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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3    

   

   

副主任  肖正光

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和监督对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命令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并及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深入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内务司法及其它对口部门的工作提供准确的情况;

3、制定本委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各项制度;

4、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决定、决议的起草;

5、督促内务司法部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审查这些部门制作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主任会议报告;

6、负责了解和综合人民群众对内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重大的信访件,直接参与督办;

7、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8、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yxzsm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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