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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总第169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4日 点击数:4,497 字号:

 

  

1、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1)

2、述职报告……………………………………………………………………………韦  (1)

3、述职报告……………………………………………………………………………楚陆富(4)

4、述职报告……………………………………………………………………………李箭平(9)

5、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定……………………………………………………… (13)

6、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

…………………………………………………………………………………………… (14)

7、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支持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上市向财政借款的批复……………………………………………………………………………(14)

8、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新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县财政借款给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14)

9、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县财政借款给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15)

10、永兴县常委会任命名单…………………………………………………………………(15)

11、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罗艺萍同志职务的议案……………………………(16)

12、任职前发言………………………………………………………………………罗艺萍(16)

13、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公告…………………………………………………………………(18)

14、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曹壬国同志市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18)

15、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暂行办法…………………………………………………………………(18)

16、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21)

17、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2)

18、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22)

19、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22)

20、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3)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会议述职对象的述职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

3、审议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雄风公司筹备上市向财政借款的议案;

4、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5、补选市三届人大代表;

6、审议通过《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暂行办法》;

7、审议确定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

8、其他。

 

述 职 报 告

——2008122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068月到县人民政府工作,200612月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712月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城管、国土、人防、房改、城建设、建筑工程招投标、汽车南站等搬迁等方面的工作。到县政府工作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始终牢记宗旨,认真履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坚持做到拓展思路、真抓实干、廉洁自律、务求高效,扎扎实实抓好自己分管负责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现将担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加强学习,谋划科学发展思路

到县级政府工作,对我的经历来说,是一段新的历程,也是一次新的考验,对于分管工作,必须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从外行到内行的转变。为此,一是注重加强学习。一方面,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好、吃透,把它当作干好工作的“尚方宝剑”,当作做好一切工作的依据和标准;另一方面,把分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弄懂钻深,使自己尽快熟悉业务方面的规律、分管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今年,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结合我县实际,以大气魄、大手笔、大动作来谋划和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市建设中得到了很好地贯彻执行。二是注重加强调研,谋划新的发展思路。2008年以来,围绕县人大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五年再造一个新县城”的战略目标,我牵头组织和亲自参与新一轮县城建设发展的调研活动。根据调研成果,结合上级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来抓,并提出了具体思路:即按照“五年再造一个新县城”的目标,县城定位是“山水旅游城市”,围绕“南延西扩、开发新区”的发展思路,向三大区域拓展,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着力推进30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这一思路经县五家领导会研究通过后现正在大力实施,效果逐渐显现,对全县的城市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

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树立人大意识,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抓好工作,依法行政。一是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切实做到认真办理见实效,对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做到坚决执行到位。如对人大代表先后提出的《关于加强便江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议案》和《关于实施城区饮水工程的议案》两个一号议案,我作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或参与办理,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使这两个议案的办理效果尽可能地达到人大代表的要求,满足全县人民的需要。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想问题、办事情,处理工作,解决问题。如在城乡规划工作中,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坚持城乡统筹,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坚持科学编制规划,坚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坚持落实政府职责和责任,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了违法用地的处罚。切实加大建筑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治理活动,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依法办事。

三、坚持认真履职,统筹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对于分管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打造特色的原则予以推进,做到既要打基础、利长远,又要树亮点、促发展,使永兴的城乡建设发展走在前列。

()城乡规划工作。自分管城乡规划工作以来,坚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城乡发展现状,努力运用经营的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重点,先后启动了《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即将完成这两项工作任务,为“五年再造一个新县城”奠定规划基础;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强了村镇规划修编工作,科学规划设计了示范村建设。全面加强了城乡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直接主抓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龙山路二期、永湘路、内环南路、永康路、县城汽车南站搬迁等县城重点项目建设,狠抓县城亮化、净化、美化、序化工作,县城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通过拓展桃源路、环城西路、汽车南站搬迁等骨架道路,将使县城建设跳出老城区的束缚,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新区开发全面加速,县城建设的品位和后劲都将得到极大提升。2008年,全县城镇建设共完成投资2.8亿元,城镇化率35.6%,分别增长22%7.1%,城区经济来势较好,提供税收2.2亿元,分别占全县税收、财政总收入的47.21%35.48%。同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铺开了总投资达22亿元的30个重点城镇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项目25个。投资1.8亿元的荣裕国际新城、投资6000万元的安陵书院等一批标志性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在5年内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5万人,面积扩大一倍。

()城市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公共设施、流动商贩、早晚市场等方面的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二是建健全制约机制。有效控制了建筑工程竣工收尾不清运建筑垃圾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环卫投入,深化环卫改革。投入资金68万元购置了“扫地王”卫生清洁车等设施。同时,通过“晨清扫、日保法”,强化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环境卫生明显改观。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县城建设活动。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对县城13条背街小巷进行了亮化、绿化改造,大力推动县级领导带头扫街活动,全面推进县城文明卫生整治,顺利通过省文明卫生县地复查验收。

()国土管理工作。通过积极争取用地指标,搞好用地服务工作,落实了太和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清洁替代能源项目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土地需求。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了土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规划发展发挥了基础作用。

()县城建设工作。通过县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这一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开行贷款资金,为龙山路、永湘路、工业园、综合利用电厂、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和重点金银企业争取贷款资金2亿多元,被国家开发银行列为全省六个、全市唯一的开发性金融县域经济试点县,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金融支持。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城建投公司理顺了开行贷款的偿还机制,科学规范了贷款资金的管理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运行安全。同时,以城建投公司为项目业主,对新建的县城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滚动开发。

    ()人防房改等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加强执法,大力推进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规费的征收,完成了人防建设十一五规划和防空袭预案制定,人防指挥中心顺利建成。按照上级政策,坚决落实好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连续几年较好地完成了廉租房建设任务。

四、坚持勤政廉洁,切实当好人民满意公仆

在政府工作以来,我始终注重加强自身的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以当一名人民信任的领导来自律,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哪里有困难,就到哪里去,哪里有问题,就想办法去解决,不当“太平”官,不当“享福”官。时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当好人民的公仆,办好人民的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种监督,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分管的领域是利益集中的领域、群众关注的领域,也是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领域,对此,我严格把关,以己身之正来正人,个人和亲戚朋友没有一人能够利用我的权利谋取任何私利。在处理分管工作的每时每刻,我都提醒自己和部门的同志,要为政廉洁,不能贪赃枉法。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遇的困难较多,特别是房地产形势低迷的情况下难度更大,现在普遍遇到资金困难、项目施工环境不好、部门办事程序复杂效率低下,这些问题有的是我直接分管,有的是其它方面原因产生的,有的是大气候大环境造成的,但是这些都直接影响新型城镇化项目的推进;虽然与分管部门的同志想方设法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困难和问题,但是效果不佳。二是分管的部门和项目发生了县房产局腐败案、楚阳泽犯罪案,虽然他们是因个人原因走向违法犯罪道,但是作为政府分管领导,我也时常反思,平时与分管的部门和同志工作交流多、思想交心少一些,工作布置交办多、廉政建设交办少一些;平时对分管工作注重把握大节大方向,为了有利于调动具体负责同志的积极性,对工作的日常运转舍得放手放权力,这样虽然提高了工作效率,却给少数自身不过硬的人留下了犯罪乃至犯罪的可趁之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廉洁自律,认真实践经营城市理念,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的新途径、新办法,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08122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楚陆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57月,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我被任命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082月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被任命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现将我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任职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时刻牢记自己担负的职责,团结带领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锐意改革,加压奋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2005年—200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243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514人,“4050”人员再就业109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1261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投入2.78亿,总支出2.24亿元;劳动监察立案274件,结案263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争议立案67件,结案67件,按时结案率达100%;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41.3万元,追缴社会保险335万元。

三年来,我局先后荣获全国基层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劳务经济最发达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职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创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先进单位,全县三强五好领导班子,全县模范领导班子,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60多项荣誉;本人荣获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优秀领导干部等荣誉。  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努力。

()牢记责任,开拓创新,劳动保障工作有新的突破

上任伊始,我就坚持对党和组织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不断强化“在其位,谋其事,尽其事”的意识。近一年来,我肩负重托,牢记责任,丝毫不敢放松,并把责任化为压力和动力,在工作中不断加压奋进,开拓创新,使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均有新的突破。

1、突出改善民生,让更多的人找到就业岗位。我大力落实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就业保障能力大力提升,让更多的人找到了工作岗位。2008111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557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42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21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65%102.2%105.3%;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15户,动态就业援助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8%,低于预期目标0.82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全省平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974人,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援助1800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1%100%。

2、突出开发民智,让更多的人学会一技之长。我立足全县劳动力实际状况,创新培训方式,采取定点培训、上门培训、校企联合培训、定单培训等形式多样,灵活自如的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让更多的人学有一技之长后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岗位。如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后,新开业的永兴金丽宾馆就从参训人员招用28人,油市镇嘉丽玩具厂招用40人;开展创业培训后,下岗失业人员中有80人走上了自主创业的路子。2008111月,全县职业培训总人数达到11902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50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450人、企业职工培训5500人;创业培训252人;职业资格证书取证401人。

3、突出保障民安,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我通过大力推进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工作,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实现了由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向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学生、城镇居民等各个阶层多层次覆盖,让更多的人享受了社会保险。2008111月全县社保基金总收入达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31%,新增参保人数达59490人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080人、基金征缴额3601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1.4%164.6%;失业保险新增参保2106人、基金征缴额423.3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91.5%132.3%;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876人、基金征缴额228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5.04%134.6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01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2%,基金征缴额211万元;生育保险新增参保3415人、基金征缴额125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3%12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2987人、基金征缴额536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151.2%111月全县各项社保总支出达0.98亿元。

4、突出维护民权,让更多的人得到权益保护。我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严格执法,以优质快捷、人性化的手段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及时化解矛盾,融洽双方关系,让更多的人得到权益保护,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和“打击非法用工”主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1月劳动监察共立案116件,结案111件,结案率达95.7%,执法力度为历年来最大。同时,加强了劳动保障日常监察,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通过12333维权热线,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查处,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力度,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立案34件,结案28件,按时结案率达100%。劳动合同签订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率全面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

5、突出顺应民心,让更多的享受到优质服务。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我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业务办事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站、医疗保险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劳动力市场管理中心等服务单位全部进驻办事大厅,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为使窗口服务取得实效,我又要求公开了办事程序,执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服务承诺制等多种制度,并建立监督岗,设立举报电话,切实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

6、突出关注民意,让更多的人得到实惠。今年我局承担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有四项指标,成绩突出,成果惠及百姓。就业再就业受益人达4457人;15户“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就业援助;1800户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参加技能扶贫培训,到目前已转移安置就业1649人,就业率达9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人员46013人。在全市为民办实事考核中,我局工作排名全市前列。在工作中,我坚持人本理念,春节前慰问困难企业20家,送去慰问金30万元;慰问困难企业职工1216人,送去慰问金42万元。落实再就业有关政策解决下岗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776人的社会保险补贴195万元;“4050人员522名的特定政策补助126万元。2008326,我县香梅乡张家洲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轻伤。由于该矿未办理相关的参保登记、上报参保人员名单等手续,而工伤保险要求实行实名制,因此按政策规定该矿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该矿老板组织部分群众赴市政府上访,强烈要求全额赔偿。为了解决此问题,我本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向市劳动保障局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重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谢考峰先后两次来我县调研,了情情况,最终市劳动保障局同意补助我县140万元给香梅乡人民政府和煤矿老板,此事得到圆满解决。2008111月,我局争取上级资金1697.4万元,其中再就业资金330.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9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99.9万元,关闭、破产企业医疗保险资金170万元。争取全国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扶贫培训指标1800人,培训资金180万元,为我县历年争取劳动保障资金最多的一年,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加强学习,强化素质,劳动保障干部素质有新的提高

1、个人素质修养全面提高。为加强学习,我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广泛学习劳动保障及党风廉政等各项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养。一是开展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每周五下午按时参加学习例会,作好理论笔记。同时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每年参加中心组学习6次,集体学习8次,作读书笔记3万多字,搜集各类报刊文章百余篇。撰写理论调研文,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多篇。在全县开展“三回顾三感知”教育活动,撰写的《回眸往事,倍感知足常乐;展望未来,倍加珍惜时光》获得优秀心得体会。二是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我坚持从书本学习,向行家请教,在实际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动脑。通过一年来系统学习,我较好掌握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并有的放矢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2、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提升。一是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我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五下午坚持集体学习,人人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半年检查通报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二是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一年来,为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作风,我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永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工作考核方案》、《考勤制度》、《业务办事大厅管理制度》等多种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管理,实现了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强了行风文明建设。继县医疗保险站窗口被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之后,今年,我局二楼业务办事大厅又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现已通过市文明办来我局验收。通过推进行业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3、法律法规意识全面增强。2008年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出台最多的一年,先后出台了四部法律法规。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系列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学习,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全面增强。

()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劳动保障执政能力有新的起色

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责任感,坚持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同时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自身执政能力。

1、坚持依法行政。一年来,我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了劳动监察大队的法律培训,确保一切执法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违规的行为。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200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涉及人大代表11人。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一向十分重视,坚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诚恳回复。我建立了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各单位(股室)参与、专人落实和监督办的工作机制。为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案,我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协调,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形成草案后,我又召开了所有提建议的代表参加的汇报会,得到全体代表的满意后才正式回复。

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自己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进步的重要途径。对每次人大会议的内容和精神,我都认真学习领会,在实际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向县人大联系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如我局每月的主要工作安排都报送县人大联系领导,确保把工作置于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县人大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及时接受和改进。

()廉洁从政,永葆本色,党内廉政责任制呈现新的格局。本人作“一班之长,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注意自己的生活作风和言谈举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五个不许”,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方面的“五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提出的关于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指标精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廉洁自律,清贫自守。保住清廉底线,不摸低压线,更不碰高压线,保持“一肩明月,一身正气”。“前车之覆,后车之鉴”。2008年县纪检部门在我县查处的几起违纪案件,深刻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守不住清廉,不但会丢掉个人的政治前途,乃至身家性命,更会给党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劳动保障资金过亿元都是“高压线”,我和我的同仁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日三省吾身”,率先垂范,当好“第一责任人”,站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线,严格基金管理制度,增加透明度,实行“阳光行动”,确保基金安全。三是在生活作风上做到品行高尚。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直接表现,是一个人的精神境界,人格品行的具体反映。本人始终抱着适可而止的态度,做到慎微、慎独、慎欲、慎初、慎权,做到自尊、自律、自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受到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保持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的品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管好机子、车子、筷子,同时,加强购车、购买办公用品、修车加油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做到“不必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领导班子团结的结果,是全局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而我只不过是起到领头雁的作用;同时我深知,自己所做的工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一是在学习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面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学习,调查研究不够;二是在工作上脾气有时急躁,性情柔和不足,刚烈有余,导致别人难以理解;三是对干部职工交任务、压担子多,全面了解思想状况还不够。四是廉洁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工作需要,也会参加一些招待和应酬,在接待上超标准,有时公车私用等现象也存在。为此,本人将痛下决心,加以克服和改正。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将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认真整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  1、始终做到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果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任务,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一是注重理论学习;

二是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三是注重法律法规学习。

2、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一是加大农村贫困家庭扶贫培训工程实施力度;二是对城镇退役军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三是加大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力度;四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五是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切实做好返乡民工的就业服务。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一是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力度;三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四是认真做好进城务工的农民全部纳入医疗和工伤保险范围。

4、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加大社会保险扩大和基金征缴力度,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较大幅度地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是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二是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支付比例,缓解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清理补发企业历史拖欠基本养老金;四是稳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5、全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抓好各项法规的落实。一是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维权工作;三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

几年来,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的缺点肯定不少,敬请各位对我的上述述职予以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热心、尽心、精心”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述 职 报 告

2008122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水利局局长  李箭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组织的安排,20061月我到县水利局任局长。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和水利建设等本职工作,为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履职情况向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工作情况

()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水平。三是加强水利专业知识学习,工作之中,我坚持向专家、技术人员虚心请教,工作之余,我坚持学习《水力学》、《水工建筑物》等专业知识。四是注重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经常深入一线对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进行查看,全面了解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使自己对水利工作安排和决策时,能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科学决策。

()忠于职守,抓好抓实各项工作

按照“抓防汛、保安全,抓项目、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大力加强防汛备战、水利建设、饮水安全、“四无电站”清理整顿等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1、防汛抗灾取得全面胜利。防汛抗旱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2007年,我县连续遭受五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水利设施受到严峻考验,险情层出不穷,四处告急。面对突发而至的自然灾害,我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果断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创造了“不垮一库一坝”的防汛抗灾奇迹。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首先是建立健全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防汛抗旱责任制、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技术责任制、管理岗位责任制和防汛责任追究制等防汛制度,明确了防汛责任。其次是制定了《永兴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永兴县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等一整套科学的应急预案,从而实现了防汛工作有章可循。并在樟树乡湖塘村、鲤鱼塘镇洪波村等地组织了山洪灾害防御紧急转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增强了实战经验和群众的紧急避险意识。第三是做好了防汛物质储备。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集资金,先后投入300多万元添置了冲锋舟4艘、橡皮艇10只、高音喇叭100套、铜锣1000面、口哨5000只等预警和救生设备设施,并及早将预警设施发放到山洪灾害隐患点。储备了麻袋、编织袋、彩条布等抗洪抢险物资,配备了2部卫星电话作为非常时期的通信工具。二是加强值守,及时交流信息。汛期,防汛办工作人员吃住在办公室,在接到灾害性气象信息后,请示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迅速启动防汛抗灾预案,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台、电话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各乡镇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出预警信息,要求按照各项预案内容组织防汛。基层汛情信息收集后,及时向上级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作为水利局长,每次抗洪抢险我始终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干部职工奋战在抗洪抢险一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水利人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以无畏的精神投身到抗洪抢险工作。

2、水利建设取得全新成绩。连续两年的特大洪灾以及今年的冰冻灾害对我县的水利设施造成了重大损坏,绝大部分水利工程都需要除险加固或恢复重建,面对困境,我们不是观望等待,而是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了水毁工程的恢复重建工作。三年来共争取上级资金3150万元(其中中央特大防汛费490万元,病险水库治理650万元,灌区配套建设460万元,安全饮水650万元,小型水利280万元,抗冰资金260万元,农电资金360万元),整修青山垅灌区、黄口堰灌区、便江灌区主干渠65公里,完成水库除险加固51座次。先后对张家垅、牛形垅、泥背冲、中心塘、石头上、陈家冲等8座水库实现了标准化,对马头江、鸭婆垅、劳武、鲤鱼塘等15座危险水库排除了捡情。通过这些水利项目的建设夯实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带动了全县水利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3、饮水安全取得新发展。受自然条件和工矿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我县相当部分乡镇饮用水存在氟、砷超标等饮水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到农村群众的身心健康。自2007年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以来,按照“重点地区优先解决”的原则,我局筹措资金650万元,在三塘、马田、金龟、香梅、樟树、柏林等乡镇村组兴建集中供水工程、面上小型供水工程,解决了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樟树乡坦泉村是全县有名的干旱死角。投入资金58万元,解决8个自然村152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投资50万元解决香梅乡张家洲村1400多人安全饮水问题。同时,我们借鉴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模式,让用水户参与建设管理,使之成为建得起、管得好、长爱益的民生工程。

4、水电事业实现新发展。一是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受连续洪灾以及今年冰灾的影响,全县58座小水电站有45座受损,电力生产几度处于瘫痪状态,每次受灾后,我们都积极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抢修,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局属大布江电站、黄口堰电站、夹口电站、寺边电站在几次特大洪灾和今年的冰灾中损失极为惨重,我们通过银行贷款、职工借款、老板垫款、上级拨款等办法,筹集资金500多万元,抢修水工建筑物和电气设备,在最短的时间恢复发电。二是对全县范围内河流蕴藏的水能资源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好了水能资源规划,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旱灾害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以安全生产为主线,进行“四无电站”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电力生产秩序,杜绝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完成岱峨岭、江头,足泉等6个电站的清理整顿工作。江口、金坪、大泉、阿斯坳等9座电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即将完成。“四无电站”清理整顿工作位于全市先进行列。

5、移民帮扶取得新效果。五、六十年代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我县的水利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牺牲和贡献。时至今日,相当部分移民生活并不宽裕,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上级政策,从2007年开始,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帮助和扶持,已发放移民直补资金605.2万元,投入资金565.8万元,建成移民基础设施63处,极大地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现状。

6、水政水资源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采取预防和惩处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河道执法力度,制止在河道内的违章建设和乱采滥挖行为,严肃查处河水污染和河道设障案件,三年共查处水事案件35起,结案率100%。二是改革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方式,增加了应收水保“两费”金额,促使更多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为实现既要经济建设的“金山银山”又要生态环境的“绿水青山”奠定了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塑造水利队伍新形象

首先,我们从“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入手,狠抓队伍建设。坚持“立足发展、用其所长”的原则,打造一支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水利队伍,形成了个个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工作格局,使水利事业蒸蒸日上。其次是想方设法解决水利队伍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我局局属二级机构(包括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水管单位、乡镇水管站共有干部职工204(不含局属企业)。受诸多因素影响,单位运转十分困难,职工待遇得不到落实,养老保险无着落。去年以来,经多方协调,多方筹集资金,这批基层人员的养老保险全部得到落实,解决了后顾之忧,稳定了基层队伍,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全县水利人扎实有效的工作,水利事业在巩固中不断提高,我县水利工作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2007年度,获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郴江杯”水利建设竞赛二等奖。获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二等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领导班子,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值班、基层组织、非税收入、会计集中核算、党务等工作先进单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共有68人次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其中记一等功2人次,记二等功2人次,记三等功17人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任职以来,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推动水利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落实。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我将他们视为集中反应水利工作不足的重要信息来源,视为我局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求发展的高度来认真办理。我们确定局长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五定”工作责任制,将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立即组织实施,给予解决;受资金限制或其它方面原因暂无条件解决的,也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组织召开人大代表面商会,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在办理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力争使每位代表满意。三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2件。2008年第811121921262931329件人大代表建议要求增加水利建设投入,修复水毁工程。我们8月份制订计划,准备投入600多万元,今冬明春整修石壁垅、工农利、山口、八斤塘、下山冲、灵珠坦、来得垅、大觉庵等16座病险水库,其中仅石壁垅水库就需投入300万元。对今年第34号《关于启动九山河防洪工程》的建议,我们通过走访调查,多方论证,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下拨资金6万元,改造了九山一坝、九山二坝、罗家坝等三处河坝及闸门启闭设备,大大提高了九山河的防洪能力,提出该建议的7位代表相当满意。复和乡安全饮水一直受到人大代表的关注,我们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争取省厅立项,争取资金160万元,其5个行政村4000多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将得到解决。

()从严要求,廉洁自律

作为一把手,我相当注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应经得起各种诱惑,要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为人民用好权,慎用权,在干部任用、人事分配、工程承包等问题上,都实行集体研究,从未因个人关系向基层单位打招呼、写条子,坚决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和贵重物品。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如石壁垅水库除险加固、工农利水库除险加固、满天星水库除险加固均按程序实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和监理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取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实践中深感管理体制、人员素质上存在着诸多弊端,非改革不行。但在一些重大改革举措上,怕弄不好影响安定团结,影响工作的大局,因此,有些犹豫徘徊、等待观望,难以痛下决心全面执行到位。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执法队伍管理还不够严格,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与下级谈业务工作多,交心谈心少,即使做思想工作,往往三言两语,有时甚至性情急躁,方法简单,批评过重,伤害了一部分同志的感情。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加强学习,提高修养。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的领会,时刻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使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更加深入的加强对水利业务知识的学习,真正做一个水利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一个水利工作的科学决策者。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一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多到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及时为基层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二是遇事多与班子成员沟通、商量,使之形成巨大合力,真正为群众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加强对工作督促落实。全力抓好工作督促落实,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抓落实,杜绝形式主义和做表面功夫。对所布置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灾能力,推动水管体制改革进程,稳定基层队伍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水利建设,筹集建设资金是根本保证,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上级安排资金的动向,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我县的水利建设。特别是做好近两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争取国家拉动内需水利项目资金。并注重宣传,鼓励民间资金和私营业主参与水利建设,缩小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同时,还要多向县人大领导汇报,取得县人大的有力支持,争取县级财政预算向水利部门倾斜。

近三年,我县的水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取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得益于水利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合作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领导对水利事业越来越重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促使我从更深的层次、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谋划水利工作的发展方向。我将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动力,诚恳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整改、自加压力,真抓实干,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努力。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山垅

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2008122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

从龙潭水库引水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永兴县城居民的饮用水目前是从便江引入。由于便江水体水质受到上游有色金属企业、化工企业污染,已经不适宜饮用。为确保县城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水质卫生标准,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县城居民饮用水改从青山垅水库引水。目前,县城引水项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已经市发改委(郴发改〔2008362)批复立项。按照我县县城发展规划,到2030年每日供水5万吨可以满足城区供水需要。根据我县目前资金状况和龙潭有水库水源、水质、水量等资料论证,建议青山垅水库引水工程一期从龙潭水库引水,并在城关镇城郊村开陡坳兴建一座新水厂,近期建设规模为5.0×104m3/d。在此,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批准。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支持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筹备上市向财政借款的批复

县人民政府:

2008121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支持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上市并发放上市企业短期周转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600万元的议案。郴州市财政下拨到县财政的该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委托县建设银行发放借款。该公司在2009年上市成功后应在一个月内如数偿还借款。如上市受阻,偿还借款期限为2年。市财政如提前从永兴县财政扣回该专项资金,则该公司在两个月内如数偿还借款。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新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县财政借款给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重新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县财政借款给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1226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县财政借款给郴州雄风稀贵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永兴县雄风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086月正式更用现名。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产总值1.5亿元,是我县有色金属冶炼回收和循环利用龙头企业。2007年,公司实现产值2.4亿元,纳税1000多万元,2008年前三季度已纳税1000多万元,预计20102012年三年纳税总额达1亿元以上。

该公司于200710月正式启动改制上市工作,20086月完成了整体改制的工商登记手续;627日向省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922日,该公司被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全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于1015日在《郴州日报》上公示;1016日,省证监局领导亲临该公司检查上市辅导工作,对该公司上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确定明年第一季度验收并向中国证券委申报上市材料,计划于2009年在深圳中小板上市。企业上市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前期费用大。省金融办、省证监局和市、县政府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专题协调办公会,帮助该公司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目前最大的困难是,要符合上市条件,必须缴清2005年、2006年、2007年新增企业所得税1133万元。另外,公司尚欠中介机构服务费、发行、承销等前期工作费用数千万元,加上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银行惜贷,导致资金紧张,给该公司经营造成了暂时困难。为促使该公司上市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经县财政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市财政局同意调度资金,由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县财政申请借款1600万元,用于补缴该公司2005年—2007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及上市工作的有关支出。如果市财政局扣回调度资金,则该公司必须在两个月内归还全部借款;如果市财政局没有扣回调度资金,则该公司上市后立即归还全部借款。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81226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罗艺萍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命罗艺萍同志职务的议案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永委干〔200847号文件,特提请任命:

罗艺萍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检察长:唐小琳

20081226

任 职 前 发 言

——2008122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  罗艺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激动而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出生于19777月的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科毕业后,于2000年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文凭及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开始了五年多的执业律师生涯。因为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我放弃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优厚待遇,于20042月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县检察院工作,并于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和公诉室副主任。在检察院工作的五年里我认真务实、兢兢业业,办理各类案件184290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并多次获得县委及检察院的各项奖励,2007年更以第六名的成绩获得湖南省优秀公诉人称号。这次我有幸通过公开选拔考试,成为县检察院党外副检察长的候选人,这对我而言可说是“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愿予任命之”。县人大常委会若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新时期的检察工作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素质过硬是做好工作的基础。要把学习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自我提高,努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及合作共事的能力。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正确认识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注重学习业务知识,努力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素养,尽快使自己成为检察业务的专家。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在学习中锤炼本领,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顾全大局,摆正位置,做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

作为党外副检察长,集党外干部与副检察长两种角色于一身,在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定位,摆正工作位置,维护班子团结,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一要处理好检察长的关系。自觉服从检察长的领导,支持其工作,维护其权威,一心一意地做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尽量发挥党外人士的特殊优势,广泛加强联系,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履行参政职能,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坚决执行院党组的决定和检察长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分管战线的工作,不能因身在党外而置身局外,当花瓶、做摆设。二要处理好与其他副检察长的关系。作为年轻轻、资历浅、经验少的我更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协作精神,在工作中多沟通、多学习,做到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三要处理好与分部门的关系。发挥副检察长承上启下和组织领导作用,充分信任分管部门的同志,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在生活上帮助同志们。

三、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努力开创分管工作新局面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分管工作新局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筹兼顾法律监督的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法律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监督、公检法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检察工作的专门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等相关问题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努力实现法律监督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自律,接受监督,树立党外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党外副检察长,应主动接受来自人大及各方的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使自己真正成为廉洁从政的实践者和捍卫者。

一年前我在许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的支持下,实现了由助检员到检察员的角色转换。一年后的今天,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我请求各位继续给予我支持,只有在大家的关心和鼓励下我也才能更好地实现由一名普通干警到合格副检察长的角色转换。

最后我对这次常委会的任命工作也做好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党外副检察长职务,虽是党外副职,但我仍能感到这其中的责任重大,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和重托。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并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时刻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鞠躬尽瘁。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081226日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补选:  曹壬国同志为市三届人大代表。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补选曹壬国同志市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郴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关于补选市三届人大代表的通知》(郴常联函〔200824)的要求,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补选曹壬国同志为郴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审议。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81223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暂行办法

(已经20081226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可以听取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

第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一府两院”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某个专项工作,但一般应于当年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1个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

第五条  每年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1个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应根据以上途径,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和工作实际,与“一府两院”联系,提出当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形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的要求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经主任会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将调整情况及时通知“一府两院”

第三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级和上级人大代表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应当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予以协助。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可以向被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结束后,负责有关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以及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

专项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该项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及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第八条  报告单位要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报告单位对报告修改后,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九条  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由县长、副县长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职报告。

第十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机关的负责人及其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果的处理

第十一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综合整理,在15日内,将审议意见交办函交由报告机关研究处理,并抄送县委及其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报告机关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于1个月内制定研究处理方案并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于5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常委会授权,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了解情况,督促落实。

第十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或者执行决方议的情况报告后,由组成人员对研究处理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进行无记名表决。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为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含半数),为满意。  第十五条  对表决不满意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必须重新研究处理,并于1个月内将重新制定的研究处理方案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于5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重新研究处理的情况再次进行表决,如仍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对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和质询。

()对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对县人民政府或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辞职,不辞职者,县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提出撤职案;不属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委、县人民政府免去其职务。

第十七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

1、审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2、其他。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9121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223日至2009227日在县城召开。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召开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于2009223日至2009227日在县城召开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请予审议决定。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9119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

1、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计划工作报告;

3、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财政工作报告;

4、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5、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6、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8、其他。

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

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09年2月10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  罗小平

县人大常委会:

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代表256名。一次会议后,因工作需要,驻马田镇代表王双开、驻城关镇代表雷戬楚、经济系统代表李耀宗、驻县部队代表郑勇军已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城关镇第三选区补选黄志文同志为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黄志文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永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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