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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首个县级监察委员会产生
12月22日上午,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体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产生永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袁章中同志当选为永兴县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为规范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办法》的有关规定,12月13日,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程序的决定》。根据此决定,12月27日上午,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依法依程序任命了永兴县首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接下来,永兴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加快推进机构设置、挂牌等相关工作。
这标志着我县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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