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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各位领导:
根据中发〔2006〕12号、湘发〔2006〕25号文件精神,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方案》(郴常办函〔2007〕3号文件)后,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由常委会副主任罗小平同志带队,就这一工作深入城关、马田、洞口、千冲等乡镇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工作者,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员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四次。同时还召开了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战线相关负责人,县直机关代表小组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探讨今年下半年即将全面铺开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对策。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本次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条件
2004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实现了县乡(镇)同步换届选举。在新形势、新情况下,这次换届选举有着诸多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工作有保障。1980年以来,我县相继进行了6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和8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2006年全市市、县、乡(镇)三级党委都已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经费开支有保证。法律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近年来,我县能一以贯之坚持执行,并列入了年初财政预算。加之县乡两级加大了招商引资、财源项目建设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及农民收入都有一定增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三是社会群众基础有好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党的各项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惠农富民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了根本性的好转,这种安定和谐局面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四是可操作性更强。目前,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对换届选举工作有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规定,使这项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加上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运作多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增强,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运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这次县乡(镇)人大制成换届选举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更繁重。
县乡人大同步换届,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组织难度进一步加大。县、乡同步换届,虽然方便了选民参选,节省了选举成本,但随之带来的就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一方面,县级人大常委会不仅要负责组织本级人大的换届工作,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指导乡镇人大的换届工作。乡镇人大不仅要承担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务,还要负责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此,县乡两级人大所承担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同时,由于党委先一年换届,经过人事调整后,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手增多。他们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业务不够熟悉。需要进行更为周密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从而,增加了整个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量和组织难度。
二是选民登记和选举组织更困难。近年来,“人户分离”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企业改制和破产、干部和专业人才的不合理流动,造成选民登记难,流出人口的选举权利难保证。〖HTF〗我县许多乡镇的农民大量外出务工,而且这部分人经常流动,很难联系上。如千冲乡长冲村,该村80%以上的青壮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留守家中大多是老人和正在读书的孩子。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或外出打工,或另谋职业,有的甚至去向不明。如我县共有国有、集体企业18个,职工近1.5万人,有17个企业或改制或破产,企业改制或破产后,大多数职工去向不明。此外还有教育、医院等单位的一些技术人才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虽户口在当地,但很难联系回乡参加选举。由于存在以上几种具体困难和问题,势必给选民登记、组织投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也难以保证。
三是代表选举工作更复杂。
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日益凸现和发展,增加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代表社会地位的提高,想当代表,争当代表的人越来越多,代表选举工作更为激烈。同时,一些地方宗族势力有所抬头,黑恶势力一时难以完全清除,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等都可能影响或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干扰选举、破坏选举的情况难以完全消除或避免,从而增加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
四是届别观念日趋淡化。县乡党委与人大换届不同步,致使领导干部异动更为频繁,进一步淡化了届的观念。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各级地方党委在去年进行了换届选举,比同级人大先一年换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没换届却换了人,造成领导班子不断调整,领导干部异动更为频繁。如去年县乡党委换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今年县乡人大换届,又要调整县乡领导班子。此外,党委换届自下而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领导干部异动的频率。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于4月前完成,乡镇领导班子已进行了相应地调整,6月份县级党委换届后,因工作需要,届中又调整乡镇领导班子。同样,省级、市级都可能在届中调整下一级领导。如此,各级领导班子的频繁调整和异动,使届的观念日趋淡化,不利于党的工作和各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1、应进一步增强届的观念,确保届内各级班子的相对稳定。各级党委在换届时,应对下级各套班子进行科学、周密的配备。换届后,要用制度明确,尽量少异动干部,保持届内各班子的稳定,避免出现频繁异动的情况。同时,建议今后换届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以减少或避免领导干部的异动情况。
2、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设置要规范。一是规范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欠规范统一,有的是“一办五委”,有的是“一办六委”,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明文统一规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的设置,使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对口一致。二是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构成和人大领导职数。为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建议保留设置乡镇人大副主席领导职位,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应包括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人大秘书、机关单位负责人1-2名、村干部1-3名。三是规范县、乡(镇)两级领导班子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人选范围和比例要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应确定为多少,哪些领导职务应安排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都应明确界定。
3、对相关工作和具体操作进行明确。一是明确流动人口选民登记办法。目前,由于《选举法》没有规定流动人口选民的登记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的第九条对外出选民的登记办法,也已不符合当前实际,造成流动人口参选存在“二多二少”现象,即:在原籍参选的多,在现居住地参选的少;委托他人投票的多,本人参加投票的少,建议修改为:“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可自愿选举在户口所在地或在现居住地登记。”这样,无论在何处登记都便于操作;二是明确选民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若干情形。《选举法》第27条、28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果选民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申诉。”但如果遇到有意见的选民在选举日前都不主动提出申诉意见,投票选举后该选民却找麻烦,这一情形是否可视为该选民自愿放弃选举权利处理,使选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三是明确海选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否合法。《选举法》第31条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县个别选区提名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采取海选方法进行,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应予明确。如果合法,海选的操作程序应予规范。
4、做到“三个加大”,“一个尽早”。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广泛深入,大乡旗鼓地宣传本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步骤要求,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广大选民的参与热情,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领导力度。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书记要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大要始终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使这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政府要密切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换届选举工作是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换届选举的成功,必须认真抓实各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困难问题早排查,工作方案早制定,代表资源早摸底,班子配备早安排。四是上级人大应尽早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同步进行,但要在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级人大在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时,既要科学,又要合理,做到周密细致,切实可行。届时,又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以便县乡人大严格按照上级人大的要求,依法有序地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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