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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的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小平 (2007年6月12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0    

依照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从今年71日起至1231日,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425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学习班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中央12号文件、省委25号文件和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研究问题,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戚和平,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王其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彭清国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和进行业务辅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选举任免联络工作的副主任、选任联工委主任参加了学习班。现将学习班精神传达如下:

一、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第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关系到国家政权基础的巩固。在这次换届选举中,我省将有4600多万选民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3800多万选民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要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5.8万多人,涉及乡级政权2100多个、县级政权120多个。新的一届县乡两级人大要产生本级政府,县级人大还要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在县乡直接选举的基础上,通过逐级间接选举,先后将产生市级、省级、全国的人大代表。

第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关系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第三,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

第四,搞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必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央12号文件明确指出,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HTW〗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坚持的原则

中央要求,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是三条原则的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直接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在党的领导下,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使县乡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上。这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全社会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选举依法进行。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选举委员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做好的各项工作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省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统筹办理选举事务。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级人大任期一致。这是从有利于县乡两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干部人事统筹安排,保持基层政权稳定,方便选民参加选举考虑作出的重要修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精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按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0771日至12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一般应安排在市()和省人大换届之前完成,使新的一届县级人大代表按期选举新的一届上级人大代表,保证全省各级人大自下而上逐级顺利换届。在既有县级又有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地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应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同时分别选举。要结合当地实际,通盘考虑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由党委统一考察,统筹安排。

二是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区是直接选举中组织选举、开展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对于选民参加选举,对于代表候选人当选和当选后开展代表活动、接受选民监督等,都有直接的影响。这次选区划分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鉴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成、企事业所有制、就业方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在城镇主要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更加合理地划分选区,便于组织选举,保证由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顺利当选,中央12号文件明确,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各地在执行中要认真理解、抓好落实。二是划分选区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尽量使每个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方便选民参加选举,降低选举成本,同时也要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三是要依法确定选区的大小。按照选举法规定,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使选民能够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登记是提出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前提。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选民的主动性,动员选民自行登记。选民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三要做好流动人口参加选举的有关工作。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加选举,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这次换届选举必须重视和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如需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必须按照省委2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的,且在2007630日以前在现居住地居住期满两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工作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现居住地的选举工作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选举工作机构尚未设立或已经撤销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选民资格证明。

四要做好推荐、确定和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推荐、确定和介绍代表候选人,对于保证代表素质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整个选举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首先,要依法把好代表入口关。按照代表法规定,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按照这些基本条件推荐代表候选人。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对推荐代表候选人负总责,要把好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防止这些人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就要依法妥善处理。其次,要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要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既重视选民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较多,又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第三,要加强和改进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按照选举法规定和中央12号文件要求,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使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五要做好优化代表结构工作。优化代表结构,主要体现在选出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各方面代表所占比例比较合理,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反映各方面的意愿。中央12号文件强调,各地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根据这一精神,省委25号文件在要求依法保证少数民族代表、妇女代表和归侨代表的同时,从我省实际出发,就代表结构的比例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强调“代表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一般应占30%以上”。“县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人数应占代表总数的55%以上;连任代表不少于30%35岁以下青年代表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同时规定乡级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各地可参照县级人大代表的构成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向选民广泛宣传优化代表结构的重要意义,引导选民从大局出发,参加提名推荐和投票选举等活动,使选出的代表真正能够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六要做好维护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工作。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维护好正常的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各级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要在党委领导下,深入到选区和选民中间去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有的要提前做好预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对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省委对此高度重视。春贤书记最近反复强调,要充分认识搞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把换届选举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圆满成功。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切实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人事安排,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考察、提名、推荐、选举等各项工作,全面把握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廉洁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序,把好政治关。在推荐代表候选人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对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要进行深入了解和考察,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换届选举,把一大批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同志选进国家机关。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的统一部署,确保党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意志。对于换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委来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于党委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依照法律程序努力保证其顺利当选。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顺利进行。

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各项人事安排工作。要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察提名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的考察推荐,改进领导人员选举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进行组织考察,全面把握领导人员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廉洁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人大主席团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为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提供条件。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县乡两级人大、政府和县级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的人选安排。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把握舆论主导权,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紧紧围绕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政策和法律规定、工作部署开展宣传,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利,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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