点道路等纳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计
划,切实加大建设力度,使全县真正实现干支线、村与村之间的联网畅通。
  4.想方设法,兑现承诺,大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县政府一是对计划外已建成的248公
里通村公路,要积极向省政府争取立项,尽早落实上级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缓解乡村两级公
路建设资金压力。二是想方设法,兑现承诺。按照永办发〔2009〕8号文件要求,对
还未兑现
的2万元/公里通村公路县级配套补助,要想方设法,通过多方资金调剂尽早落实到位,兑现
政府承诺,大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关于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2012年5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2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的亲自安排部署下,于2011年9月底全
面展开,预算单位历时1个月完成预算申报,财政各对口业务股室历时4个月完成预算审核对
接。与往年相比,整个工作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预算编制完全公开。通过完善编制程序,
财政与预算单位的对接互动基本都达到了“二上三下”共五个回合,预算草案由过去的审议
后才公开改为审议前即公开,预算支持度大幅提高;二是编制内容更加细化。今年的预算申
报既有编制说明,又有全面的基本信息,更有菜单式的项目预算,为预算精细化管理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三是财政预算的公共特质突出。今年的财政预算明确了公共财政重点保工资保
运转保民生、基本建设主要靠融资的预算理念,89%的财力用于了公共服务领域。四是预算
保障相对公平。在县五大家五部委带头厉行节约下,预算坚持了非刚性非全局性支出不开增
支口子、尊重既往供给渠道,纯部门性支出一律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力求同类型预算单位
在同一标准下实现公平保障。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将具体的公共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财政形势分析
  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结合永兴近年来的实际预算执行情况,我县
2012年的财政总体形势是有喜有忧,但困难程度将达到历年来的最高峰值。
  (一)既往预算持续负重运行,财政资金调度压力积重难消。2008年来,面对日益严峻
的减收增支形势,县财政迫不得已采用提前调度资金的方式解决收支缺口,到2010年结束时
,累计额度达到18559万元。2011年,各项减收因素造成当年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减少3853
万元,待安排项目支出挤入预算6669万元,超预备费专批3292万元,新增冶炼企业产业引导
资金1300万元,当年超预算调度资金15114万元,累计超预算调度资金33673万元。通过向省
财政争取超结算调度和结转下年支付等措施,基本保证了2011年的收支运转,但占用了2012
年可用财力33673万元。
     (二)新增财力大大低于刚性支出增长,当年预算平衡难上加难。2012年,虽然我县
的支柱产业将迎来转机,但仍存在不少变数。其中,冶炼行业自2011年11月21日落实资源综
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后整个产业恢复了正常生产,但预计退税后整个行业税收只有1.95亿
(全年实际征收3.9亿),比去年减收0.25亿;煤炭行业整合复产后预计可达到240万吨,比
上年增加80万吨,但因今年中央将召开十八大,安全之弦将绷得更紧,随时都有停产整顿的
可能;烤烟行业今年预计可达到2400万,比上年增加近千万,但相应各项产前投入也增加了
400万以上。税收政策层面,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及税率下降、调整增值税和营业
税起征点及增值税抵扣范围、减免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出台,将给今年的
增收造成较大压力。如果一切因素向好发展,预计 2012年全县可用财力为8亿元,其中来自
上级财政3.3亿、本级财政4.7亿,比上年增加0.84亿元;预计2012年全县各项刚性支出10.6
亿(不含基金部分,未考虑文化和农业体制改革因素),比上年增加2.4亿,具体新增项目
情况是:第一块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总额预计在1.1亿左右,其中:①教育增支800万;②
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等“三农”增支3000万(其中绿化攻坚2000万,油茶林改造500万,烤烟
生产投入400万,新农村建设100万);③医疗卫生增支1300万(其中城乡医保和救助600万
,乡村基本药物制度改革700万);④社保增支2800万(其中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300万,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补助900万,行政事业离退休费1000万,抚恤550
万);⑤公益项目债务还本付息增支2198万元(目前全县共有银行贷款4.98亿,2012年到期
本息1.28亿元;共有上级代理发行政府债券本金4400万,2012年到期本息741万。按照“谁
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县财政只安排纯公益性项目贷款,其中公共财政安排2180万元, 另
从土地基金收入安排1347万,两项相加比上年增支2198万元);⑥城市建设规划增支200万
;⑦煤税征管信息化建设900万;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行政电子监察、协同办公等信
息化建设200万。第二块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领域,总额预计在1.3亿左右,其中县城供水管
网改造7200万(一期),县城区饮水工程回购4340万,市民服务中心启动600万,郴永快线
等四条公路建设前期费500万,址渡河治理征拆费150万。以今年8个亿的可用财力,扣除保
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7.2亿(含预备费)的公共支出后,只有剩余0.8亿可供安排搞建设,
当年收支缺口2.6个亿。如果把这两年的收支缺口叠加,全县累计收支缺口将达到5.9亿以上
,预计将占用2013年可用财力3.8亿,如果没有中央近4个亿的转移支付,没有中省4.5个亿
的专项拨款,如果不靠融资举债和推迟上级指标拨付,要实现今年的预算收支平衡将非常困
难。
  基于以上形势,今年我们严格把握公共财政预算理念,切实解决公共财政该管的没管好
、不该管的又管得过多的越位和缺位问题,并着重理顺两个方面的关系:第一,是公共财政
预算和基金预算的关系。能够用基金解决好的领域就不动用公共预算,基金有结余的在政策
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为预算内分解压力,部门基金收支有缺口的由公共预算兜底。第二,
是财政与融资平台的关系。把现有城投中心的监管职能辐射到交投领域,对所有政府性债务
资金视同预算资金实行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并引入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投入产出率。按照
这一思路,今年新增的2.4亿项目支出,除第一大块1.1个亿的新增支出由公共预算安排外,
县城饮供水等1.3亿新的基础建设支出,以及原有基础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到期债务6733万,
全部打包交由城投和交投融资解决。得益于以上非常措施,尽管今年收支缺口巨大,预算草
案还是做到了收支平衡。
  二、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总体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不列赤字原则。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按实际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
不列赤字预算。
  2. 零基预算、钱随事走原则。不以上年数为基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统筹安
排支出,事情到哪里资金安排到哪里。
  3.统收统支、全面完整原则。实行预算内外资金打捆使用,统筹安排各个单位的收支计
划。有预算外收入和上年结余的单位先用足自有资金,不足部分视财力情况从预算内补充。
试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建立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
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4.分类保障、公共优先原则。改变过去公共预算大包大揽的做法,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
生放在公共预算支出第一序列,新增财力重点向教育卫生农业、弱势群体等公共性事务管理
领域倾斜。对教育、水利等有明确保障渠道要求的重点支出,所有教育附加收入和土地出让
纯收入的绝大部分优先用于这两大领域,不足部分由公共预算补足。
  5.公开公正、苦乐均衡原则。一是程序公正。实行开门办预算,建立预算对接协商机制
,充分了解预算单位的收支底子,充分考虑预算单位的正当需求。二是信息公开。预算信息
不仅审议前就向预算单位公开,对 “三公经费”和其他群众关注的专项经费预算信息按上
级有关要求面向社会逐步公开。三是标准统一。严格执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严格
论证,从今年起对各种临时机构经费预算统一采用部门预算标准解决,对执收单位的非税收
入扣除征收成本和上缴上级支出后统筹20%的政府偿债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削峰填谷”的
调控作用,逐步缩小预算单位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2012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财税收入基本任务增长20%的要求,我县2012年的收入预算安
排如下:
  财政总收入170280万元,比上年增加28582万元、增长20%。按收入级次分:上划中央税
收42086万元,增长50%;上划省级税收6757万元,增长34%;一般预算收入121437万元,增
长12%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9%,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按收入部门分,国税
部门51822万元,增长53%;地税部门68943万元,增长21%;财政部门49515万元,下降3%。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12年,全县财政支出156006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比上年预算增长58%。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列收列支等体制性支出75737万元,财力性支出80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8411万元、增长12%。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2年我县财力性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全额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000万元。考虑工资微调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增支528万

  2.对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2245万元。比上年增支539万元,重点考虑了教育系统26人的
转业士官工资和政法系统的辅警工资调标,其中城区巡逻辅警工资由月人平1300元调增到15
00元,其他辅警由月人平1000元调增到1500元。
  3.城市维护基本支出1427万。主要用于城管城建系统、爱卫办、三创办、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维护单位的基本运转支出,同比增加139万。
  以上3项工资性支出33672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2%。
  4.各级政权基本运转性公用经费支出约7000万元,同比增支1093万。这一块主要是县乡
两级政权的基本运转经费、税务征收费。到去年底,我县四大家和五部委、政法系统、义务
制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已基本保障到位,但其他一般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最高标准还只有0.2
万,与县内其他单位和周边县市区相比均存在较大差异,为缩小差距,今年预算拟将其他一
般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一倍,即无非税收入的安排0.4万/人,非税收入人平0.5万以
下的安排0.2万/人,人平0.5-1万的安排0.1万元,人平超过1万的不安排,这一块预计需增支3
00万元。同时,公安部门公用经费从人平2.5万提高到3万增支188万;税务征收经费因近年
来预算未打足,导致预算与执行差距较大,今年起拟调增290万。
  5.社保民生支出30791万元,同比增加7071万元。主要是90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比上年
多实施半年、启动城镇纯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抚恤提标、新农合配套提标、启动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城区学校扩容、城乡绿化攻坚、加大烤烟产前投入、启动油茶
示范造林、计划生育配套、文化产业引导、民生100工程等因素所致。
  以上工资性、运转性、民生性支出71463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9%。
     6.其他重点专项支出4926万元。按照保稳定保核心促发展的支出原则,剩余财力安排
重点专项支出,同比减少2340万元。其中五大家五部委带头厉行节约,包干支出同比零增长
;安全维稳信访专项支出,因实施县城区治安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社区戒毒等民生工程,同
比增支373万;大财政包干专项支出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今年预算转变了理念,将原公共
财政负担的城区引水工程款转到了融资平台解决,以及冶炼厂改制结束,这两项同比减少支
出3000万;其他重点专项支出这一块,项目金额不大却涉及单位众多,一直是县直预算单位
关注的重点,也是预算平衡的难点,为此,今年财政部门对这一块作了大量的事前对接,尽
最大努力寻找共同平衡点,并得到了县五大家五部委的大力支持,因此这一块预算的公平特
性更加突出。
  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180万元,比上年增加851万元。这一块只安排了部分公益性项目的
还本付息支出,其中垃圾处理场贷款本息858万,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741
万,九十年代城市工程欠款200万,归还世行贷款项目欠款150万,信用联社公益性贷款211
万,党校建设负债20万。因公共预算财力限制,污水处理厂贷款本息810万、人民医院转贷借
款537万共计1347万的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支出改从土地基金收入中列支。
  8、预备费1700万元。按财政总收入的1%预算,以应对各种无法预计的、突发性支出,
比上年增加530万。
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2年5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的部门预算编制从2011年10月正式开始,历时近半年的时间,通财政支出业务股
室及预算股与预算单位的审核对接会商,形成如今的部门预算草案,今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呈
现如下特点:一是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新增部门预算单位25家,总数达184家,按财政部
的要求实现部门预算单位全覆盖。二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建立详实完整的基础信息库,新
增预算单位人员和车辆详细信息;预算编制文本进一步优化、规范。三是信息化管理得到加
强。按照“金财”工程和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安装部门预算管理
系统1.0,预算编制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四是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 “统一编制
范围、统一编制口径、统一编制标准、统一预算文本、统一时间规定、统一公开口径”的要
求,注重与预算单位对接沟通,注重与投资评审、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等部门的协调衔接,
注重与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等的融合统一,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科学精细的原则。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
管理,统筹安排。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编制科学化、监
督监管透明化”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障重点的原则,
严格按照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序安排支出。
  (三)厉行节约、关注民生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
生支出的比重。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按规定标准审核安
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审核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绩效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公共预算改革为主线,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实现全过程预算管理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探索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逐步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编制部门预算的口径和方法
  (一)收入预算
  2012年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上年结余、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下
同)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缴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含门面出租
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1.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12年预算过程中,对以前年度的历年结余和结转资金,列入“上
年结转”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各部门单位2012年非税收入的是根据2011年收入情况以及2012年政策变化和增减变动
等因素综合测算。按照《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2〕31号)的有关规定,对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扣除征收成本和上缴上级支
出后统筹20%的政府偿债准备金。如单位年度非税收入出现超收,超收额由政府和预算单位5
:5分成,预算单位超收分成原则上只能用于预算单位事业发展支出和偿还债务。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并采取不同的方法编制。
  1.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
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三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和救济费等部分。
  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按实际法定标准计算。
  奖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在职人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算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按在职人员年工资额的31%和33%编制。其中:养老
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24%计算;医疗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6%计算;生育
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1%计算;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2%计
算。残疾保障金按相关规定填报。
  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5%计算。
  抚恤金、生活补助和救济费按相关规定填报。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维修费、
会议费、劳务费、招待费)、交通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2012年继续实行根据单位不同性质分类核定标准的办法。定额标准是基本支出预算的核
定标准,不是财政预算拨款的分配标准,各预算单位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统筹所有资金安
排相关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实行预算单位分类、支出标准分档的办法,具体标准是:A类:
县四大家及县委五部委以年初政府预算为准;B类:公安(含交警)、检察、法院、司法等
部门分别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年人均3万元(比2011年人均提高0.5万元)、3万元、3万元和2.
2万元。C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100万元(含100万)以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有在职正式职
工年人平0.8万元;D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100-200万元(含200万)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有
在职正式职工年人平0.9万元;E类:主要为非税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实
有在职正式职工年人平1万元;F类:主要为义务教育,按2011年上半年在校学生数小学生生
平500元、初中生生平700元。非义务教育按原有渠道安排。为缩小差距,今年政府公共预算
拟将其他一般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一倍,即无非税收入的安排0.4万/人,非税收入
人平0.5万以下的安排0.2万/人,人平0.5-1万的安排0.1万元,人平超过1万的不安排。
  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和3%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按照缺编按实有,超
编按编制,定额标准为每车每年3.5万元。
  2.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按指定的用途和对象编制的支出预算。
  2012年的项目支出,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及法定支出和市县政府确定的民心
100工程,其他项目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项目支出预算由以下几类构成:一是按照县委
、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各种会议纪要确定的意见应列入的。二是按各项政策规定必须列
入的。三是按上级财政要求应列入的各项配套资金。四是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行政事业发
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
算单位未在部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能安排政府采购支出,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
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四)预算编制流程
  为了确保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继续采取“二上二下
”的操作程序。
  (五)收支预算管理
  1.为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大对预算
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落实和项目资金的管理。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将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群众关注度比较高、资金量比较大的预
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从项目目标设定、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效果等各方面进行
综合绩效评价。
三、2012年县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概况
  201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直单位共184家,比上年新增25家。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单位编制人数9144人,单位实有人数13439人,其中:在职人数10688人,离退休2751人。在
校学生77291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2012年县直部门预算当年收入83470.21,上年结转2607.07万元,收入总计85537.28万
元,比2011年预算57223.71万元增加28313.57万元,增长49%。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收入:2012年预算55257万元,比2011年预算39176.66万元增加160
80.34万元,增长41%。
  (2)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2年安排12461.44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5592.67万元
增加6868.77万元, 增长122.8%。主要是因为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非税
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2年安排6492.27万元,比2011年预算9535.89万元减
少3043.62万元, 下降32%。主要是因为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非税收入纳
入预算管理。
  (4)其他收入: 2012年预算3213.43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3490.66万元减少277.23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12年预算6046.07万元,
比2011年预算数1227.83万元增加4818.24万元, 增长392.4%,主要是比上年测算更完整、更
准确。
  (三)部门预算支出
  县直2012年部门预算支出84140.87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58283.79万元增加25857.08万
元,增长44%。
  1.基本支出:2011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6492.95万元,占总支出的67%,比2011年预算4
4298.78万元增加12194.17万元,增长  27.5%。工资福利支出安排38966.91万元,比2011年
预算数31325.94万元增加7640.97万元,增长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
公积金、医疗费、抚恤救济费等)安排2331.87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1637.28万元增加694.5
9万元,增长4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15194.17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
11335.56万元增加3858.61万元,增长30%。
  2.项目支出: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表,结合财政和单位财力情况,2012年安排项
目支出25385.8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11656.18万元增加13729.62万元,增长117.8%。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2262.1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1396.41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部门预算改革,经过几年运行,在部门预算编制及
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们将选择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试点,同时会加强预算执行和项目跟踪监管,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
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力缩小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收入差
距,保障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为永兴经济事业的和谐
稳定做出最大努力。


关于2012年政府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草案的

初步审查报告
——2012年5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
督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积极稳妥
地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入,财经工委于4月下旬听取了县财政部门关于2012年政府预算编
制情况和部门预算草案的汇报,并对政府预算的编制和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
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2年政府预算编制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收入安排170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8582万元,增长20%,其中:
中央收入42086万元,增长50%;省级收入6757万元,增长34%;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1437万
元,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总量15600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1437万元,上级
财力补助收入35269万元,地方债券收入1900万元,上缴上级财政支出2600万元;财政支出
安排15600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0483万元,支出安排20483万元,其中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为,土地出让总收入18000万元,土地出让支出安排18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5226.5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5440.19万元,利息收
入693.2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894.23万元,其他收入70.72万元,转移收入128.1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0544.7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0289.31万元,其他支出
210.12万元,转移支出9.3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561.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54.1万元。

   二、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84家,比上年新增2
5家,已纳入部
门预算管理单位定编人数9144人。2012年部门预算收入83470.21万元,上年结转2607.07,
收入总计85537.28万元,比2011年预算57223.71万元增加28313.57万元,增长49%;部门预算
支出84140.87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58283.79万元增加25857.08万元,增长44%,结转下年139
6.41万元。
   三、2012年政府预算编制逐步细化、规范、有序,建立了标准定额体系,提高了
预算的
公平性,方法上日益科学,流程上逐步规范,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并且我县首次编制了政
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了包含公共财政预算的政府预
算体系。部门预算实现了全覆盖,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建立了详实完整的单位基本信
息库,
编制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对临时机构试编了部门预算。但我县财政也面临严峻形势,历年沉
淀包袱需要消化,财政收入应夯实基础,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保民生支出保障应得
到加强,公共财政预算还需进一步完整,部门预算要逐步提升各部门间的均衡化。
   我委通过对政府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认为财政部门提请的政府预算编
制及部门预算草案比较切合实际,编制比较科学合理,体现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
算原则,建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31 次会议原则批准2012年政府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草
案。
   四、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圆满完成预算,对于深
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
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落实好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财政安排的民生支出应当主要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和
保障群众生活,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重点问题,尤其要落实好政府的
承诺,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健全民生支出的财政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好改
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的目标,并明
确使用方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使用绩效,促进教育公平。
   2、严格预算执行。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要建立
在真实的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真实的经济发展水平。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
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应当全面反映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教育、保障性住房
建设和债务偿还等方面的情况。要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
计。
   3、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编制完整的公共财政预算,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
算的功能定位和收支范围,。清理整合政府性基金项目,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做
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2013年应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提交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
保险基金预算。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划
清财政与融资平台、财政与部门单位以及融资平台与其他项目单位的债务责任。。
   4、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部门预算收支范围,健全支
出绩效考评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的公平性。进一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报送
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要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部门预算单位要细
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要创造条件进
一步推进部门决算审计和决算公开。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县财政借款展期偿还的议案》的决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郴
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县财政借款展期偿还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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