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监督新农村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书乐 曹贤兵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点击数:3,823 字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沿,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摆在地方人大面前必须回答和认真做好的重要课题。本文试从地方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应从何处入手开展监督工作,需注意把握那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索,旨在充分行使好地方人大的监督权,全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开展。

    一、从事关新农村建设的要事入手,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监督

    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放在首位,充分说明了农村经济工作是中心,农民增收是根本。因此,地方人大必须紧扣中心,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切实把好监督关。

    一要把好村镇规划监督关。科学规划是建设和发展的前提,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与治理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目前由于村镇规划的滞后,农村中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较为普遍。供水、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或摆布随意,造成了无序、失控现象。对此,地方人大要搞好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把好村镇规划的监督关。我县人大常委会在此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方面是组织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议,促使城乡发展。如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新农村建设规划时,提出了县政府要科学规划、高起点规划,尽快编制好农村重点地段控制性详规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县城、一○七国道和S212省道沿线重点小城镇的控制性详规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另一方面,是督促县人民政府尽快编制好《永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2010-2030年城乡总体规划》提供翔实素质和建议,做到规划科学合理,能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衔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电力建设规划相衔接,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要把好农业执法监督关。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保护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确保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地贯彻实施,地方人大加强执法监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地方人大要切实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落实一系列促进“三农”发展的制度,有效遏制了侵犯农民权益事件的发生。如2009年,通过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灾后修复、资金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林权制度改革和油茶开发,保护林农权益,提高了林农收入,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共清退11万余元违规收取的款项,有效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县政府每年拨款60万元为林农支付苗木购买款。

    三要把好政策落实监督关。农民负担问题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措施。地方人大作为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应当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支农、惠农、促农。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采取审议工作报告、适时听取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开展涉农收费项目检查等手段,严把惠农政策落实关。如2009年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现县人政府既未启动也未提及送家电下乡工作。对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该项工作,并在一周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以便农民购买家电,兑现补助。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县人民政府即时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出台了发放补助金的方案,兑现补贴。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617台(部),销售金额2833万元,发放补贴资金381万元,有效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

    二、从破解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入手,加强对难点问题的监督

    目前新农村建设从总体上看,开局形势较好,工作推进扎实,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经济基础薄弱等原因,出现了个别消极现象,存在着“基础设施难兴建、农民保障难实现、社会矛盾难处理”的实际困难。因此,地方人大应从消除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入手,抓难点,破难题,通过有效监督,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要破解基础设施兴建难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差距较大,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公路建设滞后,行路难问题比较突出。改变落后的基础设施面貌、破解兴建难问题,已迫在眉睫。作为地方人大,有责任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更好地实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县公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路建设汇报,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跟踪督办落实。通过掀起全县公路大会战,促使全县通车里程达到1479.88公里,硬化公路1213.6公里,通畅率为82%,兑现了5万元/公里的硬化补助金1020万元,投入了100余万元完善通乡公路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并对尚未列入计划而又建好的农村公路贷款提供贴息补助,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要破解农民增收难题。新农村建设是以经济发展为本,其中,增强农村自身“造血功能”至关重要。没有坚实经济基础,没有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持久搞下去。因此,地方人大要把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破解农民增收难题时,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不断增加“三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收入。近两年来,督促县财政投入支农资金分别为8556万元、12269万元,增长率分别达55.1%、43.40%,其中,2009年,督促县人民政府每年(从2009年开始)安排预算资金60万元资金用于苗圃建设,向林农无偿提供苗木;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建成了为规模种植户无偿提供苗木的永兴冰糖橙无病毒良种繁育中心。二是加强了对农民减负的监督,督促落实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发展。通过组织开展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补贴、生猪良种补贴等项工作调研,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县乡两级政府真正为农民减负增收。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县共下发农资综合直补5794.8万元、粮食直补1026万元、种粮补贴1400.54万元。三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了解本地农业发展各种优势和特色,了解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审议决策掌握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采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三要破解农村社保、医保难题。农村社保、医保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最薄弱环节。目前,广大农村社保、医保体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使业已存在的城乡差距有所扩大。因此,在建设新农村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要把农村社保、医保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监督好。在我县,农村社保工作即将启动;医保工作已于2007年启动,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起到的一定作用,但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报帐手续繁杂、报销比例低、农民认识不足、覆盖率低等问题。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开展“新农合”专题调研、听取县政府关于“新农合”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督促县政府出台系列措施,解决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启动了普通门诊报销程序,不住院也有报销;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调至6万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不达起付线不予报销调到最低按住院费用的25%保底报销等等措施的出台,不断完善了农村保障机制。

    三、从办理关于“三农”方面的建议入手,加强对热点问题的监督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反映的关于“三农”方面的建议是农民群众的直接心声,地方人大应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近几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对于代表提出的关于“三农”方面的建议可以说是高看一眼,厚爱一层。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促使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解决了不少有关“三农”方面的问题。据统计,代表对于“三农”方面的建议办理满意、基本满意率每年都达到了90%以上。

    一是督办“农网改造”建议,解决农村用电贵、用电难问题。由于农村面广、用户散等原因,致使农村电损大、费用贵、电压不稳定。有的地方用电高达1.8元/度,高于政策规定价不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地方电压低于220伏,大功率家电用不了,给农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农民要求农网改造的愿望强烈,不少代表也多次提出“农网改造”建议。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多次督办县人民政府解决这一难题。我县农网改造问题涉及到郴电国际,因此,我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组织驻永市人大代表对郴电国际进行了持证视察活动,并提出了不少建议意见,促使郴电国际于2008年8月率先在我县启动了农村电网限价改造,于2009年6月启动了总投资达1.6亿元的农网完善工程。现已完成油麻、香梅等9个乡镇652个台区、40426户农网改造任务,剩余的786个台区、57278户农网改造任务可望在今年全面完成,预算可为农户减轻负担数千万元。

    二是督办“饮水工程建设”建议,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也是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题调查、听取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汇报、督办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等方式,促使县人民政府补充和完善了《永兴县2005年至2015年饮水安全规划》,出台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投入了建设资金790.09万元,增加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次数至每年不少于4次,解决了不少农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人畜饮水提水电价,降低饮水成本。

    三是督办“环境保护”建议,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难问题。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现代农业生产的面源污染、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以及乡镇企业、个体企业造成的点源污染,这三类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障碍。在我县,冶炼企业污染较比其它污染相对突出,人民群众一直比较关注,部分代表针对农村环境污染提出了“环境保护”建议。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结合环境保护和村镇建设、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切实抓好了冶炼行业、再生造纸行业的污染整治和冶炼废渣综合治理、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治理、废水综合处、冶炼未端治理,生态修复、环保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有效解决再生造纸、冶炼等农村污染问题,切实做好农村环保工作。截止2009年底,全县先后打击移动式小冶炼户103家次、组织关闭取缔小冶炼67家,关闭取缔全县所小再生纸厂,环境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县人大常委会还把“永兴环保行”活动与全县乡村环境卫生大整治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及改厨、改厕、改圈,重点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实现“环境怡人、村镇宜居”的新农村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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