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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湖南省“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会议精神的汇报
作者:吴志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0    

200662,中共中央以中发〔200612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导下半年开始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为学习贯彻好中央12号文件,切实依法做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于62021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20061226,在湖南省传达“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永盛传达了“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我受县人大常委会李文元主任的委托参加这次会议。现将这次会议精神简要汇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中央12号文件指出,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按照此文件精神,搞好省辖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要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第一、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直接关系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巩固国家政权基础。第二、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也直接关系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第三、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又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第四、搞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清醒看到这次换届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从国内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也日益多样化,经济社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会反映到换届选举中来。从国际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在民主、人权等问题上大做文章,妄图从基层选举中寻找突破口,伺机进行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他们还会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相互勾结,干扰和破坏选举,妄图打进国家基层政权。要准确把握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二要坚持发扬民主。三要坚持依法办事。

二、必须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就如何做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中央12号文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做好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1、为了使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按期选举新一届上级人大代表,各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一般应安排在设区的市级和省级人大换届之前完成。2、在既有县级又有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地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应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也就是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讨论、协调要同时进行。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应在投票地点、选票设计、票箱设置等方面统一安排,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3、应通盘考虑县乡两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人选。对因工作需要拟提名为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政府或“两院”领导人员,应及早安排到位,避免给选举工作带来不便。

()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区划分要注意三点:1、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2、划分选区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选民参加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3、按照法律规定确定选区大小,使选民能够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是提出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前提。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

()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超过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统一要求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条件还不具备。中央12号文件指出,依照法律规定,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流动人口中的选民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一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二是委托他人投票,但要规范委托投票行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中央12号文件对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作出了规定。选民实际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至于如何把握法律规定的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的情况,也就是如何确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必须达到的居住年限等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自行作出具体决定。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按照中央12号文件的要求,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按照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把好代表入口关。担任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按照代表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三是努力为人民服务。党委和组织部门对推荐代表候选人负总责,既要把好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更要事先了解由选民拟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坚持实行差额选举。选民小组的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应当公正、公开;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细致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既重视选民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对正式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预选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第三,加强和改进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进入准备阶段以来,社会上就有一些人大的活动,进行谋求当选人大代表的思想、舆论和组织准备。

()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优化代表结构,主要体现在选出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各方面代表所占比例比较合理,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反映各方面的意愿。中央12号文件提出的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二是妇女代表要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三是连任的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个别地方过去采取的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乡镇长的做法,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应当避免发生。中央12号文件明确指出,乡镇长的选举必须依法办事,并要求有关地方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加以纠正。为使这次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中央12号文件再次强调要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避免类似由选民直选乡镇长的情况再次发生。

()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为了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有序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央12号文件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各种非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扰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正确执行代表辞职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有关规定。关于代表辞职的问题,中央12号文件统一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思想工作,取得代表本人同意,提出辞职申请,不要简单从事。关于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问题,中央12号文件强调,党委在安排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时,所提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一经依法当选,除特殊情况下,不要在届内调整。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19号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职务任期内保持稳定又作了专门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中央12号文件还强调了选举经费问题。选举经费由国家保障,是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一个特征。中央12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选举经费列入预算,并根据选举的实际需要和时间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县乡财政确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给予支持。  三、必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参与选民多,工作量大,又面临很多复杂情况,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解决好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中央要求,党委除要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协调各方外,具体工作上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人事安排。各级党委要结合今年地方党委集中换届工作,部署好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考察、提名、推荐、选举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在党委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人大代表作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各项人事安排。二是新闻宣传。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各级人大、各有关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一个口径宣传,一个声音对外,遇有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炒作,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会议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把选举工作严格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具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对于党委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人选,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深入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使其当选。二是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人选,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同级党委批准。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继续注意了解和掌握各地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建议并向中央请示报告。对各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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