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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人大助推司法公开纪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曹贤兵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数:4,283 字号:

 

76,永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启用。该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9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0余万元,中心集安全检查、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立案审查等十二大功能于一体;设有标准化科技法庭三个,可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数据传输、同步记录展示,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立案、缴费、保全、执行等诉讼事项,还可以随时在便民服务系统上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前来立案的女士说:“从进门那一刻起就感觉很贴心,导诉台的工作人员会主动询问我需要办理什么事项。醒目的电子显示屏上明确各窗口职能,三台电视机循环播放法律知识和办事指南,我们办事比以前方便多了。”这是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助推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

 

人大监督动真格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不仅是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司法监督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云说。县人民法院工作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公正郴州行”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143月中下旬,在司法公开调研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常委会内司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司法公开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较为翔实地掌握了全县基本情况,并向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4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调研组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下发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接到审议意见交办函后,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研究处理方案和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在此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在常委会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前,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20141030,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上述单位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题审议,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投票表决。由于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认真办理,有关司法公开硬件建设、公开广度与深度等问题得到解决,全面实现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项规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令人满意,表决高票通过。

 

督促审议意见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对于审议意见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如,对于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6月底召集县政府督查室、财政局、人民法院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提出解决瓶颈问题的一些建议意见。会后,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大了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后,明确了司法公开建设工作所需经费来源渠道,从财政口径和政策上予以倾斜与保障。目前,县财政共拨付诉讼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科技法庭及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建设资金320余万元,对于不足部分,明确由县财政兜底逐年解决。

2014年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公开专题调研来,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司法公开。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晓东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公开承诺:“要把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李晓东表示,县人民法院将有针对性地推出各种公开举措,让司法公开真正成为全院上下内化于心的自觉行动。

如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会上,部分常委会委员提出了部分干警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善公开等问题。对此,县人民法院从深化思想认识、机制体制和硬件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首先是强化思想认识,将2014年确定为“司法公开年”,把司法公开具体要求(如庭审直播数、庭审观摩数、巡回办案数、裁判文书上网数等)纳入司法绩效考核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干警主动公开、自觉公开。其次是举办“银都司法讲堂”,邀请资深法官、专家学者与干警进行职业道德、审执技能、心里疏导等多方面的探讨研究,增强干警敢于公开的底气;组织干警进行技能培训,培养干警善于公开的技能。此外,围绕“六个公开”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接下来,定领导、定责任人员、定时间,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及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凸出了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和实际效果。

 

司法公开见成效

    自20146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来,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接受当事人立案31件,公开审理案件3500余件;图文庭审全过程直播12次,深入村组社区办理案件328件;公开听证4次;曝光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272名,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78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公布各类审务信息179余条,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公开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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