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伟只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马小毛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点击数:4,033 字号:

 

永常发〔201513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宋伟只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县人民法院:

20151029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伟只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翠霞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曹细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建凤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黎晓静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戴小凤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明孝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真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谢宇明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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