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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7月24日,永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人大精神,早安排,早部署,组织学习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落实好《意见》精神。学习座谈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云主持,常委会领导班子及组成人员参加学习。
《意见》深刻阐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从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县乡人代会、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陈晓云强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健全基层国家政权体制,夯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永兴实际,坚持“依法治县”原则,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逐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职水平。(李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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