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一、二、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点击数:4,602 字号: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公告(一)

 

201364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任命:

邝志勇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曹全胜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志坚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剑平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志刚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立军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华丽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宇明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刘校国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永坚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华丽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文波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广龙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江晓成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公告(二)

 

201364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任命:

罗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铫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郭小群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日照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杰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凌燕同志为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润湘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洪峰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衡星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桂先同志的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4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公告(三)

 

201364日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兰志辉辞去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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