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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永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点击数:3,043 字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刘爱军各带领一个专题调查组,分别于11月12日至15日,深入全县部分乡镇(街道)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指导、征求意见、书面听取县监察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等方式,对全县自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我们改进了工作方法。事前印发了15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每个调查组成员和相关人员人手一份。调查的三个乡镇一个街道各优选了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包括乡镇分管政法的领导以及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累计120余人。同时,随机走访了马田镇水源村、高亭司镇十联村、便江街道周家村、鲤鱼塘镇火里把村等四个村。发放了调查问卷105张,收回105张,其中对“中央到地方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是100%;认为“您身边有以下哪些黑恶势力”的“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有1.9%;“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均有2.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有1%。

    自2018年1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为方针,加强组织督导,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全县上下一起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11月6日,县公安局收网涉恶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23起,抓获59人,扣押、查封、追缴涉案资产等共243.6万元,移送县检察院涉恶案件16件58人;县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涉恶案件6件36人;法院已判决5件15人(其中3人为2017年起诉,2018年判决)。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督办的朱文柏等24人涉恶集团犯罪案件正在审理,计划12月初开庭。

    (一)高度重视,夯实斗争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研究会议,各级党委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做到每双周调度制,每月一小结,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为配合今年3月中央的督导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赵宇任组长的永兴县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切实担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公安局局长谷陆文任组长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召开专项斗争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部署,制定2019年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线索摸排、线索办理、重大案件会商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夯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斗争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重视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用好网络新媒体矩阵,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报道典型案例。文化宣传部门对全县的宣传标语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规范用语,注明举报电话、奖励标准;各级各部门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版面,以粘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永久性标语、LED显示屏、发放扫黑除恶相关资料等方式宣传;县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扫黑除恶进校园、集中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县扫黑办加大案件宣传,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网、永兴长安网、永兴新闻联播等均增设了扫黑除恶专栏,做到“一案一宣传”,今年及时公开报道了陈莉明团伙、曹波团伙等一批依法查办的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重点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重点,斗争成效初显。围绕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要求,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开展综合整治,有力推动了全县社会平安稳定发展。一是加强线索排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主动入村入户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司法所向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及辖区广大群众开展摸排。截止2019年10月23日,县司法局共上报涉黑涉恶线索6条。二是加大社会综合整治力度。对柏林、马田、油麻、樟树等4个重点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查处案件1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2人;县公安局抓捕2个团伙“套路贷”,查处335起涉毒案件,缴获6343.4克毒品,查处32起涉黄、涉赌案件。三是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别组织开展了金融借贷、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文化旅游等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摸排、深入整治,行业乱象整治初见成效。县自然资源局查出69个违法图斑,拆除面积23986平方米,立案查处4个“大棚房”。县交通运输局打击处理非法营运车辆118台,收取罚金54.83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查破2起销售假冒肥料、劣质农药案。县文旅广体局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宣传2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四是紧盯“打财断血”“摧网毁伞”。截止11月6日,全县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恶案件资产266.99万元,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县监委对查出的腐败问题一律清查,不放过。通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发现疑点问题10个(另有4个疑点问题已按规定报送至市纪委案管室),已办结3件。截止11月13日,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3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件,法院判决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对未报送线索的成员单位进行核查问责追责,约谈5人,清理不适宜担任村组干部人员200余名,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四)协同作战机制基本形成。为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发展,县扫黑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永兴县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试行办法》,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暂行办法》,用制度的形式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促进了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沟通协作,密切联系,团结合作,协同作战机制基本形成,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发动不够深。从调查情况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一,侧重于会议式、口号式、标语式宣传,缺少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虽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但对真正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没有“入脑入心”,在实际生活中,对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认识不清,参与性不高,存在思想顾虑,不敢举报,不愿举报,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

    (二)打击力度不够强。由于各单位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不同,公检法执法办案思想存在不一致问题,还没有形成严丝合缝、无隙衔接的工作局面。在实际办案中,对究竟是否属涉黑涉恶犯罪存有分歧,对个别案件可能存在“拔高”或“降格”处理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办案效能。部分成员单位存在联系不紧密、配合不到位的情况。总体上看,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重点不突出,摧网毁伞力度不强,没有真正打出声势,打出威风,没有形成强烈的震慑力。

    (三)线索摸排和挖掘力度不够大。调查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围不够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摸排不够、摸排层级不够深,全县各级各部门虽然根据要求开展了线索排查工作,但是均未排查出本行政区有价值的线索;个别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对自身担负的责任认识模糊,不能积极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

    (四)存在畏难厌战现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年了,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特别是县政法部门,连续作战,压力非常大,精神高度集中、紧张,广大干警非常辛苦,十分疲惫。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干警存在畏难厌战情绪。在办理陈万里、黄光亮等案件中,存在侦查不深入、不细致、不严密,对检察建议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致使对个别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理不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对标、政治上看齐、行动上自觉,确保专项斗争方向不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宣传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以案释法、以法警示,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让广大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 恶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度摸排黑恶犯罪线索,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政法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线索摸排、案件查办,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快查快结,同时以“打财断血”“摧网毁伞”作为主攻方向,下大力气、铁腕治理,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县监委、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层层传导压力,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安排部署,抖擞精神,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形成扫黑除恶统一战线,凝聚强大合力,紧密协作配合,强化督查问责,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线索深挖、打击处理、调查取证等方面做实做细,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案件移送、办理的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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