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10月30日永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永生同志为县经济局局长;
胡建荣同志为县建设局局长;
胡建全同志为县交通局局长;
曹丽珠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何永华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廖才兴同志为县安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军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曹啸军同志的县经济局局长职务;
李建国同志的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谢国平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曾庆芬同志的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李剑文同志的县安监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